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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昆明 嵩明县(含以前的杨林县,邵甸县) >> 王正礼, 男, 53
个人情况: 嵩明县水务局灌区管理局副局长、专家
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云南昆明嵩明县 有关恶人: 寻甸县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建国、寻甸县先锋派出所警察朱广彦 个人近况: 未关押 立案日期: 2014-09-01
交叉列在: 云南 > 昆明 嵩明县 杨林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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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多位法轮功学员及家人被骚扰
2024年2月9日,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阳镇两男一女3名身着制服的警察,大年三十,上法轮功学员王正礼家骚扰,造成恶劣影响。村民误以为,身在家中的王正礼又被警察绑架了呢。 2024年4月9日,嵩明县嵩阳司法所3名工作人员骚扰法轮功学员毕金梅家人,对家人造成严重伤害,这伙人在其妹妹家呆了一个多小时,对家人进行诱骗、威胁恐吓,并且索要了毕金梅弟弟家的地址、联系方式,给法轮功学员家人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担心亲人的安全再次受到威胁。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4/26/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75627.html 2024-04-04: 曝光云南省嵩明县嵩阳司法所王丽等3人对法轮功学员王菊珍的骚扰 2024年3月28日上午10:20分,嵩阳司法所所长王丽带领毕燕奎、赵芬两名工作人员骚扰法轮功学员王菊珍,王菊珍要求她们出示相关文件要求,她们说没带,并说是机密文件。王菊珍当即指出按照现在的国家公务员工作要求,无论执法还是工作都必须是公开透明的,不能公开的必定是违法的。考虑到她们很年轻,想告诉她们真相,所以让她们签上姓名和电话后让她们进了门。 王菊珍告诉他们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并讲述了大法在全世界洪传的盛况和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受到共产党残酷的迫害和打压,“天安门自焚”伪案。法轮功为什么要告诉人真相,善恶有报是天理,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誓言必报,共产党历次运动害死的都是中华民放的精英,希望她们任何时候都不要忘了自己是中国人,守住道德和良知,站在正义的一边,懂得枪口抬高一公分是为自己和家人负责。并对全过程录音录像,留下迫害证据。 同一天,她们还骚扰了法轮功学员王正礼家人,具体还有那些法轮功学员受到骚扰迫害不清楚。 参与骚扰人员: 嵩阳司法所所长:王丽 15025165203 毕燕奎 13700636024 赵芬 13629666504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4/4/二零二四年四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74893.html 2022-09-24:曝光嵩明县国保和政法委及片警骚扰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二年七至九月,嵩明县国保大队和政法委严重违法侵权,操控基层警察大面积骚扰迫害嵩明县大法弟子。已知被骚扰的情况如下: 有一名电话为:18087821923的国保警察电话骚扰大法弟子王菊珍,王菊珍没有接到电话,又打电话骚扰其家属。 还有一警察在大法弟子王正礼不在家的情况下,假装找人,上王正礼家中敲门,扯谎说找对门家的。 二零二一年九月六日,电话为:15887233140的自称李姓片警电话骚扰王正礼的儿子,说要上门拍照,被拒绝。王正礼的妻子王全芬打电话要求对方报姓名,按执法程序办。对方不报姓名,王全芬借此和他讲真相,法轮大法是佛法,法轮功在中国一直是合法的,按真、善、忍做好人没错,相反迫害法轮功违反宪法、刑法、人权法、公务员法等诸多现行法律。让他不要知法犯法,给自己留条后路,希望他和家人能有个好未来。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六日,嵩阳派出所警察李国武,电话:13987103200,上王正礼家骚扰,又电话骚扰其儿子和妻子,说他们也是工作,要求见面。 国保警察段庆波和政法委人员直接闯上黄艳红家,去家里察看威胁骚扰黄艳红和家人,给家人造成严重的干扰和伤害。不准和被冤狱迫害回来的法轮功学员来往。 打电话到大法弟子邓美芬家,说要上她们家去看看,邓美芬说,你们去年不是已经到家看过了吗?怎么还没没完没了啦,做个好人还那么难,你们还让不让人活了?他们说是领导安排的工作,他们也没办法。 现得知国保警察和政法委人员、片警还骚扰其他大法弟子吴桂仙、苏丽芳、张桂芳、许凤仙等其他大法弟子,威胁不允许修大法,不允许和其他学员来往,给弟子和家人造成巨大的伤害和威胁。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9/24/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50015.html 2022-05-22: 云南嵩明县女教师王菊珍遭七年半冤狱迫害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法轮功学员王菊珍是小学高级教师,曾被嵩明县教育局、昆明教育研究会、省教育局等评为先进工作者等荣誉,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六日与法轮功学员王正礼、毕金梅、李晓玲到昆明市寻甸县发放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神韵光碟时被警察绑架,二零一五年五月四日被寻甸县法院非法判刑:王菊珍、王正礼、毕金梅七年半,李晓玲三年缓期四年。二零二零年八月,王菊珍结束七年半冤狱迫害,走出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四位法轮功学员都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他们都曾在单位获得了许多荣誉证书。王正礼获嵩明县乃至全国水利系统、水利厅发给的各类荣誉证书;毕金梅被评为养殖专家,得过农业部、水利厅、嵩明县等发给的荣誉证书;李晓玲被评为高级教师,也有许多的荣誉证书。他们本可以为国家、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却遭冤狱迫害。 王菊珍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判刑经历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六日,昆明市嵩明县法轮功学员王菊珍、李晓玲、王正礼、毕金梅在昆明市寻甸县发送弘扬中华神传文化的神韵光盘时,发到寻甸县政法委书记桂明兴的手中,桂明兴打电话叫来寻甸县先锋派出所余俊楠、迟建国等警察,非法追捕王菊珍等四名法轮功学员。 先锋派出所警察迟建国穷凶恶极地向四人的车开枪,当场将轮胎击爆,发出巨大的爆炸声,附近地里干活的农民都围了过来。几名警察蜂拥而上,把王正礼按到地下。把四人绑架到先锋派出所,有一个穿便服警察杨言他是回族,不怕报应,凶狠殴打王正礼,并打李晓玲、毕金梅耳光,导致后来毕金梅牙齿脱落。 寻甸县国保警察及“610”的人,对四人拍照、核实身份,于当晚将他们非法关押在寻甸公安局,铐在铁椅子上一夜。第二天,王正礼被劫持到寻甸看守所非法关押,王菊珍、毕金梅、李晓玲被劫持到昆明市女子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七日早上八点多,寻甸县国保大队大队长马仲凯等警察,在嵩明县政法委副书记张应坤、嵩明县国保大队长李清峰、嵩明县国保大队警察杨永健的带领下,闯到王菊珍等四人家非法抄家。他们到王正礼家非法抄家时,是在家中无人在家的情况下破门而入的。马仲凯一伙先后在几位法轮功学员家中非法抄走了刻录机、电脑、打印机,大法经书,大法护身符、真相币等物品,价值十万元左右。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日,寻甸法院对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当局调几百个警察把法院团团围住,整个法庭坐满穿制服的公检法人员,王菊珍的亲人去了几车,最后法官只准每家进去两人旁听。法庭上,律师毛宏伟为王菊珍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并要求当庭出示证据,要求宣读并播放证据,法官没有任何回应,寻甸检查院捏造多名污告证人,当律师要求出庭作证时,没有任何一名证人。王菊珍作陈述和自我辩护时被法官多次打断,不允许说话。 在法庭上,律师指出,神韵里讲的是中华五千年文化,有舞蹈、歌曲,多好的晚会节目,对社会没有危害性,只能让人道德升华;“真善忍”是修炼者用来修身养性的标准。近亿人祛了病,主观上不反对国家政体,学员被法轮功理念所吸引,坚守道德修养,身心受益。信仰本身包含了传播,人民有自由发表、传递思想的自由,公民权利是受到世界人权组织和国际人权公约保护的。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签署过有关人权公约,就要自觉去遵守它。信仰自由也受到我国《宪法》的保护,不应受到公权力的侵犯。当事人无罪,应依法释放。 律师还特别强调,法律人要有法律人的思维,对法律负责,不能凭主观臆想臆断那样的随意性处理,这是严重的破坏法律。如果硬是要坚持这样办下去,用破坏法律的方式来审一件(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案件,危害性会很大。这样的审判难以服众!一切的违法都为了掩饰“非法”,这样的案件应撤除。 然而中共法院的法官,并不对法律负责,只唯中共邪党指令是从,做出非法判刑:其中王正礼、王菊珍、毕金梅分别均被非法判七年零六个月;李晓林判三年,缓期四年。 参与司法迫害者:公诉人舒朝群,助理李伟;审判长舒迎东,审判员梁军,助理审判员章云江,书记员马丽。王菊珍依法上诉,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被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参与司法迫害者:审判长杨国辉,代理审判员高雁海,代理审判员张冲开,书记员熊灿。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嵩明县教育局局务会对已有二十七年教龄、教人向善,真正懂得传道授业的优秀教师王菊珍作出非法开除公职决定。对法轮功实施了江魔头的经济上截断的残酷迫害,使出狱后的王菊珍失去工作和经济来源。 王菊珍在昆明市女子看守所遭奴工迫害一年多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七日至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王菊珍在昆明市女子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年多的时间,每天早上六点三十分起床,做各种各样的彩色小灯炮,晚上六点三十分收工,赶货时晚上还加班,全是十指操作,特别是把小灯泡安进灯座,一天要安成百上千的产量,十个指头都是泡,泡破了出血,直到磨出茧。一串串的彩灯都沾着在押人员的血和泪,有的还出口到国外,如今在世界各地到处悬挂着的那些炫耀着繁华与亮丽的五彩灯光,就是中共对在押人员的奴役成品。 在看守所,王菊珍每天吃的是菜场卖不出去的剩菜,莲花白一吃几个月,上面漂着无数的小虫,洋丝瓜一吃几个月,土豆都是过节或有检查才能吃到的,就这样的生活,每天至少十二小时强迫劳动。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的罪恶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王菊珍、毕金梅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一进去,狱方指定的犯人将她所有衣服都扒光,带去的棉衣、保暖的内衣、外衣、洗发精、沐浴露统统扔了,仅留下一点内衣裤和一块肥皂。后来发现收监的(原在的老犯)把她的东西都给其他犯人用,王菊珍只能用肥皂,直到买到洗漱用品。 狱警杨红彦指定两个犯人宋静、王萍包夹王菊珍,一左一右跟着。第一餐狱饭她们俩居然说没碗,竟找一个用过的方便面袋,随便装点饭菜来。直到几天后,毕金梅以不吃饭的方式抗议,她们才去借了碗、水壶。她们只刁难法轮功学员,其他犯人一入监都可以借碗。 王菊珍在九监区被非法关押了九个月。这期间她经历了严管迫害:强迫坐在监房里学习,就是坐小凳,每天十三个小时以上,学习的内容包括背监规,强迫看诋毁法轮功的书籍,写思想汇报,写三书,开揭批会等。不背监规不让睡觉,冬天不发棉衣让包夹陪着在空旷的电视房,坐到半夜十二点,包夹穿两件棉衣还冻得直哆嗦。包夹白天黑夜咒骂、辱骂法轮功学员。在狱警纵容下,包夹们有恃无恐尽可拿法轮功学员出气。 第一次写所谓“三书”,狱警们想以此向上邀功请赏,会议室坐满了人,有负责迫害法轮功的副监狱长王丽美、教育科、法制科的狱警,还有摄像。王菊珍第一个上去,义正词严地说:“法轮功没有罪,法轮功学员没有罪,走出监狱大门,我将终身控告女二监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当时狱方就宣布对她们严管迫害。 在严管期间不准与人交谈、不准与家人通信,如要通信会见需写申请,填表,一张表上从监区主管狱警、分管的工作的分监区领导、监区长,教育科、劳动改造科、政工科各种科室、监狱分管领导等十几人签名,还得开会讨论,全监狱所有科室和工作机构都参与了迫害。 探视、限制购物等等基本人身权利被剥夺。自己不能出去打饭、打开水,包夹们负责打饭送水,克扣饭菜,哄抢热水,牢骚满腹,骂声不断,每天都要受到诸如此类的难堪和压力,强迫服药迫害。严管期间每天安排上六次厕所,从早上六点半起床坐小凳到晚上十点半,中间可以起来在监房走动,称为活动时间,每天有两个小时。每周只给一桶水,洗一次头,一次澡,还连带洗衣服,时间半小时。其余时间都是用小盆接半盆水在监房洗漱。每周写一篇所谓的思想汇报。如厕时必须要在包夹“陪同”监视下才可出门,不许法轮功学员和任何人讲话,目的是防止法轮功学员之间见面,防止其他犯人听真相。在走廊上行走,也不准东张西望、看远方、停步或出声,取个人的卫生用品都在包夹的监视下,包夹可任意动法轮功学员的东西,互相换东西、借东西。包夹们受到唆使,想方设法构陷法轮功学员,借点纸包夹马上报告狱警,以生活拉扯为由扣分,目的就是变相让法轮功学员进严管级,好进一步折磨。 如果三个月不写所谓“三书”,狱警就指使犯人想尽各种办法折磨法轮功学员。这些都是包夹们多年驾轻就熟的迫害伎俩。毕金梅因为给李岚(原昆明市明通小学校长,因学校安全事故被判刑)一卷纸,被宋静、桂芬污告,狱警杨红彦一次就要扣她五分,对毕金梅实施严管迫害。最后在李岚的据理力争下扣了二分。不过不长时间她们就找到借口把毕金梅降成严管级。 包夹犯人:王萍(缅甸籍毒品犯无期徒刑),其外号喇叭,任意对法轮功学员肆无忌惮进行语言人身攻击、讽刺、挖苦、讥笑、辱骂;宋静(湖北人毒品犯十五年有期徒刑),外号宋猪,王萍和宋静两人是狱警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最得力的帮凶,经常给法轮功学员造谣生事。王如心(缅甸人毒品犯十五年有期徒刑),伪善欺骗两面人;桂芬(湖北人毒品犯十二年有期徒刑),当时三组的生活小组长,最会揣摩狱警心思,寻找机会加害法轮功学员;顾尚琼(毒品犯十五年有期徒刑),玉波香(西双版纳毒品犯十五年有期徒刑)。 冤狱结束,邪党的迫害没有结束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七日,王菊珍结束六年冤狱迫害回到家中,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六日,政法委副书记兼“610”主任李文友派人威胁骚扰她的家人,给家属施压,威胁不到派出所“报到”就要如何如何,非法监视,派人蹲坑,关停手机,把社会变成更大的监狱,继续加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嵩阳派出所警察周美琼打电话骚扰王菊珍,要求去派出所作所谓的“报到”。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日,政法委又搔扰王菊珍的家属,说王菊珍去派出所弘法去了,给家属施压。 二零二一年一月七日,嵩阳镇派出所周美琼带一名警察上门骚扰王菊珍,企图采集个人信息,遭王菊珍严词拒绝。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下午三点五十五分,嵩明县嵩阳综治办一男性人员用办公室电话骚扰王菊珍,要王菊珍第二天早上到综治办谈是否炼法轮功,王菊珍正告他,宪法规定信仰自由,信仰什么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炼不炼都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对方威胁道:“那么说你还在炼法轮功,让公安来找你。”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5/22/云南嵩明县女教师王菊珍遭七年半冤狱迫害-443924.html 2022-02-18: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法轮功学员王正礼和毕金梅,结束七年半冤狱,已于2022年2月16日各自被亲人接回家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2/18/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39114.html 2021-12-22:曝光云南省大理高铁站便衣特务的恶人恶行 2021年11月13日,嵩明县法轮功学员王正礼(现仍在云南省男一监被非法关押迫害),其妻子王全芬因工作到大理开会。2021年11月13日,在大理动车站受到(估计是610)特务的非法查验身份证和图谋构陷。先是一男便衣查验王全芬身份证,要求王全芬单独进行谈话,便衣出示警察证被拒绝后,把随行的单位领导请去谈话,领导说王全芬在单位是最优秀的员工,工作干得最好,问是否炼法轮功,领导说八小时以外的事不知道。上车后一男一女便衣,出示警察工作证后,要求王全芬进办公室谈谈,王全芬不配合,让她有话就在车上讲,并要非法查包,王全芬打开背包,拿出一个小包告诉她这是化妆包,又拿出一个告诉她是钱包,就拉上拉链。再问有什么行李,王全芬不理她,她只好离开。 动车号:D3844大理—昆明 03车厢 如有知道其动车站警察更详细信息的同修请进一步补充曝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22/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35184.html 2019-02-12: 云南水利专家陷冤狱 家属探视权被剥夺近两年 云南嵩明县原水务局灌区管理局副局长、专家王正礼,二零一五年因传播神韵光盘,被非法判刑七年半,在云南省第一监狱遭受迫害。 自二零一八年四月监狱换了警察后,狱方不许他会见亲人和打亲情电话,借口是不转化、不写“三书”。家人最后一次见到王正礼是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家人于二零一八年八月给王正礼寄了一封信,到十月才收到王正礼的第一封回信。家人收到王正礼最后一封回信的时间是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信中嘱家人,为保证以后能正常通信,请不要讲敏感词。现在家人又有两个多月没有王正礼的消息。 王正礼,五十四岁,原是嵩明县水务局灌区管理局副局长,且业务骨干,曾经获得嵩明县乃至全国水利系统、水利厅发给的各类荣誉证书。修炼法轮功以前,王正礼因身患重病,尤其是高血压,常出现昏晕休克现象,炼功一星期后好了,能提几公斤水上楼了;王正礼知道法轮功能提高人的道德,他看到了人生的希望和目标,所以坚持修炼法轮功。 王正礼的工作涉及到工程项目,这样的工作有许多潜规则,请吃请喝送礼等在当今很正常,修炼大法后,他知道是错的,就改正了,以后他拒绝收礼物,有人拿到工程后,还不放心,硬要送礼物来才放心,王正礼就收下,并说替对方保管,等工程结束验收后,再还给他人。王正礼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工作得到单位的认可,几乎年年评为先进。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六日,王正礼和另外三位法轮功学员,到昆明寻甸县发放《神韵》光碟,被警察绑架、构陷,于二零一五年四月十日在昆明市寻甸县法院被非法开庭(请见《开庭迫害四位好人 昆明市寻甸县法院戒备森严》),五月四日被冤判七年半,非法关押到云南省一监狱。 二零一八年四月,狱方换了一个狱警为“管教”,因王正礼坚持自己不是犯人,出监时,不喊所谓的“犯人××出监”,从五月份起,家属的探视权被剥夺。家属曾经打电话向云南省一监狱政管理科工作人员张伟(女)打听情形,张伟说,要王正礼提出书面申请,才能探视。 云南省第一监狱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五年期间,通常被送入监狱的服刑人员,要先入一监区集训队,学习狱规、三大步伐操练、劳动等,三个月满合格后分下其它监区劳役。而法轮功学员则是直接分到各个监区,单独进行隔离禁闭,以强制学员放弃信仰为目的的,采用的手段是:辱骂、殴打、体罚、虐待、戴刑具,以铐吊为主。这套酷刑是省“610”直接插手,由监狱教育科负责实施。监狱警察直接授意重刑犯人在隔离禁闭室惨无人道的实施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2/12/云南水利专家陷冤狱-家属探视权被剥夺近两年-382652.html 2018-07-16: 水利专家陷冤狱 云南省第一监狱阻亲人探视 二零一五年五月四日,云南嵩明县原水务局灌区管理局副局长、专家王正礼,因传播《神韵》光盘,被县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半,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因王正礼不承认自己是“犯人”,今年初被剥夺家属探视权。自五月份起,家属一直不知王正礼的消息。 王正礼,五十三岁,原是嵩明县水务局灌区管理局副局长,且业务骨干,曾经获得嵩明县乃至全国水利系统、水利厅发给的各类荣誉证书。修炼法轮功以前,王正礼因身患重病,尤其是高血压,常出现昏晕休克现象,炼功一星期后好了,能提几公斤水上楼了;王正礼知道法轮功能提高人的道德,他看到了人生的希望和目标,所以坚持修炼法轮功。 王正礼的工作涉及到工程项目,这样的工作有许多潜规则,请吃请喝送礼等在当今很正常,修炼大法后,他知道是错的,就改正了,以后他拒绝收礼物,有人拿到工程后,还不放心,硬要送礼物来才放心,王正礼就收下,并说替对方保管,等工程结束验收后,再还给他人。王正礼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工作得到单位的认可,几乎年年评为先进。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六日,王正礼和另外三位法轮功学员,到昆明寻甸县发放《神韵》光碟,被警察绑架、构陷,于二零一五年四月十日在昆明市寻甸县法院被非法开庭(请见《开庭迫害四位好人 昆明市寻甸县法院戒备森严(图)》),五月四日被冤判七年半,非法关押到云南省一监狱。 近期,狱方换了一个狱警为“管教”,因王正礼坚持自己不是犯人,出监时,不喊所谓的“犯人××出监”,从今年五月份起,家属的探视权被剥夺。现在家属已经一连两个月都没有探视到王正礼了。 家属打电话向云南省一监狱政管理科工作人员张伟(女)打听情形,张伟说,要王正礼提出书面申请,才能探视。 现在王正礼的消息一点都没有,也不知道他的情形如何,家人很焦急。 王正礼等被非法庭审和判刑情况,参见:《高级教师、工程师、副局长专家被非法判刑七年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7/16/水利专家陷冤狱-云南省第一监狱阻亲人探视-371097.html 2018-03-21: 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610恶人威胁被迫害的大法弟子家属 2018年3月13日下午3点左右,嵩明县610办主任李文友,职工韩立良,嵩明县国保大队副队长李金福,到被云南省一监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王正礼家属王全芬所在的嵩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把单位书记及王全芬所在科室负责人叫去,说是落实王全芬因丈夫炼法轮功被迫害而“诉江”一事。 谈话中,李文友一行人说,王全芬在年前嵩阳镇派出所的敲门行动中,对派出所警察张X鼎、李爱勇态度非常恶劣,死不悔改,并伪造了一张不知在什么地方偷拍的、不知是什么人的照片,谎说成是王全芬散发法轮功资料的证据,逼迫单位领导做其工作,威胁王全芬在三个月内写“三书”,否则就把其监禁,开除工职。 实际上,王全芬是为了让来敲门的警察明白真相,让他们不要跟佛法结恶缘,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好的未来,而对他们进行善意的劝导,并未说任何恶言恶。 3月19日下午,单位领导已找王全芬谈话。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3/21/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63158.html#1832022435-16 2015-05-17: 高级教师、工程师、副局长专家被非法判刑七年半 云南嵩明法轮大法学员王正礼(嵩明县水务局灌区管理局副局长、业务骨干)、王菊珍(小学高级教师)、毕金梅(水务局灌区淡水养殖工程师)、李晓玲(小学高级教师)四人,2015年5月4日被非法判刑,其中王正礼、王菊珍、毕金梅分别被判七年零六个月;李晓林判三年缓期四年。 四位法轮功学员,他们都曾在单位获得了许多荣誉证书。王正礼从一九九三年到一九九九年,从嵩明县乃至全国水利系统、水利厅发给的各类荣誉证书;毕金梅被评为养殖专家,得过农业部、水利厅、嵩明县等发给的荣誉证书;王菊珍曾被嵩明县教育局、昆明教育研究会、省教育局等评为先进工作者等荣誉。李晓玲被评为高级教师,也应有许多的荣誉证书。 四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六日到昆明寻甸县发放神韵光碟,被警察绑架、构陷,于2015年4月10日在昆明市寻甸县法院被非法开庭。针对公诉人指控,辩护律师指出:《刑法》第三百条与罪名没有联系。第三百条法律是在有动机、有目的的情况下故意犯罪,此罪名危害的对象是“国家法律实施”,国家哪一部法律实施遭到了破坏?谈不到客体受到了侵犯,罪名是不成立的。公诉机关起诉超越了司法权限,信仰活动中的制作、宣传不仅破坏不了法律实施,而且是合法的。当事人之间不是组织关系,是兄妹、同事,本来就有往来,修炼后也不会变成组织,没有组织特征和形式,他们无论拥有什么资料,什么物品都不构成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律师指出,神韵里讲的是中华五千年文化,有舞蹈、有关贵敏唱歌,多好的晚会节目,对社会没有危害性,只能让人道德升华;“真善忍”是修炼者用来修身养性的标准。九千万以上的人祛了病,主观上不反对国家政体,学员被法轮功理念所吸引,仅坚守道德修养,身心受益。没有煽动他人抗拒法律实施;资料中少部份涉及到对党的批评,对社会也不造成影响,是思想自由的表现。如果只允许发出一个声音,一种言论、统一歌功就不叫言论自由。一旦出现尖锐的、极端的、攻击性的言论就用暴力、专政、行政等文革式的手段压制,就是破坏言论自由,破坏法律实施。信仰本身包含了传播,人民有自由发表、传递思想的自由,公民权利是受到世界人权组织和国际人权公约保护的。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签署过有关人权公约,就要自觉去遵守它。信仰自由也受到我国《宪法》的保护,不应受到公权力的侵犯。当事人无罪,应依法释放。 律师认为退一万步说,假如“两高”的司法解释等适用于本案,那么,整个案件也是程序违法,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公安阶段、检察阶段不让接见当事人,剥夺律师和当事人的权利;法院没有公开审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限制旁听人数和发“旁听证”是违法的,是对信仰团体的歧视。就因为法轮功没有在国家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就说是非法的、邪的,我国有些组织也没有到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如妇联和党中央都没有登记注册,能说是非法、是邪吗? 律师指出,一切证据苍白无力:有没有物证?物证在哪里?来源于何处?为什么不出示?理由是什么?无鉴定句、鉴定文、鉴定资质、鉴定单位,无鉴定人签名,把“认定”当作“鉴定”。诸如此类,把所有人证物证的瑕疵联系起来就会看到:最简单的法律常识问题在检察、起诉中都不能把好关,无法律监督责任渗入其中。法律人要有法律人的思维,对法律负责,不能凭主观臆想臆断那样的随意性处理,这是严重的破坏法律。如果我们硬是要坚持这样办下去,用破坏法律的方式来审一件“破坏法律实施”的案件,危害性会很大。这样的审判难以服众!一切的违法都为了掩饰“非法”,这样的案件应撤除。依据《刑法》等相关法律,请求法庭宣告当事人无罪!并当庭释放。 2015年5月4日,中共法院做出非法判刑:其中王正礼、王菊珍、毕金梅分别均判七年零六个月;李晓林判三年,缓期四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17/高级教师、工程师、副局长专家被非法判刑七年半-309605.html 2015-04-21: 开庭迫害四位好人 昆明市寻甸县法院戒备森严 四月十日,昆明市寻甸县天空一反常态,没了往日的“春城”气候,骤然寒气横生,冷风刺骨。早上八点多带铁窗的特警车驶入两辆,车后装有长棍短棍和盾牌,车上跳下二十来特警,拉上警戒线围住寻甸法院;前后又开来十多辆警车,停满对面车场。 看这阵势,路人纷纷猜测:肯定是哪位大贪官受审,搞这大排场!然而,当天不是审什么大贪官或者重要刑事罪犯,而是对四位修炼“真善忍”的善良法轮功学员开庭。昆明市、石林县、嵩明县、东川区、盘龙区等地的国保、610、政法委等公检法人员也到了,一时间戒备森严、杀气腾腾! 遭迫害的四位法轮功学员是王正礼(男,五十岁,嵩明县水务局灌区管理局副局长、业务骨干);王菊珍(女,四十六岁,王正礼妹,小学高级教师);毕金梅(女,五十岁,水务局灌区淡水养殖工程师);李晓玲(女,四十一岁,小学高级教师)。他们都曾在单位获得了许多荣誉证书。王正礼从一九九三年到一九九九年,从嵩明县乃至全国水利系统、水利厅发给的各类荣誉证书;毕金梅被评为养殖专家,得过农业部、水利厅、嵩明县等发给的荣誉证书;王菊珍曾被嵩明县教育局、昆明教育研究会、省教育局等评为先进工作者等荣誉。李晓玲被评为高级教师,也应有许多的荣誉证书。 四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六日到昆明寻甸县发放神韵光碟,被警察绑架、构陷。家属聘请到了外地正义律师郭莲辉、兰志学、毛宏伟、姜一兵为他们作无罪辩护;李晓玲家属为她请了本地律师辩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21/开庭迫害四位好人-昆明市寻甸县法院戒备森严(图)-307840.html 2015-03-29: 云南省嵩明县法轮功学员王正礼等四人面临非法庭审 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法院欲于2015年4月10日上午9点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王正礼、王菊珍、毕金梅、李晓玲。后经核实,带人到王正礼家抄家的是寻甸县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建国、寻甸县先锋派出所警察朱广彦,马仲凯因事未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29/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06839.html 2015-03-25: 发神韵光盘遭绑架 云南王菊珍等面临开庭 云南省嵩明县王菊珍、王正礼、李晓玲、毕金梅等四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六日被非法抓捕,寻甸县法院将于二零一五年四月十日对他们非法开庭。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六日,王菊珍、王正礼、李晓玲、毕金梅到嵩明的邻县——昆明市寻甸县,发神韵光碟,发到寻甸县政法委书记桂明兴的手中,桂明兴打电话叫来寻甸县先锋派出所余俊楠、迟建国等恶警,将王菊珍等四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抓捕。 八月十七日,寻甸县国保大队大队长马仲凯带寻甸县恶警,在嵩明县政法委副书记张应坤、嵩明县国保大队长李清峰、嵩明县国保大队恶警杨永健的带领下,到王菊珍等四名法轮功学员家非法抄家。他们到法轮功学员王正礼家非法抄家时,是在家中无人在家的情况下破门而入的。马仲凯一伙先后在几位法轮功学员家中非法抄走了刻录机、电脑、打印机,大法经书,大法护身符等物品。 法轮功学员王正礼被非法羁押在寻甸县看守所,王菊珍、李晓玲、毕金梅等三名女法轮功学员被非法羁押到昆明市看守所。 王菊珍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后,嵩明县610办主任赵云松多次带人到几名法轮功学员家及所在单位进行骚扰,其后又联合嵩明县司法局、嵩明县公安局、嵩明县安监局、各镇(街道)派出所、司法所,利用各中心集镇街天到人口密集的地方发放所谓的“反×”宣传单,又胁迫全县各村委会、村小组,将所谓的“反×”传单发到每家每户,先后发各种传单数万份。 赵云松还带嵩阳派出所干警顾成武、许金熙等,先后到县机关幼儿园、嵩阳二小、木作小学等学校作污蔑大法的宣传。 九月十八日,寻甸县检察院非法下达批捕令,对王菊珍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批捕。 十月十五日,嵩明县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会议,组织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上,县纪委书记刘玉珍通报嵩明县所谓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典型案例情况,将王正礼修炼法轮大法作为所谓党员干部参加所谓“×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组织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在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期间,他们的家属多次去探视,寻甸县看守所和昆明市看守所百般刁难,以各种理由拒绝会见。 现在四位法轮功学员的家人聘请律师见到了他们,他们目前状况良好。寻甸县法院通知将于二零一五年四月十日对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负责审判的法官名叫舒迎东(电话:13629612501)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25/发神韵光盘遭绑架-云南王菊珍等面临开庭-306666.html 2015-03-17: 云南四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开庭 2014年8月16日,云南嵩明法轮功学员王正礼(嵩明县水务局灌区管理局副局长、业务骨干)王菊珍(小学高级教师)、毕金梅(水务局灌区淡水养殖工程师)、李晓玲(小学高级教师)四人,到昆明寻甸发神韵光碟,被警察绑架。昆明市寻甸县法院欲于2015年4月10日上午9点对四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已聘请到律师为他们做无罪辩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17/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06340.html 2014-09-01: 云南法轮功学员王菊珍等被迫害 补充电话 2014年8月16日,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法轮功学员王菊珍、李晓玲、王正礼、毕金梅等人在昆明市寻甸县向世人发放光碟时,遭到警察绑架,现在已经确认王菊珍、李晓玲、毕金梅8月16日晚被直接送往昆明市第十看守所,现在仍然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第十看守所,王正礼可能当时走脱,现在具体情况不明。 从王菊珍、李晓玲、王正礼、毕金梅家非法抄走的物品清单如下:师父经文 585本、光碟3000多张、现金9340元、电脑主机4台、印表机13台、电脑显示器1个、笔记本电脑1台、平板电脑2台、播放器2个、移动硬碟2个、放音机6台、MP4五个、烧录机1台、切纸机2台、裁纸机1个、装订机1个、切纸刀1个、U盘7个、sd卡2个、另外抄走各类耗材若干总价值十几万。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9/1/二零一四年九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96742.html#1483122458-1 2014-08-18: 云南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消息 2014年8月16日,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法轮功学员王菊珍、李晓玲、王正礼、毕金梅等人在昆明市寻甸县向世人发放神韵光盘时,遭到恶警绑架,2014年8月17日早9点18分,嵩明县国保大队队长李清峰伙同公安局恶警杨永健带领10人闯入王菊珍家非法抄家,家属才知道她们四人遭绑架,中午12点至下午两点,又到毕金梅家非法抄家,后到水务局王正礼办公室非法搜查,抢走王正礼家钥匙,在王正礼家无人在家的情况下,直接闯入非法抄家,同修现在具体情况不明。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8/18/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96141.html#1481723399-16 昆明 嵩明县(含以前的杨林县,邵甸县)联系资料(区号: 871)2024-04-04: 参与骚扰人员:
嵩阳司法所所长:王丽 15025165203 毕燕奎 13700636024 赵芬 13629666504 2022-09-24:相关责任人电话如下: 王秀江:嵩明县委副书记、县长,办公室电话:0871-67910266 手机:15087004096 潘加智:嵩明县委副书记 办公室电话:0871-67910628 手机:13577001199 王玉萍:嵩明县纪委书记 办公室电话:0871-67910866 手机:13708409420 施晓玲:嵩明县委宣传部长 办公室电话:0871-67920689 手机:13888144617 朱忠元:嵩明县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副主任 公室电话:0871-67910250 手机:18908853955 龙江:嵩明县委组织部长 公室电话:0871-679166666 手机:13987185243 郑珊珊:嵩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公室电话:0871-67910806 手机:18987878985 柴继红:嵩明县统战部长 公室电话:0871-67920689 手机:13888200384 王建坤:嵩明县原政法委书记 公室电话:0871-67919678 手机:1898718111 赵云松:嵩明县政法委前610办主任 办公室电话:0871-67910866 手机:13888249867 方毅:嵩明县政法委办公室主任(2022年3月1日政法委副书记)办公室电话:0871-67910611 手机:13888148786 刘建敏:嵩明县政法委副书记(2022年3月1日政法委书记)办公室电话:0871-67921586 手机:15912522776 张永泉:嵩明县政法委副书记 办公室电话:0871-67927006手机:13908802298 梁忠喜:嵩明县政法委综治办主任(2022年3月1日政法委副书记)办公室电话:0871-67927009 手机:18987350028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871)201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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