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辽宁 >> 丹东市 >> 李华, 女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0-08-30: 丹东振兴区法院非法秘判三名法轮功学员
丹东市内法轮功学员李华、孙艳、马淑华,于2009年12月22日被丹东市公安局及其下属绑架,被非法关押在丹东看守所至今。 丹东市公、检、法、政法委“610”合谋迫害法轮功学员,而且封闭消息,不让家属接见。家属多次去迫害部门要人不放人。 2010 年8月6日,丹东振兴法院在没有通知家人及其他任何人的情况下,对三名法轮功学员秘密非法庭审。当家人质问他们为什么不通知家人,为什么不让请辩护律师时,振兴区法院办案人却说:“她们(指三名法轮功学员)是成年人,自己能辩护。”并讲了很多不讲理的话。李华被非法秘判8年,孙艳和马淑华被秘判3年。三名法轮功学员已上诉,目前仍被关押在丹东看守所。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8/30/229002.html 2010-08-24: 三名法轮功学员遭丹东法院秘密判刑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丹东市振兴区法院无视法律、人权,在不通知家人的情况下,非法对丹东法轮功学员李华、马淑华、孙艳进行判决。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丹东市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公安局国保大队,丹东振兴区永昌派出所,出动很多便衣警察和警车,绑架李华、孙艳、马某三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抄家,抢劫电脑、打印机、刻录机,随后三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丹东白房看守所进行非法关押。 在历经了八个多月的非法关押,二零一零年八月六日,丹东市振兴区法院在不通知家人的情况下,非法对丹东法轮功学员李华、马淑华、孙艳进行庭审。当家人获悉情况质问法院相关人员时,振兴区法院一位姜的科长说:“她们都是成年人,自己能辩护,不用通知家人。”同时这位科长还说了一些很不中听的话,最后说十五天以后宣判。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丹东市振兴区法院无视法律、人权,在不通知家人的情况下,非法开庭对丹东法轮功学员李华、马淑华、孙艳进行判决。法轮功学员李华被非法判刑八年;法轮功学员马淑华、孙艳各被判处三年刑期。目前三位法轮功学员针对这一非法判决均提起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8/24/228760.html 2009-12-30: 丹东市大法弟子被绑架情况补充 2009年12月23日,丹东市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公安局国保大队,丹东振兴区永昌派出所,出动很多便衣警察和警车,绑架李华、孙艳、马某三名大法弟子,并非法抄家,抢劫电脑、打印机、刻录机。现在三位大法弟子被关押在丹东白房看守所遭受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30/215347.html 2009-12-26: 辽宁丹东大法弟子李华等三位大法弟子被绑架 辽宁丹东大法弟子李华、孙艳、小马三位大法弟子,在2009年12月23日被绑架,现在被关押在丹东白房看守所遭受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26/215089.html 丹东市联系资料(区号: 415)2025-04-01: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村育新路8号,邮编:110145 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
入监队接收快件的电话:024-31629700 政务公开电话:024-31629308 乘车地址:沈阳室内换乘397公交车至(沈阳地区监狱)公交站 2025-01-05: 中级法院 二审法官 王连友 办公电话 6277283 振安区法院 法官 田晓菲 助理 张月娇 书记员 刘敏 2277315 振安区检察院 检察官 陈曙光 谷秋杰 立案庭 陶霞 6276681 其它电话 6276618 6276658 6276692 2024-12-21:广济派出所所长:门洋 手机:18642501551 副所长:高小锋 广济派出所电话:0415--2815564 2815563 2815562 2815561 2024-10-24: 丹东市振安区法院主管办案人:刑事庭庭长:田小飞 办案人员:张月娇 办公电话:0415-2277315 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主管办案人: 刑事第一检察部:陈曙光 办公电话:0415-6276697 丹东市看守所:所长:曲楠 管教人员:齐贺、殷佳洁 2024-08-08: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法院:地址:东泰路225-4号 邮编:1180001 区号:0414 传真:4144163 值班电话:2277303 院长 宁伟 13942587528 院领导 宋丹:院长办公:2277288 手机:13942599336 张殿柱:副院长 2277366 15842556867 李健:副院长 2277333 13304951133 张连碧:副院长 2277388 13842500981 高锋:纪检组长 2277282 崔健辉:专职委员 2277282 13942500193 姜玲:专职委员 2277338 13942509575 执行局 孙晶:执行局局长办公:2277313 手机:18641519107 13942580117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