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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03:西宁警察雇人下套 绑架囚禁善良妇女
广西西宁市法轮功女学员李富业,二零一三年二月三日在西宁市中心广场被市城中分局雇用的人员“下套”,遭警察绑架、非法囚禁。据悉,李富业拟就警察的非法行为进行控诉。以下是李富业自述遭绑架经过: 二零一三年二月三日下午,我在西宁市中心广场被三个年龄二十三、四岁的小伙子问住:“阿姨,你拿的饮料在哪买的?”我答:“超市呀。”他们说:“没见过,见过的都是小瓶子的。”(其实这种“冰糖雪梨”饮料很普遍) 他们告诉我:刚毕业,马上面临工作,心理压力大,头也疼。我说:以后人生的路还很艰难。现在找份工作不易。如果遇到困难、危险,记着“法轮大法好”,能帮你渡过难关。他们点头称是。又问:“怎么平安?”我答:“从中央上层到民间百姓,大多都知道天要灭中共,三退保平安,至于信不信是个人问题。可别跟踪、录音、举报,那样未来对你们不好,(将)要(被)绳之以法,承担责任。”他们其中有人在套话,有人在录音,之后嘻嘻哈哈地挥手再见,遂拿着录音,将我构陷告发。 随即,市城中分局“西宁巡逻”的警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没有说出任何理由,在众目睽睽之下,在人们的惊恐当中,粗暴地拧住我的胳膊,蛮横地把我逼进了停在广场的黑色依维柯巡逻车上。然后押到礼让派出所审问,又转到南滩派出所审问,抓捕我的警察说:我们不讲法律!我们不讲宪法! 我被非法拘留了八小时,从当日下午三点四十分到半夜十二点左右。 查遍宪法、刑法、民法、公安机关督查条例等等,我没有触犯任何一条一款!作为公民,无故被跟踪、录音、偷拍、诱捕、审讯、搜身(被拒绝)、验字迹等等,并在被绑架、关押过程中,使我名誉受到极大侮辱与诽谤!使我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我身患绝症时,有幸遇到了法轮大法,从此我按照“真、善、忍”标准行事做人,修心向善,时时处处为别人着想。我的身体、思想发生了很大改变。我师父教导我们要慈悲、纯善、大忍、无私无我。我在大法中受益了,我想把这美好告诉父老乡亲,让他们能在灾难中度过劫难,获得平安。人与人之间需要关爱、信任,人之常情,合情合理呀。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用慈爱之心温暖着周围的人,无论是流浪儿,孤老,贫困乡民等素不相识的人。有个人他讨薪不着,说两天没吃饭,我把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他;有一老太哭诉:儿子不赡养她。我安慰老人,告诉老人记着“法轮大法好”,心情会宽些。过一阵子,老人老远看见我就喊我,喜滋滋地说:“我儿子把我接到他家住了一个月。”有一位八十老翁与我交谈说:儿子把他退休金变着样套去,他自己身体也不好,活着等死。我开导老人:年轻人也不容易,要谅解他们。诚心念“法轮大法好”,你身体好了,比钱宝贵。当我再碰到他时,他气色好多了,见我就说:“法轮大法好!” “日暮乡关何处是 烟波江上使人愁”。在这世风日下,人心冷漠,动荡多难的历史巨变中,何处是归期?“长亭又短亭”。人与人之间多么需要“真、善、忍”,世界需要“真、善、忍”。无论是“610”人员、公检法,政法委人员,还是农民、下岗工人,都要平安,才能养家,建功立业,实现抱负。 法轮功教导人“真善忍”,何罪之有! 我无罪。而在广场上指使大中小学生、乞丐、少数民族、农民、社会闲杂人员等等对我跟踪、监视、录音、偷拍的策划者;诱捕、审讯我的警察滥用职权,违法侦查,蔑视国家法律,执法犯法,利用职权破坏法律实施,给百姓造成难以弥补的伤痛,给社会造成极坏的影响,他们是真正在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节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规定:不能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能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他人隐私(人与人交谈已进入隐私范围)不能偷窥、偷拍、窃听、散布等。 《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对保障人权、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及保护,都有明文规定,特别是第三十八条:“禁止用任何办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四十一条 公民的监督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也许有人说:你在宣传法轮功。法轮功教导人遵循“真善忍”,何错之有?!何罪之有?! 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明文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公民有信仰自由。再者,国家任何明文法规中的邪教,也根本跟法轮功沾不上边。对法轮功的诬蔑,来源于小肚鸡肠、妒忌成狂的江泽民的信口雌黄,而《人民日报》的穿凿附会的文章更不是法律。 对于什么是邪教,我们师父李洪志先生在一九九九年六月发表的《我的一点感想》中说:“人心的向善,道德提高后的修炼人对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都是一件好事。怎么能把帮助人民祛病健身、提高人民道德水准的事说成是邪教?” 什么是邪教,作为执法者应该知道:教唆人明目张胆、肆无忌惮行邪作恶的说教或组织就是邪教;让人成为不讲道理、不讲人性、良知泯灭、破坏人伦、破坏家庭、六亲不认、丧失人辨别是非善恶能力的说教或组织就是邪教。 在法律思想史上,从古希腊开始,一直延续下来一条非常重要的准则,那就是任何人制定的法律,必须遵守普世承认的道德规范,以人的尊严和权利作为展示内容的法是法,以背弃人类理性,漠视人的尊严,践踏人的权利为特征的是恶法,恶法非法也。 法轮功学员修炼“真善忍”,维护“真善忍”,不畏权势强暴,敢于讲真话,关爱众生,为别人负责,善良本分,遵纪守法,就是维护法律实施。因为法律的宗旨就是保护善良,匡扶正义,弘扬道德。 反过来,迫害大法,迫害大法弟子,不择手段,甚至雇佣未成年人、古稀老人来违法侦查,胡乱抓捕、审讯,才是破坏国家法律实施。 莫为中共作伥鬼 枉送了性命 也许有人说:这是上头的命令,我们只是执行。纵观六十多年的血雨腥风,我们不得不遗憾地承认一个事实:卸磨杀驴,过河拆桥,找替罪羊是中共惯用的伎俩。 “文革”结束后,那些忠实执行上级命令迫害老干部的三种人被内部清查;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畏罪自杀;“表现积极”的八百一十名警察被拉到云南秘密枪毙。 江泽民利用亲信找到法轮功学员,放出口风,只要法轮功学员不起诉他,他就可以让警察顶命,死多少法轮功学员,就枪毙多少警察。 《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人员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 奇书《九评共产党》一针见血的指出,历史的教训是:谁在什么问题上相信了中共,谁就会在什么问题上丢掉性命。为中共作嫁衣,枉送了性命,怎奈黄粱不醒。虎豹不堪骑呀! 也许有人说:这是我的工作。我拿五千块钱,我要养家糊口。是。在这乱世的险象中,在这社会的艰辛中,有份稳定的收入,着实不易。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人生难测,前途未卜。要明智理性地为家人平安着想,为自己平安谋划,才不失为上策。 人在做,天在看。近年来,许多追随迫害法轮功的政法委610人员、公检法人员横遭灾祸,给他们的父母、妻儿、至爱亲朋带来了致命的伤痛。而他们中许多人年富力强,正是单位、家庭中的顶梁柱,正有大展身手的好年华。可惜可叹! 迫害正信,堵死天堂路,利用权钱打开地狱门,正是今日中共的写照。按照中共今日的标准,古代控诉“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杜甫,悲泣“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的屈原,他们就会因为言论“亡党亡国”,“恶毒攻击政府”而身陷牢狱,甚至惨遭杀戮,并株连九族。 “世事纷纷无穷尽,天意茫茫不可逃”。历史一次次为我们敲着警钟。只有停止迫害法轮功,重建人类道德,国家才会久安,民族才会昌盛。 嗟呼!一人之心,千万法轮功学员之心也;一人之冤屈,千万法轮功学员之冤屈也。 我没有犯罪。有大法指导,在任何时候我也不会犯罪。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3/西宁警察雇人下套-绑架囚禁善良妇女-270570.html 西宁市联系资料(区号: 971)2023-04-13: 张志清,18909781100,洗脑班所谓“讲师”。
陈杰,13639793508,洗脑班所谓“讲师”。 马强,13389717187,西宁市城东国保大队长。 2018-01-24: 主审法官:严正鹏 电话:0971-4119579 书记员:马振凯 电话:0971-4119581 为陷害张秀莲做伪证的格尔木市恶警:盖磊 王建平 电话 13897057088 桂小芳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法院:电话:0971--4710011 法官:张小杰 西宁市中级法院刑二庭: 主审法官:严正鹏 电话:0971-4119597 书记员:马振开 电话:0971-4119581 中级检察院: 张院长:电话:18095786723 0971-6316792 检察长:电话:18997268666 0971-6318819 副检察长:电话:13327683767 0971-6316771 检案:电话:13997136056 0971-6304943 检案:电话:13997260311 0971-6313716 检案:电话:13709751306 0971-6316839 检案:电话:13897423638 0971-6316775 0971-6318819 0971-6316771 0971-6304943 0971-6313716 0971-6316839 0971-6316775 2017-12-24: 主审法官:严正鹏 电话:0971-4119579 书记员:马振凯 电话:0971-4119581 为陷害张秀莲做伪证的格尔木市恶警:盖磊 王建平 电话 13897057088 桂小芳 举报人:青海省核工业221厂离休人员李宝军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法院:电话:0971--4710011 法官:张小杰 2015-11-05: 西宁市城北区法院 地址:中国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祁连路祁连路西138号 电话:0971-5131292 西宁市政法委 副书记:0971-8222889、0971-8230621、0971-8230617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