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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茂名 信宜市 >> 李俏, 女, 53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广东省信宜市丁堡镇人,住信宜市中兴五路六迎村十九单位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12-09-02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2-10-24: 广东茂名市检察院制造74个冤假错案
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重要邪恶手段之一,就是以莫须有罪名构陷,将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投入冤狱,再施以严酷“转化”(酷刑)。广东茂名市检察院管辖茂名地区下面六个检察院:茂南区检察院、化州市检察院、高州市检察院、信宜市检察院、电白区检察院和茂港区检察院,在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中,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茂名地区的各个检察院提请法院判多少年,都得先经过茂名市检察院检察长审阅、批示。

据不完全统计,中共迫害法轮功23年来,经茂名市检察院指派、审批,非法对茂名地区81位法轮功学员构陷到法院,其中74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五位法轮功学员因被非法判刑被迫害致死:梁锦春、郑保、梁楼图、吴祖强、吴明露;法轮功学员陈小霞因为被非法判刑四年,在广东女子监狱被迫害致精神失常。有七位法轮功学员被二次被非法判刑:陈美玲、梁锦春、郑保、吴祖强、吴志岐、柯郑基、朱石雄。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底,二位老年法轮功学员(82岁的李顺华老太太和65岁的林立盛)被非法开庭。目前四位法轮功学员(周华建、林武、黄柱峰、俞涛)被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法院。

(一)七十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30、李俏,女,信宜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被非法判刑四年。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0/24/广东茂名市检察院制造74个冤假错案-451090.html

2020-05-01: 吴有清、胡秀惠、李俏女士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吴有清、周达琼、胡秀慧和信宜市法轮功学员李俏、田谷英共五人在信宜市朱砂镇旺沙村派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六、七个便衣强行拦截,信宜市国保警察欧乙才、高少云(女)与另一高个男子将她们的私人物品、数千元现金和吴有清的小车强行抢走,没给予任何收据,五人被信宜市朱砂镇旺沙派出所警察绑架。

同年十一月八日,信宜市法院对吴有清、胡秀惠和李俏非法开庭。信宜市朱砂镇旺沙派出所找人捏造事实,作假证。信宜市法院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对胡秀惠非法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对吴有清非法判有期徒刑四年,对李俏非法判有期徒刑四年。

胡秀惠、吴有清、李俏不服广东省信宜市法院的非法判决,于十二月十八日提起上诉。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七日,广东省茂名市中级法院不顾事实真相,不开庭就草率结案了事,维持原判。

从中可以看出,信宜市法院连基本法律程序都可以不顾,对法轮功案件可以任意判决,与公安、检察机关、司法部门狼狈为奸。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七日吴有清、胡秀惠、李俏被劫持到广州女子监狱迫害。在广东省女子监狱被迫害期间,吴有清遭到非人的折磨、虐待、奴役等。由于她坚持信仰真善忍,狱警不准她上厕所、不准冲凉、不让睡觉、不准购买生活用品等,便在裤子上不让换裤子。

狱警逼迫她看污蔑法轮大法的音像资料,强制她转化。如果炼功,狱警直接使用电棍电击。阴森恐怖的人间地狱迫害,给吴有清身体和精神带来极大的伤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5/1/曝光广东省茂名市梁旭有迫害法轮功学员事实-404567.html

2017-01-13:孝慈之人遭小人陷害
李俏女士,信宜市丁堡镇人,住信宜市中兴五路六迎村十九单位。李俏从小就是医院的常客,工作后身体更糟,腰椎间盘突出、颈椎炎、胃炎、痛经等等,李俏经常自问:“我为何这么多病?从饮食、运动、健康等方面我也很注重的,但都改变不了我的身体状况?”

二零零六年,李俏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二零零九年,李俏经人介绍认识她现在的先生,于二零一零年注册结婚。婚后,患耳聋病的家婆得到了李俏悉心照顾,李俏把家里打理得有条不紊。二零一一年八月下旬,家婆不幸被小车撞伤左腿,小腿骨折,脚后跟裂开须缝针。住院二十多天,期间洗、喝、拉都是李俏侍候左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李俏家婆头晕连续吊了三天针水、吃药也不见好转,回来又呕吐,李俏连续炖了一周的汤给她调理,很快家婆的身体就复原了。结婚两年多以来,李俏一直用自己打工的收入与家婆同食都毫无怨言,她说:“我师父教我们修炼人做事要先考虑别人,先他后我,无私无我的境界。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假如我不炼法轮功,是很难做到的。”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勤劳贤惠孝顺的女人,却因为坚信真善忍做好人,而多次遭受自己的同学、紧跟江泽民执行邪恶政策的国保大队中队长欧乙才的迫害,导致家庭破裂。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四日早上,为了向世人讲清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李俏与田菊英到安莪镇发放真相资料。在安莪镇坐班车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警车截住班车,一个叫黄喜秀的警察以查身份证为由强行将李俏推下车,绑架到安莪镇派出所。

约一个多小时后,信宜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欧乙才带两男一女三个国保人员来到在安莪镇派出所。李俏和田菊英一直零口供,拒绝签字,欧乙才恶狠狠地说:“你不签一样治你罪”。欧乙才认为李俏不配合,没给他这个同学面子,将李俏非法拘留十五天。

在拘留期间,欧乙才等人先后两次在没有当事人及家人陪同的情况下进入李俏家非法搜查(事后他对李俏说的),八月二十二日他们用手铐铐住李俏的双手带李俏回到家,打开房门看到的是一片狼藉。欧乙才竟厚颜无耻地说他们已来两次了。李俏斥责他们是执法犯法。这次他们非法抢走李俏的电脑主机一台,惠普激光打印机一台,MP4、U盘及电子书等财物、资料一批,一直不归还。

八月二十八日,他们将李俏二哥带来,要李俏二哥说服李俏放弃修炼法轮功,要李俏承认自己做了违法的事。李俏说自己没有错,又一次拒绝签字。八月二十九日九点三十分左右,李俏被告知出看守所。签完名后,李俏与另一位法轮功学员苏肖萍(后迫害致死)被带上车直开往茂名方向,李俏才知又上当了。二人被劫持到茂名市河西洗脑班,继续非法关押。

在洗脑班,帮教张冲云、吴忠钰一直对李俏精神上折磨、辱骂、诋毁大法与大法师父。李俏一直不开口,两次强迫李俏看洗脑光碟、诬蔑法轮功的录像,都被李俏拒绝。

直至十一月二十三日下午四点左右,他们让李俏家属代签了所谓的保证书,才将李俏放出来,前后共被非法拘禁一百零二天。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五日,欧乙才、甘洪祥再次非法闯入李俏家,他们强抢李俏的挎包夺走钥匙,还把李俏打伤三处,其中左手大拇指红肿已伤筋、右肘损伤、小臂瘀黑。李俏质问道:“我犯了什么罪?你们这是在犯法!”欧乙才说藏有法轮功的资料是违法的,李俏让他拿出法律条文,欧乙才却以“公安局有权这样做”搪塞。他们不穿制服,入室后抢走真相资料,包括《九评》一本,《洪吟三》一本、神韵晚会光碟及其他光碟,电子书,U盘、《明慧周刊》,现金二百多元。前后两次入屋抄家没有任何手续,连警察身份证明都未出示,完全是土匪行径。

李俏丈夫由于受到邪恶的谎言毒害,认为李俏参与了政治,是中共的所谓“反党反革命”的行为,向李俏提出:炼功可以,但不能外出派发法轮功的资料。李俏对其说明法轮功真相:“法轮功是受到中共迫害的,自己和所有法轮功学员所做的一切都是合法的,是履行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中共邪党表面打着‘伟、光、正’的旗号,实际上却是在毒害自己的同胞。向世人派发大法资料、讲真相是叫世人认清邪党的本质,脱离其组织而自保,也是反迫害”。遗憾的是李俏丈夫坚持己见,最后提出与李俏离婚。

江泽民与中共当局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残酷迫害,导致了李俏的家庭破裂。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3/广东信宜市法轮功学员近年遭受的迫害(图)-340801.html

2014-04-17: 广东省高州市胡秀惠等陷冤狱
广东省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吴有清、周达琼、胡秀惠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于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七日被劫持到广州女子监狱迫害。目前胡秀惠和吴有清被迫害得身体很不好,出现子宫肌瘤等病症。

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广东省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吴有清、周达琼、胡秀惠和信宜市法轮功学员李俏、田谷英共五人在信宜市朱砂镇旺沙派发法轮功真相资料,遭信宜市朱砂镇旺沙派出所恶警绑架。

同年十一月八日,信宜市法院对吴有清、胡秀惠和李俏非法开庭。信宜市朱砂镇旺沙派出所找人捏造事实,作假证。信宜市法院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对胡秀惠非法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对吴有清非法判有期徒刑四年,对李俏非法判有期徒刑四年。

胡秀惠、吴有清、李俏不服广东省信宜市法院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做出的非法判决,于十二月十八日提起上诉。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七日,广东省茂名市中级法院不顾事实,不开庭就草率结案了事,维持原判。

在家属多次要求下,二零一四年二月十四日信宜市看守所才通知家属接见,当时她们身体都健康。在判决书下达近一月才让家属接见,属违法行为。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七日她们被劫持到广州女子监狱迫害。

胡秀惠家属于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收到来自广州女子监狱医院的通知,声称胡秀惠现在患有原发性高血压三级、高血脂症、子宫肌瘤症。其儿子曾打电话到广州女子监狱要求保外就医,监狱答复说:“想保外就医不是那么容易的。”现时胡秀惠家属十分忧虑,因为江氏集团迫害这十多年来,胡秀惠被非法抓捕了五次,每次都是在家庭最需要她的时候被迫害。

吴有清家属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五日收到来自广州女子监狱医院的通知,称吴有清现患有子宫肌瘤、中度贫血症。告知书的日期是: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见附图。

李俏的家属于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去广州女子监狱探望,李俏脸色比较黑。

望有条件者协同其家属营救胡秀惠、吴有清和李俏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4/17/广东省高州市胡秀惠等陷冤狱-290171.html

2014-02-25: 信宜市看守所称已将吴有清等三位法轮功学员投送广东省女子监狱
据悉,茂名中级法院于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七日早已对法轮功学员吴有清、李俏、胡秀慧等三人的上诉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几天前,吴有清家属致电信宜市看守所询问情况,看守所声称已将吴有清等三位法轮功学员投送广东省女子监狱。吴有清家属又打电话(020─87413069)给女子监狱,监狱的人接电话说要身份证才能帮忙查。另外,茂名市法轮功学员梁广珍可能被劫持在广东省女子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2/25/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88088.html

2014-01-27: 广东被非法判刑的梁桂芬、吴有清、李俏、胡秀慧已上诉
广东省茂名市茂港区坡心镇法轮功学员梁桂芬,被茂名市茂港区法院判刑三年六个月后,已向茂名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官是茂名中院刑二庭李楠(女),办公电话:0668-2283073,手机:13926701129。

广东省信宜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吴有清、李俏、胡秀慧判刑后,三位学员上诉至茂名中院,二审法官是茂名中院刑二庭欧梅菊,办公电话:0668-2283073,手机:13709626913 书记员是周经辉。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27/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86302.html#14126215221-1

2014-01-04:  广东茂名茂港区法轮功学员梁桂芬已经上诉
广东茂名市茂港区法轮功学员梁桂芬在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日被茂港区公安分局、茂港区国保、茂港坡心镇派出所等三十几个警察绑架,现在劫在茂名第一看守所迫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被茂港区法院冤判三年六个月,现在梁桂芬已经向茂名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日,家属把梁桂芬已经签名的上诉书,拿到茂名中级法院,茂名中级法院不收,叫家属拿回当地的茂港区法院,在茂名中级法院家属碰到一审的辩护律师麦颢蓝,麦颢蓝对家属说拿回当地也可以,同时又失去律师的本职说上诉是没用的。

家属只好拿上诉书到当地茂港区法院,一审的审判长梁友斌不在,黄书记员说,梁友斌去开庭了,上诉书她会转交给梁友斌及茂名中级法院。家属期待消息。

上诉案件转到茂名中级法院的法轮功学员有:梁桂芬、吴有清、李俏、胡秀惠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4/二零一四年一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85208.html

2013-12-22: 法轮功学员家属告诫法官:将来追究你枉法的责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22/法轮功学员家属告诫法官-将来追究你枉法的责任-284339.html

2013-12-14: 广东法轮功学员吴有清、李俏、胡秀慧仍被非法关押
广东省信宜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吴有清、李俏、胡秀慧非法庭审至今已超过四个月,吴有清曾写过控告信交信宜市看守所转交检察院,但看守所是否转送不得而知。

广东省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吴有清、胡秀慧和信宜市法轮功学员李俏三人,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在信宜市旺沙镇被绑架。信宜市法院十一月八日对吴有清、李俏、胡秀慧非法庭审,虽然她们被非法施刑,戴着手铐脚镣出庭,但三人都堂堂正正,从法庭门外就高声呼喊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一直喊入到法庭。庭审过程中,李俏申明信仰合法,迫害有罪,作了无罪辩护。吴有清家属请律师为她作无罪辩护。

信宜市公安、旺沙镇派出所的证词也造假,公诉人宣读证人的证词中说吴有清开车到旺沙镇加油站加油,当时从车上下来四个妇女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吴有清当庭揭穿,其实吴有清根本就没加过油)。后来家属向证人了解事实(证人还很害怕谈及法轮功),但证人说当时被旺沙镇派出所叫去只是签了个名,其它不清楚,说车加没加油与本案根本不相关。

信宜市法院给吴有清、李俏、胡秀慧的“申请回避须知”称:“经公开开庭审理,因本案案情复杂、需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本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是:梁旭有、谢贤干、甘青松、张肖先、叶林、梁继文、罗莹、黄培海、杨洪波、严忠、罗泽明、沈成飞、莫剑、许奕文、周强、吴明、张良创、黄明军。根据有关诉讼法规定,上述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你们有权申请他们回避:一、你们申请回避的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你们若申请本院审判委员会回避的,应提供证据,并在收到本《须知》的次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交书面的回避申请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13/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83917.html

2013-11-17: 广东信宜市李俏、吴有清、胡秀慧被迫害情况补充
广东省高州市、信宜市法轮功学员李俏、吴有清、胡秀慧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遭信宜市旺沙镇派出所恶警绑架,十一月八日被信宜市法院非法开庭。前两天家属打电话到信宜市法院刑庭询问情况,法院告知家属说案件已送茂名中级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17/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82768.html

2013-11-17: 广东信宜市竹山看守所迫害对法轮功学员李俏
被非法关押在广东信宜市竹山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李俏遭长时间戴脚镣,甚至遭坏人用脚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17/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82768.html

2013-09-19: 广东信宜市610操控国保、检察院迫害法轮功学员
广东省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吴有清、胡秀慧和信宜市法轮功学员李俏三人,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在信宜市旺沙镇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信宜市拘留所(信宜市水口镇207国道旁);八月十日上午九点半,三人被转为非法刑事拘留,送往信宜市看守所(信宜市竹山路旁)关押一个月。迫害责任人是信宜市国保三中队队长欧乙才。

九月七日,吴有清的家属致电向欧乙才要人,欧乙才称八日到期,答应放人。九月八日,吴有清的家属到信宜市看守所接人,欧乙才却说案件已转到信宜市检察院,一切与他无关,不要再找他。家属九日打电话到信宜市检察院监督科,对方声称案件十日将到期,到时会有答覆。

九月十日,当吴有清的家属到检察院控申科递交控告书时,其工作人员说:有关法轮功方面的问题,我们一概转交给610、政法委处理,我们也不清楚有关政策法规。家属问:那你们是按法律办事?还是按610的办事?他说:我们是按法律办事。

当吴有清的家属到信宜市610问及亲人为何依然被关押,触犯哪一条法律?他们拿不出任何法律依据,并说全国这么多法轮功都被判,又不是判你亲人一个人。这么多法轮功被判也没看怎样?又拿出一大叠信件说:你看,自从抓了她们三个后,来了这么多信!并递给家属翻看,有长春、江西、宁夏等全国各地的。并说:你们以为寄这些信来了我们就会放人了吗?如果你们认为他们办案单位是违法的话,你可以起诉他们。

家属问公安局国保、检察院是按法律办事,还是按你们610的指示办事?姓雷的主任说:他们依法依规办事,独立行使权力,他们也是要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的。我们没有甚么指示给他们,我们只是合作单位。家属向他们讲真相,有一科员说:你们家属也这样,他们判十年、八年也不冤。家属对他们说:希望有关执法部门秉公执法,不要执法犯法,为一时的利益驱使,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做了别人的替罪羊,将来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月十一日,吴有清的家属致电信宜市检察院监督科,他们说已对三人進行批捕,案件已退回到信宜市国保大队补充侦查,并说这是法律程序。家属再致电给国保欧乙才,欧乙才回覆说今天对他们三人正式逮捕,以后案件再移交检察院申诉科。

主要是信宜市610主动参与迫害。近日吴有清家属已向有关部门投递、邮寄对信宜市610、国安的控告书。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19/广东信宜市610操控国保、检察院迫害法轮功学员-279988.html

2013-09-10: 广东法轮功学员吴有清、胡秀慧、李俏面临非法起诉
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广东省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吴有清、胡秀慧和信宜市法轮功学员李俏三人在信宜市旺沙镇被绑架。迫害责任人是信宜市国保三中队队长欧乙才。

八月一日至八月十日上午三人被非法行政拘留,关押在信宜市拘留所(信宜市水口镇207国道旁)。八月十日上午九点半,三人被转为非法刑事拘留,送往信宜市看守所(信宜市竹山路旁)关押一个月。

九月七日,吴有清的家属致电向欧乙才要人,欧乙才称八日到期,答应放人。九月八日,吴有清的家属到信宜市看守所接人,欧乙才却说案件已转到信宜市检察院,一切与他无关,不要再找他。家属九日打电话到信宜市检察院监督科,对方声称案件十日将到期,到时会有答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10/二零一三年九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79312.html

2013-08-31: 广东信宜市警察拦路抢劫、绑架五妇女
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早上八、九点钟,在信宜市旺沙派出所附近,即旺沙镇路口约五十米,约六、七个着便服中共邪党人员突然拦路抢车,强行拉开车门,抢车匙,非法将司机吴有清女士强行拖下车铐手铐,然后铐李俏、胡秀慧女士,抢去现金共约四千元、博朗电子书、手机四台、手机内存卡多张、U盘多个,价值六、七万元的长安铃木小车一台。
拦路人员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没有说明任何理由,便强行想拉开车门,当时司机吴有清不配合他们,要求他们说明理由,并将车锁匙拨出丢進小车内,这伙人便强行将司机吴有清拖下车铐上手铐,并威逼、恐吓吴有清说:“如不交出车匙,就找人来锁,到时你便要换锁了”。

最后终因一班大男人(其中两人警号为:224135、224199)欺负几个手无寸铁的善良女子,将吴有清(四十多岁)、李俏(约四十岁)、胡秀慧(五十多岁)、周达琼(五十多岁)、田菊英(七十多岁)共五名法轮功学员劫持到旺沙镇派出所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这些警察开始很凶恶,经法轮功学员善心向他们讲明真相后变得不那么凶恶了,可见这些人也是良知尚存的,只是受中共邪党谎言毒害,为了眼前利益才被利用成为迫害善良的工具。

十点钟,信宜市国保欧乙才、高少云(女)等人赶到,强抢吴有清几个人现金总共约四千元,高少云开始看到真相币面额只有10元、5元、1元时就说:“怎么不用100元的来做,最好用100元的来做。”欧乙才、高少玲等人于将法轮功学员们劫持到信宜市公安局。

目前吴有清、胡秀慧、李俏三位女士仍被非法关押在信宜市看守所(地址:信宜市竹山路)。恶警声称:此案将交由法院处理,可能面临非法判刑。

信宜市国保、610人员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的部份罪行

信宜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三中队中队长欧乙才,曾多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绑架,入室抢劫、非法拘禁、侵占公民合法财物,给众多法轮功学员家庭造成巨大灾难:有的家庭破裂,丈夫失去妻子(信宜市法轮功学员苏肖平被迫害离世);有的能活着走出洗脑班黑窝,丈夫担惊受怕而向妻子提出离婚(信宜市法轮功学员李俏家庭);有的家庭造成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数以万计(如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吴有清被侵占未归还的长安铃木的小车就价值六、七万元,生意业务上的损失就更难以准确统计)。除“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外,还“实行名誉上搞臭”。

一、暴力强制洗脑,害人夺命,邪恶谎言欺骗世人

信宜市610、国保,于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三日绑架法轮功学员苏肖平女士,并劫持到信宜市戒毒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十八日下午刚回到家中,610人员又随即上门,强逼苏肖平签名认罪,苏肖平坚决不签,610、国保等人又将她绑架到茂名市洗脑班。

苏肖平被迫害的小便失禁,全身浮肿,无法行动。九月二十六日,信宜市610通知其家属将她接回,当时苏肖平除上述症状外,不能吃东西,口吐白沫,背后有多处红斑。据她本人声称疑为可能在被非法关押期间食物里掺有不明药物,苏肖平女士于十月七日含冤离世。苏肖平离世后,其丈夫受威胁,不准其向外界透露苏肖平的死因情况,说遗体已火化,再查也没用。

茂名市洗脑班,是广东省政法委设立的秘密窝点之一,位于茂名市河西区红旗中路车管所大院内,是在大院内正对大门的一栋大楼,这栋楼高5层,横12间房,对外声称是甚么“法制教育学校”,但在门口看不到任何门面标示,十年来每天都发生着对法轮功学员進行精神与肉体的惨无人道的迫害。以残酷的精神折磨与暴力摧残为手段,强制被非法拘禁的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省“610”、洗脑班头目勾结各地610人员,以“教育、感化、挽救”为幌子,向单位、社区、家庭要钱,从中谋利。洗脑班内屡屡发生学员被迫害致精神失常、致伤、致残、致死事件。苏肖平便是众多受害者当中的一个。

五十四岁的苏肖平女士,信宜市区人,体素健康,六年来没吃过一粒药片。信宜市610、国保将其非法拘禁于茂名市河西洗脑班四楼一号宿舍(与谈话室相邻)。不到一个月时间出现蹊跷离奇症状,而后离世。信宜市610为掩人耳目,竟然倒打一耙,于中共召开十八大前后其间,在行人来往众多的信宜市区淘金湾公园处悬挂诽谤诬蔑大法的横幅,说甚么炼法轮功亲情灭绝,死路一条,含沙射影指苏肖平的去世是因炼法轮功而致,歪曲事实,欺骗毒害不明真相的世人,以煽动百姓对法轮功的仇恨。

恰恰相反,真正为执行上级命令和利益而六亲不认的正是信宜市国保这些人。国保大队三中队中队长欧乙才是信宜市法轮功女学员李俏的同届高中同学,竟然接二连三的对其迫害。

二、邪恶党性灭绝人性,昔日同学今成绑匪

李俏,女,信宜市丁堡镇人,现住信宜市中兴五路六迎村十九单位,二零零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受益于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向来是善良守法的好公民,却两次被她同学欧乙才迫害。

李俏从小就是医院的常客,工作后身体更糟,腰椎间盘突出、颈椎炎、胃炎、痛经等等,李俏经常自问:我为何这么多病?从饮食、运动、健康等方面我也很注重的,但都改变不了我的健康状况。修炼法轮大法后,李俏明白人生的生命真谛!2009年经人介绍认识她现在的先生,于2010年注册结婚,李俏是他的第二任妻子,婚后李俏按师父教她的真善忍悉心照顾她家婆的饮食起居,家婆患有耳聋病。李俏把家里打理得有条不紊。2011年8月下旬,李俏家婆不幸被小车撞伤左腿,小腿骨折,脚后跟裂开须缝针。住院二十多天,

李俏一直侍候到出院,期间洗、喝、拉都是李俏侍候左右(注:李俏守白天,赖炳南的二姐守夜)。2012年12月下旬(注:李俏刚从茂名洗脑班出来不久)李俏家婆头晕连续吊了三天针水、吃药也不见好转,回来又呕吐。李俏对她说不要去打针了,我炖汤给你补身子吧,她听从李俏的建议,之后连续炖了一周的汤给她调理,身体恢复了,最后一次是猪肚煲胡椒,李俏丈夫那天也在家。其馀的不在这里一一赘述了。结婚两年多以来,李俏一直用自己打工的收入与家婆同食都毫无怨言,她说:我师父教我们修炼人做事要先考虑别人,先他后我,无私无我的境界。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假如我不炼法轮功,是很难做到的。

婆媳关系是天下最难处的关系,面对这样的好媳妇她先生为何要提出离婚要求,不是李俏做的不好,是出于对中共邪教迫害好人的恐惧,这正是信宜国保、610毁坏家庭见证。打击善的就一定是邪的,中共邪教不除,家无宁日,民亦无宁日。

以下是李俏两次被她同学欧乙才迫害经历:

(一)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四日早上,李俏与田同修(女)到安莪镇发法轮功的真相资料(里面所讲的内容是真实反映,同时也是维护公民合法的知情权),八点四十五分左右回到安莪镇客运站候车回家。有两男子迳直走到田同修前,说有人告她发传单,强行将她带走。其中一男子也查问李俏李俏说来办事的,他就不了了之的走了。九点五分,班车往信宜市区开出,不到十分钟一辆警车赶来截住班车,上来一警一便衣。穿警服的以查身份证为由强行将李俏推下车,说回派出所协助调查。绑架李俏回来的警察名叫黄喜秀,回到安莪镇派出所后,随即打电话通知信宜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约一个多小时后,欧乙才伙同两男一女三个国保人员来到(男的分别叫高少云,甘洪祥(音))。女警高少云進门来就凶神恶煞的叫李俏站起来,要搜身,李俏说这是侵犯人身自由,她出示工作证在李俏面前一晃,说她有权这样做。在安莪镇派出所里,李俏和田同修一直零口供,拒绝签字,欧乙才恶狠狠地说:“你不签一样治你罪”。

晚上七点半左右,恶警们强行用手铐反铐李俏的双手,让李俏上车回到信宜市城南派出所,按完手指模后强行把李俏送到水口镇拘留所黑窝非法拘留十五天,理由是:欧乙才说李俏不配合,不给他面子。李俏的挎包被欧乙才保管说要相信他,家里的锁匙也在挎包中。在拘留期间,欧乙才等人先后两次在没有当事人及家人陪同的情况下進入李俏家非法搜查(事后他对李俏说的),八月二十二日他们用手铐铐住李俏的双手带李俏回到家,打开房门看到的是一片狼藉。欧乙才竟厚颜无耻地说他们已来两次了。李俏斥责说:你们是执法犯法。这次他们非法抢走李俏的电脑主机一台,惠普激光打印机一台,MP4、U盘及电子书等财物、资料一批,至今未归还。

八月二十八日,他们将李俏二哥带来,要李俏二哥说服李俏放弃修炼法轮功,要李俏承认自己做了违法的事,李俏说我没有错,那是救度众生的资料,李俏又一次拒绝签字。

八月二十九日九点三十分左右,李俏与陆、苏两个同修被告知出看守所黑窝,分别签完名后,陆同修被亲人接走,李俏与苏同修被带上车直开往茂名方向,李俏她们才知又上了恶人的当。李俏二人被劫持到茂名市河西洗脑班黑窝,李俏被非法关押在五楼,苏同修被非法关押在四楼与谈话室相邻一号宿舍。

在茂名市河西洗脑班,帮教张冲云、吴忠钰一直对李俏精神上折磨、辱骂、诋毁大法与大法师父,李俏一直不开口,两次强制李俏看洗脑光碟、诬蔑法轮功的录像,李俏也拒绝。

十一月二十三日下午四点左右,李俏被通知接见家属,之后他们要求家属代签了所谓的保证书,才将李俏放出来。

中共邪党非法关押李俏一百零二天,严重侵犯了宪法第三十五三十六条公民的权利。

(二)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五日早上9:38分,李俏去市场买菜回家十点十五分左右,李俏在三楼煲汤。欧乙才、甘洪祥将李俏从三楼要挟上李俏的住房(因李俏住六楼)。上到五楼田阿姨家见到高少云、毛玲,还有一个姓周的,他本人不肯通报名,田同修家已被洗劫一空。李俏在五楼就不肯上六楼,他们强抢李俏的挎包夺走钥匙,还把李俏打伤三处,其中左手大拇指红肿已伤筋、右手手肘损伤、小臂瘀黑。李俏说我犯了甚么罪?你们这是在犯法!欧乙才说藏有法轮功的资料是违法的,李俏说那你拿出法律条文呀?欧乙才之后只说了一句“公安局有权这样做”,他们不穿制服,入室后抢走真相资料,包括《九评》一本,《洪吟三》一本、神韵晚会光碟及其他光碟,电子书,U盘、《明慧周刊》,现金二百多元。前后两次入屋抄家整个过程甚么手续都没有,连警察身份证明都没有出示,完全是非法行为,土匪行径。作为执法者竟知法犯法,恶警们又一次对李俏侵犯了公民人身权利!

李俏丈夫也受到邪党谎言毒害。2012年12月底,丈夫从珠海回来,他认为李俏这是参与政治、反党反革命的行为。他向李俏提出要求:炼功可以,但不能外出派发法轮功的资料。李俏对其说清真相:法轮功是受到中共迫害的,我和所有法轮功学员所做的一切都是合法的,是履行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中共邪党表面打着“伟、光、正”的口号,实际上却是在毒害自己的同胞。向世人派发大法资料、讲真相是叫世人认清邪党的本质,脱离其组织而自保,也是反迫害。丈夫坚持己见,提出离婚。

2013年3月10日,李俏接到信宜市法院打来的电话,通知李俏去领取她丈夫提出离婚的起诉书。11日,李俏去法院看了她丈夫提出离婚的起诉书,起诉内容大体如下:1、在家里摆设神位,搞迷信(李俏在家供了师父的法像,已被恶警抢走了,香炉也给她丈夫撤了)。2、搞国家不允许的“宗教”活动。3、双方感情不和。

李俏就其丈夫提出离婚起诉书的三点离婚理由回应如下:

《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因此,公民信仰有神论是受宪法保护的。按照的李俏丈夫第一点回应信仰是个人的自由,也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婚后李俏丈夫知道李俏炼功并没有任何异议。

第二点的回应是我出去散发传单、传《九评》及其它真相资料(里面所讲的内容是真实反映,同时也是维护公民合法的知情权),《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因此,制作、散发法轮功真相宣传品合法。

第三点的回应根本不存在感情不和的问题。2012年8月初我的丈夫还协助我筹备开天宝来网上购物店的事,8月14日我被国保大队的队长欧乙才等人非法拘留、关押。在信宜市水口镇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内,因我拒绝签“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及“放弃炼法轮功”这两条无理的要求。令欧乙才、610头目恼羞成怒,8月29日将我与苏肖平(同修)非法转到茂名河西法制学校,实际是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洗脑黑窝,过着非人的生活,精神上折磨,恶徒们辱骂、诬蔑大法与大法师父。9月13日是我结婚两周年、9月30日是中秋节,这两个重要的日子都在洗脑黑窝里过。非法关押102天后11月23日我被无条件释放。苏肖平同修在黑窝不到一个月时间已迫害不成人样,9月26日通知家属接回信宜医院,据知情人透露苏肖平临终前怀疑自己在黑窝期间食的食物被下毒,于10月6日离开人世。

正是中共当局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虐杀而导致其家庭破裂,妻离子散,漠视人性和生命。在中国只要群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会被扣上“搞政治”的帽子。“搞政治”的大帽子成了“党”用来掩盖自己罪行,愚弄、镇压百姓的得力工具。苏肖平去世后不久,中共信宜市“610”组织为了掩盖其杀人的罪行而制造两条横幅挂在淘金湾公园处,写着诬蔑法轮功的标语毒害众生,中共就是逆天而行靠“假恶斗”维护它的暴政。2013年3月15日再一次印证了中共的邪恶本质,我当日在家三楼煲汤,我住六楼。恶警甘洪祥要挟我上六楼住处,我上五楼不听从他的无理要求,我的同学欧乙才与恶警甘洪祥就把我打伤强抢走我的挎包夺取钥匙开门,非法抄走我的大法经书、电子书、现金、播放器、U盘、光碟等。他们不穿制服也不出示任何法律文件,只说了一句公安局有权这样做。可见一些警察为了眼前的利益而埋没人性,出卖自己的良知,葬送自己的生命充当中共的炮灰。

附:信宜市法院民事一庭办公人员及电话:
欧宁(代理审判员)、张剑平、周洁玉,张灵(书记员),0668-8891058。

三、见钱眼开,巧取豪夺,徇私枉法构陷善良

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早上八、九点钟,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吴有清、周达琼、胡秀慧和信宜市法轮功学员李俏、田菊英共五人在信宜市旺沙镇路口(旺沙派出所附近),约六、七个人,其中有着便服的突然拦住吴有清的小车,强行打开车门,强抢钥匙,强行将司机吴有清拖下车,给吴有清、李俏铐手铐,将她们绑架回旺沙派出所(其中两警号为:224135,224199),强行拍照。

约上午十点钟,信宜市国保恶警欧乙才、高少云(女)与另一高个男子赶到旺沙派出所,非法对学员拍照,学员不配合就强行按住头拍照。欧乙才见有一个学员盘着腿,便用脚将学员的腿蹬开,高声恐吓说再盘就将你铐起来(因当时那个学员不戴手铐)。高少云在非法搜包时,看见有一元、五元、十元的真相币时嫌面额太小,说:“怎么不用一百元的来做,最好用一百元的来做。”后来见到有三千多一百元的真相币便高兴得不做声了。

当晚七点,信宜市国保恶警欧乙才、高少云等将五名法轮功学员劫持到信宜市公安局,伙同毛玲、张(所)、甘洪祥等人强行对吴有清、胡秀慧、周达琼三人拍(正面、侧面)照、十个手指模采样,八点再转到信宜市城南派出所。周达琼、田菊英当晚九点多回家,吴有清、胡秀慧、李俏三人均被劫持到信宜市拘留所非法关押(信宜市水口镇戒毒所到永村),拘留十天(八月一日至八月十日)。

当晚九点多至十二点,周达琼家遭高州市国保湛杰、冯波、李健(女)、高州市“六一零”黄姝等至少六人以上,拿着一张检查证就非法入屋抢劫,抢去个人合法财产电脑整套、打印机、大法书、光盘、资料(有清单),偷走拜尔多功能电声器二台、博朗听书机一台、伴你行数码显示数字点播机二台、听戏机一台(没开清单,)。

八月十日早上,其家属到信宜市拘留所接人,但却被告知由行政拘留十天改为刑事拘留,妄想要家属在拘留通知书上签名,被家属拒绝。九点三十分,吴有清、胡秀慧、李俏三人被恶警从拘留所带出,强行将她们劫持上面包车,转往信宜市第一看守所(信宜市东山大坡山村)。恶警声称:此案将交由法院处理,可能面临(非法)判刑。

吴有清女士二次要求返还小车或车锁都未果,法轮功学员多次要求开具被非法抢劫的财物清单,他们却推说等会再开,但最终都没有开具任何抢劫清单。

吴有清女士,广东省高州市人,九七年六月有幸得到《转法轮》一书,书中“真、善、忍”三个字深深地印在她的心里,此后她时刻都用“真、善、忍”三个字为做人的准则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而得到单位领导、同事及亲友的好评,对自身的身体改变也很大,原有的慢性肠炎也不治而愈,特别是身边的一位亲人曾经医院诊断确定为癌症,通过修炼法轮功后得到了康复,直到现在已七十多岁,身体还很好。在亲友同事眼中,她是有口皆碑的好人。她丈夫在九九年“七二零”之前一直都很支持她炼法轮功,还经常送她和儿子到外面参加星期六的集体炼功洪法活动,家庭和睦幸福。但在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后,她丈夫受邪党的谎言蒙蔽,在来自单位、社会的各种压力下承受不住精神上、经济上的双重的巨大打击,是非不分,将满脑子的怨气全部往她身上发泄,自从她被多次非法抓捕关押后,对她百般刁难甚至痛打辱骂,尤其是二零零七年底,她从三水被非法劳教回来后,经常对她痛打,而每次打都是往死里打,用拳、脚、鞋底往头部、脸部打,后更是诉讼到法院以离婚来相威逼。原本一个幸福美好的家庭,却因中共邪党对信仰“真、善、忍”民众的迫害而遭此厄运,支离破碎。

二零零七年底,吴有清离开被非法关押的邪恶黑窝回家后,多次走访了市“六一零”、国保、及原单位(高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要求正常恢复她的工作,但到现在也没有得到合理的答覆。单位推说是市“六一零”下令叫开除的,“六一零”又要她直接找单位解决。谘询过一些律师,律师说这样的案例是不合开除公职的,建议她提起行政诉讼,但在中共一党专制的暴政下民众根本就没有说理的地方。

吴有清在不能恢复原工作的情况下,离开原单位经商跑业务,因她为人诚恳可信,热心肠助人济困,并不以利益为大,生意上反而做的很顺利,熟悉她的人也很乐于给她介绍新的客户,市场上开拓的很好,不久买了小车送货洽谈业务。生意上做的成功,她的儿女读书也很争气,相继考上了广东省内有名的大学。周围的人也很羡慕的,她工作为人处世都是很令人赞许的。

对于吴有清等法轮功学员,信宜市国保非常清楚是她们是好人,而且不是一般的好人,毫不夸张,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人。然而他们为何要执意迫害。欧乙才说他们是执行法律,当吴有清家属要求他们出示法律依据时,欧乙才拿出的执法依据是“公安部通告”、“民政部通告”、“司法解释”,并说她们是反党。家属说她们都这个年纪了,哪还有心思夺它政权呢?国保的人说她没这个心思,她发的资料是反党的。还说如果把她们放了,那不证明我们错了吗?还说她的小车是作案工具,载了甚么人,车上的袋装有资料多少份。

法轮功学员将个人省吃俭用、自费制作的法轮功无辜被中共迫害的真相资料派送给民众,希望世人在中共制造谎言、毒害民众对法轮佛法犯罪造成的灾难来前,能明辨是非、不做中共的陪葬品,有选择美好未来的机会,也是在维护宪法赋予中国公民享有的知情权。中共六十多年的暴政一直都是以暴力、谎言、欺骗的手段,严密封锁讯息,包括电视、网络、报纸、新闻等。

法轮功学员为唤醒世人,抛家舍业,大善反成恶警关押藉口

目前吴有清她们三人被非法刑事拘留在信宜市第一看守所(信宜市竹山路),为期一个月(从八月十日始)。这一阶段信宜市国保、610可能企图捏造事实,陷害吴有清她们三人,意图使吴有清她们三人受到刑事追究(移送检察院批捕),加重迫害。

信宜市国保、610声称,她们三人本来是关十天就放的了,后来因为她们当中有些人说了甚么甚么,又要关一个月。说了甚么呢?就是她们在看守所喊了“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无条件的帮助人们的提高道德水准,健康她们的身体,而不收取任何金钱与物质报酬。 “法轮大法好!”——是她们千言万语汇聚而成的发自内心的一句真心话,因为她们真正从大法中身心受益。

以“假、恶、斗”为本性的中共,以法律为名打击敢讲真话的百姓。胡秀慧便是其中一例:

胡秀慧,女,五十岁,高州市大潮镇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三月在信宜得法,未得法前身体多病,如手脚麻痹、风湿关节炎、严重妇科病、乳腺炎、慢性咽喉炎、慢性扁桃腺炎、牙周炎、口腔炎、胃痛、全身痒、头痛、失眠,遍寻医生吃药也不见好,得法之后,再没看过医生,也没吃过一粒药,而困扰她多年的病苦不翼而飞,亲戚朋友也见证了她修炼法轮功后的身体变化。

自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后,胡秀慧遭受中共邪党恶徒多次上门骚扰、绑架、非法劳教迫害。虽遭多次迫害,但人心不是威胁利诱强制手段可以改变的。事实不是虚假谎言所能抹煞的了的。喊“法轮大法好!”正是她们大善的表现。

对参与迫害者的劝善:法轮功学员是世界上最善良百姓,你们必须马上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参与迫害者最终亦逃脱不了被清算的下场。中共邪党好话说尽,坏事做绝,而且惯于抛出替罪羊,替自己顶罪。文革结束后,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刘传新第一个“畏罪自杀”,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793名警察、17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通知单了事。那些暂时侥幸逃脱的文革急先锋们最终也遭到天谴,很多人都得了心脏病、半身不遂或癌症而不得善终。

八月十二日《中央政法委: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一文被大陆各大网站转载,文中说:“建立健全合议庭、独任法官、检察官、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法官、检察官、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明确冤假错案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这是近日出台的所谓“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中共公检法在长达十四年对法轮功及学员的迫害中,制造出无数冤假错案,今天中共在难以生存之际,为了达到欺骗民众的目的,一边利用公检法迫害民众,一边又将公检法人员作为替罪羊推上被清算的审判台。

法轮功教人向善,修炼者来去自由,和邪教毫无关系。而中共迫害民众,利用宣传媒体对民众洗脑,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中共法庭从来没有指出法轮功到底破坏了哪条法律的实施,到底怎样破坏了法律的实施。现实情况的实质就是中共这个邪教组织操纵法院歪曲法律迫害无辜民众,是中共邪教组织在破坏法律实施。中共的政法委和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非法组织操纵各地公安局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操纵各地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進行非法审判。中共的司法系统没有独立性可言,完全是中共迫害民众的工具。罪名和刑期都是“六一零”和政法委内定,法官只是中共的傀儡,庭审就是欺骗外界的走过场而已。在二零零零年公安部颁布《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中直接点名认定了十四种所谓的邪教组织,其中没有法轮功。

中共邪党罪恶滔天,被清算已是为时不远的事,被其利用的、又即将被其抛弃的公检法人员,如今唯一要做的就是赶快站出来,摆脱邪党的操控,积极自救才是当务之急!

在此也呼吁信宜市公检法人员不要参与迫害无辜合法的法轮功学员,不要因执行上级命令或眼前利益所诱,再次给众多家庭带来巨大灾难。

也请所有有良知的正义人士及善良民众,伸出援手共同制止中共迫害民众的恶行,及时向有关国家机关或法律部门(如公检法或政法委等)讲清真相,揭露邪恶,制止迫害。或许你的一个电话、一封劝善信会唤醒无数人的良知和挽救一个将要破碎的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8/31/广东信宜市警察拦路抢劫、绑架五妇女-278880.html

2013-08-11:  广东省吴有清、胡秀慧、李俏被劫持到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广东省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吴有清、周达琼、胡秀慧和信宜市法轮功学员李俏、田菊英共五人在信宜市旺沙镇派发真相资料,被人恶告遭绑架。周达琼、田菊英当晚回家,吴有清、胡秀慧、李俏三人被非法关押在信宜市拘留所(信宜市水口镇207国道旁)非法拘留十天(八月一日至八月十日)。

八月十日早上,家属们到信宜市拘留所接人,但却被告知由行政拘留十天改为刑事拘留,并要求家属在拘留通知书上签名,家属拒绝签字。九点三十分,吴有清、胡秀慧、李俏三人被恶警从拘留所带出,强行劫持上面包车,转往信宜市大坡山看守所。恶警声称:此案将交由法院处理,可能面临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8/11/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77966.html

2013-08-03: 广东高州、信宜五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情况补充及更正
二零一三年八月一日,广东省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吴有清、周达琼、胡秀慧和信宜市法轮功学员李俏、田菊英共五人在信宜市旺沙镇派发真相资料,遭人恶意举报,九点多钟,多名恶警包围她们所驾驶的小车,将她们绑架,其中两警号为:224135、224199。当晚七点,信宜市国保警察欧乙才、高少玲等将她们劫持到信宜市公安局,八点再转到信宜市城南派出所。当晚上十点多,高州市国保、“610”人员湛杰、黄姝、冯波、李健等一伙趁周达琼丈夫回家时闯入非法抄家,抢走大法资料一批、电脑一套、爱生喷墨打印机两台、MP3机一台、博朗多功能电子书一台、多功能收放器两台、大法书籍一批、光盘一批、画像斯幅。晚上,高州市大潮镇派出所恶警闯到胡秀慧家非法抄家,抢走物品不详。

2013-08-03: 广东高州市、信宜市四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二零一三八月一日,广东省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吴有清、周达琼、符姨和信宜市法轮功学员李俏共四人在信宜市旺沙镇派发真相资料,遭不明真相的群众举报,九点多遭恶警绑架,多名恶警包围她们所驾驶的小车,将她们绑架,其中两警号为:224135,224199。信宜市国保欧乙才、高少玲等人于晚七点将她们劫持回到信宜市公安局,晚八点再转到信宜市城南派出所,之后周达琼被放回,其他三人和所驾驶的小车详情未知。

五人中两人当晚回家,吴有清、胡秀慧、李俏和所驾驶的小车的司机情况不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8/3/二零一三年八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77586.html

2013-03-17: 广东信宜市恶警非法搜查、绑架法轮功学员
2013年3月15日上午8时多,广东省信宜市田姓法轮功学员在市第二小学附近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群众举报,遭到绑架。国保大队长欧乙才伙同毛玲、高少云和一姓邱的将田押回住所,非法搜查,抢走现金(真相币)一千三百多元,MP3播放器一台,大法书籍和资料。

接着他们又到楼上的法轮功学员李俏住所非法搜查。李刚好买菜回来,约10点多,恶警强行抢锁匙,将李的手指扭伤,抢走现金(真相币)二百多元,MP3播放器一台,电子书一台,大法书籍、光盘和资料。

警察将两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信宜市国保大队办公室,强词夺理说他们私藏大法资料,是犯罪行为。法轮功学员对他们讲真相、讲法律,他们终无言以对。俩人走安全回到家里,但还所抢物品始终未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17/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71028.html#13316234159-1

2012-12-13:昔日同学成绑匪 广东李俏被迫害102天
广东省信宜市法轮功学员李俏女士,二零一二年八月被曾是自己同学、现是国保队长的欧乙才等人绑架,非法关押十五天后,又被劫持到茂名市洗脑班迫害。

以下是李俏自述遭非法关押一百零二天的经历。下文中提到的苏同修,很可能就是十月七日被茂名市洗脑班迫害致死的信宜市区法轮功学员苏小平。

我叫李俏,女,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丁堡镇人,四十三岁。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四日早上,我与田同修(女)到安莪镇发真相资料,八点四十五分左右回到安莪镇客运站候车回家。有两男子迳直走到田同修前,说有人告她发传单,强行将她带走。其中一男子也查问我,我说来办事的,他就不了了之的走了。九点五分,班车往信宜市区开出,不到十分钟一辆警车赶来截住班车,上来一警一便衣。穿警服的以查身份证为由强行将我推下车,说回派出所协助调查。

回到安莪镇派出所,我看到田同修被派出所的人员监视着,我坐在一张椅子上。抓我回来的警察名叫黄喜秀,他随即打电话通知信宜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约一个多小时后,来了三个国保人员,两男一女,女的姓高,一个是三中队队长欧乙才(警号223607,此人是我同届同学),另一个不认识。姓高的女警進门来就凶神恶煞的叫我站起来,要搜我身,我说这是侵犯人身自由,她出示工作证在我面前一晃,说她有权这样做。在安莪镇派出所里,我和田同修一直零口供,拒绝签字,欧乙才恶狠狠地说:“你不签一样治你罪。”

晚上七点半左右,他们强行用手铐反铐我的双手,让我上车回到信宜市城南派出所,按完手指模后强行把我送到水口镇拘留所黑窝非法拘留十五天,理由是:欧乙才说我不配合,不给他面子。我的挎包被欧乙才抢去,家里的锁匙也在挎包中。这期间欧乙才等先后两次進入我家非法搜查,八月二十二日他们用手铐铐住我的双手带我回到我家,打开房门里面已是一片狼藉。欧乙才竟厚颜无耻地说他们已来两次了。我斥责说:你们是知法犯法。这次他们非法抢走我的电脑主机一台,惠普激光打印机一台,MP4、U盘及电子书等财物、资料一批。

八月二十八日,他们将我二哥带来,要我二哥说服我放弃修炼法轮功,要我承认自己做了违法的事,我说我没有错,那是救度众生的资料,我又一次拒绝签字。

八月二十九日九点三十分左右,我与陆、苏两个同修被通知出监狱黑窝,分别签完名后,陆同修被亲人接走,我与苏同修被带上车直开往茂名方向,我们才知又上了恶人的当。我们被劫持到茂名市河西洗脑班黑窝,我被安排在五楼,苏同修被安排在四楼一号宿舍,与谈话室相邻。

在茂名市河西洗脑班,帮教张聪云、吴忠钰一直对我们诋毁大法,我一直不开口,两次叫我看录像,我都拒绝。

十一月二十三日下午四点左右,我被通知接见家属,之后他们要求家属代签了所谓的保证书,才将我放出来。

中共邪党非法关押我一百零二天,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13/昔日同学成绑匪-广东李俏被迫害102天-266510.html

2012-10-20: 广东省信宜市法轮功学员李俏被绑架到洗脑班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四日上午七时多,广东省信宜市市区法轮功女学员李俏,在信宜市安莪镇市场发真相资料,八时多被人恶告,安莪镇派出所恶警将李俏绑架。十一时多,信宜市公安局局长带同八人到安莪镇派出所,于晚上八时多将李俏劫持到信宜市城南派出所。

第二天,政法委、610人员拿李俏的钥匙闯到李俏家,在没有任何家属在场的情况下,進行非法抄家,抄走电脑和打印机各一台及其他相关物品。

警察将李俏劫持到信宜市戒毒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之后将她劫持到茂名市洗脑班迫害。其家属向信宜市政法委要人,不让见。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0/20/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64270.html

2012-09-01: 广东省信宜市五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四日和十五日,广东省信宜市法轮功学员李俏、陆碧华、碧霞、阿平等共五人,分别在信宜市安娥镇、东镇镇尚文管区被当地恶警绑架。

碧霞当天被释放,陆碧华于八月二十九日被释放,其馀三人被送到广东省茂名市洗脑班。请知情的同修提供详情。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9/1/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62239.html

茂名 信宜市联系资料(区号: 668)

2022-10-30: 五、信宜看守所
电话 0668 8882135
李杰 1959-11-21 13927526788
梁宝 1978-08-25 13535901927
梁信忠 1960-09-14 13828627556
俞荣 1966-04-04 13018501212
黄章恒 1963-10-17 13824870038
杨富生 1964-12-07 13169762311
周宇 1966-09-23 13702666471
叶勇林 1965-02-07 13828627078
李植盛 1959-05-08 13927526283
彭伟雄 1964-12-10 18898628869
邱颖生 13318500533
王益昌 1943-04-11 0668 8824255
梁超基 1957-05-25 13929761371
植世荣 1944-08-15 0668 8891131
陆勇春 1963-10-05 13828627709
李超胜 1959-06-26 13828625982
黎万强 1944-09-28 0668 8881438
刘大驱 1972-08-26 18929735273
梁明 1962-05-30 13927521881
韦世荣 1971-12-09 13828623113
许耀旺 1949-07-06 18926703923
许振荣 1961-12-27 13509910223
陆正德 1953-12-12 13927523621
郑学江 1966-08-03 13929762751
叶新 1962-11-10 13686707729
徐宜广 1935-07-09 0668 8883181
刘玉娟 1934-11-12 0668 8886485
黄进强 1973-04-07 13509910376
胡闻明 1953-02-05 13927524996
梁家全 1962-12-29 13336528980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668)

2013-11-17:
下面是茂名中院相关部门人员电话:
13902540128(冯)13702869813、13318512118、13902510679、13702863069、13929708567(李)、13828678008、13809768105、13828673299、13927554329、13709627111、13927558791、13929713666、13926702969、1392979222(8或2)13702869849、13929724466、13709626913、13902510895、13926701129、
13926702886
茂名中级法院部分办公电话:
院长室: 2872801、2872805
副院长室:2290703、2892861
刑一庭: 2872873、2872793
刑二庭: 2299693
办公室: 2287253
审监庭: 2290906
研究室: 2284665
2013-11-17:
信宜市竹山看守所电话:0668-8875109
2013-08-11:
信宜市“610”办:
地址:广东省信宜市红旗路7号;邮编525300
雷腾龙0668-8882610、13580035891
信宜市国保:
大队长杨建全;三中队队长欧乙才0668-8899141、13929761422
2013-03-17:
附信宜市政法委人员名单:
信宜市610:雷林海,0668-8882610,13580035891
地址:广东省信宜市红旗路7号;邮编:525300
国保大队长:杨建全
三中队队长:欧乙才,0668--8899141,13929761422

本案件有关文件

2013-12-14: 所谓的证人有:
1.梁丽,手机:13929769188
工作单位;广东省信宜市旺沙镇加油站
住址;广东信宜市人民北路38号
身份证号:440921198005158341

2.吴清芬,住宅电话;8739105
工作单位;广东省信宜市旺沙镇加油站
住址;广东信宜市朱砂镇古泮松塘村6号

3.吴福成,手机:13542360083
住址;广东省信宜市朱砂镇旺涉老鸦塘村574号
身份证号:440921195711235419

4.李延东(村干部还有陈德宝)
手机:13432374781
住址;广东省信宜市朱砂镇盘龙盘龙寨村1号 身份证号:440921196110135417

5.陈远周,手机:13543390035
广东信宜市朱砂镇大院宿舍
身份证号:440921196302165418

6、见证人1:郭伟明,信宜市朱砂镇文华庙背村
7、见证人2:郭伟玲
8、当事人:李成海

电话区号:0668-- 邮编:525300
广东省信宜市人民法院
邮寄地址:广东省信宜市江堤北路1号
法院审判委员会人员是:

梁旭有13500071278、
谢贤干13809768633、
甘青松13902515361、
张肖先13600396088、
叶林13927529938、
梁继文13902515022、
罗莹13580039369、
黄培海13702666273、
杨洪波13828628789、
严忠13035802172、
罗泽明13376692119、
沈成飞13692621688、
许奕文13302514038、
周强18023952998、
吴明18920389303、
张良创13809781542、
黄明军13902515787
莫剑

广东省信宜市法院刑庭审判长:许月文手机:13580031891
刑庭办公电话:0668-8882580

广东省信宜市法院办公电话:东镇法庭:8812842、8817742
文印室:8821542
信宜市法院办公电话
院长室电话:8876261、8885431、8883173、887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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