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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珠海市 >> 刘晓萍, 女, 65

个人情况: 退休前是珠海市饼干厂化验员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高教小区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13-04-24
交叉列在: 云南 > 楚雄州
交叉列在: 云南 > 昆明市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2-12-13:
广东法轮功学员刘晓萍暂住云南昆明 遭骚扰
2022年9月27日,昆明市盘龙区状元楼社区安置帮教人员何红梅与董家湾派出所警察刘敏及警察毕俊鹏来到刘晓萍在昆明的暂住处。入座后说要在刘晓萍家让刘晓萍与他们合拍一张照,刘晓萍没配合。刘晓萍告诉他们自己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中国所有现行法律都找不到一条依据说明法轮功不合法。同时告诉他们之前自己是被冤判的,如果今天再配合他们照像,遭清算的那天,不就是给他们迫害好人留下了证据了吗?同时告诉这些人他们所做的事,根本就没有文件,连领导的签字都没有,《公务员法》四十五条的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以及“针对公检法机关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追责”等政策。

2022年10月11日刘晓萍又接到户口所在地广东省珠海市吉大司法所所安置帮教人员蒋澜涛的电话,询问刘晓萍情况。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2/13/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53072.html

2021-12-15: 因坚持信仰 广东刘晓萍申请廉租房被拒
广东珠海籍65岁的法轮功学员刘晓萍女士,在中共对法轮功的持续迫害中,遭受近十年的冤狱迫害,二零二一年六月出狱回家后,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廉租房,被以所谓“政治问题”拒绝受理。

刘晓萍是广东珠海籍法轮功学员,一九五六年十月出生。她以前得了一种怪病,发作时,气短、乏力,全身瘫软,必须卧床休息;还有神经性头疼、胃病、腰痛、便秘等疾病。一九九八年她修炼法轮大法后,很短时间内,所有疾病一扫而光。刘晓萍践行着法轮功真、善、忍的理念,做事先考虑别人,先他后我。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了一场对法轮佛法及其修炼者史无前例的迫害,制造了许多谎言和假相,利用一言堂媒体,抹黑法轮功。特别是导演了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伪案,嫁祸法轮功,欺骗世人。为使受谎言毒害的人们明白真相,刘晓萍和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一样,开始向世人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却遭到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的一系列残酷迫害。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暂居云南昆明的刘晓萍,因向世人赠送神韵晚会光碟而被绑架、构陷,被非法判刑十年,在云南第二女子监狱遭受了坐小凳子、不让上厕所、奴役、辱骂等种种迫害。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日出狱后,刘晓萍回到当地,却无安身之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廉租房。按照申请流程,首先向户口所在地的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办事处官村村委会递交了申请及相关材料。然而十二月初,却收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短信说刘晓萍的廉租房申请经吉大街道初审,不符合申请条件,原因是违反《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十项规定,因此不予受理。

刘晓萍通过查询,看到此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十项规定:“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违法、违约情形(不予受理)”。刘晓萍随即打电话到吉大街道办事处,找到负责人此事的工作人员宋锦毫,询问原因。宋回答说有人举报(刘晓萍)有“政治问题”,因此不予办理。刘晓萍向宋简单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而被冤判十年的经历,是否这就是所谓的“政治问题”。之后刘晓萍再次电话咨询宋锦毫,宋表示说已经将她的情况反映给了区里,目前还没有答复。

按照珠海市廉租房的审批流程,首先由街道受理,之后街道公示,再由区级复审和公示,最后市级终审和公示。然而刘晓萍却被以“政治问题”为由,在初审阶段就遭到不予受理的不公对待,这对饱受十年冤狱之苦,刚刚出狱却无安身之处的刘晓萍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同时,在冤狱期间,刘晓萍还被非法扣发了七年半的养老金,如今她生活困难,居无定所,四处漂泊,只得暂住在亲戚朋友家中。

尽管刘晓萍在珠海没有固定居所,但是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派出所警察和吉大社区办事处、司法所却从没放松过对她的监控及骚扰。在六月二十日,刘晓萍出狱当天,珠海市吉大派出所警察和吉大社区办事处张监群等三人就来到云南省女二监门口,意思是要把她带回当地派出所报到。六月底,刘晓萍回到了珠海市,吉大社区司法所人员和吉大派出所警察对刘晓萍说,要对刘晓萍实行五年所谓“帮教”,并询问了刘晓萍的个人简历,又滚了手印,还照了像。他们知道刘晓萍没有固定住所,就说不管刘晓萍在哪住,都要定期不定期地给刘晓萍打电话,还要在网上锁定刘晓萍的身份证,实际是对她的行动进行监控。

刘晓萍女士遭冤狱迫害经历详见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给百姓传真相 刘晓萍在云南遭十年冤狱迫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15/因坚持信仰-广东刘晓萍申请廉租房被拒-434848.html

2021-11-12: 给百姓传真相 刘晓萍在云南遭十年冤狱迫害
刘晓萍,65岁,广东省珠海市人。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暂居云南昆明的刘晓萍给百姓传真相,遭绑架。昆明禄丰县法院两次非法庭审,刘晓萍被非法判刑十年,在云南省女二监遭受虐待、酷刑和超体力奴工迫害。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日回到家的刘晓萍,又被非法扣押部份养老金。

一、喜得大法 疾病全无

一九九八年,刘晓萍喜得法轮大法。得法之前,刘晓萍得了一种怪病,发作时,气短、乏力,全身瘫软,必须卧床休息。她还有神经性头疼、胃病、腰痛、便秘等疾病。修炼大法很短时间后,刘晓萍的所有疾病一扫而光,整个人从内到外看上去,精、气、神十足。

修炼法轮功更使她的道德品质得到了提高。以前她开公司时,经常收到客户礼品,修炼大法后,认识到这些东西都不应该要,以后,她就再也不收了。谈生意时,刘晓萍不再说假话,以诚相待,受到客户的赞扬和好评,认为她值得信赖,因此她的生意也越做越好。

刘晓萍庆幸在人类道德极其败坏、世风日下的今天,她能得到教人向善、按照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指导人修炼的高德大法,与广大的修炼者一样,刘晓萍践行着真、善、忍的理念,做事先考虑别人,先他后我。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出于一己妒嫉之心,与中共相互利用,发动了一场对法轮佛法及其修炼者史无前例的迫害下,制造了许多谎言和假相,利用一言堂媒体,抹黑法轮功。特别是导演了震惊中外的“天安门自焚”伪案,嫁祸法轮功,欺骗世人。

为使受谎言毒害的人们明白真相,刘晓萍和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一样,从一九九九年开始向世人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却遭到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的一系列残酷迫害。

二、为民众传真相 被冤判十年重刑

1、绑架、非法抄家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为使受谎言毒害的人们明白法轮功真相,暂居昆明的刘晓萍和昆明市三位法轮功学员刘翠仙、彭学萍、冉晓漫,开车来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所属乡村,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主要是“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盘(注:当年神韵光盘可以在大陆散发)。全球华人新年晚会由神韵艺术团演出,整台晚会以歌舞的形式,弘扬中国最正统的神传文化,受到各国主流民众的赞誉,但遗憾的是这样的艺术盛宴,不能在神传文化的国度——中国大陆上演。

当日,刘晓萍和刘翠仙正在妥安乡妥安农贸市场向世人散发,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派出所警察先后绑架了刘晓萍和刘翠仙、彭学萍、冉晓漫。警察将刘晓萍等带到派出所后,一个称为王所长(有人又称他为王政委)的人叫刘晓萍蹲在地上,态度非常恶劣。

派出所人员,把刘晓萍等分别带到房间里非法审讯。刘晓萍对王所长讲真相:法轮功是受迫害的,我们都是善良的人,是按真、善、忍做好人,你们不要参与迫害,还是为自己留条后路吧。王所长表示,他也很同情她们。

不一会儿,禄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人员来了,又把刘晓萍等四人带到另一房间搜身,警察抢走了刘晓萍身上带的真相资料,并强迫刘晓萍等在搜查清单上签字摁手印。直到半夜,刘晓萍等都没吃饭和上厕所。之后,他们又将刘晓萍等双手铐在背后,推上警车。夜里又冷又饿。

2.非法审讯、关押

第二天,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早上六点左右,警车开往禄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将刘晓萍等四人分开,一人一间非法审讯刘晓萍等一整天。刘晓萍等法轮功学员不配合,不报姓名和住址,警察就将刘晓萍等每个人都照了相。警察动员各村委会干部去刘晓萍等发过真相资料的地方进行地毯式的搜查,凡接到真相资料的人都要叫交出来,并指证是谁给的。

大约晚七点左右,把刘晓萍等法轮功学员带到县医院检查身体。十一点,刘晓萍等四人被送到禄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为抵制迫害,刘晓萍等法轮功学员一起在监号里炼功、背法、讲真相。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禄丰县国保大队队长黄绍荣(音)、王忠盛等人到看守所取走了刘晓萍家里的钥匙,专程到了昆明刘晓萍的住处,没有通知刘晓萍和家人,便闯入刘晓萍家非法抄家,抢走了师父法像、绣有真、善、忍图案的十字绣三块、一只盛满东西的密码箱、电视机、电脑、放像机、打印机、刻录机、现金4200元(入监后已返还)及真相资料和一些耗材等物品。当时扣押物品清单没给刘晓萍刘晓萍在看守所见到律师时才看到,清单上没有任何人签字、摁手印。

刘晓萍知道他们非法抄家后,非法审讯时,就问国保黄队长,为什么去抄我的家,抄家时,我的家人在场吗?黄撒谎说:“你姐姐在场。”之后经刘晓萍落实,她的姐姐是抄家后才到她家的。姐姐看到家里一片狼藉,还以为家里被盗了,后才得知是禄丰县和昆明市国保人员及刘晓萍所居住小区保安人员所为。

姐姐指出,抄家应当有当事人在场,黄队长说情况特殊,但他会把物品清单让刘晓萍签字,结果他并没让刘晓萍知道抄家的事。既没有当事人及家属在场,扣押物品清单又没有经当事人及家属签字确认,就拿来作为定刘晓萍罪的所谓证据,这是违反法律及法律程序的行为。

3、构陷与非法庭审

在诉讼阶段,刘晓萍的家人请来了北京的维权律师为刘晓萍作无罪辩护。律师先后来了十多次,禄丰县610办公室伙同当地国保、法院、看守所百般阻拦不让刘晓萍见律师,直到开庭前,刘晓萍都没有见过律师。

二零一三年四月底,禄丰县法院对刘晓萍及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那天一早,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刘晓萍不穿囚服,一下就上来三四个女警,来脱刘晓萍的衣服。刘晓萍不配合她们,站在一边的邢红丽(看守所副所长)就来扭刘晓萍的胳膊,把她的胳膊用力往后别。刘晓萍疼痛难忍,当时在胳膊肘弯处就起了一大个红紫块。

车载着刘晓萍等法轮功学员来到禄丰县法院,不宽敞的路两边站满了持枪荷弹的武警,两步一岗,十步一哨。刘晓萍等法轮功学员分别被三个女警左、右、后劫持着,从中间穿过。刘晓萍高喊着:“法轮功是受冤枉的,电视媒体的宣传全是假的,我们因向世人讲述法轮功真相而被迫害!”并请所有人都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一路喊着进入法庭。

在法庭上,刘晓萍才第一次见到她的律师。因为公检法司人员一直都不准律师接见刘晓萍等法轮功学员,她们聘请的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退出法庭,以示抗议。律师还没有收拾完案件资料,几个武警就冲上来,连推带搡地把律师推出法庭,有一位律师差点被推倒在地。这次开庭就在这种荒唐可笑的闹剧中草草收场。

在第二次开庭的前几天,审判长李良升、审判员杨跃明、朱燕等数人专门到看守所对刘晓萍和法轮功学员说,你们请的律师不能为你们辩护,需重新请律师,刘晓萍等法轮功学员都没有配合他们的这种无理要求,当时就回绝了他们。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禄丰县法院对刘晓萍等进行了第二次开庭。期间,刘晓萍的律师要求证人到场作证,可是没有一个证人出庭作证。刘晓萍等和律师都要求把刘晓萍等法轮功学员发放的神韵光盘和真相小册子的内容当庭播放及宣读,遭到法庭拒绝。

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及证人作证的情况下,禄丰县法院以“刑法三百条”第一款当场宣布刘晓萍等有罪,判决书(2013)禄刑初字第49号称“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枉法裁判刘晓萍十年有期徒刑,刑期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止。刘翠仙与儿媳彭学萍分别被非法判八年,冉晓漫七年零六个月。

过后刘晓萍问审判长李良升:“为什么判刘晓萍十年?”他说:“没判你十二、三年就是好的了。”这一切都充分暴露了迫害法轮功,公检法司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及程序,听命于凌驾国家法律之上的非法组织610办公室,实施对法轮功学员灭绝政策的罪恶行径。

刘晓萍认为,不能承认这种枉法裁判,于二零一三年六月向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零一三年十月十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2013】楚中刑终字第66号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冤判。并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一日将刘晓萍等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三、云南省女二监的迫害

云南省女二监这所监狱是云南省唯一迫害法轮功女学员的专管监狱,长期以来积累了对法轮功学员的各种迫害手段和一整套邪恶机制。九监区又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管区,刘晓萍一进去就被安排在九监区严管组,这个严管组是专门监禁法轮功学员的,可谓狱中之狱。

一进监狱,狱警李国英、罗娅婷对刘晓萍侮辱式搜身。衣服脱光后,要求转两圈,把手抱在脑后做几个下蹲。把刘晓萍带来的衣服和身上穿的衣服全部扔掉,只剩下内衣裤,换上囚服,由两个“包夹”把刘晓萍带到了九监区严管组。

进严管组的法轮功学员,都要求坐小凳子。坐小凳是一种酷刑,凳面麻麻点点凹凸不平,刘晓萍坐不久,脚就肿痛了,臀部也起了两个肿块,经常往外淌黄水。行走时,要把粘在肉上的裤子撕开,才能迈出脚步。一天要坐十五、六个小时,不得说话,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合眼。上床睡觉、如厕都要听从安排。洗漱、刷牙就一盆水,一星期洗一次澡。不得买零食,只限制买50元生活用品,还得向主管狱警写申请,上面必须写上你犯有什么罪,得到批准后,才能买到必需的用品,不写就什么都不能买。还剥夺了打亲情电话和与亲人会见、通信的权利。

每一个法轮功学员都由两个“包夹”二十四小时严密监控。“包夹”对刘晓萍的态度很恶劣,她们都是经过严格挑选的刑期为死缓、无期徒刑的贩毒犯。刘晓萍与“包夹”组成的这种三人小组,实则就是搞株连迫害的一种邪恶手段。监狱以减期相诱惑,又以加期相要挟,威逼“包夹”处处看紧法轮功学员,使法轮功学员没有一点行动的自由。在许多方面,如打水、端饭、晾晒衣服等,都得一人完成三人的任务。因为另一人必须看管法轮功学员,三人的事就都得另一人去完成,而承担工作量大的那人,就会把怨气发在法轮功学员身上。一旦法轮功学员的行为超出了一点点所谓规定的范围,她们就会被加期,而“包夹”一旦因法轮功学员被处罚,法轮功学员的日子就更不好过了。

一次“包夹”徐绍英让刘晓萍坐在小凳上,不得动,不得靠在床沿上,也不给喝水。其实“包夹”各有一个暖水瓶,还有一个公用的,是可以拿来给刘晓萍还未买到水瓶时用的,可她们占为己用,还不给刘晓萍多喝一点水,只是吃饭前,倒几口水给刘晓萍喝,使得她喉咙发炎,口唇干裂。

经过这些折磨,刘晓萍的身体出现高血压症状(180/120),监狱让刘晓萍长期服药。晚上睡觉,监督岗近一小时就要来查岗一次。只要看到脚稍有弯曲,就以为她在盘腿炼功,马上就会受到辱骂、训斥。有时监督岗还会突然把被子掀开,或捏脚,让人睡觉不得安宁。

特别晚上起夜是最头痛的事,其她人可以随时上厕所,可刘晓萍必须由“包夹”陪着。有一次,刘晓萍尿急,试探着摇了摇徐绍英,她没醒。刚好监房里另一人要上厕所,刘晓萍就跟那人说,我和你一起去。徐一下就跳起来,开始骂骂咧咧的,说不能和任何人去,刘晓萍说我实在憋不住了。刘晓萍也知道没有她们跟着,她们是会受到狱警处罚的。这样的严管生活整整折磨了刘晓萍一年。

此后,刘晓萍被分到七监区,干的活是珠绣。来到七监区,环境仍然是一种对法轮功学员的严管迫害,“包夹”也是二十四小时监控,不准刘晓萍与其他人接近,不能和法轮功学员说话。狱警定期不定期的叫“包夹”去谈话,了解刘晓萍的情况。“包夹”每天要把刘晓萍吃药、遵守监规,包括打亲情电话、接见等信息,记在专门的本子上,而这些都是不公开的,“包夹”给狱警汇报刘晓萍的什么情况,刘晓萍本人都是不知道的。

二零一四年初的一天,监区小广播通知,几十名犯人要单独进行体检,刘晓萍也是其中一个。到了一个房间,刘晓萍看到都是法轮功学员,她们被要求把衣服一件件脱光,然后作五个下蹲。狱警穿着白大褂,戴着口罩和手套,把衣裤全部摸了一遍。一个狱警问刘晓萍,你是犯什么罪进来的。刘晓萍说我是学法轮功的,没有犯罪,电视上是对法轮功的污蔑,我们就是出来讲真相,被抓的。她听了恶狠狠地说,你别说了,你再多做十个下蹲。其实这也是专门安排的,针对法轮功学员的体罚和侮辱。

二零一六年五月底,刘晓萍正在车间干活,突然所有狱警戴着头盔全副武装,让她们出来排好队,把所有人带到广场大舞台上。原来要让所有服刑人员去看污蔑法轮功的宣传展板。主持讲解的人是本监区狱警陈卓,她说了许多污蔑法轮功的言辞,还要求写心得体会,人人过关,坑害世人。

之后,刘晓萍又被调到五监区,在缝纫车间打缝衣车。电动衣车速度快,需要眼、手、脚都能很好的协调配合,否则完不成高额任务。刘晓萍是监区里年纪最大(60多岁)的车工,有时稍一走眼,就会打偏,如果不注意,还会把手指缝进去。发生这样的事故,还不能让狱警知道,不然会被扣分、受罚。一次,刘晓萍眯着眼想打个盹,狱警就用拳头狠狠地砸在她的衣车上,接着,就是辱骂和训斥。为了解困,刘晓萍只有嘴里悄悄地含几片茶叶。

二零二一年年初,车间生产转型,改做电子产品:绕线圈。电阻丝比头发丝还细,要用镊子才能操作。就这样,任务还层层往上加码。刘晓萍的眼睛在照明灯的强光下,戴上老花眼镜也看不清,眼泪不住往下淌,一会眼睛就红肿了,一片模糊,无法看清东西,要停一会,才渐渐看得清晰,但只要一抬头,就又模糊了。刘晓萍多次申请换工种,都没得到解决。

车间一般两小时安排一次上厕所,车间600人,厕所才有七个蹲位,有时要到两个半小时,或三个小时,才能上一次厕所,刘晓萍几乎三分之二的时间都是在憋尿,只有减少喝水量,弄得她上面口渴,下面尿急。上厕所一般不给解大便,如需要,监督岗就拿计算器计时,不能超过三分钟,否则就要被罚搞卫生。

四、被停发养老金

刘晓萍于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日获释。那天,珠海市吉大派出所警察和吉大社区办事处张监群等三人来到云南省女二监门口,狱警把刘晓萍姐姐和她的儿子等三人叫到教育科谈话,之后,让刘晓萍和他们一起在监狱门口照了几张像。

六月底,刘晓萍回到了户口所在地广东省珠海市,吉大社区司法处人员和吉大派出所警察,对刘晓萍说,要对刘晓萍实行五年“帮教”,并询问了刘晓萍的个人简历,又滚了手印,还照了像。他们知道刘晓萍要回昆明居住,说定期不定期的会给刘晓萍打电话,还要在网上锁定刘晓萍的身份证,实际是对刘晓萍的行动进行监控。

刘晓萍得知,在刘晓萍被非法关押期间(二零一三年十月至二零二一年六月)的养老金被全部停发。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刘晓萍去珠海市社保办理恢复养老金手续时,珠海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员对刘晓萍说,现在可以从二零二一年七月份开始,按月发给你养老金,但养老金的基数是以停发前最后一个月来计算。这就意味着从,刘晓萍在非法关押期间上调的养老金全部被扣除。

经办人员告诉刘晓萍,他们是依据劳社厅函【2001】44号文件执行的。其实劳社厅这个文件仅只是个复函,并不是法律,并不具法律效力,怎么能根据一个职能部门的复函随便侵犯公民的合法财产呢?

五、迫害初期 被非法关押、洗脑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早上,刘晓萍和一位法轮功学员决意去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下午到广州火车站后,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晚上被带到珠海市吉大派出所。当晚十点左右,被送到珠海市看守所非法治安拘留十五天。

在看守所,逼迫刘晓萍们用一尺长的大钳子夹开心果,刘晓萍们的手被夹得起泡、淌黄水,每天从早上六点至晚上十一点,就做这样的苦疫活。

在看守所,吃的是发黄的带有陈腐味的陈米,几片菜叶子和一小块带毛的肥猪肉。盖的是从没洗过的带血迹污渍的被褥,散发着刺鼻的臭味,使刘晓萍无法入睡。警察知道刘晓萍身上带了钱,以帮助别人为名,勒索刘晓萍680元钱,说是给没有钱的在押人员买卫生纸和洗衣粉等用品,并跟刘晓萍说,她会让她们还刘晓萍,结果到刘晓萍走时,并没有谁还刘晓萍钱。

刘晓萍们这个仓号超标关押有20人左右,晚上睡觉,只能侧卧着睡,洗漱时,非常拥挤。作为大法弟子,刘晓萍和法轮功学员都是让其她人先洗漱,等到刘晓萍们洗漱完睡下时,已近凌晨一点;早上六点起床时,刘晓萍们还是让其他人优先,自己去整理被褥和准备干活的物料和用具。

在这种蒙冤受辱的日子里,作为一个法轮大法的修炼者,刘晓萍们不记不恨,想到的就是怎样行他人于方便。

二零零一年七月的一天,刘晓萍在家里正准备做午饭,六、七个人突然闯入她家,其中有吉大派出所片警、610人员、官村村委会妇女主任等,说要把她带到一个地方“转化”。刘晓萍知道这是要将她送去洗脑班迫害。

洗脑班对外称“法制教育学习班”,实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对法轮功学员灌输歪理邪说实施强制转化的地方。刘晓萍当时坚决抵制不去,对他们说:在这世风日下的乱世中,我终于找到了能使我返本归真做好人的高德大法,你们要把我往哪里转?他们说,只是去住上一段时间。

刘晓萍不从,他们就连拖带拉的将刘晓萍强行带走。洗脑班在珠海市夏湾的一个酒店里,共绑架来十几位法轮功学员。每位法轮功学员都与一个被派来监控的人住进一个房间,窗子全部用铆钉钉死,和刘晓萍住着的是官村派来专门看管她的一个人,二十四小时监控刘晓萍

此次洗脑班由珠海市政法委主任李国清(音)主管。他们叫来一军人,说是要给她们军训,其实是变相体罚。军人要求法轮功学员在三十三、四度高温下曝晒一、两个小时,若站姿不直,610人员就会拿着棍子打法轮功学员。有一年纪稍大点的学员被晒得晕倒了。

他们利用马三家劳教所“转化”学员的邪恶手段来迫害法轮功学员。刘晓萍在洗脑班被非法监禁三个多月,才回到家中。

六、结语

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教人按真、善、忍的标准修炼自己。现在法轮功已洪传到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所到之处,人心向善,道德回升,一派祥和景象。人们纷纷盛赞法轮功不仅能给人带来健康,而且能提升人的道德境界。

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在中国修炼法轮功完全是合法的,迫害者才是真正的在犯罪。法轮功学员冒着被抓被打的危险,讲真相,救世人,是大善大忍之举,是为了唤醒被中共谎言毒害的人的善念,唤醒社会所缺失的道德良知,唤醒人们心中的正念。

从以上刘晓萍的被迫害经历不难看出,中共为了迫害法轮功,不讲法律,对法轮功学员执行的仍然是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可悲的是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特别是公检法司人员,强权之下,不但泯灭了他们的人性,结果也必将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近几年,在反腐及政治角逐中落马的高官,无一例外的参与了迫害法轮功,例如: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苏荣、李东生、王立军、张越等等,表面上这些人是因贪腐落马,实质上是他们迫害法轮功而遭了恶报。

中共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迫害死中国同胞八千万,而每一次政治运动后的“卸磨杀驴”、所谓的平反还不能让人清醒,还不能让人认识到是这个西来幽灵在残害中国百姓,那不远的将来自己就可能成为中共邪党的牺牲品。奉劝所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悬崖勒马,善恶有报是天理。快寻找真相,明白真相,维护你的知情权。守住你心中的善,才会有生命的永远;守住你的良知,你及家人才会有美好的未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1/12/给百姓传真相-刘晓萍在云南遭十年冤狱迫害-433545.html

2014-12-20: 云南法轮功学员刘晓萍和张桂荷在监狱受迫害
刘晓萍,女,58岁(56年生),昆明人,2012年11月21日,在禄丰做(发)真相资料被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3个法轮功学员,共4人。

刘晓萍在看守所被迫害,坐了一年的小板凳,逼写“转化书”,因不配合恶人,被非法判刑10年,2014年11月21日,送云南省二监。有4个包夹24小时看管。张桂荷,女,67岁,通海人,从不承认有罪,自己没犯法,不配合,不干奴工,被罚站、军姿、走正步。监狱有规定55岁以上,可减刑9个月,由于张桂荷不配合,她的减刑被取消。她也有2个包夹24小时看管。张桂荷被非法判刑3年6个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2/19/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01711.html

2013-09-23:四位昆明市法轮功学员被诬判重刑 律师控告法院违法
云南省禄丰县法院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对四位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刘晓萍、刘翠仙、彭学萍、冉晓曼进行非法庭审,并当庭非法宣判四人七年半到十年重刑。四位法轮功学员当场要求上诉。

四位辩护律师并于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二日向云南省高级法院、楚雄州中级法院、最高检察院、云南省检察院递交控告书,控告禄丰县法院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及徇私枉法罪,要求追究刑事责任。

刘翠仙、彭学萍、冉晓曼、刘晓萍四人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在禄丰县妥安镇向村民们赠送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神韵光盘时,被妥安镇保安恶告,遭禄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非法抄家,并遭非法起诉。四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为她们聘请了四名北京律师做无罪辩护。从一月初到五月下旬,县公安局连续十四次剥夺四位律师会见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权利,声称说局里有文件“暂不执行刑诉法”,被律师们斥之“荒唐之极”。

禄丰县法院后虽然不得不让律师们阅卷,但不让复印,赤裸裸的剥夺律师诉讼权利。在五月三日的第一次非法庭审时,甚至没有给四位法轮功学员发传票。因此律师在依法拒绝辩护。退庭后竟遭法警推打。

在法庭上,按照四位法轮功学员每个人自我辩护、律师辩护、家属作为诉讼代理人辩护的顺序,四位法轮功学员、辩护席十二位辩护人都全面、彻底、从不角度证实了法轮大法的美好,更展示了法轮功学员救度众生的慈悲胸怀、世人的觉醒、身边家属的支持及正义在人间的势不可挡。

四位法轮功学员都分别从自身修炼法轮功的经历中展示了法轮大法是正法,并告诉法庭法轮功学员今天为什么要讲真相,就是因为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给法轮功造谣,使众多民众被谎言欺骗,不明真相的人仇视法轮功,为了清除民众头脑中对法轮功的误解,所以法轮功学员才要讲真相。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前并没有法轮功学员讲真相一说。

四位律师分别从法律的角度彻底揭露公诉人指控罪名的违法,纯属诬蔑,罪名根本不成立,都要求当庭无罪释放四位当事法轮功学员。最后一位律师对法庭人员严正指出:“从公诉人提出的证据,到公诉人指控我的当事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这个罪名,整个过程证明,四位法轮功学员并没有犯罪,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是今天所有参与庭审的公检法人员,你们才是破坏法律实施,具体破坏了《刑诉法》、《法官法》、《律师法》等。法无明文规定不定罪,你们明知我们的当事人无罪,却要假借法律治她们的罪,你们才是在真正犯罪。”(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对于法轮功学员的自我辩护、家属作为的诉讼代理人及律师的辩护,法庭人员无言以对,但审判长李良升仍昧着良心,完全无视法律,当庭诬判刘晓萍十年,刘翠仙八年,彭学萍八年,冉晓曼七年半。四位法轮功学员当场要求上诉。

四名辩护律师并于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二日向云南省高级法院、楚雄州中级法院、最高检察院、云南省检察院提出控告,认为一审事实不清,没有法律依据,办案程序大规模违法,要求二审重新开庭;并指出,在一审中,楚雄“610”及公检法人员大规模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是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23/四位昆明市法轮功学员被诬判重刑-律师控告法院违法-280121.html

2013-05-30:云南昆明刘翠仙等四人将再次被非法开庭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上午八点半,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刘翠仙、彭学萍、冉晓曼、刘晓萍将在禄丰县法院被再次非法开庭。

第一次开庭是在二零一三年五月三日早上八点半,云南省禄丰县法院对刘翠仙、彭学萍、冉晓曼、刘晓萍四位修炼法轮功的善良妇女非法开庭,开庭前,家属已经为她们每人都请了一位律师做无罪辩护,同时每位法轮功学员还有一位家属做辩护,然而禄丰县法院、检察院、禄丰县看守所百般刁难,直到开庭头一天,都没有让律师见到当事人,也没有告知四位当事法轮功学员有家属辩护的事。

过程中,律师要求法庭给予辩护人向他们交代相关诉讼权利并了解案情的机会,审判长李良升不准。

律师申请公诉人、检察长、审判长、院长回避,审判长胆大妄为,越权代表检察长、检察委员会、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全部驳回,继续庭审。因律师辩护权被剥夺,开庭时四律师和四位家属辩护人依法拒绝辩护退庭,法院在无一个辩护人的情况下非法强行继续庭审。

之后律师们再次广泛向各上级检察院、法院、纪检委、政法委、党委、人大、政法委控告相关人员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要求保障律师依法参与诉讼的权利。

在云南法轮功学员、家属、律师及正义人士的共同努力下,律师得以见到当事法轮功学员,并翻阅了卷宗,五月三十日上午八点半禄丰县法院将从新开庭审理。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刘翠仙、彭学萍、冉晓曼、刘晓萍在禄丰县妥安镇向村民们赠送弘扬中华文化的神韵光盘时,被妥安镇保安恶告,遭禄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非法抄家、构陷。随后,四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为她们聘请了北京律师做无罪辩护。

但是在律师要求会见当事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禄丰县看守所、禄丰县检察院、禄丰县公安局百般刁难,阻挠律师正常会见。

五十八岁的刘翠仙女士,昆明市红庙村人,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后其多种疾病不治而愈,并从生活的绝境中走了出来,获得了新生。彭学萍是她的儿媳妇。在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初期,刘翠仙被红联派出所(现名棕树营派出所)当成重点迫害人物严密监视,警察三番五次闯到她家非法抄家、骚扰、抓人,从来也没有出示过任何证件,也没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续。

二零零三年三月一日,刘翠仙到蒿明县四营街给民众讲法轮功真相,被四营派出所警察绑架,先后被非法关押在嵩明县看守所、昆明市第二看守所,之后被劫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五年四月五日,刘翠仙去禄丰看望亲家并讲真相,遭人恶告,先后被绑架到舍子派出所、禄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二天,睡在又硬又凉的水泥板上,任由蚊虫叮咬,全身骨头酸痛,身体被迫害的非常虚弱。

二零零五年五月七日,警察又将她强行绑架上车,劫持到大板桥云南省第一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刘晓萍女士,五十六岁,退休前是珠海市饼干厂化验员,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身心健康。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刘晓萍去北京为法轮功鸣冤,被绑架回珠海,在看守所里被强制洗脑、做奴工,剥开心果,手指都剥破了。刘晓萍之后从珠海移居云南昆明,住在高教小区。

冉晓曼女士,四十一岁,家住昆明市龙头街瓦窑村,二零一零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30/云南昆明刘翠仙等四人将再次被非法开庭-274682.html

2013-05-29: :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法院刘翠仙等面临非法开庭
云南省禄丰县法院拟定2013年5月30日上午8点半,对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刘翠仙、彭学平、冉晓曼、刘晓萍从新非法开庭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29/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74580.html

2013-04-29: 5月3日将对云南刘晓萍、刘翠仙、冉晓曼、彭学苹非法开庭
禄丰县法院定于5月3日上午8:30,对绑架的四名昆明市大法弟子刘晓萍、刘翠仙、冉晓曼、彭学苹非法开庭,到时有律师为他们做无罪辩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29/272379.html

2013-04-23: 云南禄丰县公检法阻挠会见当事人 律师控告
四月十九日,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刘翠仙等人的律师,向云南省检察院和楚雄市检察院提交了禄丰县公、检、法的一些人员百般刁难律师会见当事人的书面控告书,要求追究这些人员的违法行为。

昆明市刘翠仙、彭学萍、冉晓曼、刘晓萍几位善良妇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在禄丰县妥安镇向村民们赠送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神韵光盘时,被妥安镇保安恶告,遭禄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随后,四位法轮功学员的家人为她们聘请了北京律师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三年一月四日,刘晓萍的辩护律师到禄丰县看守所会见了刘晓萍。一月二十二日律师给禄丰县检察院递交了一份建议书,深度有理有据有力的全面论证了当事人刘晓萍“修炼法轮功无罪,传播法轮功真相无罪”,希望检察机关有效的行使法律监督权力,维护法律的尊严。

三月七日,家人为彭学萍聘请的律师到禄丰县看守所会见彭学萍,却遭到看守所的拒绝,理由是看守所的警察接到禄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黄红京的通知:律师会见刘翠仙、彭学萍、冉晓曼、刘晓萍四位法轮功学员要经过他的允许。律师到公安局找到黄红京,当面质问,他满口承认,并说他负全部责任。针对黄红京的违法行为,当天律师向禄丰县公安局、检察院递交了书面控告书,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三月八日上午律师又向云南省公安厅督察大队递交了书面控告书。当天下午禄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潘治宏、黄红京带着两个国保队员先后抄了刘翠仙和冉晓曼的家。

四月七日,刘晓萍的辩护律师到禄丰县检察院公诉科被告知:三月十九日,禄丰县公安局将刘翠仙、彭学萍、冉晓曼、刘晓萍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案子移交到了禄丰县检察院。当律师要求看卷宗时,公诉科的科长俞红谎说:“办这个案子的人外出学习去了,卷宗由他保管,拿不到。”律师问:“公诉人是谁?”俞红说:“为了保护公诉人的安全,我们不能告诉你。你拿到起诉书就知道了。”下午四点多钟,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刘小萍时又被告知,检察院不准会见。四月八日,律师再次来到禄丰县检察院,找到检察长反映情况,看守所仍然不准律师会见当事人。

十天后的四月十八日上午,四名辩护律师再次来到禄丰县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警号030507的警察李学祥、警号030457的警察牟顺清再次以“领导的意思”为由拒绝律师会见。随后四位律师来到检察院找到督察室的一位姓王的科长递交了控告书,控告看守所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之后律师又到公诉科询问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案子,公诉科的科长俞红说:“案子已经移交到法院去了。”

下午,四位律师来到禄丰县法院立案庭要求看卷宗,值班的法官一定要刘晓仙出示有关证据证明她与刘翠仙是姊妹关系,才能让刘翠仙的律师看卷宗。由于刘翠仙、彭学萍、冉晓曼、刘晓萍四位法轮功学员是一个案子,所以其他律师也不能看卷宗。双方僵持了很长时间,后来律师找到法院院长才拿到起诉书,卷宗有五册,才给律师两册,其它三册不给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23/云南禄丰县公检法阻挠会见当事人-律师控告-2723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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