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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 金昌市 >> 余成红, 女

个人情况: 金川集团公司化工厂氯碱车间职工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甘肃金昌市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11-11-14
案例分类: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抄家/非法搜查  受迫害程度:高
家庭成员: 夫妻/父母: 陆军 余成红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2-12-15: 甘肃金昌市金川区法院枉判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金川区法院不顾法律与事实,完全听命于金昌市六一零践踏法律的命令,枉法判决法轮功学员,目前得知,金昌法轮功学员陈旭中被非法判四年,刘志萍被非法判三年,路军被非法判五年,余成红被非法判四年。目前法轮功学员正在上诉。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北京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陈旭中做了精彩的无罪辩护,就连参与旁听的人员都说,陈旭中应该很快就会无罪释放,到时一定与他的家人去接他。

路军、余成红是夫妻俩,家中留有一个十四岁的女儿,路军父亲因惊恐、怨恨已于二零一二年四月左右病逝,目前女儿只能与一个身体状况不佳的奶奶生活。路军原来被邪党欺骗,配合了邪恶,邪恶为了放长线,故意让路军取保候审一年多,造成一种路军不会被判刑的假相,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六日上午路军还去到金昌看守所给妻子送了东西,下午就被收监,非法关押到了看守所。通过这件事,可以看出中共邪党是多么的卑鄙、邪恶,让更多的人认清邪党的本质,对邪党抱任何幻想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灾难。

陈旭中,现年四十一岁,金昌供电局职工,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遵循“真、善、忍”准则做人,道德回升。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全面迫害法轮功,十三年来,陈旭中多次被非法关押,两次被非法劳教,失去自由五年,在劳教所遭高强度奴役劳动、肉体折磨,多次被剥夺睡眠4至5天,白天强迫参加重体力劳动,晚上不让睡觉,眼皮一合就被“互监”捅醒。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下午约六点时,金昌市国保大队与滨河路派出所共五人(李新华、李叙和、贾得兰、蔡建军、胡东鹏(或江鹏)),在金昌市供电局值班室绑架了陈旭中,随后到陈旭中住所非法抄家。此前十一月十三日下午,法轮功学员余成红、李英华在金昌市区金戈市场向百姓面对面讲真相时,被恶人举报到滨河路派出所一一零,两人随后被警察劫持,抄家。余成红的丈夫陆军也受牵连被金川集团公司三冶炼厂办洗脑班。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所谓的批捕,编造的“案卷”几次因证据不足,被退回金川公安分局,结果金川分局段赴明、李叙和继续捏造证据构陷好人,检察院在金川区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的胁迫之下,无奈将案卷递交金川区法院。

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原定于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三日下午对法轮功学员陈旭中、余成红、刘志萍非法开庭,结果却在庭前突然宣布取消庭审。法院没有解释原因,仅称“上面临时通知不开庭”。十一月二十三日非法庭审过程中,公诉人说:“有人供称陈旭中从兰州购买了光盘和手机”。律师辩护:“购买空白光盘和手机不构成犯罪”。公诉人又谎称:有人举报陈旭中某日某时给他打了语音电话。陈旭中说:“我那天正好在上白班,你们可以到我的工作地调查。公诉人一直在毫无根据的诬陷,均被律师与陈旭中一一否定。律师从法律的角度阐明,陈旭中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国家法律,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陈旭中已经被超期关押几个月,这完全是违法行为,并且要求法院立即无罪释放陈旭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15/甘肃金昌市金川区法院枉判法轮功学员-266569.html

2012-11-19: 甘肃金昌法院于十一月二十三日对陈旭中、刘志萍、余成红非法庭审

金昌市法轮功学员陈旭中、刘志萍、余成红被邪党非法关押已经一年有余,金川区法院计划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第三次非法开庭,届时北京律师将到庭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我们代表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诚邀正义、善良的金昌百姓到庭旁听,看一看中共邪教的邪恶表现,让它们的罪恶曝光于天下。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19/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65637.html#12111904855-1
2012-08-04: 惧律师辩护,甘肃金昌金川区法院一再延期开庭
二零一二年七月下旬,金昌市金川区法院通知准备于八月一日上午九点再次对金昌法轮功学员陈旭中、余成红、刘志萍非法开庭。本来法院应该欢迎民众旁听,让老百姓了解国家的司法公正,可法院当天没有开庭,据悉是惧怕律师做无罪辩护,惧怕老百姓了解真相。
此前,金昌市的法轮功学员帮助法院广发邀请民众参加旁听的请柬,市委书记、市长、公安局长、人大主任、检察长、律师、看守所警察,许多民众还收到了手机短信、手机彩信邀请参加旁听。

一、旁听邀请

尊敬的朋友:

您好!您知道吗?为什么法轮功传遍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唯独在中国大陆被镇压?为什么法轮功遭受十三年迫害仍屹立不倒?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律师敢于顶着压力站出来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为什么法院害怕民众旁听,而突然取消开庭?正义律师将为您解开心中的疑惑,将欺世的谎言彻底揭穿。

八月一日上午九点,我们诚挚的邀请您参加,在金昌市金川区法院举行的公开法庭辩论,届时将有来自北京的著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精彩的无罪辩护。

在这人性、良知与强权、谎言的对决中,在人类普世价值展现之时,我们希望您能成为这一时刻的见证。

我们期待着您的光临!
二〇一二年七月

提醒:参加旁听时,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果法院因害怕民众旁听,了解事实真相,而临时变更开庭时间或改为秘密开庭,恕无法及时通知。请您随时关注开庭的时间。

[当事人介绍]
陈旭中: 男 金昌供电局职工
余成红: 女 金川集团公司化工厂氯碱车间职工。
刘志萍: 女 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供电车间退休职工。
辩护律师:张传利,北京佳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事件简介]
◇2011年11月13日下午,余成红在金昌市区金戈市场向百姓面对面讲真相时,被人举报到滨河路派出所,随后被警察劫持,抄家。
◇2011年11月15日晚,十几个国保警察骗开了刘志萍的家,抢走了家中的喷墨打印机、光盘、复印纸、手机等物品,并绑架了她。她的丈夫和儿子盼望着她早日回家。
◇2011年11月15日傍晚近六点,金昌市国保大队与滨河路派出所共五人,在金昌市供电局值班室绑架了陈旭中,随后到陈旭中住所非法抄家,2011年11月16日中午陈旭中被送到金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警察两次刑讯逼问,陈旭中都是零口供。
◇案卷几次因证据不足,被退回金川公安分局,结果金川分局段赴明、李叙和捏造证据构陷好人,检察院在金川区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的胁迫之下,无奈将案卷递交金川区法院。

二、法院再次改期

八月一日上午九点,希望参与旁听的民众陆续抵达金川区法院,但是法院的工作人员却告诉:“我们没有接到开庭的通知”,有人私下里又告诉,要求参加旁听的人太多,法院再次更改开庭的时间。事实果真如此吗?

原来金昌市中共610恶人暗地里将投诉律师的告状信寄到北京,在开庭前两三天,又临时通知律师:开庭还没有准备好,通知延期。

八月一日上午九点~十一点,金川区法院周围便衣躲在旁边的牛肉面馆里,还特意安排两辆没有挂牌照的小车,不停的在法院门前的路上绕,每辆车里坐着一男一女两个便衣,男的开车,女的偷偷摄像,便衣的头目还不停的打电话向他的上级汇报。

这已经是法院第二次改期了。在六月十三日上午,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告知问询的人,下午三点对陈旭中、余成红、刘志萍开庭,法院公告栏也写得清楚: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三日下午三点在一号庭。到了下午近三点,陈旭中的母亲与辩护律师到区法院时,负责接待的书记员告诉辩护律师:“陈的案子,今天不开庭了”,有人问:“为啥不开庭?”“上面临时通知不开庭,我们也是刚刚接到通知”。律师说:“你们不早点通知我,我千里迢迢从外地到金昌,等了几天,你们现在才告诉我,耽误我很多时间”,有人又问:“下次何时开庭?”书记员回答:“另行通知”,“下次旁听要带身份证才允许进入”。又问:“另行通知总得有个期限吧!三天?五天还是十天?”书记员沉默不语。

陈旭中,现年四十一岁,金昌供电局职工,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遵循“真、善、忍”准则做人,道德回升。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罗干小集团开始全面迫害法轮功,十三年来,陈旭中多次被非法关押,两次被非法劳教,失去自由五年,在劳教所遭高强度奴役劳动、肉体折磨,多次被剥夺睡眠4至5天,白天强迫参加重体力劳动,晚上不让睡觉,眼皮一合就被“互监”捅醒。

三、再次绑架经过

2011年11月15日下午约六点时,金昌市国保大队与滨河路派出所共五人(李新华、李叙和、贾得兰、蔡建军、胡东鹏(或江鹏)),在金昌市供电局值班室绑架了陈旭中,随后到陈旭中住所非法抄家,抢走笔记本电脑一台,电子阅读器一部,手机两部,《转法轮》书一本,18张光盘,家中被翻得乱七八糟。

当日晚上约9:00,恶警把陈旭中劫持到滨河路派出所,夜里12:00左右警察开始非法讯问直到2011年11月16日凌晨3:00.此前,11月13日下午,法轮功学员余成红、李英华在金昌市区金戈市场,被滨河路派出所110绑架、非法抄家。

2011 年11月16日中午陈旭中被送到金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非法关押期间警察于17日、23日,两次非法刑讯逼问,都没有达到目的,陈旭中仍是零口供。12月 7日金川区检察院来做批捕前的告知,12月9日金昌市检察院做笔录。12月14日金昌市金川区国保大队李叙和、滨河路派出所,将陈旭中、余成红、刘志萍非 法批捕,李英华被取保候审,他们没有在非法批捕书上签字,仍是零口供。

据了解内情的人士透露,新上任的金昌市公安局长高永宏,此人在全体公安大会上要求金昌市国保大队的工作要提速升位,走到全省先进行列。而且 高永宏还多次专门给金昌市国保处开会,督查、指导、胁迫对法轮功的迫害行动。从二零一二年五月以来,发生在金昌市一系列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动都与其有直接的关系。目前已经有广州路、桂林路、金川路、新华路、龙首分局国保科、金川分局国保大队,永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参与骚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动,已造成永昌县90多岁的老太太赵桂香因惊吓去世;法轮功学员王淑申被非法批捕,法轮功学员李玉珍、陈桂芳、马志强、高吉银、王玉红、郭群英、刘秀琴等被绑架或非法拘留,永昌县法轮功学员多人被非法抄家、勒索罚款。

高永宏还是一个“王立军”似的人物,为了自己捞“政绩”,对公安系统内部人员也非常苛刻,提出口号是:“五+二,白+黑”工作方式,搞得警察们也是怨声载道,人人自危。对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旭中、余成红、刘志萍的案例,高永宏却想当作他的政绩,给予大力支持。

我们正告高永宏,立即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否则中共解体之时,你将会成为替罪羊。红极一时的王立军,为保命逃进美国领事馆,那天轮到你,你可没有领事馆可去了,你拿什么保命?想想吧。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4/惧律师辩护,甘肃金昌金川区法院一再延期开庭-261147.html

2012-02-10:甘肃金昌余成红、李英华、陈旭中被绑架详情
2011年11月13日下午,余成红、李英华在金昌市区金戈市场向百姓面对面讲真相时,被恶人举报到滨河路派出所110,两人随后被警察劫持,抄家。

2011年11月15日下午近18:00点,金昌市国保大队与滨河路派出所共五人(李新华、李叙和、贾得兰、蔡建军、胡东鹏(或江鹏)),在金昌市供电局值班室绑架了陈旭中,随后到陈旭中住所非法抄家,恶徒抢走笔记本电脑一台,电子阅读器一部,手机两部,《转法轮》书一本,18张光盘,家中被翻得乱七八糟。当日晚上约9:00,恶警把陈旭中劫持到滨河路派出所,夜里12:00左右警察开始非法讯问直到2011年11月16日凌晨3:00。

2011年11月16日中午陈旭中被送到金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非法关押期间警察于17日、23日,两次非法刑讯逼问,都没有达到目的,陈旭中仍是零口供。12月7日金川区检察院来做批捕前的告知,12月9日金昌市检察院做笔录。12月14日金昌市金川区国保大队李叙和、滨河路派出所,将陈旭中、余成红、刘志萍非法批捕,李英华被取保候审,他们没有在非法批捕书上签字,仍是零口供。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2/10/甘肃金昌余成红、李英华、陈旭中被绑架详情-252906.html

2011-12-30: 甘肃金昌市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

经确认,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中旬被非法关押在金昌市看守所的四位法轮功学员,其中三位余成红、刘志萍、陈旭忠已被金川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30/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51211.html

2011-12-11: 金昌金川集团公司余成红、刘志萍被非法关押

余成红,女 金川集团公司化工厂氯碱车间职工。只因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在向百姓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国保警察绑架,国保警察随后抄了她的家,还绑架了她在金川公司第三冶炼厂当电工的丈夫陆军,现在她丈夫被放回家,但一直被警察秘密监视。余成红一个上中学的女儿非常担心妈妈的身体状况。

刘志萍,女 金川集团公司动力厂供电车间退休职工。二零零零年因到北京依法上访为法轮功讨公道,被非法拘留,后又被强迫到金川公司办的洗脑班受到迫害。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晚,十几个国保警察骗开了刘志萍的家,抢走了喷墨打印机、光盘、复印纸、手机等物品两大袋,并绑架了她。她的家人到国保大队要人,恶警要勒索十万元才能放人。她的丈夫和上高中的儿子盼望着她早日回家。

目前,余成红、刘志平已被非法关押在金昌市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11/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50433.html

2011-11-24: 甘肃金昌法轮功学员被绑架的部份情况补充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金昌法轮功学员余成红被绑架抄家后,十一月十五日,金昌市国保恶警、安全局以贾军为首的恶警、龙首分局恶警以及各派出所恶警出动大批警力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重点参与的派出所有滨河路派出所和北京路派出所。

十五日晚上十点后,邪恶之徒胁迫法轮功学员余成红的丈夫陆军,到七号区马跃峰的家。把陆军放在前面,邪恶隐藏在后面。当马跃峰打开家门后,邪恶一拥而上冲了进去,大约十几人。在马跃峰和路凤兰强大的正念下,恶人没抢劫到任何物品,折腾到凌晨两点才离开。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24/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49763.html

2011-11-21: 甘肃金昌恶警又行恶

甘肃金昌法轮功学员余成红被绑架后,恶警又绑架了她的丈夫,并胁迫其丈夫到知道的法轮功学员家,目前知道又有三位法轮功学员的家被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21/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49640.html

2011-11-17: 甘肃金昌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甘肃金昌金川公司女性法轮功学员余成红和一李姓法轮功学员11月13日下午出外讲真相,被恶警绑架。余成红家中被洗劫,损失电脑、打印机、书、光盘等,其丈夫陆军也于11月15日晚被十几名恶警追捕,绑架,他们的女儿也不知在何处。

行恶的警察可能是金昌市北京路派出所和金川公安分局的,详情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17/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49440.html

2011-11-14: 甘肃金昌金川公司法轮功学员余成红11月13日下午出外讲真相,被恶警绑架,家中被洗劫,损失电脑、打印机、书、光盘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14/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49257.html

金昌市联系资料(区号: 935)

2024-04-14:
甘肃金昌市龙首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祁世成198094580102023-11-05:
请知情人补充详情与永昌县法院电话。

永昌县公安分局部份电话
雷小宁:副县长,局长党委书记,检察长583600013993580235
王胜天:副局长583600313830590006
段福祥:纪委书记583600513993585964
陆万忠:副局长583600619809455502
肖朝天:副局长,交警大队长583643913993565982
何永福:指挥中心主任583601813519463026

王晓刚
王晓刚 男,汉族,1978年1月出生,警号:040734,曾在金昌市桂林路派出所担任教导员,2015年担任金川分局国保大队政委 0935-8396178

祁世成,男,一九八零年十一月二日出生,电话19809458010、13830581555,现任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赵淑霞
公诉人员:永昌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赵淑霞18093513806
审判长:狄俊泰 审判员:邓永花、王义凤

邓永花
审判员:邓永花:0935-7591625



2023-08-17: 甘肃金昌市国保队长祁世成
电话19809458010、13830581555

2023-04-05: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公安分局:
祁世成,男,1980年11月2日出生,13830581555(国保副队长)
梁尚义,男,1964年9月22日出生,13993567358(所长)
米宝明,男,1961年8月24日出生,13830566000(前国安科长2002年任职)
翟长虎,男,1962年9月1日出生,13993577886
郭万兵,男,1969年6月19日出生,13830588388
王嘉炜,男,1992年2月13日出生,18793603368
李 婧,女,1991年9月2日出生,13619358408
刑事案件侦查大队:
管佛光,男,1307937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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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935)

2012-09-30:
甘肃金昌金川区检察院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现将其部份人员信息曝光:
甘肃金昌金川区检察院公诉科人员名单:
科 长:韦万顺 0935-8336510 13993598903 18993507903
副科长:谢德禄 0935-8336710 13014155159 18993507159
公诉科科员
张 健:0935-8337387,13209453751,18909456751
赵 凯:0935-8393851,13993599159,18919359159
许 丽;0935-8393853,13619357999,18919357999
贺利琴:0935-8393853,13993596302,18993506302
顾家华:0935-8393855,15101919286,18993507286
马鸿雁:0935-8393855,13519465815,18909459815
杨红娇:0935-8393855,18909450180,18909455180
马院花:13993577120,18993507120
郝旭环:13309453613,18909453613
刘 明:15009450329,18909450329
贺利琴 汪优是迫害金昌法轮功学员陈旭中、刘志萍、余成红案件的公诉人。所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卷都要经过科长韦万顺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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