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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广州 海珠区(昔称河南区) >> 吴鼎和, 男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龙凤街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10-09-26
案例分类: 非法拘留/绑架  受迫害程度:高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0-10-18: 中共广州当局利用亚运会迫害法轮功事实
第16届亚运会将于2010年11月12日至27日在广州进行。本文收集的部份事实表明,中共正在利用举办亚运会加重迫害法轮功。担任广州亚运会组委会执行主席的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因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已在台湾、加拿大、美国等多国(地区)被起诉。

一、非法、严密的监控法轮功学员
二、邪恶宣传,在民众中制造对法轮功的仇恨
三、大肆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
四、部份迫害案例
五、结语

一、非法、严密监控法轮功学员

2009年以来,中共广州当局的所谓亚运“安保”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对迫害法轮功进行了系列部署。

(一)广东省和广州市的国安部门,借口办亚运安保,对全省法轮功学员进行排查、摸底。它们有个数据库,存着全国法轮功学员的档案。(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报道)

(二)中共以亚运“维稳”为借口,大肆搜捕广州、深圳珠三角及相邻较近地区法轮功学员,本地的或进洗脑班,外地法轮功学员被胁迫离开当地,强遣返回原户口所在地,由当地监控。警方大量配备可以识别身份的联网电子设备,在日常生活中一切与身份证挂钩的任何登记都可用于非法身份核查包括:居住证、租房住宿、银行卡使用、上网登记、火车、民航等等。

(三)中共利用了大量警力(由广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某队长负责),采用了各种布控方式,对有的法轮功学员进行24小时监控,布置线人跟踪、登记法轮功学员的行踪等卑劣手段。

(四)广州市“610”发出所谓的以“迎亚运”为幌子的污蔑法轮功的内部文件,污蔑法轮功学员为“反华势力”,并通过各区的街道、居委会等,强迫辖区内的法轮功学员在上面签名。

(五)中共安排居委会人员和警察上门,对法轮功学员做详细调查,并做笔录,主要涉及是否修炼、做资料、聚集、有没有汽年、上网和生活情况等,询问时间有的长达2小时。法轮功学员被居委打电话要求去签名支持亚运。

(六)在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的同时,有的还骚扰法轮功学员的同事,企图从常人那里得到什么“证据”,有个学员的同事被单位领导多次骚扰,反复打听该学员的情况;高校辅导员则频繁单独调查学生,企图找到什么线索;有的学员家属接到了有良知世人的匿名提醒电话,提醒学员最近要多注意。

二、谎言宣传,在民众中制造对法轮功的仇恨

兹举数例。

(一)2009年5月,由中共“610”印制的“反××、迎亚运”5大张诬陷攻击法轮功的彩印宣传资料合并成块的张贴在全市公共场所和街道社区,这是中共在奥运之后借亚运之机迫害法轮功学员发出的一个公开信号。

(二)2009年4—6月,中共广州市委“610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总工会、共青团等8个部门联合开展“反邪教、促和谐、迎亚运大型宣传洗脑活动”,包括网上有奖知识测验、动漫作品和格言警句征集活动等等,大规模的、集中的、直接的诽谤法轮功。

(三)2010 年8月6日,中共喉舌《广州日报》在A7版中间位置刊登一篇题为《举报涉亚犯罪最高将50万》一文。大意为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公布,2010年8月4 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群众举报涉亚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核实并根据举报线索侦破有关案件的,举报人将获得1万至50万元奖金。其中规定的重大案件包括“境内外非法组织和法轮功等×教组织实施破坏的案件”。这是中共当局对和平、理性反迫害的法轮功的再次恶性污蔑。

三、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

以下是2010年1月至10月,广州市部份遭绑架、强制洗脑、非法劳教、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计有30起35人。

1、骆丽萍,女,约五十四岁,广州市中国旅行社退休职工,2010年1月12日下午四时左右被龙凤街居委派出所恶警伙同海珠区“610”所属街道综治办恶人绑架。被非法劳教1年6个月。

2、钟凤燕,女,广州某居委会工作,大约2010年1月失踪,估计被中共恶警绑架迫害。

3、邓芳郴,女,35岁,湖南人,在广州市桂花岗皮具城开店做个体生意,专做皮具设计。因购买香港神韵晚会演出票,于2010年1月12日下午在店里被越秀区和海珠区的“610”绑架,并且强制关闭其店铺,叫业主不能出租给她使用。被劫持到广州市洗脑班迫害。

4、到广州市番禺区走亲戚的湖北松滋市法轮功学员刘玉娥,于2010年1月17日晚7点多钟出门买东西时下落不明,她家人到辖区派出所报案,被一再推说没有这个人。后被证实遭非法劳教。

5、杨黎艳,女,广州美林集团公司工程师,2010年1月19日正在工作时被天河区国安、610歹徒绑架,被非法劳教1年。

6、广州海珠区法轮功学员陈雪卿,2010年1月被海珠区“610”(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上门绑架。

7、广州法轮功学员梁庆玲,女,63岁,2010年2月3日下午在荔湾区周门讲真相时被绑架。

8、四川省华蓥市禄市镇大坡老村九组老年法轮功学员李正海,于2010年2月27日在广东省增城市新塘镇大敦村附近,因为讲自己修炼法轮功受益的事实和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被大敦派出所绑架到增城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9、2010年3月25日,广州法轮功学员车健华失踪,当天他正常上班(广州市海运局)后至今,全无消息,怀疑已被海珠区国保大队绑架。车健华妻子邓芳郴已于2010年1月遭绑架。

10、侯月萍,女,38岁,广州救助局财务经理,于2010年3月17日因讲法轮功真相被广州海珠区“610”绑架,被非法劳教2年。

11、2010年4月29号,广州番禺区法轮功学员陆海云因派发真相光碟,被恶警抄家、绑架。这是陆海云第三次被邪恶绑架。

12、2010年5月23日晚上10点半左右,广州天河区法轮功学员徐志银被邪恶之徒绑架,被劫持在天河看守所。

13、2010年5月12日,在广州打工的湖北省黄梅县法轮功学员袁利妮和四川法轮功学员辜智明遭绑架。两人被非法劳教。

14、2010年5月12日,约六十一岁,家在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的潘惠玲被绑架。

15、2010年5月15日,广州海珠区法轮功学员任秋红外出讲真相时被恶人绑架,被非法劳教1年6个月。

16、2010年5月上旬,湖北麻城法轮功学员杨玉峰(也叫杨桂花)到广州探亲,在广州火车站散发大法真相资料、劝世人三退保平安时被绑架。

17、张院平,男,34岁,湖北省赤壁市人,2010年6月18日下午,在天河区棠东和光路被绑架、抄家。

18、2010年7月23日上午,河南平顶山地区有四位学员(梦艳册、彭玉杰、陈春林、李贯平)在广州打工,被广州天河区警察绑架。

19、约2010年8月22日晚,来自洛阳的法轮功学员60多岁的周金花及其四个子女及一个儿媳等,在广州天河骏景花园法轮功学员周金花等被绑架、抄家。周金花在广州天河骏景花园的两处住所已被邪恶抄,一片狼藉,抢走很多大法书,行恶者为天河天园派出所及610人员,其在洛阳的一个家人也被抓走。

20、2010年8月18日早上上班途中,广州法轮功学员陈苏丹等被广州市天河公安分局绑架。

21、2010年8月18日,朱宇飚律师被广州市海珠区610非法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海珠区看守所。朱律师2007年曾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22、2010年8月18日,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法轮功学员成联琼在家里被十多个“610”歹徒绑架。

23、2010年8月18日,中山大学附近的潮州籍法轮功学员小妹被绑架。

24、2010年8月26,广州市法轮功学员曾家庚、曾丽波被江南中街派出所绑架。曾家庚,男,年约68岁,广州华南理工大学毕业,广州市轮胎厂退休职工,曾丽波,曾家庚的儿媳,约35岁,外资企业会计主管,湖南籍。广州江南中街因其修炼法轮功不给落户广州市户口。

25、2010年9月17日,广州市海珠区龙凤街居委伙同海珠区“610”人员到法轮功学员吴鼎和的商店将其绑架。

26、2010年9月25日,广州海珠区康乐村风阳派出所绑架了一名三十多岁的外地女法轮功学员,该名法轮功学员李静(现用名)流离失所,在广州伊曼宁制衣厂打工。

27、单锦成,男,45岁,广深铁路公司广深工务段天河领工区优秀员工。9月28日上午,正在工作的单锦成被广州市增城区“610”王建莱等恶人绑架到广州市“法制学校”强制洗脑迫害。

28、徐红霞,女,原广东省妇联干部、儿童心理学硕士,9月29日上午在上班途中被绑架并抄家。

29、林颖榆,女,原公务员,约四十岁,9月30日在上班途中被绑架。曾遭非法劳教和洗脑班迫害。

30、林作英,10月7日在华南理工大学向世人赠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广州白云区曾槎路一百八十三号广州市谭岗法制教育学校即洗脑班迫害。

四、部份迫害案例

(一)广州警察借口“亚运” 驱逐九旬老人回原籍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日,广州市花都区公安分局新东派出所出动了十多名警察,先后数次骚扰一名九旬老妪及其女儿,对她们进行跟踪、恐吓、搜包、抢走身份证、软控监视及审讯、拘禁,最后以“亚运”为借口,将母女俩驱出广州。警察称这是奉当地政法委、六一零的指令。而这一切仅仅因为她们是法轮功修炼者。

五月二十日上午九点多钟,从湖北来探亲的张守凤和她母亲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公园散步,在公园里与一位环卫工人聊天,环卫工人说起自己身体不好,丈夫已过世,有个儿子要负担,不挺着干就没有钱,活不下去了。张守凤母女听后很同情她的境遇,就送她一张“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的护身符,告诉她照着诚心敬念,就会遇难呈祥,有福报,身体也会好起来。环卫工人对母女俩连声道谢。

在十点多,张守凤和母亲坐在公园亭子里休息,突然过来四、五个警察,手里拿着那张她们送给环卫工人的护身符,警察说她们在宣传法轮功,要搜包。张守凤告诉警察,他们无权搜包。恶警仗势强搜,但什么都没搜到。

张守凤扶着母亲离开了。当她们走出很远、准备上公共汽车时,一直跟踪着她们的六、七个警察突然将她们劫住,再次要强行搜包。张守凤不理会,扶着她母亲一直往前走,警察就一直跟着。张守凤母女俩拐进一个胡同后分手,警察遂分两班人马乘一辆摩托车开始在胡同里围追堵截,最后将母女俩劫住,张守凤告诉警察:你们这样做是违法的,是在执法犯法。警察不听,抢走了她们的身份证,调来一辆救护车,将她们劫持到当地中医院软禁起来。

在中医院,张守凤分别与警察讲真相,要求当即放人。两个多小时后,母女俩最终要回身份证,并得以离开。

不料在回家途中,警察们又开车追上,声称执行上级花都区政法委和“六一零”指令,遂将母女俩劫持到新东派出所非法审讯,直到下午快五点时才放人。

五月二十四日上午,又有一帮人以居委会查人口为借口,闯到张守凤住处,家人被查了身份证件。这帮人中,有五月二十日参与绑架的便衣恶警。

这帮人走后一个小时左右,广州市花都区政法委书记杨某、科长赵某以及工作人员,新东派出所的几名警察,带着专门“请”来的张守凤户籍地湖北十堰公安局东岳分局第五治安大队队长等二人共一行十余人,突然再次闯到张守凤住处,赵某说:广州在十一月份要开亚运会,花都不敢欢迎你们这样的人(法轮大法修炼者)在这里住。我们把你们户籍所在地的李所长千里迢迢地叫来,就是把你们交给他们带走。户籍地的警察则说:如果要带走,就是送去法教班(洗脑班),如果不走,就要写个保证书。

张守凤和母亲拒绝写所谓保证书,被迫去买了回原籍老家的火车票。下午,赵某等和十堰警察又来了,看到买好的火车票时,明显松了一口气,又做贼心虚地道:“是你们自己决定要走的,与我们不相干。”

就这样,广州警察以“亚运”为借口,非法剥夺了一对母女的探亲权利,连九十一岁的老人都不放过。(【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七日】)

(二)广州法轮功学员沈元慧被610恶人、派出所警察和街道骚扰

广州市法轮功学员沈元慧,自2009年10月22日从广州市洗脑班无条件释放后一直在家调养身体(她从2007年4月18日因发传单被非法劳教1年半,然后又因坚定信仰被直接绑架到广州市洗脑班1年多,期间身心均遭到严重摧残,健康状况甚差。)但回来后她和多名家人频频遭到海珠区“610”恶人、派出所专区警察和街道居委上门、电话和被叫到居委会谈话为名骚扰、恐吓,还美其名曰“关心”。

沈元慧后来为避免家人被骚扰,与家人搞好关系,自己从海珠区父亲家搬到越秀区一个人住。这间房子是她的阿姨给她住的。但还没住满一个月,从过完年后上班一直到现在,她和多名家人就遭到海珠区、越秀区 “610” 恶人、派出所专区警察和街道居委疯狂骚扰。越秀区广卫街派出所专区警察徐某(手机:13903061999)今天上午用手机软硬兼施的恐吓、命令她的阿姨,严禁她把房子给沈元慧住,必须把沈元慧赶回海珠区户口所在地其父亲家,否则就抓人、抄家,连其亲戚也抄。并嚣张扬言,要每天去沈元慧住处打门骚扰,如果不开就把门砸烂,严禁她住在越秀区广卫街区域。(【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三月二日】)

(三)广州正义律师、法轮功学员朱宇飙遭绑架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八日,广东省广州市法轮功学员朱宇飙律师,再次遭中共当局绑架,目前已经被当地中共检察院所谓的“逮捕”。朱律师二零零七年被绑架劳教迫害一年半。

朱宇飙先生,中山大学法学硕士毕业,曾在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恒益律师所任律师。他是一名道德高尚的律师,特别给底层群体辩护,经常是低价、折价,甚至没报酬。报纸曾两次报道他的事迹。

八月十九日,海珠区公安分局警察把拘留通知书送到朱父母家,通知书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涉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给以刑事拘留。朱母签了名并按了手印,但发现,通知书的办案人处没人签名,追问下,他们个个推搪,最后据说是负责者说,这是广东省公安厅统一的规定:办案人一律不签名。这是一个新招术。看来这些人也怕以后遭清算,心虚到不敢签名,以为这样就可以躲过恶报。最后一个警察透露,办案人姓陈。一个恶人还说,对朱律师已跟踪了很久了。此外,他们抄家连个抄去物质清单都没有,真是流氓抢劫。

二零零五年、零六年期间,朱律师曾分别为三名被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辩护,他的辩护词精彩严谨,堪称经典,令中共法庭大为尴尬、震惊。 例如:朱律师为受迫害法轮功学员高焕莲做无罪辩护后,法庭出现了戏剧性的场面:审判官、法官等个个哑口无言,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愣了。因为朱律师是广东省公开为受迫害法轮功学员伸张正义的第一个正义律师,他们都知道朱律师的辩护是以中国现行相关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是最正确的辩护,没有反驳的理由,因此谁都不知道怎样应答。半晌,指控人突然不知所措地说了这样的话:“觉得好,就在家炼功吧!不要出来。”

之后,朱律师又为受迫害法轮功学员魏应新、宋虹锋出庭辩护。在为宋虹锋做无罪辩护时,法庭同样出现上述的尴尬,指控人无赖地说:“这是政策……”朱律师平静地说:我想提醒法官,这是法庭,等政策上升为国家法律再说。

朱律师在辩护过程中讲到法轮功被定性问题没有经过法律程序,利用公安部六条针对法轮功的法规来判罪法轮功学员是违反执法原则的。此问题戳到了中共邪党的痛处,中共法官三次粗暴打断朱律师的辩护,最后那法官理亏而恼羞成怒,竟然说:你再说就驱逐出法庭……

在为以上三名法轮功学员的辩护中,中共警察如临大敌,场面一次比一次恐怖,街道戒严,对参加出庭的人,一改常态,要求出示身份证,还要非法搜身、检查、询问,非法在法庭内外用摄像机、照像机拍照,阻止其他法轮功学员旁听,过后还骚扰现场旁听的正义人士。

期间,司法厅有关人员诬蔑朱律师为“反革命”,并威胁朱律师退出辩护。在威胁朱律师退出辩护无效的情况下,中共法庭竟安排在朱律师另一场普通案件庭审时,同时开庭,以达到让他不能出庭为受迫害法轮功学员辩护的目的。

(四)广州法轮功学员张元博遭诬判4年

2009年7月9日,广州法轮功学员张元博在家中被恶人以切断电源的方式骗开家门后强行闯入,非法抄家,所抢夺的电脑、打印机、MP3、现金等价值2万多元的财物一直不予归还。当时,张元博、阿英夫妇及前来探访的朋友黄小瑜等均遭绑架。

张元博被非法关押后,家人多次打听其开庭的日期,法院及律师总是含糊其辞,一会说是2010年3月11日,一会又说是10号左右。直至3月9日上午10点,家人才接到律师通知,说当日下午2:30开庭。

当天天气很冷,最高气温才摄氏12度,下午3点才看到张元博被警察带来,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薄的衣服,光着脚穿着拖鞋。法官匆匆做了审理后,当张元博做最后辩诉刚刚讲了一分钟时间,法官就强行打断了发言,宣布休庭。

2010年5月28日下午在天河看守所,张元博在被绑架、非法拘留10个月后,被天河区法院非法诬判四年。家属至今仍未曾要到判决书。

张元博这是第二次身陷冤狱。张元博和他的兄弟之前曾同被广东省四会监狱迫害数年,其兄弟已含冤离世。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0/18/231149.html
2010-09-26: 广州法轮功学员吴鼎和被绑架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七日,广州市海珠区龙凤街居委伙同海珠区六一零人员到法轮功学员吴鼎和的商店将其带走,并抢去两本《转法轮》。详细情况正在调查之中,请知情人尽快补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26/230149.html

2010-09-25: 广州法轮功学员吴鼎和被绑架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七日,广州市海珠区龙凤街居委伙同海珠区六一零人员到法轮功学员吴鼎和的商店将其带走,并抢去两本《转法轮》。详细情况正在调查之中,请知情人尽快补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25/230032.html

广州 海珠区(昔称河南区)联系资料(区号: 20)

2023-11-29:海珠区公安分局南石头派出所电话:02089044077
南石头派出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凤岗路83号
邮编:510280
所长朱穗武 13802747564
副所长郭平 13903078802
副所长钟安 13602876989
副所长毕炳坚13501500199
副所长马毅聪13808872923
李志刚 18927522751
吴祖辉 13826265715
罗军华 13922293993
周伟勇 13622266836
黄泽伟 13178556242
许伟钊 13421863339
林晓东 13711195896
龚甫云 13316100850
黄华恩 13724011922
温国栋 13822288151
梁锡华 13316159628
谢伟标 13602812121
何志辉 13070280379
2.海珠区检察院
检察长何素梅, 13902211665
副检察长凌耀波, 13802777303
副检察长路明, 18002228939
副检察长胡波,18002228980
政治部主任张浩红,18198921133
检委会委员关键涛,18002228998
第一检察部主任吴欣霞,18198921005
第二检察部主任石川,18198921031
综合业务部主任黄燕青,18198921115


2023-10-16: 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南1095号,邮编:510250
检察员陈程,020-89016257、18617352881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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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3005301、83005314、83005550、83005567、83005594、83005423、83005678、83005332、83005331、83005307、83005306、83005308、83005310、83005315、83005309、83005311、83005313、83005322、83005329、83005328、8300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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