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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茂名 高州市 >> 周达琼, 女, 61


出生时间: 一九六一年出生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广东茂名高州市
个人近况: 未关押
立案日期: 2013-08-03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3-11-16: 陶永红和周达琼的申诉状被拒 律师指出中院违法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陶永红和周达琼,在维权律师卢廷阁的陪同下,向茂名市中级法院信访厅办理刑事申诉状立案。信访厅人员以此案超过两年,拒不受理。律师指出,其所依据的“法发[2002]13号”文件与二零一八年修正的《刑诉法》252条相冲突,不能作为法律依据。九月二十七日,经上级领导决定后,仍违法拒绝受理她们的申诉状。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上午,广东省茂名市法轮功学员陶永红、周达琼和聘请的维权律师卢廷阁来到茂名市中级法院举报中心,举报在六月二十九日,卢律师到茂名市中级法院阅卷,遭到刁难,希望检察院对此法院进行法律监督。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陶永红、周达琼和聘请的维权律师卢廷阁,再次到茂名市中级法院刑事立案庭,要求对控告人和周达琼的刑事申诉立案。然而茂名市中级法院竟然违法,将申诉立案作为信访对待,要陶永红三人到大门口旁边的信访厅去立案。

信访厅接待工作人员苏仁银查看了他们申诉材料后,以超过两年为由,不予受理。

卢律师要求苏仁银拿出法律依据。苏仁银在电脑查了很长时间,找到了最高法院二零零二年九月十日印发《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文号:法发[2002]13号,其中第十条规定: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出申诉,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规定的,法院不予受理。

卢律师看过后,说:这个文件与二零一八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252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相抵触。

卢律师指出:《刑事诉讼法》对申诉并没有做出是否执行完毕以及年限等方面的限制,最高法院这个二零零二年的试行意见,超越职权,限制申诉,目的是为了减轻法院系统的工作量,并借此逃避责任,很明显是无效的,或者至少已经失效。

但苏仁银对卢律师的指正不屑一顾,只顾着看电脑。直到卢律师告诫他要控告他们时,并照相取证,苏仁银赶紧戴上口罩,打电话请示王姓女庭长。苏仁银的请示结果是仍不受理,并要卢律师填写一张《群众来访登记表》,等待领导研究后再答复。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卢律师打电话给茂名市中级法院信访厅询问,那里人员答复说:领导研究后,还是以超过两年的理由,不受理(陶永红和周达琼的申诉状),拒不纠正违法行为。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1/16/陶永红和周达琼的申诉状被拒-律师指出中院违法-468268.html

2022-10-24: 广东茂名市检察院制造74个冤假错案
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重要邪恶手段之一,就是以莫须有罪名构陷,将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投入冤狱,再施以严酷“转化”(酷刑)。广东茂名市检察院管辖茂名地区下面六个检察院:茂南区检察院、化州市检察院、高州市检察院、信宜市检察院、电白区检察院和茂港区检察院,在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中,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茂名地区的各个检察院提请法院判多少年,都得先经过茂名市检察院检察长审阅、批示。

据不完全统计,中共迫害法轮功23年来,经茂名市检察院指派、审批,非法对茂名地区81位法轮功学员构陷到法院,其中74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五位法轮功学员因被非法判刑被迫害致死:梁锦春、郑保、梁楼图、吴祖强、吴明露;法轮功学员陈小霞因为被非法判刑四年,在广东女子监狱被迫害致精神失常。有七位法轮功学员被二次被非法判刑:陈美玲、梁锦春、郑保、吴祖强、吴志岐、柯郑基、朱石雄。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底,二位老年法轮功学员(82岁的李顺华老太太和65岁的林立盛)被非法开庭。目前四位法轮功学员(周华建、林武、黄柱峰、俞涛)被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法院。

(一)七十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21、周达琼,女,高州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底进京上访被迫跳楼逃生,被非法判刑四年。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0/24/广东茂名市检察院制造74个冤假错案-451090.html

2022-09-17:中秋前广东茂名警察骚扰多位信仰法轮功的公民
中国传统佳日中秋节(九月十日)之前,广东省茂名高州市多位法轮功学员家来了不速之客——中共派出所警察、居委会骚扰,诬陷他们的信仰法轮功。法轮功学员善意地给他们讲了“法轮大法是合法的”,他们健康的身体来自于修炼法轮大法。他们的家人也表现正义。
刘惠荣:“修炼大法后,炼好身体的”

法轮功学员刘惠荣,女,五十五岁,家住高州市宝光街道。二零二二年九月七日下午四点,高州市河西派出所两个警察和大队书记林建强,还有一个便衣小伙子,共四人,来到刘惠荣家,理由是“回访”。

他们问刘惠荣:“还玩以前那么些法轮功吗?”
刘惠荣说:“这不是玩,是佛法修炼,修炼就是修心性,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做比常人中的好人更好的人。目前法轮大法的书籍已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全世界上弘传,今年‘法轮大法日’的旗帜在世界各地升起,庆祝‘五·一三’法轮大法日和李洪志师父生日。”大队书记叫刘惠荣不要宣传这些。

那个女警察对刘惠荣讲:“阿姨,这是违法的。”刘惠荣说:“这是合法的,你回去看看《警察法》、《公务员法》、《宪法》等法律法规,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

那个女警察问刘惠荣是做什么工作的?大队书记说:是种菜的。他们向刘惠荣要电话号码,刘惠荣说,没有电话,种菜带个电话不方便。

那个女警察说刘惠荣身体很好,刘惠荣就跟他们讲:我以前患严重肾病,修炼大法后,炼好身体的……那个男警察就叫他们走了。那个男警用手机不知在记录着一些什么。

陈桂容:“天安门自焚案是骗局”

法轮功学员陈桂容,五十八岁,家住高州市宝光街道办顿梭镇。二零二二年九月八日,居委会欧国绍给陈桂容的先生打电话,说派出所人员到陈桂容老家沙角村找陈桂容,没人在家里。

二零二二年九月九日上午十一点半,高州河西派出所一男一女两个警察到高州市市区陈桂容住所骚扰。女的姓余,警号:223015;男的姓谭,警号被胸前的小录像仪挡住了。

陈桂容问:是谁派你们来的?他们说是公安局。陈桂容说:“我们有信仰自由,没有哪条法律说明法轮功不合法,政府公布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大法,天安门自焚案是骗局。法轮大法是佛法,教人修真、善、忍,做好人,做比常人中的好人更好的人。法轮大法能祛病健身,能使社会道德提升。共产党是无神论,容不下好人……”

陈桂容又讲到善恶有报,叫他们不要再参与迫害法轮功,连说都不要说法轮功的坏话,要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再说到种种迫害法轮功的报应例子和将来所有制造冤假错案的都要终身追责。现在整顿政法队伍,倒查三十年……

最后,陈桂容跟他们说:这样的骚扰对我及家人的影响都很大,邻居及社区的人们都以为我干了什么坏事,请他们以后不要再来了,也不允许他们再来了!他们说,没有什么恶意,只是奉上级指示来走访一下。

陈容被警察和居委会人员非法拍照

法轮功学员陈容,女,五十岁,家住高州市南兴街。二零二二年九月七日下午大约三点半,有居委会伙同派出所有男有女一伙五、六个人到陈容家门口拍照。

周达琼的丈夫厉声呵斥骚扰的辅警

周达琼,女,六十一岁,高州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二年九月八日上午十点,自称是高州市永镇派出所的人打电话给周达琼的丈夫,要求开门了解些情况。周达琼丈夫下楼开门,见来了三个年轻辅警,一个居委会约四十多岁的工作人员,一伙共四人。

辅警对周达琼的丈夫非法拍照,虽然周达琼的丈夫马上厉声指责,但不法辅警还是拍了照。辅警问:周达琼还信什么神吗?周达琼的丈夫说:“我不知道什么神,(你们)年年都来找,二十多年了,从来未停止过。”由于周达琼丈夫严厉呵斥他们,来人见势,赶快走了。

吴有清两遭骚扰

法轮功学员吴有清,女,五十五岁,家住高州市文明路。中秋前吴有清遭两次骚扰。

二零二二年九月四日下午约五点,高州市城南派出所黄姓警察打电话给吴有清,询问吴有清炼法轮功的情况,并用中共谎言灌输的说词诽谤法轮功。

二零二二年九月八日上午,邻居告诉吴有清说;“有两个人到你家敲了很长时间的门,一个是派出所的,一个是居委会的。”

吴有清听说后,晚上打电话问派出所问黄姓警察,他说不是他,他不知道。

胡秀慧遭到派出所人员骚扰

法轮功学员胡秀慧,女,家住广东省茂名信宜市。二零二二年九月六日,信宜市大潮派出所两名警察到大潮镇礼洞胡秀慧的家骚扰。警察问胡秀慧的丈夫:“胡秀慧在不在家?”胡秀慧的丈夫说:“不在家。”他们就走了。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四日,大潮派出所警察打电话给胡秀慧的儿子,问:“胡秀慧在哪里?”她儿子说:“在信宜带孩子。”警察就挂机了。

相关信息:
骚扰陈容的电话:
二零二零年的骚扰电话手机号是:17728997048
二零二二年九月七日,骚扰电话手机号是:17728997159。
骚扰周达琼的丈夫的辅警电手机号话:17376883040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9/17/中秋前广东茂名警察骚扰多位信仰法轮功的公民-449699.html

2021-09-18:广东周达琼聘请律师维权 茂名市法院违法办案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法轮功学员周达琼被高州市政法委、国保等绑架。公安违法办案,非法传讯和抢走她的电脑。二零二一年二月,周达琼聘请律师维权,茂名市茂南区法院立案,却不开庭,做出违法裁定,至今躲藏,不敢将裁定书给律师。
二零二一年九月六日下午两点多,周达琼与她的维权律师,一同前往茂名市茂南区法院,找行政庭主办法官杨子漩,要求给律师案件裁定书。

一楼女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法官杨子漩。电话接通后,女工作人员将电话交给律师接。律师和对方说明来意,是来拿周达琼的行政诉讼裁定书的。法官却说,没有裁定书。

律师说:你法院已经立案了,而且立案时,我已将委托书一起递交给了法院。你们法院不开庭。按法律程序,我是律师,你既然结案了,裁定书应该给我一份的。我是律师,有权要知道裁定结果。法官杨子漩告诉律师:案子已经移交给高州市公安局处理了。

之后,法官就谎称杨子漩法官不在,说给律师另外一个电话去问。律师信以为真,就将电话还给一楼的女工作人员,叫她帮忙记一下电话号码。那女工作人员接过电话后,对方却告诉一楼的女工作人员说;不要给他们电话号码。还多次对那一楼的女工作人员说:千万不要让他们进来,千万不要让他们进来。好像很害怕似的。

法院立案,不开庭,裁定书不敢给律师,还是法院吗?他们害怕什么?敢做,为什么不敢当呢?

后来律师和周达琼只好将法院附案件来的监督卡,写上意见后,直接投入投诉箱。

二零二一年九月七日下午,律师和周达琼再次去高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找到大队长凌卫阳,要求国保退回被抢走的电脑。凌卫阳推说未有结果,到时再去找你(指去找周达琼,话中带有威胁恐吓)。周达琼说你不要找我,要求现在还电脑。凌卫阳借口说,要去开会,就将律师和周达琼一起带出到公安局大门口。

律师表示,法院立案,不开庭,裁定书不敢给律师,将继续给周达琼维权,按照法律办事,下一步就是控告相关人员。

事件回顾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高州市出动大批人力,其中主要人员有高州市政法委副书记古济权、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凌卫阳、副大队长湛杰、周维学、北关派出所钟永锋、城南派出所、潘州街道办、居委会、高州市法院政治部主任冯岳军、法院办公室刘桂武等近二十人,将周达琼住所整栋楼房从一楼到七楼顶,连邻居楼顶都搜查遍了,强行将周达琼劫持到高州市公安局办案中心,限制人身自由超过十二小时。

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他们抢走周达琼的台式电脑主机一台,企图想作为构陷的证据。在家属强烈要求下,后来才补办搜查证,中午十二点钟,才拿到现场,让家属签字,执法程序完全违法,晚上十一点,周达琼才回到家。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下午三点多,高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城南派出所一伙至少六、七人,以说明电脑问题,强行将周达琼带到高州市办案中心非法审问,后来才让周达琼看传唤证,以扰乱社会秩序《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传唤周达琼,并要求周达琼在传唤证上签名。当时周达琼拒签询问笔录,并表示执法人员执法程序违法。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高州市国保大队的周维学、城南派出所冯曾果,向周达琼丈夫送达非法《收缴电脑清单》。

周达琼于二零二一年二月一日聘请维权律师一起,前往高州市司法局递交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掉高州市公安局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作出的高公(国保)缴字【2021】1号 《收缴物品清单》的行政违法行为,要求高州市公安局返还非法扣押的电脑,并赔礼道歉。

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高州政府司法局行政复议庭作出《高州府行复决(2021)5号》行政复议决定,维持高州公安局国保的非法决定。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周达琼与律师一起向茂名市茂南区法院递交行政诉讼状,要求:1、撤销被告高州市政府作出的高州府行复决(2021)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2、撤销被告高州市公安局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作出的高公(国保)缴字【2021】1号 《收缴物品清单》的行政行为。3、返还被非法扣押的台式电脑主机一台(机箱为“华硕”,光驱为“先锋”)。

直到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茂名市茂南区法院法官伙同高州市政法委等一行六人突然窜到周达琼家中,草率宣读一遍裁定书就算结案了,而且裁定书都不敢留给当事人,这就是中共的所谓“依法治国”。

过程中,周达琼多次要求政法委人员报出他的姓名,这位政法委人员再三推说,始终不敢报出他的姓名,更不要说出示证件了,这也更加突显中共体制内政府官员的心虚与悲哀。

本来按法律程序走行政复议决定出来之后,下一步行政诉讼应该向中级法院提诉,可以直至诉讼到最高法院,但高州府指定只能是向茂名市区法院提起诉讼。其实这也体现出中国的司法本身就是用来蒙骗群众而虚设的。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9/18/广东周达琼聘请律师维权-茂名市法院违法办案-430915.html

2021-08-15:周达琼控告国保绑架抢劫 广东茂名法院草率结案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上午近十点钟,广东茂名市茂南区法院法官(穿制服)和高州政法委人员(便衣)等三男三女,到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周达琼家叫门。因周达琼长期遭受中共政府工作人员的迫害,故而迟迟未有开门,茂南区法院的人便打电话给周达琼丈夫。周达琼丈夫当时已外出,接到电话便急忙赶回家,开门让他们进入一楼等待,然后上楼告知周达琼,说是茂南区法院的人要见她。

周达琼下到一楼后,办案法官杨子璇,介绍说他们是茂南区法院和政法委的,周达琼当时就问政法委那个女的是否是黄姝,女的说是,周达琼接着又问政法委那个男的叫什么名,那个男的说;“我没有义务告诉你”。周达琼说;“你进了我家的门,你就有义务报你的姓名”。那人说;“那我现在就出去。”周达琼说;“你立即出去都必须报你的姓名,你当到这么大官,连名字都不敢报,你来干什么的。”

周达琼问政法委官员名字的时候,法官草草宣读一遍周达琼向茂南区法院行政诉讼的裁定书,并说,这是终审裁定,案件将移交给高州市公安局处理。读完后,并要求周达琼签名。周达琼说:“你们这样的裁定我是不会签名的,签名了将来你们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周达琼要求法官拿出中国的法律有哪一条说明法轮功是×教,没有法律依据的裁定是无效的,是不能签名。周达琼还问法官为什么还未开庭就下裁定书。法官说不开庭了,已经终审裁定了,现在告知你了。

周达琼当时再三向法官索要一份裁定书,法官说裁定书不能给你。法官再次问周达琼是否签名。周达琼说;“我签名不签名你都必须给我一份裁定书,你们不给裁定书是违法的。”

一行六人,始终不敢留下违法迫害老百姓的枉法裁定书,害怕留下证据将来被清算,匆匆就走了。

周达琼女士,一九六一年出生,一九八四年因患有浅表性胃炎到医院医治,没想到医院不但没有将她的胃炎医好,反而越医病越多,到一九九一年身体已患上多种疾病,一米六身高的人只有四十二公斤体重。经多方医治无效的情况下,于一九九四年有幸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身体获得健康,十多年来未曾用过一分钱医药费。

周达琼因坚持不放弃修炼真、善、忍而遭中共打压,二十二年来遭受多次非法抄家、绑架拘留、关押在派出所、拘留所、广东省三水洗脑班,甚至被枉法判刑四年,在韶关和广东女子两个黑监狱遭受警棍电击,长时间不让睡觉、长时间坐小板凳、针扎手指等酷刑迫害,无论是她个人及家庭都遭受了极大痛苦的伤害。

今次因为中共邪党再次发动全国性的所谓“清零”行动,高州政法委610再次操控裹挟公、检、法、司及各级政府部门对法轮佛法及大法弟子犯罪。从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三十日派出所、街道办及居委会以及十二月四日她丈夫单位法院领导要挟她丈夫逼迫她签名放弃信仰真、善、忍,并且签骂大法、骂师父的所谓的“三书”。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高州市出动大批人力,其中主要人员有高州市政法委副书记古济权、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凌卫阳、副大队长湛杰、周维学、北关派出所钟永锋、城南派出所、潘州街道办、居委会、高州市法院政治部主任冯岳军、法院办公室刘桂武等近20人,大动干戈将周达琼住所整栋楼房从一楼到七楼顶,连邻居楼顶都搜查遍了,强行将周达琼劫持到高州市公安局办案中心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超过十二小时。并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非法抢走周达琼的台式电脑主机一台妄想作为构陷的证据。在家属强烈要求下,后来才补办搜查证,中午12点钟才拿到现场让家属签字,执法程序完全违法,晚上11点周达琼才回到家。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下午3点多,高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城南派出所一伙至少六、七人,以说明电脑问题,强行将周达琼带到高州市办案中心非法审问,后来才让周达琼看传唤证,以扰乱社会秩序《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传唤周达琼,并要求周达琼在传唤证签名。当时周达琼拒签询问笔录,并表示执法人员执法程序违法。一月二十九日,高州市国保大队的周维学、城南派出所冯曾果向周达琼丈夫送达非法《收缴电脑清单》。

周达琼于二月一日聘请维权律师一起前往高州市司法局递交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掉高州市公安局2021年1月22日作出的高公(国保)缴字【2021】001号 《收缴物品清单》的行政违法行为;要求高州市公安局返还非法扣押的电脑,并赔礼道歉。四月一日高州政府司法局行政复议庭作出《高州府行复决〔2021〕5号》行政复议决定,维持高州公安局国保的非法决定。

四月十四日,周达琼与律师一起向茂名市茂南区法院递交行政诉讼状,要求:1、撤销被告高州市政府作出的高州府行复决(2021)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2、撤销被告高州市公安局2021年1月22日作出的高公(国保)缴字【2021】001号 《收缴物品清单》的行政行为。3、返还被非法扣押的台式电脑主机一台(机箱为“华硕”,光驱为“先锋”)。

直到七月二十七日,茂名市茂南区法院法官伙同高州市政法委等一行六人突然窜到周达琼家中草率宣读一遍裁定书就算结案了,而且裁定书都不敢留给当事人,这就是中共的所谓“依法治国”。

过程中,周达琼多次要求政法委人员报出他的姓名,这位政法委人员再三推说,始终不敢报出他的姓名,更不要说出示证件了,这也更加突显中共体制内政府官员的心虚与悲哀。

本来按法律程序走行政复议决定出来之后,下一步行政诉讼应该向中级法院提诉可以直至诉讼到最高法院,但高州府指定只能是向茂名市区法院提起诉讼。其实这也体现出中国的司法本身就是用来蒙骗群众而虚设的。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8/15/周达琼控告国保绑架抢劫-广东茂名法院草率结案-429590.html

2021-07-26: 广东高州市周达琼遭政法委、国保绑架、构陷
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周达琼,多次遭政法委、公安局国保警察、街道办等人骚扰,并蓄意构陷,并于2020年12月23日和2021年1月12日两次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共超17小时。周达琼全家人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的影响。

2020年10月19日、10月30日,高州市公安派出所钟永锋伙同潘洲街道办多次到周达琼家里骚扰,目的是要周达琼放弃修炼法轮功,周达琼给来人讲明修炼法轮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是合法的。来人多次拍照,周达琼关门抵制,不配合他们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2020年12月4日上午十点多,广东高州市法院政工刘桂武,打电话给法轮功学员周达琼的丈夫,通知周达琼的丈夫下周一到法院。周达琼的丈夫周一(12月7日)到高州法院,当时几乎全部法院领导都在会场,领导要周达琼的丈夫劝周达琼签“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三书”。周达琼的丈夫说:“我说服不了她”。法院院长黄宇庆说:“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

2020年12月23日,广东省三水所谓“法制教育学校”(是省610专门关押、非法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洗脑班)下来一男一女黄某、李某俩个人要见周达琼。上午8点多钟,广东高州市出动大批人力,其中主要人员有高州市政法委副书记古济权、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凌卫阳、副大队长湛杰、周维学、北关派出所钟永锋、城南派出所、潘州街道办、居委会、高州市法院政治部主任冯岳军、法院办公室刘桂武等近20人,大动干戈将周达琼住所整栋楼房从一楼到七楼顶,连邻居楼顶都搜查遍了。

当时有围观的人说;“人家来这住只是为了照顾家婆,又没有做什么。”其中有一个穿大衣的女工作人员马上威胁、恐吓说:“你想做帮凶吗?”

高州市政法委、610指使公安搜查周达琼家的借口是:高州市610人员黄姝举报周达琼家里有大量法轮功资料。其实,举报是假,构陷是真。

当时周达琼抵制工作人员的迫害,将自己反锁在近九十岁的家婆的房间里,国保大队副大队湛杰多次逼老人要钥匙开门,老人也不配合他们。周达琼从窗口质问执法人员,要求他们拿出本人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要求来人拿出为什么来抄家、绑架合法公民的法律依据。当时这一伙人拿不出任何法律依据。这是明显的执法程序违法。

后来,公安人员从窗口爬进房间,强行将周达琼劫持到高州市公安局办案中心(原高州市第二看守所、拘留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超过十二小时。并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非法抢走周达琼的台式电脑主机一台妄想作为构陷的证据。在家属强烈要求下,后来才补办搜查证,中午12点钟才拿到现场让家属签字,执法程序完全违法,晚上11点周达琼才回到家。

2021年1月12日下午3点多,高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城南派出所一伙至少六、七人,以说明电脑问题,强行将周达琼带到高州市办案中心非法审问,后来才让周达琼看传唤证,以扰乱社会秩序《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传唤周达琼,并要求周达琼在传唤证签名。

当时周达琼拒签询问笔录,并表示执法人员执法程序违法:

1、执法行为程序严重违法。周达琼当即指出办案人员在当事人没有任何违法、违纪、扰乱社会秩序行为的情况下非法侵入公民住宅搜查,扰乱公民的正常生活。既然依法办案,为何当时不拿出搜查证,而是将本人强行带走后才拿来搜查证给家属签名?(可见构陷案卷明显的是造假)。

2、传唤当事人时,不出示传唤证、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国保人员不着制式服装,不事先通知家属,在当事人多次要求下才通知家属。

3、没有依法办案,在没有提供当事人有任何扰乱社会治安行为依据的前提下,绑架当事人周达琼、还抢夺电脑妄图构陷当事人。

4、当事人提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联合颁布的《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文件的决定》,证明修炼法轮功合法的两份证明文件时,办案人员不但不敢将名称写入询问笔录中,反而说:“我不能为你法轮功证实什么的”。当事人周达琼认为办案人员有失依法办案的公正性,笔录不属实,所以拒绝签名。直到晚上九点周达琼才回到家中。

2021年1月25日上午10点多,高州市国保大队周维学打电话给周达琼丈夫,叫周达琼到城南派出所说电脑处理结果,遭到周达琼拒绝。

2021年1月29日,高州市国保大队的周维学、城南派出所冯曾果向周达琼丈夫送达非法《收缴电脑清单》。

目前,周达琼正在走法律维权。2021年2月1日,周达琼向高州政府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撤掉高州市公安局2021年1月22日作出的高公(国保)缴字【2021】001号 《收缴物品清单》的行政违法行为;要求高州市公安局返还申请人被非法扣押的台式电脑主机一台(机箱为“华硕”,光驱为“先锋”); 要求高州市公安局向申请人赔礼道歉。

2021年4月14日,周达琼向茂名市茂南区法院提交行政起诉状:

被告(原行政复议被申请人):高州市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杨文伟,局长。
被告:高州市政府。

要求:
1、撤销被告高州市政府作出的高州府行复决(2021)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2、撤销被告高州市公安局2021年1月22日作出的高公(国保)缴字【2021】001号 《收缴物品清单》的行政行为。
3、返还被非法扣押的台式电脑主机一台(机箱为“华硕”,光驱为“先锋”)。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7/26/广东高州市周达琼遭政法委、国保绑架、构陷-428702.html

2021-05-12:参与迫害广东省茂名高州市周达琼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信息补充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至今,法轮功学员周达琼多次受到国保、北关派出所、潘州街道办等多人上门骚扰,要求周达琼签所谓的“三书”。

遭到周达琼的拒绝后,在没有任何法律条文和手续的情况下,高州国保掠走了周达琼的电脑,至今未还。还威胁周达琼要走“程序”,严重的影响了周达琼一家人的正常生活。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5/12/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25218.html

2020-12-29: 广东茂名高州法轮功学员周达琼受到严重骚扰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四日上午十点多,广东茂名高州市法院政工人员刘贵武,打电话给高州法轮功学员周达琼的丈夫,通知周的丈夫下周一到法院。周达琼的丈夫周一(十二月七日)去法院,法院几乎全部的领导都在会场,政工人员要周达琼的丈夫劝周达琼签“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三书”。周的丈夫说:“她不会签的。”对方大声说:“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

在这之前的十月十九日、十月三十日,高州市潘洲街道办到周达琼家里问周达琼炼法轮功的情况。周的丈夫正念抵制,来人要拍照,周达琼关门抵制不让他们拍,并给来人讲真相。来的人不让讲,来人二次偷拍照。

十二月二十四日左右,广东省610下来人找周达琼的丈夫,要求周达琼签“不炼法轮功的三书”。来人在劝周达琼不炼法轮功的过程中,隐藏着威胁、恐吓。

多次的骚扰,使得周达琼和她的家人不得安宁,严重地影响了周达琼一家的正常生活。


2020-06-15:  疫情期间 广东高州市610等人员骚扰多位法轮功学员
二零二零年一至五月武汉肺炎疫情仍肆虐,广东茂名高州市中共邪党人员到多位法轮功学员家骚扰,包括那些被迫害得瘫痪在床十多年的,还有被邪党谎言蒙骗、高压强制下,放弃修炼的,所有过去在邪党那里被记录过的法轮功学员,都遭到不同程度的骚扰。

高州610等人员到法轮功学员袁洁敏夫妻及儿子、陈容、吴先金等家上门非法拍照;居委和便衣到法轮功学员程雪明(二零一零年被迫害瘫痪在床至今)、凌淑进、刘惠荣等家上门骚扰;派出所警察和居委电话骚扰法轮功学员吴有清,两个警察还强行进门对房子拍照;法轮功学员周达琼、李建英家属也遭他们电话骚扰。法轮功学员李建英家外有便衣,在屋外偷偷拍照,拍完就走。

数十名法轮功学员被以各种形式骚扰,家属屈服于共产邪党的淫威,家属被威胁违背良心的反对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并被迫监控或辱骂法轮功学员,610等人员的非法行为严重的影响了法轮功学员家庭的正常生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6/15/疫情期间-广东高州市610等人员骚扰多位法轮功学员-407709.html

2017-10-22: 广东高州市法轮功学员近期被骚扰情况
高州市法轮功学员自二零一七年四、五月份以来,一直被中共邪党人员电话骚扰或上门骚扰。
……
三、周达琼多次遭骚扰的经过

二零一七年七至九月已有自称社区或居委会人员多次上门骚扰周达琼,并向亲属索要电话遭亲属拒绝后还不死心。九月一天上午大约十点,她丈夫外出刚回到门口,高州市北关派出所三名警察开着警车又到周达琼新住处(当时周达琼外出未回),二名警察跟入屋问周达琼是否在家,并说十九大将至,不要上京上访(其实这是侵犯公民享有的信访自由权)。

二十二日下午,三名居委会人员又上门骚扰,叫周达琼住在二楼八十多岁的婆婆开门,当时周达琼在楼上听见叫门往下望的时候,发现其中一人拿着手机对着楼上非法拍照,周达琼当时想到这些人被中共邪党利用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对佛法犯罪太可怜,为了不给他们犯罪的机会,就叫屋主去告诉他们,周达琼不会配合他们助纣为虐的,让他们快走,谁知屋主把门刚打开,三人便冲进屋,其中一人未经允许强行上楼,周达琼见那人手里拿着手机背在身后,立即严厉指出,非法偷拍照、录像等都是违法行为,如果有话要说就把手机拿到楼下再讲,那人却说不拍,周达琼当时直接对那人说:“中共迫害我十八年,已经历了九死一生,身边的亲人被中共造假的谎言毒害而抵触佛法遭报离世,现在不会再相信共产邪党人员讲一套做一套的欺骗伎俩。”等那人转身下楼时还是要偷拍照才匆匆离去。

十月十日、十一日,东门居委会一个女的以关心独生子女补贴是否到位为由,上门要求周达琼夫妇一定要到居委会核实。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0/22/广东高州市法轮功学员近期被骚扰情况-355776.html

2017-02-24: 7、周达琼,女,高州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五日,被高州市公安局原一科副科长湛杰、何圣伙同高州市北关派出所赖冠辉非法抄家,当时周达琼并不在家。因签名呼吁中共停止迫害法轮功,于二零零零年二月二日被以治安拘留,非法关押在高州市石鼓戒毒所十天。二零零零年二月中旬江泽民“南巡”到高州发表所谓的“三讲”,被高州市北关派出所赖冠辉等人骗到派出所非法关押四十六小时。二零零零年二月底,被迫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判刑四年。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2/4/广东省高州市法轮功学员17年遭迫害综述-341670p.html

2017-02-14:广东茂名高州周达琼2015年在三水洗脑班被迫害近三个月
周达琼,女,现年五十岁,是广东省茂名高州市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晚上七点过,高州610、派出所等一行七八个人来敲她家的门,吵得邻近不得安宁,邻居都认为来人像土匪。一帮人一直到晚上十一点过把坚实的门锯开了,并把周达琼绑架到高州办案中心(原高州第二看守所)非法审讯,要求她放弃修炼法轮功和写所谓“保证”,周达琼坚决抵制,被非法关押两天后,于二十八日直接送往三水洗脑班迫害。

周达琼被绑架到三水洗脑班后,恶人多次强制她看反大法的录像。她严厉指责洗脑班的人员:“善恶有报是天理,你们不要放那些东西毒害我的身体。”洗脑班人员威胁、恐吓说:“这里的关押是没有期限的,不转化是出不去的。”周达琼没有畏惧说:“不是你们说了算,是我师父说了算。”她还耐心的给他们讲真相,三水洗脑班没有办法转化她,老打电话给高州610去接人。可高州610迟迟不去接人。她的家人为她承受很大的痛苦,被威胁、恐吓,不敢去高州610那里要人。

周达琼被非法关押在三水洗脑班迫害近三个月,同年十一月二十日才被放回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2/14/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43075.html

2015-09-05: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周达琼被非法关押在三水洗脑班
广东高州市国保大队长何圣、高州市610黄生,伙同茂名610,于九月二十六日晚,撬门将广东高州法轮功学员周达琼从家中绑架,后非法关在高州石鼓拘留所,现已被非法拘禁在广东三水洗脑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4/二零一五年九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15168.html

2015-08-28: 广东省茂名地区法轮功学员周达琼被茂名市“610”绑架
2015年8月26日晚上10时,高州法轮功学员周达琼在家,被茂名市“610”强迫高州“610”人员非法破门入屋绑架,目前周达琼下落不明。

2015年8月26日晚上,化州一位姓张的法轮功学员在家,被化州“610”人员非法抄家,原因未明。
请知情的同修尽快补充详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28/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二)-314845.html

2014-04-17:  广东省高州市胡秀惠等陷冤狱
广东省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吴有清、周达琼、胡秀惠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于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七日被劫持到广州女子监狱迫害。目前胡秀惠和吴有清被迫害得身体很不好,出现子宫肌瘤等病症。

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广东省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吴有清、周达琼、胡秀惠和信宜市法轮功学员李俏、田谷英共五人在信宜市朱砂镇旺沙派发法轮功真相资料,遭信宜市朱砂镇旺沙派出所恶警绑架。

同年十一月八日,信宜市法院对吴有清、胡秀惠和李俏非法开庭。信宜市朱砂镇旺沙派出所找人捏造事实,作假证。信宜市法院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对胡秀惠非法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对吴有清非法判有期徒刑四年,对李俏非法判有期徒刑四年。

胡秀惠、吴有清、李俏不服广东省信宜市法院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做出的非法判决,于十二月十八日提起上诉。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七日,广东省茂名市中级法院不顾事实,不开庭就草率结案了事,维持原判。

在家属多次要求下,二零一四年二月十四日信宜市看守所才通知家属接见,当时她们身体都健康。在判决书下达近一月才让家属接见,属违法行为。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七日她们被劫持到广州女子监狱迫害。

胡秀惠家属于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收到来自广州女子监狱医院的通知,声称胡秀惠现在患有原发性高血压三级、高血脂症、子宫肌瘤症。其儿子曾打电话到广州女子监狱要求保外就医,监狱答复说:“想保外就医不是那么容易的。”现时胡秀惠家属十分忧虑,因为江氏集团迫害这十多年来,胡秀惠被非法抓捕了五次,每次都是在家庭最需要她的时候被迫害。

吴有清家属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收到来自广州女子监狱医院的通知,称吴有清现患有子宫肌瘤、中度贫血症。告知书的日期是: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见附图。

李俏的家属于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去广州女子监狱探望,李俏脸色比较黑。

望有条件者协同其家属营救胡秀惠、吴有清和李俏。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4/17/广东省高州市胡秀惠等陷冤狱-290171.html

2013-08-31: 广东信宜市警察拦路抢劫、绑架五妇女
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早上八、九点钟,在信宜市旺沙派出所附近,即旺沙镇路口约五十米,约六、七个着便服中共邪党人员突然拦路抢车,强行拉开车门,抢车匙,非法将司机吴有清女士强行拖下车铐手铐,然后铐李俏、胡秀慧女士,抢去现金共约四千元、博朗电子书、手机四台、手机内存卡多张、U盘多个,价值六、七万元的长安铃木小车一台。
拦路人员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没有说明任何理由,便强行想拉开车门,当时司机吴有清不配合他们,要求他们说明理由,并将车锁匙拨出丢进小车内,这伙人便强行将司机吴有清拖下车铐上手铐,并威逼、恐吓吴有清说:“如不交出车匙,就找人来锁,到时你便要换锁了”。

最后终因一班大男人(其中两人警号为:224135、224199)欺负几个手无寸铁的善良女子,将吴有清(四十多岁)、李俏(约四十岁)、胡秀慧(五十多岁)、周达琼(五十多岁)、田菊英(七十多岁)共五名法轮功学员劫持到旺沙镇派出所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这些警察开始很凶恶,经法轮功学员善心向他们讲明真相后变得不那么凶恶了,可见这些人也是良知尚存的,只是受中共邪党谎言毒害,为了眼前利益才被利用成为迫害善良的工具。

十点钟,信宜市国保欧乙才、高少云(女)等人赶到,强抢吴有清几个人现金总共约四千元,高少云开始看到真相币面额只有10元、5元、1元时就说:“怎么不用100元的来做,最好用100元的来做。”欧乙才、高少玲等人于将法轮功学员们劫持到信宜市公安局。

目前吴有清、胡秀慧、李俏三位女士仍被非法关押在信宜市看守所(地址:信宜市竹山路)。恶警声称:此案将交由法院处理,可能面临非法判刑。

信宜市国保、610人员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的部份罪行

信宜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三中队中队长欧乙才,曾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绑架,入室抢劫、非法拘禁、侵占公民合法财物,给众多法轮功学员家庭造成巨大灾难:有的家庭破裂,丈夫失去妻子(信宜市法轮功学员苏肖平被迫害离世);有的能活着走出洗脑班黑窝,丈夫担惊受怕而向妻子提出离婚(信宜市法轮功学员李俏家庭);有的家庭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数以万计(如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吴有清被侵占未归还的长安铃木的小车就价值六、七万元,生意业务上的损失就更难以准确统计)。除“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外,还“实行名誉上搞臭”。

一、暴力强制洗脑,害人夺命,邪恶谎言欺骗世人

信宜市610、国保,于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三日绑架法轮功学员苏肖平女士,并劫持到信宜市戒毒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十八日下午刚回到家中,610人员又随即上门,强逼苏肖平签名认罪,苏肖平坚决不签,610、国保等人又将她绑架到茂名市洗脑班。

苏肖平被迫害的小便失禁,全身浮肿,无法行动。九月二十六日,信宜市610通知其家属将她接回,当时苏肖平除上述症状外,不能吃东西,口吐白沫,背后有多处红斑。据她本人声称疑为可能在被非法关押期间食物里掺有不明药物,苏肖平女士于十月七日含冤离世。苏肖平离世后,其丈夫受威胁,不准其向外界透露苏肖平的死因情况,说遗体已火化,再查也没用。

茂名市洗脑班,是广东省政法委设立的秘密窝点之一,位于茂名市河西区红旗中路车管所大院内,是在大院内正对大门的一栋大楼,这栋楼高5层,横12间房,对外声称是什么“法制教育学校”,但在门口看不到任何门面标示,十年来每天都发生着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与肉体的惨无人道的迫害。以残酷的精神折磨与暴力摧残为手段,强制被非法拘禁的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省“610”、洗脑班头目勾结各地610人员,以“教育、感化、挽救”为幌子,向单位、社区、家庭要钱,从中谋利。洗脑班内屡屡发生学员被迫害致精神失常、致伤、致残、致死事件。苏肖平便是众多受害者当中的一个。

五十四岁的苏肖平女士,信宜市区人,体素健康,六年来没吃过一粒药片。信宜市610、国保将其非法拘禁于茂名市河西洗脑班四楼一号宿舍(与谈话室相邻)。不到一个月时间出现蹊跷离奇症状,而后离世。信宜市610为掩人耳目,竟然倒打一耙,于中共召开十八大前后其间,在行人来往众多的信宜市区淘金湾公园处悬挂诽谤诬蔑大法的横幅,说什么炼法轮功亲情灭绝,死路一条,含沙射影指苏肖平的去世是因炼法轮功而致,歪曲事实,欺骗毒害不明真相的世人,以煽动百姓对法轮功的仇恨。

恰恰相反,真正为执行上级命令和利益而六亲不认的正是信宜市国保这些人。国保大队三中队中队长欧乙才是信宜市法轮功女学员李俏的同届高中同学,竟然接二连三的对其迫害。

二、邪恶党性灭绝人性,昔日同学今成绑匪

李俏,女,信宜市丁堡镇人,现住信宜市中兴五路六迎村十九单位,二零零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受益于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向来是善良守法的好公民,却两次被她同学欧乙才迫害。

李俏从小就是医院的常客,工作后身体更糟,腰椎间盘突出、颈椎炎、胃炎、痛经等等,李俏经常自问:我为何这么多病?从饮食、运动、健康等方面我也很注重的,但都改变不了我的健康状况。修炼法轮大法后,李俏明白人生的生命真谛!2009年经人介绍认识她现在的先生,于2010年注册结婚,李俏是他的第二任妻子,婚后李俏按师父教她的真善忍悉心照顾她家婆的饮食起居,家婆患有耳聋病。李俏把家里打理得有条不紊。2011年8月下旬,李俏家婆不幸被小车撞伤左腿,小腿骨折,脚后跟裂开须缝针。住院二十多天,

李俏一直侍候到出院,期间洗、喝、拉都是李俏侍候左右(注:李俏守白天,赖炳南的二姐守夜)。2012年12月下旬(注:李俏刚从茂名洗脑班出来不久)李俏家婆头晕连续吊了三天针水、吃药也不见好转,回来又呕吐。李俏对她说不要去打针了,我炖汤给你补身子吧,她听从李俏的建议,之后连续炖了一周的汤给她调理,身体恢复了,最后一次是猪肚煲胡椒,李俏丈夫那天也在家。其余的不在这里一一赘述了。结婚两年多以来,李俏一直用自己打工的收入与家婆同食都毫无怨言,她说:我师父教我们修炼人做事要先考虑别人,先他后我,无私无我的境界。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假如我不炼法轮功,是很难做到的。

婆媳关系是天下最难处的关系,面对这样的好媳妇她先生为何要提出离婚要求,不是李俏做的不好,是出于对中共邪教迫害好人的恐惧,这正是信宜国保、610毁坏家庭见证。打击善的就一定是邪的,中共邪教不除,家无宁日,民亦无宁日。

以下是李俏两次被她同学欧乙才迫害经历:

(一)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四日早上,李俏与田同修(女)到安莪镇发法轮功的真相资料(里面所讲的内容是真实反映,同时也是维护公民合法的知情权),八点四十五分左右回到安莪镇客运站候车回家。有两男子径直走到田同修前,说有人告她发传单,强行将她带走。其中一男子也查问李俏,李俏说来办事的,他就不了了之的走了。九点五分,班车往信宜市区开出,不到十分钟一辆警车赶来截住班车,上来一警一便衣。穿警服的以查身份证为由强行将李俏推下车,说回派出所协助调查。绑架李俏回来的警察名叫黄喜秀,回到安莪镇派出所后,随即打电话通知信宜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约一个多小时后,欧乙才伙同两男一女三个国保人员来到(男的分别叫高少云,甘洪祥(音))。女警高少云进门来就凶神恶煞的叫李俏站起来,要搜身,李俏说这是侵犯人身自由,她出示工作证在李俏面前一晃,说她有权这样做。在安莪镇派出所里,李俏和田同修一直零口供,拒绝签字,欧乙才恶狠狠地说:“你不签一样治你罪”。

晚上七点半左右,恶警们强行用手铐反铐李俏的双手,让李俏上车回到信宜市城南派出所,按完手指模后强行把李俏送到水口镇拘留所黑窝非法拘留十五天,理由是:欧乙才说李俏不配合,不给他面子。李俏的挎包被欧乙才保管说要相信他,家里的锁匙也在挎包中。在拘留期间,欧乙才等人先后两次在没有当事人及家人陪同的情况下进入李俏家非法搜查(事后他对李俏说的),八月二十二日他们用手铐铐住李俏的双手带李俏回到家,打开房门看到的是一片狼藉。欧乙才竟厚颜无耻地说他们已来两次了。李俏斥责说:你们是执法犯法。这次他们非法抢走李俏的电脑主机一台,惠普激光打印机一台,MP4、U盘及电子书等财物、资料一批,至今未归还。

八月二十八日,他们将李俏二哥带来,要李俏二哥说服李俏放弃修炼法轮功,要李俏承认自己做了违法的事,李俏说我没有错,那是救度众生的资料,李俏又一次拒绝签字。

八月二十九日九点三十分左右,李俏与陆、苏两个同修被告知出看守所黑窝,分别签完名后,陆同修被亲人接走,李俏与苏同修被带上车直开往茂名方向,李俏她们才知又上了恶人的当。李俏二人被劫持到茂名市河西洗脑班黑窝,李俏被非法关押在五楼,苏同修被非法关押在四楼与谈话室相邻一号宿舍。

在茂名市河西洗脑班,帮教张冲云、吴忠钰一直对李俏精神上折磨、辱骂、诋毁大法与大法师父,李俏一直不开口,两次强制李俏看洗脑光碟、诬蔑法轮功的录像,李俏也拒绝。

十一月二十三日下午四点左右,李俏被通知接见家属,之后他们要求家属代签了所谓的保证书,才将李俏放出来。

中共邪党非法关押李俏一百零二天,严重侵犯了宪法第三十五三十六条公民的权利。

(二)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五日早上9:38分,李俏去市场买菜回家十点十五分左右,李俏在三楼煲汤。欧乙才、甘洪祥将李俏从三楼要挟上李俏的住房(因李俏住六楼)。上到五楼田阿姨家见到高少云、毛玲,还有一个姓周的,他本人不肯通报名,田同修家已被洗劫一空。李俏在五楼就不肯上六楼,他们强抢李俏的挎包夺走钥匙,还把李俏打伤三处,其中左手大拇指红肿已伤筋、右手手肘损伤、小臂瘀黑。李俏说我犯了什么罪?你们这是在犯法!欧乙才说藏有法轮功的资料是违法的,李俏说那你拿出法律条文呀?欧乙才之后只说了一句“公安局有权这样做”,他们不穿制服,入室后抢走真相资料,包括《九评》一本,《洪吟三》一本、神韵晚会光碟及其他光碟,电子书,U盘、《明慧周刊》,现金二百多元。前后两次入屋抄家整个过程什么手续都没有,连警察身份证明都没有出示,完全是非法行为,土匪行径。作为执法者竟知法犯法,恶警们又一次对李俏侵犯了公民人身权利!

李俏丈夫也受到邪党谎言毒害。2012年12月底,丈夫从珠海回来,他认为李俏这是参与政治、反党反革命的行为。他向李俏提出要求:炼功可以,但不能外出派发法轮功的资料。李俏对其说清真相:法轮功是受到中共迫害的,我和所有法轮功学员所做的一切都是合法的,是履行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中共邪党表面打着“伟、光、正”的口号,实际上却是在毒害自己的同胞。向世人派发大法资料、讲真相是叫世人认清邪党的本质,脱离其组织而自保,也是反迫害。丈夫坚持己见,提出离婚。

2013年3月10日,李俏接到信宜市法院打来的电话,通知李俏去领取她丈夫提出离婚的起诉书。11日,李俏去法院看了她丈夫提出离婚的起诉书,起诉内容大体如下:1、在家里摆设神位,搞迷信(李俏在家供了师父的法像,已被恶警抢走了,香炉也给她丈夫撤了)。2、搞国家不允许的“宗教”活动。3、双方感情不和。

李俏就其丈夫提出离婚起诉书的三点离婚理由回应如下:

《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因此,公民信仰有神论是受宪法保护的。按照的李俏丈夫第一点回应信仰是个人的自由,也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婚后李俏丈夫知道李俏炼功并没有任何异议。

第二点的回应是我出去散发传单、传《九评》及其它真相资料(里面所讲的内容是真实反映,同时也是维护公民合法的知情权),《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因此,制作、散发法轮功真相宣传品合法。

第三点的回应根本不存在感情不和的问题。2012年8月初我的丈夫还协助我筹备开天宝来网上购物店的事,8月14日我被国保大队的队长欧乙才等人非法拘留、关押。在信宜市水口镇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内,因我拒绝签“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及“放弃炼法轮功”这两条无理的要求。令欧乙才、610头目恼羞成怒,8月29日将我与苏肖平(同修)非法转到茂名河西法制学校,实际是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洗脑黑窝,过着非人的生活,精神上折磨,恶徒们辱骂、诬蔑大法与大法师父。9月13日是我结婚两周年、9月30日是中秋节,这两个重要的日子都在洗脑黑窝里过。非法关押102天后11月23日我被无条件释放。苏肖平同修在黑窝不到一个月时间已迫害不成人样,9月26日通知家属接回信宜医院,据知情人透露苏肖平临终前怀疑自己在黑窝期间食的食物被下毒,于10月6日离开人世。

正是中共当局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虐杀而导致其家庭破裂,妻离子散,漠视人性和生命。在中国只要群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会被扣上“搞政治”的帽子。“搞政治”的大帽子成了“党”用来掩盖自己罪行,愚弄、镇压百姓的得力工具。苏肖平去世后不久,中共信宜市“610”组织为了掩盖其杀人的罪行而制造两条横幅挂在淘金湾公园处,写着诬蔑法轮功的标语毒害众生,中共就是逆天而行靠“假恶斗”维护它的暴政。2013年3月15日再一次印证了中共的邪恶本质,我当日在家三楼煲汤,我住六楼。恶警甘洪祥要挟我上六楼住处,我上五楼不听从他的无理要求,我的同学欧乙才与恶警甘洪祥就把我打伤强抢走我的挎包夺取钥匙开门,非法抄走我的大法经书、电子书、现金、播放器、U盘、光碟等。他们不穿制服也不出示任何法律文件,只说了一句公安局有权这样做。可见一些警察为了眼前的利益而埋没人性,出卖自己的良知,葬送自己的生命充当中共的炮灰。

附:信宜市法院民事一庭办公人员及电话:
欧宁(代理审判员)、张剑平、周洁玉,张灵(书记员),0668-8891058。

三、见钱眼开,巧取豪夺,徇私枉法构陷善良

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早上八、九点钟,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吴有清、周达琼、胡秀慧和信宜市法轮功学员李俏、田菊英共五人在信宜市旺沙镇路口(旺沙派出所附近),约六、七个人,其中有着便服的突然拦住吴有清的小车,强行打开车门,强抢钥匙,强行将司机吴有清拖下车,给吴有清、李俏铐手铐,将她们绑架回旺沙派出所(其中两警号为:224135,224199),强行拍照。

约上午十点钟,信宜市国保恶警欧乙才、高少云(女)与另一高个男子赶到旺沙派出所,非法对学员拍照,学员不配合就强行按住头拍照。欧乙才见有一个学员盘着腿,便用脚将学员的腿蹬开,高声恐吓说再盘就将你铐起来(因当时那个学员不戴手铐)。高少云在非法搜包时,看见有一元、五元、十元的真相币时嫌面额太小,说:“怎么不用一百元的来做,最好用一百元的来做。”后来见到有三千多一百元的真相币便高兴得不做声了。

当晚七点,信宜市国保恶警欧乙才、高少云等将五名法轮功学员劫持到信宜市公安局,伙同毛玲、张(所)、甘洪祥等人强行对吴有清、胡秀慧、周达琼三人拍(正面、侧面)照、十个手指模采样,八点再转到信宜市城南派出所。周达琼、田菊英当晚九点多回家,吴有清、胡秀慧、李俏三人均被劫持到信宜市拘留所非法关押(信宜市水口镇戒毒所到永村),拘留十天(八月一日至八月十日)。

当晚九点多至十二点,周达琼家遭高州市国保湛杰、冯波、李健(女)、高州市“六一零”黄姝等至少六人以上,拿着一张检查证就非法入屋抢劫,抢去个人合法财产电脑整套、打印机、大法书、光盘、资料(有清单),偷走拜尔多功能电声器二台、博朗听书机一台、伴你行数码显示数字点播机二台、听戏机一台(没开清单,)。

八月十日早上,其家属到信宜市拘留所接人,但却被告知由行政拘留十天改为刑事拘留,妄想要家属在拘留通知书上签名,被家属拒绝。九点三十分,吴有清、胡秀慧、李俏三人被恶警从拘留所带出,强行将她们劫持上面包车,转往信宜市第一看守所(信宜市东山大坡山村)。恶警声称:此案将交由法院处理,可能面临(非法)判刑。

吴有清女士二次要求返还小车或车锁都未果,法轮功学员多次要求开具被非法抢劫的财物清单,他们却推说等会再开,但最终都没有开具任何抢劫清单。

吴有清女士,广东省高州市人,九七年六月有幸得到《转法轮》一书,书中“真、善、忍”三个字深深地印在她的心里,此后她时刻都用“真、善、忍”三个字为做人的准则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而得到单位领导、同事及亲友的好评,对自身的身体改变也很大,原有的慢性肠炎也不治而愈,特别是身边的一位亲人曾经医院诊断确定为癌症,通过修炼法轮功后得到了康复,直到现在已七十多岁,身体还很好。在亲友同事眼中,她是有口皆碑的好人。她丈夫在九九年“七二零”之前一直都很支持她炼法轮功,还经常送她和儿子到外面参加星期六的集体炼功洪法活动,家庭和睦幸福。但在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后,她丈夫受邪党的谎言蒙蔽,在来自单位、社会的各种压力下承受不住精神上、经济上的双重的巨大打击,是非不分,将满脑子的怨气全部往她身上发泄,自从她被多次非法抓捕关押后,对她百般刁难甚至痛打辱骂,尤其是二零零七年底,她从三水被非法劳教回来后,经常对她痛打,而每次打都是往死里打,用拳、脚、鞋底往头部、脸部打,后更是诉讼到法院以离婚来相威逼。原本一个幸福美好的家庭,却因中共邪党对信仰“真、善、忍”民众的迫害而遭此厄运,支离破碎。

二零零七年底,吴有清离开被非法关押的邪恶黑窝回家后,多次走访了市“六一零”、国保、及原单位(高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要求正常恢复她的工作,但到现在也没有得到合理的答复。单位推说是市“六一零”下令叫开除的,“六一零”又要她直接找单位解决。咨询过一些律师,律师说这样的案例是不合开除公职的,建议她提起行政诉讼,但在中共一党专制的暴政下民众根本就没有说理的地方。

吴有清在不能恢复原工作的情况下,离开原单位经商跑业务,因她为人诚恳可信,热心肠助人济困,并不以利益为大,生意上反而做的很顺利,熟悉她的人也很乐于给她介绍新的客户,市场上开拓的很好,不久买了小车送货洽谈业务。生意上做的成功,她的儿女读书也很争气,相继考上了广东省内有名的大学。周围的人也很羡慕的,她工作为人处世都是很令人赞许的。

对于吴有清等法轮功学员,信宜市国保非常清楚是她们是好人,而且不是一般的好人,毫不夸张,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人。然而他们为何要执意迫害。欧乙才说他们是执行法律,当吴有清家属要求他们出示法律依据时,欧乙才拿出的执法依据是“公安部通告”、“民政部通告”、“司法解释”,并说她们是反党。家属说她们都这个年纪了,哪还有心思夺它政权呢?国保的人说她没这个心思,她发的资料是反党的。还说如果把她们放了,那不证明我们错了吗?还说她的小车是作案工具,载了什么人,车上的袋装有资料多少份。

法轮功学员将个人省吃俭用、自费制作的法轮功无辜被中共迫害的真相资料派送给民众,希望世人在中共制造谎言、毒害民众对法轮佛法犯罪造成的灾难来前,能明辨是非、不做中共的陪葬品,有选择美好未来的机会,也是在维护宪法赋予中国公民享有的知情权。中共六十多年的暴政一直都是以暴力、谎言、欺骗的手段,严密封锁讯息,包括电视、网络、报纸、新闻等。

法轮功学员为唤醒世人,抛家舍业,大善反成恶警关押借口

目前吴有清她们三人被非法刑事拘留在信宜市第一看守所(信宜市竹山路),为期一个月(从八月十日始)。这一阶段信宜市国保、610可能企图捏造事实,陷害吴有清她们三人,意图使吴有清她们三人受到刑事追究(移送检察院批捕),加重迫害。

信宜市国保、610声称,她们三人本来是关十天就放的了,后来因为她们当中有些人说了什么什么,又要关一个月。说了什么呢?就是她们在看守所喊了“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无条件的帮助人们的提高道德水准,健康她们的身体,而不收取任何金钱与物质报酬。 “法轮大法好!”——是她们千言万语汇聚而成的发自内心的一句真心话,因为她们真正从大法中身心受益。

以“假、恶、斗”为本性的中共,以法律为名打击敢讲真话的百姓。胡秀慧便是其中一例:

胡秀慧,女,五十岁,高州市大潮镇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三月在信宜得法,未得法前身体多病,如手脚麻痹、风湿关节炎、严重妇科病、乳腺炎、慢性咽喉炎、慢性扁桃腺炎、牙周炎、口腔炎、胃痛、全身痒、头痛、失眠,遍寻医生吃药也不见好,得法之后,再没看过医生,也没吃过一粒药,而困扰她多年的病苦不翼而飞,亲戚朋友也见证了她修炼法轮功后的身体变化。

自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后,胡秀慧遭受中共邪党恶徒多次上门骚扰、绑架、非法劳教迫害。虽遭多次迫害,但人心不是威胁利诱强制手段可以改变的。事实不是虚假谎言所能抹煞的了的。喊“法轮大法好!”正是她们大善的表现。

对参与迫害者的劝善:法轮功学员是世界上最善良百姓,你们必须马上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参与迫害者最终亦逃脱不了被清算的下场。中共邪党好话说尽,坏事做绝,而且惯于抛出替罪羊,替自己顶罪。文革结束后,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第一个“畏罪自杀”,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793名警察、17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通知单了事。那些暂时侥幸逃脱的文革急先锋们最终也遭到天谴,很多人都得了心脏病、半身不遂或癌症而不得善终。

八月十二日《中央政法委: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一文被大陆各大网站转载,文中说:“建立健全合议庭、独任法官、检察官、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法官、检察官、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明确冤假错案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这是近日出台的所谓“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中共公检法在长达十四年对法轮功及学员的迫害中,制造出无数冤假错案,今天中共在难以生存之际,为了达到欺骗民众的目的,一边利用公检法迫害民众,一边又将公检法人员作为替罪羊推上被清算的审判台。

法轮功教人向善,修炼者来去自由,和邪教毫无关系。而中共迫害民众,利用宣传媒体对民众洗脑,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中共法庭从来没有指出法轮功到底破坏了哪条法律的实施,到底怎样破坏了法律的实施。现实情况的实质就是中共这个邪教组织操纵法院歪曲法律迫害无辜民众,是中共邪教组织在破坏法律实施。中共的政法委和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非法组织操纵各地公安局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操纵各地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审判。中共的司法系统没有独立性可言,完全是中共迫害民众的工具。罪名和刑期都是“六一零”和政法委内定,法官只是中共的傀儡,庭审就是欺骗外界的走过场而已。在二零零零年公安部颁布《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中直接点名认定了十四种所谓的邪教组织,其中没有法轮功。

中共邪党罪恶滔天,被清算已是为时不远的事,被其利用的、又即将被其抛弃的公检法人员,如今唯一要做的就是赶快站出来,摆脱邪党的操控,积极自救才是当务之急!

在此也呼吁信宜市公检法人员不要参与迫害无辜合法的法轮功学员,不要因执行上级命令或眼前利益所诱,再次给众多家庭带来巨大灾难。

也请所有有良知的正义人士及善良民众,伸出援手共同制止中共迫害民众的恶行,及时向有关国家机关或法律部门(如公检法或政法委等)讲清真相,揭露邪恶,制止迫害。或许你的一个电话、一封劝善信会唤醒无数人的良知和挽救一个将要破碎的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8/31/广东信宜市警察拦路抢劫、绑架五妇女-278880.html

2013-08-03:  广东高州、信宜五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情况补充及更正
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广东省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吴有清、周达琼、胡秀慧和信宜市法轮功学员李俏、田菊英共五人在信宜市旺沙镇派发真相资料,遭人恶意举报,九点多钟,多名恶警包围她们所驾驶的小车,将她们绑架,其中两警号为:224135、224199。当晚七点,信宜市国保警察欧乙才、高少玲等将她们劫持到信宜市公安局,八点再转到信宜市城南派出所。当晚上十点多,高州市国保、“610”人员湛杰、黄姝、冯波、李健等一伙趁周达琼丈夫回家时闯入非法抄家,抢走大法资料一批、电脑一套、爱生喷墨打印机两台、MP3机一台、博朗多功能电子书一台、多功能收放器两台、大法书籍一批、光盘一批、画像斯幅。晚上,高州市大潮镇派出所恶警闯到胡秀慧家非法抄家,抢走物品不详。

五人中两人当晚回家,吴有清、胡秀慧、李俏和所驾驶的小车的司机情况不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8/3/二零一三年八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77586.html

2013-08-03: 广东高州市、信宜市四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二零一三八月一日,广东省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吴有清、周达琼、符姨和信宜市法轮功学员李俏共四人在信宜市旺沙镇派发真相资料,遭不明真相的群众举报,九点多遭恶警绑架,多名恶警包围她们所驾驶的小车,将她们绑架,其中两警号为:224135,224199。信宜市国保欧乙才、高少玲等人于晚七点将她们劫持回到信宜市公安局,晚八点再转到信宜市城南派出所,之后周达琼被放回,其他三人和所驾驶的小车详情未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8/2/二零一三年八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77542.html

茂名 高州市联系资料(区号: 668)

2023-10-01:
胜利农场 牛武 13542372921

2023-09-10:
涉嫌迫害广东省茂名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吴有请的单位和个人
一、直接参与迫害吴有请的国保警察等部份人员:
办案国保警察1:罗毅,电话:13922055133
办案国保警察2:周维学,17376882738;1973-10-29 13927593339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俞涛、吴有清)
办案国保警察3:凌卫阳,国保大队长凌卫阳 1969-12-05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俞涛、吴有清);
办案国保警察4:吴祥国、陈飞(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吴有清);、
吴咙桂,梁国为、冯波。
高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技术中对指导员:陈德儒,警务技术四级主管林德、警务技术二级主管古志强、技术员詹龙杰。
现场勘验检查见证人:高州市1:徐可燕、女、39岁;2、黄杰,男、年龄22岁。
信宜看守所:郑学江、黄章恒。
非法起诉吴有清的检察官: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 戴建兰。
对吴有清非法开庭的法官:茂名市茂南区法院 审判长:谭卫(法院副院长);审判员:柯学军(刑事庭庭长),潘创华;书记员:涂源。
二、广东茂名市书记:庄悦群
茂名市市长:王雄飞
茂名市司法局长朱向贤,13927551066
茂名市公安局局长 王冠中
茂名市政法委书记、高州市委书记、高州市武装部部长 王土瑞
茂名市政法委副书记梁永全,18666833888
茂名市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梁鑫(茂名市610头目), 13926716338
茂名市政法委副书记成振江, 13580088219
茂名市政法委副书记林平,18666839933
三、高州市公安分局
局长 梁爽,13824877688
副书记、政委张璇,13600393306
副书记:吴耿,办公电话:0668—6635303,手机:13929776188
副书记、副局长:杨大成,办公电话:0668—6635302,手机:13929700111
副局长:陈元生,办公电话:0668—6635305,1390251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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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有关文件

2015-09-05: 黄生 职务:广东省高州市610办公室成员 手机:13702660355
工作地址:高州市政法委 地址:广东省高州市中山路59号政法委 邮编:525200
高州市公安局 0668-6635310 高州市中山路39号
高州市检察院: 地址:广东省高州市茂名大道47号 邮编:525200
电话:0668-6635163,6635122,6635125,6635129

茂名市610 0668-2910610
茂名市政法委 办公室电话:0668-2287301 茂名市油城五路28号大院 5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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