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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牡丹江市 >> 金英子, 女, 53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9-10-09: 父母做好人被迫害 孩子们孤苦无依(图)
八、八岁孩子被关洗脑班,屡被迫害患上抑郁症 黑龙江牡丹江市阳明区金英子女士因信仰多次遭绑架、关押、抄家、勒索,被非法判刑五年,善良、乐观的小儿子也被关洗脑班,孩子在一次次的迫害和极度孤独、恐惧下长大,精神受到极大的摧残和打击,罹患抑郁症,住院治疗,迫害给一家人造成深重的灾难。以下是金英子在起诉首恶江泽民的控告状中的部份内容: 通过修炼法轮功,我的身心得到了健康,由一个疾病缠身、弱不禁风的重病号,成为了家里现在唯一身体不再生病的健康人,性格变得格外的开朗,成了婆家娘家唯一的总后勤,老人、孩子们全都托付在我身上(他们都去外地打工)。照顾着他们的一切日常生活,忙碌在整个市区,随叫随到,义务服务,成为家中不可缺少的人,父母、姊妹、丈夫充满了对我的感激。 在这多年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我和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一样,遭受了常人无法承受的迫害,曾被非法抄家七次,绑架八次,非法刑事拘留一次长达四个月,非法强迫洗脑两次(一次在黑龙江省的监狱),非法判刑五年,非法勒索两次,金额二万多元。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日,原牡丹江光华派出所几个警察,把我从娘家强行绑架到派出所,当时因母亲刚刚去世,我在父亲家中正在做饭,他们说上面有令:必须一个一个过筛子,踩像(指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像)就让在家过年,不踩就进去(拘留),保证不再炼法轮功,写三书(保证书、决裂书、悔过书)。我维护宪法给予公民的信仰自由权,就这样我被非法拘留四个多月后,又被送到洗脑班非法强制洗脑被监禁四十天。被非法勒索610所谓的“工作费”和“保证金”共计一万元,并且经过八个部门加盖印章,层层勒索后我才获释。 这期间,八岁的小儿子无人照顾,每天放学也被拘留在铁护栏的洗脑班中,早晨由当班警察送学校上学。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八日晚,东宁县国保大队、市国保大队、阳明分局、光华派出所多人非法入室抄家,地板都扒开,在无任何收获的前提下,将我强行绑架到牡丹江市公安局,当时我连鞋都没穿。孩子受到惊吓大声哭喊,边哭边对他们说:“警察叔叔,我妈妈是好人!你们知道失去妈妈的痛苦吗?”由于受到强烈刺激,孩子失声好几天,经过治疗才好。 这一夜他们半小时一个班,轮流换人审讯我,闭眼睛都不行,有一个东宁县的女警察提到我家孩子就流泪,她恳求她的上级警察释放我。第二天上午,将我放回家,中午我去学校接儿子,看到哭的失了声的儿子,作为母亲我心如刀绞,紧紧抱住儿子。孩子说不出话,笑着看着我,豆大的泪珠打湿了我的衣服,我的心都快碎了!孩子能说话的时候问我,妈妈警察不是抓坏人吗?为什么要抓妈妈这样的好人呢?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七日,我因给了一位法轮功学员一千五百元钱,当时她的家境十分困难,警察就动用消防车,破门窗非法强行入室将我绑架到光华派出所。我被非法判五年。当父亲得到我被判刑后,病情急剧加重,在我服冤刑期间继母不忍心看到父亲离世,在我父亲去世前的前几天,上吊自杀。这对善良忠厚的恩爱夫妻,带着对女儿的牵挂和思念离开了人世! 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七日是我终生难忘的日子,前一天我接到久别八年没见到面的丈夫从国外打来的电话,他兴奋地对我说:“媳妇,我好想你!好想你!咱们俩终于能见面了,我买了回家的机票了!我回去后咱们好好过日子。”当我沉浸在全家团聚的幸福之中时,我被绑架了! 当他接到判决书时,崩溃了!他选择了离开中国移民国外,家中扔下了十二岁的儿子一个人,当时大儿子在上大学。小儿子独自一人往返于牡丹江至哈尔滨的省女子监狱的路上,幼小的他由于极度的思念、恐惧、孤独无助、悲伤,使他患上了忧郁症。 是谁在破坏家庭?是被控告人江泽民制造了一个个人间悲剧,多少家庭破裂,妻离子散。我和我家人的遭遇,是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及家庭遭遇的冰山一角,在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中,这种事情比比皆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0/9/父母做好人被迫害-孩子们孤苦无依(图)-394245.html 2015-09-26: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金英子控告首恶江泽民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法轮功学员金英子女士于2015年7月21日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首恶江泽民,追究其法律责任。 今年53岁的金英子女士曾多次被江泽民集团迫害。她曾2次被劫持入洗脑班,被非法拘留4个月,被非法判刑5年,曾被非法抄家7次,非法抓捕8次,至今仍被非法监视、限制出入境。 以下是支持本的个人情况和被迫害信息: 我是1996年5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的,通过修炼法轮功,我的身心得到了健康,由一个疾病缠身、弱不禁风的重病号,成为了家里现在唯一身体从不有病的健康人,性格变得格外的开朗。身心的巨大变化,给亲人们带来了无比的欣慰,给家庭带来了快乐。原来靠家人照顾的我,成了婆家娘家唯一的总后勤,老人、孩子们全都托付在我身上。(他们都去外地打工)照顾着他们的一切日常生活,忙碌在整个市区,随叫随到,义务服务,成为家中不可缺少的人,父母、姊妹、丈夫充满了对我的感激。 当我沉浸在饱尝无病一身轻,以助人为快乐的幸福之中时,1999年7月20日起,被告人江泽民将自己的权力凌驾于宪法之上,挑起了一场对法轮功的血腥镇压,用谎言伪善欺骗世人,为迫害法轮功给自己提供所谓的证据,酿造了中国历史上最惨烈的人间悲剧。数千万善良的百姓,无数家庭遭受了被控告人江泽民灭绝政策的血腥迫害。 在这多年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我和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一样,遭受了常人无法承受的迫害,曾被非法抄家7次,非法绑架8次,非法刑事拘留1次长达4个月,非法强迫洗脑2次(1次在黑龙江省的监狱),非法判刑5年,强迫服冤刑3年半,至今还在被非法监视中,家中电话24小时被监听,被限制出境无法和丈夫孩子们生活在一起,独自一人在国内生活成为孤独老人,被非法剥夺财产4次(2台电脑,1台打印机,炼功垫子——警察说拿去钓鱼用、通讯录等)等,被非法勒索2次金额20000多元。非法抄家7次都是在所谓的敏感日节假日之前的2~3天和年末,我周围有其他人被绑架时,我就无故遭受到绑架抄家。具体日期已经记不清了。 2000年末,牡丹江阳明分局国保大队几个便衣警察,开黑色轿车到我家把刚买的新电脑,1台打印机搬走了,并且非法拘留我近30小时,向家人勒索5000元保释金,才把我放回家。 2001年1月20日原牡丹江光华派出所几名警察,把我从娘家强行绑架到派出所,当时因母亲刚刚去世,我在父亲家中正在做饭,我父亲从前也曾是一个保卫干部,在省政法学校学习过。我父亲问他们为什么要绑架我,他们说上面有令:必须一个一个过筛子,踩像(指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像)就让在家过年,不踩就进去(拘留),保证不再炼法轮功写三书(保证书,决裂书,悔过书)。我维护宪法给予公民的信仰自由权,就这样我被非法拘留4个多月后,又被送到洗脑班非法强制洗脑被监禁40天,直到2001年7月4日才放回家。 在非法组织“610”办的洗脑班期间,家里按每天50元标准,被非法勒索610所谓的“工作费”和“保证金”共计1万元,并且经过8个部门加盖印章,层层勒索后我才获释。这期间8岁的小儿子无人照顾,每天放学也被拘留在铁护栏的洗脑班中,早晨由当班警察送学校上学,酿造了一个活生生的现实的“当代小萝卜头”。我从洗脑班回家后,父亲诊断为肺癌早期。 2002年9月28日晚,东宁县国保大队,市国保大队,阳明分局,光华派出所多人非法入室抄家,地板都扒开,在无任何收获的前提下,将我强行绑架到牡丹江市公安局,当时我连鞋都没穿,孩子受到惊吓大声哭喊,边哭边对他们说:“警我妈妈是好人,你们知道失去妈妈的痛苦吗?”由于受到强烈刺激,孩子失声好几天,经过治疗才好。 这一夜他们半小时一个班,轮流换人审讯我,闭眼睛都不行,有一个东宁县的女警察提到我家孩子就流泪,她恳求她的上级警察释放我。第二天上午,将我放回家,中午我去学校接儿子,看到哭的失了声的儿子,作为母亲我心如刀绞,紧紧抱住儿子,孩子说不出话,笑着看着我,豆大的泪珠打湿了我的衣服,我的心都快碎了!孩子能说话的时候问我,妈妈警察不是抓坏人吗?为什么要抓妈妈这样的好人呢?我真的无法告诉孩子这是问什么?因为孩子当时太小。 2003年10月27日,我因给了一位法轮功学员1500元钱,当时她的家境十分困难,警察就动用消防车,破门窗非法强行入室将我绑架到光华派出所。在光华派出所24小时不许睡觉,当时外面下着大雨,我的父亲,一个身患绝症的老人,整整在派出所门前站了一天一夜,泪水和雨水融在一起,有几个善良的警察劝我父亲:你回去吧!我们不会打你的女儿,您就放心回去吧!(这些是后来这几个警察到看守所告诉我的)。我知道爸爸是怕我被打死,他整整就站了一夜。 我被非法判5年。当父亲得到我被判刑后,病情急剧加重,在我服冤刑期间继母不忍心看到父亲离世,在我父亲去世前的前几天,上吊自杀。这对善良忠厚的恩爱夫妻,带着对女儿的牵挂和思念离开了人世! 2003年10月27日是我终生难忘的日子,前一天我接到久别8年没见到面的丈夫从国外打来的电话,他兴奋的对我说:“媳妇,我好想你!好想你!咱们俩终于能见面了,我买了回家的机票了!我回去后咱们好好过日子。”当我沉浸在全家团聚的幸福之中时,我被绑架了!送进了看守所。久别8年的夫妻,在看守所相聚。他那痛苦失望的表情让我刻骨铭心。他在众人面前嚎啕大哭,在场的管教也都落泪了。 当他接到判决书时,他崩溃了!他选择了离开中国移民国外。家中扔下了12岁的儿子一个人。当时大儿子在上大学。12岁的小儿子独自一人往返于牡丹江至哈尔滨的省女子监狱的路上。省女子监狱当时特批允许孩子可以往监狱通电话。幼小的他由于极度的思念,恐惧孤独无助,悲伤使他患上了忧郁症。 现在由于限制我出境,移居国外的丈夫,两个儿子,老年痴呆症在床上15年的婆婆,八十多岁靠人造的心脏起波器维持生命的老公公,都没有人照顾,为了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患重病的丈夫(这三个月两次胃出血,呕血)和儿子都要出去打工,家中靠80多岁患病的老公公做饭,还要护理疾病在床不能自理的婆婆。这几口人每天盼着我能回到他们的身边,给他们做上一顿可口的饭菜,让他们有力气上班,但是,对我们的家庭是一种奢求。 是谁在破坏家庭?是被控告人江泽民制造了一个个人间悲剧,多少家庭破裂,妻离子散。我和我家人的遭遇,是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及家庭遭遇的冰山一角,在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中,这种事情比比皆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26/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金英子控告首恶江泽民-316042.html 2003-12-04: 光华派出所隶属牡丹江市阳明区公安分局,自从1999年以来一直卖力地迫害大法弟子,做了许多坏事。单单十月末至今牡丹江市恶警非法抓捕大法弟子事件中,就有多人被光华派出所绑架。其中有:金英子,郝荣,郝萍,郝伟(被非法抄家,非法关押两天后释放)等。 恶警们明知大法弟子都是的信仰“真善忍”好人,还采取流氓手段,污蔑造谣蒙蔽不明真相的百姓。他们四处污蔑诽谤说大法弟子金英子只练功不管家,孩子吃不上喝不上。其实知情人都知道金英子一个人辛辛苦苦拉扯两个孩子长大,家里照顾的非常好,还经常帮助左邻右舍,人人称道。恶警们也知道它们的行为不得人心,但为了给非法绑架行为编造借口,就造谣说金英子家正在非法集会,便架着消防云梯爬上三楼非法入室绑架打劫。 2001-07-13: 春节前后牡丹江各派出所对所有在册大法弟子人人过关,对不写保证书的金英子、朴某等人非法关押至今不放。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13/13370.html 牡丹江市联系资料(区号: 453)2024-10-20: 审判长:姜冰冰,18645777036,13945325888,0453-8909486
审判员:仇爽,18645777173,0453-8909481 审判员:李双,18645777311,0453-8909469 书记员:程诗淼 2023-07-05:牡丹江市委书记:代守仑 牡丹江市委副书记:贺业方 牡丹江市长:张国军 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王志刚 牡丹江市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局长:高忠远 部门 姓名 办公室 手机 住宅 政法委领导书记 王育伟 6171978,6282555 13339537666 6996666,6680477 政法委领导副书记 赵珉 13836351598 政法委领导副书记,公安局 郑立武 6171166 13604608567 政法委领导常务副书记,公安局 张国生 6171169 13504537908 8296788 政法委领导综治办主任,公安局 李怀宏 6171168 13904838383 6282500 政法委领导秘书长,公安局 李明先 6171170 13766669377 6923828 政法委领导 康志文 6171978 13904837896 政法委领导 徐志国 8901988 13359685688 政法委领导 金银墙 6271001 13514550151 政法委领导,公安局,国安全局 张建中 6423492 13704529059 政法委领导 张凤刚 6990111 13903632968 办公室主任 朱凤兰 6171410 13766663977 6695888 办公室副主任 查茂林 6171836 13514551129 6325308 办公室打字收发员 郭荣 6171839 18904536869 政治处主任 杜威 6171832 13359883666 政治处主任科员 王大军 6171832 15645381333 纪检组副组长,公安局 付升海 6171831 13945388533 6938988 ... 更多 本案件有关文件2007-06-14: 曝光黑龙江省恶人张秋阳的犯罪事实
张秋阳,男,河北无极县人,生于一九五四年九月,今年五十三岁。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零年曾任牡丹江任市长、邪党市委副书记书记。 张秋阳在任牡丹江期间,积极推行中共邪党对大法学员的暴力政策,牡丹江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酷刑迫害致死,数十人被非法判刑,上百人被非法劳教。张秋阳曾叫嚣:“对法轮功怎么做都不过”。致使无数的法轮功家庭妻离子散,家庭被破坏,孩子失去了父母,成为孤儿;老人失去了儿女,无依无靠。 牡丹江市阳明公安分局一恶警头目在绑架大法学员金英子时就对手下警察说:“张秋阳书记让我们对待法轮功不要讲仁慈,警察长手是干甚么的!” 张秋阳在任期间,牡丹江治安混乱,经济下滑,犯罪率有增无减,在金钱的驱动下,张秋阳居然为一家诈骗公司剪彩做“托”,致使无数的家庭被骗,许多骗子被抓,而张秋阳有中共恶党的庇护,至今逍遥法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6/14/15683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