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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 香港各案例 >> 林俊卿, 女, 65


紧急成度: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11-09-01
家庭成员: 兄弟姐妹/伯父母: 林俊慧(林俊卿之妹) 林俊卿
交叉列在: 山东 > 山东其它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9-11-26: 当年六十五岁的林俊卿于一九九六年开始学炼法轮功。二零零零年她和两位学员从香港一起到北京上访,被拘留一晚后强制递解出境,并且没收回乡证,导致年迈的父母亲去世时都无法返乡奔丧,令她伤心不已。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1/26/香港地区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综述-396283.html

2011-08-30: 林俊卿自述遭迫害经历
我是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修炼后一身病不翼而飞,现在六十五岁了,还是身轻如燕。风风雨雨走过了十几年,到今天,经受了两次洗脑班、一次非法劳教迫害,我彻底认清了中共恶党的邪恶本质。

九九年“七二零”后的一天早上,我们十几个人在公园炼功,几个恶警把我们非法抓到了派出所,逼着我们写不炼功的所谓“保证书”,我们都没有写。傍晚叫家人去领人,勒索了二百元钱才让回家。有五位大法学员的家人没去,他们就被送到看守所关起来。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二日,我被“六一零”(江泽民指使成立的专门迫害法轮功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机构)人员绑架到洗脑班,关押一个月。因不放弃修炼,不写所谓“三书”,洗脑班六天六夜不让我睡觉。一天晚上,恶徒叫我们看诽谤大法的录像,我坐着睡着了,一个恶人把我连人带桌推倒在地,我还不知道是咋回事,只觉得天旋地转的,他们把我拉起来,清醒后,我大声说:“你安的什么心,要害死我吗?”这时过来两个人说好话:“都这么大岁数,别这样对她。”从那以后才让我睡觉了。

这一个月我什么也没写,最后叫单位陪我来的人写了份所谓“保证书”,罚了我二千元钱(单位给拿的)才将我放回家。

我跟世人讲法轮功真相,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日再次被绑架到洗脑班。那年天特别寒冷,滴水成冰,绑架我的时候,我穿的衣服很少,天冷了家人给送去棉衣他们不给我。我就这样冻了两个月。

洗脑班里的恶党工作人员是迫害我们的打手。坚信大法、拒绝“转化”的学员都挨过他们的毒打。晚上他们故意放大电视音量,以掩盖遭受毒打时学员发出的惨叫声和棍棒声。有的学员被铐在暖气管上,手、胳膊都烫起了泡,有的法轮功学员在家只穿一条秋裤,就被抓去了。为了不让别人看出被关押的学员是谁,他们就用报纸卷个大帽子,把学员连头带脸捂起来,上厕所也这样带着,受尽侮辱。

有的学员拒绝“转化”,被单独关押,双手被反铐在床头上折磨,然后恶人骗其他学员说:“×××已被判刑”以此恐吓其他学员。有的学员被罚站,十天十夜不能睡觉。一个福山的学员叫刘丽华,被绑架进去后,因喊“法轮大法好”被恶人打的满嘴是血,抓着她的手往桌子上、墙上摔,手都肿的老大,被罚站二十六天。恶徒不让她睡觉,不叫吃饱饭,每天只给她吃两顿饭,每顿饭只给半个馒头(每个馒头能有三两重),不给她菜吃。有一次他们把饭拿到教室就出去了,我乘机拿了一个馒头给了刘丽华。她满眼热泪,双手合十,直说:“谢谢姐姐!”她太饿了,就大口大口的吃起来。直到现在每当想起当时的情景,我都止不住的流泪。这期间,所有“六一零”的恶棍都打过刘丽华,在地上画圈,叫她站在圈里面,不许动,用桌子把她挡在教室后面墙角,几个人轮番打她。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日,我又一次被恶警绑架,送到王村非法劳教一年。刚被关进去的法轮功学员都关在恶警开会的大办公室,由犹大带着搞什么“学习”。包夹我的是两个背叛大法的犹大,她们天天对着我念那些邪悟文章。我头很疼,身体状况不好,恶警看我这么大岁数了,才叫我回监舍休息,可是不让我上厕所,拿个尿桶放在监舍,大小便都在屋里。我不愿意在那拉、尿,七天没大便,憋得肚子疼也大便不出来了,结果怕心出来了,就写了所谓的“揭批书”、“保证书”。五个月后,我悟到应该站起来反迫害,讲真相了,不能在这里毁了自己。于是在月小结上、周记上就写大法的美好。在给大队长每月一封信上也这样写。她们火了,把我弄出去,找犹大看着,逼着在小结上写骂李洪志师父和大法的话。被我拒绝。那期间每天只睡五个多小时的觉,晚上十点半回监舍,早上四点就得起床。这样持续了两个月后,又把我送大车间去剪裁毛皮(做动物玩具),每天一站就是八个小时,晚上还得加班干别的活。在那里,平均每天干活十四个小时。

回家时间快到了,劳教所又开始搞严打、严管,把那些好学员送进严管班,二十四小时不让出来。二十天后我回家时,严管班也没解散,更有甚者送禁闭室用酷刑折磨。有两天晚上我睡不着,虽然禁闭室离宿舍挺远,夜间十一点后,我听到了同修的惨叫声,只听到一声,随后就被汽车的轰鸣声掩盖(劳教所前面靠近三百零九国道)。

那时恶警很嚣张,没被严管的大法学员也不让你好过。一恶警在班上指桑骂槐的骂我,说:“别看要走了,同样可以把你送去严管!”最后让自己写“个人鉴定”,她说:“你写的不行,这是随你一起送回当地的,回去你也回不了家。”我说:“我就这样写,他们说了不算。”

从劳教所回来,我瘦了将近二十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8/30/林俊卿自述遭迫害经历-245888.html

香港各案例联系资料(区号: )

2012-04-16: 责任人:
法官:石耀辉
检察院:李剑军
公安局国保:奚伟忠、张煜、竺警察
浦东新区法院刑庭庭长陆文德

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33号 邮编:200135
电话号码:6854341050138633021-38794528
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长 陈宝富
副检察长汪伟忠、张径、肖凯、潘柏生
检察院领导周余国、陆吉敏
浦东新区检察院信访办:58852000
2010-01-24: 香港《凤凰周刊》杂志有毒害众生的内容

本人发现在2010年第2期总第351期《凤凰周刊》杂志中,有一篇记者田路发表的《海外“反动网站”名单调查》文章第28页有诋毁明慧网和“大纪元”的内容,妄图剥夺众生了解法轮功真相的权利。希望海内外同修主动给《凤凰周刊》杂志编辑们讲真相,以防止邪恶因素再利用媒体毒害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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