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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牡丹江市 >> 欧维芝(欧维之), 女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2-08-10: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欧维芝、杨淑君、马计英
近期,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跟随邪党,继续行恶。对非法关押在七监区法轮功学员欧维芝、十三监区杨淑君、马计英,以“不转化”或继续修炼大法为借口,不予“减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10/二零一二年八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61404.html 2010-04-25: 虎林市法轮功学员邹继秀、欧维芝看守所绝食反迫害 黑龙江省虎林市八五四农场法轮功学员邹继秀、欧维芝,被牡丹江农垦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四年,她俩在牡丹江农垦看守所绝食反迫害,已经有五天。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5/222144.html#1042501437-2 2010-04-13: 法轮功学员欧维之和邹继绣面临第二次被非法开庭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三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管局法院,将第二次非法开庭审理法轮功学员欧维之和邹继绣,企图继续迫害两位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3/221465.html 2010-03-27: 牡丹江农垦法院对欧维芝、邹继秀的非法审讯 牡丹江农垦法院对欧维芝、邹继秀的非法审讯。 参与迫害部份人员: 八五二公安分局: 漆大勇 (宅)5967776 牡丹江农垦检察院:王立实 (宅)5066111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27/220490.html 2010-03-25: 牡丹江农垦法院非法庭审欧维芝、邹继秀 欧维芝、邹继秀因修炼法轮大法,遭邪党公安机关绑架后又被法院非法开庭迫害。大法弟子为欧维芝、邹继秀的家人为邹继秀聘请了两位北京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检察机关当庭出示伪证;审判人员阻止辩护律师辩护发言、并威胁辩护律师。两位大法弟子一再说大法教人做好人没错,并要求无罪释放。 欧维芝、邹继秀,女,都是黑龙江八五四农场职工。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遭农垦八五二公安分局绑架后,八五四公安分局也参与了迫害。从红兴隆农垦看守所转押至牡丹江农垦看守所,牡丹江农垦政法委、公安局国保大队、检察院、法院先后参与迫害。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日上午,牡丹江农垦法院对欧维芝、邹继秀非法开庭审讯。在庭上,公诉人出示的两份证词,除了签名不同,竟然连标点符号都相同。当场被辩护律师指出,出现尴尬局面。另外公诉人出示的公安机关的扣押清单,其中光盘为九十二张,当事人说只有十五张。在律师一再要求清点下,审判长同意休庭后清点。休庭后公诉人称他只以清单为准,然后灰溜逃走。在众目睽睽之下,清点光盘的数量为七十五张。由此很难认可其它扣押物品的数量及其来源的真实性。公诉人出示的公安机关审问笔录与搜查证都缺少相应的签字。因搜查证没有公安局长的签字,是无效的。辩护律师要求法庭不予作为证据。 其中一位辩护律师明确指出,“两高”的司法解释不能代替立法机关立法定罪。且当事人的传播行为没有破坏任何一条法律实施,人的思想不能用行政手段压制。邪党审判人员以国家已对法轮功定性为由几次阻止其发言,辩护律师提出抗议。休庭后审判长威胁、恐吓辩护律师,辩护律师说,我既然敢说就不怕。 两位辩护律师都当庭指出,执法机关侵犯了宪法规定的信仰自由、公安侦查结果不符合法律规定、证据不清和数量不足。对两位被告人做了无罪辩护。 邹继秀的辩护律师在辩护中说,鉴于邹继秀的身体状况不适宜长期羁押及强迫劳动,如果法院一定要对被告人处以刑罚,辩护人恳请法院依法对其予以缓刑或监外执行。这样不会发生社会危害性,有利于被告人安心调养,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法庭最后草率收场,称以后再开庭。 在开庭之前,欧维芝的单位领导曾到参与迫害的牡丹江农垦政法委,恳请释放欧维芝。欧维芝的邻居也到农垦总局政法委,说明欧维芝的丈夫已是癌症晚期,恳求释放欧维芝来护理丈夫。 邹继秀在被关押期间出现过严重的高血压、心脏病,其所在砖厂职工联名恳请法庭释放邹继秀。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25/220399.html 牡丹江市联系资料(区号: 453)2026-02-04: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 办公室:0453-8909487 453-654-8598
院长 王春波(2025-1) 0453-8909988 副院长 王玉臣(原刑庭庭长) 13946365618 453-8909483 副院长 吴钝 副院长张雪18645777137 执行局局长 刘双喜0453-8909926、18645777290 政治主任 时维 专职委员 0453-8909499 刑庭:0453-8909483 刑一庭 主审法官 庭长 姜冰冰0453-8909486 18645777036 13945325888 13384530036 审判员 李双18645777311 0453-8909469 审判员 仇爽18645777173 0453-8909485 审判长 张颖18645777171 13836375966 0453-8909481 审判员 王楠18645777172 13204533269 0453-8907599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检察院 0453-6557388 办公室0453-6599806 纪检监察科0453-6599817 检察长 董光明(2021-3) 0453-6599801 副检察长 0453-6599804、0453-6599805、0453-6599803、0453-6599802 副检察长张亚明 副检察长魏春琪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检察院 0453-6557388 副检察长 马东晓13904537388、18645760102 院领导 丁江有13604834110、18645760106 院领导 胡大辉13945329000、18645760105 专职检查委员会0453-6599819 案管中心电话:0453-6519908 公诉科:453-6599809 第一检察部 主任 王娟18545760113 18645760906 13845340526:18645760199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53)2010-04-25:
电话区号:0467 牡丹江农管局政法委书记高福东办5063669 手机13339567766 牡丹江农管局检察院院长白玉波 牡丹江农管局检察院王立实 牡丹江农管局法院院长张玉坤 牡丹江农管局法庭审判长卢春玲 手机13159952682 牡丹江农管局法院代理审判员杨劲松 手机13846001541 牡丹江农管局法院代理审判员栾庆利 书记员:凌左彬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农管局: 邮编:158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