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 >> 西宁市 >> 张宏霞, 女, 45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 个人近况: 未关押 立案日期: 2009-10-26
案例分类:
迫害时孕妇/幼童/未成年 起诉案例 灌食/灌物 洗脑班 劳教 奴工 非法拘留/绑架 毒打/体罚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抄家/非法搜查 家人/朋友被迫害 剥夺睡眠 事业/学业被影响 流离失所/背井离乡 骚扰/恐吓/长期监控 约束衣/长时间被捆缚 受迫害程度:酷刑
交叉列在: 青海 > 西宁市 省女子劳教所(女子戒毒所)
交叉列在: 河北 > 保定 涿州市(涿洲市)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5-09-22: 多次遭非人折磨 青海西宁市张宏霞控告江泽民
青海省西宁市四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张宏霞女士,多次被非法关押,遭受惨无人道的折磨,日前控告发起迫害的元凶江泽民。 张宏霞女士控诉说:“我从二十六日晚到二十七日晚都没有吃饭,他们把我带到一个黑屋里,……张建红用手扇我脸,张建红打人速度极快,下手也狠,然后用橡胶棒打臀部……那种钻心的痛苦是有生以来从没有过的,我害怕我的惨叫声孩子听到会痛哭,我强忍没出声……这时他们用小指粗的细棍放在地上,强行让我跪在膝盖下面,又开始对我毒打……”当时她孩子没有人照顾,一起被关入洗脑班。 下面是张宏霞女士陈述的部分事实与理由: 我是于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六日晚在家中,孩子准备睡觉,门被敲开说单位水电四局保卫科长唐展鹏找我,我仅仅由于信仰法轮功,被非法抄家,我结婚时我父亲给我的金项链在抄家后下落不明,还把我当犯人一样录口供。 在所谓“法制学习班”遭受的非人折磨 第二天我被强制送所谓“法制学习班”(河北省涿州市南马法制教育基地)也就是610洗脑班,至此,这些人未出示任何手续,更未表明身份,我到洗脑班,朱建华也就是610头目,说:“你愿不愿意来这里学习?”我说:“不愿意”,他说:“不愿意也在这个单子签个字吧!”我说:“不愿意,我不签”。在我没有同意的情况下,他还是强行让我进所谓的“学习班”洗脑。 我孩子当时没人带,我只有把孩子也带进洗脑班。因不放弃信仰,我被强制转化也就是酷刑逼迫,他们用橡胶棒打我、手扇我耳光、用脚踢我、长时间不许我睡觉、罚站、用蛇吓唬我、在外面冻、铐在柱子上、电棍电等。 我在洗脑班里面遭受非人的折磨,惨无人道,最狠毒的有四次: 第一次是刚去,中午没有给我饭吃,我从二十六日晚到二十七日晚都没有吃饭,他们把我带到一个黑屋里,后来我才知道是专门打人的屋,窗帘都拉上,不叫人看。张建红问我口供,我没回答,张建红用手扇我脸,张建红打人速度极快,下手也狠(看来经常打人),然后用橡胶棒打臀部,这时有两个不知姓的人抓住我的手,不让我动。那种钻心的痛苦是有生以来从没有过的,我害怕我的惨叫声孩子听到会痛哭,我强忍没出声。 我被打得身体控制不住的发抖,张建红看到停了下来,等了一会,拍我腿部两下。我停止发抖,这时他们用小指粗的细棍放在地上,强行让我跪在膝盖下面,又开始对我毒打,一直打到我麻木,我已经感觉不到疼痛了,我看着他们打我,我没有任何的反应 ,好象不是打在我身上一样。我的嘴出血,他们才放手,让我回去休息。这时我的脸部肿了,颜色是黑紫色,孩子见我问:“妈妈你的脸怎么了?”我没说话,这时张建红来说:“你配合我们一下,让我把口供写完”,我说:“我晚上要和孩子睡”,他答应了,但我第二天要配合他把笔录写完。 当天夜里,我看到我的臀部被打成茄子的颜色,膝盖上也是一条黑紫的颜色,我自己看了都触目惊心,后来的几天就是洗脑转化,有一个教室,黑板上写的都是污蔑师父的谎言,墙上贴的全是电视上演过的假自焚,全是栽赃和造谣,在这期间,他们还用长时间罚站,长时间不许睡觉在外面冻(六天)。我绝食抗议,他们才让我睡觉。 第二次折磨是张建红、杨某、何某(我不知名)为了强制转化,从天黑开始打,到听到他们说有十二点了,才不打了。 第三次摧残是张建红,还有一个胖人,是从上午开始打,到中午才停手,他们每次打人、骂人完全随心所欲,他们只关心他们转化人数的名额以确保获得心目中的经济利益及邀功乞赏,已完全忘却了自己的人性,没有了本应有的罪恶感、羞耻感及不道德感。在这种过程中,我问过李某、严太好你们这个教育基地为什么叫610?我看到他们都很茫然的说:“不告诉你”,我又问:“你们这个610属于什么机构”,他们马上说:“无可奉告”,并快速离开。 第四次残忍迫害也是最后一次,也是使我到了极限的时候,有李某、张建红、严太好,用了电棍,我一进屋,严太好就问我:“还炼不炼”,我说:“我不放弃我的信仰”,严太好一脚就踢到我肚子上,扇耳光随后就打在我的脸上,严太好嘴里还不干不净地骂人。他们把我按在床边用橡胶棒狠毒的打,他们把我打到极限的时候,还在说:“快说转化、转化”,我实在不想放弃我的信仰,也不想转化,我也知道身体再也承受不了酷刑了,在这个时候我想到了死,并喊了出来:“我想死!”他们都震惊了。这时我浑身发抖,我的腿被电棍电的用完了电,我的腿几乎是黑紫色的,我站不起来。 他们把我拖到外面大柱子边,就这样趴着把我双手抱着柱了给铐起来,手被铐肿,腿不能走路,睡觉得趴着,就这样还怕我跑,晚上睡觉铐上手铐,长时间不能翻身,很痛苦。我的孩子不许和我在一起,她有时在窗边看我,我看了很心酸,在我孩子幼小的灵里边特别恐惧穿警衣的人,后来邻居把她接走。 在洗脑班里被打骂是常有的事,我们女学员睡的房间,610男性人员也进去睡,其中有李某、何某、严太好,一位女学员说:“这叫什么世道?”不让我们说真话,说了就强行打断或者就打,强迫我们骂师父并把造谣的谎言书强迫学员读,不转化他们发狠打,转化了的,他们也知道是强迫的,不是真心的,他们也打、也骂、也侮辱,除了酷刑,他们还利用亲情来转化,并采用株连手段,不让我丈夫上班,必须到洗脑班给我做转化,并告诉我丈夫,如果我不转化,就开除他的工作并把我们的房子卖掉,来做转化期间的费用(在转化班一个月要收八千元,我丈夫没有钱只交了一千五百元)。而且还威胁说孩子到上学的年龄不让上学。我丈夫最后哀求我说:“请你给我和孩子留一口饭吃,留一个住所,只要你说不炼了写个保证书就行”,我不答应,我没有错,他们就污蔑说我自私,是他们滥用职权逼人到绝境,还要说是我造成这一切后果。为了不连累我丈夫和孩子,心碎的我只有写离婚书,他们一看我写离婚书,把离婚书抢走并对我一家继续进行迫害。 亲人遭难骨肉分离,以及身躯被暴力殴打和电刑,我真是生不如死,在那个人间地狱里,如果不是法轮大法“真、善、忍”的福泽让我感悟到超越凡俗的生命境界,一个血肉之躯是如何能够承受如此巨大的精神压力及身体摧残和心理创痛。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早晨,我趁他们交接班时跑出洗脑班,从此流离失所,他们为了推责任,硬说我丈夫把我放跑了,并对他多次调查、抄家、骚扰,强制他很多次不让上班,强行叫他到北京去找我,在山东被迫下岗,他绝望了,他望着孩子的笑脸,如果不是孩子,他也不想活了,后来我丈夫到青海托人才找到工作。 中共所谓的政府人员们连孩子也不放过,到学校找,问我在哪?孩子一见他们就发抖并喊:“别抓我,别抓我,我什么都没干”。生活的艰难和社会的歧视,使得家人把所有的愤恨都转到本就无辜的我的身上。家人所承受的苦难不是一朝一夕,其景之惨、其情之悲,足见一斑。 被告人江泽民对这场迫害的发生、推行和延续有着不可逃脱的罪责。 被非法劳教 在中国没有一家媒体公开报导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法轮功学员为了讲清真相,散发传单。我于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七日张贴《明慧周报》被城管抓住,移交给兰存军,对我进行审讯,兰存军强行把我的手按在纸上用拳头砸,把我送到看守所,在里面我绝食,管教何某、李某、张某、卓玛等人打我脸,李某、张某用脚踢并让我坐铁椅子,戴脚镣,不让上厕所并强行灌食,让吸毒和偷东西的人打我。这些具有公职人员的警察不仅没有法律方面、道德方面、人性方面和职业正义意识,完全背离人类道德及人性的方式,令人不寒而栗。 很快我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劫持在青海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里郜志鹏、赵娟强迫我劳动,我不答应,把我打的鼻子流血,整个胸前全是血,血滴到地上一滩,她们害怕别人看到,叫包夹把血衣拿走,我绝食抗议,她们不强迫我了,事后我向上反映她们打人的事,她们沆瀣一气不了了之,在劳教所里她们用包夹看管法轮功人员,这些吸毒包夹受指使,恶毒对待法轮功修炼者。在这期间我丈夫害怕被株连迫害与我离婚。 我抵制奴工劳动被超期关押二个月十一天,我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八日出来,这天李海平和两人在劳教所把我接走,强行押上涿州打算移交涿州防范办再看管起来,我不去,他们把我抬到火车上,我在火车上大喊:“土匪、流氓、侵犯我的人权,侵犯我的自由,执法犯法”,到涿州我坚决抵制他们违法犯罪行为才获得自由。 迫害还在继续 我在青海打工,在这期间有人跟踪迫害,我在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干保洁,属于兰州城关物业管理,他们找我领导杨某多次调查、了解,因找不到任何借口、理由,在他们的压力下,我于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被解雇。 我在工作期间,工作认真、踏实,卫生很干净,从主任、主管到员工口碑很好,我去找主任,她说:“我也没办法,我也不想开除老员工,这是上边的意思”,主管都很惋惜并说:“没有办法,真的没有办法,主管们都说不上话。”在城关物业人手不够的情况下,还是把我开除了,我只是为了生活,连这最基本的权利都被剥夺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22/多次遭非人折磨-青海西宁市张宏霞控告江泽民-316111.html 2010-11-24: 青海警察将刚出狱的张宏霞劫持回河北原籍 河北涿州籍法轮功学员张宏霞居住在青海西宁,一年前被非法劳教,最近出狱,竟被西宁警察强行架上火车劫持往涿州。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七日,青海西宁警察兰存君以张宏霞讲法轮功真相为由,把她绑架到西宁二十里铺看守所。张宏霞绝食反迫害,六个女看守中竟有五个人打过她,不让她上厕所,这些人两个姓李,有个姓卓玛,有个姓高。 后张宏霞被非法劳教一年半,被劫持到青海西宁女子劳教所(现在改名为强制隔离戒毒所)。在劳教所,一次张宏霞拒绝被当作犯人干活,狱警郜志鹏、赵娟就殴打她,张宏霞被打的鼻子流血不止,鲜血滴在胸前、地下。狱警怕别人看到血衣,强行把血衣扒下洗掉,销毁罪证。之后,张宏霞向劳教所反映被迫害情况,但劳教所不理会,当晚赵娟九扣了张宏霞及其他两位法轮功学员的分。张宏霞给劳教局局长写信,申诉自己的权利,被张顺英撕毁。 劳教所狱警利用吸毒人员范淑梅、张丽君、辛勤当“包夹”,即对张宏霞进行贴身监控,“包夹”经常打骂她。张宏霞因不配合干活,被扣分,被超期关押七十三天。 非法劳教到期时,张宏霞还没从劳教所出来,政法委主任李海平、公安局李慧,乐家湾社区人员就强行给张宏霞买了去她户口所在地──河北涿州的火车票。当家人去劳教所接张宏霞时,这帮人也到了,硬要把张宏霞强行送到河北涿州。到了火车站,张宏霞不想回涿州,他们强行把张宏霞拖进火车站,架着拖上火车。张宏霞高呼:侵犯我的人权、侵犯我的自由,执法犯法。 到了涿州,张宏霞执意回西宁,选择自由是个人说了算。最后,他们只好给张宏霞买了回西宁的火车票就走了,不管了。张宏霞没有身份证,连住店都不行,没有带多少钱,吃饭都成问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24/青海警察将刚出狱的张宏霞劫持回河北原籍-232878.html 2010-01-15: 二零零九年五、六月份,狱警许正花(“大队长”)和肖菲、张顺英(“中队长“)和“陈指导”(女子劳教所搬来的转化法轮功的男外援)分别将张宏霞带到操场强制其操练,遭张拒绝后,她(他)们将张用力撕扯,踢踏张的脚腿,并恶语相加。 二零零九年七、八月份的一天晚上十点左右,以郜志鹏(“大队长”)为首,将张宏霞带到办公室施暴,打的她鼻青脸肿,满脸鲜血。粉色的劳教服前胸被溅满了血迹。近夜十二点才让张宏霞回班(监室)。为掩盖其罪恶,郜志鹏令包夹迫使张宏霞将血衣洗了再睡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5/216298.html 2009-04-30: 西宁市法轮功学员张宏霞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晚九点左右,青海西宁市法轮功学员张宏霞和十二岁的女儿,在西宁市团结桥附近张贴真相资料时,被两城管人员诬告,引来110巡警,将母女俩绑架,后女儿被放回。张宏霞被非法关押西宁市看守所期间遭恶警野蛮对待。后张宏霞被劫持到青海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 张宏霞原为河北涿州水电四局人员,2001年9月被单位绑架到南马洗脑班,凭着坚定的信念闯了出来,被迫流离失所。之后遭到涿州水电四局不法人员逼迫离婚、注销户口等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30/199971.html 西宁市联系资料(区号: 971)2023-04-13: 张志清,18909781100,洗脑班所谓“讲师”。
陈杰,13639793508,洗脑班所谓“讲师”。 马强,13389717187,西宁市城东国保大队长。 2018-01-24: 主审法官:严正鹏 电话:0971-4119579 书记员:马振凯 电话:0971-4119581 为陷害张秀莲做伪证的格尔木市恶警:盖磊 王建平 电话 13897057088 桂小芳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法院:电话:0971--4710011 法官:张小杰 西宁市中级法院刑二庭: 主审法官:严正鹏 电话:0971-4119597 书记员:马振开 电话:0971-4119581 中级检察院: 张院长:电话:18095786723 0971-6316792 检察长:电话:18997268666 0971-6318819 副检察长:电话:13327683767 0971-6316771 检案:电话:13997136056 0971-6304943 检案:电话:13997260311 0971-6313716 检案:电话:13709751306 0971-6316839 检案:电话:13897423638 0971-6316775 0971-6318819 0971-6316771 0971-6304943 0971-6313716 0971-6316839 0971-6316775 2017-12-24: 主审法官:严正鹏 电话:0971-4119579 书记员:马振凯 电话:0971-4119581 为陷害张秀莲做伪证的格尔木市恶警:盖磊 王建平 电话 13897057088 桂小芳 举报人:青海省核工业221厂离休人员李宝军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法院:电话:0971--4710011 法官:张小杰 2015-11-05: 西宁市城北区法院 地址:中国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祁连路祁连路西138号 电话:0971-5131292 西宁市政法委 副书记:0971-8222889、0971-8230621、0971-8230617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