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 globalrescue.hopto.orgGLOBALRESCUE.HOPTO.ORG 登陆 今天是 2024-04-20 星期六 搜索 地址 其它
数据库从此进入
高等院校
海外营救
海外营救(按省分类)
最紧急救援
迫害案件分类
当前监狱非法关押表
Current Illegal detainee in Prison/Camps
相关工具
繁简转换器
电话提取器
相关链接
法网恢恢
法轮大法新闻社
法轮功追查国际组织
spacer  

江苏 >> 淮安市(淮阴区) >> 丁祖华, 男, 73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江苏 淮安市
个人近况: 2016年1月13日 迫害致死 (2011-03-07首次报道致死)
立案日期: 2011-03-07
明慧案例: 明慧所列迫害致死案例编号 4077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6-08-17: 江苏淮安丁祖华老人含冤去世
生前七次被绑架 三次囚禁洗脑班 遭冤刑六年半

江苏淮安市淮阴区吴集镇兴和村十组村民、七十三岁的丁祖华老人,只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坚持做一个好人,十七年来被中共当局绑架、关押七次,其中两次被非法判刑共六年半。老人最后被迫害出癌症,于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含冤去世。

丁祖华老人生前于二零一五年八月写下控告元凶江泽民的诉讼状,老人在《刑事控告书》中说:“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我这个七十多岁的老人被非法判刑三年,又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给我的身体精神遭到极大的伤害与痛苦,我原本修炼法轮功后非常健康的身体,被折磨的浑身痛苦不堪,吃不下饭,睡不着觉,身体十分虚弱。本人要求到医院检查身体,检查结果:贲门癌。检察院和法院强制叫我做手术,并威胁、恐吓我家人:如不做手术就立即将我送到监狱。这样强迫我做了手术,使我的身体再次遭到极大伤害,精神上受到极大的痛苦,是语言形容不了的。”

丁祖华老人对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因故未来得及投寄最高检察院。以下是丁祖华在《刑事控告书》原稿中叙述自己修炼止Φ拿篮眉霸庵泄财群Φ氖率担�

一、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道德升华

一九九六年腊月中旬,我在安徽至徐州的火车上听一位女教授介绍法轮功概况,并拿出一本《转法轮》,我是个爱读书的人,就打听在什么地方能买到此书,她说:“你把你的家庭地址告诉我,我以后替你寄去,不要写信我没有时间回信。”我把地址记在书的封面上,到九七年新年后,果然收到了《转法轮》,我开始学习并数次到淮阴市区找炼功点,找到后就开始修炼起了法轮功。

从此以后,我就按书上要求做,修心、炼功,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准。文化馆办文艺创作学习班时,错发给我几十元钱我都退回去了。在批发农药时,货主错给我一百多元钱我分文不取。在看守所里,我还拿钱买馒头给穷苦人吃,没有路费回家的人我就资助给他们钱回家。种田时,我不和人家争地界,事事忍让,处处为别人着想,和邻居和睦相处。

自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功以来,我十七年来未吃过一片药,身体非法健康,原来患的食道炎、胃病也消失了,老年白内障从刚开始修炼就停止不长了,至今没有影响视力。我年轻的时候被国家水利抽去当扒河工,那年代饭也吃不饱,超负荷的苦力劳动,使我得了“肌无力”的病(俗称软瘫病),身体不能干活(每年水利部门给两千至三千元因公致残补助费),修炼法轮功后该病不治而愈,使身体恢复了健康,农村的体力重活我都能干。没有修炼前我是个脾气不好的人,有理不让人的人,邻居都说我修炼后象变了一个人,和乡村邻居都能和睦相处。我老伴不修炼,身体不好,骨质疏松摔跌过两次,不能做事,我七十三岁了,平时要照顾老伴,还种了八九亩地,生活自给自足,不需儿女负担。

二、迫害发生后我屡遭绑架、关押、折磨

一九九九年七月,前中共党魁江泽民以权代法发动了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密令“三个月消灭”、“政治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直接火化,不查身源”等等。这种灭绝人性的残酷迫害延续至今。多少人惨死于这场迫害中,多少人被致伤致残于这场迫害中,多少人被投入监狱劳教所,多少人被绑架、非法长期关押,多少人被迫流离失所,多少人被逼妻离子散,多少人被迫失业,又有多少人被活摘器官,这种迫害遍布中国各个角落,残忍程度令人发指。

我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曾七次被绑架,两次被拘留,三次被关洗脑班,并两次被非法判刑。

第一次被绑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我写信给中央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结果信被转到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县公安局吴集派出所警察手里,我被抓进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第二次被绑架:被囚禁洗脑班十五天

二零零二年其党“十六大”期间,派出所所长吴江淮和姓钱的警察将我非法拘禁到市洗脑班十五天。

第三次被绑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七日,我正在河边放小鹅,被县公安局警察王士杰、陈新华开车到我家把我绑架,拘留十五天,出来后我到市行政复议处申请行政复议,当时负责人张莹在电脑上已立案,两个月后去市行政复议处询问立案处理问题,张莹说未予立案。(后来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二日我再次被绑架时,江苏省淮安市610头目赵凯恶狠狠的对我说:“胆子不小,还敢告我们公安局,打!”。潜台词就是说你还敢申请行政复议告我们公安局,他们对我严刑拷打。)

第四次被绑架:被囚禁洗脑班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五日,是吴集镇派出所警察郑士波使用暴力,硬将我塞进汽车送到江苏省兴化县洗脑班。在兴化洗脑班两个人监视一个人,洗脑班恶人邵某某、毛某某(他们不肯说出姓名)软硬兼施,手段毒辣,扬言不写“四书”我们什么办法都能用,县公安局警察刘国权和镇政府干部天天看着我,吃饭、洗漱活动一切都被限制,最后几天日夜不给睡觉,强行强迫写“四书”“转化”。

第五次被绑架:遭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二日,吴集镇派出所警察郑士波以谈话为由骗我到公路上谈话,被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公安分局绑架,关在淮安市党校二楼套间里,十几个人轮流值班,昼夜不给休息,轮流审问,五天五夜不给睡觉,强迫交代资料来源,严刑拷打,强迫坐在水泥地上,两膀伸直,两腿伸直,不准手落下,一落下就用拖鞋来回打嘴巴子,淮安市清河区公安警察王建淮用打火机、蚊香烧我小臂下方,疼痛难忍,至今还留下几处伤疤,警察王建淮不但把我往死里打,还穿皮鞋站在我伸直的小腿臁骨上狠命的来回搓揉,疼的我心惊肉跳,痛苦不堪,警察常树林使足力气对我拳打脚踢,把我打昏过去,还说我是装的。每天吃饭时只给吃一点点,不给吃饱。后来把我非法关到看守所,在看守所强迫做奴工缝拖鞋,一天要翻一千多双鞋子,超负荷的奴工,累的全身无力气,头晕眼花,我两眼都睁不开只能是闭着做奴工的。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三日我被淮安市清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送洪泽湖监狱继续迫害。在监狱里又强迫“转化”,警察汤锦超、曹力红、韩步顺迫害法轮功特别卖力,办洗脑班攻坚,仇视法轮功学员,强迫“转化”。洪泽湖监狱里狱警找我谈话,不准我站着,只能半蹲在地上。有时众包夹将我们头用衣服蒙起来,十几个人打一个人,叫你看不见是谁打的,全身伤痛。有时被关进严管室限制吃喝拉撒,经常被打被骂已是家常便饭,罚站墙,头撞墙,不给睡觉叫“熬小鹰”。把便桶挂在脖子上闻骚味强迫“转化”,强迫做奴工,超负荷的劳动,晚上还要加班被蚊虫叮咬。三年半监狱的迫害,我原本体重190斤,出狱我的体重减少了44斤,整个人瘦的脱了形。

第六次绑架:被囚洗脑班

二零一一年三月三日至三月二十五日,我被淮阴区公安局吴集镇派出所警察张国民、蒋玉生绑架江苏省兴化洗脑班强迫“转化”迫害,警察蒋龙深恐吓、威胁说:“不写四书的,要关到数月至一年,直到写四书才放出来。”我说你们这是非法拘禁是违法的,他说我们不违法。我在那里我被一直当作罪犯对待,一点人身自由的没有,经常被辱骂、侮辱,恐吓,遭到精神身体上的痛苦与伤害。

第七次绑架:遭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下午五时许,我在吴集镇办事时,被吴集镇派出所警察蒋玉生跟踪,回家路上警察蒋玉生从我身上强行抢走真相资料《明慧周刊》、MP3等。随后闯入我家非法抄家,抢走法轮功书籍、真相资料、手抄经文数本,光盘、护身符等,使我家中的一些财产受到损坏。派出所恶所长刘中明以取保候审迫害我,从二零一四年八月下旬十天四次找我谈话,重复做笔录。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淮阴区检察院对我进行非法起诉,十一月二十六日,淮阴区法院对我非法开庭。我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我这个七十多岁的老人被非法判刑三年,又被非法关押到看守所,给我的身体精神遭到极大的伤害与痛苦,我原本修炼法轮功后非常健康的身体,被折磨得浑身痛苦不堪,吃不下饭,睡不着觉,身体十分虚弱。本人要求到医院检查身体,检查结果:贲门癌。检察院和法院强制叫我做手术,并威胁、恐吓我家人:如不做手术就立即将我送到监狱。这样强迫我做了手术,使我的身体再次遭到极大伤害,精神上受到极大的痛苦,是语言形容不了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8/17/江苏淮安丁祖华老人含冤去世-333086.html

2015-01-11: 江苏淮安市吴集镇丁祖华老人遭迫害情况补充
江苏淮安市淮阴区吴集镇72岁的法轮功学员丁祖华,因给过去一起工作的同事讲法轮功真相,给了同事一本真相小册子,结果被该同事恶意举报,2014年4月3日被吴集派出所绑架,第二天被取保候审。前不久又被绑架进看守所。淮安市淮阴区法院于2014年11月4日非法庭审老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1/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03034.html#15110235158-1

2014-11-09: 江苏省淮安市法轮功
学员丁祖华面临非法开庭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法院,定于2014年11月4日上午8:30分对法轮功学员丁祖华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7/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99976.html

2014-11-03: 炼功后重病痊愈 老农讲真相被迫害
(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吴集镇丁祖华老汉,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在回家的路上遭到吴集派出所恶警非法拦截搜身、绑架、抄家。派出所所长刘中明等对丁祖华进行轮番非法审讯,不给休息,逼其说出资料来源及都散发给哪些人,第二天所谓“取保候审”,八月二十九日将“案件”移交淮阴区检察院,企图对老人进行新一轮迫害。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3/炼功后重病痊愈-老农讲真相被迫害-299821.html

2014-05-05: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吴集镇丁祖华被派出所绑架 已回家
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下午,淮安市淮阴区渔沟镇法轮功学员丁祖华,在吴集镇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吴集镇派出所警察蒋玉生拦路抢劫,抢走一张真相资料、几个护身符及一台mp5播放器,并绑架到派出所,然后又对他家进行非法搜查,抢走几份真相资料、护身符、法轮功书籍及读书笔记等。

派出所所长刘中明等对丁祖华进行轮番非法审讯,不给休息,逼其说出资料来源及都散发给哪些人。丁祖华告诉他们:1、目前对法轮功的打压是非法的,毫无法律依据;2、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是在揭露罪恶,是让被谎言欺骗了民众有了解真相的机会,是法轮功学员的正当权利,是合法行为,是救度众生的大善行为;3、希望他们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给自己留下一个好的未来。

警察们拿不出法律依据,又以九九年公安部《通告》为迫害依据。丁祖华慈悲的跟他们解释:《刑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只有人大和国务院才能制定法律法规,公安部只是国务院下属机构,无权以自己的名义制定法规,因此《通告》是违宪违法的,国家对法轮功没有定性规定,修炼法轮功不违反国家任何法律。警察们无言以对。

四月四日下午六点多钟,派出所所长刘中明还是以所谓“取保候审”的手段放丁祖华回家。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5/5/二零一四年五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91016.html
2011-4-18: 江苏省淮安市丁祖华被劫入兴化洗脑班经过
(明慧网通讯员江苏报道)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法轮功学员丁祖华女士于2011年3月3日被当地警察绑架入兴化洗脑班,直到3月25日才回到家中。以下是她的遭遇。

2011年2月24日北吴集派出所来了三个恶警到法轮功学员丁祖华家,丁祖华请问他们叫什么名字、手机号,问他们来此目的是什么?他们说:“没什么事,转转”。

2月28日,丁祖华去替人家帮办丧事,北吴集派出所恶警张国庆开警车到他家找他,未找到。

3月1日左右,乡里和派出所、县公安局共来了三个人,丁祖华又请问他们是什么单位姓名,其中一个镇干部说姓胡,公安局那个不报姓名,低声问他对法轮功的认识,丁祖华说:“你不告诉我姓名,我什么也不跟你讲。”他说:“好,看样子,过两天跟你办学习班。”

3 月3日,丁祖华去吴集买扫帚。回家时,派出所警车在他回家的路上拦住了他,将他绑架到派出所,连大小便都不准下车,一直送到区公安局。下午,将法轮功学员丁祖华送到兴化洗脑班。到了兴化洗脑班开始问话,丁祖华说:“我犯了什么法,你们把我绑架来,你们这是犯法行为,是非法拘禁、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侵犯公民权利。”

恶警说:“我们没有说你违法,只是要你转变思想,你现在还炼不炼法轮功。”丁祖华不表态。他们每天都这样问丁祖华丁祖华什么话都不说,他们没有办法,相持几天,他们说:“不讲话不行,你把你的观点摆出来,告诉你炼法轮功也得写保证,不炼也得写,不写不行,我们就是要转变你的思想。”

丁祖华说:“这是精神控制,法律只能制裁人的行为,怎么能管住人的思想呢?思想怎么能犯法呢?你们依照哪一条法律把我绑架来的?你们要作出解释!

恶警说:“你是劳改释放犯,我们要定期进行教育,转变你的思想,法轮功是××,不能炼。”

丁祖华说:“你们用劳改来迫害我,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我认为这是搞国家恐怖主义,是诬陷。我们国家没有一条法律说法轮功是××的,政府没有明文禁止炼法轮功的,只有共产党内有‘不准共产党员修炼法轮功的、公务员不准修炼法轮功的’,没有规定国家公民不能炼法轮功的,但这种说法只是内部传达,不能成为法律。那你们用劳改来迫害我三年半,对不对呢?到底是谁在犯法?!”

恶警说:“民政部、公安部两个通告,已经取缔了法轮功,这就是法律!”

丁祖华说:“民政部、公安部没有权利制定法律。《刑法》第96条明文规定,只有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才有权制定法律,民政部、公安部是国务院的下属机构,根本无权制定法律。公安部在2005年有文件指出14种邪教,其中并没有法轮功。”

有一天晚上恶警刘国权、包海军和法轮功学员丁祖华三个人在房间里,只送来两个人的饭,恶警说:“你不写就没有你的饭。”丁祖华那天晚上就没有吃饭。

转化丁祖华的是恶警蒋龙深。原是海安县一个派出所所长,因转化法轮功卖力,后调到兴化洗脑班。(据他自己说他每天上明慧网,是明慧网多次被点名的恶警。他还说,我也不是好好的吗?其实恶有恶报,只是时候未到而已。)

丁祖华说:“我老伴骨折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我要回家照顾我老伴。”恶警蒋龙深说:“你不写就在跟政府对抗,教育与处罚都可以,必要时我们什么办法、手段都可以使用,不写就不行,只要写保证,保证不炼法轮功,就放你回家。”桌子拍的山响。

和恶警蒋龙深一起的还有是淮阴县公安局大队长恶警刘国权、北吴集派出所恶警包海军,他们一直胡说公安部、民政部两个通告是法律,必须执行,他们根本不讲法律,要强制执行。天天灌输谎言,说丁祖华是老顽固,威胁、恐吓他,叫他日夜看碟片。他们明知丁祖华老伴生活不能自理,反而说丁祖华不顾亲人痛苦,在这里拖延时间,炼法轮功人没有亲情,不顾家庭。

丁祖华说:“这些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你们邪党造成的,我在家没有违法,为什么绑架我?宪法明文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丁祖华在兴化洗脑班还看到了另两名和他同样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一个是盐城三、四十岁的女法轮功学员,另一个是徐州姓沙的男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丁祖华是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北吴集新桥八组农民。直到3月25日法轮功学员丁祖华才回到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18/江苏省淮安市丁祖华被劫入兴化洗脑班经过-239215.html

2011-03-07: 江苏淮安法轮功学员丁祖华被绑架
二零一一年三月三日,江苏省淮安市北吴集新桥八组法轮功学员丁祖华在从家里去北吴集街的路上(包圩的转弯处)被派出所恶警绑架。三月四日丁祖华的女儿去派出所要人,恶警说三月二十日放人。从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七日到三月二日派出所恶警曾去法轮功学员丁祖华家骚扰三次,丁祖华多次对他们讲真相。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7/二零一一年三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37293.html#11370443-1

2010-01-04: 江苏洪泽湖监狱几个恶警的犯罪事实
看到明慧网上有关洪泽湖监狱迫害大法弟子的文章,也想简单说一下所知道的一些恶警。洪泽湖监狱是江苏苏北关押男性大法弟子的黑窝,有9个监区和医院分监区,关押着2000多人。被转化的大法弟子被劫持在八监区所谓的教育分监区,没转化的分散关押在其他监区。

恶警最常用的迫害手段就是纵容其他犯人殴打大法弟子,就是说,思想顽固,打的就是你,目的是为了“教育”你。

一、恶警汤锦超、曹新红、翟洪举

恶警汤锦超(曾任教改科科长,监狱领导人之一)、曹新红、翟洪举,他们3人专门负责转化迫害大法弟子。在八监区入监分监区,汤锦超找大法弟子谈话后觉得什么机会成熟了,就一次只带一个大法弟子到特优会见站进行强化迫害转化,每天长时间的熬夜,精神与肉体的折磨,灌输恶党的谎言,几个邪悟着的包夹监视与散布邪悟谎言。

恶警还利用大法弟子对亲情的执着,把大法弟子的家人叫来进行所谓的帮教。恶警恐吓大法弟子的家人,说如果不“转化”(放弃信仰),就如何如何,很多家人被迫参与帮教迫害。有些学员在被迫害中,就被所谓的转化了,写了“四书”后就分到八监区教育分监区继续迫害,没转化的就分到其它监区迫害。

汤锦超等人,在副监狱长方先权的领导下,迫害过所有在押的大法弟子,是洪泽湖监狱迫害大法弟子的直接凶手之一。

二、恶警姜兆远、韩步顺

恶警姜兆远、韩步顺,在2007年前后监狱监区调整之前,姜兆远是三监区入监分监区(入监队)的指导员,韩步顺是队长。在入监队,姜、韩对大法弟子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大法弟子的被打,被折磨,都是在他们2人的直接的纵容、指挥下进行的。有一次连云港地区送来了4名大法弟子仲崇兵、于要、刘树业等,姜、韩就集中入监队的骨干犯人对他们4人进行了迫害,在入监队的院子里,折磨他们4人后,其他犯人们见到有2名学员被搀扶着走进劳动车间的时候,一个个都吓的不敢说一句话。致使好多天,二名大法弟子都不能正常走路。

法轮功学员曹后存等人在入监队都经受过同样的迫害。记得有一个淮安的周庆茂,双腿都被迫害残废了,还被迫天天做奴工,还不给治疗,他是在看守所还是在入监队被迫害残废的,详细情况不了解,他现在可能出去了吧。后来姜韩调离入监队,在其它监区继续迫害所在监区的大法弟子。许伟接任指导员后,不仅三番五次的迫害年轻的大法弟子,像连云港的于兵,河北的万涛等人,对岁数大的也不放过,丁祖华、李明、孔令前等人都历经迫害。

三、恶警符跃

恶警符跃,直接迫害倪海兵的凶手之一。符跃以狠字出名,不仅对其他犯人狠,对大法弟子更狠。曾得意的说:“迫害法轮功,没人敢说什么,象检察院驻监狱检察官,他们也不敢替大法弟子讨公道,否则他们也得丢饭碗。”有一次,符跃和其他几个恶警,当着近200名犯人的面,对大法弟子袁立龙进行殴打,吓的在场的犯人心惊肉跳。事情传到其他监区后,符跃的恶名更响,人见人怕。

四、恶警张连昌、王建华

张连昌、王建华,原严管队的指导员和队长。严管队是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场所之一,没转化的大法弟子基本会被送去严管迫害。张、王更是使尽了毒招,使大法弟子吃不饱,睡不足,强迫长跑,练三大步伐,24小时监控,从肉体和精神上进行长期折磨。特别是大法弟子一进严管队,恶警就会看着其他犯人殴打大法弟子,张说这是规矩。张、王和监狱的领导方先权、赵士军、桂洪兵、汤锦超、周吉志等人在严管队上演了一幕幕迫害大法弟子的丑剧。

法轮功学员陈占国在八监区教育分监区受的迫害很严重;仲崇兵可能在三监区遭受迫害。

淮安市(淮阴区)联系资料(区号: 517)

2023-09-29: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翔宇中道 152号 邮编:223000
电话:0517—83579001 0517—83579859
院长:郁齐
法官:王峥峥(涉案人0517—83579828)
梁新星 邱广胜

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信息公开中心 19962279891
江苏省淮安市开发区公安局 0517--83121014 13861590145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法院 0517—83599555 0517—83599518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法院法官助理:胡亚 18012060399
江苏省涟水县检察院:0517--82322000

2023-05-02: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检察院
检察院公诉人:杨海峤、电话:0517—83189163
杨宇(助理)、电话:0517—83189172
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法院:
电话:0517-82381234
0517-83589626
0517-83589609

2023-04-23: 海口路派出所王子叶(电话15996163225)
检察院公诉人:杨海峤、电话:0517—83189163.杨宇(助理)、电话:0517—83189172

2022-10-11: 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汕头路26号 邮编:223001
电话:0517——83576636
局长 :张洪
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海口路派出所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合肥路108号 邮编:223010
电话:0517——83121074
所 长:许斌
副所长:韦耀

2021-07-11:
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区公安分局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明远西路11号 邮编:223000
(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北院: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大治路17号。 邮编:223000 )
电话:0517-83121464、0517-83121423、0517-83121590、0517-83123051、0517-83123129、0517-83121523、15250874073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517)

2015-01-11:
参与迫害人员电话:15010917194、770225

本案件有关文件

2014-11-09: 淮安市淮阴区委政法委:
地址:承德北路606号 邮 编: 223300
张爱民 书记
周华明 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漆光海 副书记、国安办主任
蒋 勇 副书记
任玉斌 综治办副主任
方仁军 依法治区办副主任
王昭强 综治办副主任
淮阴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84997721
区政法委执法督查科84997721
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84997721

淮阴区检察院院领导:张洪斌 0517-80852001 刘刚0517-80852002
淮阴区检察院经办人:周红梅:0517-80852035 朱小华
淮阴区法院 崔建坤 李长江 施广江 姚靓(书记员)
吴集镇派出所所长 刘中明 手机号 13851598550
吴集镇派出所警察 蒋玉生 手机号 13952380198
淮阴区公安局局长:张炎13813342288
淮阴区公安局副局长:李晓波0517-84977703(分管610)
淮阴区公安局国保大队长:顾军 0517-84977809
淮阴区公安局法制科科长:沈正静 0517-84977781

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区分局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淮河东路101号
电话:(0517)84977806


相关案例 恶人榜 主页


网页界面更新: 2023-12-05, 9:57 下午 (AST) 关于我们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