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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红河 建水县 >> 李亚萍, 女, 60

个人情况: 建水县中医院退休女职工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建水县人民医院北正街宿舍区
有关恶人: 原国保大队长舒云超
迫害情况: 非法判刑四年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9-12-11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5-05-10: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六一零”继续在经济上迫害法轮功学员
云南省建水县法轮功学员李凤仙,二零一三年,被建水县国保大队绑架、判刑,送到云南省女二监迫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冤狱满出狱后,至今已有一年半的时间了,“六一零”均未通知其所在单位为其办理并发给应有的生活费(有文件规定),造成李凤仙生活无着,靠儿子打工维持生活。

建水县的另一位法轮功学员李亚萍出狱后,虽然单位为其及时办理了各项事宜,但“六一零”却故意拖欠了十个月,才发给生活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5/10/二零一八年五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64966.html

2011-04-06: 中共不择手段迫害良医
(明慧网通讯员大陆综合报道)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持续了十一年。这期间,一大批修炼法轮功的良医被迫害致死致残。本文将向您讲述几个这样的例子。

一、因不放弃信仰,被中共迫害得家破人亡

....
二、法轮功为他们治病,中共却把他们致死
....
三、对“正”下药,常年禁闭折磨
....
四、受中共挟持,“朋友”构陷

李亚萍,女,约六十岁,云南建水县中医院退休职工,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晚遭建水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七日,建水县中共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一审后,非法判刑四年。

当地公安、法院在非法抓捕李亚萍女士和判刑的过程中,亦挟持李亚萍在云南建水县中医院的同事、朋友张红和李医生对她进行构陷。

张红,女,五十多岁,是县中医院的药剂师,也是李亚萍的同事和朋友。张红的丈夫吴贵平,约五十六、七岁,历任建水县乡镇局局长及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二零零九年被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改任该局副调研员,两人有一男孩在云南省政府工作。

李医生,女,五十多岁,县中医院医生,也是李亚萍的同事和朋友,现就职于建水县第一中学中医院医务室。李医生的丈夫名叫黄贵途(音),约六十岁,县官厅镇公务员,已退休。

二零零八年的一天,李亚萍心怀救人之心,到单位县中医院向昔日的同事及朋友张红、李医生讲述了法轮功真相及退出中共党、团、队的重要性,两人表面认同,回家后即将此事告诉了各自的丈夫。事后,吴贵平与黄贵途分别到县“六一零办公室”构陷李亚萍向其妻讲三退,导致建水县“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设立的非法机构,从中央到地方遍及各级政府,凌驾于法律之上)、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因李亚萍丈夫在县人民医院任工会主席,去年已退休)、县中医院相关人员以李亚萍不参加中共党组织的任何活动为由,上门查问(单位知道她修炼法轮功),李亚萍当场宣布退出中共党组织,当局无可奈何。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中共为达到迫害李亚萍的目的,又找到了张红及李医生,要她们书面证明李亚萍曾劝她们退党,此时,在压力及丈夫的威逼之下,张红及李医生忘记了李亚萍和她们多年来的友谊,向当局构陷了李亚萍,导致李亚萍被绑架、抄家、秘密判刑四年。

法庭上,李亚萍祥和的讲述着法轮大法的美好、迫害大法的非法。心虚不已的审判长不到十五分钟即宣布休庭。李亚萍戴着手铐走向母亲说:“妈,你保养好身体,我出来再好好孝敬你,你将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历史会证明法轮大法无罪!”李亚萍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大声对着在场人员说道:“你们迫害法轮功,有哪一条法律依据?说法轮功犯罪,伤害了哪一个人?说法轮功是邪教,它邪在哪里?你们拿出来我看。”所有在场人员沉默无语。

李亚萍的母亲接着问道:“你们开庭为什么不通知家属?”法庭人员竟答:“她(指李亚萍)是成年人了,不用通知家属。”几名警察将李亚萍拖出法庭,塞入警车开走。一问一答,将共产邪党治下公检法司的流氓嘴脸暴露无遗。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6/中共不择手段迫害良医-238653.html


2011-03-27: 云南红河州建水县中医院退休职工李亚萍被停发退休工资

李亚萍,女,现年61岁,建水县中医院退休职工,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晚八点在街上行走被绑架、抄家,二零一零年五月李亚萍被邪党非法判刑四年,于二零一零年十月中旬送昆明云南省女二监,被拒收,才回到家中,被监外执行。

二零一一年二月新年后,县中医院领导以职工有意见“为什么李亚萍被判刑还发退休工资”为由,向县政法委请示后,县政法委书记扬建伟召集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领导开会,决定从二零一一年二月起停发李亚萍退休工资,一直未通知本人。后李亚萍多次到单位问停发工资的依据,单位领导一会说是职工有意见,一会又说是县政法委通知扣的,一会又说是县财政局没拨款(县中医院属事业单位,工资由财政局拨款发放),到这些单位问依据,说是有文件规定,但又拿不出文件,再问就互相推诿。

在此正告还在对法轮大法行恶者:天理昭彰,善恶必报,因果报应不管人信不信,都是存在的事实,你可以拿什么都不当回事,但一定不要拿你的生命做赌注。法轮大法冤案必有昭雪的那一天。所有参与迫害者都将被追究罪责。这一天一定会到来,并且已经不远了。劝你们以史为鉴,赶快悬崖勒马,停止做恶,为自己赎回未来。人生在世,选择做对事的时候当时可能感到很难,但时过境迁后发现,选择做对事永远都是最值得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27/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38132.html

2011-03-03: 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两恶人沈瑛和赵世伦恶行
.......
四、长期以来布置监视医院退休职工的妻子、六十多岁的县中医院退休职工李亚萍(与杨鸾英同住医院职工宿舍大院内),致李亚萍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晚八点在街上行走被绑架,当夜赵世伦带领县国保大队恶警舒云超、曹建玲、吴迪、赵自录、段凯等十一人,在李亚萍不在场的情况下,突入李亚萍家中,翻箱倒柜,抄走电脑一部、打印机一台、大法书籍一套、大连及广州讲法光盘各一套,《明慧周刊》数十本,神韵晚会及真相光盘数十碟及数百元现金,李亚萍的丈夫及八十多岁行走不便的老母饱受惊吓。后来李亚萍被邪党非法判刑四年,于二零一零年十月中旬送云南女二监,被拒收,才回到家中。回来后,沈、赵二人秉邪恶旨意,布置门卫等相关人员,对李亚萍监视居住。

据悉,参与迫害大法及法轮功学员的恶人沈瑛、建水县人民医院保卫科长赵世伦,本年三月末、四月初,将带领医院职工二百多名,分批到台湾旅游。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3/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两恶人沈瑛和赵世伦恶行-237090.html

2010-07-24: 中共扭曲人性 云南李亚萍遭同事构陷(续)

云南建水县中医院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李亚萍女士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晚遭建水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七日,建水县中共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一审后,非法判刑四年。
当地公安、法院在非法抓捕李亚萍女士和判刑的过程中,亦挟持李亚萍在云南建水县中医院的同事张红和李医生对她进行构陷。

张红,女,五十多岁,是县中医院的药剂师,也是李亚萍的同事和朋友。张红的丈夫吴贵平,约五十六、七岁,历任建水县乡镇局局长及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二零零九年被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改任该局副调研员,两人有一男孩在云南省政府工作。

李医生,女,五十多岁,县中医院医生,也是李亚萍的同事和朋友,现就职于建水县第一中学中医院医务室。李医生的丈夫名叫黄贵途(音),约六十岁,县官厅镇公务员,己退休。

二零零八年的一天,李亚萍胸怀救人之心,到单位县中医院向昔日的同事及朋友张红、李医生讲述了法轮功真相及退出中共党团队的重要性,两人表面认同,回家后即将此事告之各自丈夫,遭到丈夫阻止。接着吴贵平与黄贵途又分别到县“六一零”办公室构陷李亚萍向其妻讲三退,导致建水县“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设立的非法机构,从中央到地方遍及各级政府,凌驾于法律之上)、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因李亚萍丈夫在县人民医院任工会主席,去年己退休)、县中医院相关人员以李亚萍不参加中共党组织的任何活动为由,上门查问(单位知道她修炼法轮功),李亚萍当场宣布退出中共党组织,当局无可奈何。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中共为达到迫害李亚萍的目的,又找到了张红及李医生,要她们书面证明李亚萍曾劝她们退党,此时,在压力及丈夫的威逼之下,张红及李医生忘记了李亚萍和她们多年来的友谊,向当局构陷了李亚萍,导致李亚萍被绑架、抄家、秘密判刑四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24/227487.html

2010-07-14: 中共迫害下,云南李亚萍遭好友构陷
云南建水县中医院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李亚萍女士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晚遭建水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七日,建水县中共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一审后,非法判刑四年。

现得知,李亚萍女士遭绑架,是由于好友、同为建水县中医院退休职工的倪红艳和她的丈夫迫于中共警察压力,又为蝇头小利所惑构陷所致。

倪红艳今年六十多岁,与李亚萍既是同事,又是最好的朋友。她的丈夫徐国雁,现年六十八岁,原建水县委办公室主任,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时,徐国雁任建水县政法委副书记(有无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尚未可知)。到二零零一年,因中共开始所谓严打,徐国雁无法入睡,整夜吸烟,在一夜之间急白了头,第二天出现脑血栓症状住院,并以此为由病退,现在得了一种叫不出名的病,时而清醒时而迷糊。

倪红艳夫妻育有二子一女,两个儿子都吸毒。大约七、八年前,大儿子吸食毒品丧生后,小儿子也由于吸毒到处流浪,等从昆明找回时,腿已腐烂生蛆,家人谁也不管。法轮功学员李亚萍知道后,天天到他家里去给他清洗、上药,最终捡回一条命。倪红艳夫妻二人在李亚萍的影响下,认同大法,并明白真相,并退出了中共党组织。

二零零八年,因李亚萍长期不交党费,也不参加中共党组织的任何活动,导致建水县“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设立的非法机构,从中央到地方遍及各级政府,凌驾于法律之上)、县卫生局、县中医院相关人员上门查问(单位知道她修炼法轮功),李亚萍当场宣布退出中共党组织,当局无可奈何。两年来,中共为达到迫害李亚萍的目的,派人跟踪、蹲坑、监视李亚萍,使尽了种种手段,都未能如愿,最后竟找到了倪红艳夫妻,要他们书面证明李亚萍曾劝他们退党,并许诺事后给几千元的奖赏。此时,在压力和诱惑之下,倪红艳夫妇忘记了李亚萍的恩德和他们多年来的友谊,向当局构陷了李亚萍,导致李亚萍被绑架、抄家、秘密判刑。

中共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波及了所有的中国人,其谎言宣传不仅毒害了中国人,让人们善恶不分,是非混淆,良知泯灭,更诱使不明真相的中国人成为迫害者的帮凶。迫害中,中共利用高压、暴力加谎言、小利诱惑等手段,逼迫亲人反目,好友成仇,以此加大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然而,害人者实质上是在害自己,神目如电,人做的事都要偿还。在此善告倪红艳夫妻不要做中共迫害善良的帮凶,明辨是非,为自己的未来负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14/226980.html


2010-06-24: 云南建水县中医院退休女职工被秘判四年冤狱
(明慧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以法轮功学员李亚萍女士劝世人“三退”为由将她绑架,非法关押半年;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七日,建水县中共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李亚萍秘密开庭进一步迫害。其家属在庭审中途得知消息赶到法庭,之后审判长即宣布休庭,没有当庭宣判。

近日得知,法院以李亚萍在狱中坚持炼功,不背监规,抵制转化,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为由,非法判刑四年。李亚萍不服,已提起上诉。

李亚萍,建水县中医院退休女职工,约六十岁,家住建水县人民医院北正街宿舍区。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晚,李亚萍在街上行走遭建水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绑架,当日深夜被抄家抢劫,一直被非法关押于建水县看守所迫害,逼问资料来源。参与绑架的恶警主要有:国保大队长舒云超、教导员曹建林(音)、国保大队警察吴迪、段某某等。至今搜查证及逮捕证无任何人的签名。

二零一零年一月中旬,由于近两个月的关押迫害一无所获,恶警又将李亚萍带回家中,把被搜走的电脑摆好,叫李亚萍坐在旁边,妄图录像捏造伪证,被李亚萍的母亲阻止。八十多岁的老人拄着拐杖,站在门口大声质问:“我女儿是被你们在街上绑走的,为什么要来家里做假?不准录像。”最后恶警只好离去。

李亚萍被绑架后,家人多次到看守所要求见李亚萍,每次看守所都说:现在在侦察阶段,不予接见。家人到公安局,又被推到检察院,最后答复说:案子已经转到红河州法院及州检察院。

我们再一次警告红河州及建水县“六一零”、公、检、法、司、国安等部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立即停止做恶,无条件立即释放李亚萍,为自己赎回未来,不要成为中共的陪葬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24/225904.html

2010-05-24: 李亚萍遭非法庭审 老母斥责法庭人员
(明慧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法轮功学员李亚萍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七日遭建水县法院秘密开庭构陷。李亚萍八旬老母亲在法庭上凛然斥责法庭人员:你们迫害法轮功,有哪一条法律依据?你们拿出来我看。法庭人员都沉默不语。

秘密开庭

李亚萍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被建水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绑架。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七日,建水县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李亚萍秘密开庭。李亚萍的丈夫、八十多岁的母亲及弟妹在庭审中途才偶然听到消息,一家四人急忙乘车赶到二公里外的庭审现场。

家人看到李亚萍被铐着手铐,周围布满几十警察,其中有县“六一零”、国保、法院、检察院的,还有红河州“六一零”、红河州法院、红河州检察院人员参与诬审。

法庭上,李亚萍祥和的讲述着法轮大法的美好、迫害大法的非法。看到李亚萍的家属赶到法庭,心虚不已的审判长不到十五分钟即宣布休庭。李亚萍戴着手铐走向母亲说:“妈,你保养好身体,我出来再好好孝敬你,你将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历史会证明法轮大法无罪!”李亚萍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大声对着在场人员说道:“你们迫害法轮功,有那一条法律依据?说法轮功犯罪,伤害了哪一个人?说法轮功是邪教,它邪在哪里?你们拿出来我看。”所有在场人员沉默无语。

李亚萍的母亲接着问道:“你们开庭为什么不通知家属?”法庭人员竟答:“她(指李亚萍)是成年人了,不用通知家属。”几名警察将李亚萍拖出法庭,塞入警车开走。一问一答,将共产邪党治下公检法司的流氓嘴脸暴露无遗。

当街绑架

李亚萍,建水县中医院退休女职工,约六十岁,家住建水县人民医院北正街宿舍区。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晚,李亚萍在街上行走遭建水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绑架,当日深夜被抄家,掠走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等个人物品,一直被非法关押于建水县看守所迫害,逼问资料来源。参与绑架的恶警主要有:国保大队长舒云超、教导员曹建林(音)、国保大队警察吴迪、段某某等。至今搜查证及逮捕证无任何人的签名。

二零一零年一月中旬,由于近两个月的关押迫害一无所获,恶警又将李亚萍带回家中,把被搜走的电脑摆好,叫李亚萍坐在旁边,妄图录像捏造伪证,被李亚萍的母亲阻止,老人拄着拐杖,站在门口大声质问:“我女儿是被你们在街上绑走的,为什么要来家里做假?不准录像。”最后恶警只好离去。

李亚萍被绑架后,警察一直不让家属见人。家人多次到看守所要求见李亚萍,每次看守所都说:现在在侦察阶段,不予接见。家人到公安局,又被推到检察院,最后答复说:案子已经转到红河州法院及州检察院。

正告还在对法轮大法行恶者:因果报应不管人信不信,都是存在的事实。法轮大法冤案必有昭雪的那一天。所有参与迫害者都将被追究罪责。这一天一定会到来,并且已经不远了。劝你们以史为鉴,赶快悬崖勒马,停止做恶,为自己赎回未来。人生在世,选择做对事的时候当时可能感到很难,但时过境迁后发现,选择做对事永远都是最值得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4/224234.html

2010-01-24: 云南省建水县大法弟子李亚萍被公安国保大队迫害

近日,建水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己换成三十多岁、身高近一米八的原普雄乡派出所所长白海男。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组织绑架大法弟子李亚萍的原国保大队大队长舒云超被免职,去向不明。现李亚萍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零九年十二月十一日被非法批捕,面临诬判。请知情同修提供白海男电话号码,以便讲清真相。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4/216826.html

2009-12-10: (明慧通讯员云南报导)云南省建水县大法弟子李亚萍,是建水县中医院退休女职工,约六十岁,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晚向人发送真相光盘时,被接光盘的人诬告,遭恶警绑架抄家,掠走所有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现被非法关押于建水县看守所。

家中只剩下八十多岁的老母及丈夫,什么也不敢说。

当地邪党不法人员们这次没敢公开迫害,而采取了更为隐蔽、更为阴险的方式,通过向家属、单位施加强大压力,以达到不为外界所知的迫害目的,怕的是其恶行被曝光。望大法弟子及善良的人们施以援手,营救大法弟子李亚萍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镇压法轮功以来,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一些邪党人员积极参与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绑架三十多名大法弟子到看守所、洗脑班,十多个家庭遭抄家洗劫,数个单位被勒索现金合计五十万元以上,有大法弟子的单位都被逼交保证金一至数万元不等;一人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迫害致死;两人在迫害中离世;十五人次被非法劳教二至三年。

建水县参与迫害大法的恶人对大法弟子的劝善置若罔闻,一意孤行。但天理昭彰,善恶必报,恶徒终将罪责难逃。建水县610办公室前主任彭中发,男,五十岁,疯狂抓捕迫害大法弟子,于二零零六年七月遭报患癌症死亡。彭连益五十多岁,二零零五年七月前一直任建水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迫害大法弟子,现已遭报患上糖尿病。国保大队警察吴迪三十岁左右,参与绑架迫害大法弟子,遭恶报于2008年12月下旬的一个午夜被人在大街上追杀,沿街呼救无人理睬终被刺死。建水县公安局副局长童金录参与迫害大法,2008年10月12日被刺伤,送入建水县人民医院救治时,被查出患有艾滋病。

在此,我们要警告那些还在行恶的人,大法弟子本着善心在讲清真相,在行善事,法轮大法修炼者不忍看到广大的中国民众被中共胁迫着一同走向灭亡,就象一个人知道大厦将倾,他也会告之里面的人赶快逃出一样,何罪之有?大法资料、《九评》、光盘等,没有任何社会危害,信仰者拥有文字载体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信仰法轮大法合法;讲清真相合法;中共假借法律名义镇压法轮功是十分荒唐的,是在执法犯法,无理迫害,信仰自由,法轮功无罪。而你们却听从邪恶的指令,不分善恶,对大法弟子进行残酷的迫害,从而把自己的生命推到了危险的边缘。古人云: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西班牙国家法庭近日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包括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及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和吴官正等五名中共高官在内的五名迫害法轮功元凶。法院通知书表示,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将面临至少二十年徒刑,并附带经济上的惩罚。你们犯下的桩桩罪恶都有详细记录,全世界大法弟子及大法弟子家属以及善良的世人,不管时日长短,一定不会放过你们,在对你们进行人间公理的审判后,你们还将受到神与上天的永无休止的惩处,参与迫害大法的人,若不及时停止作恶,其结局是可悲、可怕的。

我们再一次奉劝那些还在做恶、还想做恶的公、检、法及610、警察,为了你们自己及家人的未来,冷静的想一想,不要再行恶了。同时希望你们能早日醒悟,弥补所犯罪过,在天灭中共之前,退出邪恶的中共及其相关组织,并善待法轮大法弟子,才是走向新纪元的保障。否则,等待更大的恶报到来时,后悔可就晚了。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10/214170.html

红河 建水县联系资料(区号: 873)

2020-09-06: 建水县检察院:
公诉检察官:李艳芳
建水县法院:
审判长:王贵鑫,
审判员:邹伟文,
人民陪审员:张炳发

2016-06-22:这次非法开庭的审判长:邹文,审判员:王贵鑫,龙叶,书记员:刘飞。检察院的所谓“公诉人”:杨菊,张亚娇。

建水县检察院:
地址:云南红河州建水县钟灵路
电话:0873 7619311 举报电话:0873-7662000
公诉人:杨菊和张亚娇
建水县法院:
地址:云南红河州建水县钟灵路
电话:0873-7653035
审判长:邹文
审判员;王贵鑫、龙叶
书记员:刘飞
建水县法院人员名单:
丁红伟 院领导
戈捍民 院领导
王燕岱 院领导
李云梅 院领导
尚 伟 院领导
郭烨斌 院领导
赵 勇 政治处主任
王永贵 纪检组长
董 丽 执行局
金 伟 立案庭
李舰波 刑庭
林 刚 行政庭
普晋东 民二庭
程 燕 监察室
吴玉芝 陈官法庭
张永波 行装科
李玉飞 办公室
付玲芳 陈官法庭
吴界谷 审监庭
林重波 执行局
常忠富 曲江法庭
张文发 立案庭
邹伟文 审务办
王贵鑫 刑庭
沈鹏飞 曲江法庭
王孝团 行装科
陆昱文 立案庭
严学文 审务办
闵 全 立案庭
李智强 立案庭
白永顺 立案庭
龙兆兴 立案庭
雷学有 民一庭
孙 权 刑庭
韩建清 行政庭
吴应芳 执行局
王 锟 审监庭
刘宝宽 执行局
韦铭辉 民一庭
张 梅 陈官法庭
邵 泉 执行局
龙 叶 刑庭
肖 彬 法医技术室
唐世红 民二庭
王 虎 行装科
郭锦清 陈官法庭
朱 玉 办公室
邹 文 刑庭
吴 瑾 行政庭
朱进辉 立案庭
陪审员:安泉、郑雅芝、张红芬、余家国、潘兴国、张保亮、邬建中、戴勇坚、薛芳、孔繁贵、刘钦福、赵丽华
2012-07-15:建水县参与构陷与迫害相关单位及人员:
区号0873
邮编654300.
1、县委政法委:
杨建伟:政法委7667730、13708636610
张迎春:现任书记
邹志军:副书记主管610,综治办、维稳办主任, 7658110、13608837708,曾遭报被刺伤。
王燕岱:副书记 7660146、13987335346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873)

2011-03-27:
参与此次迫害的单位及相关人员电话,区号0873 邮编654300
一、县委政法委 :地址:建水县临安路184号;区号:0873--;邮编:654300
杨建伟:书记0873-7667730、13708636610
邹志军: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维稳办主任0873?7658110、13608837708
王燕岱:副书记:0873-7660146、13987335346
舒学军:副调研员0873-7660146、13808774972
李平伟:办公室主任0873-7660146、13987385611
王晶:维稳办专职副主任0873-7652416、13887566046
王玻:综治办副主任0873-7658110、13508836392
李玉君:政治处主任0873-7652416、6720915
传真:0873?7652416
二、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原610办公室):地址:建水县临安路184号;区号:0873;邮编:654300
兰理福:主任0873?7662168、13887368286
邹绍昌:副主任0873?7668610、13987305586
李新华:副调研员(原主任)0873-7668610、13577317066
黄贵良:秘书科长0873-7668610、13769307669
传真:7668610
三、县财政局:地址:建水大道647号;区号:0873--;邮编:654300
高源:局长0873-7611707、13887567699
刘建琼:党总支书记0873-7616456、13608837017
师明成;副局长0873-7616656、13908733947
杨红兵:副局长0873-7620518、13577343064
朱学跃;副局长0873-7615369、13408926032
杨伟:农业开发办主任0873-7616369、13708632961
赵元华:副调研员0873-7616056、13887397376
何革勇:副调研员0873-7657385、13908733142
李林:办公室主任0873-7612278、13708633139
徐有平:办公室副主任0873-7612278、13988083066、7611484、7611475、7612076、7612277、7611494、7611482
传真:0873-7612278
四、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建水县北部新区福康路中段,区号:0873--;邮编:654300
雷中兴:局长0873-7612368、13608837799
李春:党总支书记0873-7611878、13608732399
陈卫平:副局长0873-7611798、13508734667
孙国玉:副局长0873-7611848、13808774996
楚静: 副局长0873-7611718、13769306946
田晓文;办公室主任0873-7612388、7620408、7611038、13887550414
传真:0873-7612388
五、县卫生局地址:建水县北部新区福康路中段,区号:0873--;邮编:654300
端建屏:局长0873-7655881、13508836675
白忠文:书记0873-7662416、13887578729、13529966896
许国营:纪委书记0873-7656126、13887397868
张 权:副局长0873-7662358、13987335614
邹俊明:副局长0873-7662136、13887327096
陈义:副调研员0873-7655075、13988098965
艾玲:办公室主任0873-7652507、7652796、1364960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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