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成度:
高
家庭地址: 辽宁东港市孤山镇
拘留时间: 2013年12月24日
有关恶人: 东港市孤山公安所(公安分局)、东港法院刑事庭长恶人李新田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13-12-28
2014-06-22:东港市法院非法庭审 祝延波被诬判三年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东港市法院对被非法关押近五个月的法轮功学员 祝延波女士非法庭审。律师为祝女士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法庭草草收场。四月三十日,东港市法院对祝女士诬判三年。 祝延波,四十九岁,家住东港市孤山镇,她按“真、善、忍”的标准修炼自己,做善良、正直的好人。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丹东市大孤山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孤山公安分所的十多个警察闯入 祝延波家中,将 祝延波和未修炼法轮功的丈夫一起绑架。晚七点钟,丈夫被放回, 祝延波被连夜劫持到丹东市看守所,四天后,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二日,家人从北京市聘请律师为 祝延波做无罪辩护。当日,律师陪家属到孤山公安分局讲明 祝延波没有违法,不应该被关押,希望他们无罪释放,然后,又到丹东看守所面见 祝延波。律师见到 祝延波,得知她遭绑架迫害后,血压很高,恶警天天逼迫她吃药。 接下来,一月十四日、十五日、十九日,家人连续要人,孤山公安分局、东港检察院办案人曲红玲拒绝不见,并以强加的罪名将 祝延波非法起诉到东港法院。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三十分,东港市法院在东港法院刑事一厅,对 祝延波进行非法庭审。辩护律师当庭为 祝延波做无罪辩护,律师指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祝延波只是转载了他人QQ空间的日志,该日志储存在 祝延波自己的QQ空间,既不属于其原创,其也没有进行传播”,“只是原作者想表达的一种观点,属于言论自由范畴。” 其次,程序严重违法,事实不清。“提供‘检测结论’的认定单位是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而本案就是在丹东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指导下办理的,其与丹东市公安局大孤山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具有相同的所谓反×教任务。二者是兄弟单位,属于自侦自鉴;根据新闻出版署《关于认定、查禁非法出版物的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第2项规定:凡是非法出版物,一律由新闻出版署或省级新闻出版局认定,并通令取缔。据此,以上“鉴定报告”主体不合法,存在明显的自侦自鉴,程序严重违法,事实不清。不能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依据。” 律师还指出:“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认定的14种邪教组织不包括法轮功。因此,对被告人 祝延波定罪不仅没有法律依据;同时也违反了中国宪法规定的信仰自由及言论自由的条款。” 祝延波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身心得到了健康,根本没有违犯国家任何一条法律。 上午十点三十分左右,开庭在没有结果的情况下,草草收场。然而,东港市法院却于二零一四年四月三十日(星期三)将 祝延波非法秘密判刑,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这一莫须有的罪名,诬判三年。 祝延波已经向丹东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继续聘请北京正义律师李春富做无罪辩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6/20/东港市法院非法庭审-祝延波被诬判三年-293706.html 2014-04-20: 辽宁东港市法院欲非法开庭庭审法轮功学员 祝延波辽宁东港法院将于二零一四年四月22日(星期二)上午9点30分非法庭审 祝延波。参与迫害 祝延波的主要办案人,还是东港法院刑事庭长恶人李新田。其他相关人员见下面电话和人员名单。请全体法轮功学员发正念将所有盘踞在丹东、东港迫害法轮功学员、毁众生的邪恶生命、邪恶因素一并彻底解体消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4/20/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90255.html2013-12-27: 东港市孤山镇法轮功学员王炳林和 祝延波被绑架(附电话)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星期二)下午,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孤山镇法轮功学员王炳林和 祝延波被东港市孤山公安分局的四、五名警察非法抄家、绑架,当日关押在孤山公安分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27/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84567.html2013-12-26: 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孤山镇王炳林、 祝延波遭受迫害补充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下午,辽宁东港市孤山镇大法弟子王柄林和 祝延波二人被东港市孤山公安所(公安分局)四、五名警察非法抄家、绑架。傍晚,王炳林在孤山公安分局关押时,警察录口供期间,身体出现血压升高、心脏病,迫害部门没有立即放人。三名男警,两名女警分别把王炳林、 祝延波弄上同一辆警车,共五名警察押车。 王炳林被送往东港拘留所,在东港中医院体检,结果是高血压、心脏病。拘留所拒收,当晚十二点四十分返回家中。 祝延波被送往丹东拘留所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26/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84503.html
丹东 东港市联系资料(区号: 415)2026-07-06: 东港市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振兴街193号,邮编118399 电话: 0415-7144288、0415-7144956局长:景旭 政保大队 丹东市看守所: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汤池镇金固村 电话: 0415-6250324、0415-6250317所长:戴智强 驻所检察官:许可 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九连城镇九连城村668号,邮编118001 电话: 0415-6276625、0415-6276609、0415-6276611、0415-6276627、0415-6276608、0415-6276187传真: 0415-6276696公诉科: 0415-6276658立案庭: 0415-6276681检察长:马原野 办案检察官王聪 0415-6276685东港向阳派出所 邓家亮 13842574633 所长 齐丹 18341577677 教导员 王晓东 15394979797 副所长 周桉邦 15941594532 副所长 陈泳伉 18304151861 副所长 顾斌 15942551566栾守军 15041594359衣春江 18342521110刘少辉 18841528909肖译然 15668699425周兴宇 18242568678赵刚 18804151958梁爽 18841524557刘庆祥 13332295990于千森 13236976868宫兆强 18241564588单玉程 15941536822佟校宇 18424511999郭俊秀 15842559465刘子民 13188371457王森 17614154999唐士鑫 13470490508吴晓霞 15841577396王丹彤 13464573151迟克强 13704159635宋官鸿 18841555643单俐伟 13898521506杜政校 13188372227权明宇 15641537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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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15)2014-04-20: 参与迫害部门人员电话: 1、东港市政法委人员电话(区号:0415): 于全海 政法委书记办7148323,手机13804155788 于 洋 政法委书记(已退二线)办7148323,手机13604151888 孙成立 副书记、稳定办主任办7147627宅7130096手机13941585369 于志民 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办7147147宅7128256手机13050356908 王忠利 副书记办7148161手机13941571057宅7129608 鞠素澜 副书记兼司法局长办7147048宅7137888手机13942501888 谭亮深 稳定办副主任办7147681手机13314086653 2、东港市法院人员电话: 郭志辉 院长兼书记办2277555、7171999 唐贵君 副院长办2277599手机13941521849 高庆良 副院长办2277566宅7143008手机13898521566 辛吉辉 副院长办2277502宅7132769手机13941574609(一直迫害法轮功) 邵 丹 副院长办277567手机13604951878 刘 忠 副院长办2277486手机13354157788 徐 波 办公室主任办2277618手机15942507699 刑事庭:庭长李新田13019807219办2277521刘长胜7121474刘文果15041515757韩贵元13704955586王莹莹13464550305张林13842598096书记员宋清华18241587860 立案庭:庭长邵贵国13604951111办2277561 3、东港检察院人员电话: 王颖兰 书记、检察长办6276301手机13941510755 王宏革 副检察长办6276302手机13941596366 王德全 副检察长办6276303手机15941511666 周连余 副检察长办6276305宅3141408手机13842599188 王德全 副检察长办6276303宅7188819手机15941511666 宋传义 办公室主任办6276315手机13942581899 孙洪霞 政治处主任(2011年至今)办6276332手机13941575686 马光远 公诉科长办6276331宅7144715手机13942521507 曲红玲 公诉科办6276337宅6612642手机13841521367 江志华 公诉科办6276318宅7138691手机13942580408 李秀丽 公诉科办6276354手机15641556177 4、东港市公安局人员电话: 张振喜 局长办7561666手机13904158755宅2537788 哈合才 政委办7144518手机13942501777 关志华 邪党组书记办7144277手机113942501958 徐福安 副局长18241519999(05年因挪用公款106万元被判刑一缓二,2012年恢复官职) 高普平 政工、监察主任办7147226手机113942588921 张西臣 副局长办7144266手机113394263888 冯忠国 副局长办7145959手机113604151555 王文强 副局长13591500100 孙晓峰 副局长13941567111宅656106 宋诗和 副局长13898511777宅767588 刘晓阳 指挥中心主任办7141585手机15841577797 宋君亭 纪委书记办7148118宅7126989手机13942501997 王润龙 国保大队大队长办7144608手机15841578799宅7121087 高峰教 导员办7144608手机13704955516 ... 更多
本案件有关文件2013-12-28: 孤山公安所电话 报警:0415-7501677 潘宝昌 所长, 办公7501988,手机13941531233 。 孙景广 教导员, 办公7501977,手机13841521998 。 邵天亮 副所长,手机13942539116 。 王守信 副所长,办 7501977 ,手机13942587599 , 张以宪 副所长,办 7501566 ,手机13842505518 。 王金堂 民警, 7501322 ,13941575896 。 李茂生 民警, 7501303, 13704955582。 马吉海 民警, 7501300 ,13942529157 。 肖春臣 民警 ,7501309 ,13942588695。 王卫东 民警,办 7501300,13842594188 。 张 伟 民警, 7501305 ,13464529262。 宋维刚 民警, 7501305,13941591719。 赵立庆 民警, 7501305,13704955626 。 王 鹏 民警, 7501306 ,15941525800。 周学智 民警 ,7501307, 13942583455。 姜传芳 民警 ,7501306, 13470095118 。 孙德慧 民警, 7501318 13470011667 林洪先 民警, 7501307,15841541958 。 范同良 民警, 7501309,13841551348 。 东港市公安局 张振喜 局长 办电:7561666, 手机:13904158755 哈合才 政委 办电:7551178, 手机:13942501777 关志华 副局长 办电:7144277, 手机: 13942501958 徐福安 副局长 办电:7146368, 手机:18241519999 张西臣 副局长 办电:7144266, 手机:13394263888 冯忠国 副局长 办电:7145959, 手机:13604151555 ...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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