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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昆明 宜良县 >> 王进仙, 女, 68

王进仙
王进仙

出生时间: 一九五六年十一月五日出生
个人情况: 原昆明市宜良县百货公司职工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云南省宜良县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12-07-01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4-07-01: 曾经冤狱十四年 昆明王进仙女士又遭非法刑拘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日,云南省宜良县法轮功学员王进仙女士被警察绑架到昆明市看守所,目前她已遭非法刑事拘留。

王进仙今年68岁,她丈夫前年离世,女儿现在国外上学,平日她孤身一人度日。王进仙因坚持法轮大法信仰,曾四次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累计获冤刑十四年。如今她又被非法刑拘,再度面临中共的司法迫害。

以下是王进仙女士历年遭中共迫害事实简述:

王进仙一九五六年十一月五日出生,原昆明市宜良县百货公司职工,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公开迫害法轮功后,王进仙因坚持真、善、忍的信仰,自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九年,她连续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四次,期间她获的自由的时间最长一年,最短仅四十四天。王进仙遭诬判的具体刑期起止如下:

第一次被非法判刑四年(自2007年3月23日起至2011年3月22日止)。
第二次被非法判刑三年(自2012年4月09日起至2015年4月08日止)。
第三次被非法判刑三年(自2015年5月22日起至2018年5月21日止)。
第四次被非法判刑四年(自2019年2月01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

在被非法监禁期间,王进仙多次遭精神及肉体折磨,长时间坐小板凳,长期抄监规,被犯人长期监控、辱骂,冬天在冷风中抄监规双手长满冻疮,被狱警扇耳光,不允许使用卫生纸,不允许盖被子,多次严管关小黑屋,不允许自己打饭,只让其他犯人拿饭给她,拿多拿少都必须全部吃完,等等各种折磨。

尤其是王进仙第四次遭诬判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期间,因为她在狱中喊“遵循真、善、忍特性的人得福报”、“天灭中共”等口号,被狱警多次往她脸上喷辣椒水,造成她脸部烧伤,被诊断为浅二度烧伤,一度毁容。

王进仙诉述,狱警喷辣椒水的程序是:先把监号的窗户关上,狱警戴上口罩等防护用具,让其他服刑人员撤出监号只留下王进仙,警察朝她脸上喷辣椒水,喷完后狱警撤出监号。由于窗户紧闭,王进仙被呛到短时间内几近无法呼吸。有时狱警喷的剂量较大,会使得整个监号所在楼层内其它监号的服刑人员被呛到咳嗽不止。

有一次,王进仙被喷辣椒水后,感觉脸上有液体渗出,因为不允许照镜子,她不清楚脸上发生了什么,但同监号的人看见她状况严重,遂向狱警报告,狱警找医务室开了紫药水给她擦;两天后不见好转,王进仙脸上起了很多大水泡,狱警这才将王进仙带出监号去医院医治。一开始医生用针筒抽水泡内的水并擦药膏,但不见效果,她脸上继续起更大更多的水泡,并开始化脓变成黄色,后经几名医生会诊,要王进仙入院治疗。九天后出院时,王进仙的脸上布满了黑色的水泡结痂。在这种情况下,狱警还要王进仙顶着满脸结痂录制视频,逼她说此次事件是她自己造成的与监狱无关。被王进仙断然拒绝。

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王进仙还被迫做奴工。狱方却要服刑人员必须写所谓申请,说自己是自愿出监号劳动,而且100%完成生产定额。王进仙拒绝写申请时,就被体罚一天,直挺挺地坐着不许动。

王进仙遭迫害详情请见:《云南省宜良县王进仙被偷偷判刑三年》、《两次遭冤狱 云南王进仙又被绑架(图)》、《云南王进仙又被绑架 610说“这是政治”》)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7/1/曾经冤狱十四年-昆明王进仙女士又遭非法刑拘-479213.html

2023-06-16:昆明王进仙遭冤刑十四年 被狱警喷辣椒水一度毁容
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王进仙女士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曾四次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累计冤刑十四年。狱中她曾遭各种精神及肉体折磨,尤其是被狱警喷辣椒水,造成她面部烧伤,脸上布满黑色结痂。

王进仙一九五六年十一月五日出生,现年67岁,原昆明市宜良县百货公司职工,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

中共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轮功后,王进仙坚持自己的信仰,自二零零七年起,几乎连续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四次,期间间隔最长一年,最短仅四十四天,具体刑期起止如下:

第一次被非法判刑四年(自2007年3月23日起至2011年3月22日止)。
第二次被非法判刑三年(自2012年4月09日起至2015年4月08日止)。
第三次被非法判刑三年(自2015年5月22日起至2018年5月21日止)。
第四次被非法判刑四年(自2019年2月01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

在被非法监禁期间,王进仙多次遭精神及肉体折磨,长时间坐小板凳,长期抄监规,被犯人长期监控、辱骂,冬天在冷风中抄监规双手长满冻疮,被狱警扇耳光,不允许使用卫生纸,不允许盖被子,多次严管关小黑屋,不允许自己打饭,只让其他犯人拿饭给她,拿多拿少都必须全部吃完,等等各种折磨。

尤其是王进仙第四次遭诬判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期间,因为她在狱中喊“遵循真、善、忍特性的人得福报”、“天灭中共”等口号,被狱警多次往她脸上喷辣椒水,造成她脸部烧伤,被诊断为浅二度烧伤,一度毁容。

王进仙诉述,狱警喷辣椒水的程序是:先把监号的窗户关上,狱警戴上口罩等防护用具,让其他服刑人员撤出监号只留下王进仙,警察朝她脸上喷辣椒水,喷完后狱警撤出监号。由于窗户紧闭,王进仙被呛到短时间内几近无法呼吸。有时狱警喷的剂量较大,会使得整个监号所在楼层内其它监号的服刑人员被呛到咳嗽不止。

有一次,王进仙被喷辣椒水后,感觉脸上有液体渗出,因为不允许照镜子,她不清楚脸上发生了什么,但同监号的人看见她状况严重,遂向狱警报告,狱警找医务室开了紫药水给她擦;两天后不见好转,王进仙脸上起了很多大水泡,狱警这才将王进仙带出监号去医院医治。一开始医生用针筒抽水泡内的水并擦药膏,但不见效果,她脸上继续起更大更多的水泡,并开始化脓变成黄色,后经几名医生会诊,要王进仙入院治疗。九天后出院时,王进仙的脸上布满了黑色的水泡结痂。在这种情况下,狱警还要王进仙顶着满脸结痂录制视频,逼她说此次事件是她自己造成的与监狱无关。被王进仙断然拒绝。


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王进仙还被迫做奴工。狱方却要服刑人员必须写所谓申请,说自己是自愿出监号劳动,而且100%完成生产定额。王进仙拒绝写申请时,就被体罚一天,直挺挺的坐着不许动。

王进仙遭迫害详情请见:《云南省宜良县王进仙被偷偷判刑三年》、《两次遭冤狱 云南王进仙又被绑架(图)》、《云南王进仙又被绑架 610说“这是政治”》)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6/16/昆明王进仙遭冤刑十四年-被狱警喷辣椒水一度毁容-462043.html

2023-01-03: 云南昆明法轮功学员王进仙被迫害信息更新
关于中国大陆云南昆明法轮功学员王进仙的被判刑迫害信息,多年来没有准确的判刑起止时间点,现更新如下:

王进仙共被判刑14年,具体刑期起止如下:

第一次:有期徒刑四年(自2007年3月23日起至2011年3月22日止)。
第二次:有期徒刑三年(自2012年4月9日起至2015年4月8日止)。
第三次:有期徒刑三年(自2015年5月22日起至2018年5月21日止)。
第四次:有期徒刑四年(自2019年2月1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

王进仙入狱期间,她女儿杜星前往探视过一次,她多次判刑过程中出狱期间也由她女儿谈话采访过,确认她在拘留和入狱期间遭受辣椒水喷眼睛,长时间坐小板凳,长期抄监规,被狱友长期监视并辱骂的精神折磨,冬天在冷风中抄监规双手长满冻疮,被狱警扇耳光,不允许使用卫生纸,不允许盖被子,多次严管关小黑屋,不允许自己打饭,狱友为她打饭一顿多一顿少且必须得全部吃完的肉体折磨。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3/二零二三年一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54451.html#231220273-3

2019-06-17: 云南省宜良县法轮功学员王进仙面临非法庭审
云南省宜良县法院欲于2019年6月18日上午10点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王进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6/17/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88857.html#19616232339-1

2015-06-01: 云南王进仙又被绑架 610说“这是政治”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从冤狱回家后的第四十四天,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中所村六旬妇女王进仙再次在家中被610操控国保警察非法抓捕。家属要人,追问相关人员,“610”头目谷俊山说:你来要求放人,我们就放人了?你怎么这么幼稚,这是政治!

王进仙女士因坚持修炼“真善忍”大法,曾多次被中共警察绑架,两次被非法判刑,累计陷狱七年:二零零七~二零一一年第一次被判刑四年入云南省女二监;二零一二~二零一五年再判三年入女二监。王进仙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冤狱期满回家,因他们老俩口没有工作,靠女儿打工抚养,五月二十一日去有关部门办低保,对方说,要办低保可以,但要求以放弃信仰为条件。王进仙不愿接受这个苛刻耻辱的条件,只好放弃办低保回家。第二天,即五月二十二日上午,却在家中被绑架了。

两便衣(国保警察)带领两个警察进入家中抄家,没有搜到任何东西,质问王进仙东西藏哪儿?没有得到回答,他们随即就把人带走了。这是王进仙第三次被绑架。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1/云南王进仙又被绑架-610说“这是政治”-310284.html

2015-05-30: 两次遭冤狱 云南王进仙又被绑架(图)
“每天都必须坐小板凳,每年只可以休息三、四天。”这是云南省宜良县法轮功学员王进仙叙述她在狱中的遭遇。
现年六十岁的王进仙女士,曾多次被中共警察绑架,两次被非法判刑,累计陷狱七年。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王进仙在家中再次被国保警察绑架。这离她结束第二次冤狱不过才一个半月。

二零零七年,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的王进仙,因遭人恶告,在家中被警察绑架,后被秘密判刑四年,直到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才从云南省第二监狱出狱。二零一二年四月九日,王进仙在古城集市上对民众讲法轮功真相时又被警察绑架,九个月后被秘密判刑三年,再次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监狱,三年中狱方一次都不让亲人探视。两次冤狱期间,王进仙都遭到非人折磨。如今她又被绑架,令她的家人非常愤怒。

以下是王进仙的女儿叙述她母亲的遭遇:

两次诬判 冤狱七年

我母亲王进仙,一九五六年十一月五日出生于宜良县中所村一个普通农民家庭。我母亲作为一名法轮功修炼者,于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一年,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五年分别遭受了两次累计长达七年的冤狱。

母亲于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结束第二次冤狱,与我同住一个多月,直到五月十七日下午才回到老家宜良。然而她回宜良家中还不满五天,就在五月二十二日再次被警察绑架、抄家。

据父亲回忆,五月二十二日上午十一点左右,两个穿便衣自称国保的人带领两个穿警服的人闯入家中,没有出示任何搜查证和拘留通知书,就在家中随意乱翻,未搜出任何东西,然后带走母亲。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我和朋友前往宜良县匡远镇派出所、国保、“610”、政法委、综治办了解母亲情况,得知母亲被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母亲被带走当时整理了一包衣服和父亲借来了三百多块钱,但均未能带入看守所。

在母亲结束第二次冤狱至此次被绑架前的短暂一个月中,我记录了母亲口述在看守所及狱中的生存情况:

宜良看守所:打耳光、禁洗漱、做奴工……

母亲在宜良看守所期间,被看守所人员扇了四个耳光。由于母亲视拘留为一种非法和侮辱,拒绝在物品清单上签字,宜良县看守所人员就把母亲带去的卫生纸和内衣裤全部扔进垃圾桶。因为没有钱,在长达十几天的时间里,母亲没有被子盖,没有内衣裤和卫生纸用,便后只能用洗衣服的脏水冲洗;由于看守所不让母亲穿自己的鞋,在初进看守所的十几天里母亲一直赤脚行走;母亲的钱不但要买自己的日常用品、饮水,还要给其他人买公共用品。

同时,母亲每天要完成拣辣子或手撕干香菇脚的劳动,甚至指甲撕裂了依然要继续。还有值日,母亲在一次帮别人值日的过程中,因提水扭伤腰部,至今未完全恢复。

省二监:每天逼坐小凳,每年只停三、四天

在省二监期间,狱警由于母亲不“转化”,对母亲进行“严管”迫害,每天只许她喝一杯水,每天从起床到入睡之间长达十几个小时的时间里罚抄监规,一共抄了八个月;在第一次进入省二建监的头两个月不允许洗澡,不允许换内裤,时值冬季,浑身仍散发出臭味,由于身上臭,抄监规时就被强制坐在通风的地方,狱警不许母亲把带进去的衣服全部穿在身上御寒,消费卡没有办下来也不能买衣服,导致她手脚严重冻伤,连脚底板都生了冻疮,别人都说她的手像胡萝卜。

冬季还有一段时间,狱警每天逼迫母亲坐在距离电视机二、三米远的地方,反复不断观看中共抹黑大法的电视,不准起来活动,导致母亲的双腿几度出现完全失去知觉的情况。

除了抄监规、强迫看电视之外,母亲每天还被逼迫挺直腰板坐小板凳,每天长达十几个小时,除了上厕所,连吃饭都不允许站起来。每年每天都必须坐在小板凳上,每年只可以休息三至四天,而非法轮功修炼人在狱中的休息日远多于此。

冤狱期间,狱方不允许母亲给家人写信、不允许按照监狱探视的规定正常探视,在第二次冤狱的三年期间,甚至一次都没有允许家人探视,以至于家属根本无法了解母亲在狱中的生存境况。

社区警察:剥夺自由出行权利

母亲在冤狱中备受折磨,出狱后依然被刁难。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母亲第一次冤狱期满回家,我陪她去办户口(从监狱迁回原籍),匡远镇派出所社区警察以母亲不“转化”为由拒绝办理,导致母亲至今没有领到二代身份证,不能够买火车票等,被剥夺了自由出行的权利。

法院迫害:两次秘密判刑 剥夺聘请律师辩护权

提到权利的剥夺,法院每次对母亲的非法判刑,名义上都是通过开庭审理,但审理前均不通知家属,直至判决书下来且移送监狱时才通知,完全剥夺了家属为其聘请律师辩护的权利。

将向实施迫害者提起告诉

我作为女儿,在得知母亲被如此耸人听闻的对待后,无法压抑心中的怒火,我必须站出来维护母亲作为一个活人的基本权益。

我再次重申,在政府强调依法治国,全国执法人员公开向《宪法》宣誓的情况下,我母亲王进仙作为一名法轮功修炼者没有违反任何国家法律,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到我家抄家和抓捕我母亲的警察的行为,完全属于违法。

我要求必须立即释放我母亲,必须立即停止一切针对我母亲的强迫劳动、迫害与权利剥夺。同时,鉴于母亲所遭受的非人虐待,我要求到昆明市看守所探视,以确认母亲的人身安全。

我现在决定对挑起并迫害法轮功及法轮功修炼人的元凶江泽民提起控告,同时如果不立即释放我的母亲,我也会向历次涉及非法抓捕、迫害、设计陷害母亲的相关人员提起控告。

我认为,政府部门人员应依法办事,没有法律依据的非法抓捕行为绝对不能服人,希望每一个为人民服务的相关政府部门人员留在每一个事件处理环节上的痕迹都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这是对别人的负责,也是对自己的负责。

王进仙的女儿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30/两次遭冤狱-云南王进仙又被绑架(图)-310217.html

2013-02-10:云南省宜良县王进仙被偷偷判刑三年
按:云南省宜良县法轮功修炼者王进仙女士于2012年4月9日被警察绑架,2013年1月30日,家人接到电话被告知王进仙已经被秘密判刑3年,2013年2月1日已被送往监狱。此前,王进仙曾于2007年被绑架,遭4年冤狱。以下是王进仙的女儿杜星的叙述:

我叫杜星,一名法轮大法修炼人的女儿,母亲是一名大法弟子,名叫王进仙,1956年生,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人,原工作单位是宜良百货公司,现住址宜良县南门山廉租房南馨园小区。

我的母亲王进仙2012年4月9日在宜良县古城镇集市上被恶警绑架,关押在宜良县看守所至今,期间看守所不允许家人探视。在无拘留证的情况下,被非法关押1个月后,中共发出逮捕令。2013年1月30日,我父亲接到电话被告知我母亲已经被秘密判刑3年,2013年2月1日已被送往监狱服刑。但是我们家人并没有见到判决书,也不知道何时开庭审判的。

我前往昆明市中级法院查询到审判法官是杨洁(音),通过中院保安联系杨洁后,杨洁告知我们要判决书的话直接找当事人要,开庭时间及是否上诉,法律均未规定要通知家属。

我前往云南省二监探视,因未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且监狱规定新入监的人员三月内不允许探视,我无法看望并了解母亲被抓过程,及在看守所以及被秘密开庭、非法判刑的情况。

母亲王进仙1997年开始修炼,1999年中共铺天盖地迫害法轮功后,依然坚持公开在县城广场炼功证实大法,随后被恶警抓捕,被强制送到昆明的洗脑班。

2007年,母亲因为讲真相被恶人举报,恶警闯入我们当时位于昆明市凉亭昙华寺附近的家,抄走所有真相资料和彩色喷墨打印机,以及藏于枕头内的一千多元钱,并把母亲带走关押在宜良看守所。随后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判刑4年,并秘密把人从看守所转移至云南省二监,在转移至省二监后,要求我舅舅在未见到人的情况下在监狱门外根据恶警的要求在不明文件上签字。母亲被关押在省二监期间,监狱不允许家人探视。

我母亲2011年4月22日从省二监被释放。2011年4月前,宜良县610人员谷少俊找到我父亲谈话,说我母亲可能在关押期间精神出了问题。父亲和我以及一些亲戚在2012年4月22日到云南省二监等待接人,谷少俊等人要求我父亲写书面资料,说明同意接回我母亲,并且不让她继续讲真相,我们不同意。我母亲出来后,精神并无任何异常。宜良县公安局负责匡远镇户口的一个张姓警察在我母亲出狱后以必须写书面保证不修炼为由,拒绝为她办理户口落回原籍。我母亲在2012年4月第二次被绑架后被停了低保。

在宜良县看守所关押期间,我母亲由于拒绝在物品清单上签字,被没收所有钱物,因为没有钱,几个月都生活在没有被子盖,没有换洗衣服,没有卫生纸使用的恶劣生活状态下,同时恶警还纵容犯人对我母亲恶语相加。在法律允许的申诉时限内,我母亲多次写了上诉书,但全都被看守所私自押下。

在省二监关押期间,恶警指派2名死刑犯对我母亲24小时盯梢,强制抄写监规,用掉60多根中性笔芯,强制我母亲全天观看中共抹黑法轮大法的各种血腥视频。食物方面,中共唆使犯人打饭时一顿多一顿少,没有定量且必须吃完,同时纵容犯人对我母亲恶语相加,强制罚坐小板凳和做奴工。

母亲2012年4月从省二监回家后,610谷少俊及母亲原单位负责人多次到家里骚扰,并找人到家里来强制给母亲做精神病鉴定。

恶警在我家周围安插两人进行拦截,不让我母亲出门,并多次在深夜打电话骚扰,在电话里不说话,大声狞笑恐吓我的父母和我。由于恶警等人到家里骚扰较大,母亲毅然走上县政府办公大楼对里面的办公人员讲真相,希望他们可以明真相并做出正确的选择。但无知和猖獗依然使他们做出4月9日当街绑架我母亲并秘密判刑4年的邪恶举动。

由于恶人在非法关押我母亲期间以在严管期为由不允许亲属探视,我长期身在外地,家里只有61岁的老父亲,我们没有办法了解到母亲在狱中的处境和被非法审判的过程,没有做到及时层层找人讲真相要人,导致母亲今日的困境。虽然前期我们也在明慧发表文章,但是没有写清母亲的遭遇和揭露迫害事实。现在我们决定进行申诉,从邪恶势力绑架人的地方开始层层调查、讲清真相要求重审。

修炼大法无罪,讲真相是救人,邪恶势力抓捕大法弟子是非法行为。我在这里以自身的教训提醒各位同修及家属,若家中大法弟子被邪恶势力非法抓捕,应积极通过法律手段、曝光邪恶,以自身的努力向层层司法机关讲清真相及时展开营救,必要时可聘请正义律师协助,慈悲救度那些受中共毒害持续作恶迫害大法弟子的司法机关人员。

在我为母亲进行申诉的过程当中,希望昆明地区的同修给予关注并正念加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2/10/云南省宜良县王进仙被偷偷判刑三年-269706.html

2013-02-02: 云南宜良县百货公司职工王进仙被非法判刑
昆明市宜良县百货公司职工王进仙,二零一二年四月就日在宜良古城集市上讲真相时,被警察绑架,一直关押在宜良看守所,期间不许家人探视。国保队警察还不断哄骗和威吓其家属,限制家属行使应有的合法权利。直到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日,家人才得到消息说:王进仙早已被判刑三年,二月一日将被劫持往监狱。

到目前为止,家属也要不到判决书和相关的法律文书;更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判的刑,怎么作出的判决;更谈不上有什么法律诉讼程序进行过。请外界给予关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2/2/二零一三年二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68687.html

2012-06-30: 云南宜良县法轮功学员王进仙遭绑架
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法轮功学员王进仙,五十七岁,二零一二年四月九日在宜良县古城镇街上讲真相时遭人恶告被绑架,非法关押在宜良县看守所,至今未归。

王进仙原为宜良县百货公司员工。二零零七年因向同事讲真相、发九评被绑架、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一年四月出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6/30/二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59566.html

昆明 宜良县联系资料(区号: 871)

2024-05-30: 宜良县检察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汇东西路
邮编:652100
电话:0871-67524869
检察长:韩纯盈
副检察长:叶恒、张洪美,
第一检察部主任:郑慧文
本案公诉人:李海波

宜良县法院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文华路北段376号
电话 :0871-67594755
邮编:652100
宜良县法院院长:㱔永宁
副院长:袁东、柴燕、普焱、华桑才
本案审判人员:
审判长:李怡,0871-67544217
陪审员:马开平,林家学
法官助理:王秋红
书记员:朱志伟

2023-04-20: 宜良县南羊街派出所片警:杨德宏 13619664225
南羊街社区主任: 曹羽 13888330054
南羊街社区书记: 邱永斌 13888021187
昆明市宜良县公安局 0871—67599132

宜良县国保大队: 段然 13529342929
    赵志刚  0871-67593727
    段为光  15925226789

昆明市宜良县政法委:  马俊   0871-67529827
宜良县司法局:     代振言  0871-67522613
宜良县南羊街司法所:  周春梅  0871-67590095
宜良县南羊街综治办主任:陈艳冲  0871-67590049
            谷士保  0871-67590049
            李筠   0871-67590049

2021-01-31: 南羊街小学校长许庆娥(现任)
被利用的线人张大磊、陈跃贤
宜良县国保大队赵志刚:0871-67593727
宜良县政法委马俊:0871-67529872
宜良县司法局代振言:0871-67522613
南羊司法所周春梅:0871-67590095
南羊综治信访办主任陈艳冲
工作人员:0871-67590049
南羊社区书记邱尔云:13577118612
南羊社区治保主任邱进福:15808798831
桥头营村村长曹羽:1388833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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