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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福州市 >> 叶巧明, 女, 49

个人情况: 福建师范大学在职员工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
拘留时间: 2009年9月16日
有关恶人: 福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10-01-31
家庭成员: 儿女/侄儿女/外甥/甥女: 叶巧明
夫妻/父母: 王秀琴(王秀清)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5-06-04: 福州市王秀琴、叶巧明母女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

福建省福州市法轮功学员王秀琴、叶巧明母女,向北京最高检察院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给她们及其亲属造成精神上、身体上以及经济上的巨大伤害与损失。

王秀琴,女,七十三岁。叶巧明,女,四十九岁,福建师范大学职工。王秀琴母女表示,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始作俑者,是造成众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祸首。十多年来,江泽民威逼各级领导执行其邪恶指令,从省、市、区、派出所、街道、居委会、单位等,各级610与公安一次次找我和我的同修女儿叶巧明,整我母女俩,但我们对那些人没有怨恨只有同情。其实从省、市到基层,他们也都承受着来自高层的压力,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犯罪,今天也将面临正义的审判。但我们目前只把江泽民列为控告对象,是想给其中还有可能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其实他们也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控告江泽民,也是在为他们鸣冤。

因此,申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关责任。

下面是王秀琴、叶巧明母女在刑事控告状中诉述的控告事实和理由: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4/福州市王秀琴、叶巧明母女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310412.html

2015-05-28: 被无理判刑 福建师大职工叶巧明依法申诉

福建师范大学职工、法轮功学员叶巧明,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四日上午向福州中级法院递交《刑事申诉状》,要求:依法撤销二零零九年仓山区法院对她的非法判决书;如数归还警察从叶巧明家中非法抄走的全部物品;公开恢复叶巧明名誉,依法赔偿一切经济及精神损失;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法律责任。

以下是叶巧明遭迫害情况简述: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叶巧明在单位上班时被福州市国保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整整一年。福州市公检法合伙构陷叶巧明,并使用黑社会流氓手段,逼迫她及亲属辞退北京正义律师,而后编造证据,对她进行非法起诉,仓山区法院非法判她三年徒刑缓刑四年。

叶巧明是在单位被绑架的,而中共法院却为了掩盖国保警察从她的手提包中拿走了她家钥匙、私自打开她家门在她和亲属均不在场的情况下,从她家中劫走大量私人物品(至今未归还本人)的犯罪事实,在判决书、裁定书中公然说谎,胡编说叶巧明是在家里被警察抓走。

叶巧明拒绝签任何字。在“610”人员施压下,福建师范大学无理开除了她的工作,停缴她的“社会保障费”。警察还在所谓“缓刑”截止日(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至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期间,派出大量不法人员跟踪、监视她,还动不动威胁、恐吓她不准申诉,否则就要马上把她绑架收监。

叶巧明坚持信仰“真、善、忍”,修心做好人没有错。真正犯罪的是那些绑架、非法抄家抢劫、非法起诉、非法判她缓刑的那些跟随中共作恶的“610”、公、检、法等不法人员。这些真正犯罪人员至今在逍遥法外,而对无辜的叶巧明在经济上的迫害还在继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28/被无理判刑-福建师大职工叶巧明依法申诉-310107.html

2014-03-02: 福建南平市张水莲、林美芬在福州被绑架情况补充

2014年2月22日,福建南平市法轮功学员张水莲在福州金山租住处被金山派出所等十几个警察绑架。她租住的小区是归属金山街道金州社区,属于金山派出所辖区。 林美芬于第二天,也就是2014年2月23日星期天在家中被绑架。林美芬和女儿一起住在福州西湖杂技团宿舍,归属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西湖社区,属于鼓西派出所辖区。

福州“610”人员绑架法轮功学员的一贯做法是:市或区的国保警察通过派出所,指使社区居委会治安主任的人员,参与或配合其实施绑架。

福建浦城法轮功学员张水莲在福州被绑架

福建浦城法轮功学员张水莲目前居住在福州市。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周五)下午,在金山榕城广场附近自己家中被恶警绑架。参与绑架的主要责任人是福州国保支队的几个警察以及金山派出的段警等。其中一个国保小头目自称姓李,高个子,有些秃头,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这是一次有预谋的绑架,警察拿着鼓楼公安分局开具的所谓搜查证、立案书等东西。警察抢走了张水莲的手机、电脑等私人物品。

张水莲目前被非法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福州国保支队一干恶警是近年福州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打手,直接参与了非法绑架叶巧明、王秀琴、范可娟、王永金、黄梅英、左福生和左秀云兄妹、陈雪等多名福州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2/二零一四年三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88275.html

2013-11-04: 法官竟说“公安有权销毁证据”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在被非法关押整整一年之后的福建师范大学职工叶巧明,被非法判三年缓期四年,回到家中。叶巧明不服,再次聘请北京律师,二审上诉至福州市中级法院。

十一月八日,叶巧明的律师向法院递交了要求“查阅叶巧明案一审程序中认定的主要证据、二审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并依法通知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的律师函。律师指出,一审给叶巧明定罪的所谓证据没有经过法庭质证,也没有移交二审法院。一审中非法剥夺叶巧明获得律师辩护的权利,一审中司法鉴定单位资质虚假或无鉴定权。律师要求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中院梁庆榕法官在回复律师时说:“公安可以不提供这类证据,公安有权力销毁这类证据。”法律是最重证据的,不需要证据就可以给人定罪,那还要法律干什么?要法官干什么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4/拒绝真证据-纵容伪证和刑讯-282216.html
2012-02-18: 福州法轮功学员三年来遭迫害案例
王秀琴、叶巧明母女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早上八点左右,福建师大数学系退休教授夫人王秀琴老人正在家中缝纫衣服,以福州市公安机关国保大队李处长为首的一帮人,突然闯进她房间,有的人拍照,有的人不让她走动和说话。她也来不及换衣服,就穿着睡衣衫被快速绑架到楼下一部小车上,离开居住所新村。在仓上山对湖公路菜市场旁边又另换一部车,她不肯上车,手差点被扭伤了。

那时围观的人很多,很多人都亲眼目睹了这一过程。然后车就直达仓山对湖派出所,强行给她拍照,之后她被非法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当时,王秀琴老人的女儿、福建师大职工叶巧明上班刚走到单位,也同时被几个自称是福州市国保大队而没有出示任何身份证件的人强行带到仓山区上渡派出所非法审讯和搜身。他们从叶巧明手提包中拿走了钥匙,私自打开叶巧明的家门,在她女儿和亲属均不在场的情况下,从她家中劫走了笔记本、打印机、还有她儿子学习用的电脑及她修炼法轮功十多年来所下载的、收藏的法轮功书籍、光盘、卡片、刊物等私人物品。

叶巧明被非法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整整一年。期间,仓山检察院非法起诉叶巧明叶巧明的儿子为她委托了两位北京律师。律师对公诉机关在没有一封信件实物证据的情况下指控她邮寄2338封信,并因此要将她定罪提出质疑,使得原定于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的非法开庭被仓促取消。之后,仓山法院法官蔡文建和以李处长为首的国保恶警等人逼迫叶巧明及其儿子辞退辩护律师。

二零一零年四月九日,福州仓山区法院分别对王秀琴老人和她女儿叶巧明非法开庭。旁听的除了她老伴和她女儿的公公以外,都是一些不认识的人,很明显是事先安排好的人。整个庭审过程都是公诉人按照他们事先设计好的程序快速提问,速度非常快,不容她们回答什么,非法庭审就匆匆结束了。她和女儿均拒绝在庭审笔录上签字。

之后,王秀琴老人和她的女儿均被枉判缓刑,于二零一零年九月回到家中,叶巧明依法上诉到福州中院,母女俩同时被严密监听电话、监视居住;当她们出门时,被派来的人寸步不离地跟随左右。王秀琴老人不仅遭受中共邪党人员的严重骚扰,这些人还书面通知王秀琴老人,威胁她到司法局接受什么“矫正”,否则就要将她收监。她原来有心脏病,是通过修炼法轮功痊愈的。由于不断的受到恐吓威胁,她持续承受着极大的精神压力,常常感到心脏惊跳不已。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傍晚王秀琴老人再次遭绑架收监,现被非法关押在福建省女子监狱。

已知的这次参与绑架王秀琴老人的有:福州市中级法院刑事一庭法官梁庆榕;福州国保警察林文强;仓山政法委“六一零”主任陈永康;福州仓山公安分局;福州仓山对湖派出所;福州仓山对湖司法所;福州仓山对湖居委会等相关迫害单位及责任人。

福州市“六一零”还操控福建师大,至今不让叶巧明复职上班,在经济上还在对叶巧明实施经济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2/18/福州法轮功学员三年来遭迫害案例-253187.html

2011-07-11: 福建师大至今仍未恢复叶巧明的工作

福州市法轮功学员叶巧明原是福建师大经济开发总公司职工。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叶巧明上班刚走到单位时被福州公安国保警察非法抓捕并关押了一年。她被强加罪名和非法判三年缓刑。回家后,叶巧明向其单位递交了真相报告,说清了这一年多来被无端迫害的整个真相过程,并要求上岗恢复工作。可是福建师大以种种借口拖延、至今不让叶巧明复职上班。

叶巧明这次所遭受的迫害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光工资上的损失累计近五万元、律师费用不下六万元、被恶警抢劫去的财物至少三、四万元。

几个月来,叶巧明和她的家人不断与福建师大的人事处、保卫处、经济开发总公司、学校分管领导等部门交涉。叶巧明家人打电话找人事处负责人欧榕,欧榕在电话里威胁老人说叶巧明被判缓刑,学校要开除她。家人再三论理,学校没有再说要开除叶巧明,可是每次打电话询问工作落实情况,总是以“学校还在研究”来搪塞,至今不恢复叶巧明的工作。

叶巧明所在部门主任在电话中告知叶巧明家老人,有关叶巧明复职的申报材料已经在副校长许明那里了。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六日,叶巧明家老人好不容易打通了许明的电话,许明说:“要复职,看叶巧明的态度”。所谓“态度”就是:要叶巧明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认同中共法院对她的诬判。

据悉福州仓山政法委书记陈永康在福州市“六一零” 的直接授意下,以帮助叶巧明恢复工作为由,多次到福建师大活动,并授意福建师大:叶巧明要复职,要看她的态度。陈还多次在电话中煽动叶巧明家老人,要叶巧明去找学校“六一零”人员表明态度, 并威胁说如不去后果自负。

这“态度”是荒唐的认罪。当时,公诉机关在没有一封信件实物证据的情况下指控叶巧明邮寄2338封信,并因此要将她定罪。叶巧明的律师对此提出质疑,并要求证人出庭。这使得仓山法院仓促取消原定的开庭。之后,仓山法院法官蔡文建和福州市国保恶警威胁恐吓她,逼迫她辞退了律师后,对她非法开庭、定罪、判刑。之后,叶巧明依法再次聘请律师上诉到福州中院,结果中院不开庭审理,却听命福州市“六一零”(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机构,类似于当年德国的法西斯恐怖组织 “盖世太保”以及文革时期祸国殃民的“文革领导小组”)的决定,枉法维持原判。

叶巧明对被强加罪名和三年缓刑,坚决不接受、不认同。她拒绝到中院签字拿所谓的裁定文书,福州中院强行把枉法裁定书邮寄给叶巧明,但始终得不到叶巧明的签字认可。因而福州市“610”再耍花招,背后操控叶巧明单位,企图用复职利诱相要挟仍达不到目的,福建师大就这样一直被操控着迟迟不让叶巧明复职。

现在,叶巧明家老人打电话给福建师大各部门时,不是无人接听,就是仍在互相推诿着。近日,人事处推说:这是用人单位的事,与人事处无关。

六月二十九日上午老人再次打电话给单位书记黄荔钦,他说:准备到图书馆找复职依据写申报材料。保卫处杨江说:他在等黄荔钦写好申报材料再一起去上交。申报材料不是已在副校长许明那里了?怎么现在才写什么申报材料?下午黄荔钦又在电话中对老人说:申报材料已写好并上交校领导了,但要叶巧明做好两种准备,上级领导有可能批、也有可能不批。他们还在继续模拟两可的敷衍着、哄骗着老人。

之后的几天老人打电话给他们,都无人接听。七月八日才接通了杨江的电话,他告诉老人不要再打电话了,叶巧明复职的事快落实下来了。但愿这次杨江所说的是真话。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7/11/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43682.html

2011-07-07: 福州六一零操控公检法及单位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福州公安国保警察绑架了正在上班的福建师大职工叶巧明后编造证据;检察机关无证批控,非法起诉叶巧明;仓山法院无理判决,诬判叶巧明三年徒刑缓刑四年;福州中院枉法维持原判。国保警察、检察官、法官等一次次的非法之举,都是在福州市“六一零”(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类似于当年德国的法西斯恐怖组织“盖世太保”以及文革时期祸国殃民的“文革领导小组”)的授意和操控下完成的。之后,福州市“六一零”继续背后操控,福建师大以叶巧明被判缓刑为由,至今不恢复她的工作。

叶巧明这次所遭受的迫害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光工资上的损失累计近五万元、律师费用不下六万元、被恶警抢劫去的财物至少三、四万元。

据悉福州仓山政法委书记陈永康在福州市“六一零” 的直接授意下,以帮助叶巧明恢复工作为由,多次到福建师大活动,并授意福建师大:叶巧明要复职,要看她的态度。陈还多次在电话中煽动叶巧明家老人,要叶巧明去找学校“六一零”人员表明态度, 并威胁说如不去后果自负。

六月二十九日陈永康在电话里对老人说:他去市里开会碰到他的上级领导,并向其汇报叶巧明复职之事。领导说,福建师大至今不恢复叶巧明工作之事在明慧网上曝光了,追问是谁上网曝光的。

由此足见,福建师大至今不恢复叶巧明的工作,对无辜的叶巧明在经济上的迫害还在继续,是与躲在背后操控的福州市“六一零”有关。

若想让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既然那么害怕做恶事被披露、被曝光,唯一的办法就是不要再参与迫害,多做善事,弥补给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所造成的伤害,给自己及家人留条后路。如今,连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都自认 “镇压法轮功是蠢事”。希望那些至今还在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赶快悬崖勒马,不要再追随恶党迫害好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7/7/福州六一零操控公检法及单位迫害法轮功学员-243530.html

2011-06-25: 福建师大恶党人员至今不恢复叶巧明的工作

中共警察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绑架了福建师范大学3位法轮功学员,其中包括正在上班的叶巧明

公安机关绑架叶巧明后编造证据;检察机关无证批控,非法起诉叶巧明;仓山法院无理判决,诬判叶巧明三年徒刑缓刑四年。福州中院听命福州市“六一零”( 专职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机构,类似于当年德国的法西斯恐怖组织“盖世太保”以及文革时期祸国殃民的“文革领导小组”) 的决定,枉法维持原判。之后福建师范大学以叶巧明被判缓刑为由,至今不恢复叶巧明的工作。

叶巧明这次所遭受的迫害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光工资上的损失累计近五万元、律师费用不下六万元、被恶警抢劫去的财物至少三、四万元。

叶巧明单位部门主任在电话中告知叶巧明家老人说,有关叶巧明复职的申报材料已经在副校长许明那里了。许明是最近被指派为福建师范大学“六一零”组织的头目。叶巧明的工作至今尚未恢复,现主要就卡在他手上。

叶巧明家老人了解到许明的联系电话,好不容易于2011年6月16日接通了许明的电话,询问学校对叶巧明工作的落实情况,许明说:“要复职,看叶巧明的态度”。所谓“态度”,言外之意是说:要叶巧明放弃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认同邪恶对她的非法审判诬判,这种荒唐的认罪态度。

福州仓山“六一零”政法委书记陈永康以帮助叶巧明恢复工作为由,多次到福建师范大学活动,据悉因为叶巧明复职这事已多次开会研究,其结果是叶巧明要复职,要看她的态度。陈永康多次在电话中煽动叶巧明家老人,动员叶巧明要主动去找学校“六一零”人员表明态度。

叶巧明坚持信仰“真、善、忍”,修心做好人没有错。真正犯罪的是那些绑架、非法抄家抢劫、非法起诉、非法判她缓刑的中共公检法人员。这些真正犯罪人员至今在逍遥法外,而对无辜的叶巧明在经济上的迫害还在继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6/25/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42958.html

2011-03-07: 福州市法轮功学员母女再次被无端骚扰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法轮功学员王秀琴老人和她的女儿叶巧明同时被福州市国保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之后,王秀琴老人和她的女儿均被枉判缓刑,于二零一零年九月回到家中。回家后多次遭严重骚扰。近日母女俩再次被骚扰。

仓山对湖马厂街居委会治安主任张秀云已多次骚扰过王秀琴老人。并且经常对她老伴进行欺骗和煽动,干涉她家庭正常生活。使得她原本和睦的家庭经常因她的信仰法轮功而被老伴误解。

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七日(周日),张秀云再次骚扰王秀琴老人,她先打电话说要到她家来,不一会儿人就到了。对王秀琴老人说“这几天不要到处跑”。又到她老伴房间要说什么,被王秀琴老人制止“我修炼和任何人无关,不许和我老伴胡说八道。” 张秀云就走出去。

王秀琴老人心想“我的思想是我的,脚是我自己的,是受我指挥,不是听你的,我爱走哪儿就走哪儿,你不让出去,我更要走出去。”走到门口,看到张秀云和段警守在那儿,她没理睬,径直往外走,准备去女儿家。

段长紧跟后面走到半路,拿起手机打电话告知对方所在方位。一会儿又来了仓山对湖派出所副所长和一个警察。之后把王秀琴带到警务室,要她当天下午不许走出去,还问她女儿家有没有电话、是否在家。之后把她送回家,又暗中交代她老伴看住她,不要让她出门。

王秀琴老人的女儿叶巧明也同时受到严重骚扰。那时候叶巧明家的骚扰电话一个接着一个。

叶巧明看都是些陌生电话,知道是骚扰就没接。这些人就发动叶巧明的家属打电话,叶巧明还是没接听。结果这些人就把叶巧明年迈的公公、当时远住在他女儿家,现年已八十五岁的老人和叶巧明正在上大学的儿子叫回来开门。紧接着段警张小平就来电话问是否有人在家,一定要叶巧明亲自接听电话确认在家方可罢休。

第二天年迈的公婆被那些人动员回来看住叶巧明。正好王秀琴老人也在女儿家,就和老人攀谈起来。结果年迈的公公开始教训叶巧明,要叶巧明如何如何配合那些人。无故骚扰,还要配合他们,叶巧明不接受这种无理要求。老人越说越激动,情绪无法控制。母女俩看其架势,只好走出去不和他论理了。

母女俩深知老人是因为那些人的恐吓和骚扰而担心叶巧明再次受到什么伤害,才有这样的表现。

叶巧明的公婆非常疼爱她,平时叶巧明也很孝敬老人。原本和睦的家庭,就因为叶巧明坚持信仰“真善忍”而时常无端遭受中共邪党人员的骚扰和迫害,使得年迈的公婆成天为她担惊受怕的。平时老人一再交代叶巧明说:“你不要去碰那根高压线(恶党)”。老人曾因在文革中深受其害,被恶党整怕了。是恶党在害人啊!

到了第二天亲属来电话说,经过这样一番折腾,八十五岁的老人病了,住院去了,正在挂瓶。

“无端骚扰、制造恐怖气氛、侵犯公民信仰自由、干涉人家的正常生活、破坏人家家庭的和睦。”——这就是中共所为。王秀琴老人不服,就打电话给对湖派出所副所长和区政法委书记投诉,说你们做得也太过份了,害得他老人家都生病住院了。如有什么事你们要负责。

区政法委书记居然说对湖派出所是在执行任务。

派出所本来是管坏人的,而不是管好人的。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是社会上公认的好人。区政法委执行的是什么任务?后来才听说原来是二月二十七日(周日)有什么“茉莉花革命” ,再加上两会, 中共表现出了极度的紧张,借机把法轮功学员作为“危险对象”来盯防。法轮功学员是修炼人,不参与政治,对政治是不感兴趣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7/福州市法轮功学员母女再次被无端骚扰-237275.html

2011-03-01: 陷害法轮功学员 福州国保恶警林峰侵犯律师权利

林峰,原本是福州市公安局国保二大队恶警,被中共利用来参与迫害法轮功。近几年,中国大陆出现了众多敢于说真话、秉承正义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可是,对于林峰参与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中,林峰却以不同形式阻止正义律师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

......叶巧明冤案 林峰编造假证据

早在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福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林峰就伙同周迅等人绑架了福建师大三位法轮功学员,其中包括正在上班的叶巧明。恶警林峰伙同周迅人为制造假案,捏造不存在的所谓“证据”--二千三百三十八封信件。之后,叶巧明被枉判三年,缓期四年。

法轮功学员自费给大陆民众寄真相信,是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维护民众的知情权,无论寄出了多少信件,都是合法的。

当时,叶巧明的两位北京律师在查阅案卷的过程中发现种种疑点:检察机关指控叶巧明邮寄了二千三百三十八封法轮功真相信,而要将她治罪,且不说寄信是完全合法的,就是对这一指控而言,律师指出“首先,信呢?一封信都没有!不仅现在没有,就连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时候都没有。看案卷材料,公安机关是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八日立案的,当时声称发现叶巧明邮寄了二千三百三十八封信。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福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二大队,负责办案的警察周迅和林峰,在《呈请逮捕报告书》中所罗列的”主要证据“一共有九项之多,其中竟然连一封信都没有。侦查了半年,没有拿到一封信实物,却要坚持认定叶巧明邮寄了两千多封信,这是不是有点天方夜谭!让我们记住周迅和林峰。我们更要记住,检察机关是怎样不要一封信,就能指控叶巧明邮寄了二千三百三十八封信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1/陷害法轮功学员-福州国保恶警林峰侵犯律师权利-237004.html

2011-01-30: 二零一零年福州市“六一零”迫害法轮功学员简述

......王秀琴、叶巧明母女

福州市仓山区法院原定于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非法开庭,陷害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被绑架的福建师范大学职工叶巧明。三月三日两位北京律师依法向法院递交正式法律文书要求控方证人出庭。三月四日开庭前三十分钟律师被告知开庭取消。

福州“六一零”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国保恶警们为了达到对叶巧明女士非法判刑的目的,威逼她的刚成年的孩子和她本人解聘律师,随后,福州仓山区中共法院于四月九日上午在没有律师辩护的情况下开庭陷害叶巧明

九月十五日,法官蔡文建诱骗叶巧明签字认罪,并枉判她三年缓刑四年;叶巧明的母亲王秀琴也被枉判缓刑。九月十五日,叶巧明回到家中。九月十九日叶巧明上诉到市中级法院。在上诉书中叶巧明严正声明在胁迫诱骗下签下“对起诉书无异议”的声明无效,要求无罪释放,并聘请北京律师为她做二审辩护。之后,叶巧明及其母亲王秀琴被骚扰、跟踪、威胁,电话被监听。十一月二十八日,福州市中级法院维持一审非法枉判叶巧明,二审法官为刑事一庭的梁庆榕。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30/二零一零年福州市“六一零”迫害法轮功学员简述-235531.html

2011-01-23: 福州市对湖派出所恶警骚扰法轮功学员

福州市仓山对湖派出所恶警张小平被中共利用来参与迫害法轮功,经常无端监视、威胁恐吓和骚扰家住师大阳光新村的退休教授范可娟、退休职工王秀清、在职职工叶巧明等几位法轮功学员。范可娟已被非法枉判三年有期徒刑,现被非法关押在福建省女子监狱;叶巧明在被非法关押一年之后,2010年9月15日被枉判三年缓期四年回到家中。

2011年1月13日,恶警张小平在电话中威胁叶巧明,说什么她被判缓刑了,要对她实行“帮教”,列为监管对象,要对她采集指纹。张小平威胁说可以通知三次的机会,如不配合就报派出所传唤,叶巧明当场拒绝了他的非法要求。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是社会上公认的好人。往哪儿“帮教”?往“假、恶、斗”帮教吗?迫害好人才是犯罪,她希望他不要追随恶党迫害好人。

可是骚扰、威胁和恐吓并未停止。1月15日周六,张小平值班,再次在电话中威胁恐吓并说什么电话录音了,已第二次通知了,如不配合,就是不服管,后果自负。叶巧明告知他,自己已咨询律师了,他的这种要求没任何理由,完全非法,拒绝任意采集指纹。

叶巧明二审上诉期间,张小平就伙同师大学阳光新村居委会主任吴秋芳上门骚扰,要求叶巧明每天中午给张小平打电话报到。叶巧明告诉他们,自己咨询了律师,律师说他们的这种行为是骚扰,可以投诉他们。张小平表面上没有坚持,可是那段时间叶巧明每天会接到不明电话骚扰。电话一接通,听到叶巧明的声音后就挂断了。

叶巧明2009年9月16日在单位被福州市国保大队警察非法抓捕,当时张小平就在叶巧明单位门口望风,看到叶巧明走到单位了,就指使给便衣国保恶警绑架了叶巧明

2010年10月14日下午,恶警张小平伙同师大居委会主任吴秋芳、王敏贞等人拿着一张所谓“转化人员登记表”,诱骗王秀清签字,企图威迫她放弃信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3/福州市对湖派出所恶警骚扰法轮功学员-235220.html

2010-12-31: 福州市中级法院对叶巧明上诉一案枉法维持原判

福建师范大学职工叶巧明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在单位被福州市国保恶警绑架,后非法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整整一年。期间,她的儿子为她委托了北京律师。律师对所谓的证据提出质疑,使得原定于二零一零年三月四日的非法开庭被仓促取消。之后,法官和国保恶警等人利用她的儿子相要挟,逼迫她辞退了律师,并于四月九日对她非法开庭。九月十五日,仓山区法院枉判她三年缓期四年。叶巧明二审上诉至福州市中级法院,十一月二十九日,市中院枉法裁定维持原判。

二审上诉以后,叶巧明遭受中共操控的公检法人员、居委会人员的一次次骚扰,面临来自法院、工作单位、社区甚至亲属的各方面的压力。

十月八日,叶巧明打电话给负责二审的省中院刑事一庭法官梁庆榕,希望能当面向法官陈述案情。梁庆榕不仅拒绝与叶巧明见面,还威胁叶巧明必须撤销上诉,否则他将把案子退回一审,并将要求一审取消缓刑,改判实刑,将叶巧明立即收监。梁庆榕叫嚣说自己是全市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总指挥,是有这个权力的。

十一月八日,叶巧明的律师向法院递交了律师函,指出一审给叶巧明定罪的所谓证据没有经过法庭质证,也没有移交二审法院。二审律师提交律师函不久,叶巧明就遭到严重的骚扰。

福州市仓山区对湖派出所师大片区段警张小平伙同福建师范大学阳光新村居委会主任吴秋芳上门,要求叶巧明每天中午给张小平打电话报到。叶巧明告诉他们,自己咨询了律师,律师说他们的这种行为是骚扰,可以投诉他们。张小平表面上没有坚持,可是发动叶巧明的单位领导和亲属给叶巧明施压。达不到目的后,他们每天通过不明电话骚扰。电话一接通,听到叶巧明的声音后就挂断了。当叶巧明出门时,他们派人寸步不离的跟随左右。

十一月十九日,仓山区政法委书记陈永康在电话中威胁叶巧明家里的老人说:“北京律师一到,马上就再把叶巧明抓起来”。企图再次通过叶巧明亲属施压,阻止正义律师介入。看威胁不成,几天后陈永康又在电话中说:“请律师没有用,二审是不会开庭的”。

十一月二十八日,叶巧明接到福州市中院一个电话,说她的案子已经结案,要求她第二天一早到中院。叶巧明询问律师,律师却不知道这个情况。律师打电话给法官梁庆榕,梁庆榕说“市里已经决定叶巧明的案子维持一审原判”。审案不是法官的事吗?怎么是由“市里”来决定的。这个“市里”具体指的是什么?是“市六一零办公室”,类似纳粹德国盖世太保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法官审案听命于一个中共的非法组织,这就是所谓的“依法治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31/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34333.html

2011-01-10: 给省公安厅副厅长兼福州市公安局长王鑫的信

王鑫:

我们今天给你写这封信,是想告诉你,法轮功学员遵循“真、善、忍”的准则修心向善,在被残酷的迫害中依然采取平和的方式向世人讲述真相,目的是让人们明白真相,远离邪恶,从而趋福避难,能够拥有美好的未来,这是我们法轮功学员的最大心愿。虽然在这几年中,你对福州甚至全省迫害法轮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可是我们仍然希望你能够醒悟,停止害人最终害己的恶行,改恶从善,为自己赎回未来。所以,这封信请你一定要静下心来好好看看。

江泽民与中共相互利用迫害法轮功,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已超过十一个年头了。在这十一年中,你一路爬升至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福州市常委、福州市政法委书记、福州市公安局局长。在你升迁的同时,成千上万的福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拘押、非法劳教、判刑,他们被强制洗脑,酷刑折磨,有些甚至被折磨致死。对此,作为福建省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负责人,你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可以说你的升迁是用众多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的血泪甚至生命换来的,你能不为此承担责任吗?

例如:

杨瑞玉(女),福州市台江区房产局职工。二零零一年年七月十九日在工作单位被公安非法带走,仅三天后,七月二十二日就被迫害致死。杨瑞玉去世后,市公安局高压逼迫其家属不许张扬,不许开追悼会,不让杨瑞玉的丈夫和女儿走近遗体。遗体送火葬场的途中由警车押送,一到火葬场就立即火化。杨瑞玉的同事看到她遗体的腰部有拳头大小的窟窿。
以上几个事例,仅是十一年来,福建法轮功学员遭受残酷迫害的冰山一角。仅2008年初至今,福州本地就有21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有20位已经被非法劳教或判刑。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福州市国保恶警制造假案绑架陷害福建师大退休教师范可娟、职工叶巧明和她的妈妈,师大教授夫人王秀琴。为阻止正义律师揭露假案真相,国保恶警逼迫叶巧明辞退了律师。为打击报复,同一帮国保恶警绑架了帮助叶巧明聘请律师的原福建省武警指挥学校教官王永金。为阻止律师介入,看守所拒绝安排王永金家人为他聘请的律师会见王永金,检察院拒绝律师查阅案卷。这两起事件是在你的纵容、授意、指使下完成的。律师已经向省检察院递交了控告书,控告你的渎职犯罪。

作为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你应该非常清楚迫害法轮功是中共邪恶政权制造的最大冤案。信仰法轮功的是最善良的社会主流民众,是社会最稳定的因素,就是最恶的警察也不得不承认轮功学员都是好人。

你们以所谓“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肆意绑架、枉判法轮功学员。作为司法高官,你应该知道中国没有任何一条现行法律认定法轮功是什么“邪教”,就是人大在迫害之初临时违宪制定的《关于取缔邪教,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以及之后的两高违宪越权的所谓《司法解释》都未提及法轮功。你们也说不出法轮功学员讲真相的行为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在没有任何事实、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你们甘愿做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打手,玩弄操纵法律迫害法轮功学员。你们践踏中国人的人权,践踏法律的尊严,你们的所作所为使得司法腐败愈演愈烈。你们不仅是迫害法轮功的恶人,也是中国历史的罪人!

中共一手遮天还能维持多久?在国内,法轮功学员坚持不懈的讲真相,使大部份世人明白了真相。人们对迫害越来越反感、越来越抵制。大陆涌现出了如高智晟、李和平、谢燕益等一批在高压下仍然坚持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正义律师;在参与迫害的警察内部也不断涌现出消极抗命甚至主动保护法轮功学员的良心警察……

在国际上,江泽民等迫害元凶已经在全球三十个国家被控告。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西班牙国家法庭起诉江泽民等五名元凶;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阿根廷联邦法院认定江泽民和罗干犯下“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并签发了国际逮捕令;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美国国会以四百一十二票赞成,一票反对的压倒性票数通过了第六零五号决议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

国内国外,明白真相的中国人摒弃中共,声明退出曾经加入的党、团、队等中共一切组织,至今八千七百万人的退党大潮,是人心的觉醒的明证。中共邪恶政权和这场邪恶的迫害正在走向覆灭。清算的那一天不会太远了。别看中共现在给你高官厚禄,危机时刻中共必然会“卸磨杀驴”,把责任推给你们这些直接责任人。那时候,你怎么办?

迫害法轮功是一定要承担责任的。二零零三年一月“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正式成立,该组织声明: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一定追查到底,伸张正义。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人都将被立案追查。你作为福建省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如不悔改,是逃脱不了法律与历史的审判。

从另一方面讲,善恶有报是天理。天理存不存在是中共说了算的吗?是你说了算的吗?你看明慧网报道了多少因不听劝阻,执意迫害而遭恶报的事例啊,那是警示呀!你好好看看吧,不要拿自己的生命与神赌!

如果你的良心未泯,理智尚存,就赶快醒悟吧,停止迫害,挽回损失,不要随着天灭中共的到来而葬送了自己的未来并殃及家人。何去何从?是你自己的选择。

福州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一年一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0/大陆各地迫害机构恶人录(1-10-10)-234665.html#111921320-1
2010-12-29: 福州市法轮功学员母女的遭遇
(明慧网通讯员福建报道)法轮功学员王秀琴老人和她的女儿叶巧明,一同有幸于1998年有缘喜得法轮大法,从此在大法中坚持修炼 “真、善、忍”。随着不断的对法的认识和实修中本体的升华,各种疾病没了,身心健康得到了极大的变化。当时,王秀琴老人的老伴是福建师范大学数学系的一位退休教授,看她身体修炼好了,很高兴,一家人生活得温馨、和睦。

可是,1999年7月22日法轮功遭到了无端的诽谤和镇压。她和女儿及其他家人也遭受着巨大的苦难。

一、多次被中共不法人员绑架

2000 年10月14日,福州仓山对湖派出所段警张震勇伙同一帮人马,先把她同修女儿叶巧明和当时年约只有八、九岁的外孙一起绑架到她家里来,然后她和女儿一同被这伙人绑架到福州仓山对湖派出所。她老伴替她写保证她签字算是取保回家,而她女儿却被非法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十个多月。

2001年3月5日, 福州仓山对湖派出所段警张震勇等一伙人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强行把她绑架非法关押到拘留所十五天。

2002年9月她被福州仓山政法委书记萨本寿等一帮人马强行绑架到福州北岭民兵训练基地洗脑班。福州对湖街道书记林娜、主任陈明华等向她家人敲诈1050元并非法拿走她的大法书。

2002 年10月的一天,王秀琴老人去探望被非法关押在福建省女子劳教所的女儿叶巧明。11月4日再次无辜地被福州仓山对湖派出所先绑架到派出所非法搜身后,又非法闯入她住宅,翻箱倒柜,房间阳台,到处搜查。把她很多珍藏好的修炼用的大法书籍和录音带等都抄走了。当天晚上又强行把她非法关押到拘留所十五天。之后,她又被绑架到福州仓山政法委里,书记萨本寿威迫她儿子写保证方才被取保回家。

2003年10月10日,居委会主任以“选举人民代表投票”为由骗她到居委会投票,她不知其中有诈,到居委会就被福州仓山政法委书记萨本寿、福州对湖派出所副所长、街道书记林娜和主任陈明华等一伙人绑架到福州北岭民兵训练基地洗脑班。

2007年4月4日她又被福州市国保大队警察、福州对湖派出所段警柯金龙和居委会陈燕芳等一伙人绑架到福州西园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二、再次被绑架,并被非法判缓刑

2009 年9月16日早上8点左右,她正在家中缝纫衣服,以福州市公安机关国保大队李处长为首的一帮人,突然闯进她房间,有的人拍照,有的人不让她走动和说话。她也来不及换衣服,就穿着睡衣衫被快速绑架到楼下一部小车上,离开居住所新村。在对湖公路菜市场旁边又另换一部车, 她不肯上车,手差点被扭伤了。

那时围观的人很多,很多人都亲眼目睹了这一过程。然后车就直达仓山对湖派出所,强行给她拍照,之后她被非法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当时,她的女儿叶巧明上班刚走到单位,也同时被几个自称是福州市国保大队而没有出示任何身份证件的人强行带到仓山区上渡派出所非法审讯和搜身。他们当场从她女儿的手提包中拿走了她女儿家钥匙。私自打开她女儿家门,在她女儿和亲属均不在场的情况下,从她女儿家中劫走了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之后她女儿也被非法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2010 年4月9日,福州仓山区法院同时对她和她女儿非法开庭。旁听的除了她老伴和她女儿的公公以外,都是一些不认识的人,很明显是事先安排好的人。

整个庭审过程都是公诉人按照他们事先设计好的程序快速提问,速度非常快,不容她们回答什么,非法庭审就匆匆结束了。最后她和女儿均拒绝在庭审笔录上签字。

之后,王秀琴老人和她的女儿均被枉判缓刑,于2010 年9月回到家中。

三、回家后又遭严重骚扰

福州市仓山区政法委书记陈永康、对湖司法所所长曹欢琴、陈晓莹、对湖马厂街居委会张秀云等人多次上门骚扰王秀琴老人,他们说上面下达“矫正文件”要求她在上面签字,王秀琴老人拒绝签字,他们威胁说如果不签字,就要往上报。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是社会上公认的好人。往哪儿“矫正”?往“假、恶、斗”“矫正”吗?迫害好人才是犯罪,她希望他们不要追随恶党迫害好人。

可是骚扰和迫害并未停止。她的女儿叶巧明二审依法上诉到福州中院,母女俩同时被严密监听电话、监视居住;当她们出门时,被派来的人寸步不离地跟随左右。

这些人还书面通知王秀琴老人,威胁她到司法局接受什么“矫正”,否则就要将她收监。她原来有心脏病,是通过修炼法轮功痊愈的。这段时间以来,由于不断的受到恐吓威胁,她持续承受着极大的精神压力,常常感到心脏惊跳不已。

母女俩被跟踪、监视、骚扰直到2010年12月19日才宣布结束。

四、谁才是真正在犯罪?!

根据以上事实情节,在多次绑架、非法关押和非法审判迫害的整个过程中,福州公、检、法;福州市国保大队;福州仓山对湖派出所;福州仓山上渡派出所;福州仓山政法委;福州对湖街道、居委会;福建省女子劳教所、福州北岭民兵训练基地洗脑班,;福州西园拘留所、福州第二看守所等责任部门、责任人严重违犯中国“宪法”,而且触犯了中国《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罪、第243条构成了诬陷罪、第245条:非法搜查罪、第251条: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第397 条:滥用职权罪、第399条:徇私枉法罪等罪,他们还违犯了《行政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他们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这些责任部门、责任人的犯罪行为法律监督部门理应追究不法人员的法律责任,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不法人员的侵犯,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法轮功教人向善、使人身心健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应该受到鼓励的。

王秀琴老人和她的女儿叶巧明均被指控的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这是诬陷。中共对法轮功所有的镇压行为都是违法的,是犯罪!1999年10月 25日,江泽民接受法国记者采访时诬陷法轮功是“邪教”,第二天《人民日报》便发表了诽谤社论。江泽民个人和《人民日报》评论员的话和文章不是法律,他们定谁为邪教不仅无效,而且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是文革式的诬陷、诽谤!

作为国家的工作人员,理应知道法律是约束行为的、而不是约束思想的。为法轮功学员辩护遭受迫害的王永航律师讲:“任何初通刑法的人士都会知道,在刑法领域,无论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刑法只惩罚行为,思想(信仰)本身不构成犯罪,这是刑事司法的铁律。宗教信仰是属于思想层面的,它不应受刑罚处罚,更不能因为公民坚持某个宗教信仰而遭受不公正对待。信仰本身或者信仰者的身份不是犯罪的处罚对象,不受刑罚惩治。”

王永航律师指出:自99年7月20日以来,用刑法300条,对法轮功学员的任何处罚,百分之百都是冤假错案。因为你找不到中国任何一条法律,行政法规被破坏。

附件

迫害相关责任人:(福州区号 0591)

(一)福建省政法委书记:鲍绍坤 87833027(办)87021333 转(宅)
福建省委“610”主任:吴宝伟 87876007(办)87828687(宅) 13067107676
福建省委“610”副主任:傅再明 87808947(办)87816818(宅) 13805085703

(二)福建省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
一处:处长:林西广  87876002(办)87818457(宅) 13960918630
副处长:江敏琛  87876003(办)83136169(宅) 13799353069
二处: 处长:黄勇 87804976(办)83729462(宅) 13178119552
三处: 处长:纪在盛 87876005(办)87569183(宅) 13599097979
副处长: 黄克锒 87870069(办) 13705090001
(三)福州市“610” 政法委办公室: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牛纪刚   87026001(办) 87093919(宅)
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刘锡辉   83351608(办) 80799988(宅) 13905908988
综治办副主任 张学谋   83372833(办) 83619197(宅) 13003899966
副书记 杨玉贻 87114755 (办)87505863(宅) 13805087871
副书记 叶忠肓 83338063(办) 87524652(宅) 13906935201
秘书长 杨 波 83373699 (办)83775185(宅) 13509313968
办公室主任 卢福宁 83300655(办) 83662836(宅) 13950200200

(四)福州市公安局:
局长、政法委书记:王鑫 87026001(办) 87094798(宅) 13860611868
副书记 盖起章 87026703(办) 83611998(宅) 13705033335
副局长 吴仁华 87026706(办) 22335876(宅) 13905903668
副局长 夏 钢 87026708(办) 83733999(宅)  13906937799
副局长 陈道煊 87026709(办) 87580566(宅) 13706998799
副局长 陈 仪 87026707(办) 83353399 (宅) 13860663399
副局长 林 祥 87026003(办) 13860613366
政治部主任 张 鸿 87026361(办) 87510111 (宅) 13906915779
办公室主任 陈由焰 87026201(办) 83733366(宅) 13705050889
福州市国保大队:周迅、林文强、李处长87623013(办)

(五) 福州市仓山区公安分局:83420888(办)局长:刘福生 83412666(办)13960780666
福州市仓山区对湖派出所 83442117(办)
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六)福州市仓山区法院 :
王榕 院长 83187818 13705085702
林鲁荣 副院长 83187828 15005991157
王平 副院长 83187838 13905023593
陈雄 副庭长 83187836 13706984601
蔡文建 主审法官 83138110  13960726706
黄渐    83187903 13635298693
刘善治   83187900 13763829210
福州市仓山检察院:陈晓艳、陈俊云 88372036
福州市仓山区政法委书记 陈永康 13506996858

(七)福州中级人民法院:
梁庆榕 审判长 87073292
傅立新 代理审判员
唐文东 审判
郑超民 书记员

(八)福州市仓山对湖街道 刘主任 15359019451
福州市仓山对湖马厂街居委会 主任 陈燕芳 张秀云 83135543
仓山对湖派出所马厂街社区民警 张震勇、柯金龙
福建师范大学阳光新村居委会主任 :吴秋芳 83430382 13015753200
福州市仓山区对湖派出所 师大片区段警 :张小平 83442117(办)13805068028
福州市仓山区上渡派出所

(九)福州对湖司法所:
曹欢琴 所长 15959100982
陈晓莹   15880072780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29/福州市法轮功学员母女的遭遇-234226.html


2010-12-04: 福州市中级法院维持一审非法枉判叶巧明
福州市中级法院维持一审枉判叶巧明三年缓刑四年。中院法官对叶巧明的律师说:“市里已经决定叶巧明的案子维持一审原判”。审案不是法官的事吗?怎么是由“市里”来决定的。这个“市里”具体指的是什么?是“市六一零办公室”,类似纳粹德国盖世太保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法官审案听命于一个中共的非法组织,这就是所谓的“依法治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4/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33242.html

2010-11-24: 福州市公检法合伙违反法律陷害叶巧明
(明慧网通讯员福建省报道)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在被非法关押整整一年之后的福建师范大学职工叶巧明,被非法判三年缓期四年,回到家中。叶巧明不服,再次聘请北京律师,二审上诉至福州市中级法院。可是,福州仓山区公检法合伙做假,构陷叶巧明,并使用黑社会流氓手段,逼迫叶巧明辞退律师。

二零零九年九月,福建师大职工叶巧明在上班途中,被福州市国保大队恶警绑架并非法抄家。在福建省“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办公室的操控下,福州仓山区公检法联合“办案”,做假案构陷叶巧明。二审上诉以来,叶巧明遭受中共操控的公检法人员、居委会人员的一次次骚扰,面临来自法院、工作单位、社区甚至亲属的各方面的压力。

十月八日,叶巧明打电话给负责二审的省中院刑事一庭法官梁庆榕,希望能当面向法官陈述案情。梁庆榕不仅拒绝与叶巧明见面,还威胁叶巧明必须撤销上诉,否则他将把案子退回一审,并将要求一审取消缓刑,改判实刑,将叶巧明立即收监。梁庆榕叫嚣说自己是全市专门打击迫害法轮功的总指挥,是有这个权力的。

十一月八日,叶巧明的律师向法院递交了要求“查阅叶巧明案一审程序中认定的主要证据、二审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并依法通知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的”的律师函。律师指出,一审给叶巧明定罪的所谓证据没有经过法庭质证,也没有移交二审法院。一审中非法剥夺叶巧明获得律师辩护的权利,一审中司法鉴定单位资质虚假或无鉴定权。律师要求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中院梁庆榕法官在回复律师时说:“公安可以不提供这类证据,公安有权利销毁这类证据。”法律是最重证据的,不需要证据就可以给人定罪,那还要法律干什么?要法官干什么?

国内众多律师站出来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他们一次次从法律角度清楚阐述了法轮功学员粘贴、发放、邮寄真相资料等等行为没有违法任何一条哪怕是中共自己制定的现行法律。没有一个法官能够指出将法轮功资料作为定罪的证据依据哪一条法律。就是这样,所谓的证据也往往是无中生有的。一审中给叶巧明定罪的所谓证据 ——2338封真相信根本就不存在,案卷中没有,是公安、检察院空口白话说出来的。

律师提交律师函不久,叶巧明就遭到严重的骚扰。

福州市仓山区对湖派出所师大片区段警张小平伙同福建师范大学阳光新村居委会主任吴秋芳上门,要求叶巧明每天中午给张小平打电话报到。叶巧明告诉他们,自己咨询了律师,律师说他们的这种行为是骚扰,可以投诉他们。张小平表面上没有坚持,可是发动叶巧明的单位领导和亲属给叶巧明施压。达不到目的后,他们每天通过不明电话骚扰。电话一接通,听到叶巧明的声音后就挂断了。当叶巧明出门时,他们派人寸步不离的跟随左右。

十一月十九日,仓山区政法委书记陈永康在电话中威胁叶巧明家里的老人说:“北京律师一到,马上就再把叶巧明抓起来”。

叶巧明案中,在全国所有的法轮功案件中,中共一次次表现出对正义律师的惧怕:采取种种流氓黑社会手法阻止正义律师介入。为什么?因为律师从专业法律的角度充份论述了中共迫害法轮功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依据中共自己制定的现行法律,信仰法轮功无罪,传播法轮功真相无罪。真正犯罪的正是这些听命中共、参与迫害的公检法等人员。


迫害责任人:
福州市仓山区政法委书记 陈永康 13506996858
福州市仓山区对湖派出所 师大片区段警 张小平 8344211(办)
福建师范大学阳光新村居委会主任 吴秋芳 83430382(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24/福州市公检法合伙违反法律迫害叶巧明-232891.html


2010-10-12: 中共法官威逼叶巧明撤销二审上诉

福建师范大学职工叶巧明女士坚持对法轮功的信仰,被福州仓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在此过程中,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非法组织操纵公检法绑架叶巧明的儿子,威胁他们母子辞退北京律师,强迫叶巧明签字认罪。

近日,叶巧明上诉到省中级法院,负责二审的省中院法官梁庆榕威逼她撤诉,否则将把她立即收监。并叫嚣说自己是全市专门打击法轮功的总指挥,是有这个权力的。中共公检法践踏法律的丑恶暴露无遗。

叶巧明女士是福建师范大学职工。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在上班路上被福州市国保大队恶警绑架。她的儿子为她签字委托了两位北京律师。两位律师质疑叶巧明案的所谓“证据”,认为很可能是造假构陷的假案。在开庭前一天,律师向法院提交法律文书,要求控方鉴定人出庭。假案的鉴定人如何敢面对律师的当庭对质?原定于今年三月四日的开庭被仓促取消。

之后在福建省“610”办公室(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类似纳粹盖世太保)的操纵下,市国保大队恶警将叶巧明刚满18岁的儿子绑架到公安局,拿她儿子威胁叶巧明,逼迫她辞退了北京律师。在没有律师辩护的情况下,四月九日仓山区法院对叶巧明非法开庭。

非法开庭后,近五个月时间没有结果,九月初,叶巧明从看守所寄出再次聘请律师的委托书。律师还没有介入,却引来了司法机关层层威逼利诱,迫不及待的要她签字认罪。

九月十五日,仓山区法院法官蔡文建逼迫她的儿子写下“对起诉书无异议”的声明,威逼叶巧明在上面签了字。紧接着,法官修改《判决书》,在其中现加上了一条“被告人叶巧明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意见”,并枉判她三年缓刑四年。九月十五日,叶巧明回到家中。

回到家后,叶巧明意识到在“对起诉书无异议”的声明上签字相当于“认罪”,是中了迫害她的恶人的奸计。她对一审枉判不服,于九月十九日上诉到省中级法院。在上诉书中叶巧明严正声明在胁迫诱骗下签下“对起诉书无异议”的声明无效,要求无罪释放,并聘请北京律师为她做二审辩护。

十月八日,叶巧明打电话给负责二审的省中院刑事一庭法官梁庆榕,希望能当面向法官陈述案情。梁庆榕不仅拒绝与叶巧明见面,还威胁叶巧明必须撤销上诉,否则他将把案子退回一审,并将要求一审取消缓刑,改判实刑,将叶巧明立即收监。梁庆榕叫嚣说自己是全市专门打击法轮功的总指挥,是有这个权力的。

梁庆榕作为二审法官是有权力将案子退回一审重审的,可是他扬言可以决定一审的判决结果,依据什么?是法律吗?不是,是因为他是“专门打击法轮功的总指挥,有这个权力”。谁给了这些人这个权力?中共吗?谁给了中共这个权力?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0/12/230916.html

2010-10-04: 福建“六一零”逼师大职工辞退辩护律师

叶巧明女士是福建师范大学职工。2009年9月16日被福州市国保大队恶警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她的儿子为她签字委托了两位北京律师。在福建省610办公室(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类似纳粹盖世太保)的操纵下,福州市国保大队恶警将她儿子绑架到公安局,拿她儿子威胁叶巧明,逼迫她辞退了北京律师。在没有律师辩护的情况下,叶巧明一审被枉判三年缓刑四年。9月15日,仓山区法院法官蔡文建逼迫她的儿子写下“对起诉书无异议”的声明,并再次以她儿子威逼,让叶巧明在上面签了字。

非法抓捕,擅闯民宅,劫走私人物品

2009年9月16日上午8时左右,叶巧明上班刚走到单位,就被几个自称是福州市国保大队而没有出示任何身份证件的人强行带到仓山区上渡派出所非法审讯。叶巧明被非法搜身,他们当场从她的手提包中拿走了她家钥匙。随后这些人私自打开叶巧明家门,在她和亲属均不在场的情况下,从叶巧明家中劫走了笔记本、打印机等私人物品。事后威逼利诱叶巧明年迈的家人在搜查清单上补记签字。公安人员执法犯法,其恶行与强盗土匪无异。叶巧明是在单位被非法抓捕的,而仓山法院在《判决书》上却歪曲事实,公然说谎:“1、抓获经过,2009年9月16日上午,公安机关在福州市仓山区××路××号××室抓获叶巧明”,这个地址是叶巧明家的地址。叶巧明的单位与她家是有相当距离的。

假案受到质证,威逼撤销委托律师,匆匆开庭走过场

叶巧明的儿子刚满18岁,他的父亲是一名公安,在他还是幼儿时就因公去世。母子俩相依为命。叶巧明被绑架时他刚刚考上大学。叶巧明的儿子签字委托的两位北京律师到看守所见到叶巧明后,叶巧明亲自签署了委托律师的协议。两位北京律师对公诉机关在没有一封信件实物证据的情况下指控叶巧明邮寄2338信、并因此要将她定罪提出质疑,并要求控方鉴定人在2010年3月4日的开庭中出庭。开庭被临时仓促取消。

之后,在福建省610办公室的授意和操控下,福州市国保恶警到处活动,威逼利诱叶巧明的亲属当面劝说叶巧明撤销委托律师。并先通过叶巧明的亲属对她儿子施压,然后把一直处于恐惧中她的儿子绑架到市公安局非法审讯。叶巧明的儿子还是个孩子,哪里见过这样的架势,在压力和恐惧中,她的儿子在中止委托律师的声明上签了字。其实这些人很清楚,委托律师是叶巧明亲自签字的,和叶巧明的儿子其实没有什么关系了,她儿子的签字其实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可是他们就是要使用这种黑社会流氓手段,对她的儿子、对她的亲属制造恐怖气氛与压力,威逼叶巧明的亲人配合他们围攻逼迫叶巧明签字中止委托律师。那一段时间,不知多少次叶巧明被警察以开庭的名义拉到仓山法院,一帮人马包括她的亲属轮番上阵,那拿她儿子、拿她亲属、拿帮助她请律师的同修的安全威胁恐吓她,在巨大的压力下,叶巧明签字确认中止儿子对律师的委托。

叶巧明的本意是出于保护儿子而只是确认中止儿子对律师的委托,但却没有中止她本人对律师的委托。而仓山区法院法官蔡文建将它作为叶巧明本人中止委托律师的材料于4月9日寄到北京律师的事务所。同一天,仓山区法院对叶巧明匆匆开庭。在这样的刻意安排下,律师即使对叶巧明的中止委托有异议,但对已经开庭了的既成事实也无能为力了。4月9日的非法开庭草草走过场,完全不给叶巧明自我辩护的机会。

叶巧明要求再次委托律师,法官诱骗她签字认罪

4月9日非法开庭后一直没有结果。9月3日,叶巧明从看守所寄出重新聘请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律师还没有介入,却引来了司法机关层层威逼,迫不及待的要她签字认罪,然后以缓刑和取保候审的方式放她出来。他们再次发动叶巧明的亲属,一次次围攻劝说,要她签字认罪。甚至将和叶巧明同一天被绑架,被非法枉判4年的叶巧明的母亲也放出来,鼓动她说服叶巧明。9月15日,在他们要释放叶巧明的最后期限,仓山区法院法官蔡文建把叶巧明的儿子骗到法院,逼迫他写下“对起诉书无异议”的声明,然后威逼叶巧明在那张声明上签了字。

紧接着,法官修改《判决书》,在其中现加上了一条“被告人叶巧明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意见”,并枉判她三年缓刑四年。9月15日,叶巧明回到家中。

国保恶警和法官一次次的违法恶行,是在福建省610的授意和操控下完成的。这些人逼迫叶巧明辞退律师,逼迫她签字认罪,只能充分说明了他们制造假案陷害叶巧明的事实。2007年以来,众多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的无罪辩护充分论证了信仰法轮功无罪!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无罪!即使叶巧明真的邮寄2338封法轮功真相信,那也是她的合法权利,何罪之有?!更何况这2338封信完全是子虚乌有的陷害?!真正违法犯罪的正是这些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他们必将承担法律与历史的责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0/3/230491.html

2010-10-03: 福建“六一零”逼叶巧明辞退律师并认罪

叶巧明女士是福建师范大学职工。2009年9月16日被福州市国保大队恶警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她的儿子为她签字委托了两位北京律师。在福建省610办公室(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类似纳粹盖世太保)的操纵下,福州市国保大队恶警将她儿子绑架到公安局,拿她儿子威胁叶巧明,逼迫她辞退了北京律师。在没有律师辩护的情况下,叶巧明一审被枉判三年缓刑四年。9月15日,仓山区法院法官蔡文建逼迫她的儿子写下“对起诉书无异议”的声明,并再次以她儿子威逼,让叶巧明在上面签了字。

非法抓捕,擅闯民宅,劫走私人物品

2009年9月16日上午8时左右,叶巧明上班刚走到单位,就被几个自称是福州市国保大队而没有出示任何身份证件的人强行带到仓山区上渡派出所非法审讯。叶巧明被非法搜身,他们当场从她的手提包中拿走了她家钥匙。随后这些人私自打开叶巧明家门,在她和亲属均不在场的情况下,从叶巧明家中劫走了笔记本、打印机等私人物品。事后威逼利诱叶巧明年迈的家人在搜查清单上补记签字。公安人员执法犯法,其恶行与强盗土匪无异。叶巧明是在单位被非法抓捕的,而仓山法院在《判决书》上却歪曲事实,公然说谎:“1、抓获经过,2009年9月16日上午,公安机关在福州市仓山区××路××号××室抓获叶巧明”,这个地址是叶巧明家的地址。叶巧明的单位与她家是有相当距离的。

假案受到质证,威逼撤销委托律师,匆匆开庭走过场

叶巧明的儿子刚满18岁,他的父亲是一名公安,在他还是幼儿时就因公去世。母子俩相依为命。叶巧明被绑架时他刚刚考上大学。叶巧明的儿子签字委托的两位北京律师到看守所见到叶巧明后,叶巧明亲自签署了委托律师的协议。两位北京律师对公诉机关在没有一封信件实物证据的情况下指控叶巧明邮寄2338信、并因此要将她定罪提出质疑,并要求控方鉴定人在2010年3月4日的开庭中出庭。开庭被临时仓促取消。

之后,在福建省610办公室的授意和操控下,福州市国保恶警到处活动,威逼利诱叶巧明的亲属当面劝说叶巧明撤销委托律师。并先通过叶巧明的亲属对她儿子施压,然后把一直处于恐惧中她的儿子绑架到市公安局非法审讯。叶巧明的儿子还是个孩子,哪里见过这样的架势,在压力和恐惧中,她的儿子在中止委托律师的声明上签了字。其实这些人很清楚,委托律师是叶巧明亲自签字的,和叶巧明的儿子其实没有什么关系了,她儿子的签字其实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可是他们就是要使用这种黑社会流氓手段,对她的儿子、对她的亲属制造恐怖气氛与压力,威逼叶巧明的亲人配合他们围攻逼迫叶巧明签字中止委托律师。那一段时间,不知多少次叶巧明被警察以开庭的名义拉到仓山法院,一帮人马包括她的亲属轮番上阵,那拿她儿子、拿她亲属、拿帮助她请律师的同修的安全威胁恐吓她,在巨大的压力下,叶巧明签字确认中止儿子对律师的委托。

叶巧明的本意是出于保护儿子而只是确认中止儿子对律师的委托,但却没有中止她本人对律师的委托。而仓山区法院法官蔡文建将它作为叶巧明本人中止委托律师的材料于4月9日寄到北京律师的事务所。同一天,仓山区法院对叶巧明匆匆开庭。在这样的刻意安排下,律师即使对叶巧明的中止委托有异议,但对已经开庭了的既成事实也无能为力了。4月9日的非法开庭草草走过场,完全不给叶巧明自我辩护的机会。

叶巧明要求再次委托律师,法官诱骗她签字认罪

4月9日非法开庭后一直没有结果。9月3日,叶巧明从看守所寄出重新聘请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律师还没有介入,却引来了司法机关层层威逼,迫不及待的要她签字认罪,然后以缓刑和取保候审的方式放她出来。他们再次发动叶巧明的亲属,一次次围攻劝说,要她签字认罪。甚至将和叶巧明同一天被绑架,被非法枉判4年的叶巧明的母亲也放出来,鼓动她说服叶巧明。9月15日,在他们要释放叶巧明的最后期限,仓山区法院法官蔡文建把叶巧明的儿子骗到法院,逼迫他写下“对起诉书无异议”的声明,然后威逼叶巧明在那张声明上签了字。

紧接着,法官修改《判决书》,在其中现加上了一条“被告人叶巧明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意见”,并枉判她三年缓刑四年。9月15日,叶巧明回到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0/3/230491.html

2010-04-17: 福州“610”逼迫叶巧明和孩子辞退辩护律师

福州“610”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国保恶警们为了达到对法轮功学员叶巧明女士非法判刑的目的,威逼她的刚成年的孩子和她本人放弃委托律师辩护的机会,随后,福州仓山区中共法院于四月九日上午在没有律师辩护的情况下开庭陷害叶巧明
辩护律师质证 法院仓促取消开庭

叶巧明是福建师范大学体育中心职工。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早晨七点左右,正在上班时被福州市国保支队恶警周迅、林峰等人绑架。一个月后,被非法逮捕,被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叶巧明两次写信要求亲友为她聘请律师辩护。因为她的丈夫早逝,在她刚满18岁的儿子的委托下,北京两位律师到看守所见到叶巧明,并和叶巧明本人签署了律师委托协议。

两位律师在查阅案卷的过程中发现种种疑点:检察机关指控叶巧明邮寄了2338封信,可是在案卷中却没能提供哪怕是一封信作为证据;公安机关声称在2338封信中找到了七枚指纹,经鉴定有六枚指纹是叶巧明的,可是具体是从哪几封信中找到的这些指纹呢?没有说明,更没有实物。据此律师怀疑叶巧明案很可能是伪造证据、构陷迫害的假案。再说,一个公民邮寄了这么多封信,也不能说其就违了法。

仓山区中共法院原定于三月四日对叶巧明非法开庭。三月三日,两位律师依法向仓山区法院提交了正式法律文书,要求控方鉴定人出庭,并为此做了备忘录。三月四日,非法开庭被仓促取消。

律师和本地法轮功学员受到威胁

三月五日,两位律师回到北京后,北京司法局找他们谈话,施以一系列的威胁与压力。

同时福州本地的法轮功学员也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威胁恐吓。三月四日那天有许多法轮功学员来到仓山区法院平和的等待参加旁听,在确认开庭取消后,平静的离开。仓山区法院那天却如临大敌,平日大开的大门紧闭,只留传达室一个小门进出;传达室里坐满了警察和便衣,进入需要安检;法院附近布满警察和便衣,有便衣偷偷拿照相机对着法轮功学员拍照。之后的几天中,在福州“610办公室”的布置下,派出所警察、居委会人员到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国保警察直接到工作单位胁迫单位负责人监控法轮功学员。这些人的所言所行都是一个目的:威胁恐吓法轮功学员不要去参加开庭旁听。

威逼叶巧明的孩子和她本人放弃律师辩护

在对正义律师施压、对法轮功学员威胁恐吓的同时,更为流氓的是,福州市“610办公室”有步骤地实施其逼迫叶巧明撤销委托律师的阴谋。在此之前,在福州“610办公室”的指使下,福州市国保支队恶警逼迫叶巧明的儿子撤销了委托律师。

叶巧明的儿子在婴儿时就失去父亲的看护,从小相依为命的母亲又身陷冤狱。为蒙冤的母亲聘请律师在法律上在人情上都是为人子的权利与责任。中共在迫害法轮功中就是要践踏法律,扭曲人情:他们先是对叶巧明的亲属扬言,如果不中止委托律师,就将被视为支持法轮功,那么这个刚上大一的孩子的学业和前程就要受到影响。一个多星期以后,市国保大队恶警周迅、林峰等人把在经受了持续的精神压力与折磨之后、身心俱疲的孩子挟持到公安局。一个孩子如何能承受的住邪恶的淫威恐吓、伪善利诱?他屈服了,签下了撤销委托律师的文书。接着,这些恶警又威逼孩子去要求母亲撤销委托律师。四月九日,两位北京律师收到了仓山区法院的附有叶巧明及其孩子中止委托他们的通知信函。

没有律师辩护的情况下开庭陷害无辜

四月九日,在没有律师辩护的情况下,“610”操控福州仓山区中共法院非法开庭,图谋对叶巧明进一步迫害。“610办公室”是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从中央的到省、市、县、区层层设立。

如果说在看过案卷之后、甚至在三月四日非法开庭被仓促取消之后,律师对叶巧明一案是构陷的假案只能是怀疑,还有待在庭审过程中进一步取证证实的话,福州市国保恶警威逼叶巧明撤销律师委托,随后仓山区法院对她非法开庭,这些流氓伎俩使两位律师断定叶巧明案就是假案,而且是中共公检法三家联手制造的假案。

假案就是假案,即使没有律师出庭辩护,即使流氓淫威能够胁迫一些人一时屈服、胁迫一些人协同作恶,假案也不可能因此不假。
迫害责任人:
福建省政法委书记:鲍绍坤
福建省委“610”主任:吴宝伟
福建省委“610”副主任:傅再明
福州市“610”办公室:牛纪刚 刘锡辉 张学谋
福州市公安局局长:王鑫
福州市国保支队二大队恶警:周迅、林峰
福州市仓山区法院法官:蔡文建
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检察员:陈晓艳、陈俊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7/221684.html

2010-04-10: 福州市“610”近两年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610”办公室是中共江泽民集团为迫害法轮功于1999年6月10日成立的一个恐怖组织,该系统类似于纳粹盖世太保,遍及大陆各省市,在过去的十年来一直在迫害善良的法轮功民众。

本文记述的是福建省福州市“610”人员以及福州市警察从2008年至今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案例。

福州市“610”和国保支队、区县国保大队在过去的两年来非法抓捕、关押了28人,其中8人已回家,7人被非法关押在福建女子监狱,3人被非法关押在福州监狱,2人被非法关押在女子劳教所,1人被非法关押在福州市劳教所,4人被关押在看守所或拘留所。2人不确定目前被关押场所。

这些法轮功学员都是由于讲真相、发放真相资料被中共迫害的。即使根据中共的法律,持有真相资料、讲真相、坚持信仰都是合法的。相反的,警察违法办案、检察院与法院协同“610”做恶、枉判法轮功学员。以下是福州市28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情况: 福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于2009年9月16日绑架了福建师范大学法轮功学员退休教师范可娟、在职员工叶巧明及家属王秀琴,其中范可娟及王秀琴都已是七十或近七十岁的老人了,叶巧明的儿子使用的电脑也抢走了。在迫害法轮功学员过程中是由福州市局国保支队恶警周迅(电话:0591-87623013)具体实施的,范可娟被非法判刑3年,王秀琴被非法劳教。

3月4日上午9点福州市仓山区邪党法院将对法轮功学员叶巧明非法开庭,起诉人:仓山检察院陈晓艳、陈俊云,主审法官蔡文建。北京的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做了充份的准备且依法要求控方证人出庭。也因迫害案本身就是诬陷、造假,在开庭前三十分钟,法院通知律师取消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0/221291.html

2010-04-09: 四月二日清早,我和老伴出门欲往福州仓山法院旁听对法轮功学员叶巧明的再次非法开庭。刚出小区大门,就发现门口有两个举止异常的便衣男子,我有意朝他们大声说道:“现在天灾人祸不断,都是人类道德下滑造成的!”

当我们走了一段路,发现这两个人一直跟着我们,我就回头质问他们为什么跟着我们?这俩人厚着脸不回答。我此时心里想,且看这两个人如何表演。我和老伴就上了公交车。

这两个人也形影不离的上了车。他们刚在公交车后面坐下,我就对着车内的乘客高声喊道:“车上有特务!车上有特务!就是这两个人监控跟踪我们两个六十多岁的老人!”

众乘客纷纷朝着我的拐杖所指方向望向那两个人。我就开始讲述法轮大法被中共邪恶迫害十年来的种种历史,最后我说道:“今天我去法院旁听公开开庭的案子,他们却跟踪骚扰我们老人,天理何在?请大家评评理。”

那两个特务在众人的眼光注视下低着头不吭声,我朝着他们说道:“你们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是光明大道,一条是死路,做特务是下贱的职业,只要你们停止迫害法轮功,我们师父慈悲会给你们机会,否则的话,跟着中共继续做恶只有死路一条!”

我和老伴决定提前下车摆脱这两个特务,就下了车。那两个特务也下了车,我们停步不走,他们也停下。怎么摆脱这两个特务?

此时,一辆出租车开了过来停在我们身边,我们就立即开车门上车。那两个特务见此情形,有点措手不及,其中一个特务跑了过来,板着脸对着出租车司机咕哝了一句,“他们是法轮功,不要给他们开!”我老伴就说“不要理他,凭什么不让我们坐车?”

司机显然是个见过世面的人,不理睬特务的威胁,开动了出租车。

车开了,司机问我们那是什么人,为什么这么凶对你们两个老人?我就向这个司机讲起了真相,司机听明白了,就说共产党真的太坏了,他们这样对待你们法轮功实在是野蛮无耻。

出租车很快到了仓山法院,我们一下车就发现法院门口和附近遍布警察和便衣,看来他们今天到处骚扰和跟踪法轮功学员,真的下了很大的血本啊!此次开庭最后还是取消了。

福州邪恶人员这次对本地法轮功学员的跟踪骚扰的愚蠢行为,彻底暴露了其做贼心虚的虚弱本质,显示了邪党末日到来前的恐慌。

据了解,从四月一日到二日这短短两天内,福州“六一零”邪恶指使下属各区派出所警察、社区、街道人员对三月四日那天到仓山法院参与旁听叶巧明被福州国保恶警非法绑架一案的法轮功学员实施了大规模的骚扰和跟踪,包括单位领导谈话施压、社区街道所谓的“劝说”不要去旁听、派出所警察的上门“警告”等等,有一个老年女学员上公交车去法院旁听,竟然两次被早就跟踪而来的社区人员从公交车上门上强行拖下,还说“你不要去旁听!”无耻和野蛮到此地步!

其实,对福州“六一零”国保的此次骚扰恶行,很多明白真相的社区工作人员以及派出所警察也很反感,不少上门找法轮功学员“谈话”的社区人员和警察也说自己只是执行上面的任务,没有办法才这么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9/221227.html

2010-04-08: 福州市法院构陷叶巧明 阻挠民众旁听

有迹象显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中共法院企图在不通知律师的情况下,在四月二日非法开庭陷害法轮功学员叶巧明

三月三十日、三十一日两天,福州许多法轮功学员被派出所、被居委会、被单位领导要求四月二日那天不要去仓山(法院)。而律师致电叶巧明的主审蔡文建法官,得到的回复却是没有再次开庭的任何消息。

四月二日那天一早,有的法轮功学员一出门就被不明身份的人跟踪。更有甚者,居然有人拦截老年法轮功学员不让他们上公交车,不让他们打的、上出租车。他们的蠢态被当场曝光,在围观群众的指责中,狼狈而去。

四月二日那天,法院大门口停放的法院警车中躲着三个警察在监控法轮功学员。叶巧明的好朋友到刑庭办公室询问蔡文建法官当天是否开庭。这个主审法官支支吾吾,除了一再要看她的身份证外,不敢正面回答。

九点左右,法院开来了一辆警车,从车上下来了两个年轻的警察,一边下车一边往身上别摄像头。面对质询,他们居然说那个是全球定位仪,警察下了警车都必须随身携带的。过了一会儿来了一个矮个子的便衣,和这两个警察耳语了一番,两个警察便把摄像头给了这个便衣,开警车而去。随后这个便衣把摄像头别在胸口,骑着自行车,大模大样地窜来窜去。

十一点左右,知道非法开庭是无法进行了,关注的人们平静地离开了法院。

在此之前,仓山区中共法院原定于三月四日对叶巧明非法开庭,但因为畏惧律师的质证,仓促取消开庭,之后中共警察对前往法院参加旁听的法轮功学员骚扰威胁。

叶巧明于零九年九月十六日上午七点左右在单位上班时被福州市国保大队恶警周迅、林峰等人绑架。随后,福州公检法三家联合造假,制造假案陷害叶巧明。上一次仓山区中共法院原定于三月四日对她非法开庭。三月三日叶巧明的两位北京律师向法院提交了正式的法律文书要求控方证人出庭。假案哪来的证人,又怎能经得起正义律师的当庭质证呢?迫于无奈,在开庭前三十分钟取消了开庭。为了掩盖其造假构陷、无证人、无证据而无法开庭的事实,这些人制造谣言说“法轮功冲击法院”。

在“610办公室”的指使下,接下来的几天,全市展开了大规模对法轮功学员、特别是三月四日前往参加旁听的法轮功学员恐吓威胁:他们欺骗恐吓家属,并向社会放风说要追查帮助委托北京律师的法轮功学员;派出所和居委会的人到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甚至有恶警带着不明身份的女人当街拦截、拍照法轮功学员;有的国保恶警直接胁迫单位监控法轮功学员;三月二十三日,仓山区法轮功学员李德越上午在自己的店中被下渡派出所恶警骚扰,下午被绑架……

这次对福州法轮功学员迫害的元凶是省、市 “610”办公室(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和市国保大队周迅、林峰等恶警。在这里我们也要正告这些迫害责任人:假案就是假案,不管如何掩盖涂抹也不能变成真的。伪造的证据、证人经不起认真严谨的正义律师的质证;谎言欺骗、威胁恐吓的流氓手法,更加凸现你们在迫害法轮功中不讲法律、执法犯法、为所欲为!

法轮功学员没有仇恨没有暴力,反迫害的目的就是制止迫害,制止你们犯罪。你们今天自以为有恃无恐的违法甚至犯罪,明天谁会为你们担保,谁又会替你们承担罪责?为什么非要把自己的前途命运和邪恶的迫害捆绑在一起呢?

二零零九年二月沈阳市皇姑区法院、二零零九年十二月沈阳市苏家屯区法院都对法轮功学员作出“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他们的决定让法轮功学员避免了更长时间的冤狱和进一步被迫害,同时更避免了自己今天遭受良知正义的谴责以及明天所要承担的历史及刑事责任,可谓明智之举。他们能做到,你们也可以的。为了你们自己和家人的前途未来,快回头吧。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8/221167.html

2010-04-01: 福州“610”企图继续迫害叶巧明

2009年9月16日福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周迅、林峰等人为了在中共“60大庆”时交差邀功,非法绑架了正在上班的福建师范大学法轮功学员叶巧明。随后仓山区公、检、法三家联手伪造证据,做假案件构陷迫害叶巧明

中共仓山区法院原定于3月4日上午9点对叶巧明非法开庭。3月3日,叶巧明的两位北京律师依法向法院提交了正式的法律文书,要求控方证人出庭。其实,叶巧明案完全是仓山区公、检、法三家抓人在先,造假构陷在后,哪来的证人呢?3月4日上午开庭前三十分钟,非法开庭被迫取消,至今(2010年3月30日)叶巧明已经被羁押190多天。

按照中共《刑事诉讼法》,超期羁押要负法律责任,可是福州市相关司法机构非但超期羁押叶巧明,而且继续作恶:福州市“610”、国保支队最近一段时间来操纵其下属的各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派出所、社区人员,通过电话骚扰、单位领导约谈等各种方式恐吓威胁众多法轮功学员(包括叶巧明同修的家人)。这也是自“720”以来、奥运之后又一次地区性的邪恶行为。

据分析,本地邪党法院和检察院可能会将迫害法轮功学员叶巧明的事退回到610恶警那里,也可能在无证人、证据或伪造证人、证据的情况下再一次非法开庭,继续作恶。

仓山法院刑事庭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六一南路 ,刑事庭在法院附近的停车场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220746.html#10331234048-2

2010-03-08: 福州市公检法联合做假迫害范可娟、叶巧明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公检法联合做假案迫害福建师范大学大法退休教师范可娟、在职员工叶巧明,秘密对70多岁的范可娟判刑3年,目前还在图谋迫害法轮功学员叶巧明

仓山区中共法院原定于3月4日上午9点对叶巧明非法开庭。3月3日,叶巧明的两位北京律师依法向法院提交了正式的法律文书,要求控方证人出庭。仓山区公、检、法三家心知肚明,叶巧明案完全是抓人在先,造假构陷在后,哪来真正的证人呢!3月4日上午开庭前三十分钟,非法开庭被迫取消。

2009年9月16日清晨7点左右,福州市国保大队周迅、林峰为首的一伙人,突然绑架了家住福建师大阳光小区2座401室的师大退休女教师范可娟老人,同一楼 302室在福建师大体育中心工作的叶巧明,以及家住师大对湖路宿舍区叶巧明的妈妈,还有师大数学系副教授叶贻才的夫人、年近七十的王秀琴;接着这些恶警入室劫走了电脑、打印机等多种私人物品,甚至叶巧明刚上大一的儿子使用的个人电脑也不放过。当时有一些民众围观、目睹了这一绑架事件。

这仅是2008年奥运前后福州非法抓捕二十多名法轮功修炼者的一例。这些法轮功学员中有多位花甲古稀之年的老人,她们有的被非法关押至今,有的已经被非法判刑,有的仍然面临非法起诉。范可娟、叶巧明被非法关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随后仓山区公、检、法在这样的“依法治国”的口号下,三家联合伪造证据,做假案件构陷范可娟、叶巧明,图谋进一步迫害她们。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8/219427.html

2010-03-06: 福州仓山区中共法院非法开庭流产
福州仓山区中共法院三月四日上午企图非法开庭迫害大法弟子叶巧明。在此之前福州大法弟子得知此事后,用各种形式向世人讲真相使世人明白此案的诬陷、造假,认清中共迫害法轮功是为了毒害、欺骗众生。
北京的正义律师也为大法弟子作无罪辩护做了充分的准备且依法要求控方证人出庭。也因迫害案本身就是诬陷、造假,在开庭前三十分钟通知律师取消开庭。
我们将继续关注此事的发展,同时民众也看到了中共法院拿法律当儿戏,为所欲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6/219323.html

2010-03-01: 福州仓山区邪党法院欲开庭陷害福建师大法轮功学员叶巧明
3月4日上午9点福州市仓山区邪党法院将对法轮功学员叶巧明非法开庭。叶巧明是去年9月16日福建师大被市国保大队绑架的三位法轮功学员之一。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1/219022.html

2009-11-05: 福建福州市大法弟子范可娟、叶巧明等被非法抓捕

福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于九月十六日绑架了福建师范大学大法弟子退休教师范可娟、在职员工叶巧明及家属王秀琴,一个月后又非法逮捕了她们,其中范可娟及王秀琴都已是七十或近七十岁的老人了,恶警在抄搜叶巧明家时,就是她儿子(在读大学)使用的电脑也抢走了。

在迫害大法弟子过程中是由福州市局国保支队恶警周迅具体实施的,电话:0591-87623013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5/211913.html

福州市联系资料(区号: 591)

2023-08-03: 福州人社局庭审的法官陈堃,办公电话0591-38127637

2023-07-31: 注:福州市晋安区第三法庭位于秀峰路16号,可搭乘1号地铁至罗汉山站或乘坐公交17路、19路、52路、62路、65路、68路、111路或527路前往。

2023-05-29: 福州市马尾区法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76号(邮编:350015)
经办人:李楠0591-83689139
刑庭庭长:林晨0591-83983176
福州市马尾区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东路138号( 邮编:350000)
经办人:郑田森0591-63151609

2023-03-19:
盖山派出所片警:
邓金杰 电话15960026325
前片警:15959050259
前黄姓片警:13696863300

2022-07-10:
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区号:0591)
福州市江滨西大道56号 电话:63036507 邮编:350000
案管值班:62026280 62026281 63036557 13067338988

检察长:邹善卿
副检察长:张丽锋 毛庆昕
政治部主任:袁改臣 办公室主任:李红兵
政治部副主任:牛丹
第一检察部主任:吴晓娴
第二检察部主任:齐莹辉
第三检察部主任:胡少勇

2022-07-07: 福州市6·18绑架事件信息补充
福建省福州市国保大队地址: 福州市永安街15号建行四楼 邮编350000 电话: 0591-83476234
队长:李榕辉 政委:严整 副队长:郑连江
队员:王青雨 王庆裕 徐邦荣
参与人员电话:13906932532

2021-06-29: 福建省永安市政法委: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南山路1号,邮编366000
福建省永安市政法委书记李辉;
永安市政法委副书记、六一零主任
白明才13605990669
永安市六一零办公室副主任姓林

福建省永安市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新府路85号,邮编36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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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591)

2014-03-02:
福州市国保支队:电话:0591-87623013、0591-87623352、13506996659福州仓山公安分局金山派出所张水莲所在辖区钟姓段警,手机:13509361805福州市仓山分局金山派出所电话:0591-83058110、0591-83059110、0591-83900756

福州闽江大道256号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702室 梁庆榕 电话:0591-87073292

福州市仓山区政法委书记 陈永康

福州市国保大队恶警:周迅、林文强、杨××、李处长 电话 87623013(办)

福州仓山区法院 :
             办公电话  手机
王榕  院长  83187818 13705085702
林鲁荣 副院长 83187828 15005991157
王平  副院长 83187838 13905023593
陈雄  副庭长 83187836 13706984601
蔡文建     83138110  13960726706
黄渐       83187903 13635298693
刘善治     83187900 13763829210

仓山检察院:陈晓艳、陈俊云 电话:88372036

福州市仓山区对湖派出所 师大片区段警 张小平 电话 8344211(办)

福建师范大学阳光新村居委会主任 吴秋芳 83430382(办)

本案件有关文件

2010-12-31: 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福州区号0591)

福建省政法委书记:鲍绍坤 87833027(办)87021333 转(宅)
福建省委“610”主任:吴宝伟 87876007(办)87828687(宅) 13067107676
福建省委“610”副主任:傅再明 87808947(办)87816818(宅) 13805085703

福建省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
一处:处长:林西广  87876002(办)87818457(宅) 13960918630
副处长:江敏琛  87876003(办)83136169(宅) 13799353069
二处: 处长: 黄勇 87804976(办)83729462(宅) 13178119552
三处: 处长:纪在盛 87876005(办)87569183(宅) 13599097979
副处长: 黄克锒 87870069(办) 13705090001
福州市“610” 政法委办公室: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牛纪刚   87026001(办) 87093919(宅)
常务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刘锡辉   83351608(办) 80799988(宅) 13905908988
综治办副主任 张学谋   83372833(办) 83619197(宅) 13003899966
副书记 杨玉贻 87114755 (办)87505863(宅) 13805087871
副书记 叶忠肓 83338063(办) 87524652(宅) 13906935201
秘书长 杨 波 83373699 (办)83775185(宅) 13509313968
办公室主任 卢福宁 83300655(办) 83662836(宅) 13950200200

福州市公安局:
局长、政法委书记:王鑫 87026001(办) 87094798(宅) 13860611868
副书记 盖起章 87026703(办) 83611998(宅) 1370503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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