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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昆明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坤宇服装总厂) >> 张晓华(张小华), 女, 68

个人情况: 昆明市工人疗养院会计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云南昆明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11-06-06
家庭成员: 夫妻/父母: 张晓华(张小华) 陆锦
交叉列在: 云南 > 昆明市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2-04-18: 昆明市张晓华、李萍、田云波被非法判刑
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张晓华、李萍、田云波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九日被五华区法院非法视频庭审,后被非法判刑:张晓华三年六个月,李萍三年四个月,田云波三年。制造这起冤假错案的公诉人是五华区检察院章锟、陈伟达(检察官助理),法官是五华区法院审判员张赟。

三名法轮功学员都曾遭受非法判刑迫害:张晓华(女,六十七岁,昆明市人)曾被非法判刑迫害;李萍(女,六十多岁,黑龙江人)曾被非法判刑两年;田云波(男,五十一岁,昆明市官渡区双桥村人)曾被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五年七月被非法判刑一年半,还遭非法关洗脑班一次。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六日下午,张晓华到官渡区子君路星云园小区朋友家串门,被警察段进春等人非法搜身并强行带到昆明市官渡区矣六派出所,随后张晓华家被非法搜查。

同时被绑架的还有田云波、李萍等人。参与绑架的有昆明市官渡区国保大队警察伙同昆明市官渡区矣六派出所的警察和社区人员。国保大队警察一一叫出当场所有法轮功学员的姓名,估计已经跟踪多日。

八月十六日大约傍晚七点,五个着便装的不明人员在李萍女儿住所辖区派出所片警的带领下,闯入家中,抢走屋内门上悬挂的两个福字吊坠、屋内李萍女儿的帽子和一件外衣。他们没有按法律规定佩戴并打开执法记录仪,只是有一个未穿警服着便装的人拿着手机录像;搜查时现场也没有见证人,也没有开具扣押决定书和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他们直接将私人物品抢走了。

八月十七日,张晓华、李萍被昆明市官渡分局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为借口非法刑事拘留,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昆明市盘龙区西南林业大学旁),田云波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官渡区看守所。

家属向负责此案的五华区检察院检察官章锟(女)提出对三位法轮功学员不予批捕的申请书。家属表示,张晓华不符合刑事拘留的条件,对她刑事拘留是错误的。张晓华去朋友家串门这是事实,但这不是犯罪事实;张晓华家里有法轮功的书籍这是事实,但这也不是犯罪事实,张晓华的这些个人合法财产与破坏法律实施没有任何关系,不是犯罪证据,因为它们与指控的罪名没有任何关联性。就象指控一个人犯有杀人罪,证据是这个人家中有一台电视机。这个人家中“确实”有一台电视机,但这个事实并不能证明这个人杀了人,因此不能成为杀人的证据。

但五华区检察院仍不顾事实与法律规定,对家属提出的不批捕申请不予理会,非法对三位法轮功学员冠以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批捕。之后又搜集所谓“材料”即罪证,将案件构陷至五华区法院,五华区法院对之前公安及检察院阶段的违法行为不予纠正,罔顾事实与法律,非法对三位法轮功学员判刑。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4/18/昆明市张晓华、李萍、田云波被非法判刑-441414.html

2022-01-17: 昆明市张晓华、田云波、李萍面临非法视频开庭
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张晓华、田云波、李萍将于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九日下午两点面临非法视频开庭,开庭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法院第21庭;审判员:张赟。出庭公诉人:五华区检察院章锟、陈伟达(检察官助理)。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六日下午,67岁的张晓华到官渡区子君路星云园小区朋友家串门,被警察段进春等人非法搜身并强行带到昆明市官渡区矣六派出所,随后张晓华家被非法搜查。

同时被绑架的还有田云波、李萍等人。参与绑架的有昆明市官渡区国保大队警察伙同昆明市官渡区矣六派出所的警察和社区人员。国保大队警察一一叫出当场所有法轮功学员的姓名,估计已经跟踪多日。

八月十六日下午大约19点,五个着便装的不明人员在李萍女儿住所辖区派出所片警的带领下,闯入家中,抢走屋内门上悬挂的两个福字吊坠、屋内李萍女儿的帽子和一件外衣,他们没有按法律规定佩戴并打开执法记录仪,只是有一个未穿警服着便装的人拿着手机录像;搜查时现场也没有见证人,也没有开具扣押决定书和扣押物品、文件清单,直接将私人物品抢走了。

八月十七日,张晓华、李萍被昆明市官渡分局以“破坏法律实施罪”为借口非法刑事拘留,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昆明市盘龙区西南林业大学旁),田云波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官渡区看守所。

家属向负责此案的五华区检察院检察官章锟(女)提出对三位法轮功学员不予批捕的申请书,在申请书中,他们表示,对法轮功学员的羁押意味着善恶颠倒、正邪不分,会导致社会道德沦丧、人心荒漠化。把一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人逮捕关押,会让全社会的民众都迷茫司法机关为什么迫害好人;会进一步摧毁社会的道德价值观。

家属表示,张晓华不符合刑事拘留的条件,对她刑事拘留是错误的。张晓华去朋友家串门这是事实,但这不是犯罪事实;张晓华家里有法轮功的书籍这是事实,但这也不是犯罪事实,张晓华的这些个人合法财产与破坏法律实施没有任何关系,不是犯罪证据,因为它们与指控的罪名没有任何关联性。就象指控一个人犯有杀人罪,证据是这个人家中有一台电视机。这个人家中“确实”有一台电视机,但这个事实并不能证明这个人杀了人,因此不能成为杀人的证据。
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张晓华、田云波、李萍将于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九日下午两点面临非法视频开庭,开庭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法院第21庭;审判员:张赟。出庭公诉人:五华区检察院章锟、陈伟达(检察官助理)。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六日下午,67岁的张晓华到官渡区子君路星云园小区朋友家串门,被警察段进春等人非法搜身并强行带到昆明市官渡区矣六派出所,随后张晓华家被非法搜查。

同时被绑架的还有田云波、李萍等人。参与绑架的有昆明市官渡区国保大队警察伙同昆明市官渡区矣六派出所的警察和社区人员。国保大队警察一一叫出当场所有法轮功学员的姓名,估计已经跟踪多日。

八月十六日下午大约19点,五个着便装的不明人员在李萍女儿住所辖区派出所片警的带领下,闯入家中,抢走屋内门上悬挂的两个福字吊坠、屋内李萍女儿的帽子和一件外衣,他们没有按法律规定佩戴并打开执法记录仪,只是有一个未穿警服着便装的人拿着手机录像;搜查时现场也没有见证人,也没有开具扣押决定书和扣押物品、文件清单,直接将私人物品抢走了。

八月十七日,张晓华、李萍被昆明市官渡分局以“破坏法律实施罪”为借口非法刑事拘留,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昆明市盘龙区西南林业大学旁),田云波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官渡区看守所。

家属向负责此案的五华区检察院检察官章锟(女)提出对三位法轮功学员不予批捕的申请书,在申请书中,他们表示,对法轮功学员的羁押意味着善恶颠倒、正邪不分,会导致社会道德沦丧、人心荒漠化。把一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人逮捕关押,会让全社会的民众都迷茫司法机关为什么迫害好人;会进一步摧毁社会的道德价值观。

家属表示,张晓华不符合刑事拘留的条件,对她刑事拘留是错误的。张晓华去朋友家串门这是事实,但这不是犯罪事实;张晓华家里有法轮功的书籍这是事实,但这也不是犯罪事实,张晓华的这些个人合法财产与破坏法律实施没有任何关系,不是犯罪证据,因为它们与指控的罪名没有任何关联性。就象指控一个人犯有杀人罪,证据是这个人家中有一台电视机。这个人家中“确实”有一台电视机,但这个事实并不能证明这个人杀了人,因此不能成为杀人的证据。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7/昆明市张晓华、田云波、李萍面临非法视频开庭-436912.html

2022-01-15: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法轮功学员李萍、田云波、张晓华将于2022年1月19日14:00在昆明市五华区法院第21庭非法开庭。

审判员:张赟。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 检察官 章锟 检察官助理:陈伟达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15/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36842.html

2021-10-07: COP15大会召开之际 昆明五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 (简称COP15大会)即将在昆明召开,昆明市官渡区公安分局为安保维稳完成政治任务, 绑架了田云波、张晓华等五名法轮功学员。有消息透露此次绑架事件被定为“要案”。

2021年8月16日下午三点左右,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田云波、张晓华和其丈夫陆锦到昆明市官渡区子君路星云园小区一老年同修家串门,还有另外两名老年同修在场,昆明市官渡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伙同昆明市官渡区矣六派出所的警察和社区人员非法闯入老年同修家中,把六人全部控制,当时电脑还没有来得及关机,国保大队警察一一叫出当场所有同修的姓名,强行把他们带到矣六派出所做笔录讯问,随后张晓华家被非法搜查。

8月17日,田云波、张晓华被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以“涉嫌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刑事拘留。

目前,田云波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官渡区看守所,张晓华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陆锦行政拘留10日后回到家中,还有一老年女同修回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0/7/二零二一年十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32277.html#21106222647-1

2021-09-20: 昆明市张晓华、李萍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
2021年8月16日下午,云南昆明市67岁的法轮功学员张晓华到官渡区子君路星云园小区朋友家串门,被警察段进春等人非法搜身并强行带到昆明市官渡区矣六派出所,随后张晓华家被非法搜查。

据悉,同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还有田云波、李萍等人。参与绑架的有昆明市官渡区国保大队警察伙同昆明市官渡区矣六派出所的警察和社区人员。国保大队警察一一叫出当场所有法轮功学员的姓名,估计已经跟踪多日。

8月16日下午大约19点,五个着便装的不明人员在法轮功学员李萍女儿住所辖区派出所片警的带领下,闯入家中,拿走屋内门上悬挂的两个福字吊坠,还拿走了屋内李萍女儿的帽子和一件外衣,他们没有按法律规定佩戴并打开执法记录仪,只是有一个未穿警服着便装的人拿着手机录像。搜查时现场也没有见证人,也没有开具扣押决定书和扣押物品、文件清单,直接将抄走的物品抢走了。

8月17日,张晓华、李萍被昆明市官渡区以“破坏法律实施罪”为借口非法刑事拘留。

张晓华和李萍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昆明市盘龙区西南林业大学旁),田云波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官渡区看守所,其他情况待查。

据悉,现在构陷案件已经到拘留转是否批捕的7天阶段,到9月22号正好满37天。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检察官是章锟(女),办公室电话是0871-64156649

法轮功学员家属要求检察官不予批捕,他们表示,对法轮功学员的羁押意味着善恶颠倒、正邪不分,会导致社会道德沦丧、人心荒漠化。把一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人逮捕关押,会让全社会的民众都迷茫司法机关为什么迫害好人;会进一步摧毁社会的道德价值观。

家属表示,张晓华不符合刑事拘留的条件,对她刑事拘留是错误的。张晓华去朋友家串门这是事实,但这不是犯罪事实;张晓华家里有法轮功的书籍这是事实,但这也不是犯罪事实,张晓华的这些个人合法财产与破坏法律实施没有任何关系,不是犯罪证据,因为它们与指控的罪名没有任何关联性。就象指控一个人犯有杀人罪,证据是这个人家中有一台电视机。这个人家中“确实”有一台电视机,但这个事实并不能证明这个人杀了人,因此不能成为杀人的证据。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9/20/昆明市张晓华、李萍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431314.html

2021-09-20: 云南昆明法轮功学员田云波、等6人被非法抓捕
2021年8月16日下午三点左右,昆明法轮功学员田云波、李晓华和其丈夫陆锦到昆明市官渡区子君路星云园小区一老年同修(姓名待查)家串门,当时还有另外两名老年同修(姓名待查),共6人。

昆明市官渡区国保大队警察伙同昆明市官渡区矣六派出所的警察和社区人员非法闯入老同修家中,国保大队警察一叫出当场所有同修的姓名,估计跟踪多日。强行把他们带到矣六派出所做笔录讯问。现经多方了解,陆锦行政拘留10日,8月28号回到家中,还有一老年女同修回家,其他同修被刑事拘留,田云波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官渡区看守所,张晓华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昆明市盘龙区西南林业大学旁)。其他两名老年同修待查,有知情者请及时曝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9/20/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31311.html

2021-08-30: 云南法轮功学员田云波、张晓华失联
云南昆明法轮功学员田云波、张晓华、陆某(张晓华丈夫)3人,于8月17日外出至今未归,失去联系,可能已被绑架。其中,田云波、张晓华曾经多次被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8/30/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30224.html

昆明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坤宇服装总厂)联系资料(区号: 871)

2023-09-03: 官渡区公安分局: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60号,邮编:650200
局长:周朝凯
政委:夏跃江
副局长:安晖宇

官渡区检察院: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68号,邮编:650011
电话:0871-67016164
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育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春丽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振东
副检察长:张欣欣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洪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浩薇
公诉部副主任科员:徐春艳(本案检察员)
公诉部副主任科员:王洁
本案检察员:徐春艳
书记员:马晓雨

官渡区法院: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雨龙路1619号,邮编:650200
院长:李兴虎(原在昆明市中级法院刑庭参与审理裁判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
本案审判人员:
审判长:杨婉菱
陪审员:普璐、王金梅
书记员:叶维怡

昆明市中级法院: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5号,邮编:650228
院长:尹波
本案审判人员:
审判长:屈艳婷
审判员:杨国晖、杨强
书记员:李江敏

昆明市看守所: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龙村303号,邮编:650233
电话:0871-681590430871-68159033
所长,高春云,警号055616
副所长,吕正刚,警号009804
综合科,付有昌,警号009350
综合科,张高昆,警号009790
特邀监督员,全丹,13888190101
特邀监督员,张海夫,13518767930
特邀监督员,王传发,13888809865
特邀监督员,陈消,电话:13669711153
特邀监督员,刘潘军,电话:13769161406
昆明市检察院驻所监督举报电话:0871-65740044、0871-63063180、0871-63063181
昆明市检察院驻看守所监察室工作人员:田睿娟(主任),孙江,姚云峰
看守所二排的责任警:陆赞、徐湖南

2022-05-28: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447号
邮政编码:650102
工作电话:0871-65137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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