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4:广东省高州市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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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锦国,男,1970年出生,高州市法轮功学员,2000年3月曾被绑架至高州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后来又分别于2001年、2005年共2次被非法劫持到茂名所谓的“法制教育学校”强迫洗脑。
钟锦国,男,1970年12月出生,广东省高州供电局职工,于1999年5月得法。得法前体弱多病,得法后身体迅速恢复了健康。
2000年3月,因上明慧网下载大法资料,
钟锦国被高州公安局一科(当时科长陈济光、湛杰)绑架到高州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20多日。在拘留期间,被恶警指使犯罪人打成重伤。
2001年4月,
钟锦国被高州市610办公室杨辉等人绑架到茂名洗脑班,非法拘禁3个多月;2005年,被高州市610办公室杨辉等人绑架到茂名洗脑班,非法拘禁1个多月。在非法拘禁期间,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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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7/14/广东省高州市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案例-276515.html
2023-10-01: 胜利农场 牛武
135423729212023-09-10: 涉嫌迫害广东省茂名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吴有请的单位和个人
一、直接参与迫害吴有请的国保警察等部份人员:
办案国保警察1:罗毅,电话:
13922055133;
办案国保警察2:周维学,
17376882738;1973-10-29
13927593339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俞涛、吴有清)
办案国保警察3:凌卫阳,国保大队长凌卫阳 1969-12-05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俞涛、吴有清);
办案国保警察4:吴祥国、陈飞(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吴有清);、
吴咙桂,梁国为、冯波。
高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技术中对指导员:陈德儒,警务技术四级主管林德、警务技术二级主管古志强、技术员詹龙杰。
现场勘验检查见证人:高州市1:徐可燕、女、39岁;2、黄杰,男、年龄22岁。
信宜看守所:郑学江、黄章恒。
非法起诉吴有清的检察官: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 戴建兰。
对吴有清非法开庭的法官:茂名市茂南区法院 审判长:谭卫(法院副院长);审判员:柯学军(刑事庭庭长),潘创华;书记员:涂源。
二、广东茂名市书记:庄悦群
茂名市市长:王雄飞
茂名市司法局长朱向贤,
13927551066茂名市公安局局长 王冠中
茂名市政法委书记、高州市委书记、高州市武装部部长 王土瑞
茂名市政法委副书记梁永全,
18666833888茂名市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梁鑫(茂名市610头目),
13926716338茂名市政法委副书记成振江,
13580088219;
茂名市政法委副书记林平,
18666839933。
三、高州市公安分局
局长 梁爽,
13824877688副书记、政委张璇,
13600393306副书记:吴耿,办公电话:
0668—6635303,手机:
13929776188。
副书记、副局长:杨大成,办公电话:
0668—6635302,手机:
13929700111。
副局长:陈元生,办公电话:
0668—6635305,1390251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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