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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咸宁 通城县 >> 胡宝日(胡宝玉), 男, 60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湖北咸宁通城县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13-05-22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9-08-27: ◇湖北省通城县胡关霞、李艳和、胡宝日结束冤狱于7月7日从湖南监狱回家。

2019-08-03: ◇湖北省通城县胡宝玉、胡关霞、李艳和结束四年寃狱于7月7日出狱回家。

2019-01-21: 2、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胡宝日,男,五十多岁,被非法判刑四年,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网岭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1/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80678.html#19120233746-1

2017-08-07: 湖北省咸宁市县目前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截至2017年7月三十日,湖北省咸宁市县目前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十六人:

吴志敏,男,四十多岁,通城县居民,2017年7月十九日在家中被抓捕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迫害。

向德斌,男,四十九岁,咸宁市咸安区个体出租司机,2017年6月二十二日被抓捕到武汉板桥洗脑班非法关押。

张为卿,男,二十九岁,咸宁市咸安区政府宿舍区居民,2015年十月十三日被抓捕,先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又从洗脑班直接劫持到咸宁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徐长虹,男,五十二岁,咸宁市中心医院中药房药剂师,2015年7月二十日被抓捕,被非法判刑三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沙洋范家台监狱。

陶席珍,女,六十八岁,咸宁市建筑公司退休职工,2014年8月八日被抓捕,被非法判刑四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女子监狱。

方世凤,女,五十九岁,咸宁市通城县居民,2014年九月二十四日被抓捕,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女子监狱。

郑自祥,男,七十三岁,咸宁市通城县居民,2016年九月三日被抓捕,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沙洋范家台监狱。

胡关霞,女,三十八岁,咸宁市通城县居民,2015年7月七日到湖南省岳阳县月田镇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救人时被抓捕,被湖南省岳阳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省长沙市女子监狱。

胡宝日,男,五十多岁,咸宁市通城县居民,2015年7月七日到湖南省岳阳县月田镇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救人时被抓捕,被非法判刑四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网岭监狱。

陈爽,男,二十三岁,咸宁市温泉居民,2017年6月四日在深圳市龙岗区打工的时候被抓捕,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深圳市龙岗区看守所。

夏紫云,女,四十七岁,咸宁市温泉沃尔玛超市“植物医生”店面老板娘,专卖护肤品的。2017年6月二十二日被抓捕到武汉板桥洗脑班非法关押。

陈金秀,女,五十九岁,嘉鱼县居民,2015年6月十三日被抓捕,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武汉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王邦基,男,年岁不详,通山县物资局职工,2015年被抓捕,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沙洋范家台监狱非法关押。

陈海水,男,四十岁,嘉鱼县高铁镇人,2017年7月四日下午在家中被抓捕,直接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迫害。

汪信全,男,六十多岁,咸安区居民,2017年7月二十六日上午在家中被抓捕,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咸安区拘留所。

李艳和,女,四十多岁,通城县居民,2015年7月七日到邻近的湖南省岳阳县月田镇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救人时被抓捕,被湖南省岳阳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省长沙市女子监狱。

请当地同修正念积极营救;同时关心被迫害同修的家人,向被迫害同修的家人讲清真相,让被迫害同修家人在营救亲人的过程中能起正面作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8/7/二零一七年八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52189.html#178705923-5

2016-10-18: 湖北通城五位法轮功学员被投入冤狱
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晚上,湖北通城县法轮功学员胡宝日、艾莲芳、王细美、李艳和、胡关霞五人,在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月田镇散发真相资料,被镇派出所警察绑架。

几个月后,他们被岳阳县法院非法判刑,胡宝日、艾莲芳、王细美、李艳和、胡关霞分别被诬判四年、一年、二年、四年、四年。

五位法轮功学员上诉到岳阳市中级法院,其中胡关霞的家人为她请了北京律师作无罪辩护。

律师三次到岳阳市中级法院交涉,强烈要求岳阳中院重新开庭审理,但中级法院的法官不予开庭,最后律师上交了无罪辩护的书面材料,指出法轮功学员的修炼及散发真相资料的行为是合法的,他们应该被无罪释放。但岳阳市中级法院仍然违法维持原判。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王细美、李艳和、胡关霞三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湖南省(长沙)女子监狱,非法关押在六监区(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监区),胡关霞被非法关押在六监区的一分监区。

几个月以来,监狱不允许她们与家人见面,扬言不“转化”不能接见。所谓的“转化”就是违心表态放弃信仰。

胡关霞的丈夫吴志敏三次去湖南省女子监狱,但监狱不允许接见。六监区的监区长是一个姓杜的女警官,一分监区有两个队长,分别姓唐、姓杨。

胡宝日现被非法关押在湖南省株洲市攸县网岭监狱。艾莲芳于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从岳阳县看守所被放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0/18/湖北通城五位法轮功学员被投入冤狱-336468.html

2016-05-16: 胡关霞等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长沙女子监狱
5月10日上午,湖北通城县法轮功学员胡关霞、李艳和、王细美,被劫持到湖南省长沙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三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胡关霞已被迫害的身体状况很差:头发掉了原来的三分之二,不敢梳头、洗头,一把一把的掉,胸口闷,接不上气,头重脚轻,四肢无力,脖子上的甲状腺也胀大了。

2015年7月7日晚上,为了还民众的知情权,五位法轮功学员胡宝日、艾莲芳、王细美、李艳和、胡关霞来到湖南岳阳县月田镇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者恶意举报,遭月田镇派出所绑架。7月8日,五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岳阳县国保大队,7月9日下午,被非法刑事拘留并非法关押到看守所,其中胡关霞、李艳和、王细美三位女性学员被关押在岳阳市云溪看守所;胡宝日、艾莲芳俩位男性学员被关押在岳阳县看守所。

11月19日,岳阳县法院在没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五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12月4日,五位法轮功学员接到了非法判决书,胡宝日、李艳和、胡关霞被分别冤判四年,王细美两年,艾莲芳一年。几位法轮功学员已上诉到岳阳市中级法院。

胡关霞的家属为她请来了北京律师(陈智勇),要求岳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陈律师于2016年3月7日、3月15日两次去岳阳市中级法院交涉,要求法院开庭,但法院想恧赖不开庭。4月14日,陈律师把三份无罪辩护词(律师一份、胡关霞自己一份、胡关霞丈夫吴志敏一份)交到了岳阳市中级法院。不久律师告知家属,岳阳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并到看守所下达了非法的判决书。

5月10日上午,胡关霞、李艳和、王细美三位女法轮功学员,在没通知家属的情况下,被劫持到长沙女子监狱继续迫害。胡宝日被送往哪里了具体还不清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5/16/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28826.html

2016-03-19: 湖北通城县胡关霞等五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近况
湖北通城县五位法轮功学员胡宝日、艾莲芳、王细美、李艳和、胡关霞来2015年7月7日到湖南岳阳县月田镇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月田镇派出所警察绑架。胡关霞、李艳和、王细美三位女性学员被关押在岳阳市云溪看守所。胡宝日、艾莲芳俩位男性学员被关押在岳阳县看守所。11月19日,岳阳县法院在没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五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12月4日,五位法轮功学员接到了非法判决书,胡宝日、李艳和、胡关霞被分别冤判四年,王细美两年,艾莲芳一年。现在几位法轮功学员已上诉到岳阳市中级法院。

胡关霞的家属聘请的北京律师陈智勇,于2016年3月7日、3月15日两次去岳阳市中级法院交涉,要求法院开庭,但法院想耍赖不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19/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25553.html

2015-12-13: 湖北通城县胡宝日等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十二月四日得知,湖北咸宁市通城县法轮功学员胡宝日、李艳和、胡关霞被分别非法判刑四年,法轮功学员王细美被非法判刑两年,艾莲芳一年。目前,他们正在上诉。

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晚上,为了还民众的知情权,湖北通城县五位法轮功学员胡宝日、艾莲芳、王细美、李艳和、胡关霞来到湖南岳阳县月田镇(往返二百多公里)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者恶意举报,遭月田镇派出所绑架。

七月八日,五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岳阳县国保大队,七月九日下午,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其中胡关霞、李艳和、王细美三位女性学员被关押在岳阳市云溪看守所。胡宝日、艾莲芳俩位男性学员被关押在岳阳县看守所,同时,五位法轮功学员被岳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刑事拘留。

十一月十九日,岳阳县法院在没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五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十二月四日,五位法轮功学员接到了非法判决书,胡宝日、李艳和、胡关霞被分别冤判四年,王细美两年,艾莲芳一年。现在几位法轮功学员正在上诉。

做好人被中共迫害

1.胡宝日

通城县法轮功学员胡宝日,现年六十岁,在中共对法轮功十多年的残酷迫害中,他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被恶警们非法抄过家,被绑架过两次,经济受到了一定的损失,身心也受到了一定的打击。

胡宝日,原是通城县阀门厂职工,阀门厂倒闭后,胡宝日与妻子共同做了点小本生意,苦心经营,得了一身病,风湿、胃病、鼻炎、支气管炎,使他身体过早衰老。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他有幸遇到了法轮功,通过学炼,那些病慢慢都好了,人也精神了,他深感法轮功的神奇,并把法轮功的美好告诉世人,使更多的人受益。

二零零一年三月份,胡宝日在给一个世人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不明真相者举报。通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杨雄将他绑架,非法关押拘留十五天,使他的生意受到了很大损失,还勒索他伙食费几百元。

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日,胡宝日在自家店铺做生意,马港派出所派两个中年人到他的店铺探问学法轮功的情况。当时胡先生就给他们讲法轮功真相,他们听不进去,就打电话叫来马港镇派出所五、六个恶警,把他绑架到了马港派出所。胡宝日不配合,后来恶警们将他送到了通城县拘留所非法关押了十天,期间强迫他做劳工,后强迫索取伙食费,家里生意因主要靠他,也受到直接的经济损失。

胡先生修炼法轮功,只是按“真善忍”做个好人,时时处处为他人着想,对社会只有益而无害,江泽民一伙为什么要假借法律迫害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13/湖北通城县胡宝日等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320398.html

2015-11-07: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胡宝日等五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判刑
2015年7月7日晚上,湖北通城县五位法轮功学员胡宝日、艾莲芳、王细美、李艳和、胡关霞在湖南省岳阳县月田镇送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者构陷,被月田镇派出所劫持。7月9日,被岳阳县国保大队非法刑拘,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胡宝日、艾莲芳被非法关押在岳阳县看守所,王细美、李艳和、胡关霞被非法关押在岳阳市云溪看守所。)

现在所谓的案子已到了法院,听法院负责此案子的周旺兴说将在11月中旬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6/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318768.html

2015-09-19: 迫害湖北通城五位法轮功学员责任人的补充资料
2015年7月7日晚上,湖北通城县胡宝日、胡关霞、李艳和、艾莲芳、王细美五位法轮功学员在湖南岳阳县月田镇送真相资料,被月田镇派出所警察绑架。7月8日被劫持到岳阳县国保大队,7月9日下午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其中胡关霞、李艳和、王细美三位女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岳阳市云溪看守所。胡宝日、艾莲芳俩位男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岳阳县看守所。已被非法关押两个多月的时间了,至今不准接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19/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15931.html

2015-08-22: 湖北通城县胡宝日、王细美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
2015年7月7日晚上,湖北通城县胡宝日、王细美等几位法轮功学员在岳阳县月田镇送真相资料,遭人恶告,被月田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劫持至岳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7月9日,几位法轮功学员被国保大队非法刑事拘留。胡宝日、艾莲芳(俩男)被非法关押在岳阳县看守所;王细美、李艳和、胡关霞(三女)被非法关押在岳阳市云溪看守所。8月19日,家属收到了非法的逮捕证,国保大队已将所谓的案子交送岳阳县检察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22/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14496.html

2015-08-08: 湖北通城县胡关霞等五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
2015年7月7日晚上,湖北通城县胡宝日、胡关霞、李艳和、艾莲芳、王细美五位法轮功学员在湖南岳阳县月田镇送真相资料,被月田镇派出所警察绑架,7月8日被劫持到岳阳县国保大队,7月9日下午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至今已一个月了。其中胡关霞、李艳和、王细美三位女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岳阳市云溪看守所。胡宝日、艾莲芳俩位男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岳阳县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8/二零一五年八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13655.html

2015-08-01: 湖北省通城县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
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晚上,通城县胡宝日、艾莲芳、王细美、李艳和、胡关霞五位法轮功学员在湖南岳阳县月田镇送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月田镇派出所警察绑架,七月八日下午又被劫持至岳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七月九日当局对他们五位下达了非法的刑事拘留证,现在胡宝日、艾莲芳(俩男)被非法关押于岳阳县看守所,王细美、李艳和、胡关霞(三女)被非法关押于岳阳市云溪看守所。艾莲芳的电动小车当晚被扣留在月田派出所。

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几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从通城县租车(往返二百多公里)来到岳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送衣服、探问情况,得知这五位法轮功学员还被非法关押在国保大队的房间里。国保大队的人直到下午五点多钟才接待家属,要家属在刑事拘留证上签字。胡关霞的丈夫吴志敏不准备在非法的拘留证上签字,国保大队的人说签名后让你与胡关霞接见一下。吴志敏信以为真,就签了字,他要求与妻子见面,但他们也不让见。

五位家属接待完了,警察就把五位法轮功学员分男女两车押往看守所。这时一国保人员要几位家属把衣物留下就走,他们连与自己被非法关押在异地的亲人见一面的机会都被剥夺,警察怕家属与他们说话。几个家属据理力争,“难道我们这么远租车来一趟,连见他们一面都不行吗?”国保大队的人自知理亏才没说什么了。他们先把三位女法轮功学员放出押上一个车,胡关霞出来了,她妈卢玉华对她说了一句话,就被在场的一国保人员抓住卢玉华的手想把她也抓起来。这次直到六点钟,几位家属才坐车动身回家。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几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再次从通城县租车来到岳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家属们讲《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法轮功学员没做任何坏事,讲真相、散发真相资料是受宪法保护的,他们是在按“真善忍”做好人。善劝警察不要参与迫害,善待法轮功学员有福报,生命才有未来。迫害法轮功的高官周永康、薄熙来等很多人都落马了,现在全国十几万人在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国保大队的人根本不听家属给他们讲道理、劝善,只是驱赶他们走。

后来国保人员找了一借口,问家属都带了身份证来了没有?没有身份证你们怎么进来的?一家属说:你们公安局的门是敞开的,我就进来了,要什么身份证呢?进公安局要身份证,有这样的法律吗?公安局不让人民进吗?国保大队的人还说我们这里不比你们通城县,对法轮功打击是很严的。其实他们根本不明白打击法轮功是在真正的违法犯罪。国保大队的人说我们这里到处有摄像头,你们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一个家属说:你摄像头难道还不让人来这里说话,公民是有言论自由的。胡关霞妈妈卢玉华给国保大队的人讲真相,一人恐吓威胁卢玉华说:“要把你也抓起来”。上午十一点,家属们动身回通城县。

湖北省通城县是湖北、湖南、江西三省交界之地,现在通城县五位法轮功学员在湖南岳阳县遭受迫害,家属去一次也不容易。而岳阳县国保大队人员不明真相,听说他们把此事件看得很重大(说什么所谓的“跨省团伙作案”),报给了市六一零。

望岳阳县及岳阳市当地大法弟子用心搜集岳阳县国保大队人员及电话号码,岳阳县公、检、法、六一零的人员与电话号码,岳阳市六一零人员与电话号码,包括上文所述两看守所的信息。请同修们把搜集到的信息反馈到明慧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1/湖北省通城县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313421.html

2015-07-11: 湖北通城县多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2015年7月9日下午,湖北通城县法轮功学员胡宝日、艾莲芳、王细美、李艳和、胡关霞被岳阳县国保大队送往看守所非法关押。王细美、李艳和、胡关霞三位女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岳阳市云溪看守所,胡宝日、艾莲芳俩位男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岳阳县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11/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12250.html

2015-07-10: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胡宝日等五位法轮功学员被劫到看守所
2015年7月7日晚上,湖北通城县胡宝日、胡关霞、李艳和、王细美、艾爹五位法轮功学员在湖南岳阳县月田镇送真相资料,被月田派出所绑架。7月8日下午,五位法轮功学员又被从月田派出所劫持到岳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7月9日下午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其中胡关霞、李艳和、王细美三位女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岳阳市云溪看守所。胡宝日、艾莲芳俩位男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岳阳县看守所。

岳阳县公安局局长:刘四清。邮编:414100。
岳阳县看守所地址:岳阳市岳阳县荣家湾镇街赵。邮编:414100.电话:0730-7621015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10/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12038.html

2013-05-20: 湖北通城县数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纪实
湖北咸宁市通城县家庭主妇、法轮功学员雷胜利女士于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四月十九日被投入武汉女子监狱。在法庭上,两位律师为她作了无罪辩护时告诫法官: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完全合法;对待法轮功问题采取和解立场才是明智的选择,是大势所趋。下面是通城县数名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情况。

一、工作被开除 夫妻遭拆散

通城县法轮功学员王秋平,现年四十三岁,是一九九八年七月学炼法轮功的。学炼法轮功前,有过心痛病,经常流鼻血;学炼法轮功后,无病一身轻,人也精神了,家庭也和睦了,一家人溶在喜悦之中。

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后,王女士也遭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王女士去北京上访反映法轮功真实情况,在武汉火车站被不法警察拦截,通城国保大队杨雄将其强行带回本县,在看守所非法关押到过年,勒索现金四千五百元。出来后,通城玉立砂带公司车间主任黎作龙不让上班,单位还扣押了她两个月工资,并取消了她的年终奖,而且把她在厂的股金二千元给其他的职工分了,事后多时才把本金要回。这就是一个曾经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的优秀员工只因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个好人而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 二月,王女士正在广州打工。当局说是什么敏感日,通城六一零指使广州警察绑架了王女士,并非法关押了十天,随后通城国保警察又将王女士强行带回,妄图继续迫害,被王女士父母要回,其间被敲诈现金二千元。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日,通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为了迎合上面所谓指示精神,强行将王女士绑架到隽水镇精神病医院进行洗脑迫害,非法关押了一个多月。

在失去了工作的情况下,六一零人员还继续跟踪迫害,到她婆家恐吓她的公婆说,你们家炼法轮功的媳妇不能要,是政治问题,会影响下一代。公婆受不了恐吓,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逼迫儿子与王女士于二零零四年离婚。王女士离婚后,无家可归,只好住在她妹妹家。国保大队恶人们还不放过她,还到她妹妹家骚扰恐吓,抄她妹妹的家,使没修炼法轮功的妹妹及家庭也受到了牵连。

从王女士遭受的迫害情况来看,中国大陆有多少在职人员被迫失去了工作,有多少和睦幸福的家庭被迫妻离子散。那些至今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啊,你们都细细思考一下吧,你们在维护什么,你们给无辜的善良百姓带来了什么!谁正谁邪应该一目了然,望你们在这期间赶快停止迫害,主动了解法轮功真相,选择自己的未来吧!

二、好人遭迫害 亲人受牵连

通城县法轮功学员刘凤华,现年五十六岁,家住隽水镇西门街,十四年来,在中共的残酷迫害下,多次遭到非法抄家,五次被绑架,直接敲诈现金 二万六千零八十五元,期间未修炼的兄弟姐妹也为此遭到绑架,关押与敲诈,一度全家人处于极大的恐惧之中,身心都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与伤害。

刘凤华女士是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的,未学法轮功前,有严重的风湿、关节炎、支气管哮喘、心脏病、高血压、肠胃炎,有时吃食物达不到消化,吃什么拉什么,整个身体虚弱,面黄肌瘦,每天基本上靠药物维持,用药时间长了,药物就不怎么生效了,整天在极大的痛苦之中,度日如年,生不如死,一家人都为她很担忧。修炼法轮功后,使她逐渐的明白了人生的意义与做人的道理,在不断学法与修炼中,身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原来的各种疾病慢慢消失了,精神也好了,身体也一身轻,全家人看到也为之高兴,都深感法轮功的神奇与奥妙,从此一家人喜乐融融。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了这场残酷迫害后,使全国多少修心向善的好人遭到了迫害,刘女士就是其中的一个,而且她家里没有学法轮功的亲人也遭到了迫害牵连,下面是刘女士及其家人遭迫害的经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四日,通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李英灿、杨雄、张定二、何克孝等人未出示任何手续与证件,绑架了刘女士到看守所关押了二十天,敲诈现金二千三百元。

二零零零年五月,通城县隽水镇派出所一群警察非法闯入刘女士的家中,把她绑架到通城县拘留所非法关押了十五天,勒索现金五百元。十月,湘汉居委会的王关香、胡雪球等人将刘女士绑架到隽水精神病院非法关押十五天,勒索现金五百元。十一月,刘女士在自家店里做生意,顺便给人讲真相,遭到被谎言欺骗的世人诬告,随后李英灿、张定二一伙在她家里把她绑架到看守所关押二十多天,勒索现金五千五百元。

二零零一年五月份,通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李英灿、杨雄、张定二、何克孝等人强行闯入刘女士的家中,非法抄家抢走财物(收录机一台,价值九百元)及大法书。还绑架刘女士到通城县看守所关押了三十天,敲诈现金五千四百五十元。

二零零一年十月,刘女士在她家的六楼忙家务,通城国保大队的李英灿、杨雄、张定二和吴姓警察等人,强行径直闯入她的家,从六楼将一个四十多岁的弱小的女人,倒拖下一楼。此时,家里亲人确实看不下去,就严厉的说,叫他们把人放下。这些恶警气急败坏,反告状,为非作歹,在非法将刘女士绑架走了后,第二天,他们又将她家未学法轮功的三哥李光明绑架到了拘留所非法关押了七天,未学法轮功的七弟李国明绑架到拘留所非法关押了十五天,并共同敲诈现金七百元,强迫未学法轮功的二姐李清明写了什么保证。恶警把未学法轮功的五弟李全明吓得在外面躲了一个多月,花了不少钱。七弟从拘留所出来后也吓得在外面躲了一个多月,花费几千元。这次将刘女士在通城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二十九天,被直接敲诈现金五千四百三十五元,家人为此事走后门拉关系三千元。

二零零八年九月的一天,通城县五里派出所一伙警察非法闯入家中绑架了刘女士,并将她在通城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九天,敲诈现金五百元。

对刘凤华女士一家人毫无人性的迫害中,采取了搞运动式的株连迫害手段,那些所谓的警察假借法律名义在敲诈民财,绑架勒索,明目张胆的知法犯法,望所有善良的人们看清这场迫害真相,望所有参与过迫害或还在参与迫害的人,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不要再助纣为虐,当中共的替罪羊,赶快觉醒,停止迫害,从新选择未来。

三、胡宝日先生遭受迫害的经历

通城县法轮功学员胡宝日,现年五十八岁,在中共对法轮功十多年的残酷迫害中,他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被恶警们非法抄过家,被绑架过两次,经济受到了一定的损失,身心也受到了一定的打击。

胡宝日先生,原是通城县阀门厂职工,阀门厂倒闭后,胡先生失业了,为了糊口,他与妻子共同做了点小本生意,苦心经营,整天为钱奔波,沾得一身病,风湿、胃病、鼻炎、支气管炎,把身体搞得很糟,使他身体过早衰老,生活更加艰难。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他幸遇了法轮功,通过学炼那些病慢慢都好了,人也精神了,身体一身轻,深感法轮功的神奇,并把法轮功的美好告诉世人,使更多的人受益。

二零零一年三月份,胡先生在给一个世人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不明真相者诬告。通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杨雄将他绑架,并非法抄了他的家,要他到公安局写什么保证,胡先生就写法轮功如何好,他要坚持学炼法轮功。就这样,国保大队的恶警将他强行绑架到拘留所非法关押了十五天,使他的生意受到了很大损失,还勒索他伙食费几百元。 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日,胡先生在自家店铺做生意,马港派出所派两个中年人到他的店铺探问学法轮功的情况。当时胡先生就给他们讲法轮功真相,他们听不进去,就打电话给了马港镇派出所,一会儿派出所来了五六个恶警,气势汹汹的把他绑架到了马港派出所,妄图加重迫害。胡先生不配合,后来恶警们将他送到了通城县拘留所非法关押了十天,期间强迫他做劳工,后强迫索取伙食费,家里生意因主要靠他,也受到直接的经济损失。

胡先生修炼法轮功,只是按“真善忍”做个好人,时时处处为他人着想,对社会只有益而无害,江泽民一伙为什么要假借法律,诬蔑法轮功学员扰乱社会秩序,违法迫害法轮功学员呢?通过十多年的迫害,人们在不断清醒,愿更多的人赶快看清这场迫害真相,分清善恶,选择未来。

四、通城县水利局干部杜立新遭受的迫害

原通城县水利局干部杜立新,现年四十七岁,坚持修炼法轮功学员,十四年来,他先后被非法关押一次,非法抄家一次,多次被非法骚扰,一次被绑架到洗脑班,两次被离家出走,流离失所,在精神上、肉体上、经济上遭到了严重迫害。

杜立新一九九六年六月份开始学法轮功,学法轮功以前,他患有鼻炎、头晕、痔疮等病,吃药也不见好转,后来,开始学法轮功,不到三个月,他多种疾病在不知不觉中没有了,感到全身轻松,身心健康,他深深的感受到法轮功的神奇。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利用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单位要挟他,要求他放弃法轮功修炼,上交法轮功书籍,逼迫他写什么所谓的“保证书”,他坚决抵制和拒绝。

二零零一年六月份的一天,大约是在上午十一点多钟,他从单位下班后,还没进家门,蹲坑在他家门口的通城县国保大队的恶警李英灿、张定二、吴海、杨雄、潘少明等人,一不亮证,二不穿警服,非请即入,闯入他家,到他家楼上楼下翻箱倒柜,将他的法轮功书籍,资料洗劫一空,然后把他绑架到国保大队非法审问了一天一夜,整晚不让睡觉,后又到单位(水政大队)将他抽屉的相关书籍劫掠走。面对恶警,他说,我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没有错,你们不能这样对待我。恶警一伙不仅不听劝善,反于更加威吓他,整他。

第二天就将他关进通城县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整整两个月。关押期间,他的妻子多次到国保大队要人,哭的很伤心,国保大队的恶警无动于衷,不但不让见面,还硬是强行将他妻子推走。通城县第一看守所知法犯法,强逼他做苦工,如做圣诞灯,穿圣诞灯泡,绕电线把等苦活,每天从早上七点不到做到晚上七点抹黑,中午还不让人休息一下。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份,他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原水电局派出所协同隽水派出所恶警多次到他家骚扰他,整他,他无法安心上班。无奈的情况下,他只好离家出走,来到广州亲戚家,后来单位和单位派出所打听到他在广州亲人的地址后,欺骗他家亲人一同开车来到广州(六人),见面后,又欺骗他说:“没有什么事,只回原单位上班。”可是车开到武汉后,强行将他绑架到武汉汤逊湖洗脑班迫害,当时他不下车,又派四个恶警强行把他从车上抬下来,绑架到洗脑班(原水政大队队长周建国,水电派出所副所长续珊等人参与绑架)。

关到洗脑班后,洗脑班的恶人们不准他睡觉,不准炼功,不准学法,不准出门,不准打电话,不准关灯,不准关门,不准与法轮功学员来往,强制看诽谤法轮功的录像,逼迫写什么所谓的“三书”(保证书,决裂书,悔过书)。还向单位敲诈勒索了五千元钱,还强要单位去人做陪伴(陪伴人先是熊雁楠,后又换熊念去)每个房间三人,一个警察,一个陪伴,强制隔离。

从洗脑班回来后,由于单位继续协同邪党的迫害,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二零零六年年一过,他只好轮岗,又一次离家出走,到深圳打工。

五、黄爱华女士遭受迫害的经历

通城县法轮功学员黄爱华,现年五十六岁,在中共的十四年的迫害中,遭受过绑架五次,非法抄家四次,被直接敲诈现金二万八千七百元,使黄女士的身心受到了很大的伤害。

黄爱华女士在一九九七年学法轮功以前,经常头痛、胃痛,而且名利看的很重,自私心强,求这求哪,什么都放不下,心态很乱,身体欠佳。学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要求做个好人,放淡名利,不与人争斗,身体也好了,无病一身轻,人也精神开朗了。她深感自己是最幸福的人。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团伙发动了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黄女士也被迫害。二零零三年四月的一天,黄女士正在家做家务,通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英灿,带着一伙人,没出示任何手续,强行闯进了她的家,非法抄家后抢走了私有财产和学法资料,并将她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十天,被敲诈了现金五千一百五十元。

二零零六年五月的一天,国保大队李英灿、杨雄又一次闯进黄女士的家,非法抢走了学法用的资料和MP3等,没有任何手续将她绑架到看守所关押二十天,并直接敲诈现金一万二千三百元。

二零零八年六月份,黄女士到崇阳县苏塘做客,在电线杆上帖了真相条幅,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随后崇阳国保大队的饶方东等人非法将她绑架到崇阳拘留所非法关押了十五天,敲诈现金四百五十元。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份的一天,黄女士去黄袍做客,经过塘湖,给人送福音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随后塘湖派出所易副所长等人将她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四十一天,被敲诈现金八千六百元。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份的一天,通城县国保大队黎成刚等人私闯黄女士的家,没出示任何证件,非法抄家,抢走了现金二千二百元和她学法用的资料,并将她绑架到国保大队强行呆了一天。 从黄女士遭受的迫害经历来看,这些随意抢劫老百姓财物,随意绑架善良百姓的所谓执法警察,完全是被江泽民流氓集团一伙在利用,以权代法,侵害百姓,扰乱社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20/湖北通城县数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纪实-274310.html

咸宁 通城县联系资料(区号: 715)

2022-04-07: 通城县法院新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农商银行民主支行附近

2021-01-20: 通城县 县人社机保局葛凌志:13872194939

2019-09-16: 通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张定二18995828358

通城县法院:
副院长李曙明15391669777
刑庭庭长金新文15391539763

2019-09-08: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部分参与迫害者信息
田红强,男,通城县公安局局长,手机:18995829000
葛奇志,男,通城县公安局副局长,手机:13907244218
桂北京,男,通城县公安局政委,手机:13971814888
胡汉雄,男,通城县610头目,手机:13907244517
胡汉平,男,通城县国保大队,手机:13995513448
周建华,男,通城县看守所警察,手机:13997530519
2019-07-28:
参与迫害的部分人员如下:
县公安国保大队:胡龙兵 张定二
县检察院:邓俊文 吴四兵
县法院:游卫 金雄文
2019-03-06:法院负责人; 游巍电话 15391669918
检察院负责人; 邓敬文 13217152188

2017-12-06: 检察院负责人;纪旭东 电话13872155498

2017-11-26:副局长;吴鲁海电话13907244358
国保大队长;胡龙斌电话13997544988
检察院;吴寿春电话18971811322 07154335011
黄美霞电话18871520035 07154359700
法院;华先江电话13307242126 07154862066
金煌电话17707159777 07154862008

2016-11-23: 现附以下电话号码:
通城县公安局:
局办公室 0715-4331110
国保大队 0715-4322491
看守所 0715-4359564
通城县政法委员会 办公室 0715-4322719
综治办 0715-4338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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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有关文件

2015-11-07: 岳阳县法院、检察院的有关信息:
岳阳县法院院长:杨水平 办公室电话:0730-7668569、7668800
副院长:陈业文 张维 欧阳磊   政治部主任:赵慧
岳阳县法院新闻发言人:杨红 电话:18073060880 邮箱:913180328@qq.com 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张丽
法院负责此案子:周旺兴(男,50来岁,不明真相,认为炼法轮功是国家规定违法的,特别说讲真相违法)
岳阳县法院主要领导:肖志军 龙兵 戴清波
岳阳县法院主要成员:周旺兴 李先来 邹伍定 万祥云 张建明 付建军 李克毅 陶洪勇 余翔 陈愿玖 胡寒梅 吴立平 龚小明 张丽 徐海 许海罗 徐大兵 汤小勇 陈榕 刘清 荣幸 吴运阳 李远鹏 晏亚华 司马文韬

岳阳县检察院 检察长:段德平:13762001888 0730-7620188
副检察长:朱必达 吴春生 张正球 李小波
政治部主任:吴勤
侦查监督科科长:何科长  侦查监督科副科长:邓玲
岳阳县检察院办公室:李彦、彭翔
岳阳县检察院公诉人:许郁芳 陈兴满 刘帅 闰纯 钟雄辉 曹飞岳阳县检察院举报电话:0730-7622000岳阳县政法委书记:袁陆保
岳阳县610办公室主任:郭胜强 13907403138 0730-7639976、7666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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