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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8: 张晓玲、李奕凤在广东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广东汕头市法轮功学员张晓玲、李奕凤于2016年7月被非法劫持至广东女子监狱。 张晓玲母亲曾就女儿被迫害一案向广东女子监狱及相关责任人寄出《刑事申诉状》,要求广东省各司法部门依法无罪释放张晓玲。 一月十二日,张晓玲母亲探视被迫害中的张晓玲,监狱警察在其会时口头提出警告,指张母向他们寄出诉讼状的行为“涉嫌违法。” 申诉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特别是在法轮功学员长期遭受不公、严重迫害的情形下,是否认真对待法轮功学员的刑事申诉,被看成是很能拷问司法人员的良知的事情。 张晓玲修炼真、善、忍,亲友无不称道,只因江氏动用公权力迫害好人,致其再陷囹圄。 看到张晓玲哭红的眼眶,张母非常痛心。有冤申冤乃公理,希望广东女子监狱的警察们,多点正义感,真正的为法律负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8/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41022.html#1711721550-1 2016-07-23: 李奕凤、张晓玲被绑架到广州女子监狱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八日上午,广东汕头潮阳区法轮功学员李奕凤、张晓玲被绑架到广州女子监狱。 之前,汕头市潮阳区法院法官郭汉隆非法判李奕凤、张晓玲三年,李奕凤、张晓玲不服判决向汕头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其家人要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汕头市中级法院审判长李少荣、审判员姚妙玲、谢琼晖,书记员吴斯琪几人耍流氓偷偷开庭,在不通知律师的情况下把李奕凤、张晓玲押送到潮阳区人民法院,李奕凤、张晓玲拒绝戴手铐,被几个人硬是抓了扣上去,手都乌青了。 法院人员走过场一样宣读维持原判的判决书,就草草收场,回来时李奕凤、张晓玲拒绝进看守所,被他们连拖带拽的拉了进去。 其中姚妙玲、吴斯琪等三人之前在看守所审问李奕凤时还故设圈套,问李奕凤说是不是她做的,李奕凤说什么都没做,姚妙玲(或吴斯琪)说在视频中看到李奕凤开摩托车,李奕凤说我只是开摩托车,姚妙玲说当时就你们俩个人,不是她做的,就是你做的,李奕凤没有回答她的问话,就这样卷入了她们的圈套之中。 之后姚妙玲拿口供叫李奕凤签名,李奕凤一看上面记录的说是张晓玲做的事,就把她们做的口供划掉,拒绝签名,姚妙玲、吴斯琪等三人气匆匆就走了。 李奕凤、张晓玲不服二审判决,认定一、二审的事实错误、证据不真实,法院构陷罪名。她们已交代其家人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出刑事申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7/23/李奕凤、张晓玲被绑架到广州女子监狱(图)-331766.html 2016-05-05: 被非法判刑三年 广东汕头市两善良女士上诉 广东汕头市两位三十岁左右的善良女士李奕凤和张晓玲,被毒打、绑架,本是受害人,却在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被潮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两人不服判决,决定上诉。 三月二十五日庭审时,根据事实和法律,辩护人张赞宁律师与刘正清律师认为,起诉书对被告人的指控,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而不能成立,张晓玲、李奕凤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刑律,那些抓捕、构陷她们的人在违法。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李奕凤和张晓玲驾驶一辆电动摩托车,在潮阳区谷饶镇华隆发商场附近,突然被两辆小车前后逼停,车上下来六个便衣,其中一人将摩托车踢倒,六个男人猛扑上去,对她们拳打脚踢,李奕凤被打倒在地,便衣疯狂踩踏她的头部、身体,致使她头部、前额都流了血,伤口沾满沙子。当时正是下班时间,路人围了好几圈,看着施暴者往死里打人的惨状,众人敢怒不敢言。一位三轮车司机只因站在靠前的位置,暴徒便叫嚣: “滚开,你想当陪葬吗?! ” 据了解,这伙暴徒是潮阳区公安局警察,其中一人叫吴海荣,另一个人叫邱家熹。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非法庭审李奕凤、张晓玲,在进入庭辩问答阶段时,张教授和刘正清问了张晓玲、李奕凤一些问题: 张教授问:你认为你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张晓玲回答:没有,构不成犯罪。 张教授说:构不成犯罪,你有没有参加法轮功组织?你是法轮功的修炼者还是参加者? 张晓玲说:我们不是组织。 然后刘正清问张晓玲说:我是李奕凤的辩护者。而你有些话跟我当事人有关,所以我要必须要问清楚,你是一位法轮功修炼者,而你为什么要修炼法轮功? 张晓玲回答说:因为法轮功很好,他是一个教人向善,以真善忍为指导做一个好人的。 法官郭汉隆立即打断刘正清的提问,说这个问题与案件无关,辩护人不必发问。刘正清坚持说:这个问题怎么会无关呢?她为什么要修炼法轮功,这是动机啊?郭汉隆打断刘正清的话说辩护人要注意。刘正清当时指出,法官你所遵守的是法律,如果是你,超越了法律……。郭汉隆不让刘正清说下去,说:辩护人不要在法庭上辩论这个问题,有什么问题直接发问。张教授在法庭上说:我同意刘律师的辩法,因为这是在调查她的动机。刘律师说:对,这是她的动机,我为什么不能调查。 刘正清问张晓玲:还有一个问题要问你,你在修炼法轮功的过程中,你有没有利用法轮功进行破坏国家的法律或行政法规? 张晓玲说:没有,我们在什么情况下都是信仰真善忍。 刘律师说:没有,你是一位法轮功修炼者,你有没有胁迫别人信仰法轮功? 张晓玲说:没有,都是自愿的,人家觉得好,他才愿意去学。 刘律师问:你在修炼法轮功的过程中,有没有伤害过别人? 张晓玲说:没有。 刘律师又问:没有,那么你在这个组织,有没有组织机构?那么你在法轮功这个组织里,有没有你的领导? 张晓玲回答说,我们不是组织,我们只是一种信仰。 刘律师又问:指控书控告你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六号、七号去那个路段发短信,那六号七号你在哪里? 张晓玲回答说:那天我呆在家里,那个路段我根本就没去过,去都没去过。 刘律师又问:指控书指控你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那么我要问你一下,你知不知道你具体破坏了哪一部法律或者行政法规? 张晓玲回答说,我不知道。 刘律师说:既然你不知道你破坏了哪部法律,那么呢,应该在检察阶段或者现阶段,你问没问过经办人,或者检察官,他告诉你破坏了哪一部法律? 张晓玲回答说:没有。他只告诉我犯法,但是没有告诉我犯哪部法。 刘律师说:他没告诉你具体侵害了哪一部法律是吧? 张晓玲回答说:对。他只告诉我犯法。 刘律师说:好的,我的提问结束。 接着刘律师又问了李奕凤的一些问题, 刘律师说: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六号、七号你在哪里? 李奕凤说:六号那天我在公司值班,七号那天,我在公司洗被子床单,根本就没有出去,我不知道他们说的六、七号那段视频是哪里来的?还有这里面的六个证人我都不认识。 刘律师问:你为什么修炼法轮功? 李奕凤说:按真善忍做好人,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犯了法? 刘律师问:你只是做一个好人而已? 李奕凤说:对。 刘律师问:你在修炼法轮功的过程中,有没有伤害过别人? 李奕凤答,杀生是有罪的,按真善忍做好人,更不用说去伤害别人了。 庭审过程中,张晓玲有些问题拒绝了郭汉隆的审问。张教授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本案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而提问的问题明显与这个案件无关,所以可以不用回答。之后法官郭汉隆提问的一些问题李奕凤和张晓玲拒绝了回答。 李奕凤对郭汉隆这样说:无论我们做与没做都构不成犯罪,做一个好人没有错,信仰是一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对于公诉人马俊盈诬蔑她们发送的是法轮功的反动信息,李奕凤这样说道:我们遵纪守法是作为法轮功一个学员最基本的原则要求,怎么会反动呢?! 李奕凤对公诉人马俊盈和郭汉隆说:你们可以做一个试验,用手机发送“真善忍好”,看看能不能发出去,或者用手机发送“假恶斗”,看能不能发出去。 张晓玲说:我们信仰“真善忍”不是X教,“真善忍”是邪的吗? 在非法庭审的过程中,检察院的公诉人马俊盈构陷她们的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可是公诉人马俊盈拿出的证据非常荒谬,如用李奕凤的姐姐辨认谁是她的妹妹、李奕凤的户口在哪里都成了证据?! 对此,张教授说:户籍只能说明一个公民有信仰的自由。 马俊盈甚至还无中生有的捏造证据说她们两个女孩子在去年十二月六号、七号去过那些地方,发了什么短信,其实当时她们都没有去过那些地方。还搬出什么她们两个人以前都有劳教的前科,张教授说:劳教本身就是违宪与违法的,所以才被依法撤销。而劳动教养制度,没有经过法院的审判就可以限制人身自由,其本身就是恶法,所以才被撤销。对于马俊盈出具的移动公司统计说明,张教授这样反驳说:没有自然人作为证人签名按手印,而只有法人印章,证人必须是自然人,因此,该证据无效,退一万步说,即使法人可以作证,但此证据也与“破坏法律实施”的指控,没有关联性。 而对于指控书的供述与辩解都没有她们的本人签字,张教授说,辩护人实行零口供,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是因为本案与其所指控的罪名没有关联性。然后张教授又说,作为汕头市公安局只是侦查机构,不是鉴定机构。它对本案的鉴定,均属违法。还有对于共同作案的质疑,张教授说: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已有明确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所谓“破坏法律实施”,必须是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公诉人所谓的“证据”一个个的都被律师驳倒,在最后的辩论陈述中,马俊盈给李奕凤和张晓玲二人扣上另外一个罪名:非法持有法轮功宣传资料罪。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张赞宁教授当案指出:没有规定“非法持有法轮功宣传资料罪”,没有这个罪名,你们扣押法轮功的资料是非法的、犯法的。张教授又说: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能和宪法相抵触,而且我高兴的看到,最高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带领着全体法官对宪法宣誓,忠于宪法,我们首先要忠于宪法,我们用宪法来否定证据无效,这有错吗?作为从事法律的公诉人讲出这样的话,我本人感到非常遗憾。 刘正清律师在法庭上慷慨陈词:真正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是江泽民及其610组织。法官郭汉隆气急败坏地拿起锤子猛敲,不让刘正清律师说下去。在非法庭审过程中,郭汉隆也是多次打断李奕凤和张晓玲的辩护,不让她们说下去。 最后刘律师只能在辩护词中这样写道:宣传法轮功的行为与“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其侵害的对象是法律的实施,那么请问:李奕凤的这一行为究竟侵害哪一部、哪一条法律的实施?如果说连侵害的对象都指不出来,何谈该罪的成立?!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对信仰群体的迫害是周永康余孽在作垂死挣扎,在幕后操纵给习李新政添乱的结果!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是江泽民,是台面上的傀儡和幕后操纵的盖世太保,而不是这些的信仰群体。正所谓“不要今日闹得欢,明日拉清单”!历史经验殷殷可鉴,不可不察! 张晓玲在最后辩护陈述中对郭汉隆说:法官,我知道法律是维护民众的权利,我们作为一个修心向善的修炼者,我希望法官你能够维护善良和正义,停止对我们这些手无寸铁的百姓的迫害,做出公正的判决。 非法庭审结束时,法官郭汉隆没有宣判结果,在四月二十二日秘密枉判法轮功学员李奕凤、张晓玲各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之后送李奕凤、张晓玲回来时在警车中就有人替她们抱不平说:政府也不能这样搞! 今天,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高官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徐才厚、张越之流已经得到法律严厉惩罚的下场,江泽民被送上法庭审判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在这个时候还在抱着江泽民的大腿不放的那些人,有没有考虑一下为自己、家人的未来呢?法轮功学员都是一群心地善良的人,他们希望你们不要在这场迫害中成为一个受害者、一个最可怜的替罪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5/5/被非法判刑三年-广东汕头市两善良女士上诉-327602.html 2016-04-28: 广东汕头市潮阳区法院冤判两位善良女士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广东汕头市潮阳区法院在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非法判处法轮功学员张晓玲、李奕凤有期徒刑三年。 李奕凤、张晓玲均曾因为修炼法轮功分别被劳教迫害二年。 非法判决下发后,四月二十四日下午,汕头市潮阳区境内突发龙卷风,造成一百七十多户共三百多间房屋屋顶被掀起,六名村民受伤。四月二十三日开始,潮阳区天气突变,普降暴雨,局部大暴雨,最大降雨量达一百九十四毫米,灾情较为严重。古有孟姜女悲泣长城倒下,窦娥含冤天降六月飞雪,如今法官冤判好人,天昏地暗,老天怒斥官员无道。 案件回顾 张晓玲与李奕凤两位三十岁左右的善良女士,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在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华隆发商场门前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被潮阳区公安局警察和深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共六、七名便衣拦截、毒打了很长时间,李奕凤被打倒在地,便衣疯狂踩踏她的头部、身体。当时正是下班时间,路人围了好几圈,看着施暴者往死里打人的惨状,众人敢怒不敢言。张晓玲、李奕凤后来被非法关押到潮阳区看守所。 二零一陆年一月十三日,张晓玲、李奕凤被潮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陆年三月二十五日,张晓玲、李奕凤被潮阳区法院非法庭审,非法庭审时,潮阳区政法委动用了特警、民警、便衣等至少五十人以上的庞大维稳队伍。应家属之邀,著名维权律师张赞宁律师为张晓玲辩护,著名律师刘正清为李奕凤辩护。 法庭上,根据事实和法律,辩护人张赞宁律师与刘正清律师认为,起诉书对被告人的指控,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而不能成立,张晓玲、李奕凤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刑律,那些抓捕、构陷她们的人在违法。 揭示潮阳区公、检、法的迫害罪行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28/广东汕头市潮阳区法院冤判两位善良女士-327261.html 2016-03-12:广东省汕头市李奕凤、张晓玲面临非法庭审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法轮功学员李奕凤、张晓玲2015年12月8日在潮阳区谷饶镇华隆发路段被潮阳区公安局副局长廖烈响、国保大队长许少英一伙绑架。李奕凤当时被便衣吴海林等7、8个便衣打伤,之后关押在潮阳区看守所。潮阳区法院法院欲于2016年3月25日上午9点半对法轮功学员李奕凤、张晓玲非法庭审。潮阳区法院刑二庭3月9日通知辩护律师张赞宁教授和广州刘正清律师到潮阳区法院办理辩护手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12/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25249.html 2016-03-06: 广东汕头市张晓玲、李奕凤遭受迫害补充 目前该案案卷已达到潮阳区法院刑二庭,刑二庭上周通知家属请律师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6/二零一六年三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25011.html 2016-01-18: 绑架广东汕头市李奕凤、张晓玲责任单位及人员信息补充: 潮阳区公安局: 副局长廖应响13902710116 国保大队队长许少英13903047069、13829592797宅0754-8386119 潮阳区看守所: 彭绍亮13902710772 许浩彬13822823368 陈文勇13926767555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18/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22350.html#1611803236-11 2015-12-20: 广东汕头市法轮功学员张晓玲遭迫害消息补充 2015年12月8日下午, 广东汕头市潮阳区法轮功学员张晓玲(31岁,女),与另一名法轮功学员李奕凤(30岁,女)在潮阳区谷饶镇华隆发商场门前,遭到汕头市公安局国保(“邪恶610”)人员、潮阳区公安分局国保(邪恶“610”)人员及谷饶镇派出所恶警的暴打劫持,目前被非法拘禁在潮阳区看守所。 12月15日,法轮功学员张晓玲、李奕凤的家人委托中国著名律师、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和广州律师刘正清,为张晓玲和李奕凤维权。 张赞宁教授、刘正清律师分别会见了张晓玲、李奕凤,了解到她们当时遭到七、八名警察(分乘2辆车,普通车牌,穿便服,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拦截、暴打!李奕凤被严重打伤,目前不能走路。 张赞宁教授已经向潮阳区公安分别递交了“取保候审”的通知书;刘正清律师也向潮阳区检察院递交了“要求验伤”的通知书。 1999年7月,江泽民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张晓玲只有15岁,还是一名初中生。为了证实大法,让世人明白法轮功真相,她从潮阳区(当时称潮阳市)出发,骑着自行车,历尽千辛万苦(经过24天)到达北京。就因为想告诉政府“法轮大法好”,16年来一直遭受中共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20/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20704.html#151219234025-16 2015-12-16: 广东省汕头警察街头施暴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傍晚五点许,在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华隆发购物广场”的对面,一辆电动摩托突然被两辆私家小车前后逼停,小辆车上一共下来了六个便衣,其中一人将电动摩托车踢倒,六个男人猛扑上去,对电动车上的两名女子拳打脚踢……殴打了很长时间。 当时正好是下班时间,过路人围了好几圈,看着施暴者“往死里打”的手段,众人敢怒不敢言。一位三轮车司机只因站在靠前的位置,暴徒便恐吓:靠这么近,你想当陪葬吗?! 后经确认,这些暴徒是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公安局警察。事后,暴徒叫来谷饶镇派出所警察,将两名女子绑架到潮阳区看守所。第二天潮阳区公安局分别到她们家抄家。 据悉,这两名女子是张晓玲、李奕凤,当天她们正在驾驶电动车拨打真相电话、发送真相短信时被便衣蹲坑遭此毒手。目前李奕凤、张晓玲被非法关押在潮阳看守所。 张晓玲、李奕凤都曾经遭受过非法劳教的迫害。 二零一一年,张晓玲在广州市黄埔区一饭店内向世人讲述法轮功真相,被黄埔区大沙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广州“610”非法劳教两年。而当时与她同行的、未修炼法轮功的妹妹张悦琪,也被非法劳教一年,张悦琪当时只有十四岁。 李奕凤于二零零四年经朋友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仅短短几个月,车祸留下的后遗症就好了。二零一零年,李奕凤在汕头市中信度假村向民众赠送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神韵光碟,被绑架到汕头滨海派出所,遭绑老虎凳、暴力灌食、强制注射不明药物等迫害,后被非法劳教两年。 以下为2012年前的信息,请知情者补充更新。 1、潮阳区政法委书记: 方潮生,1963年10月16日。 住宅电话:0754-83832389 手机:13902719833、13502925389 2、潮阳区政法委610办主任: 汤庆强,1951年6月4日生。 办公电话:0754-83818035 住宅电话:0754-83823197 手机:13809719078、13058483998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城兴归西环城68号3户、汕头市潮阳区棉城东安住宅区北二幢510房 3、潮阳区政法委610办副主任: 姚壮蓬,1962年5月5日生。 办公电话:0754-83609610 住宅电话:0754-88862787、0754-83876686 手机:13058483983、13068913531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文光驿后大埕7号4户 4、潮阳区维稳综治办主任: 张少晖 办公电话:0754-83845693 住宅电话:0754-83821591 手机:13539678398 5、潮阳区维稳综治办副主任: 陈运启 办公电话:0754-83821344 住宅电话:0754-83817519 手机:13068925783 6、潮阳区维稳综治办人员: 吴永明,1963年12月3日生。 住宅电话:0754-83824870 手机:13692079238、13822806519、13502792211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水门住宅区1幢202号 7、潮阳区公安局局长: 庄俊斌,1963年9月28日生。 办公电话:0754-83883001 住宅电话:0754-88570873 手机:13902720456、13502750653 地址:汕头市濠江区达濠马厝巷21号 8、潮阳区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马汉武,1951年11月3日生。 办公电话:83883085 住宅电话:87764826 手机:13902712898 9、潮阳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 张玉城,1951年5月2日生。 住宅电话:0754-83606655 手机:13902710535 10、潮阳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 马信伟,1965年12月30日生。 办公电话:83883086 手机:13829538826 11、潮阳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政秘中队队长: 黄锡英,1956年3月1日生。 住宅电话:0754-83835763 手机:13923928926 12、潮阳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政秘中队副队长: 张清新 手机:13612396299 13、潮阳区公安局国保大队第一中队队长: 卢楚泰,1974年11月6日生,贵屿镇凤新村人。 手机:13502905206 14、潮阳区公安局国保大队第二中队队长: 李庭金/李廷金,1949年10月23日生。 办公电话:0754-83883092 住宅电话:0754-83815680 手机:13902715616 15、潮阳区公安局国保大队第二中队副队长: 陈秋彬,1974年9月8日生。 手机:13829510392 16、汕头市政法委书记: 谢泽生,1961年9月20日生。 手机:13809659595、13902726512、13302712468 17、汕头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综治维稳办主任: 黄小扬,1955年1月9日生。 办公电话:0754-88457150 住宅电话:0754-88842055、0754-88281334 手机:13502981955、13502992626 地址:汕头市同益二巷14号501 18、汕头市政法委副书记、610办主任: 林淮佳,1962年6月29日生。 住宅电话:0754-88556322 手机:13902726990、13802339948、13322776990 地址:汕头市金新南路17号201房、汕头市红领巾路85号403房 19、汕头市政法委610办副主任: 黄鹏翔,1964年12月3日生。 办公电话:0754-88410980 住宅电话:0754-88835268、0754-86803287 手机:13902777168 20、汕头市政法委610办综合科科长: 林真真,1968年4月24日生。 办公电话:0754-88457149 住宅电话:0754-86323264 手机:13929669925 21、汕头市政法委610办综合科科员: 黄启翼,1979年10月12日生。 办公电话:0754-88457149 住宅电话:0754-88811766 手机:13902749920、13923981619、13902731320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珠池街道丹阳庄东区45栋301房 22、汕头市政法委610办调研科科长: 程洪宪,1955年3月9日。 办公电话:0754-88410982 住宅电话:0754-88365113 手机:13809656987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38号丙座708房 23、汕头市政法委610办调研科副科长: 刘树国/刘国树,1953年9月22日生。 办公电话:0754-88410982 住宅电话:0754-88280978 手机:13068956453、13802711902 地址:汕头市桂馥里3座1号门602房 24、汕头市政法委610办调研科科员: 教红,1970年6月1日生。 办公电话:0754-88410982 住宅电话:0754-88363588 手机:13902777061、13923983061 地址:汕头市内新巷10号 25、汕头市综治办副主任: 杨克明 办公电话:0754-88294671 住宅电话:0754-86353668 手机:13502951960 26、汕头市维稳办副主任: 蔡芹,1957年6月26日生。 办公电话:0754-88410979 住宅电话:0754-88327999 手机:13902778009、13923983691 27、汕头市公安局局长: 江楷鑫,1965年4月19日生。 手机:13580238888、13822945678 28、汕头市公安局副局长(分管国保): 马冀汕,1966年10月29日生。 办公电话:0754-88964203 手机:13502991133 29、汕头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 林为民,1966年10月24日生。 办公电话:0754-88964210 住宅电话:0754-88882329 手机:13923668999、13902720838 地址:汕头市南海直街11号504房 30、汕头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队长: 李惜强,1952年7月4日生。 办公电话:0754-88965212 住宅电话:0754-88633868、0754-88290617 手机:13902731761 地址:汕头市新兴路33号2座301房 31、汕头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队长: 范潮淋,1967年7月25日生。 办公电话:0754-88974578 住宅电话:0754-88688688 手机:13802716333、13929661389 地址:汕头市中平街10号1座602房 32、汕头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员: 姜伟武,1952年11月8日生。 办公电话:0754-88964219 住宅电话:0754-88269555 手机:13802336220、13929633869、13902728278、13322772276 地址:汕头市金霞街道丹霞庄东14幢704房 33、汕头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员: 郑沐炎,1953年5月1日生。 办公电话:0754-88964219 住宅电话:0754-88537168 手机:13902734594 34、汕头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员: 姚欣开,1953年5月21日生。 办公电话:0754-88964219 住宅电话:0754-88531866 手机:13809653366 地址:汕头市东方园南区21幢602房 35、汕头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员: 黄祥文,1981年07月26日生,揭阳惠来人。 手机:13809299771 36、汕头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政委: 陈静香,1952年11月26日生。 办公电话:0754-88974210 住宅电话:0754-88559751、0754-88563608 手机:13502944712、13902775379 地址:汕头市桂园47幢603房 二、可能有关的部分责任人:(区号:0754) (即其中有一部分人与此案有关联,包括间接犯罪者) 1、潮阳区谷饶镇综治办副主任: 黄东涛 2、潮阳区谷饶派出所: 负责人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 朱本辉 87623509 83619288 13502919288 郭桂林 87634293 83815711 13502923337、13502708277 吴创希 87636478 87773989 13502921689 李锡洲 87636408 83818866 13902710748 张海鹏 13809710631 陈松武 13502485555、13502926888 林文荣 13923973899 郑林明 13829511888 3、潮阳区看守所 负责人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 郭泽标 88712943 88722119 13502918199 陈镜秋 88726125 88725525 13903045525、13822801025 吴伶 88726125 88715683 13902716308 黄惜通 88712943 83821788 13903041866 郭建生 83815786 13902711964 连梓坚 83848000 13542816666、13005335000、13903044171 4、潮阳区公安分局 负责人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 李远明 83883002 13902775624 张诗宗 83883008 83821231 13923976555 李升 83883007 83820289 13902710239 朱镇龙 83883003 83837383 13822895678 李玉才 83883009 83829738 13502929738、13322711738 郭伟 83883006 83832818 13902713228、13502913221、13822888341 李少龙 83883018 88728338 13902718086、13822801086 王春龙 83811738 83839689 13902735689、13353095689、13353095682、13353095683 邱炳烈 85612869 13902711661 5、潮阳区政法委: 负责人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 张凯宗 83831833 88726666 13822859555 洪继和 88786633 13923968833、13829533431 陈乔 83600065 83843339 13902718322 吴美莲 83617221 83828860 13025349818 林锡坤 83617253 13923939519 钟小虹 13923939519 吴文鹏 83830298 83611116 13809719000 林泽玲 83822709 83826998 13822833998 吴宏宣 83830298 83865420 13058483985 郑少波 83822709 83610036 13902717042 马森潮 83822709 83838159 13822810811 肖植武 13822810811 6、汕头市国保支队、国保大队: 负责人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 张永发 88964212 88390200 13809650803、13076359982、13322702928 肖茂明 88964215 88465543 13802337499 吴延辉 88964215 88528000 13829676999 王思胤 88964216 82480233 13902773905 姚仕良 88964215 88562086 13502986995 杨彦鸿 88964213 85879783 13902705129 郭兴义 88964217 88133855 13802332156 李东明 13809299608、13076327803、13682791083 7、汕头市政法委: 负责人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 翁甲洪 13809712305、13822806111 曾海敏 88462532 13902778726 潘捷 13902721018、13829678899 蔡奕武 88294854 88293270 13802331592 林淮佳 88410969 88556322 13902726990、13802339948、13322776990 王立成 88438897 88563339 13809659651、13923983651 肖光雄 88410983 88849286 13902729206 扈海涛 88410917 88622321 13902720707 陈锦安 86803197 88887620、88547011 13902706812 黄文琪 88424199 88844028、88530025 13902721146 卢小英 88294559 88549689 13902772031 范垂金 88294497 88840489、88268650 13802715936、13923983846 郑健龙 88444287 88841298、88431948 13902723022、13923982808 丁有勤 88410977 88549818 13902747542、13502779330、13923983542、13923983810 彭绍琴 88272204 88628555、88169807 13509888181、13923983930 方树荣 88533409 13509886458、13923982281 赖桂荣 88621868 13924780685 张贵 88457151 88839403、88666812 13211215778、13802710930 罗达拉 88563973 13509886048、13923982025 陈海波 88274548 88529699 13902739202、13502980081、13502980018、13076311599 苏榕 88294497 88992272 13902722737 辛旭奇 88331888 13502995542、13929610542 黄晓明 88457152 88844006、88567479 13809295543、13923982543、13929671363 周壮杰 88795289 13715983456 张盛锋 88449511 88893558、88567200 13829665489 陈晓航 88848973 13809297678 张朝荣 88863168 13929699114 吴灶喜 88416965 13802711163 王海茵 88555237 13829625237 谭鹰 88274128 88849937 13501993909、13923983252 张锰 88880388 13929686101 何京兰 13929686592 叶东 88860619 13902771360 林贤浩 88410970 88844866、88622832 13802716090、13923982090 佘英俊 88452519 88166566 13802710001 蓝天明 88279591 88545666 13502763986 郭勤亮 88275676 83930808、88567932 13509886148、13501414688 郑南玲 88528321 13829630308 陈荣 83812362 13902719595 纪渂景 88270950 88837786 13502998138、13802338856、13923983843 孙宏德 88279586 88533179 13809655381、13829692169 吴丹 88410971 88168293 13902728515、13829478918 陈国滨 88279586 13829658088 张壮华 88421021 88306182 13058268838 陈静丽 88295292 88520706、88459732 13502939259 李卫东 88410597 88843063、88241991 13809651867、13829661867 吴育坤 88294701 88847969、88617818 13902733690、13923982341 叶奕霞 88410978 13923983846 张俊民 88272204 88978618 13502978578 贺中年 88410975 88868183 13502996183 洪光 88458814 88552169 13715951333 郭铭珊 88410973 88844868、88560668 13923989199、13076313229 杨华 88273420 88853912、88306180 13902776568 陈桂生 88410972 88369308 13802718266、13902739171、13802717178 周修娟 88528123 13502976606 郑年生 13902735846 刘幼明 88294585 88466876 13502776169 姚克 88271237 88526835 13923668328、13902776819 赖忠海 88457149 88166095 13929688282 马汉辉 13802331182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16/广东省汕头警察街头施暴-320557.html 2010-07-31: 汕头市大法弟子李奕凤和洁璇现被非法关押在鮀浦看守所 7月22日在汕头市濠江区河浦中信度假村被非法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洁璇和李奕凤,现在汕头市鮀浦看守所遭受迫害。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31/227744.html 广州 白云区 广东省女子监狱(广州市女子监狱)联系资料(区号: 20)2024-05-28: 附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电话:
一、广东省女子监狱电话: 监狱长:罗晖13609089493 政委:樊文忠13600048108 副监狱长:杨东晖13924266899、刘翠松13922229355 纪委书记:何维真13924063161 政治部主任:肖颖 13928764688 团委书记:苏伟15013233766 “610”主任:郑珠娥13802941626 “610”副主任:徐先银13928529219 监狱医院院长:尹红缨 13924266886 教育改造科科长:彭华娟 13924266618 狱政管理科副科长:李婵 13924227895 狱内侦查科副科长:张璇13924212921 一级警长:梁忆宁13929823311 一监区副监区长:李志13924162762 三监区监区长:秦涵13922403515 八监区分监区长:李艳芳13926090724 九监区副监区长:李品墨15913167820 教育改造科 科长:彭华娟13924266618 副科长:甘甜13602811716 刘晓倩13662448712 汤永平13924266538 李卓君13826125488 林泽佳13710524090 吴正益13925130722 喻晓13503060218 李梅13678960311 古小春13826359877 蔡少华13570147689 尹利红13600092711 古国珍13802448215 廖幼群13826246281 孙嘉旋15920367695 陈润梓13427501352 2023-05-28: 参与迫害的部份责任人: 揭阳市榕城区610 姓名 职务 办公 宅电 手机 林奋 榕城区政法委副书记 610办公室主任,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 0663-8622214 0663- 8678207 18822919927 方健文 榕城区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区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原揭阳市国保支队长) 13802320268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20)2016-03-06:
潮阳区法院刑二庭电话:0754-836031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