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7: 缙云县原新建镇部份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事实
...一、
胡南叶被劫持洗脑班迫害三次、非法劳教一次
胡南叶,女,现年56岁,原缙云县新建镇宅基村人(现划新碧街道宅基村)。曾遭恶党非法拘留一次,非法洗脑班迫害三次,非法劳教一次,遭无故迫害一次。
一九九九年十月因進京上访,被新建镇政法办吴桂生等从北京带回原籍,非法关押缙云看守所一个月,后取保候审,交保证金伍仟元,无发票依据。
二零零零年一月,被新建镇政法办非法关押洗脑学习班迫害一个多月,交押金伍仟元,无发票依据。
二零零零年四月,在家被新建镇政府无故绑架,限制人身自由,关押新建宾馆洗脑迫害,后走脱,流离失所。这次被迫害二十多天。
二零零四年八月,因发真相资料,被便衣非法绑架,非法劳教一年半,关押于广东搓头劳教所迫害,后高压血压达220,被关押十个月后,所外就医。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被缙云610(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专职非法机构)绑架到缙云大源洗脑班迫害一个多月,强迫看诬蔑大法、诬蔑师父的录像,强迫做体操,逼迫强制转化。在高压下,血压升至220-230。
二零一二年六月五日,缙云县国保伙同新建镇派出所无故非法抄家迫害,在媳妇坐月子的房间也乱翻乱抄。
胡南叶血压升至250,绑架未遂。
由于遭受多次恐吓、无故绑架迫害,精神一直处于高压状态,二零一三年上半年,被迫害成身体出现半身不遂症状,右半边手脚不会动,不会说话。坚持信师信法,没有医治,现身体逐渐恢复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17/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3年9月17日发表)-279285.html2011-05-22: 浙江丽水市七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2011年5月12日,浙江丽水市610伙同缙云县610以及公安等邪恶,无辜绑架胁持七名法轮功学员進缙云县七里乡大圆村洗脑班(位于东经119’59’56.93 北纬28’40’32.27谷歌地球可查)。
其中有:五云镇法轮功学员吕雪芬、苏梅、丁天贵、潘淑姜,壶镇镇法轮功学员茂凤、月仙、周爱女,新建镇法轮功学员
胡南叶,大源镇法轮功学员钭设胡和一位丽水籍法轮功学员。
奉劝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善恶有报是天理。历史上迫害正信正法都是徒劳的,不要跟在邪党后面徒增业力、遭受恶报、祸及亲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5/22/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41289.html#11521221750-2
2023-09-17: 相关信息补充如下:
一、缙云县政法委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黄龙路38号 邮政编码:321400
电话:
05783312354、05783312223周瑞琛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县委教育工委书记 (2023年8月刚刚上任)
郑伟坚 原缙云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2306月媒体报导参加政法会议)
陈东 缙云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平安办主任
二、缙云县公安局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蓬莱路1号邮政编码:321400
联系电话:
05783233193、05783233191 传真号码:
05783233192 案件及报警联系情指中心
05783233110,
媒体宣传联系宣传科樊警察
13587189859张捷 副县长、公安局长
郑伟武 副局长 负责政治安全保卫、反邪教 防范办主任 国保大队等工作
李祖富 副局长 负责看守、拘留等工作
李曙晖、副局长 负责网络安全、技术侦查等工作
刘灵富 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麻伟华 政治部主任
黄国华 交警大队大队长
吕剑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内设机构及办公电话:
国保大队
05783233180反邪教大队
05783233187网安大队
05783233218看守所
05783230003拘留所
05783230003法制大队
05783025178政治处
05783025197办公室
05783233193警务督察大队
05783233206出入境管理大队
05783233260刑事侦查大队
05783233163治安管理大队
05783233153禁毒大队
05783233204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05783233169情报指挥中心
05783233119警务保障室
05783233177信访科
05783312065巡特警大队
05783230378人口管理科
05783233179森林警察大队
05783318030三、缙云县公安局五云派出所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寺后路14号 邮编:321499电话:
0578312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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