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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梅州市 梅县区(梅县) >> 黄淑珍, 女, 76紧急成度: 最高 家庭地址: 广东省梅县区
迫害情况: 取保候审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12-07-17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4-11-17: 学习《转法轮》著作 广东曾秀琼等六人被非法判刑
近日获悉,两个月前被非法庭审的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六位女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曾秀琼被非法判五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九万元;谢国芬被非法判四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七万元;李利珍被非法判四年、被勒索罚款六万元;张桃凤被非法判两年、被勒索罚款三万元;刘梅芬被非法判一年缓一年半,被勒索罚款一万五千元;黄淑珍被非法判一年缓一年半,被勒索罚款一万五千元。 曾秀琼,女,59岁;张桃凤,女,47岁;谢国芬,女,62岁;李利珍,女,64岁;黄淑珍,女,75岁;刘梅芬,女,43岁,家住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因为修炼法轮大法,她们按照真、善、忍做人,在一起学习法轮大法的主要著作《转法轮》,共同交流提高。 被绑架和构陷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下午两点多,梅州市梅县区国保大队和程江镇派出所警察闯入梅县区程江镇扶贵村的曾秀琼家,绑架了曾秀琼和在其家的谢国芬等六位法轮功学员,共七人。警察抢走曾秀琼家的大法师父法像和大法书等物品,还抢走谢国芬的几千元真相币。参与绑架的有梅县区国保大队的林立、邓×明、李姓、钟姓、冯姓警察。 随后,这伙警察去法轮功学员张桃凤家和刘梅芬家非法抄家。张桃凤在家中被绑架;刘梅芬因为身体呈重症,当时没有被绑架,法轮功学员何新兰在其家中被绑架。第二天,曾秀琼、谢国芬、张桃凤被劫往梅县区城东镇竹洋村的看守所,刘梅芬被非法“取保候审”。 二零二四年五月七日,梅县区程江镇警察逼迫法轮功学员黄淑珍的家属将她送到派出所,经过一天的强制身体检查,因她血压高达210,当天被释放。起因是: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时年74岁的黄淑珍在公交车上发真相挂历,被梅县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林立伙同梅县区程江镇派出所警察闯入家中抄家,抢走她的师父法像、大法书籍、播放机、视频机和护身符等物品。 另外,法轮功学员李利珍是梅州籍人,常居住在珠海市,偶尔回梅州时会去曾秀琼家学法。曾秀琼等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一个月后,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七日,李利珍在珠海市家中遭梅县区公安绑架并非法抄家,至今被非法关押在梅州市看守所。 此后,曾秀琼、谢国芬、张桃凤、刘梅芬、李利珍、黄淑珍被构陷到梅州市梅县区检察院和法院。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这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 共同学习《转法轮》著作 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上午九点半,梅县区法院对曾秀琼等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四位律师出庭,三位律师都做无罪辩护。 审判长是法官魏东华,审判员是张巧玲、张威,公诉人是李冰和另外两个女检察官。法官助理叶舒,书记员凌悦。 公诉人的起诉书上所谓的“证据”大意是,六个人(法轮功学员)长期参加集体学法(即阅读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转法轮》著作)、交流,因此被绑架,后在各家抄出法轮功资料的所谓证据。 在公诉人询问当事人法轮功学员是否属实,其中三位法轮功学员都说:这些不是犯罪事实,我没有罪,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学员还说:不应该迫害我们这样一群好人,我们都是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我们是在救你们,希望你们也要有正义良知这些等。期间,法官打断法轮功学员的话,但是,他们还会继续坚持说自己是无罪的,并讲清大法真相。 辩护人也问当事人法轮功学员一些问题,法轮功学员们回答:(警察)没有出示搜查证,没有出示警察证,楼下的门没有关,那些便衣直接来到二楼房间,对着他们说不许动、不许动,然后就乱翻乱找,也没有当面清点,更没有给搜查清单看,也没有签“大法”和“大法弟子”这几个字。这说明,公诉人罗织的“证据”并没有当事人本人的签字,而是伪造出来的。 法轮功学员们还讲了自己为什么修炼法轮功?她们是为了祛病健身,以前身体不好,修炼了后,身体康复了;一位法轮功学员说了自己因为一些家庭的挫折和经历,自己的心情很不好,导致身体上也出毛病,后来经人介绍修炼法轮功,才慢慢好转,走到现在。大家都在静静听着,她的儿女都来了旁听,她的女儿一直哭。 一位法轮功学员说:那些大法书都是自己看的,大家来学法,也是自愿的,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都不问名字的。一九九九年以前,大街小巷、公园里,都是可以公开修炼的,书也能在书店买到。 法轮功学员又告诉当庭人员:我们就是希望大家都好,我们没有犯罪,我们所拥有的和做的这些事都是合法的,奉劝他们不能这样做坏事,善恶有报…… 在质证(即质疑证据)环节,公诉人举证(即举示证据)后,律师质证。关于大法书,律师说那个比较旧的书是一九九九年以前有合法出版社的出版书,并且在二零一一年的时候,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已经废除了这个出版禁令了,说明他是合法的,不应该作为一个证据。律师要求证据要出庭,公诉人不愿意,拒绝了。 律师还质疑了那个搜查清单签了一个“大法”还是“大法弟子”这几个字,但是问遍了在场的所有当事人,没有人签过这样的字,那么这个就是公诉人伪造签名了。然后,律师就质疑公诉人:你们是在编这个证据吗?公诉人反驳说:“大法”和“大法弟子”签名旁边还有一个学员的家属的签名。律师就要求让这个家属出庭作证,然后对这个笔迹进行认定,到底是不是她的?!之后,公诉人就不了了之了。 经过律师质证后,公诉人的所谓“犯罪证据”基本被推翻,不应作为所谓“犯罪证据”。家属明白了真相,明白他们的亲人信仰自由,应立即无罪释放。 非法庭审在当天六点结束,当庭没有宣判。 近日获悉,这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曾秀琼被非法判五年六个月,被勒索罚款九万元;谢国芬被非法判四年六个月,被勒索罚款七万元;李利珍被非法判四年,被勒索罚款六万元;张桃凤被非法判两年,被勒索罚款三万元;刘梅芬被非法判一年缓一年半,被勒索罚款一万五千元;黄淑珍被非法判一年缓一年半,被勒索罚款一万五千元。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是合法的。中共残酷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已经二十五年多,期间颠倒是非善恶,警察非法抓捕、入室抢劫,给众多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法轮功学员曾秀琼等法轮功学员在一起学习教人按真、善、忍的做好人的《转法轮》著作,是他们的信仰的自由,对社会、对家庭和他们个人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1/17/学习《转法轮》著作-广东曾秀琼等六人被非法判刑-485095.html 2024-10-04: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开庭 9月29日,梅县区法院对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四位律师出庭。检察官举证后,律师质证后,基本推翻,不应作为所谓犯罪证据。家属几乎都明白了信仰自由,他们应立即无罪释放。 这六名法轮功学员是曾秀琼(女,59岁)、张桃凤(女,47岁)、谢国芬(女,62岁)、李利珍(女,64岁)、黄淑珍(女,75岁)、刘梅芬(女,43岁)。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0/4/二零二四年十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83567.html 2024-09-26: 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将非法庭审六位女法轮功学员 最新消息,2024年9月29日9点30分,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将对六名女法轮功学员曾秀琼(女,59岁)、张桃凤(女,47岁)、谢国芬(女,62岁)、李利珍(女,64岁)、黄淑珍(女,75岁)、刘梅芬(女,43岁)非法开庭。检察官李冰将提起公诉。 目前,曾秀琼、张桃凤、谢国芬、李利珍四人被非法关押在城东镇的看守所。黄淑珍、刘梅芬二人仍在家,取保候审。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9/26/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83319.html#24925223936-1 2024-09-25: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将非法庭审六名法轮功学员(更新) 9月29日,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将非法庭审六名法轮功学员。 2024年9月29日9点30分,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将对六名法轮功女学员非法开庭(原定时间是9月25日),她们分别是曾秀琼、张桃凤、谢国芬、李利珍、黄淑珍、刘梅芬。公诉人为李冰。起诉书上所谓证据大意是,六人长期参加集体学法、交流,因此被绑架,后在各家抄出所谓法轮功证据。 目前,曾秀琼、张桃凤、谢国芬、李利珍四人被关押在城东镇的看守所。黄淑珍、刘梅芬二人仍在家,取保候审。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9/25/483289.html 2024-09-23: 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将非法庭审六名法轮功学员 9月25日,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将非法庭审六名法轮功学员。 2024年9月25日,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将对六名法轮功女学员非法开庭(原定时间是9月12日),她们分别是曾秀琼、张桃凤、谢国芬、李利珍、黄淑珍、刘梅芬。公诉人为李冰。起诉书上所谓证据大意是,六人长期参加集体学法、交流,因此被绑架,后在各家抄出所谓法轮功证据。 目前,曾秀琼、张桃凤、谢国芬、李利珍四人被关押在城东镇的看守所。黄淑珍、刘梅芬二人仍在家,取保候审。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9/23/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83197.html#24922223927-1 2024-08-26: 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将非法庭审六位女法轮功学员 2024年9月12号上午九点半分,广东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将对六名女法轮功学员曾秀琼、张桃凤、谢国芬、李利珍、黄淑珍、刘梅芬非法开庭,检察官李冰将提起公诉。目前曾秀琼、张桃凤、谢国芬、李利珍四人被关押在城东镇的看守所。黄淑珍、刘梅芬二人仍在家,取保候审。 2024年4月17日下午两点多,梅县区国保大队和程江镇派出所大约十三个警察闯入梅县区程江镇扶贵村曾秀琼家,绑架了曾秀琼、谢国芬、邹秀芬、曾喜珍、刘海雄(男)、刘碧清、范来英等七人,抢走了曾秀琼家里的法像和大法书等物品、及谢国芬带的几千元真相币。参与绑架的有梅县区国保大队的林立、邓×明、一人姓李、一人姓钟、一人姓冯。 这天下午梅县区公安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刘梅芬家和张桃凤家。在刘梅芬家绑架了在其家的何新兰,从刘梅芬家抢走大法书、打印机、电脑等物品。刘梅芬因为重病,没有被绑架。次日刘梅芬取保候审。张桃凤被从家中绑架、抢走了大法书籍、电脑和打印机、师父法像等物品。 第二天(18日)下午,范来英因为年龄超过70岁,刘碧清血压很高,所以两人被拒收,被释放了。邹秀芬、曾喜珍、刘海雄、何新兰四人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于五月三日上午被释放。曾秀琼、谢国芬、张桃凤被劫往梅县区城东镇竹洋村的看守所关押至今。 黄淑珍,1949年出生,2023年12月14日,因在公交车发真相挂历,被恶意举报,被梅县区国保大队林立和程江镇派出所绑架,一天后释放。五月七日,警察逼迫黄淑珍家属将黄淑珍送到派出所,经过一天的身体检查,因血压高达210,当天被释放。次日取保候审。 李利珍是梅州籍人,常居住在珠海市香洲区,今年回梅州时曾去曾秀琼家学过法,五月十七日在珠海的家中被梅县区公安绑架并抄家,现在被非法关押在梅县区城东看守所。 曾秀琼、谢国芬、黄淑珍、李利珍被迫害经历: 曾秀琼,女,梅县程江镇法轮功学员。2000年2月被拘留15天。2000年3月为大法到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警察劫持到广东省驻京办,后被梅县公安劫持回梅州,非法关押在梅县扶大看守所一个月,并被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一批。2000年5月第二次进京上访,被北京警察劫持到广东省驻京办,后被梅县警察劫持回梅县扶大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后又在梅县程江镇古塘村村部被非法关押一个月,非法罚款一万元,过后只要回八千元。2000年8月被绑架到广东三水妇教所非法劳教迫害二年。2017年曾秀琼被拘留十五天。 谢国芬,2011年被非法劳教一年,2017年被非法拘留十天,2020年和2022年都受到过骚扰。 黄淑珍2019年12月4日上午十一点左右,广东省梅县区公安分局罗展雄、林立及程江派出所带领十多人闯入法轮功学员黄淑珍的住家进行抄家。后来将黄淑珍绑架到程江派出所,强行取血、剪头、强行按手印,到下午四点左右才把人放回家。 李利珍2020年10月被非法拘留五天,2023年3月被非法拘留7天;2024年5月17日被梅县区公安分局绑架并刑事拘留,6月被批准逮捕。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8/26/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81236.html#24825221424-1 2024-05-13: 广东省梅县区法轮功学员黎琼英和黄淑珍被绑架 黄淑珍当天被释放 广东省梅县区程江镇法轮功学员黎琼英,现年78岁,因散发真相资料,于2024年1月,被非法抄家。4月25日,她被骚扰,26日(次日)又被骚扰。5月7日,黎琼英被绑架,至今未回。 广东省梅县区法轮功学员黄淑珍,现年76岁,2023年,因在公交车发真相挂历,被恶意举报,后来被梅县区国保大队林立和程江镇派出所绑架,一天后释放。 5月7日,警察逼迫黄淑珍家属将黄淑珍送到派出所,经过一天的身体检查,因血压高达210,当天被释放。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5/13/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77119.html#24512212045-1 2023-12-16: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轮功学员黄淑珍被非法抄家 本月14日下午5点半左右,由梅州市梅县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林立为首,伙同梅县区程江镇派出所警察共5人,闯入梅县区法轮功学员黄淑珍家中强行抄家。抢走有师父法像、大法书籍、播放机、视频机和护身符等物品。并向黄淑珍说以后不准再出去发了。 此次非法抄家的原因是黄淑珍近期在外面向世人发放明慧真相台历时,被摄像头拍到并跟踪的。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2/16/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69357.html 2019-12-17: 广东省梅县区黄淑珍被绑架抄家,现已回家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四日上午十一点左右,广东省梅县区公安分局罗展雄、林立及程江派出所带领十多人闯入法轮功学员黄淑珍的住家进行抄家。后来将黄淑珍绑架到程江派出所,强行取血、剪头、强行按手印,到下午四点左右才把人放回家。 黄淑珍现年七十多岁,曾被中共邪党绑架两次,其中一次2012年在三水洗脑班被非法关押了四个月。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17/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97072.html 2012-07-17: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新城的黄淑珍被绑架 黄淑珍于6月7号早上和丈夫李仁亮等人,到梅县松原镇小姑子李田英家做客,那天小姑子娶儿媳。在上午十点钟时,黄淑珍到门口方便,被松原镇派出所恶警张勇及另一恶警绑架,当时黄淑珍大喊:李仁亮快来,恶警要捉我!李仁亮当作没有听见。其实,李仁亮父子俩和恶警是一伙的。 前段时间,黄淑珍在梅县华侨城一带,被摄到四次像,恶警叫黄淑珍儿子看了四次镜头,问他们父子怎么办?儿子说:我说她,她不听。李仁亮说由你们怎么处理都行,捉去枪毙,我都无意见。后来,他们一伙密谋后,决定不在小区内捉人,怕给他们的儿子有影响,她儿子在梅县110上班,是一专职司机,所以最后决定在他姑姑家动手。 他们家人一个多月来对黄淑珍不过问,不理她的死活,直到黄淑珍大儿子从中山打电话问情况,才由二儿子出面在7月10日到政法委写证明,现寄给大儿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7/17/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60306.html 梅州市 梅县区(梅县)联系资料(区号: 753)2024-11-20: 相关责任人如下:
林立,梅县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参与绑架 13823843128 审判长魏东华 梅县区法院刑庭庭长 13923017695 审判员张巧玲 梅县区法院刑庭副庭长13502523608 审判员张威 13823869381 法官助理叶舒 13750579924 公诉人李冰15016269929 2024-09-23: 相关责任人信息: 梅县区检察院 检察官(公诉人):李冰 梅县区法院刑庭: 副庭长吴文龙13823800298 宅0753-2593656,一级法官,近几年一直担任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审判长,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和调研指导工作。 副庭长张巧玲13502523608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看守所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竹洋村 联系电话:0753-2520212 陈海晗:梅县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2021年9月起任)手机:13502333229,住宅0753-2512228 2024-08-26: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看守所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城东镇竹洋村 联系电话:0753-2520212 梅县区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2021年9月起任)陈海晗13502333229,住宅2512228, 陈海晗,男, 1972年10月生,在职大学学历,2002.09--2003.08 梅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三大队教导员;2003.08--2004.12 梅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五大队教导员;之后历任梅州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三大队(江北)大队长、指挥中心指挥科副科长、指挥中心指挥科科长、梅州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副支队长、梅州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教导员、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大队长、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兼车管所所长;2015.06--2021.09 广东省梅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 梅县区法院刑庭 副庭长吴文龙13823800298 宅0753-2593656,一级法官,近几年一直担任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审判长,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和调研指导工作 ... 更多 本案件有关文件2024-10-04: 10月18日,兴宁市4位法轮功学员将被非法开庭,主审法官和审判员是同一个。
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院:0753-2589710 院长:魏伟辉13823819238 副院长:古英智0753-2589725 刑庭庭长(本次主审法官):魏东华 0753-2589586 审判员:张巧玲(女)0753-2589713 张威 书记员:张旭辉 0753-2589713、19128170632 法院信访室:0753-2589375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0/4/二零二四年十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8356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