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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30: 辽宁抚顺许宝玉和妻子陈景萍被迫害经历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达子营村的法轮功学员许宝玉和妻子陈景萍,在中共打压法轮功的十几年里也遭到了非法拘留、判刑等迫害。 二零零零年七月份的一天早晨,新宾镇派出所四、五个警察闯到许宝玉的家,问许宝玉还炼不炼法轮功,许宝玉说:炼。同时抄家,什么也没翻着,就把许宝玉带到派出所,一同被非法抓捕的还有同村的法轮功学员张国友,在派出所审问了一会,就送进看守所,在看守所的第二天由副所长吴连杰领着到照阳村干活给看守所挣钱,每天上山刨参地,刨了六天,在看守所被关押了半个月,政法委让拿二千元保证金,后来要回五百元,其余都变成罚款。还交了五百元伙食费,才放回 。 二零零二年,当地同修挂大法真相条幅,当今以此为借口迫害。五月二十日半夜三点多钟,新宾镇派出所、还有公安局的,出动三台车,十多个警察分别到许宝玉、许宝珍、张国友、隋丽英、徐风清家抓捕他们,有三个警察其中有个叫高宇祥的进许宝玉的家拿着手铐就要铐许宝玉,许宝玉说要上厕所,高宇祥威胁说:你要跑就拿枪打。许宝玉不让他们戴手铐,三个警察把许宝玉按倒在地,满脸是血,戴上手铐把许宝玉推上车拉到公安局。 在公安局里他们开始审问,问许宝玉还炼不炼,许宝玉大声说:炼。警察手中拿着一卷报纸打许宝玉的头气急败坏的说:炼,就进看守所。进了看守所许宝玉就绝食抵制迫害,医院伙同狱警就插管灌食,在看守所关押了六个多月,新宾县法院给许宝玉冤判三年半,许宝玉不服提出上诉,上诉的内容是:修炼大法无罪、散发真相资料无罪、自己所做的一切无罪。法院维持原判。送沈阳东陵监狱迫害。 在监狱里,做劳役,做手工活,背监规,管教指使两个犹大白天晚上监视帮助转化(放弃修炼)。有个不知姓名的法轮功学员不放弃信仰,被管教用电棍电的满地打滚,然后被反铐在电线杆上。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上午新宾镇派出所人员到许宝玉家,进屋就看见师父的法像,然后就翻家,抄走师父的法像、许多本大法书籍,《明慧周刊》、mp3等物品。警察看许宝玉身体不好,为了完成任务,就叫许宝玉的妻子陈景萍去凑数,把陈景萍带到派出所,警察欺骗陈景萍让骂师父、写所谓‘保证书’,就放她回家。由于陈景萍放不下家里有病的丈夫、还有上学的孩子违心的写了‘保证书’,警察还不放过,又把她送到罗台山庄洗脑班,到了洗脑班陈景萍对他们说:如果我丈夫在家里出现意外你们就要承担全部责任。警察们害怕就又把陈景萍拉回来放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0/30/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1年10月30日发表)-248365.html#111029233213-2 抚顺市联系资料(区号: 413)2024-11-14: 东洲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浑河南路东段1号,邮编113004 检察长崔微 绍建春副检察长 副检察长徐明生 副检察长王宏凯 副检察长刘彦林 副检察长李伟明13941334300 案件负责人苏丛夺024-54628098 公诉科负责人杨琨024-54628028、 东洲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东安街18号,邮编113003 电话:024-57567494 院长唐彤15641389382 副院长王跃东024-57567436 副院长王兴国 副院长张庆利024-57567403 立案庭庭长曹晓梅(专委) 法官张杨024-57567423、024-57567320 2024-11-03: 相关单位及人员: 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南塔派出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68号,邮编110017 电话:024-23898006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南塔派出所的人员名单: 所长:杜宁苏 警察韩宁王绪真 教导员:李翀 副所长:宋绍博 副所长:孙海 办案人师姓警察 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东华南巷4号 沈河区公安局 邮编:110011 电话区分局:024-24844572值班室:024-24849109 副区长、公安局局长 吴东风:13904003195、024-24865151、024-23105228 国保大队:024-24842260、024-24850789、024-24844574 国保大队大队长 杨文清:024-24842260、024-24850789、024-24844574 保大队副队长徐宝军:1384033300、024-24859695、13840333009 国保大队警察何彪:13478303799、024-24849109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刘立成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李伟光 沈阳市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77号 电话:(024)23105090邮编110801 沈阳市公安局局长王会奇 电话:13941326666妻子:13704138799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