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 >> 日照市 >> 王秀峰, 女, 40紧急成度: 高 家庭地址: 山东省日照市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11-04-11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2-06-21:山东省日照市法轮功学员王秀峰,女,于2011年4月4日在南湖镇发放真相资料时遭恶人举报,被南湖镇派出所绑架,送到日照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被送淄博王村劳教所非法劳教,后又转往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继续遭受迫害。2012年6月17日,王秀峰已平安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6/21/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259172.html#1262104235-4 2011-04-10: 山东日照市法轮功学员王秀峰被非法关押 山东省日照市法轮功学员王秀峰,女,四十多岁,于2011年4月4日上午11点30分左右,在南湖镇发放真相资料救度众生时,被恶人举报,被南湖镇派出所绑架,后被送到日照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请看到此消息的同修们齐发正念,解体邪恶的迫害,加持同修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10/二零一一年四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38837.html 日照市联系资料(区号: 633)2023-05-05: 五莲县法院刑庭人员及电话:
范军 0633-5338299 孙雪 0633-5338172 厉建锋 0633-5338181 张兰姬 0633-5338196 于鑫华 0633-5338162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5/5/二零二三年五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59512.html 2022-01-23: 曝光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参与迫害的单位、人员的补充信息 五莲县法院和五莲检察院是山东省高院指定管辖的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责任单位,日照市及其下辖的五莲县和莒县的法轮功学员遭受枉法起诉、判刑案例,都由此两单位枉法运作、实施。几十位法轮功学员在五莲县检察院和法院遭枉法庭审或判刑迫害。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法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北京路东首 邮编:262300 五莲法院办公室 0633-5338001 0633-5338171 0633-5213160 院长 张焱涛 2020年1月12日上任 副院长 徐彦东 审判长:杨杰 0633—5338299,2021年10月13日,枉法判决日照法轮功学员杨洁(女,40岁左右)、韩公英(女,70岁左右)一年零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2022年1月17日,与法官范军、陆卫非法视频庭审莒县法轮功学员崔建秀。 五莲检察院与五莲法院相邻 电话 :0633-3011501 院长 张伟 五莲检察院检察官、公诉人:杨思思 吴兆强 0633-3011521 17806338037 两人参与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杨洁、韩公英 、崔建秀。 请知情者补充杨杰、范军、陆卫、杨思思、吴兆强及五莲法院、检察院、政法委等更多人员电话号码、个人信息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23/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37168.html# color='red'>22122225334-1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