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9: 假燃气安检、阻挠110 贵阳警察骚扰居民
贵阳市法轮功学员
马薇娜家原住地的溪北派出所,现住地的阳光派出所,两个派出所同属花溪区公安分局。她早就搬家6、7年了,但原住地的溪北派出所的副所长陈航一直变着法到她现在的家骚扰,花样层出不穷。
一、因为投诉被报复
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二日晚上8:20不到,
马薇娜家门外有敲门,说是居委会的,而且还往她家里打电话。敲了一阵子,
马薇娜开了里门(外层还是锁的),看到两个女的,说是居委会的,问她们什么事,她们不说,要求进家说,被拒绝。
马薇娜正要关门,这时看到两个警察从门后闪出,他们是溪北派出所的副所长陈航和一个辅警。
陈航质问
马薇娜为什么要投诉他?
马薇娜回答我投诉你们张瑜了,陈说我是他的领导。意思投诉他下属就是投诉他,然后他要求进家门给
马薇娜拍照。与他一起来的辅警(曾和张瑜非法侵入住宅)也在门口大叫:“开门,投诉我搞哪样?”由于他们很猖狂,犯法了还想报复遭受其害的合法公民,于是
马薇娜拨打110。在整个过程中,拨打110共3次,因为受到陈航的干涉,110始终未出警,大致如下:
<20点28分>第一次拨打。打完报警电话后,大约20点30分,陈航的电话响了,这个应该是110的电话,他看了一眼,然后把信号掐了,他好象无视这个110。在这之前他听到
马薇娜与110通话时,要求用居委会人员的手机帮他操作一个什么。20点31分,又一个电话响了,陈航躲到一边去接了(这次可能把110搞定了)。
<20点42分>第二次拨打。110平台不知怎么操作的,40秒后,在
马薇娜并不知情的情况下,这个电话被转接到溪北派出所( 陈航工作地)的值班电话 (0851-88910110),并与其通话4分钟。这个“110”好象很负责,还口头回复马上出警,并要求提供身份证号(还没出警就要提供)。这是后来看手机出现从未接听的号码时才发现的。因为
马薇娜现住小区不属溪北派出所管,所以对方所说的出警就是假的。在被骚扰的这个时间段,
马薇娜还打过12388、12389(晚上这两个平台只有网络与录音举报)。
<20点56分>第三次拨打:那伙人刚走,
马薇娜怕万一110来了白跑一趟,让他们别来了。这时对方主动说帮忙把电话转到12389的人工接听,然后在110平台接到了另一个电话 (有可能也是假的),
马薇娜叙述了一下大致情况。
这么晚了,他们在门口从敲门到离开差不多待了40分钟,严重影响
马薇娜全家人的正常生活和人身安全。陈航还说叫家属配合转化,说现在有一个解脱的“好方法”等等,直到被
马薇娜及全家人抵制才不得不走。
陈航作为一个最基层派出所的副所长,竟然有能力扰乱正常运作的110报警平台,使一个省会级城市的110平台形同虚设。
二、投诉源于假燃气安检
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中午11点多,
马薇娜家接到一个自称燃气公司师傅的电话,说要来做燃气安检。当她再次打电话核实时,师傅说别人家都安检完了,来几次你家都没人,就剩你家没检了。虽然她家觉得很奇怪,之前从未接到过师傅的电话,门上也没留一张“到访无人”的留言,但也没想太多就相信师傅的话了。
中午12点17分,那个师傅来到家门口打电话让开门,他旁边还站着另一个着工装的“工人”,过了一会儿,当她家里人放他们进来还未来得及关门时,突然冲进来三个着装警察,没说他们是谁,没出示任何证件,也没任何执法依据,什么都没有。问他们干什么?他们不顾主人的阻止而是强行往家里闯,为首的一个(后来知道名叫张瑜)说:“我们来看一下。”然后又不断地说:“你们不管,我们就是来看一下”。
冲进公民家来“看一下”,还不许家里人管?光天化日之下到公民家里抢劫,还没有任何理由。
马薇娜用力挣脱抓着她手的警察,冲出家门在楼道里不断大声呼喊:“有劫匪啦,这里有劫匪!××号有劫匪,大家都来看啊!”而且还对着楼道的窗户朝楼下的小区大喊。这几个人慌了,为首的故作镇静对
马薇娜丈夫说了几句废话,然后三个警察匆匆走出她家,紧接着那个假扮工人的也跟着出去了。过了一会儿,
马薇娜从窗户往下看,看到楼下出口处,站着4个着装的警察,那个“工人”在出楼栋之前也换成警服了。
警察走后
马薇娜问那个“师傅”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师傅”说他也没办法,看起来他很无奈。当然,师傅在这种情况下他也无法安下心来从容地干活:这家的主人与闯进来的土匪在他工作的厨房外面推搡、撕扯与呼喊,他能沉下心来好好干活吗?根本不可能!而且本来他的真正任务是“引狼入室”,其它只是次要的,他也完成任务了,所以他很快就走了。
由于不知道闯进家的人是谁,为了掌握证据,在这几个人出小区之前,
马薇娜冲上去给他们录像。在与他们的交锋中,小区很多人在旁边看热闹。
之后
马薇娜拨打了12345投诉,回应说让等110的电话,但等了半个多小时都没等到电话,于是就自己打了110,110警察来时,
马薇娜给他们看了录像截图,他说为首的那个警号<035014>他们认识,但他不愿说出名字,说向上一级投诉吧。后面
马薇娜还拨打了12389,电话被转到区公安分局,大概就是这么一个过程。
一个星期后,该小区才开始真正的燃气安检。由于
马薇娜家安检是半真半假的,小区很多人都知道了假安检之事,如果真出安全事故燃气公司责任重大,所以后来另一个师傅给她家打电话数次遭拒绝后,有一天会与她家人“偶遇”,于是他们家同意又让师傅安检了一次。
后来得知,这4个人均为溪北派出所警察。为首者警号<035014>名字张瑜,假扮工人的是辅警杨叶。另两个胸前挂着记录仪的姓名未知,但有一个是8月12日与陈航同来骚扰的辅警 (一个戴小眼镜的胖子)。
三、看看当事警察犯罪了没有?
1、强闯民宅
<宪法第3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严禁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刑法第245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4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很显然,假借燃气安检闯入家中的4个警察都已触犯:宪法第39条、刑法第245条,属于犯罪行为了。而且他们属于“司法工作人员”,应从重处罚!
但现实是,他们不仅没有受到处罚或从重处罚,却依然逍遥法外,就因为他们是警察?这不又违反了刑法第4条吗?
2、滥用职权
<刑法第397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陈航好几次到
马薇娜家骚扰,从未出示过证件,也无任何执法依据等。每次让他出示相关证件,他都是一脸漠视不理不睬的样子,所以他从未堂堂正正的,都是采用欺骗与偷偷摸摸的方式:
谎称入户登记且每家都登 ( 还是跨辖区来登记?!) ;
穿便衣混在居委会人员中敲门;
穿正装躲在物业人员背后想乘机而入;
穿正装躲在居委会人员背后想乘机而入;
假借燃气安检让下属冲进
马薇娜家,4个五大三粗的大男人对他们夫妻俩推搡与撕扯给他们造成不可预知的生命危险与财产安全。
陈航非法上门骚扰、干涉110正常接出警、操控燃气公司搞假燃气安检等,都属于滥用职权。
3、报复合法投诉的公民
<宪法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刑法第254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陈航报复正常投诉的公民,已违反<宪法第41条>、且违反<刑法254条>。公民投诉侵害自己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遭到报复,更谈不上履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了。
4、破坏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宗教信仰自由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9/9/假燃气安检、阻挠110-贵阳警察骚扰居民-514058.html2025-12-03:贵阳
马薇娜女士频遭骚扰 警察上门谎话连篇
贵阳市法轮功学员
马薇娜女士原来的居住地是贵州省煤矿设计院内,地属溪北街道,治安管辖属溪北派出所。
马薇娜现居住地在贵大南苑,地属阳光街道,阳光派出所。自二零二三年以来,她遭到两个派出所、街道、居委会人员十多次骚扰。现把主要的列举如下: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贵阳花溪区溪北派出所警察余磊(穿便装)等一行四人到
马薇娜家敲门,她的家人未回应。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有三个人到
马薇娜在贵大南苑的家敲门,他们自称是街道的。
马薇娜的现住址贵大南苑属阳光街道管辖,辖区派出所是阳光派出所。
马薇娜隔着门问他们是干什么的?其中一戴小眼镜的人说:“审问一下你们的信息,看你们是不是这里的。”
马薇娜回答:“我们不是这里的。”遂把门关了。这时就听戴小眼镜的人在外面问旁边人:“这里是什么属地?”旁边人回答:清溪南。于是“小眼镜”马上大声说:“我们是清溪街道的,来核实你家信息。”这里明明属阳光街道的,这一来知道他们是溪北街道过来的,跨街道来骚扰。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贵大南苑居委会副主任沈文秀等两人又到
马薇娜敲门,说是核实一下居住信息。
马薇娜问他们:“我们住在这非法吗?”回答:“不是,是年关到了才来核实。”
马薇娜指出他们这样做是做是非法的。他们就走了。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贵大南苑居委会一男性人员领着两个人到
马薇娜,为首的一人敲门说,他们是阳光派出所的,来入户调查登记,说每家都要走访。
马薇娜说:“不存在这种说法,法律没有赋予你们这种权力。”然后两个人走了。后得知,敲门的人是溪北派出所副所长陈航,他却谎称自己是阳光派出所的。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八日近中午时,
马薇娜家又有三个人来敲门,为首者说他们是办事处的。过了一会儿,他们打电话给
马薇娜的丈夫,问
马薇娜在哪儿住?
马薇娜的丈夫当时在外面,告诉他们,
马薇娜就在贵大南苑家里,但不会给他们开门。为首的人说不开门他们就一直敲门。为首者穿着一件枣红色卫衣,
马薇娜问他是谁,他说是警察,问他来的法律依据,他马上打岔转移话题。后得知这人就是陈航。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下午五点多,有人打电话给
马薇娜的丈夫,要求每过一段时间发一张
马薇娜的照片给他们。
马薇娜接过电话,告诉他,根本不可能!
马薇娜听出这人声音就是上一次来的那个穿红色卫衣的陈航,他却否认说不是。这个陈航从来没有真话。后来,陈航提出要到
马薇娜家来,被
马薇娜拒绝后,他竟然说:“你们修真善忍的,真诚,就应该把家门打开让所有的人都可以进你家。”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当天晚上七点二十分,又来三人到
马薇娜家门敲门,为首的就是那个曾谎说自己是清溪街道的“小眼镜”,后边两人在录像,“小眼镜”边敲门边不断地大声喊:“是阳光派出所的。”警察一般不敢说自己是什么单位的,但是撒谎时就会大声报告。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六日上午十一点四十三分,
马薇娜家来了四个人:陈航与另一个警察(这些警察来多次这是他们第一次穿警服)、贵大南苑居委会副主任沈文秀、一个物业人员。先敲门的是物业小伙,他喊了大概十分钟,喊累了。这时陈航诱导物业小伙:“砸门!我们上次来就是砸门。”沈文秀则对物业小伙做一个踢的动作,意思让他踢门。物业小伙不傻,没有按他们说的做。接着陈航就自己假装作物业人员,不断地喊:“物业的,开门!”陈航甚至问物业小伙有没有
马薇娜家的钥匙,企图硬闯民宅。但没有得逞。
骗开门没成功,陈航就开始给
马薇娜家里打电话。
马薇娜在电话直接揭穿说:“你是溪北(派出所)的陈航。”并问他来干什么?为什么不出示证件?陈航隔着纱门两米让
马薇娜看证件,根本看不清,等于没看。
马薇娜问他执法依据,他说:“那还少了?”法律千万条是不少,但适合在他手上拿着的就没有了。
马薇娜告诉他们:“法律大于内部文件,所以内部文件是无效的,是违法的。”陈航蛮横说:“我是警察,我就可以入户登记!”宛如公开宣示“我是流氓我怕谁”。
陈航对
马薇娜说,你只要转化就可以解除了,就在我们这里除名了,你就自由了,可以过正常的生活了。
马薇娜告诉他:“麻烦你不要给我解除!我是真正的法轮功弟子,你给我解除了你算啥?我有师父的,你怎么能给我解除?!”接着陈航开始造谣,污蔑法轮大法创始人,一通胡说八道,还说是抖音上的消息。
马薇娜开始还觉得陈航很奇怪,后来想明白了,这人可能做邪恶的“转化”的,经常这样说,自己给自己洗脑了,顺嘴就说出来了。
陈航是贵阳市花溪区溪北派出所副所长,专门负责骚扰、迫害法轮功学员,他对此非常积极,真是无知又可怜。
根据陈航所为,其触犯以下法律:
1、肆意骚扰法轮功学员,违反《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破坏了《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3、对法轮功学员非法监视电话监控、非法录音录像,非法跟踪,劫持,违反宪法第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违反宪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当然,还违反相应的电信法。
4、私自搜查法轮功学员的住宅;并企图闯入法轮功学员的住家,违反宪法第3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且违反刑法第245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不许法轮功学员宣传法轮功,企图“转化”法轮功学员,违反宪法第35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6、践踏法律,私自扩权,非法肆意而为。违反《刑法》397条,滥用职权罪。
7、明知法轮功合法,却故意欲害之,以满足他升官发财的欲望。违反《刑法》399条,徇私枉法罪。
还有很多。陈航破坏了那么多的法律实施,他的未来会如何?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2/3/贵阳马薇娜女士频遭骚扰-警察上门谎话连篇-503261.html2022-05-05: 贵州省贵阳花溪区法轮功学员
马薇娜自述自己和家属遭骚扰的情况
1、最近的骚扰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二十七日、二十八日这三天,溪北派出所的警察每天都到我家来骚扰。头两天敲门,没理他们,第三天下午3点多又来敲门,我丈夫给他们开门了,看到一个警察大约30岁左右,后面跟着一男一女,问他们要干什么,警察说要给我照相,而且他要和我一起照,证明他来过了。因为我不在家,警察说他们还要来。结果当天晚上9点多,他们又来了,还是没见到我,我丈夫问警察要了电话,说我会和他联系。就这样,他们三天到我家敲了4次门。
四月二十九日,我给这个警察打过去电话,知道他叫韩勇。问他警号,他迟疑了一下,说是:00000……问他是片警吗?他说不是,问他不是片警为什么要跑到我们这里管这事,他说片警搞不定,问他你能搞定吗?他说能搞定,问他你根据那一条法律条款到我家来?他回答不上来,可是为了掩盖他骚扰违法的事实,他说:我为什么要给你说,万一你是骗子呢?我说:你接连三天到我家来敲门是为了求骗?!因为他回答不出来了,然后挂断电话,不再接了。
2、之前的另一桩派出所警察骚扰家属事件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上旬的一天,孩子告诉我,上午有居委会借人口普查之事,问他在哪里上班,然后下午2点多就接到一个电话,自称是溪北派出所的警察,说要和孩子当面谈一下,请求配合。将近3点,此人又打来电话要求孩子与他见面。过了一会儿,我拨通了这个警察的电话,“请问贵姓?”“我姓陈。”“你是哪里的?”“我是溪北派出所警察。”“请问你警号多少?”对方稍微犹豫了一会儿,说出了:“FJ0184”。
问:“你为什么给我儿子打电话?你给他打电话是在执法吗?”
陈:“是在执法。”
问:“那你的执法依据是什么,凭哪一条法律?”
陈:“我们这个属于保密的。”
问:“哦,法律也有保密的?那是法律吗?!”
这时陈警察又改口了,说网上可以查得到,你自己去网上查。我知道他们没有法律依据,所以说:“你骚扰合法公民,你就是在违法!”
陈:“我愿意传唤谁就传唤谁,只要是中国公民,我都可以传唤!”
由于陈警察说话口气太大,我觉得有点不可理喻了:“那……习某某也是中国公民,你也可以传唤?”
陈:“可以呀!”
问:“你这个<传唤>属于哪一条法律?”
陈又是这一句:“你自己到网上查。”
因为陈警察自己也不知道有哪些关于<传唤>的法律条文,只觉得警察好像有很多特权。
接着,我说公安部公通字【2000】39号文件的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的事,陈警察说:“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
问:“你是公安系统的,你不按公通字【2000】39号办事,难道你还有更高的文件?”
陈:“有啊,网上有啊。”
问:“那你拿给我看!”
陈:“我找到了传给你。”
电话挂了,再拨打不通了。
法律给你权利的同时,也是有约束条件的,超出此权限就是违法。
告诫所谓“清零”者,最后的结局就是被天法清零。请珍惜自己的生命!
韩 勇:17785552318(工作机)
陈警察:18798079249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5/5/二零二二年五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41495.html#225423369-12004-01-12: 马微娜(女,贵阳大水沟煤矿设计院)被判劳教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