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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长沙 长沙县 >> 姚大华, 男, 60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湖南宁乡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12-12-30
案例分类: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受迫害程度:高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5-12-19: 长沙中院枉法裁定 二审开庭摆样子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上午,长沙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言虹、李玄刚、管登洋、周德元、张灵格、柳春霞、张新棋、姚大华等八名法轮功修炼者的上诉案。实际上法庭对八人的申诉置若罔闻,并无理驳回上诉,维持长沙县法院的非法原判。
庭审一开始,八位上诉人均提出要求共产党员回避。由于共产党员是无神论者,而言虹等八人都是有神论者,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31条之规定,“无神”不能审判“有神”,而且信仰问题不属于法院管辖,因此作为共产党员的审判长、陪审员、检察员都应当回避。审判长因此宣布休庭。然而半个小时后,审判长强行称没有法律规定,继续开庭程序。

在庭审过程中,审判长频频打断八位当事人的陈述,多次口称“已经知道了”,便不管不顾地点名催促下一位当事人发言;几位上诉人准备了当庭发言的稿件,审判长只允许递交,拒绝在法庭上公开。到中午结束时,除去多次休庭时间,仅一个多小时走完所有程序之后,审判长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六十七岁的管登洋老先生就当庭质问:如果是这样,又何必开庭搞这个形式呢?参与旁听的家属也都愤懑不平:二审开庭原来只是摆样子。

F1307立案违法

言虹、李玄刚、管登洋、周德元、张新棋、姚大华、赵亚玲等九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被长沙市国保支队近百名警察绑架,非法关押至今。柳春霞、张灵格在此前的三月二十五日被绑架。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一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中,除二人被放回、赵亚玲因身体原因“取保候审”,后含冤离世外,其余八人均被长沙县检察院非法起诉。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长沙县法院对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多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并强烈要求法庭释放当事人。然而,长沙县法院置若罔闻,将八位法轮功学员全部非法判刑。

据知情者证实,二零一三年年初,湖南省公安厅国保总队从监控的“情报”中,认为长沙县居民李玄刚、言虹等用MP5“插播”法轮功真相,对此立省头号案件,并上报。国家公安部国保总局遂将此案列为部督案件(代号F1307),并要求省公安厅国保总队负责。随后,公安系统地暗中向星城布下罗网。

长春法轮功修炼者曾于二零零二年三月,成功利用无线电视插播《伪火》、《全球公审江泽民》、《法轮大法弘传世界》等真相电视,震惊世界。他们的壮举令迫害元凶江泽民恼羞成怒,密令“杀无赦”。在上述湖南公安获取的所谓情报中,“插播”一词触动了中共极为敏感的神经,于是MP5被摊上了部督F1307专案,并最终致使八位普通民众被判刑,一位善良老人含冤离世。

然而,本案二审审判长鲁平(音)面对法庭四座,却公然谎称:“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将当事人的冤情与“610”的罪行,如此一言以“蔽”之。

悬崖勒马莫迟疑

从二零一五年五月底至今,有逾二十万法轮功修炼者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递交《刑事控告书》,以实名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简称:诉江)。国际社会声援诉江气势高涨,纷纷要求法办江泽民。这样的历史关头,给了参与迫害法轮功者重新审视这场迫害和自己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及时悔过的机会。诉江大潮恰好于今年四月二十九日长沙县法院非法宣判之后掀起,时隔大半年时间,F1307构陷案的参与者却没有停止迫害,十二月八日,长沙市中级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非法裁定,令人遗憾。

迫害法轮功,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天惩的序幕也早已拉开。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19/长沙中院枉法裁定-二审开庭摆样子-320671.html

2015-02-21: 八律师为长沙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

自二零一五年一月三十日休庭十天后,湖南省长沙县法院于二月九日至十一日继续非法开庭审理言虹等八位法轮功学员。包括法院指定为柳春霞提供法律援助的一位长沙本地女律师在内的八位律师,从各个角度为法轮功和八位当事人作了详细充分的无罪辩护,都明确要求法庭将法轮功学员无罪释放。
八位法轮功学员多次当庭善劝审判长、检察官公正执法。审判长罗伶俐最后宣布:将组成合议庭合议,公开宣判。

谁在破坏法律实施?

二月九日上午九时开庭,八位法轮功学员被分为四组(分别是:李玄刚、言虹、管登洋三人一组,周德元一人一组,张灵格、柳春霞二人一组,张新其、姚大华二人一组),进行证据质证。公诉人使用刑法第300条第一款“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罪名,指控八位当事人,其所谓证据主要是公安搜查到的法轮功书籍、小册子、传单等资料,以及电脑、打印机设备等。

在律师们的坚持下,一些证据实物被搬上法庭。管登洋的辩护律师从中拿出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当庭宣读,虽然是随机的、书中很少的一点点文字,也有力的证实了法轮功教人修心向善,做一个更好的好人;律师又将《正告中国现政权当权者逮捕迫害凶手——清算江泽民迫害法轮大法国际组织公告》一页传单的内容当庭宣读。这些所谓“证据”,不仅与刑法300条所指罪名根本风马牛不相及,还恰恰可以佐证本案八位当事人无辜遭到江泽民团伙追随者迫害的罪行。过程中,无理中断律师宣读的反对意见,几乎被完全忽略。

另外,众位律师指出:没有搜查笔录;没有让当事人在场当面清点等等,质疑证据及数量的真实性。还有,本应由电信部门作为第三方出具的通讯记录,却只有公安国保的盖章,律师指出,这应当是公安采用非法监控手段的一部份,此类证据不应被采信。凡此种种,公安国保在本案中违法行径可见一斑。那么,到底是谁在破坏法律?

防邪办(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出具《情况说明》自曝其丑

二月十日,公诉人提出了一份由中共长沙市委防邪办(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于二零一五年一月三十日出具的《情况说明》,罗列《一寸山河一寸血》、《九评》等书或光盘等资料的名字,称其出自于明慧网,并由此鉴定都是法轮功资料,目的是支持证据指控。律师团对此表现出强烈反对,依法驳斥。

首先,这份《情况说明》是在本案开庭两天之后,于二零一五年一月三十日作出的,那么,在立案之前没有鉴定、没有定性,在这种情况下立案,违反了相关法律;其次,防邪办(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出具这样的《情况说明》,其本身却没有法定的鉴定资质,经办人没有署名,此人具备鉴定能力吗?而且,中共防邪办(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属于党机构,依法不能干预司法,其在庭审两天之后给出这个《说明》,非法插手庭审,意欲何为?再有,出具《情况说明》之前,并没有相关鉴定申请的提出,程序违法,直接剥夺了被告人的诉讼权。

众律师批驳《说明》的内容是虚假的、不负责任的,完全是无效的。言虹的辩护人特别提出,亲自看过《一寸山河一寸血》视频,并不是出自于明慧网。通过翻墙软件突破中共网络封锁,打开明慧网,没有这个视频。通过百度搜索,可以得到20多个网站都有此视频播放链接,翻墙与否搜索结果同样。

对此,律师要求防邪办(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负责人到庭作出解释,并提出庭审过程中出现新的证据,法庭应当休庭,律师需要时间准备辩护意见。公诉人提出《情况说明》后,律师到第二天仍然就此辩论,公诉人始终再无半句回应。

中共长沙市委防范与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意图驾驭长沙县基层法庭,将八位法轮功学员判刑入狱,一纸漏洞百出的《情况说明》,惟自曝其丑尔。

法庭辩论 律师们分别从不同角度辩护

二月十一日,庭审进入法庭辩论,公诉人公式化的表述意见后,律师们义正词严的辩护。管登洋的律师从人权、国际法等方面发表辩护意见约一个多小时;柳春霞的律师也从构成犯罪四要素的角度,简单阐明了指控罪名不能成立;姚大华的律师慷慨陈词,表达他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的敬意。

最基本的是:我国公民修炼法轮功,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完全是合法的。公安部颁布的《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宣布了十四种邪教,没有列入法轮功。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即两高司法解释),全文根本没有“法轮功”三个字,严格的讲,它恰恰证明了法轮功合法。

每一位律师都没有重复已经在法庭上提出的问题和讲过的话,每一位分别从不同角度为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辩护,都明确要求法庭将法轮功学员无罪释放。

自我陈述 法轮功学员慈悲劝善

八位法轮功学员自二零一四年三月被长沙县公安统一刑拘,至今失去人身自由已近一年。在五天开庭的时间里,才得与家人见上一面。

言虹在庭上陈述自己遭受的迫害时,她坐在旁听席的女儿伤心落泪。管登洋得知自己可能被非法判刑七年时,老泪纵横:我都六十七岁了,七年?还有多少时间能和家人团圆?

张灵格陈述自己在被迫害中,因多次被抓,被迫离婚,导致家庭离散。这次被抓后,她急切的想回家照顾将参加高考的儿子,却遭公安人员乘机逼供。对法轮功学员的构陷,令他们的家人跟着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鉴于《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去年出台的“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每一位参与打压法轮功学员的警察、检察官、法官、其他政府工作人员等,都违犯了法律,都要自己承担法律责任,法轮功学员在自我陈述中慈悲劝善。

长沙县法轮功学员李玄刚先生讲到,“退党”这个话题往往为人们所误解,其实在共产党的党章里就明确规定了可以退党。而法轮功学员讲“退党”,不是反对什么,更不是参与政治,而是为了救人。他提到十年文革结束时,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数百名警察、军管干部被当作替罪羊秘密枪决,他向审判长问道:今天法官对法轮功弟子非法审判,那么当这场迫害运动结束的时候,你们该怎么办?

长沙市法轮功学员张灵格女士,当庭宣读了一份稿件。她从自己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开始讲,详细阐述了自一九九九年以来,自己和家人在中共当局打压中遭受的种种迫害。讲到执法人员将对迫害法轮功的案件承担历史责任时,她进一步阐述,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头子李东生、王立军、薄熙来、周永康等,遭恶报纷纷落马。最后,她向法庭提出控告十多年来迫害她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法轮功学员自我陈述过程中,法庭上下,都在静静聆听。

长沙县法庭对言虹等八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先后共五天时间,法轮功学员浩然正气彰显。结束时,审判长宣布将公开宣判。诚如张灵格女士所述,在不久的将来,站在被告席的将不会是法轮功学员,今天法庭上的审判长、公诉人能不能秉公执法,希望当局者三思而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2/21/八律师为长沙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305413.html

2015-01-18: 湖南省长沙县法院欲非法庭审言虹等八位法轮功学员

湖南省长沙县法院欲于2015年1月28日非法庭审言虹、李玄刚、管登洋、周德元、张灵格、柳春霞、张新其、姚大华等八位法轮功学员。开庭的地点不是在长沙县法院,而是设在位于回龙的长沙县拘留所里,也即长沙县看守所所在地。法院人员说,如果当日不能结束,将于第二天继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8/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03265.html

2014-12-27:  炮制“大案” 长沙县检察院非法起诉八人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长沙县检察院以莫须有的罪名,对言虹、李玄刚、管登洋、周德元、张灵格、柳春霞、张新其、姚大华,共八位普通民众提起刑事诉讼。
八人是今年三月份被警方先后抓捕的,关在看守所里至今已八个多月。家属有苦难诉,无奈地说:他(指自己被抓的亲人)不会犯法,只是搞了共产党不准搞的事。语气中带着埋怨、愤懑和责备,他们是如此焦虑,近乎绝望,只因亲人被非法起诉、即将开庭审判。

统一非法抓捕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长沙市民张灵格、柳春霞二人突然与亲友失去联系。三月二十九日周六,张、柳二人失联的第四天,长沙近百名公安人员采取统一抓捕行动,一天之内共有九人分别从家里或租屋内、被从亲人身边带走,他们是:长沙市居民周德元、赵亚玲(七十岁)、章富荣(五十五岁)、长沙县居民言虹、李玄刚(男,四十九岁)、宁乡县居民张新其(五十多岁)、退休工人管登洋、经营汽车节油配件的姚大华(男,六十一岁)及他的一名青年同事。

三月二十九日这天上午,长沙市芙蓉区公安至少十多人在东方新城小区内布控,紧盯着一间屋子。中午时分,一名妇女骑着电动车来到小区内,走进这间屋子,只一小会工夫,妇女从屋内出来,即被多人强行抓住,迅速塞入车里,之后,公安继续蹲坑。大约又过了两小时左右,一六旬老者从屋内走出来,也被抓。公安强行将二人推进屋内照相,妇女当即表示自己没有犯罪,不愿配合抓人者提出的问题或要求,一头目道:那你就喊“法轮大法好”吧。随后,屋内的电脑、打印机设备等,都悉数被查抄。

这名妇女名叫言虹,家住长沙县榔梨镇陶公庙。这天,言虹参加亲友的生日宴后,骑电动车离开家人不久,就被监视的公安强行带走。与她同时被抓的是六十五岁的管登洋先生,常德市津市市猪鬃厂退休职工,老俩口来在长沙带孙子。

当天下午,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县公安局、榔梨镇派出所的国保和警察到言虹家搜查。这时,言虹的家人才得知,前一刻在一起吃饭的言虹,此刻已被强行关押、想见个面都难了。

二十九日下午二两点左右,在长沙市中级法院附近,左家塘社区的一栋居民宿舍楼里,一家房门被敲开,顷刻间,雨花区公安、左家塘派出所警察、居委会人员等十多人,鱼贯而入,汹汹来势令这家人手足无措。这是六十一岁的长沙老太周德元的住处。当时周德元不在家,突然闯入的一队人马,强行搜查,将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全部搬走。傍晚五、六点钟,出门的周德元回到家,一进门即被抓。周德元的儿子已被警方严厉控制了整整一个下午,眼睁睁看着年迈的母亲被强行带走。

如同上述情形,公安及便衣抓人、抄家,从这天上午一直持续到深夜。抓人的人来自: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区、芙蓉区、雨花区公安分局,和长沙县、宁乡县公安局,以及荷花园、左家塘、金盆岭、星沙镇等派出所,及社区居委会,所使用的都是由长沙县公安局统一开具的刑拘证。抓捕事件突如其来地发生在一个个生活小区里,不同寻常的一幕一幕,令被惊扰的人们至今历历在目。

“大案”疑云

统一抓捕后,经目击者证实,失联的张灵格、柳春霞二人,于三月二十五日在裕南街东瓜山社区一房屋内被蹲坑的警察带走,并被长沙县公安局刑拘。四月三十日,被长沙县公安统一刑拘的十一人,除章富荣和经营汽车节油配件的男青年被释放外,其他九人均被长沙县检察院批捕。

家属们带着疑问和不安,四处打听,从各个参与抓人的派出所得到了这些消息:这是公安部督办的所谓“大案”,因MP5出的事,长沙县的言虹是重点对像,省公安厅组织的专案组已驻扎长沙县当地。

MP5,是人们所熟知的普普通通的电子产品,有看电影、听歌、阅读等功能。用它来观看法轮功真相视频,方便又直观,因而颇受一些民众的喜爱。而这,当前却属于在中国法律之外的共产党不准的范畴,一群老百姓是否因此就被强加公安部“大案”?

一九九九年七月后 高墙内外血与泪

据了解,现年五十一岁的言虹,原系榔梨镇半边街(第三居委会)主任。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前,言虹一直是榔梨镇人大代表、人大主席团成员,是当地的一位名人。熟悉她的人都说她性格开朗、待人真诚,是个热心肠。在熟人的印象中,她经常热忱的向朋友、邻里介绍法轮功,总是乐呵呵地讲她炼功祛病的亲身体会。

一九九九年七月后,因为当局突然反对法轮功和炼功民众,言虹被强行开除了工作,还被判了六年。二零零七年从湖南省女子监狱放回家时,亲友邻里看到,言虹的身体瘦弱,双眼致残,视力极弱,听到言虹诉说她在监狱的非人遭遇:吊铐、关禁闭、独脚凳、曝晒……。七、八十多岁的老街坊为言虹流泪,说:“你这么好的人,为什么要受这些苦?”

为了生计,言虹在家开了一个简陋的理发店。当地中共官员、610人员、公安不断的上门。曾担任过多年居委会主任的言虹心里非常清楚,这些人上门的目地是对她进行防范和监控。基于对善恶有报天理的笃信,言虹一遍又一遍的善劝:法轮功是好的,请不要再参与迫害。

然而,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言虹再次遭到抓捕。就在此前的大约两个月,曾有警察声称要对言虹下手,明确显示言虹被抓是长期暗中监控的结果。

知情人士分析和透露,二零一三年年初,省公安部门通过非正常渠道收集到长沙县居民李玄刚、言虹等,用MP5“插播”法轮功真相内容的“情报”,由于“插播”一词触动了中共当局最敏感的神经,湖南省公安厅国保总队将其立为省头号案件,上报国家公安部。公安部国内安全保卫总局遂将此案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代号F1307),并要求湖南省公安厅国保总队对该专案负责。于是,公安系统由上而下地暗中向星城长沙布下罗网。到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被统一刑拘的民众和他们的家人,都不知道自己已被秘密跟踪、监视、监听了几个月、一年、和更长时间。

据悉,三月二十九日公安行动前两天,长沙市看守所里的在押人员已经由干警告知有个叫言虹的要进来、不准与她亲近和交谈。由于视物模糊,言虹骑电动车摔伤了脚,公安人员将言虹关押到看守所时,她脚伤不轻,仍被强行加戴了沉重的脚镣,言虹受伤的脚肿大、血迹斑斑。

MP5与插播

事实上,被公安部列为“重大危害”而严加警备防控的,是利用无线电视插播《伪火》、《全球公审江泽民》、《法轮大法弘传世界》等真相电视,MP5显然没有这种功能。可是,部督F1307专案却不是一个误会或玩笑,而是出于对法轮功真相和还民众知情权的极度恐惧。因此,据严密监控掌握的情况,公安锁定了被认为制作法轮功真相资料的民众,实施抓捕和抄家。

因F1307专案被公安抓捕的七旬老太赵亚玲,是长沙人汽公司退休职工,家住长沙市理工大学内。老太太平日很少出门,也没有离开市区,与长沙县也没有什么联系。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她突然遭到长沙县公安局刑拘,并被逮捕,令她的亲友们很难理解。被抓后,赵亚玲身体出现了严重病状,头上长了一个大包,流血流脓。在病情持续恶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关押了二个多月的赵亚玲,才被看守所放回。

目前,被抓捕的其他八人中,李玄刚、管登洋、姚大华被关押在长沙县看守所,言虹、周德元、张新其、张灵革、柳春霞被关押在长沙市第四看守所。长沙县检察院已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对八人提起公诉。至此,部督专案F1307历经一年多的时间结案,八位普通民众成被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2/27/炮制“大案”-长沙县检察院非法起诉八人-302056.html

2014-12-04: 2014-12-02: 湖南省长沙八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开庭
2014年3月26日、29日被长沙公安局警察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言虹、李玄刚、管登洋、周德元、姚大华、张新其、张灵格、柳春霞,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至今已八个月。据悉,构陷他们的所谓案件卷宗已移交到长沙县法院,八位学员面临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2/2/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01024.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2/4/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01078.html

2014-04-27: 蓄意构陷 长沙警察3.29绑架七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星期六,一场突如其来的抓捕行动,击碎了星城长沙欢愉、宁静的周末。一天之内,长沙警察强行绑架了言虹、章芙蓉、周德元、张新奇、姚大华和刘某等七位法轮功学员,另有三人下落不明。

三月三十日凌晨两点钟(二十九日深夜),长沙市天心区金盆岭派出所、长沙县国保大队闯入长沙理工大学退休教师、法轮功学员赵亚琳老人家中,将七十岁的她绑架,并非法抄家,打印机、电脑等私人物品被抄。赵亚琳老太太现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
宁乡县张新奇等三人遭绑架 工作住地遭洗劫

三月二十九日,在宁乡县经营汽车节油器配件的张新奇、姚大华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宁乡县公安局绑架。警察将他们工作住地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和私人用品抢走。目前,张新奇被劫持到看守所。姚大华和刘姓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长沙县看守所。

张新奇,女,五十一岁,宁乡县人。姚大华,男,六十岁左右,岳阳人,电子工程师。另外一位法轮功学员姓刘,湘西人,二十多岁。因张新奇与父亲住一起,张新奇的父亲家也被警察非法查抄。

这次由长沙市国保为首、并由其统一部署;长沙县公安局为主、并统一开具刑事拘留证;各地派出所协同执行的大抓捕,除上述七人被从住所、租房等处强行带走并关押外,还有长沙县李姓法轮功学员、在长沙做生意的外地法轮功学员、刘正伟等三人下落不明。

此前,三月二十五日,长沙市裕南街派出所在某出租房屋内抢走了几台打印机、电脑,及法轮功书籍,法轮功学员柳春霞和张灵革被绑架,现被关押在长沙市第一看守所。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4/27/蓄意构陷-长沙警察3.29绑架七位法轮功学员-290581.html

2014-04-07: 湖南长沙地区宁乡县三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湖南省宁乡县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宁乡县公安局绑架。三位法轮功学员情况如下:张新奇,宁乡人,女,51岁;尧大华,岳阳人,男,60左右;刘某,湘西人,男,20多岁。三人在一起工作,经营汽车节油器配件。

三人被绑架后,工作所在房屋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和私人用品均被抄走,警察还在此蹲坑,意图绑架其他法轮功学员。另外,因张新奇与父亲住一起,警察还带了搜查证去她父亲家,抄走一台手提电脑及相关法轮功书籍。

目前,张新奇已被劫持至浏阳市看守所,尧大华和刘某被劫持至长沙县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4/7/二零一四年四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89707.html

2013-01-13:◇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中旬遭长沙市望城区警察非法拘留的五位宁乡县法轮功学员:李荣、叶海华(音)与董钊、姚大华、朱楚霞已于二零一三年一月上旬全部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3/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三日大陆各地简讯与交流-267626.html

2012-12-31: 湖南宁乡县大法弟子朱楚霞、董钊、姚大华等被绑架

十二月二十一日晚,宁乡大法弟子朱楚霞、董钊、姚大华被长沙市望城区白若铺派出所绑架,现关押在望城区拘留所。

十二月十五日左右,李荣、叶海华被长沙市望城区格塘乡派出所绑架,现也被关押在望城区拘留所。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31/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67232.html#1212310645-6
2012-12-29: 湖南宁乡大法弟子朱楚霞,董钊,姚大华等被绑架
十二月二十一日晚,宁乡大法弟子朱楚霞,董钊,姚大华,被湖南省长沙望城区白若铺派出所绑架,现关押在望城区拘留所。

十二月十五日左右,李荣,叶海华被长沙市望城区格塘乡派出所绑架,现也被关押在望城区拘留所。其它相关信息不详。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29/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67134.html

长沙 长沙县联系资料(区号: 731)

2023-03-29: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邹啸弘(负责二审的法官):18817138226
浏阳市法院法官陈愈超(一审对孙煜山非法判刑的法官):13548629647 0731-83609025
浏阳市法院院长伍玉联(负责一审法院全面工作):18182122619
浏阳市法院副院长周超:138074974090731-83609199
浏阳市法院刑事庭庭长王蔚(女):138749030360731-8630929818817130809
浏阳市检察院检察长罗朝阳:17773179011
浏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宏伟:13548970222
浏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再光:13908498683
浏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金振:15200917588
浏阳市检察院检察官陈刘阳晖(女,一审提起非法公诉的人):18874159192
浏阳市政法委书记周耀辉 男139749046910731-83612261

长沙市政法委书记张敏(女):187074942110731-83831311
长沙市公安局局长、副市长(专管司法):刘新良 电话:13973498913
长沙市公安局杨姓工作人员:0731-84523897
长沙市公安局(该处国保大队鉴定的所谓证据):0731-825877054

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派出所
所长龙海松(上门抄家的人,卷宗上多为此人签字):18073183816

刑侦警察邓亮(上门抄家的人,抄去的师尊法像及大法书籍等都在他这里,卷宗上多为此人签字):18073183935
刑侦警察王坤(参与非法审讯的人):18007318659
刑侦警察王磊(参与非法审讯的人):18900766968
刑侦警察邹冲(参与非法审讯的人):15343014567

长沙市第二看守所座机:0731-840749010731-84074900
长沙市第二看守所杨姓所长:18900767981
长沙市第二看守所相关人员(目前不知道姓名,只知道是在里面工作的人):19918317813188746776881871104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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