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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衡水 枣强县 >> 张喜珍, 女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河北枣强县
迫害情况: 非法判刑七年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14-06-17
家庭成员: 儿女/侄儿女/外甥/甥女: 张明慧(张洪国女儿)
夫妻/父母: 张喜珍 张洪国
交叉列在: 河北 > 衡水市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5-12-13: 河北省枣强县張喜珍被劫持入石家庄监狱

河北省枣强县法轮功学员张洪国、张喜珍夫妇被枣强县法院分别非法判刑四年、七年。張喜珍日前被劫持入石家庄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13/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二)-320418.html


2015-07-22:  河北枣强县法院非法庭审19岁的孩子与张洪国夫妇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河北省枣强县法院对年仅十九岁的法轮功学员刘冰冰与张洪国、张喜珍夫妇进行了非法庭审,从上午九点开始,除了中午休息,庭审直到夜间十一点半才结束。

法轮功学员的辩护律师们在法庭上进行了充分的无罪辩护。一位家属高兴的说:“律师说的真好,把法院的人驳的哑口无言,要不就回答的驴唇不对马嘴。”

枣强县法院说是公开开庭,其实只是一个幌子,他们不但不让百姓旁听,而且限制被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家属的人数,每家只允许两位家属进去旁听。

这是枣强县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审张洪国、张喜珍和刘冰冰三人。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上午九时,枣强县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张洪国、张喜珍、刘冰冰,由于法院坚持对辩护律师的无理要求,导致五位辩护律师向检察院控告,这场由法院主导的闹剧,一直闹到下午一点半也没开成庭,最后宣布延期。于是便有了第二次对三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

警察制服换成便衣,鬼鬼祟祟暗地监视

由于对上次非法庭审时枣强县法院如临大敌草木皆兵的现场进行了揭露与曝光,这次他们不敢太明目张胆的监视,枣强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警察都换上了便衣,国保大队队长马金利手拿步话机和其他头目一直在法院门口附近,不远处有一辆拉了布帘的依维柯面包车,依稀可以看见里面的身穿制服的公安人员,他们一直没有下车,有的小轿车里也坐满了便衣人员。

据说这次上面还抽调了县直各单位人员来到法院附近执勤。

法院阻挠律师正义辩护

上午开庭之前,董前勇律师向法院递交了辩护手续,枣强县法院法官徐永起说等着吧,一等等了两个多小时,里面已经开庭了,董前勇律师的辩护手续也没有给办。

到了下午两点开庭,法官徐永起不让董前勇进入法庭,在里面已经开庭辩护的律师们退出法庭,抗议法庭的违法行为。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去枣强县检察院举报中心控告,举报中心无人值班,于是又给衡水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打电话控告,接电话的人说给协调一下,但一直没有了下文。

到了下午三点四十分左右,法庭才让董前勇律师进庭辩护。

此外,为刘冰冰做辩护的王宇律师因为被非法抓捕,这次不能够为刘冰冰做辩护。从去年八月初开始,王宇律师一直为刘冰冰做无罪辩护,枣强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留下了她奔波的身影。她与公检法的相关人员面对面沟通交流,发律师函依法做无罪辩护,对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一次次进行控告。她在看守所顶着烈日与看守所人员据理力争,在风雨交加中给刘冰冰送去支持和温暖,她曾经说过,刘冰冰刚刚十八岁,还是个孩子,他们(指公检法人员)怎么可以对他这样。

律师正义辩护,法庭非法推进庭审

在法庭上,五位正义律师为三位法轮功学员做了无罪辩护,对三位法轮功学员的违法指控进行了逐条反驳,全面推翻了强加给三位法轮功学员的罪名。其中:

在刘冰冰及辩护律师的申诉控告下,枣强县法院已经对刘冰冰被刑讯逼供一事进行了立案,但是这次庭审中,法庭说对刘冰冰被刑讯逼供一事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辩护律师说,你们已经立案了,今天你们又说不成立,你们给我说说为什么不成立?怎么回事?既然不成立,那为什么又立案?

辩护律师提出了几大证据上的非法:三位法轮功学员的问讯笔录里有一部分没有经办人的签字,没有告知被讯问人的权利告知书,等等。

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质问法官,你们说我的当事人是“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那请你说说法轮功是什么?邪教是什么?我的当事人怎么破坏了法律实施?法官回答不上来,辩护律师说,你自己连这些问题都搞不清,凭什么给我的当事人定罪?

枣强县法院是以“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罪”起诉法轮功学员张洪国张喜珍和刘冰冰,但是在十几个小时的非法庭审中,从始至终,枣强县法院始终没有提“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罪”这几个字,似乎是在走过场。

法轮功学员张洪国在法庭上说,今天我的律师所说所做的是为你们好,如果有一天法轮功平反,我会依法做我该做的,保留我一切上诉和辩护的权利。

辩护律师说,薄熙来、周永康比你们官大吧?他们都落马了。如果你们判错了,可能不需要我控告你们,你们就有你们的结果了。法官说,你不要在法庭上恐吓我们。律师说,这不是恐吓,是提醒你们(不要当替罪羊)。

尽管五位辩护律师依据法律为三位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无罪辩护,但是枣强县法院却似乎置若罔闻,依旧推进着非法庭审,你辩护你的,我推进我的,他们的目的就是不管怎样,一定要把“庭审”过场进行完,以免象上次一样开不成庭。

劝善

现在诉江大潮势不可挡,法轮功学员这次只对江泽民进行控告,并没有控告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本地六一零及公检法人员,是给这些众生一次机会,希望参与者清醒,不要再做江氏流氓集团的工具和打手。

现在,已经有了明白真相的公检法人员当庭释放法轮功学员的事例,希望枣强县公检法及六一零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在这历史的关键时刻,认清形势,悬崖勒马,不要再迫害大法弟子,给自己留条后路;希望法官宣布无罪释放大法弟子,给自己及家人一个好的未来。

背景情况:

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日凌晨,河北衡水市、景县、故城、枣强县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察,疯狂绑架了十几位法轮功学员,其中枣强县法轮功学员张洪国及妻子、女儿一家三口遭绑架。

当天凌晨,衡水市国保支队警察王斌、枣强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马金利和刑侦大队王又明带队,围堵了枣强县法轮功学员张洪国的家,如同劫匪般翻越墙头,砸碎房屋的玻璃,闯入屋内,意图抓捕张洪国。当时张洪国不在家,警察非法抄家后,随即扑到在枣强县南关裕华小区的张洪国的另一处居所。据说警察调动三批人马、十多辆车包围张洪国居住的裕华小区,绑架了张洪国及妻子张喜珍、女儿张明慧,并抢走家中电脑、打印机、现金等物及张洪国的汽车。

当天凌晨,恶警还绑架了在枣强县开店的景县法轮功学员孙素英的丈夫刘希卫和她刚刚十八岁的儿子刘冰冰。

在这次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中,警察的恐怖行径也伤及无辜百姓。在绑架张洪国的过程中,警察一开始认错了门,砸开同在裕华小区居住的枣强县开发商刘洪桥的家门,闯进门后不出示任何证件,二话不说就将刘洪桥怀有身孕的女儿刘玲玲强行按住,连踢带打,刘洪桥的女儿正怀着三胞胎,恶警暴行致使她出现危险,被送医抢救,枣强县医院医生不敢保证母子平安,后转到北京大医院救治。当时恶警还将刘洪桥老伴胯骨和腰打伤,老人也住进了医院。

被非法关押期间,这些法轮功学员遭到刑讯逼供和强制奴役劳动,张洪国女儿张明慧被关押一个月后放回家,而张洪国夫妇一直被非法关押至今,被非法关押在衡水看守所的张喜珍身体状况极差,每日在痛苦中煎熬。刘冰冰也被非法关押在枣强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22/河北枣强县法院非法庭审19岁的孩子与张洪国夫妇-312872.html

2015-07-05:  河北枣强县法院又图谋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张洪国、张喜珍、刘冰冰

河北省枣强县法院又图谋在2015年7月10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张洪国、张喜珍、刘冰冰,枣强县法院原欲在2015年2月12日上午九时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张洪国、张喜珍、刘冰冰。由于法院坚持对律师的无理要求,导致五位律师向检察院控告,这场由法院主导的闹剧,一直闹到下午一点半也没开成庭,最后宣布延期。程海、王宇、李仲伟等五位律师将会继续坚守良知,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

2014年5月30日清晨5点左右,数名警察闯进在县城南关居住的法轮功学员张洪国家,砸碎玻璃破门而入,当时只有张洪国的儿子在此居住,警察把孩子按住在家中翻、抢一通后又出动多辆车,封堵了张洪国所住裕华小区门口,将张洪国及妻子、女儿三人绑架,抢走家中电脑、打印机、现金、孩子们的银行卡等物,并将张洪国的汽车强行开走,所谓的“人警察”已沦为黑社会绑匪。此次绑架事件的指挥及参与者:枣强县公安局政委杨磊、国保大队长马金利及下属、刑侦大队长王又明及下属。枣强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马金利、杨新双多年来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后来虽然归还了汽车、孩子们的银行卡等部分物品,张洪国、张喜珍夫妻仍被非法关押、目前已经一年有余,留下家中老人无法赡养,三个孩子艰难度日,老人和孩子每日望眼欲穿,盼亲人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5/二零一五年七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11926.html


2015-02-19: 迫害三法轮功学员 河北枣强县法院刁难律师

河北省枣强县法院原欲在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上午九时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张洪国、张喜珍、刘冰冰。由于法院坚持对律师的无理要求,导致五位律师向检察院控告,这场由法院主导的闹剧,一直闹到下午一点半也没开成庭,最后宣布延期。

不许律师办理委托手续

二月十日,刘冰冰的家属为他委托的第二辩护律师刘书庆律师来到枣强县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枣强县法院的法官徐永起以要开庭为借口,拒绝接受刘书庆律师的委托手续,刘律师当即指出徐永起违法剥夺律师的辩护权,徐永起狡辩说刘冰冰已经有了王宇律师做他的辩护人,刘书庆律师告诉他,刘冰冰就是请了王宇律师也不影响请第二辩护人,就是开庭期间还能继续委托辩护律师呢。徐永起胡搅说现在又没有开庭,刘书庆律师说,没有开庭更能委托辩护律师了。

徐永起被律师驳的无话可说,最后恼羞成怒,叫来门卫,赶走刘书庆律师。

二月十二日一大早,冯延强律师在临开庭前来到法院,办理为刘冰冰辩护的委托手续,也遭到了枣强县法院的拒绝。

拒绝律师会见当事人

二月十一日,要为张洪国、张喜珍和刘冰冰进行无罪辩护的五位律师抵枣强县,下午两点来钟,程海律师打电话给枣强县法院,要求见负责此案的法官徐永起,一法院人员说徐永起不在,律师们在法院门口等了一个来小时,期间与法院打电话数次联系,法院人员一会儿说徐永起在开会,一会儿又说在看守所。

将近下午三点半时,律师来到枣强县看守所办理会见刘冰冰,看守所以会见室房间都满了为由拒绝安排,律师问看守所有几间会见室,回答说有三间,律师查看门岗登记记录,发现当天只有一名律师办理过会见,于是,律师对此打电话给检察院进行了投诉,电话那头说马上联系领导,一会给回电话。可是,律师等到四点半,也没有等到回电话。

草木皆兵 如临大敌

十二日一大早,枣强县法院附近的三个路口便被封锁,设置了警戒线和路障,所有的汽车绕行,只允许步行或骑单车进入。人们看到,许多穿制服的和便衣人员在法院附近执勤待命。

据知情人讲,这次来了许多武警、特警、刑警和公安及便衣人员,枣强县各乡镇及村里大大小小的干部们也都来了,还有本单位有法轮功修炼者的,单位也派出人员来到现场,他们接到通知和命令,要严防法轮功学员来到法院门前,见到自己认识的法轮功学员,就要带回去,如果带不回去就拘留。

为了非法庭审三位善良的好人,枣强县法院如临大敌,动用众多警力,见人便盘问,甚至喝令民众收起手机。

枣强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马金利抢夺刘冰冰家属的手机,吓坏了家属怀里的小孩,小孩被吓得哇哇大哭。

有一个五十来岁的女人打扮成村妇,凑到家属和律师跟前打探,被识破后无趣的走开,又到公安国保那边说话。

还有一位便衣人员拿出手机对着一位女士拍照录像,被发现后,女士追着他跑,让他删掉所拍影像。

对律师强行安检 限定家属旁听人数

临近九点,为这三位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律师准备进入法庭,但是枣强县法院不让律师进入法庭,要强行对律师进行安检,并且不让律师带电脑、手机、纸和笔进入法庭,称法庭里已经准备好了纸笔和电脑,必须把文件拷贝到他们的电脑,这些无理要求遭到了律师们的强烈拒绝。律师给枣强县检察院打电话,对法院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控告。

枣强县法院限定家属旁听的人数,每位当事人只能有两位家属旁听。很多人要求进到法庭旁听,都遭到法院拒绝。

见不能开庭,张洪国快八十岁的老父亲恳求法院人员让他见儿子一面,请示领导后,老人被带到一间装有铁笼子的房间,见到了他的儿子张洪国。在旁监视的法院人员对老人说,你去跟律师说,让他们配合法院一下。老人说:我不去说。我知道什么啊?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把我的儿子抓了来,我的儿子没有犯罪,我儿子被你们抓了,我连个年也过不好了。法院的人见老人这么说,便不吭气了。

从早上将近九点,到下午一点半,枣强县法院坚持对律师的无理要求,五位律师毫不妥协,写了控告信,送交检察院途中,法院徐永起打来电话,通知非法庭审延期。

律师又去了枣强县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枣强县看守所则说要对这些法轮功学员进行“教育”,不许律师会见。

正告枣强县法院及检察院、公安局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相关部门人员,善恶有报是天理。迫害大法和大法修炼者,定遭报应,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定遭恶报。法轮功学员不希望你们有那样的结果,所以,奉劝你们,不要再当共产邪党的工具和打手,为了自己和家人的未来,请立即停止作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2/19/迫害三法轮功学员-河北枣强县法院刁难律师-305191.html

迫害三法轮功学员 河北枣强县法院刁难律师

河北省枣强县法院原欲在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上午九时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张洪国、张喜珍、刘冰冰。由于法院坚持对律师的无理要求,导致五位律师向检察院控告,这场由法院主导的闹剧,一直闹到下午一点半也没开成庭,最后宣布延期。

不许律师办理委托手续

二月十日,刘冰冰的家属为他委托的第二辩护律师刘书庆律师来到枣强县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枣强县法院的法官徐永起以要开庭为借口,拒绝接受刘书庆律师的委托手续,刘律师当即指出徐永起违法剥夺律师的辩护权,徐永起狡辩说刘冰冰已经有了王宇律师做他的辩护人,刘书庆律师告诉他,刘冰冰就是请了王宇律师也不影响请第二辩护人,就是开庭期间还能继续委托辩护律师呢。徐永起胡搅说现在又没有开庭,刘书庆律师说,没有开庭更能委托辩护律师了。

徐永起被律师驳的无话可说,最后恼羞成怒,叫来门卫,赶走刘书庆律师。

二月十二日一大早,冯延强律师在临开庭前来到法院,办理为刘冰冰辩护的委托手续,也遭到了枣强县法院的拒绝。

拒绝律师会见当事人

二月十一日,要为张洪国、张喜珍和刘冰冰进行无罪辩护的五位律师抵枣强县,下午两点来钟,程海律师打电话给枣强县法院,要求见负责此案的法官徐永起,一法院人员说徐永起不在,律师们在法院门口等了一个来小时,期间与法院打电话数次联系,法院人员一会儿说徐永起在开会,一会儿又说在看守所。

将近下午三点半时,律师来到枣强县看守所办理会见刘冰冰,看守所以会见室房间都满了为由拒绝安排,律师问看守所有几间会见室,回答说有三间,律师查看门岗登记记录,发现当天只有一名律师办理过会见,于是,律师对此打电话给检察院进行了投诉,电话那头说马上联系领导,一会给回电话。可是,律师等到四点半,也没有等到回电话。

草木皆兵 如临大敌

十二日一大早,枣强县法院附近的三个路口便被封锁,设置了警戒线和路障,所有的汽车绕行,只允许步行或骑单车进入。人们看到,许多穿制服的和便衣人员在法院附近执勤待命。

据知情人讲,这次来了许多武警、特警、刑警和公安及便衣人员,枣强县各乡镇及村里大大小小的干部们也都来了,还有本单位有法轮功修炼者的,单位也派出人员来到现场,他们接到通知和命令,要严防法轮功学员来到法院门前,见到自己认识的法轮功学员,就要带回去,如果带不回去就拘留。

为了非法庭审三位善良的好人,枣强县法院如临大敌,动用众多警力,见人便盘问,甚至喝令民众收起手机。

枣强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马金利抢夺刘冰冰家属的手机,吓坏了家属怀里的小孩,小孩被吓得哇哇大哭。

有一个五十来岁的女人打扮成村妇,凑到家属和律师跟前打探,被识破后无趣的走开,又到公安国保那边说话。

还有一位便衣人员拿出手机对着一位女士拍照录像,被发现后,女士追着他跑,让他删掉所拍影像。

对律师强行安检 限定家属旁听人数

临近九点,为这三位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律师准备进入法庭,但是枣强县法院不让律师进入法庭,要强行对律师进行安检,并且不让律师带电脑、手机、纸和笔进入法庭,称法庭里已经准备好了纸笔和电脑,必须把文件拷贝到他们的电脑,这些无理要求遭到了律师们的强烈拒绝。律师给枣强县检察院打电话,对法院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控告。

枣强县法院限定家属旁听的人数,每位当事人只能有两位家属旁听。很多人要求进到法庭旁听,都遭到法院拒绝。

见不能开庭,张洪国快八十岁的老父亲恳求法院人员让他见儿子一面,请示领导后,老人被带到一间装有铁笼子的房间,见到了他的儿子张洪国。在旁监视的法院人员对老人说,你去跟律师说,让他们配合法院一下。老人说:我不去说。我知道什么啊?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把我的儿子抓了来,我的儿子没有犯罪,我儿子被你们抓了,我连个年也过不好了。法院的人见老人这么说,便不吭气了。

从早上将近九点,到下午一点半,枣强县法院坚持对律师的无理要求,五位律师毫不妥协,写了控告信,送交检察院途中,法院徐永起打来电话,通知非法庭审延期。

律师又去了枣强县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枣强县看守所则说要对这些法轮功学员进行“教育”,不许律师会见。

正告枣强县法院及检察院、公安局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相关部门人员,善恶有报是天理。迫害大法和大法修炼者,定遭报应,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定遭恶报。法轮功学员不希望你们有那样的结果,所以,奉劝你们,不要再当共产邪党的工具和打手,为了自己和家人的未来,请立即停止作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2/19/迫害三法轮功学员-河北枣强县法院刁难律师-305191.html

2015-02-11: 河北枣强县张洪国等三人面临非法庭审
还有几天就要过年了,河北省枣强县法院图谋在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农历腊月二十四日)对被绑架、关押八个多月的法轮功学员张洪国、张喜珍夫妇和刘冰冰非法庭审。

家属请正义律师程海、王宇、董前勇、李仲伟等为这三位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日凌晨,河北衡水市、景县、故城、枣强县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察,疯狂绑架了十几位法轮功学员,其中枣强县法轮功学员张洪国及妻子、女儿一家三口遭绑架。

当天凌晨,衡水市国保支队警察王斌、枣强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马金利和刑侦大队王又明带队,围堵了枣强县法轮功学员张洪国的家,如同劫匪般翻越墙头,砸碎房屋的玻璃,闯入屋内,意图抓捕张洪国。当时张洪国不在家,只有他的儿子和儿媳在此居住,张洪国的儿子自卫,遭到了警察的殴打。警察非法抄家后,随即扑到在枣强县南关裕华小区的张洪国的另一处居所。

据说警察调动三批人马、十多辆车包围张洪国居住的裕华小区,第一批是消防兵,第二批是救护车及医护人员,第三批是警察,绑架了张洪国及妻子张喜珍、女儿张明慧,并抢走家中电脑、打印机、现金等物及张洪国的汽车。

在这次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中,警察的恐怖行径也伤及无辜百姓。在绑架张洪国的过程中,警察一开始认错了门,砸开同在裕华小区居住的枣强县开发商刘洪桥的家门,闯进门后不出示任何证件,二话不说就将刘洪桥怀有身孕的女儿刘玲玲强行按住,连踢带打,刘洪桥的女儿正怀着三胞胎,恶警暴行致使她出现危险,被送医抢救,枣强县医院医生不敢保证母子平安,后转到北京大医院救治。 当时恶警还将刘洪桥老伴胯骨和腰打伤,老人也住进了医院。

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日凌晨,恶警还绑架了在枣强县开店的景县法轮功学员孙素英的丈夫刘希卫和她的儿子刘冰冰,目前刘冰冰也被非法关押在枣强看守所,面临非法庭审。

被非法关押期间,这些法轮功学员遭到刑讯逼供和强制奴役劳动,张洪国女儿张明慧被关押一个月后放回家,而张洪国夫妇一直被非法关押至今,目前被非法关押在衡水看守所的张喜珍身体状况极差,已出现严重病态,每日在痛苦中煎熬。

迫害法轮功完全是违法的,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在此呼吁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让他们早日回家与家人团聚。希望所有主动、被动参与迫害的各级人员,站在正义良知的一边,做出正确的选择,不要做中共的殉葬品,切莫错过将功补过的机缘!


枣强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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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晨霞 立案二庭庭长 8263603 18632852383
李豹 刑庭庭长 8263392 18631869876
郑凌霄 行政庭庭长 8260608 13031855454
刘桂芳 执行局执行庭庭长 8266033 18632859168
张振虎 执行局协调庭庭长 8263528 18631859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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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剑 法警大队大队长 8266128 13513186868
董书兰 法警大队政委 8263381 13131813396
马书峰 城关法庭庭长 8225467 18632859185
安章红 大营法庭庭长 18632859156
王清亮 马屯法庭庭长 8462337 18632852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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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贵 副检察长 8236528 13831823266
信章旗 纪检书记 13932898861
刘洪臣 反贪局长 8229986 18631866988
郑刚起 反渎局长 13333189366
李淑慧 党组成员 13780482666
胡建军 专职委员 13932802234
张凤良 党组成员 13131892958
陈树文 党组成员 18632881116
石丽 办公室主任 8226856 15933818588
李淑华 研究室主任 8223936 13731351188
孙国志 监察科科长 13784870988
宋明深 技术科科长 13784835801
霍海珍 法警队队长 15833828678
王东 人监办主任 18603186299
王文扬 案管办主任 15903189656
韩文华 监所科科长 13903189227
赵振行 反贪局侦一科科长 13180296463
宋杰 反贪局侦二科科长 13931836111
张红理 反贪局侦三科科长 13722813288
艾向辉 反渎局侦一科科长 15603182898
王金川 反渎局侦二科科长 13315806788
董红英 侦监科科长 13191905138
宋英霞 公诉科科长 15775878358 15031803069
徐玉梅 控申科科长 8232000 13932841126
杜兰所 民行科科长 13363311899
孙绍成 预防科科长 13931812486
枣强县公安局
地址:建设北路156号 邮编:053103
24小时值班电话:8224312
办公室电话:8229369 传真:8234312
姓名 职务 办电 手机
杨磊 政委 8238199 18531808001
张辉 副局长 18531806588
仉新胜 副书记、副局长 8230568 18531803199
马广森 副政委 823656 18531803133
刘元杰 副局长 8223488 18631812266
吴召华 副局长 8221301 18631893336
李永锋 副局长 8238866 18631868688
曹玉藏 纪委书记 8228099 18631895966
赵文智 政治处主任 18632868000
马建国 党委委员 8238039 13383682308
周勃 大营派出所所长 8322266 13383682258
艾民 城关派出所所长 8224178 18631808811
韩文科 主任科员 8238695 13903280588
李洪达 主任科员 8223201 1860318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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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卫华 指挥中心主任 8568166 15003182631
张世华 督查大队大队长 8222629 18531803116
王永辉 审计室主任 13931806881
马金利 国保大队大队长 13383682186
裴世盈 治安大队大队长 13383682388
艾兵 食药大队大队长 13103187779
桑华北 经侦大队大队长 8228456 13383688565
王又法 户政股股长 18631833711
张学文 法制大队大队长 13383682298
王洪刚 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 18632872286
袁勇胜 网监大队大队长 8230890 13383688598
刘福森 信访室主任 8236039 18531803181
郭记宏 经保股股长 8239736 13932810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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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金池 巡特警大队大队长 8223972 13383682233
李茂升 看守所所长 8224038 18531803158
王又明 刑侦大队大队长 8220185 18631819388
张恒 刑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8231788 18531803183
崔文辉 刑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 13383682333
闫增兵 刑侦大队技术中队中队长 18531803159
贾磊 刑侦大队四中队中队长 8229789 18631812323
阮壮 刑侦大队预审中队中队长 13383682359
曹玉勇 刑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15076811866
刘冬 枣强镇派出所所长 8222110 18531803099
郭辉 新屯派出所所长 8316320 18632816116
李勇 王均派出所所长 8521136 15632881299
张川 肖张派出所所长 8489243 13903182778
李金库 马屯派出所所长 8462310 13383682293
顾玉宾 张秀屯派出所所长 8433685 18531806263
孙建胜 加会派出所所长 8528965 13383682232
邓怀江 恩察派出所所长 8398108 15503278855
冀晓飞 王常派出所所长 8540968 13383682231
马辉 唐林派出所所长 8521695 18531803277
陈广文 玻璃钢城派出所所长 13383682278
枣强县司法局
地址:枣强县裕华东街177号 邮编:05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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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战国 局长 8239108 13903280669
吴建祥 副局长 8221646 13603189988
孟照 副局长 8220646 13663188098
刘宏亮 副主任科员、党组成员 8222646 18831868886
裴进平 副主任科员、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8221015 18831898688
马文超 法制股股长 8224560 13171761990
窦春兴 办公室主任 8224560 15631840663
王蕴范 宜教股股长 8220148 15297638008
费乃超 基层股股长 8230148 13703182132
张世斌 社区矫正股股长 8230148 13383682256
吴文生 计财股股长 8220148 15033187591
于庆峰 公证处主任 8228532 13131888126
李维营 律管股股长 8220148 13383186709
张宝玉 政工股股长 8239169 13831885896
董振营 司法医学鉴定中心主任 8266686 13333088839
李洪义 事杰律师事务所主任 8225565 13323085496
赵志勇 晨虹律师事务所主任 8226602 13931802256
王玉金 大营法律服务所主任 8322746 13091174528
孙瑞冉 晓时法律服务所主任 8231717 13184766133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2/11/河北枣强县张洪国等三人面临非法庭审-304299.html

2015-02-10: 河北省枣强县法轮功学员张洪国、张喜珍、刘冰冰面临非法庭审

河北省枣强县法院欲于2015年2月12日上午九点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张洪国、张喜珍夫妇和刘冰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2/10/二零一五年二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04280.html

2014-09-07: 父母遭绑架 河北枣强县女孩被传讯威胁
……
2014年5月30日凌晨,衡水市国保支队警察王斌和枣强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马金立、刑侦大队王又明带队,恶警出动多辆汽车,封堵了张洪国居住的裕华小区门口,将张洪国及妻子张喜珍、女儿张明慧三人绑架,抢走家中电脑、打印机、现金等物,并将张洪国的汽车强行开走。

在绑架张洪国的过程中,恶警一开始认错了门,砸开同在裕华小区居住的枣强县开发商刘洪桥的家门,闯进门后不出示任何证件,二话不说就将刘洪桥的老伴和怀有身孕的女儿强行按住、恐吓、连踢带打,刘洪桥的女儿正怀着三胞胎,恶警的暴行致使她出现危险,被送医抢救,枣强县医院医生不敢保母子平安,后转到北京大医院救治。当时母女俩问警察是干什么的,警察恶狠狠的扬言“抓恐怖分子”,老太太也被打伤,住进了医院。

后张洪国的孩子们为营救父母、要回被无理扣押的所有物品,请了正义律师,控告公安警察绑架、抢劫,目前公安局只返还了汽车、孩子们的电脑、银行卡和手机等部份物品。张洪国儿子张明阳去看守所拿扣押物品,有国保大队长马金利等4名人员,在看守所一间房内有一人拍摄视频,让张明阳依次写下返还的物品共有电脑、车、手机身份证等多项,并让写一份证明。证明返还的物品与扣押前物品一样。

在这个绑架迫害事件之后,无辜受到伤害的刘洪桥一家多次找到法院、司法局等有关部门想要讨个说法,然而遇到的却是公安部门的推诿和恐吓。然而,纸里包不住火,当越来越多的人们知道了事件的真相,知道了刘洪桥一家无辜被恶人伤害的事件经过,纷纷谴责这些没有人性的恶人恶行,特别是在刘洪桥为被打的家人讨说法四处找相关部门,而处处碰壁时,是法轮功学员将此事在国际上和当地曝光,那些参与迫害好人的公安恶人害怕了,才找到刘洪桥商量赔偿事宜,给了刘洪桥家两万块钱试图了事。

与此同时,恶警居然声称赔款应让法轮功学员张洪国出,明目张胆的挑动世人对法轮功的仇恨。刘洪桥是开发商,本来是恶警暴行导致他们家的灾祸,现在却受到了恶人的蛊惑和蒙蔽,把怨恨撒在了邻居张洪国一家人的身上,以为是炼法轮功的邻居张洪国一家引来的狂徒,并做出了一个非常不理智且令人痛心的举动:对张家断水、断电,不准张家在此居住,致使张洪国夫妇还被非法关押的情况下,孩子们却有家不能归,这无疑是雪上加霜。

法轮功学员张洪国,今年五十一岁,枣强加会乡张加会村人,在枣强县城南关居住。在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法轮功后,张洪国遭到多次非法关押、罚款、遭抄家 抢劫。这些年来,张洪国家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骚扰、非法抄家和抓捕,几乎没有安宁过。张洪国的三个孩子在恐惧和忧思中长大,这次绑架事件发生时张洪国的儿媳已怀孕三个多月,受此惊吓晚上不敢睡觉,神思恍惚,不敢在家中居住。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9/7/父母遭绑架-河北枣强县女孩被传讯威胁-297155.html

2014-07-08: 河北枣强法轮功学员张洪国夫妇已被绑架近40天

2014年5月30日被绑架的河北枣强法轮功学员张洪国和妻子已被关押近40天,目前张洪国被关押在枣强看守所,其妻子和同一天被绑架的孙素英、谈凤玲被关押在衡水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7/8/二零一四年七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94350.html

2014-06-18: 衡水市“610”及恶警非法抓捕枣强县张洪国及妻女

衡水恶警王斌等恶徒伙同枣强恶警杨金双等恶徒,于2014年5月30日凌晨,围堵了枣强县法轮功学员张洪国家,意图抓捕张洪国,过程中,恶警砸碎了张洪国家的玻璃,破门而入,抢劫了张洪国家的电脑等物品。当时张洪国不在。

4点左右,恶徒们又赶到张洪国在裕华西街的一个小区内的另一处住所,有二十几辆警车还有消防车将其住宅楼层层围堵。但恶徒们抓人时,走错了门,敲开了该小区一个叫刘三的家门,恶警们敲开了门后,不问青红皂白,直接将刘三怀了三胞胎的儿媳妇小梅从被窝里拖了出来殴打、上铐、扭走。后来才知道抓错了。刘三将儿媳妇送到枣强县医院,医院不敢收,后送到北京的医院住下,现正在治疗中。

当天早晨,张洪国及妻子、女儿三人被绑架,现张洪国的妻子及女儿被关押在衡水市看守所,张洪国下落不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6/18/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90999.html

2014-06-05: 河北衡水市“610”及公安局绑架多人
......
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日早晨,河北枣强县法轮功学员张洪国及妻子、女儿三人被绑架,并被抄家、翻抢,据说警察出动多辆车,封堵了张洪国所住小区门口。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6/5/河北衡水市“610”及公安局绑架多人-293064.html

衡水 枣强县联系资料(区号: 318)

2023-08-23: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城关派出所电话:03188236858
回丙营电话:18632898599
张家庆电话:15030838856
马占东电话:15127800388

2023-08-13:
骚扰电话:03188220339 03188238489

2021-08-05: 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城关派出所董姓警察电话:15614884966
枣强县马屯镇派出所齐姓警察电话:18631895585

2021-06-03: 此电话与5月20日枣强县城关派出所骚扰法轮功学员苏敏的电话0318-8236856应是一个单位的
骚扰138338722290318-8236857

2020-10-11:
马庆军电话18632881160
杨伟峰电话13613184944
高志勇电话1597603086
王新民电话13784879946
副局长冀立春电话不详,办公室电话0318——8566198

2015-02-10:

枣强县委政法委
地址:枣强县新华路东街3号 邮编:053100
24小时值班电话:8221562
办公室电话:8221562 传真:8221562
姓名 职务 办电 手机
刘景成 常委、政法委书记 8238399 13803188118
高广红 常务副书记 8221562 18632880288
贾广森 主任科员 8221562 13253278809
葛超 副书记 8221562 18631850036
艾鹏 副书记 8221562 18603182622
冀国军 排调办 8221562 13001470812
王彦行 政治部 8221562 13785877297
顾维开 办公室 8221562 18703180885
枣强县法院
地址:枣强县胜利南路 邮编:053101
24小时值班电话:8260100
办公室电话:8260100 传真:8261137
姓名 职务 办电 手机
韩亚杰 党组书记、院长 8268968 13931818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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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318)

2015-12-13:

石家庄监狱:
地址:河北省鹿泉55信箱十四分箱
地址:河北省鹿泉市石铜路,邮编 05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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