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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福州市 >> 王珠妹, 女


紧急成度: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14-03-07
案例分类: 非法拘留/绑架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5-08-26: 福州鼓楼区公安分局构陷林美芳等法轮功学员
四月十三日,福建省福州市法轮功学员林美芳、张水莲和王珠妹在被非法取保候审一年期满后,又被福州市国保支队警察从家中绑架。

当时林美芳和张水莲被鼓楼区检察院非法批捕,王珠妹之后被非法监视居住。

接着,福州市鼓楼区公安分局非法阻止律师会见林美芳,其辖下东街派出所非法拒收律师对林美芳公安阶段的辩护词,并在案件因证据不足两次被退查,无任何新证据可补充的情况下,拒不撤案,执意构陷林美芳、张水莲和王珠妹

非法取保候审一年后非法批捕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三日前后,张水莲、林美芳和王珠妹先后被福州市国保绑架,非法关押三十多天后,被非法取保候审一年,于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回到家中。当时鼓楼公安分局第一次非法将她们三人向鼓楼区检察院报捕,被鼓楼区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批捕。

一年以后,二零一五年三月底,鼓楼公安分局以完全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非法报捕。这次林美芳和张水莲被非法批捕,王珠妹被非法监视居住。也就是说,国保经过了一年多的所谓侦查也没有获得任何所谓证据,却坚持要非法逮捕她们。有所不同的是,二零一四年的经办是国保警察周迅、林峰,而二零一五年却换成了鼓楼公安分局东街派出所的王琦斌与黄见璋——国保警察躲到了背后。

据悉,鼓楼区检察院非法批捕林美芳和张水莲是迫于福州市“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的压力。

非法阻止律师会见林美芳

四月二十二日上午,林美芳的律师到福州市第二看守所依法要求会见林美芳。二看以鼓楼分局在送达看守所的林美芳被非法逮捕的《逮捕证》上违法加注的“律师会见须经办案单位同意”为由,拒绝律师会见林美芳。

为了维护诉讼权利及林美芳的受辩护权利,律师先后向鼓楼分局及其上级机关福州市公安局、福州市第二看守所的监督机关福州市检察院提出投诉;与林美芳的家属联名提起诉讼、单独向福州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因不服福州市仓山区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起诉的裁定和福州市公安局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分别提出上诉和诉讼。

目前两个案件分别在福州市中级法院和福州市鼓楼区法院的审理中,其中诉讼案件鼓楼区法院已经开庭但尚未作出判决。六月十日,律师在看守所见到了林美芳。

拒收辩护词,非法剥夺林美芳受辩护的权利

六月十四日,在第一次退查阶段,律师将公安阶段的《辩护意见书》用特快专递邮寄给经办单位、鼓楼分局辖下东街派出所的所长。特快专递竟被该所违法拒收退回。

六月十七日,律师和林美芳的家属一同到鼓楼分局投诉,但被值班民警告知领导都在开会,督查都出去办事了。律师和家属从上午10点多等到中午12点过后,好不容易才等到了鼓楼分局督察队的3名警员给予接待。可是其间律师和家属的客观陈述频频遭到督察队警员打断和斥责。对于律师提出的“将被东街派出所违法拒收的邮件交由他们处理”的合理要求,督察队警员以“无权代替东街派出所收件”为由拒绝。鼓楼分局至今也未对律师和家属的投诉依法处理、答复。

六月二十三日上午,律师又到东街派出所交涉辩护事宜,质询邮件被拒收退回的原因,却又被分管的副所长告知“因派出所不具有法人资格,辩护意见需向鼓楼分局提出”而拒收。

证据不足两次被退查仍执意构陷

四月二十九日,福州鼓楼区公安分局将构陷林美芳、张水莲和王珠妹三人的案件非法移送至鼓楼区检察院。五月二十八日,案件第一次被退查,六月二十六日,鼓楼分局违法重报;七月二十日,第二次被退查,八月十九日,在没有任何新证据可补充的情况下,鼓楼公安分局拒不撤案,相反,再次违法将案件报送到鼓楼区检察院。有消息称国保拒不撤案是担心撤案后会被控告。

七月上旬,律师向鼓楼区检察院提交了辩护意见,对鼓楼分局及其有关责任人员侵犯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提出控告,要求鼓楼区检察院依法查处。并建议鼓楼区检察院及时补救非法批捕林美芳和张水莲的明显过失行为,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释放林美芳和张水莲。

八月二十四日,律师再次对鼓楼区检察院重申了她的辩护意见,希望鼓楼区检察院能够采纳。

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
地址:福州市津泰路98号10号楼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8370501
经办检察员:赵文庭
鼓楼区检察院检察长:严孟灿 负责全院检察工作
其他领导:
李淑德:分管侦监、控申、民行工作;
李检:分管反贪、反渎、法警大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林丹红:分管公诉、监所检察工作;
林庆建:分管政治处、办公室工作;
夏晓红:分管纪检监察、研究室工作
公诉科科长:林峰
检察员:谢婉春、苏一仙、龚博、吴俊敏、林弢、魏旸、吴云玲、林莉莉

福州市国保支队
地址:福州市温泉路永安街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23013、0591-87623352
大队长周迅:1385008856
林峰:13506996659 13809559916 林卫明:13905023623
处长李某、林文强、严名坤、刘捷、周文

福州市鼓楼区公安分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230号
电话:0591-87551039
邮编:350001
分局长:黄敦蒲、林晓东 政治处主任:刘雄 政委:李兴龙

福州市鼓楼区公安分局东街派出所
地址:福州市仙塔街80号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52968
经办警察:黄见璋、王琦斌 手机:13515002940
副所长佘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26/福州鼓楼区公安分局构陷林美芳等法轮功学员-314719.html
2015-04-19: 福建省四名女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

四月十三日晚,福州林美芳、张水莲、王珠妹和厦门戴振珠四位法轮功学员同时在家中被国保警察绑架。据悉,她们都已经被检察院非法批捕。

林美芳、张水莲和戴振珠都是南平的法轮功学员。林美芳和张水莲目前在福州生活,戴振珠原来也在福州生活,二零一四年二月到厦门帮女儿带孩子。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至二月二十三日戴振珠与林美芳、张水莲分别在厦门和福州被绑架。当时同时被绑架的还一名福州法轮功学员王珠妹

当时的绑架案据说是福建省、市“610”针对法轮功学员用“手机讲真相”试图进行所谓的破案,非法监听她们的联系电话,而实施绑架的。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她们四位都被所谓的“取保候审”回到家中。

今年三月底,检察院人员分别上门找过林美芳和张水莲,说是要做什么“取保候审”到期撤销案件的笔录。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没过几天,她们四人又被国保警察再次绑架。

国保警察说是检察院已经批捕,其实背后操控的还是“610”不法分子。检察院只是傀儡,检察院的人没有参与迫害的意愿,却被胁迫着执法犯法,徇私枉法。但是不管怎样,谁都得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后果、责任。希望所有良知、人性尚存的公检法人员辨明是非,为了自己,为了家人,守住良知,避开迫害。善恶有报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19/福建省四名女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307684.html

2014-04-05: 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信息

◇山东诸城法轮功学员王淑华已回家。
◇福州三位老年法轮功学员张水莲、林美芳、王珠妹已于3三月28日回家。
◇3月23日被绑架的上海市浦东新区法轮功学员秦凤仙(秦红仙)现已回家。
◇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的大法弟子张永富3月12日被登封市公安局绑架,3月26日,因“证据“ 不足被放回家。
◇凉山州会东县301法轮功学员李映琼,于2014年3月25日,从四川龙泉驿监狱回家。
◇在2014年3月25日晚上八点,法轮功学员姚建润在曙光里小区去邻居家串门时,被天津市大港分局港北派出所在蹲坑的警察绑架,26日上午10点,姚建润顺利回家。
◇浙江省温岭市法轮功学员蒋慧敏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结束四年多冤狱从杭州女子监狱出狱回家。
◇2014年3月27日上午十点多,江苏镇江法轮功学员钱晖芬已从镇江市拘留所回家。
◇河南许昌市法轮功学员张宏业因身体原因被所谓“取保候审”,现已回到家中。
◇山东威海3月22日被綁架的李延琴、李秀云已回家。
◇江苏省淮安市法轮功学员吴义成、王玉英在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后,已分别于三月下旬回家。其中吴义成在二月十九日被淮阴区西坝派出所恶警绑架时,被恶警打的满嘴流血,当时就打掉了一颗牙齿,另一颗严重松动。
◇天津蓟县大法弟子郝晓静4月3日上午正念回家。
◇凌海法轮功学员粱锦君、赵秀兰已于2014年4月1日回家。
◇天津市北辰区小街村法轮功学员龚云荣于4月2日回到家中。
◇河北省滦南县法轮功学员王凤英已于4月2日回到家中。感谢大家的正义之声。
◇山东省文登市法轮功学员刘红已于3月30日晚回家。谢谢同修正念加持,合十!
◇4月3日下午,平原县法轮功学员张让军已回家。谢谢各位同修的正念加持。
◇南京市溧水区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吴一凡于2014年4月2日安全回家。
◇南京李薇4月3日下午出狱。谢谢配合营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4/5/二零一四年四月五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289423.html

2014-03-26: 福建省福州张水莲、林美芳和王珠妹近期被绑架(补充)

福州市三名法轮功学员近期分别被福州市610,福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鼓楼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鼓西派出所,仓山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金山派出所联合绑架,都是六七十岁的老年妇女,她们是张水莲、林美芳和王珠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26/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89177.html

2014-03-07: 福州市三名老年法輪功女學員近期被綁架

福州市三名法輪功學員近期被綁架,都是六七十歲的老年婦女,她們是張水蓮、林美芳和王珠妹
王珠妹家住福州市楊橋路橋雄附近的宏揚新城,目前情況尚不清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7/福州市三名老年法輪功女學員近期被綁架-288444.html福州鼓楼区公安分局构陷林美芳等法轮功学员
四月十三日,福建省福州市法轮功学员林美芳、张水莲和王珠妹在被非法取保候审一年期满后,又被福州市国保支队警察从家中绑架。

当时林美芳和张水莲被鼓楼区检察院非法批捕,王珠妹之后被非法监视居住。

接着,福州市鼓楼区公安分局非法阻止律师会见林美芳,其辖下东街派出所非法拒收律师对林美芳公安阶段的辩护词,并在案件因证据不足两次被退查,无任何新证据可补充的情况下,拒不撤案,执意构陷林美芳、张水莲和王珠妹

非法取保候审一年后非法批捕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三日前后,张水莲、林美芳和王珠妹先后被福州市国保绑架,非法关押三十多天后,被非法取保候审一年,于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回到家中。当时鼓楼公安分局第一次非法将她们三人向鼓楼区检察院报捕,被鼓楼区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批捕。

一年以后,二零一五年三月底,鼓楼公安分局以完全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非法报捕。这次林美芳和张水莲被非法批捕,王珠妹被非法监视居住。也就是说,国保经过了一年多的所谓侦查也没有获得任何所谓证据,却坚持要非法逮捕她们。有所不同的是,二零一四年的经办是国保警察周迅、林峰,而二零一五年却换成了鼓楼公安分局东街派出所的王琦斌与黄见璋——国保警察躲到了背后。

据悉,鼓楼区检察院非法批捕林美芳和张水莲是迫于福州市“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的压力。

非法阻止律师会见林美芳

四月二十二日上午,林美芳的律师到福州市第二看守所依法要求会见林美芳。二看以鼓楼分局在送达看守所的林美芳被非法逮捕的《逮捕证》上违法加注的“律师会见须经办案单位同意”为由,拒绝律师会见林美芳。

为了维护诉讼权利及林美芳的受辩护权利,律师先后向鼓楼分局及其上级机关福州市公安局、福州市第二看守所的监督机关福州市检察院提出投诉;与林美芳的家属联名提起诉讼、单独向福州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因不服福州市仓山区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起诉的裁定和福州市公安局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分别提出上诉和诉讼。

目前两个案件分别在福州市中级法院和福州市鼓楼区法院的审理中,其中诉讼案件鼓楼区法院已经开庭但尚未作出判决。六月十日,律师在看守所见到了林美芳。

拒收辩护词,非法剥夺林美芳受辩护的权利

六月十四日,在第一次退查阶段,律师将公安阶段的《辩护意见书》用特快专递邮寄给经办单位、鼓楼分局辖下东街派出所的所长。特快专递竟被该所违法拒收退回。

六月十七日,律师和林美芳的家属一同到鼓楼分局投诉,但被值班民警告知领导都在开会,督查都出去办事了。律师和家属从上午10点多等到中午12点过后,好不容易才等到了鼓楼分局督察队的3名警员给予接待。可是其间律师和家属的客观陈述频频遭到督察队警员打断和斥责。对于律师提出的“将被东街派出所违法拒收的邮件交由他们处理”的合理要求,督察队警员以“无权代替东街派出所收件”为由拒绝。鼓楼分局至今也未对律师和家属的投诉依法处理、答复。

六月二十三日上午,律师又到东街派出所交涉辩护事宜,质询邮件被拒收退回的原因,却又被分管的副所长告知“因派出所不具有法人资格,辩护意见需向鼓楼分局提出”而拒收。

证据不足两次被退查仍执意构陷

四月二十九日,福州鼓楼区公安分局将构陷林美芳、张水莲和王珠妹三人的案件非法移送至鼓楼区检察院。五月二十八日,案件第一次被退查,六月二十六日,鼓楼分局违法重报;七月二十日,第二次被退查,八月十九日,在没有任何新证据可补充的情况下,鼓楼公安分局拒不撤案,相反,再次违法将案件报送到鼓楼区检察院。有消息称国保拒不撤案是担心撤案后会被控告。

七月上旬,律师向鼓楼区检察院提交了辩护意见,对鼓楼分局及其有关责任人员侵犯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提出控告,要求鼓楼区检察院依法查处。并建议鼓楼区检察院及时补救非法批捕林美芳和张水莲的明显过失行为,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释放林美芳和张水莲。

八月二十四日,律师再次对鼓楼区检察院重申了她的辩护意见,希望鼓楼区检察院能够采纳。

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
地址:福州市津泰路98号10号楼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8370501
经办检察员:赵文庭
鼓楼区检察院检察长:严孟灿 负责全院检察工作
其他领导:
李淑德:分管侦监、控申、民行工作;
李检:分管反贪、反渎、法警大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林丹红:分管公诉、监所检察工作;
林庆建:分管政治处、办公室工作;
夏晓红:分管纪检监察、研究室工作
公诉科科长:林峰
检察员:谢婉春、苏一仙、龚博、吴俊敏、林弢、魏旸、吴云玲、林莉莉

福州市国保支队
地址:福州市温泉路永安街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23013、0591-87623352
大队长周迅:1385008856
林峰:13506996659 13809559916 林卫明:13905023623
处长李某、林文强、严名坤、刘捷、周文

福州市鼓楼区公安分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230号
电话:0591-87551039
邮编:350001
分局长:黄敦蒲、林晓东 政治处主任:刘雄 政委:李兴龙

福州市鼓楼区公安分局东街派出所
地址:福州市仙塔街80号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52968
经办警察:黄见璋、王琦斌 手机:13515002940
副所长佘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26/福州鼓楼区公安分局构陷林美芳等法轮功学员-314719.html

福州市联系资料(区号: 591)

2024-11-14: 福州市闽清县法院 邮编 350800
审判长:刘小霞 主审法官:张婷婷 书记员:张小妃

公诉人:福州市闽清县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溪口大街195号,邮编350800
电话:0591-62069003
检察长陈绍雨
检察官蔡小勤0591-62069087 曹素娟

2024-06-19::参与“转化”迫害张丽玉的“帮教组”的成员名单:
组长:丁守法,男,街道政法委,电话15980298603
副组长:社区主任张珍玉,女,电话13950395057

组员:
陕曦,男,段警兼社区综治办副书记,电话18806079056
郑云平,女,社区人员,电话13799910621
林郑颖,男,街道协理员,电话18705058117
陈永康,男,原福州市仓山区610主任已退,电话13506996858

2023-08-03: 福州人社局庭审的法官陈堃,办公电话0591-38127637

2023-07-31: 注:福州市晋安区第三法庭位于秀峰路16号,可搭乘1号地铁至罗汉山站或乘坐公交17路、19路、52路、62路、65路、68路、111路或527路前往。

2023-05-29: 福州市马尾区法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76号(邮编:350015)
经办人:李楠0591-83689139
刑庭庭长:林晨0591-83983176
福州市马尾区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东路138号( 邮编:350000)
经办人:郑田森0591-63151609

2023-03-19:
盖山派出所片警:
邓金杰 电话15960026325
前片警:15959050259
前黄姓片警:13696863300

2022-07-10:
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区号:0591)
福州市江滨西大道56号 电话:63036507 邮编:350000
案管值班:62026280 62026281 63036557 13067338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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