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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朝阳市 >> 李艳(李燕), 女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8-08-21: 三年冤狱奴役洗脑 出狱时辽宁李艳只剩半条命
辽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李艳女士二零一五年三月讲真相时被绑架,后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遭受了三年冤狱迫害,出狱时身体极度虚弱,走路都很费劲,她丈夫说“只剩了半条命”。 以下是李艳女士叙述的被迫害经历。 一、讲真相被绑架、非法判刑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六日,我与几位同修去农村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村民举报,被绑架到辽宁省朝阳市大民屯乡派出所,威逼我们报出姓名、住址,我们没有配合,当晚被关押到朝阳市看守所。 被关押在看守所里的人,每天都被强制干大量的手工活,定的任务量超出人的正常劳动能力,完不成定额就罚站夜班(晚上每个被关在这里的人都要站夜班,每人站一个小时)。由于每个人的定额大,我经常在规定的站班后再多站一个班,因此,我经常被罚站班。 进入初冬季节,我所在的三零四房进来一位绝食抗议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由于是冬天,刚进来的人都没有棉衣穿,我就把自己的保暖衣服借给她,给她一些照顾。在那里,狱警对待法轮功学员,特别是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在生活上是不允许帮助的,而且对帮助法轮功学员的人也会进行严管,因此,我由普通房三零四室被调到严管房三零七室。 到三零七室后,狱警要求我背监规,我不背。所长刘某和狱警李秋实指使杀人犯严蕊等人,在冬天,强行扒掉我的棉衣、棉裤和保暖衣,只让我穿短袖背心和衬裤坐在板上,十多天后,让我穿秋衣秋裤,但一直不让我穿棉衣,把我冻得颤抖不止,时间长达一多月。 看守所的伙食很差,造成我胃痛的十分厉害,几乎吃不了什么东西,再加上身上穿的很单薄,真是度日如年,身体很快消瘦下来。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我被非法判三年。经上诉,最终冤判三年。于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与其她三位同修一起被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继续遭受迫害。 二、入冤狱,身心遭摧残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我被带到辽宁省女子监狱三监区四小队,李颖(教导员,主要负责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潘芮琪和徐久婷(队长),把我安排在四小队干活。他们对每个新来的法轮功学员制定一整套迫害手段,逼迫你放弃信仰。 1、奴役、采取各种手段强制转化 这里的服刑人员每天从早上七点至晚上七点,连续十二小时被强制在车间做服装。每天都有高数量的定额,并且是流水作业,人们就是一刻不停的、不能说话、不能抬头也无法完成每天的高数量的定额,导致大家经常连饭都不让吃。这里的人经常是饥肠辘辘的干着紧张而繁忙的奴工,同时,这里利用普通服刑人员做管事犯人,时刻看着你是不是认真做工,不许抬头东张西望,那样会被视为不认真劳动,会遭到打骂的。 长期在这样的环境里超负荷的劳作,打骂声不断,每个人身心疲惫,精神压力巨大,他们把这里形容成“人间地狱”。而且这里的伙食十分差,米饭经常是夹生的,菜更是象猪食一样,根本没法吃。 收工后,派两个警察认为可靠的普通服刑人员或者是没完成劳动定额的服刑人员,逼迫我放弃信仰。他们强制我站着或蹲着,对我进行轮番攻击,有时甚至对我拳脚相加,限制我上厕所和喝水,不许我说话,直到晚上十点。休息日和节假日,从早上七点至晚上十点一直站着或蹲着。再加上收工后还要派两个人看着我,让她们把怨恨都撒到我身上,对我制造紧张气氛孤立我。不允许我买吃的东西,只允许买一点日用品。不长时间,我的胃又痛的十分厉害。经常痛的喘不上气来。 为了让我背弃大法,队长潘芮琪用电棍威胁我写“三书”,甚至选择夏天不让我洗漱,不让洗衣服、洗头,让我臭着,让其他服刑人员指责我、辱骂我,还到跟前故意问我,不洗漱难受吗? 在长达六个多月的身心摧残下,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一日晚,在胃痛折腾了我一宿的情况下,次日清晨造成胃穿孔,我被送往沈阳七三九医院进行急诊手术。 2、采用欺骗手段,拒绝为我支付医药费 由于是急诊手术,医药费应由狱方承担。但他们说是由我自己承担医药费,他们不负责支付医药费,因此我自己支付了一万五千多元的医药费。在七三九医院住院一周后出院,在监狱医院又住院两周就出院了。 二十一天后又让我回车间干活,由于刀口没有长好,走路时手都要扶着刀口,否则会很疼痛。就是这样的身体状况,狱警还让我和正常人一样的完成高数量定额,因此腹部留下了三厘米长的疤痕。 出院时医生说只能吃流食,软的、稀的易消化的食物。但是监狱方面这些根本做不到,我只能饿着。由于术中、术后体力消耗很大,我整个人十分憔悴,不长时间,胃病又犯了,头发都白了,而且左臂痛的抬不起来,睡觉疼醒,或是根本睡不着觉,多次向队长反映都没有解决,后来快出监的时候才给我安排了稍微轻点的活。 到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五日结束冤狱生活时,身体极度虚弱,走路都很费劲,只能吃少量的东西,身体状况大不如以前。我丈夫说:你回来只剩了半条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8/21/三年冤狱奴役洗脑-出狱时辽宁李艳只剩半条命-372721.html 2016-04-24: 辽宁省朝阳市五位法轮功学员已被朝阳中法非法庭审 据悉,被辽宁省朝阳市绑架的葫芦岛市五位法轮功学员李燕、齐百芬、王秀英、何勇等大约在4月15日被朝阳中法非法庭审,现在还没有判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24/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27052.html 2015-04-23: 辽宁朝阳县公安局构陷八名法轮功学员 八名葫芦岛法轮功学员姬设梅、李燕等与一名家属,被朝阳县公安局、派出所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朝阳县看守所里月余,现朝阳县公安局把构陷九人的冤案移交到朝阳县检察院,预谋加重迫害。 三月十六日,葫芦岛市法轮功学员姬设梅、李燕、王燕、张庆珍、齐百芬、王英、何勇、徐桂兰八人,在朝阳县大屯乡讲真相时,被大屯派出所绑架, 并上报朝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国保大队大队长张晓过带人亲自把法轮功学员劫持到县公安局非法审讯。 张晓过带人到八名葫芦岛法轮功学员家中非法抄家,几天后张晓过在北京医院查出患上癌症。 三月二十六日,家属来朝阳县公安局要人时,不但没放人,姬设梅的弟弟姬西被公安局副局长刘海仁、国保大队警察刘志英、教导员王逸元等人扣留,当天被劫持到朝阳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告诫那些被中共利用迫害法轮功的人:不要为了自己的权位、利益执迷不悟,明知没有证据、没有事实、没有法律依据,明知法轮功学员是无辜的,却知法犯法,起诉无辜者、审判无辜者、制造冤狱,最终都难逃历史的审判、人民的公审、法律的制裁。 一位律师曾告诫:“不为违法行为背书,不为历史债务买单。”赶快清醒吧,报应如影随形,随时可能会降临在你的头上!只有停止迫害,将功赎罪才是唯一的出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23/辽宁朝阳县公安局构陷八名法轮功学员-307904.html 2015-03-21: 辽宁葫芦岛市八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情况补充 3月16日,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黄甲法轮功学员姬设梅、李燕、王燕、张庆珍,赵家屯法轮功学员齐百芬、王英、何勇、徐桂兰等8人在大屯乡孙家湾农村讲真相、发质料时,被大屯乡派出所绑架了,后又被朝阳县国保大队带走,非法关押在西大营子朝阳县看守所。后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家抄家,大多数没有抄到什么东西。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21/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06506.html 2015-03-20: 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姬设梅等八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补充 3月16日,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黄甲法轮功学员:姬设梅、李燕、王燕、张庆珍;赵家屯法轮功学员:齐百芬、王英、何勇(男)、徐桂兰等8名,在朝阳县所辖区大屯乡孙家湾农村讲真相、发资料时,被大屯乡派出所绑架后,又被朝阳县国保大队伙同东大屯派出所人员带走。3月18日得知,他们被现非法关押在西大营子朝阳县看守所。 3月19日,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家非法抄家,大多数没有抄到什么东西。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20/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06464.html 朝阳市 联系资料(区号: 421)2024-11-21: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65号 邮编:122000
朝阳市双塔区法院院长邸力兵0421-7279315 13904910059,18642196202 主管刑庭院长 康雷 13314213999 刑庭庭长 刘卓超18004210625 法官耿红岩18004210556(主要参与者) 双塔区法院法官 齐佳玲 0421-7297321 双塔区检察院: 检察长魏国山0421-2962801、13504210861 双塔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永利15904210010、15642635599分管第一检察部(捕诉一体) 双塔区检察院检察官白艳丽 办公电话:0421-2962809,13842119930(主要参与者) 检察官(公诉人)助理毕冬雪13591879479 2024-10-16:双塔法院: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65号 邮编:122000 朝阳市双塔区法院院长邸力兵0421-7279315 13904910059,18642196202 主管刑庭院长 康雷 刑庭庭长 刘卓超18004210625 双塔区法院法官 耿红岩 13052612086 18004210556(主要参与者) 双塔区法院法官 齐佳玲 0421-7297321 双塔区检察院: 检察长魏国山0421-2962801、13504210861 双塔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永利 15904210010、15642635599分管第一检察部(捕诉一体) 朝阳市双塔区检察院检察官白艳丽 办公电话:0421-2962809, 13842119930 检察官助理毕冬雪(公诉人)13591879479 朝阳市前进分局:2807358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中山大街二段28号)邮编122000 前进公安分局局长李宏伟 政委张锡峰:13842159998 副局长李晓东:13704219819 副局长李全奎:13516018682 副局长刘强 魏涛13742191918;13942191918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21)2016-04-24:
朝阳中法参与人:孟凡石(男、审判长) 办电:0421-3886058,邮编122000 家属向孟凡石要一审的判决书,孟说法院没有义务给家属,也没有义务通知家属开庭。 另悉,2015年12月18号,五位法轮功学员被朝阳县法院非法庭审后,五人都被冤判三年,有两位法轮功学员提出上诉。 朝阳县法院参与人:刘玉丽)(女、审判长) 办电:0421-8999542 手机:15642886569 赵晓飞:书记员 本案件有关文件2015-03-20: 朝阳县公安局 0421-2915962
张猛 局长 0421-2913326 18342139099 周泉文 政委 0421-2915468 13942179259 李长军 副局长 15804961111 刘海仁 副局长 15842146111 韩毅然 副局长 0421-2921736 13942148989 孙殿波 副局长 13898081988 李春友 副局长0421- 2929308 18204209888 包万刚 局长助理 13516018502 王贵山 局长助理 0421-2929302 15042831111 王亚利 纪律书记 13516018699 王文科 政治处主任0421- 2929388 13504211656 张志辉 指挥中心主任 0421-2910388 13898090300 朝阳县国保大队 大队长张晓过:13842172111 副队长刘志英:13842187788 教导员王逸元:13904919918 朝阳县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0421-2814347 姜涛 书记 0421-2828016 13942179888 吴凯戎 副书记 0421-2800955 0421-7212007 15104211891 马骁 副书记、维稳办主任 0421-2812518 15042116667 杨颖 维稳办副主任 0421-2835610 15824141158 修树义 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0421-2819786,0421-2961328 15754261888 王雪松 综治办副主任 0421-2834558 15104211827 包良慧 综治办副主任0421-2834558 0421-2929800 13634908338 东大屯派出所电话:(0421)8651103 朝阳市看守所 女监所长潘铁红:13942148818 指导员姜艳玲:13516010008 男监所长王国清:13504218499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