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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 吴忠市(中卫市) >> 岳钦, 男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6-04-12: 宁夏青铜峡市国保大队副队长王浩恶行
王浩,男,警号:320127,宁夏吴忠市青铜峡市国保大队副队长。 王浩多年来一直参与对当地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抓捕、抄家、非法审讯等。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下午,王浩再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杨洁等人。 明慧网多次曝光过王浩,但相信其参与的迫害案例还有更多起没有被曝光。以下是王浩参与迫害的情况简述: ......二零一零年七月九日,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国保大队长李军、副队长马宝珍带几名警察伙同利通区古城派出所薛明华、朝阳派出所馘建军,青铜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正江、王浩等先后绑架了岳钦、钞旌佩夫妇、马雄德,还有马雄德的儿子马钊,并非法抄家,他们被非法关押在吴忠看守所。此后岳钦被判刑七年(已提前回到家中),马雄德和妻子郑凤英二零一二年九月再次被秘密绑架,分别判刑七年半、七年,目前仍关押在银川监狱和银川女子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12/宁夏青铜峡市国保大队副队长王浩恶行-326584.html 2012-06-16: 宁夏银川监狱仍在“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马智武因为拒绝“转化”被长期关禁闭,其他人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见到他了,马智武遭受的迫害目前尚不清楚。 马智武是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被非法劳教判刑八年多。他初次被绑架时,正值妻子怀孕,二零零八年回到家中时,女儿已经八岁了。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马智武再次被宁夏盐池县公安局花马池派出所的警察绑架,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马智武被宁夏盐池县法院秘密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从马智武被绑架关押至今,马智武的家人没有见过他。 目前银川监狱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陈雪英、王建国、王玉柱、马智武、孙磊、岳钦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6/16/宁夏银川监狱仍在“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258998.html 2012-05-30: 宁夏吴忠市医生岳钦被秘密诬判七年 宁夏吴忠市法轮功学员岳钦,今年四十岁左右,原来是吴忠市吴忠镇医院放射科的一名大夫。二零一零年七月九日被绑架,之后被秘密非法判刑七年,目前在银川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一零年七月九日,在宁夏公安厅副厅长兼“防邪办”(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头目乔恩成的操控下,宁夏各地“六一零”恶警统一行动,到当地法轮功学员家中非法抄家抢劫、骚扰、绑架,实施迫害。当天,宁夏银川市、吴忠市、青铜峡市、灵武市、石嘴山市都有法轮功学员遭迫害。 当天,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国保大队长李军、副队长马宝珍带几名警察伙同利通区古城派出所薛明华、朝阳派出所馘建军,青铜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正江、王浩等,先后绑架了三名法轮功学员岳钦、钞旌佩夫妇、马雄德,还有马雄德的儿子。并非法对三人抄家,抢劫了大法书籍、电脑、手机等物品。 马雄德的儿子被关了一天一夜后放回,其他三人被非法关押在吴忠看守所。不久,钞旌佩回家了,马雄德出现病业状态,也回到家中。 同年十一月二日,岳钦、马雄德被吴忠市检察院非法批捕,吴忠市法院后来秘密将岳钦判重刑七年,劫持到了银川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曾遭狱警“转化”迫害。 银川监狱是中共“六一零”在宁夏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之一,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至今,非法关押了近百名法轮功学员,长期以邪恶的“转化”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甚至雇所谓“专家”对狱警进行迫害手段的培训。这些恶毒手段包括:吊铐、上大挂、电棍电、扎绳子、顶墙等;还采用关禁闭、强迫观看诬蔑诽谤法轮功的电视录像、每天写所谓的“思想汇报”、不准亲友探视以及每天 超过十小时的高强度干奴工等方式迫害。警察还经常纵容、唆使犯人殴打法轮功学员。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加重迫害,殴打、长时间关禁闭、不准家人接见、恐吓威胁家属、不予考核、不予减刑等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5/30/宁夏吴忠市医生岳钦被秘密诬判七年-258243.html 2011-01-15: 二零一零年宁夏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案例 七月七日至九日,宁夏各市“六一零”警察有预谋的骚扰绑架法轮功学员 七月七日至九日,宁夏银川市、吴忠市、灵武市、石嘴山市、中卫市“六一零”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家骚扰、抄家,甚至绑架法轮功学员。 (1)七月七日至九日,银川市六一零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张淑芳、辛林原等人家中骚扰。 (2)七月九日,吴忠市利通区国保大队长李军、副队长马宝珍带几名警察伙同利通区古城派出所薛明华、朝阳派出所国建军,青铜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正江、王浩等,先后绑架了三名法轮功学员岳钦、钞旌佩、马雄德和他的儿子。并非法对三名法轮功学员抄家,抢劫了大法书籍、电脑、手机等物品。马雄德的儿子被关了一天一夜后放回,其他三人被非法关押在吴忠看守所。岳钦至今还被非法关押在吴忠市看守所。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日,吴忠市检察院非法批捕了马雄德、岳钦。马雄德的妻子郑凤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遭吴忠市检察院非法批捕,被迫流离失所,至今还没回到家中。 (3)七月七日至九日,灵武市六一零的多名警察到法轮功学员严英、张兰芳等人家中非法骚扰。 (4)七月七日至九日,石嘴山市也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骚扰。 (5)七月七日至九日,中卫市也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骚扰。 据悉,此次大规模有预谋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指令是宁夏公安厅副厅长兼“防X办”主任乔恩成下达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5/二零一零年宁夏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案例-234890.html 2010-11-10: 宁夏吴忠市检察院非法批捕两名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通讯员宁夏报道)十一月二日,宁夏吴忠市检察院非法批捕了法轮功学员马雄德、岳钦。马雄德的妻子郑凤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遭吴忠市检察院非法批捕,被迫流离失所,至今还没回到家中。 二零一零年七月九日,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国保大队长李军、副队长马宝珍带几名警察伙同利通区古城派出所薛明华、朝阳派出所馘建军,青铜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正江、王浩等,先后绑架了三名法轮功学员岳钦、钞旌佩、马雄德,还有马雄德的儿子。并非法对三名法轮功学员抄家,抢劫了大法书籍、电脑、手机等物品。 马雄德的儿子被关了一天一夜后放回,其他三人被非法关押在吴忠看守所。不久,钞旌佩回家了,马雄德出现病,也回到家中。岳钦至今还被非法关押在吴忠市看守所。 马雄德和妻子郑凤英九五年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从中共九九年“七二零”迫害大法后,夫妻俩屡遭迫害,聚少离多。马雄德曾被劳教两年、判刑五年;郑凤英曾被劳教两年多、判刑三年(监外执行),他们夫妻还曾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拘留所。在他们遭迫害期间,他们的儿子是靠朋友和亲戚的帮助才完成学业的。 相关人员和单位:(宁夏吴忠市邮编:751100) 吴忠市利通区国保大队:马明朗、李军、马宝珍 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公诉科:马玲燕、李静 吴忠市利通区法院 青铜峡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李正江、王浩 吴忠市利通区古城派出所薛明华、朝阳派出所馘建军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10/宁夏吴忠市检察院非法批捕两名法轮功学员-232269.html 2010-08-02: 宁夏各市六一零警察骚扰绑架法轮功学员 七月七日至九日,宁夏银川市、吴忠市、灵武市、石嘴山市六一零警察无辜到法轮功学员家骚扰、抄家,甚至绑架法轮功学员。 七月七日至九日,宁夏银川市六一零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张淑芳、辛林原等人家中骚扰。 七月九日,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国保大队长李军、副队长马宝珍带几名警察伙同利通区古城派出所薛明华、朝阳派出所馘建军,青铜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正江、王浩等,先后绑架了三名法轮功学员岳钦、钞旌佩、马雄德还有马雄德的儿子。并非法对三名法轮功学员抄家,抢劫了大法书籍、电脑、手机等物品。马雄德的儿子被关了一天一夜后放回。其他三人现还被非法关押在吴忠看守所。 据悉,几名警察强行闯入法轮功学员马雄德家,逼问其妻郑凤英的下落(二零零九年三月遭迫害,十月流离失所,至今不知去向)。马雄德父子无法告知。警察便将马雄德父子强行绑架到派出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8/2/227849.html#108203526-1 2010-07-16: 宁夏吴忠市法轮功学员岳钦等多人被非法关押 2010年7月9日,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国保大队队长李军、副队长马宝珍和其他几个警察伙同利通区古城派出所薛明华、朝阳派出所馘建军,青铜峡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李正江、王浩等警察,先后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岳钦、钞旌佩、马雄得三人,并抄了家抢走了大法书籍和一些物品,现被非法关押在吴忠看守所迫害。马雄德的儿子也同时被绑架到公安局,关了一天一夜。并把电脑和手机抢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16/227057.html 吴忠市(中卫市)联系资料(区号: 953)2022-03-03: 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刑庭庭长王静 电话:13739550332
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周洁 电话:0955-7656793、18295556880 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检察官王舜坤电话:13519245372 中卫市看守所电话:0955-7681298 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相关信息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行政新区丽景街2号 邮编:755000 区号:0955 邮编:755000 区号:0955 院领导:强吉鸿 党组书记、检察长 0955-7656789 李荣霞: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0955-7656788 贺继宏: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0955-7656831 杜新麒: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0955-7656813 莫吉海: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0955-7656818 王一宁:专委、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 0955-7656790 王加军:检委会专职委员 0955-7656818 王自银:检委会专职委员 0955-7656790 政工科:王丽娟 科长 0955-7656819 雍孳萌、雍 蓉、牟亦廷:司法行政人员 0955-7656813 林发智:司法行政人员 0955-7656813 林发智、王晓林:司法行政人员 0955-7656813 王 芳:司法行政人员 0955-7656800 王 茹:办公室主任 0955-7656828 马凯文:会计0955-7656826 案管中心:倪 萍 主任 0955-7656816 张晓东:苟晓笛、梁金凤、乔国祥:司法辅助人员 0955-7656815 法警队:张 翔 队长 0955-7656803 马志刚、张淑梅:法警 0955-7656823 拓守花:法警 0955-7032000 控申科、孙艳芳:科长、员额制检察官 0955-7656801 公诉科:徐家全 科长、员额制检察官 0955-7656792 李 萍 员额制检察官 0955-7656807 乔 栋 员额制检察官 0955-7656832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