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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沈阳监狱城 辽宁省女子监狱(沈阳女监,第一二女监,鞍山女监,马三家监区,原大北女监) >> 赵桂萍, 女, 71

赵桂萍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赵桂萍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

紧急成度: 高
家庭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民航院内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10-10-03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5-10-10:沈阳七旬赵桂萍被枉判五年劫持在辽宁女子监狱
沈阳市七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赵桂萍遭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三万元。她上诉后,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被沈阳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冤判,八月十四日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九月初,家属去监狱探视了她。

赵桂萍修炼法轮大法后,更是变得真诚、善良,每天都精力充沛地忙里忙外,身体非常健康。她真心对待亲朋好友,乐于助人。邻居和朋友谁家有什么困难,只要赵桂萍知道了,总是在第一时间给予对方帮助。家人对她的评价是:“赵桂萍真是没有缺点,太善良了,这些乐于助人的事在她看来就是平平常常……她怎么可能去危害社会,简直是太荒唐了,公安就是胡乱抓人!”

可是这么善良的人只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坚持讲真话,就屡遭迫害:二零零一年,赵桂萍遭非法劳教二年,被劫持到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迫害;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遭大东区法院诬判一年,勒索罚金五千元。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三日,赵桂萍与法轮功学员金晓峰在路边说话时,遭到沈河区国保、泉园派出所警察绑架、野蛮搜查,之后遭非法抄家。公安人员采取威胁、恐吓、欺骗、引诱等非法手段对二人进行所谓“审讯”,胁迫当事人完成所谓“笔录”,并诱骗当事人:“如实说,说了就让你回家,三天就回家。”公检法不法人员以莫须有的罪名将二人作为所谓“同案”诬告、构陷。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金晓峰和赵桂萍被大东区法院非法庭审。公诉人王宇明知本案证据缺乏真实性、合法性,与罪名之间的关联性,根本不具备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据资格,竟亵渎法律、信口雌黄,称:口供一致、证据链完整,甚至说有认定法轮功是×教的文件,当辩护人要求其告知文件名称时,王宇却含糊其辞,拒绝回答,更无法出示;在质证过程中,公诉人未当庭出示物证、书证原件,未对定案证据逐一质证,全部“证据”均未经当庭质证;公诉人更是无视公安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犯罪行为,无视公安机关非法搜集证据,明知当事人没有违法,更没有犯罪,不应该受法律追究,却在庭审中与法官沆瀣一气,故意制造冤假错案。法官张巨涛故意刁难、频繁打断当事人和辩护人发言,公然剥夺当事人的辩护权。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赵桂萍、金晓峰遭到大东区法院一审非法判刑:赵桂萍五年,被勒索罚金三万元;金晓峰三年,被勒索罚金一万元。金晓峰和赵桂萍依法提起上诉。二审期间,金晓峰的亲友辩护人和赵桂萍的律师辩护人,分别向主审法官姜辉依法递交了相关法律文书,履行辩护义务,行使辩护权利。然而,主审法官姜辉及合议庭成员公然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违反法庭程序审理本案,试图剥夺亲友辩护人的诉讼权利,非法讯问当事人,拒绝公开开庭。辩护人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控告,并申请法官姜辉回避。沈阳市中级法院院长王志文渎职、不作为,对回避申请、回避复议申请不作任何回复。主审法官姜辉拒不回避,对两位当事人的上诉理由及两位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概不采纳。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姜辉对上诉案非法裁定维持原判。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四日,赵桂萍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九月初,赵桂萍已与家属正常会见,但目前她被关押在哪个监区和小队情况不详。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0/10/沈阳七旬赵桂萍被枉判五年劫持在辽宁女子监狱-501360.html

2025-08-22: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赵桂萍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
2025年5月28日,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赵桂萍被沈阳市中级法院非法裁定维持一审冤判,五年,勒索罚金三万元。赵桂萍已被转押到辽宁女子监狱。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8/22/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98624.html

2025-06-29: 金晓峰和赵桂萍被枉判上诉 沈阳中法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金晓峰和赵桂萍被沈阳市中级法院非法裁定维持一审冤判:金晓峰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赵桂萍五年,勒索罚金三万元。

金晓峰,今年65岁,自修炼法轮大法以后,他整个人脱胎换骨,身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按照法轮大法所倡导的“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不仅得到一个健康的身体,而且变成了一个无私为他、乐于助人的大好人。总能听到亲戚、同事、朋友和邻居说:“晓峰真是个好人,如今社会世风日下,唯利是图,像晓峰这样的好人不多了,这样的好人难找啊。”

赵桂萍,71岁,她修炼法轮大法后,更是变得真诚、善良,每天都精力充沛地忙里忙外,身体非常健康,完全不象七十多岁的老人。她真心对待亲朋好友,乐于助人。家人对她的评价是:“赵桂萍真是没有缺点,太善良了,这些乐于助人的事在她看来就是平平常常……她怎么可能去危害社会,简直是太荒唐了,公安就是胡乱抓人!”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三日,金晓峰和赵桂萍在路边说话时,遭到沈河区国保、泉园派出所警察绑架和非法抄家,公检法不法人员以莫须有的罪名将二人作为所谓“同案”诬告、构陷。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金晓峰和赵桂萍被大东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二人遭到大东区法院一审非法判刑:金晓峰三年,被勒索罚金一万元,赵桂萍五年,被勒索罚金三万元。金晓峰和赵桂萍依法提起上诉。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上诉案于由沈阳市中级法院受理。二审期间,金晓峰的亲友辩护人和赵桂萍的律师辩护人,分别向主审法官姜辉依法递交了相关法律文书,履行辩护义务,行使辩护权利。然而,主审法官姜辉及合议庭成员公然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违反法庭程序审理本案,试图剥夺亲友辩护人的诉讼权利,非法讯问当事人,拒绝公开开庭,并向辩护人催要辩护意见,企图继续制造冤假错案。

辩护人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控告,并申请法官姜辉回避。沈阳市中级法院院长王志文渎职、不作为,对回避申请、回避复议申请不作任何回复。主审法官姜辉拒不回避,对两位当事人的上诉理由及两位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概不采纳。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姜辉对上诉案非法裁定维持原判的。

金晓峰接到裁定书时,拒绝签字。金晓峰的亲友辩护人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五日收到裁定书,打电话联系法官姜辉。姜辉知道对方的身份后,随即挂断了电话,拒不沟通。金晓峰家属将继续依法申诉、维权,为当事人讨回公道。

金晓峰被绑架构陷、关押在看守所近一年,在迫害中身心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与痛苦。修炼前,金晓峰曾患有的慢性胃病,在非法拘禁期间复发,每顿饭不敢多吃,夏天气温已逐日升高,但他只想喝热水,可看守所却不给在押人员提供热水。每天夜里,他还被安排站班,备受煎熬。近一年时间,金晓峰的体重暴减近四十斤,人变得消瘦虚弱,健康状况令家人担忧。

因为法轮功学员修心向善,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无论身处任何环境,都能以自己的言行和修为向身边的世人展现及证实法轮大法的美好。许多在押人员都明白了真相,他们说最敬佩的就是信仰法轮功的;有的人很有文化,称赞法轮功真是净土,最敬佩炼法轮功的;有的人也在走二审程序,当看到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被二审法院维持冤判后,他们既悲愤又失望的说:连他们(法轮功)这么好的人都没改判……大家感同身受,都说公检法太黑暗了,全是逼着人认罪,中国的法律就是一纸空文,公检法是一家,把这么好的人关进来,简直是黑白颠倒、善恶不分了,真的该遭天谴了……众人议论纷纷。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6/29/金晓峰和赵桂萍被枉判上诉-沈阳中法非法维持原判-496585.html

2025-04-28: 辽宁沈阳金晓峰、赵桂萍的上诉案已到二审法院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金晓峰、赵桂萍于2025年3月31日被大东区法院分别诬判三年和五年,二人均提出上诉。2025年4月21日,上诉案已到沈阳市中级法院。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4/28/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93052.html#25427213832-1

2025-04-06:沈阳市大东区法院非法判金晓峰三年、赵桂萍五年
沈阳法轮功学员金晓峰(65岁)、赵桂萍(71岁)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遭到大东区法院非法冤判:金晓峰三年,勒索罚金一万元;赵桂萍五年,勒索罚金三万元。(审判长:张巨涛,审判员:朱丽娜,陪审员:李平,书记员:张晓彤)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三日上午,金晓峰与赵桂萍在路边说话时遭到沈河区国保、泉园派出所警察绑架、野蛮搜查,之后遭非法抄家。公安人员采取威胁、恐吓、欺骗、引诱等非法手段对二人进行所谓“审讯”,胁迫当事人完成所谓“笔录”,并诱骗当事人:“如实说,说了就让你回家,三天就回家。”

公安人员采取非法手段获取所谓“证据”后,将二人构陷到大东区检察院。检察官胡丹无视公安人员的诸多重大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法律监督职能一再渎职,明知两位当事人没有任何犯罪事实,却公然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将二人非法起诉至大东区法院;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金晓峰和赵桂萍遭到非法庭审。大东区公检法人员沆瀣一气、故意制造了这起冤假错案,使两位当事人身陷囹圄。

当事人是信仰真善忍、有口皆碑的好人

现年65岁的金晓峰自修炼法轮大法以后,整个人脱胎换骨,身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按照法轮大法所倡导的“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不仅得到一个健康的身体,而且变成了一个无私为他、乐于助人的大好人。他改掉了长期贪玩赌博的恶习,尽心尽责照顾家庭,为人善良真诚,主动为陌生人提供帮助。他淡泊名利,与世无争,宁可自己吃亏受委屈,也不损害他人的利益。每当亲朋好友找他帮忙,他总是乐呵呵地倾力相助;他还主动向身边、周围的人提供帮助,如:主动照顾被病魔缠身的亲家老俩口、帮助小区除雪除冰、帮助找不到家的醉汉等等。因此,总能听到亲戚、同事、朋友和邻居说:“晓峰真是个好人,如今社会世风日下,唯利是图,像晓峰这样的好人不多了,这样的好人难找啊。”

非法庭审当天,金晓峰的亲朋好友、邻居同事闻讯前来参加旁听的就有二十余人,却被法官滥用职权拒之庭外,他们正是金晓峰修炼真善忍后成为好人的亲身见证者。

现年71岁的赵桂萍,修炼法轮大法后,本就生性善良的她更是变得真诚、善良,一个人承担着照顾丈夫、子女的全部家务,每天都精力充沛地忙里忙外,身体非常健康,完全不象七十多岁的老人。家人从来听不到一个抱怨的字,再累她都是乐呵呵的。她真心对待亲朋好友,乐于助人,邻居和朋友谁家有什么困难,只要赵桂萍知道了,总是在第一时间给予对方帮助,送去生活用品和钱,从不计较自己的得与失,而自己却多年一件新衣服也不买,生活简单质朴。家人对她的评价是:“赵桂萍真是没有缺点,太善良了,这些乐于助人的事在她看来就是平平常常……她怎么可能去危害社会,简直是太荒唐了,公安就是胡乱抓人!”

可是这么善良的人只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坚持讲真话,就屡遭迫害:二零零一年,赵桂萍遭非法劳教二年,被劫持到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迫害;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遭大东区法院诬判一年,勒索罚金五千元。此次是赵桂萍老人第三次遭司法迫害。

公检法责任人因涉嫌多项罪名被控告

制造金晓峰、赵桂萍冤案的公检法人员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等罪名被控告。

公安人员对当事人的刑事立案、侦查程序违法,刑事强制措施违法,在侦查过程中的野蛮行为涉嫌犯罪:当事人没有犯罪事实,公安先抓人,然后再搜家、刑讯逼供,寻找犯罪证据,构陷犯罪事实,在毫无事实证据的情形下对当事人立案侦查,这是违法立案;公安人员采取威胁、恐吓、欺骗、引诱等手段对当事人非法审讯,胁迫当事做笔录,采取非法手段获取“证人证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却被采取强制措施、遭非法拘禁,严重违反法律法定程序;公安人员从当事人私家车及住宅处非法搜查出来的物品,均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应当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其搜查行为违法,涉嫌“非法搜查罪”;公安人员抢走个人合法财产,涉嫌“抢劫罪”;公安人员以《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指控当事人不成立,涉嫌“徇私枉法罪”。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王宇明知本案证据缺乏真实性、合法性,与罪名之间的关联性,根本不具备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据资格,竟亵渎法律、信口雌黄,称:口供一致、证据链完整,甚至说有认定法轮功是×教的文件,当辩护人要求其告知文件名称时,王宇却含糊其辞,拒绝回答,更无法出示;在质证过程中,公诉人未当庭出示物证、书证原件,未对定案证据逐一质证,全部“证据”均未经当庭质证;公诉人更是无视公安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犯罪行为,无视公安机关非法搜集证据,明知当事人没有违法,更没有犯罪,不应该受法律追究,却在庭审中与法官沆瀣一气,故意制造冤假错案。

法官张巨涛滥用职权,违反法庭审理程序:公然限制旁听人数;非法剥夺当事人及辩护人申请回避及复议权利;未当庭对定案证据进行质证,未对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对辩护人庭前及当庭递交的法律文书置若罔闻;非法剥夺当事人、辩护人依法行使辩护的权利,违反法庭秩序,大声呵斥当事人、辩护人,故意刁难、频繁打断当事人和辩护人发言,公然剥夺当事人的辩护权。

公诉人王宇、法官张巨涛,不仅蔑视法律、严重违反《宪法》、《刑事诉讼法》、《法官法》的规定,更是缺失身为司法人员的基本职业素养,整个庭审中公诉人表现的猥琐不堪、法官则一副盛气凌人、嚣张跋扈的架势,严重败坏国家司法形象,这样的庭审何谈公平、公正?

两位善良老人被非法关押已近九个月,他们的身心每时每刻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与压力,身体每况愈下,令人担忧。而两个家庭更是被深深地笼罩在黑暗之中。

大东区检察院、法院司法人员不知珍惜机缘,对法轮功学员和家属及辩护律师的一再慈悲劝善执迷不悟、一意孤行,陆续制造多起法轮功学员冤案,使众多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参与迫害的涉案责任人必将为此承担法律责任、面临善恶有报天理的惩治。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4/6/沈阳市大东区法院非法判金晓峰三年、赵桂萍五年-492370.html

2025-03-09: 对金晓峰、赵桂萍开庭 沈阳大东法院全程违法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上午九点半至下午一点半,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金晓峰、赵桂萍进行了非法庭审。当天法院全程违法操作,司法人员公然践踏法律、滥用职权,严重违反庭审程序、破坏法庭秩序,突显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

面对当天非法庭审,金晓峰、赵桂萍对恶意构陷、枉法强加的罪名坚决否定,坚持修炼法轮功合法,做好人无罪!辩护律师及亲友辩护人冲破重重阻挡与刁难,依法为当事人做了充分的无罪辩护,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向法庭所有人员揭露和曝光了公检法陷害无辜、构陷好人的事实真相,证实了修炼法轮功合法、信仰真善忍无罪的事实真相。

一、非法庭审全程违法操作 司法人员公然滥用职权、践踏法律

1、非法剥夺亲友旁听权,公开庭审形同虚设

二月二十日当天的非法庭审原定在上午九时开始,当事人的辩护律师及众亲友们八点半就已经到达法院,审判庭三楼走廊里挤满了前来旁听的众多亲友。法院一方如临大敌,立即增加了警力、调动更多法警、警察庭里庭外进行所谓的安全防护。

法官张巨涛将庭审推迟至九点半,非法剥夺亲友旁听权、限制旁听人数、违法要求对亲友辩护人、旁听人员进行二次“安检”。亲友辩护人的背包被警号为210662姓孙的警察严密检查,从里到外翻了个遍,亲友辩护人见状立刻阻止,此人大声叫嚣,说是为了安全检查。亲友辩护人要求其出示相关法律依据,警察语塞找来法官,亲友辩护人同样要求法官出示相关法律依据,法官也无言以对,只要求开包看一下就可以了。亲友辩护人认为即使打开包看一下也是违法的,《宪法》第三十三条“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亲友辩护人和律师享有一样的诉讼权利,既然律师可以进出自由,不需要如此“严密”检查,那为何对亲友辩护人有这样过分的要求?当天除律师外,其他人员的手机全部被搜走,随身背包及身份证全部上交寄存,同时遭到二次检查,男女警察共同检测,有金属探测仪,细致程度类似机场安检,且旁听人员进入法庭后还被要求每隔一人一落座。

当天前来参加旁听的金晓峰的亲朋好友、街坊邻居近二十人,法官张巨涛违法要求只允许当事人的两名亲友进入旁听,法警阻拦不允许其他人进入法庭,亲友辩护人当即质问:“谁让你们这么做的?在法院你们必须讲法律,今天的人必须都得进来。”法警以维稳、考虑安全、座位没那么多等说辞来推诿、敷衍。亲友辩护人据理力争,说:“在法院你们必须讲法律,今天的人必须都得进来。我数了一下,能有四十个座位,这么多座位,十个人二十个人都能坐下。”法警说不行,得隔一个一坐。亲友辩护人质问:“这是什么道理?你再干涉,我就投诉你。”此法警立刻不敢说话了。

经亲友辩护人据理力争后,法官才又勉强允许再进五位亲友参与旁听。亲友辩护人不断争取,希望前来的亲友不枉此行,都能够进入法庭参加旁听,同时要求法官和法警拿出公开审理案件却限制旁听人数的法律依据。法官和法警无法出示却强迫开庭,法官张巨涛还公然撒谎,说先开庭再陆续让外面的人进来。亲友辩护人考虑到辩护一事为大就暂时妥协,但没想到的是,法庭外的十几位亲友在走廊里等待了两个多小时一直被禁止入内,法警还谎称他们自己不想进来了。最后这些亲友只能无奈的被迫离开。此次所谓的“公开庭审”并非真正的公开。

2、法官自行决定不回避,非法剥夺复议权

非法庭审开始后,在是否要求庭审人员回避环节,当事人金晓峰及其辩护律师、亲友辩护人都明确申请法官、公诉人回避,法官张巨涛公然违反庭审程序,立刻驳回申请,且称:辩护人无权申请复议。

辩护律师立即指出:你这是公然违法,《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即,提出回避申请后,法庭应该休庭做出决定。法官无权自行决定自己和公诉人是否回避,这是明显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而法官张巨涛对律师的提醒置若罔闻。当天出庭进行非法公诉的检察官由起诉书上的胡丹换成了王宇(女),王宇对回避申请同样未经请示检察长,对辩护律师指出的违法也是不屑一顾。

3、公诉人空谈破坏法律实施,亵渎法律,信口雌黄

庭审中,辩护人向当事人发问了几十个问题,每一个问题与回答都充分揭露出公检法违法办案、诬告陷害当事人、恶意构陷罪名的事实与真相。庭审中辩护律师及亲友辩护人通过法庭质证,全面、充分、有力地将本案所有用以定罪的所谓“证据”全部质证为非法证据,并要求法庭依法予以排除。

面对辩护人事实清楚、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公诉人无以辩驳、无话可说,无法出示与罪名相关的有效证据及法律依据,对辩护人当庭多次、反复提出的质证要求置若罔闻。整个庭审过程,公诉人都是空谈破坏法律实施。

在法庭质证阶段,公诉人王宇对质证内容明显故意回避或刻意隐瞒。在质证案件来源、抓捕情况说明时,只是罗列书证名称,没有质证书证内容。辩护人当庭提出内容纯属捏造。当事人金晓峰当时只是在车外和朋友聊天,并无所谓的传播或者散发行为,且车门紧锁,几个自称是国保的人上来就强行搜车,非法抓捕,辩护人说明此项证据不具有真实性、合法性,更是与本案毫无关联,要求公诉人出示罪名的法律依据,公诉人无语,法官不予理睬。

在质证扣押清单、照片和搜查笔录时,辩护人强烈要求质证原物,没当庭质证原物的证据应作为非法证据排除,全都与本案无任何关联性。法官对辩护人的质证要求还是不予理睬。在质证当事人供述时,金晓峰明确说明被泉园派出所警察威胁诱骗:“说了就能回家,签了字,只拘留三天”。当事人赵桂萍也明确指出:泉园派出所警察对她的口供笔录完全造假,公诉人王宇当庭质证的内容根本不是她当时实际所说,而且赵桂萍的询问视频也可以证明赵桂萍庭上所说为事实,那么这样在非法手段下获取的供述不是事实,辩护人要求法官排除此证据,法官仍是不予理睬。

在质证证人证言时,辩护人问公诉人:“到底证人证言与本案有什么关系?怎么破坏法律实施了?”公诉人没有正面回答,只是反复强调他们都炼法轮功。辩护人再次追问:“那又如何,请拿出法律依据说明他们信仰真善忍破坏哪一款法律的实施了?”公诉人无言以对。辩护人要求排除此项与本案毫无关联性的所谓证据,法官依然不理会。

在质证国保大队出具的“情况说明”时,辩护人给出非常确凿的、充分的依据证明“情况说明”完全违法应予以排除,并试图递交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法官对此却视而不见。当公诉人被亲友辩护人问到“两位当事人只是认识,跟这个罪名有什么关系呢?”公诉人回答:证明他炼法轮功。亲友辩护人再问:“炼法轮功跟这个罪名有什么关系?”公诉人无言以对。

公诉人王宇明知本案证据缺乏真实性、合法性,与罪名之间的关联性,根本不具备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据资格,却信口雌黄说:口供一致、证据链完整。在法庭辩论阶段,辩护人反复追问给当事人金晓峰定罪的依据是什么?定罪的事实是什么?公诉人自说自话,说有认定法轮功是×教组织的文件,辩护人要求告知文件名称时,公诉人含糊其辞,拒绝回答。公诉人王宇不仅无视公安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非法收集当事人供述的违法行为,还威胁辩护人,对揭露公安威胁恐吓当事人的说辞负法律责任。公诉人能在法庭上说出如此善恶不分,扭曲事实的话,其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表现得淋漓尽致。

4、法官非法剥夺当事人辩护权、陈述权

辩护权是当事人最重要、最基本、最核心的一项诉讼权利。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当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限制、剥夺其获得辩护权。然而在当天庭审中,法官张巨涛公然滥用职权,违法操作,对当事人的辩护律师、亲友辩护人行使辩护权利过程中要么是百般阻挠、刁难,要么就是装聋作哑、渎职不作为,严重剥夺了当事人的辩护权,目的是妄图继续制造冤假错案。

法官张巨涛明知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面对辩护人有理有据的辩护无力反驳,竟在庭审中歇斯底里地频繁打断辩护人的陈述,故意阻挠辩护。在法庭质证阶段,公诉人宣读材料时语速过快,声音模糊,导致当事人及辩护人多次听不清,故提出能不能复述,被法官反问:“我怎么能听清?你能不能仔细听?”金晓峰的亲友辩护人多次强调公安严重违法时,被法官、陪审员打断:“你就质证就完了呗,质证关联性,合法性…三性就得了呗”,表现的极不耐烦。

整个庭审过程非但不质证,法官还在辩护人发表质证意见时频繁进行干扰、打断;辩护律师多次指出庭审违法之处,法官以所谓违反了法庭纪律为由强行打断、叫嚣:“让你发言了吗?你身为律师要听法官的指挥,征得我同意说了吗?这点你身为律师还不懂吗?……”当金晓峰的辩护律师发表辩护词时,法官张巨涛故意干扰、插言:“你有没有新的可说的?啊……行行行……继续说……”当亲友辩护人念辩护词时,刚开个头说:“给各位讲讲我父亲做的这些好事吧,”刚要往下说就被法官强行打断:“你有新的什么证据没?你有新的证词啥的没?没有的话,你就先别说了……”转而让赵桂萍的辩护律师先发言,而当赵桂萍的辩护律师发言时,张巨涛仍故意打断:“你还有多少要说的?要不你给我个纸质版的得了……”金晓峰的亲友辩护人在两位辩护律师之后发表了辩护词,当说到“法轮功在九十年代由气功兴起,上面放行,下面老百姓才敢尝试……”马上被法官张巨涛打断:“得了,你别说了,气功都上来了,还说啥?……”在辩护人发言时,“你还有什么新的可说没”这句话被张巨涛多次、反复抛出。

因阅卷期间,法官非法剥夺了辩护人观看询问录像和搜查视频的权利,辩护人要求当庭播放此组证据,法官推诿欺骗说:让公诉人先质证之后再看。但是直到庭审结束都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播放录像,法官张巨涛装聋作哑,对辩护人反复提出的合法诉求均不予理会。

在向法庭提交新证据环节,辩护人出示了国家总署50号令、公通字[2000]39号文件,法官张巨涛不但当场驳回,还大声叫嚣:“国家文件是证据吗,是证据吗?”辩护人强调只有少数人知道这个文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让更多人了解公安部认定的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法官对辩护人所说和准备递交的国家文件置若罔闻。

非法庭审进行到当事人最后陈述时,法官更是故意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禁止两位当事人陈述,但两位当事人依然坚定表态:“我没罪,信仰真善忍没有罪!”金晓峰想继续陈述“那我为什么修炼法轮功呢?……”立即被法官张巨涛打断:“你别说了!” 在当天庭审中,由于金晓峰两天未合眼,身体特别虚弱,到最后都站不起来了,说话完全无力,听不清,法官毫不顾及当事人的身体状况,向其大声呵斥:“麦克离嘴近点儿,听见没有?离得近点!”

整个质证阶段,法官无视法律规定的法庭审理程序,滥用职权未当庭对定案证据进行质证,未对非法证据予以排除。整个庭审过程中都是一副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架势,频繁任意打断辩护人发言,尤其在辩护人揭露公安违法办案、法官违法审理案件时,更是大声怒斥辩护人:“我让你说了吗?”辩护人不卑不亢、掷地有声地回复:“法官从一开始就违法,整个庭审就是非法庭审。”法官听后自知理亏,无语应对。身为法官,对当事人、辩护人缺少起码的尊重,完全没有一个司法工作者应具备的职业素养,蔑视和践踏法律,严重缺失公平公正,将庭审视作走过场,故意制造冤假错案。其无法无天、歇斯底里的一系列违法行为严重败坏国家司法形象,严重违反《宪法》《刑事诉讼法》《法官法》《律师法》等法律规定。涉嫌“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等。

公诉人王宇则同法官沆瀣一气,故意制造冤假错案,庭审中其行为表现更为猥琐不堪,时不时撇嘴冷笑、摇头尾巴晃,完全看不出是一个具有国家司法人员形象的检察官,毫无司法机关公职人员的形像、缺失基本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对上述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金晓峰的家属将继续依法行使控告、举报权,请求检察机关依法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庭审中证实修炼法轮功合法、信仰真善忍无罪

非法庭审中,当事人金晓峰坚决否定恶意构陷与强加的罪名,通过回答辩护人提问,向法庭上所有人证实修炼法轮功合法、信仰真善忍无罪。他诉说自己如果不修炼大法会变成一个道德败坏,吃喝赌博的恶人,正因为修炼了法轮大法,信仰真善忍,他才能像现在这样好。当事人赵桂萍也明确表明自己没做任何违法的事,坚决不认罪。亲友辩护人在向法庭递交的辩护意见中讲述了金晓峰践行“真善忍”的感人事例:

我的父亲金晓峰是一位品行端正,道德高尚的人。几年前亲家母查出骨癌晚期,非常严重,因家在外地,又是独生子女家庭,他听说此事后,第一时间打过去电话让亲家老俩口来沈阳治疗。亲家母在沈阳看病期间,父亲留他们住在家里,一日三餐,医院家里,辛苦奔波,尽心照顾。亲家公婆总说,遇不到像你这样的亲家,遇不到,根本遇不到。父亲尽心尽力照顾家,带孩子、买菜、做饭、各种家务活,不让我们操心,他总说,“年轻人工作累,你们休息,我来,我来……” 多年如一日。去年,亲家公得了重病来沈阳治疗,父亲还像多年前一样,关心照顾、辛劳付出,一直到亲家公身体康复回家。

父亲到菜市场买回来的菜经常是一些残次品,家里人偶尔向他抱怨的时候,他都会说:“好的都被挑走了,那剩下的不好的菜商咋卖呀,他们不就损失了嘛,都不容易,能帮就帮一把!”父亲心里想的是自己吃点亏没什么,不能让别人受损失。

有一年父亲乘火车回老家,有一位乘客不知道什么原因吐了一地,父亲担心其他乘客踩到,自己动手把呕吐物收拾干净,虽然只是一件小事,但是那一幕也足以让人称赞。有一年大年三十夜里,他遇到一个找不到家的醉汉,路上的车都不愿为这个流浪汉停留,父亲赶紧把他扶上自家车,安全地送他回到家。

冬天每逢下雪过后,给小区除雪除冰就是个重活,父亲主动拿起工具去清理,怎么受累都不抱怨一声;楼道里的灯坏了,他默默地拿起工具去修理;邻居谁家有事求帮忙,他总是第一时间放下手中的事,乐呵呵地尽全力帮助解决,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他都在为别人着想。父亲修心向善、时时处处为他人着想、乐于助人的高贵品质就是在这看似平凡的一件件点滴小事中体现出来的。即使在他身陷囹圄时,也同时友善对待身边的人,谁有什么困难他都帮一帮,这些“恶棍”对父亲很尊重,没有一个人不称赞父亲:“老金,好人!”。这就是父亲修炼法轮功后脱胎换骨的变化,他用真诚与善良善待着周围的所有人,努力践行真善忍做好人。像父亲这样一个善良的人,其行为表现已经在守法之上,又怎么可能会破坏法律的实施?

三、依法辩护与慈悲劝善

庭审中,辩护律师及亲友辩护人依法为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辩护人明确指出:起诉书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背离了相关法律规定;错误适用《刑法》三百条的规定,起诉书没有说明当事人破坏了哪一项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辩护人指出:这是一件从侦查阶段就开始的错案,希望合议庭在审判阶段能终止这件错案的制造,建议合议庭立即宣布被告人无罪,并当庭释放。

同时辩护律师还语重心长、发自肺腑地慈悲劝善庭审成员:如果执法者或裁判者任由对没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曲解法律本意,强行进行法律制裁,这样的行为才是真正的破坏法律实施。当事人在家属的帮助下积极聘请律师,不但是维护自身权益,也是在维护中国法律的正确实施。破坏法律实施,放在当事人身上极不恰当;相反,承办本案的司法人员应当为法律实施被破坏的限制承担终身责任。辩护人希望审判员和公诉人维护罪刑法定的基本法律底线,否则终身追责将伴随终生。

亲友辩护人在发表辩护词时虽然被法官频繁打断,依然坚持、不放弃对在场所有公职人员的劝善:希望你们不要迫害法轮功,公务员法,终身责任制为什么要跟你们讲这些,这些法律法规就是对你们的约束;为什么我要反复强调让公诉人王宇一定要拿出法律依据来,因为我和律师的想法是一样的,是在为你们的职业生涯考虑、为你们的未来着想。

当天的非法庭审持续了四个小时,现场参与旁听的亲友、公职人员见证了大法弟子的坚定与慈悲,即使面对种种不公对待,他们仍然表现的那么从容、平和;现场人员了解到事实真相、法轮功真相,明白了法轮大法是正信,真善忍是教人向善的普世价值;看清了中共恶党强加给法轮功学员的罪名完全是恶意构陷、故意制造的冤假错案。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3/9/对金晓峰、赵桂萍开庭-沈阳大东法院全程违法-491478.html

2025-03-01:沈阳市法轮功学员金晓峰和赵桂平被非法开庭
2025年2月20日星期四,上午在沈阳大东区法院9点到10点之间,金晓峰和赵桂平被迫害案件开庭。庭审时间持续4个多小时,中午没休息。到下午两点结束。

金晓峰和赵桂平两位法轮功学员都请了辩护律师。期间,金晓峰的律师在庭审过程中被打断几次。判决应该在十天左右下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3/1/二零二五年三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91204.html

2025-02-18: 辽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金晓峰、赵桂萍面临非法开庭
沈阳市大东区法院将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星期四)上午九点对法轮功学员金晓峰、赵桂萍进行非法庭审。主审法官:张巨涛;公诉人:胡丹。

两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都为当事人聘请了辩护律师,金晓峰的女儿金烨也将以亲友辩护人的身份出庭为自己的父亲做无罪辩护。

沈阳市65岁的法轮功学员金晓峰、71岁的法轮功学员赵桂萍,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三日被沈河分局国保、泉园派出所警察绑架并构陷到大东区检察院,八月十九日遭非法批捕,十二月十日被非法起诉到大东区法院。

金晓峰的亲友辩护人已对检察官胡丹、法官张巨涛办案过程中的一系列违法行为进行了投诉及控告,并申请二人回避对本案的继续审理。检察院对回避申请直接予以驳回,而法院方面对此没有任何回应。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2/18/二零二五年二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90858.html#2521719577-1

2025-01-25:曾遭非法劳教和判刑 沈阳赵桂萍遭非法起诉
沈阳市71岁的法轮功学员赵桂萍老人,因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曾遭中共非法劳教及判刑迫害,失去人身自由三年。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三日,赵桂萍被沈河分局国保、泉园派出所警察绑架并构陷到大东区检察院,八月十九日遭非法批捕,十二月十日被非法起诉到大东区法院。现在,她将再次面临司法迫害。
'赵桂萍'
赵桂萍
一、公安绑架、构陷好人全程违法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三日上午九点半左右,法轮功学员赵桂萍与金晓峰在保利花园五期南门附近聊天,突然围上来四、五个便衣,自称是沈阳市公安局国保警察。还没等两位法轮功学员反应过来,他们就强迫金晓峰打开后车门,在未出示证件、没有搜查证、没有立案决定书、也未告知当事人案由的情况下,违法搜查金晓峰的私家车,并非法扣押了车上的法轮功宣传资料,同时非法控制赵桂萍,不准她离开。

随后,金晓峰和赵桂萍被劫持到沈河区泉园派出所。办案警察对两人非法审讯及抄家,两人家中私有合法财物遭抢劫。办案警察为拼凑“证据”,采取各种非法手段分别对两人进行多次非法讯问,以“说了,就让你回家”等欺诈诱骗方式胁迫两人配合完成笔录及指认,作为进一步构陷他们的非法“证据”。

当天两人被非法拘禁在派出所里遭非法审讯直至深夜十二点左右,期间没有给他们提供任何食物和水,更没有保证他们的正常休息。当时正值酷暑时节,两位70岁上下的老人因脱水且承受巨大压力造成他们几近虚脱。当天夜里,他们即被劫持到看守所关押。

二、按真、善、忍修心向善,赵桂萍屡遭中共迫害

赵桂萍自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照“真、善、忍”宇宙最高道德标准做人,身体非常健康,完全不象70多岁的老人。本就生性善良的她更是变得纯善纯美,一个人承担着照顾丈夫、子女的全部家务,每天都精力充沛地忙里忙外,家人从来听不到一个抱怨的字,再累也都乐呵呵的。对待邻居和朋友关心友善,谁家有什么困难,只要赵桂萍知道了,总是在第一时间送去生活用品和钱,从不计较自己的得与失,而自己却多年一件新衣服也不买,生活简单质朴。赵桂萍家人说:“赵桂萍真是没有缺点,太善良了,这些乐于助人的事在她看来就是平平常常,她怎么可能去危害社会,简直是太荒唐了,公安就是胡乱抓人!”

这么善良的人只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让世人了解法轮大法被迫害的真相,坚持做好人讲真话而屡遭迫害。

二零零一年,赵桂萍遭非法劳教二年,被劫持到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迫害。

二零一五年,赵桂萍因参与“诉江”——起诉迫害元凶江魔头,为受残酷迫害的大法弟子们说一句公道话,于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被沈阳市大东区法院诬判一年,并被勒索罚金五千元。赵桂萍提出上诉,沈阳市中级法院于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作出维持原判的非法裁定。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九日,赵桂萍结束一年冤狱回家。

如今,公安国保警察采取与当年同样的构陷套路及卑鄙手段,对当事人进行绑架、抄家,并采取威胁、诱骗、恐吓等方式胁迫当事人配合完成非法构陷程序,同时将家属及其他法轮功学员(所谓“证人”)在不知情且被胁迫情况下做的笔录,所谓的“证言证词”全部作为构陷当事人的非法证据使用。而检察院和法院对此同样置若罔闻、装聋作哑。公检法一系列无法无天、践踏法律、迫害好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简直是罄竹难书!这一次一次的迫害极大地伤害了赵桂萍及她的家人,使一个原本充满幸福温馨、其乐融融的家庭被迫害的支离破碎,全家人每天都承受着与至亲分别的痛苦与煎熬。

公检法不法人员为完成“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政治任务,摧毁法律所赋予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办案警察与检察官沆瀣一气多次怂恿赵桂萍“认罪认罚”。检察官胡丹威胁她说“认罪就一年半,不认罪三年到七年”。司法人员这种公然滥用职权、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行为,不仅涉嫌触犯刑法,更给当事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和精神上的压力、被迫违心妥协。危难之时,赵桂萍家属为她聘请了无罪辩护律师,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让身陷囹圄、笼罩在恐惧与阴霾中的赵桂萍看到了光明与希望,重归正路。如今,赵桂萍心态稳定,意志坚决,坚持自己信仰合法,做好人无罪!坚持律师为自己做无罪辩护。

赵桂萍与金晓峰被诬告、构陷成所谓的“同案”,目前赵桂萍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金晓峰被非法关押在大东区看守所。以下是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信息,所列公安人员都参与了此次迫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25/曾遭非法劳教和判刑-沈阳赵桂萍遭非法起诉-489229.html

2024-09-19: 辽宁沈阳法轮功学员赵桂萍被非法抓捕
2024年7月13日,沈阳法轮功学员赵桂萍被非法抓捕,同时抓捕的可能还有另外一个人,请和这两位同修联系过的,要注意安全。同修可能在4月份已经被跟踪,拍照。一位姓金的同修,最少是在今年3月份以前就被跟踪了,还有一位李姓老太太,也要注意。他们可能要顺着姓金的同修,继续跟踪拍照。不要给邪恶有机可乘。如果有联系过此同修的,一定要告诉其他同修,注意安全。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9/19/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83089.html

2024-09-13: 辽宁省沈阳市刘晓峰、赵桂萍被非法送到造化拘留所
沈河区泉园派出所到法轮功学员赵桂萍家绑架了刘晓峰、赵桂萍。现在刘晓峰、赵桂萍二人被非法送到造化拘留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9/13/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82090.html

2016-10-14: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法轮功学员赵桂萍即将冤狱期满
沈阳大东区法轮功学员赵桂萍,因诉江被非法判刑一年,将于10月29日出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0/14/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36252.html

2016-07-07: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法轮功学员赵桂萍被冤判一年
沈阳市大东区法轮功学员赵桂萍,于今年5月被大东区法院冤判一年。原因是诉江。现被非法关押在造化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7/7/二零一六年七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31010.html

2015-12-31: 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赵桂萍被绑架
沈阳民航院内法轮功学员赵桂萍,女,60岁左右,10月30日被大东区分局长安派出所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造化看守所。原因是诉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31/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21495.html#15123101315-1

2010-11-11: 沈阳法轮功学员赵桂萍被关押在造化看守所
辽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赵桂萍,56岁,家住大东区民航院内,9月27日早晨七点半被大东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现被关押在造化看守所四监区六房。

请知情者提供大东区国保大队、“六一零”信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11/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32274.html#10111101958-42

2010-10-14: 请沈阳法轮功学员提供被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消息
辽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赵桂萍,9月27日早上,被一伙国保大队便衣,冒充找她家人,骗取其信任,闯入赵桂萍家中,谎称个借口,进行抄家,并将赵桂萍劫持在沈阳市造化看守所。

至今没有看到赵桂萍的消息。望知情法轮功学员能提该法轮功学员供消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0/14/231013.html#10101401546-10

2010-09-30: 辽宁沈阳赵桂萍、陈玉坤遭劫持
1.赵桂萍,女,五、六十岁,家住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民航院内。9月27日早上,一伙国保大队便衣,冒充找她家人,骗取其信任,闯入赵桂萍家中,谎称个借口进行抄家,并将赵桂萍劫持在沈阳市造化看守所。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30/230364.html

沈阳监狱城 辽宁省女子监狱(沈阳女监,第一二女监,鞍山女监,马三家监区,原大北女监)联系资料(区号: 24)

2026-10-05: 清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王通,电话:13942309169
家庭住址:清原县清原镇中房2期12号楼2单元1002

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王珺,
主审法官为望花区法院冮佳;
陪审员:赵晓颖、马义;
书记员:李海龙。

参与迫害主要责任人:
抚顺市望花区检察院:公诉人王珺 024-56809979
抚顺市望花区法院:主审法官冮(gang)佳 024-57567257
清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王通,现电话:13942309169
住址:清原县清原镇中房2期12号楼2单元1002
国保警察:张明辉 15898337447
高辉、李云鹏、修志超


2026-09-17: 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 吴妍是主要推手
吴妍:女,1984年12月生,中共党支部书记,一级警长(警号:2105166)
电话:18040086226

-08-25: 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狱警及家属相关信息:
监区长:徐曼 警号 2105160
身份证号:210106197803244928
电话1:15698806337
电话2:13700049197
电话3:13709840101
车牌:辽A51C60
【徐曼丈夫:杜原伟】
身份证号:22052419740704017X
户籍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吉祥一路58号2-6-1
车牌:辽A5Q946
电话1:13898892882
电话2:15698806856
单位: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乐业街80号
辽宁远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杜原伟单位关联人员】
孙常浩 13898121208
武鸣扬 13889219335
王丽 13555895014
任婷 13591459240
郎婷婷 17640234833
李晓龙 15998805019
曲长军 15998863881
全欣茹 15710528822
张思慧 15840048690
郜立 15904078080
高云 15734044486
宁中祥 18304050086
吴本峻 18698824856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24)

2025-10-10:沈阳市沈河区泉园派出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9-11号
电话:024-24229076
所长:李勇
副所长:赵洋 电话:13022404040
办案警察:刘晓明 电话:13998869972
办案警察:胡云坤 电话:13840358099
办案警察:郭浩源 警号:106852 电话:18525117334
其他办案人:王允菲、任杰、吴晓萌、隋冰、赵娇、李兴东、肇宝怡、陈林

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东华南巷4号 邮编:110011
办公室电话:024-24844572
值班室:024-24849109
局长:李刚
副书记、政委:王笑春(分管纪检、国保大队)
副局长:纪旭(协助王笑春)
国保大队:024-24859695、24842260、24850789、24844574
国保大队长:杨文清
副队长:徐宝军 手机:13840333009

沈阳市大东区检察院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合作街89号, 邮编:110044
检察长:韩壮 电话:024-62199001
检察官:胡丹 电话:024-88363310
检察官助理:孙金子 电话:024-88363310
公诉人:王宇

沈阳市大东区法院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临河路86号,邮编110041
院长:戴兵 电话:024-28319999
法官:张巨涛 电话:024-28319571
法官:朱丽娜 电话:024-28319578 13079298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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