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13: 湖北省应城市公安局迫害骚扰迫害法轮功学员
周玉喜在中共“七·一”前的几天里,湖北省应城市公安局下属多个派出所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集中骚扰行动。应城市城中派出所一名警察,以及应城市杨河派出所两名警察,上门骚扰了法轮功学员
周玉喜。
周玉喜今年已多次遭到骚扰。年初,国保人员曾强行从她家中抄走电脑,至今未予归还。此次“七·一”前夕的再度上门,成为她今年遭遇的又一次非法干扰。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7/13/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512278.html2026-07-09: 湖北应城公安迫害
周玉喜:无证搜查、持续骚扰
在中共“七一”前的几天里,湖北省应城市公安局下属多个派出所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骚扰。应城市城中派出所一名警察,以及应城市杨河派出所两名年轻警察,也分别上门骚扰了法轮功学员
周玉喜。
周玉喜今年已多次被骚扰,年初国保从她家强行拿走电脑,至今未归还。
周玉喜家住应城市城关,户籍所在地为应城市杨河镇。二零二六年元月二日,她送孙子上学后在路上遇到一名法轮功学员。此时,一名四十多岁的男子从路对面的轿车里下来,走到学员跟前索要真相资料。学员以为他是真心想了解真相,便给了他一些资料。该男子道谢后离开。后来得知,此人可能将资料交给了公安。
元月五日:杨河派出所两名警察首次上门
元月五日晚上七点多,应城市杨河派出所的两个警察——余星焱和副所长刘鑫(此信息为事后得知)闯到
周玉喜家。
周玉喜询问他们身份与来意。余星焱仅晃了一下证件,称自己是杨河派出所的,“为你炼法轮功的事来了解情况”。
周玉喜指出: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中国没有任何法律认定法轮功为×教。
副所长刘鑫声称:“我们就是来看看你,看你有什么困难我们可以帮你。”
周玉喜要求他们写下姓名和警号,刘鑫拒绝:“不用,也没什么事,我们就是来看看你,身体不好有病了一定要去医院。”
周玉喜表示:“我炼功三十年了没有病,身体很好。”
刘鑫随后询问天安门自焚事件。
周玉喜正准备解释,余星焱便催促他离开。
周玉喜跟在后面说:“那是假的,是江××指使人自编自演的,你们不要迫害法轮功,那样对你们不好。”两人一边应声,一边离开。
元月八日:五六名人员突然闯入家中、翻查、强拿电脑
元月八日上午十点半左右,
周玉喜买菜回家刚开门,突然从楼上冲下来五、六个人,直接闯入她家。除刘鑫和余星焱外,其余人员
周玉喜均不认识。
周玉喜客气地让他们坐下,但无人落座。她询问身份,其中一个大个子(极可能是国保人员)说:“我们是公安局的。”问其姓名,他拒绝回答。
另一人拿出元月二日那名男子索要的资料,问当时在场的另外两名学员住址,
周玉喜未告知。
大个子命令:“把你家里的资料都拿出来。”
周玉喜说家里没有资料。他威胁:“你不拿出来我们自己去找。”随即两人进入卧室翻查。
周玉喜跟过去,将《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和公安部公通字〔2005〕39号文件拿出来。他们一把夺走,称:“这都是你们发的那些东西。”
随后,他们开始在家中到处翻查。大个子把
周玉喜拉到客厅,强迫她坐下,并恶狠狠训斥她。
警察找到
周玉喜的电脑,大个子多次命令:“把执法仪开着。”警察逼
周玉喜打开电脑,询问用途。之后强行将电脑拿走。
周玉喜无力阻止,只能说:“你看完得还给我。”大个子说:“有问题我还得找你,把你的电话留下。”
周玉喜留下电话,对方也留下了号码。
元月十二日至今:电脑被国保扣押不还
元月十二日,
周玉喜到杨河派出所索要电脑,被告知电脑是应城市国保大队拿走的。她随后多次电话和上门向国保索要,但电脑至今未归还。
六月十三日:再次上门骚扰并拍照
六月十三日,应城市杨河派出所余星焱带一名年轻警察再次上门骚扰,并指使该警察在
周玉喜家中拍照。
四项明显违法行为
这些警察在
周玉喜家至少存在以下四项违法行为:
1. 未出示任何有效法律文书。
2. 未出示身份证明。
3. 未出示搜查证。
4. 强拿电脑等私人物品却无任何字据或清单。
宪法与法律明确保障公民权利
· 宪法第三十九条: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
· 宪法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
· 宪法第三十六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 宪法第四十一条: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提出申诉、控告、检举;不得打击报复;公民因权利被侵犯而受损失者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 刑法第三条:“法无明文不为罪。”修炼法轮功、拥有和传播法轮功资料均合法。新闻出版总署50号令已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废除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公安部认定的十四种邪教组织中根本没有法轮功。
· 《公务员法》第六十条: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命令,应承担责任。
· 《人民警察法》相关条款却含糊其辞,造成与《公务员法》矛盾,使下级警察承担风险。加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责任可倒查二十至三十年,退休也不例外。
这些自相矛盾的制度设计,使公检法人员极易成为替罪羊,而上级得以规避责任。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7/9/湖北应城公安迫害周玉喜-无证搜查、持续骚扰-512133.html2026-02-06: 湖北应城市公安局警察利用监控器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六年一月:监控锁定四名学员,多户遭抄家
二零二六年一月,城中派出所警察再次通过监控发现周焕珍、
周玉喜等四位法轮功学员在讲真相,随后闯入他们家中骚扰并实施抄家。
• 一月五日,五名警察闯入周陈村七十七岁的周焕珍家中,声称在监控中看到她发放真相资料,随后非法抄家,抢走法轮功师父法像,并对老人进行威胁恐吓。
• 一月八日,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
周玉喜家中,非法抄家,抢走电脑及其他物品。
警方至今仍在追捕另外两名被监控锁定的学员。
二零二六年二月:对
周玉喜实施全天候跟踪监控
二零二六年二月一日起,城中派出所警察对
周玉喜实施严密监控,无论她出门、回家、接送孩子上学放学、买菜,警察都紧随其后,持续跟踪。长期的监控与骚扰使
周玉喜全家无法正常生活。
主要迫害
周玉喜的警察:
指挥警察 19572212293
警察瞿洪波 18807293938、15171294843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2/6/湖北应城市公安局警察利用监控器迫害法轮功学员-505980.html2026-01-10:湖北应城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利用监控器迫害法轮功学员 情况补充
2026年1月5日,应城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在监控器看到四个法轮功学员在讲真相,随即到他们家去骚扰、抄家。
2026年1月8日,应城市城中派出所警察又到同一监控器另一个法轮功学员
周玉喜家去抄家,抢窃,将
周玉喜家电脑,还有其它物品抢走。现在警察还在追找另两个法轮功学员。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1/10/二零二六年一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504943.html2016-05-07: 湖北应城法轮功学员
周玉喜被绑架
2016年5月5日上午10点钟,湖北应城法轮功学员
周玉喜在应城中百仓储门口讲真相,被人恶告,立即被应城城南派出所绑架,并非法关押于城南派出所,同修们大力营救,几个老年法轮功学员在派出所坐着不走 ,要和被关押的同修一起回,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果然在下午4点钟几个老年法轮功学员和
周玉喜一起走出了派出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5/7/二零一六年五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27683.html2015-08-29: 湖北应城市公安局、610、派出所、村委会骚扰法轮功学员
2015年8月15号以后,应城杨河派出几次到法轮功学员
周玉喜家里骚扰,人不在家,又骚扰和干扰家人正常生活,并威胁家人,如果不写什么“不炼功保证书”就取消退休金,派出所人员说“控告江泽民就是和政府作对。”
2015年8月25日,应城熊湾村委会负责人到应城法轮功学员陈德生家里说:上边领导下了通知要法轮功学员写“不炼功保证书”,并要陈德生写,被陈德生拒绝。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29/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14847.html2014-11-17: 湖北省应城市法轮功学员
周玉喜迫害的事实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周玉喜在应城市城关光明市场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恶告,被城南派出所绑架并非法拘禁一个多小时,其中一恶警还动手打她,后来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正念走出派出所。
周玉喜,六十多岁,湖北省应城市杨河镇人,她于一九九五年十月初八开始修炼法轮功,自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邪恶集团迫害法轮功以后,她和中国大陆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一样多次遭到中共邪党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三月,
周玉喜去北京上访,被北京恶警劫持到应城驻京办事处后,应城公安恶警伙同她单位领导及一女同事将她劫持到应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五十五天,听同事说她单位被公安敲诈了六万多元,她家人被勒索二千元“保证金”(无收据)。当时参与迫害的有应城驻京办姓郝的人,还有应城公安局的周涛,杨河 派出所高洪波等人。
二零零一年一月五日,杨河镇政法委的聂元生、杨河派出所所长杨群乐、杨河派出所指导员等五、六个恶人到
周玉喜家中威胁,随后把她骗到杨河派出所。她被派出所指导员非法审讯后,又被劫持到应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四个多月,她绝食十二天后才被释放回家。
二零零二年三月,她又去北京上访,被单位的人及应城公安恶警劫持到应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二天。
二零零三年,在邪党十六大期间,杨河派出所恶警高洪波等人强行将
周玉喜绑架到应城市短港洗脑班迫害半个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17/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00400.html#1411162210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