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 >> 七台河市 >> 李凤波, 女, 49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七台河市新兴区 有关恶人: 七台河市公安局610主任毕树庆 个人近况: 2010年10月16日 迫害致死 (2009-10-25首次报道致死) 立案日期: 2009-10-25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1-03-20: 黑龙江七台河市妇女李凤波被迫害含冤离世
(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七台河市法轮功女学员李凤波,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七台河市公安局、 “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伙同北山派出所的李正驰等多名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迫害致肺癌,于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六日含冤离世,年仅49岁。 李凤波,家住七台河市新兴区。在一九九九年五月修炼法轮功之前,有严重的类风湿关节炎,脑动脉硬化,腰椎间盘突出、胃病、肠炎等多种疾病。通过修炼法轮大法,不长时间,这些病都不翼而飞,身心都得到了健康。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下午四点多钟,李凤波刚到家,七台河市新兴公安分局副局长李正驰带领六个便衣警察闯进李凤波家,进行非法抄家,抄走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和大法书。当天下午,七台河市公安局“610”的主任毕树庆伙同警察大约十几人,还绑架了当地法轮功学员李新春、郭其中、姜波涛,关淑雪、刘芳荣等。 李凤波被劫持到了北山派出所连夜审问,李凤波不配合他们,什么也没有说。李凤波被非法关押到七台河第一看守所,多次被非法提审迫害。 三十多天后,李凤波身体出现了严重状态,多次昏迷,被送到市总医院进行全面检查,结果是肺癌晚期,邪党工作人员怕承担责任,通知家属把李凤波接回家。但是他们还不放过李凤波,新兴区公、检、法部门的人员多次到李凤波家进行骚扰。 在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身体肺癌晚期症状的李凤波接到法院传票,传票上写着5条假证,邪党人员要求李凤波出庭并承认5条假证。李凤波的家人在担心和恐惧中,其哥哥被迫将痛苦虚弱中的妹妹背到法庭,在法庭上李凤波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恶党人员对李凤波进行非法庭审后,判三年缓期。 李凤波被迫害得走路费劲、呼吸困难,什么家务也干不了,于二零一零年十月十六日(重阳节)下午2点20含冤离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20/黑龙江七台河市妇女李凤波被迫害含冤离世-237837.html 2010-06-07: 七台河法院:“上面”有令,请律师的强行重判 (明慧通讯员黑龙江省报道)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和二日对李新春等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辩护律师当庭揭露了警察所谓的“证据”都是伪证,而起诉书指控的所谓“犯罪事实”只有“口供”,缺乏客观性和相关性,并且漏洞百出,互相矛盾,不能互相印证。当律师一再要求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证人时,办案人竟拿不出一个证据也没有一个证人。 四月三十日下午3点多,新兴区法院人员偷偷到看守所宣判。关淑雪、刘芳荣当天回到家中。目前李新春、姜波涛,郭其中仍被关押在七台河看守所。 五月六日,法轮功学员家人到新兴区法院询问,院长和庭长及负责之人避而不见;法院工作人员声称:“上面”有令,请律师的强行重判。 一、家属上访伸冤无门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下午,七台河法轮功学员李新春、姜波涛、郭其中、关淑雪、李凤波、刘芳荣和卖电脑、耗材的两名业主张秀莲姐妹被七台河市公安局“六一零” (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的主任毕树庆伙同警员大约十几人,绑架、非法抄家,抢走许多私有物品。卖电脑的业主张秀莲姐妹和大法弟子李凤波(身体被迫害为肺癌晚期状)三人已回家。 两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亲友委派两家家属去七台河市政法委、市政府、公安局、法院等处为亲人申诉,希望可以讨回公道,结果遭到推诿、粗暴对待、甚至威胁,至今也没有一个说法。 姜波涛的妻子委托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律师在十一月二十三日按法律程序到公安机关了解情况时,要求会见当事人 遭到阻挠。姜波涛的母亲找到“六一零”的主任毕树庆要求见儿子,遭到“六一零”的主任毕树庆等威逼恐吓,毕威逼老人写了一个不请律师的保证。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原来准备于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至 三日对五名大法弟子非法开庭。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委托律师做无罪辩护,在律师准备出庭时,法院却通知暂不开庭。 二、非法庭审 律师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和二日,七台河新兴区法院对李新春、姜波涛,郭其中进行非法庭审,两个正义律师为李新春、姜波涛做了无罪辩护,律师当庭揭露了警察所谓的“证据”都是伪证,力证了法轮功学员没有违反中国法律,信仰自由受宪法保护,要求立即释放法轮功学员。面对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公诉人和法官都无言以对,在场的所有人员都静静的听着。 辩护律师指出:被告人信仰的真善忍,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文化传统美德的提炼和浓缩,除了政客出于政治斗争的需要外,任何国家都不会反对讲真话、有善心和克己忍耐。据我了解,被告人自从有了自己的信仰后,工作更勤奋,待人非常真诚,忠于家庭,孝敬老人,反腐拒蚀,多次拒绝学生家长送的礼物,还自己资助困难的学生。但只有像姜波涛这样为数并不多的人才能真正做到,而他之所以能做到,是因为他有自己的信仰。相比而言,东北地区社会治安不是很好,喝酒后打架斗殴比较多,但有此信仰的人没有任何人有此行为。如果这种信仰能使一个人发生向善的变化,能说这是邪教吗? 法轮功学员李新春、姜波涛都向在场人员讲述了自己按“真、善、忍”修炼,做好人没有违法,更没有破坏法律实施,当姜波涛揭露警察对他刑讯逼供时,有一警察心虚的喊:“姜波涛,你老实点。” 三、偷偷宣判、避而不见 二零一零年四月三十日下午3点多,新兴区法院人员偷偷到看守所宣判。关淑雪、刘芳荣当天回到家中。目前李新春、姜波涛,郭其中仍被关押在七台河看守所。 五月六日,法轮功学员家人到新兴区法院询问,院长和庭长及负责之人避而不见,杨正刚同一办公室工作人员说判了,说被判法轮功学员上诉了,案子转到中级法院了。家人到中级法院询问,说没转过来了。五月七日法轮功学员家人到新兴法院问,杨正刚说姜波涛上诉书没过来,目前李新春、郭其中情况还不清楚,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家人和律师至今都没收到所谓的“判决书”。 新兴区法院工作人员声称:“上面”有令请律师的强行重判,理由是“顶尖上访”,所谓的“顶尖上访”就是因为请了律师做无罪辩护。在恶党统治下生活的百姓有多悲哀,连这一点最基本的人权都不能有,难怪有良知的警察都说:恶党不解体,老百姓没好。 六月三日,家属再一次来到中级法院,找到办案人汤文光,当家属询问案情有何进展时,汤说:我说的不算,你们回家等着吧,并指着桌子上的信(讲真相的信)说:瞅瞅写的这些信。当家属询问:你看卷宗了吗?汤说:你不是公诉人,你有什么权利和我这样说话?今天要是在大街上我就踹你。家属说:律师不是辩护无罪了吗?汤说:你让律师来跟我说,你让律师来试试?!当家属询问与汤联系的电话或应该再找谁询问此事时,汤一言不发。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7/224982.html 2010-06-07: 七台河法院:“上面”有令,请律师的强行重判 (明慧通讯员黑龙江省报道)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和二日对李新春等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辩护律师当庭揭露了警察所谓的“证据”都是伪证,而起诉书指控的所谓“犯罪事实”只有“口供”,缺乏客观性和相关性,并且漏洞百出,互相矛盾,不能互相印证。当律师一再要求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证人时,办案人竟拿不出一个证据也没有一个证人。 四月三十日下午3点多,新兴区法院人员偷偷到看守所宣判。关淑雪、刘芳荣当天回到家中。目前李新春、姜波涛,郭其中仍被关押在七台河看守所。 五月六日,法轮功学员家人到新兴区法院询问,院长和庭长及负责之人避而不见;法院工作人员声称:“上面”有令,请律师的强行重判。 一、家属上访伸冤无门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下午,七台河法轮功学员李新春、姜波涛、郭其中、关淑雪、李凤波、刘芳荣和卖电脑、耗材的两名业主张秀莲姐妹被七台河市公安局“六一零” (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的主任毕树庆伙同警员大约十几人,绑架、非法抄家,抢走许多私有物品。卖电脑的业主张秀莲姐妹和大法弟子李凤波(身体被迫害为肺癌晚期状)三人已回家。 两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亲友委派两家家属去七台河市政法委、市政府、公安局、法院等处为亲人申诉,希望可以讨回公道,结果遭到推诿、粗暴对待、甚至威胁,至今也没有一个说法。 姜波涛的妻子委托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律师在十一月二十三日按法律程序到公安机关了解情况时,要求会见当事人 遭到阻挠。姜波涛的母亲找到“六一零”的主任毕树庆要求见儿子,遭到“六一零”的主任毕树庆等威逼恐吓,毕威逼老人写了一个不请律师的保证。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原来准备于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至 三日对五名大法弟子非法开庭。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委托律师做无罪辩护,在律师准备出庭时,法院却通知暂不开庭。 二、非法庭审 律师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和二日,七台河新兴区法院对李新春、姜波涛,郭其中进行非法庭审,两个正义律师为李新春、姜波涛做了无罪辩护,律师当庭揭露了警察所谓的“证据”都是伪证,力证了法轮功学员没有违反中国法律,信仰自由受宪法保护,要求立即释放法轮功学员。面对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公诉人和法官都无言以对,在场的所有人员都静静的听着。 辩护律师指出:被告人信仰的真善忍,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文化传统美德的提炼和浓缩,除了政客出于政治斗争的需要外,任何国家都不会反对讲真话、有善心和克己忍耐。据我了解,被告人自从有了自己的信仰后,工作更勤奋,待人非常真诚,忠于家庭,孝敬老人,反腐拒蚀,多次拒绝学生家长送的礼物,还自己资助困难的学生。但只有像姜波涛这样为数并不多的人才能真正做到,而他之所以能做到,是因为他有自己的信仰。相比而言,东北地区社会治安不是很好,喝酒后打架斗殴比较多,但有此信仰的人没有任何人有此行为。如果这种信仰能使一个人发生向善的变化,能说这是邪教吗? 法轮功学员李新春、姜波涛都向在场人员讲述了自己按“真、善、忍”修炼,做好人没有违法,更没有破坏法律实施,当姜波涛揭露警察对他刑讯逼供时,有一警察心虚的喊:“姜波涛,你老实点。” 三、偷偷宣判、避而不见 二零一零年四月三十日下午3点多,新兴区法院人员偷偷到看守所宣判。关淑雪、刘芳荣当天回到家中。目前李新春、姜波涛,郭其中仍被关押在七台河看守所。 五月六日,法轮功学员家人到新兴区法院询问,院长和庭长及负责之人避而不见,杨正刚同一办公室工作人员说判了,说被判法轮功学员上诉了,案子转到中级法院了。家人到中级法院询问,说没转过来了。五月七日法轮功学员家人到新兴法院问,杨正刚说姜波涛上诉书没过来,目前李新春、郭其中情况还不清楚,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家人和律师至今都没收到所谓的“判决书”。 新兴区法院工作人员声称:“上面”有令请律师的强行重判,理由是“顶尖上访”,所谓的“顶尖上访”就是因为请了律师做无罪辩护。在恶党统治下生活的百姓有多悲哀,连这一点最基本的人权都不能有,难怪有良知的警察都说:恶党不解体,老百姓没好。 六月三日,家属再一次来到中级法院,找到办案人汤文光,当家属询问案情有何进展时,汤说:我说的不算,你们回家等着吧,并指着桌子上的信(讲真相的信)说:瞅瞅写的这些信。当家属询问:你看卷宗了吗?汤说:你不是公诉人,你有什么权利和我这样说话?今天要是在大街上我就踹你。家属说:律师不是辩护无罪了吗?汤说:你让律师来跟我说,你让律师来试试?!当家属询问与汤联系的电话或应该再找谁询问此事时,汤一言不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7/224982.html 2010-04-11: 七台河市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 律师做无罪辩护 (明慧通讯员黑龙江省报道)2010年4月1日和2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对李新春等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两名北京律师为李新春、姜波涛做无罪辩护。律师当庭揭露了警察所谓的“证据”都是伪证,力证了法轮功学员没有违反中国法律,信仰自由受中国宪法保护,要求立即释放法轮功学员。 面对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在场的所有人员都静静的听着。家属听到旁听座位上的公安人员说:这律师辩护的真好! 2009 年9月22日下午,七台河市公安局“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的主任毕树庆伙同警察大约十几人,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李新春、郭其中、姜波涛,关淑雪、李凤波、刘芳荣,和卖电脑、耗材的两名业主张秀莲姐妹。恶警非法抄家,抢走许多私有物品。恶警从李新春身上抢去钥匙,开门抄家,威逼恐吓,孩子当场被吓得身体不适。现卖电脑的业主张秀莲姐妹和法轮功学员李凤波(身体被迫害导致肺癌晚期)三人已回家。 4月1日新兴区法院戒备森严,院内多辆警车,大院外拉上了警戒线,除工作人员外,每个被非法庭审的学员,只允许两个家属拿旁听证旁听,其他家属和民众连院内都不得进入,院内除警察外,五个着装的武警在进门处对家属逐一搜身,并把家属身上所有物品全部暂时扣押。庭内已事先坐了好多警察和各个街道的委主任。一路过的法轮功学员被当地警察和政府官员强行拽上车送回家中,其乡书记无奈的叮嘱大法弟子:这几天你就在家哪也别去。 闻讯赶来法院的民众目睹这种场景很震惊:不是公开审理吗?怎么这么害怕?看来真是做贼心虚呀。也有在家的大法弟子受到骚扰,其单位和街道都接到公安局通知:要在4月2号聚会闹事,必须把人看好。 其实当七台河市公、检、法的人员得知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后,十分害怕,马上向北京司法厅汇报。北京司法厅又向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施压,不许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只许律师在罪行轻重上辩护,并打电话骚扰、威胁、恐吓律师。 原本有三名家属请了三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后因新兴区法院威逼利诱刘芳荣未修炼的丈夫威逼其岳母(刘芳荣的母亲)辞退其请的律师。即便如此,两名正义律师并没有惧怕,义正词严的在法庭上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辩护律师明确指出,本案的逻辑是:先要定法轮功学员的罪而后找证据,而起诉书指控的所谓“犯罪事实”只有“口供”,缺乏客观性和相关性,并且是漏洞百出,互相矛盾,不能互相印证,当律师一再要求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证人时,办案人竟拿不出一个证据也没有一个证人,公诉人检察院的鄂金亚尴尬的向办案人员说:证据呢?一公安头目装腔作势地说:“在楼下呢”。 辩护律师更明确指出:“迫害法轮功就是根据中国现在的法律都是没有依据的。”“国务院和公安部认定的十四个邪教中没有法轮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应当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换句话说,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才有权制定有关‘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未授权给任何人任何机构行使上述立法权的情况下,‘两高’无权以 ‘通知’的形式‘制定法律’——将法轮功认定为‘邪教’。”“公诉人认定被告人犯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那么该罪的犯罪客体到底是什么?到底是破坏了那一部‘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法律只能规范人的行为,而不能规范人的思想和信仰。”…… 辩护律师再次指出:被告人信仰的真善忍,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文化传统美德的提炼和浓缩,除了政客出于政治斗争的需要外,任何国家都不会反对讲真话、有善心和克己忍耐。据我了解,被告人自从有了自己的信仰后,工作更勤奋,待人非常真诚,忠于家庭,孝敬老人,反腐拒蚀,多次拒绝学生家长送的礼物,还自己资助困难的学生。但只有像姜波涛这样为数并不多的人才能真正做到,而他之所以能做到,是因为他有自己的信仰。相比而言,东北地区社会治安不是很好,喝酒后打架斗殴比较多,但有此信仰的人没有任何人有此行为。如果这种信仰能使一个人发生向善的变化,能说这是邪教吗? 庭审从上午9:30到中午12:30分。面对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没有打断的声音,也没有反对的话,在场的公、检、法、街道委主任人员都静静的听着。 当学员和律师完整的辩护完后,家属听到旁听座位上的公安人员由衷的赞赏:这律师辩护的真好。当家属走出法庭时,听到公诉人鄂金亚对办案人员说:要人认罪人不认罪,要证据没证据,这事让你们整的? 在庭上,法轮功学员李新春、姜波涛都向在场人员讲述了自己按“真、善、忍”修炼,做好人没有违法,更没有破坏法律实施,当姜波涛揭露警察对他刑讯逼供时,有一警察心虚的喊:“姜波涛,你老实点。” 身体被迫害为肺癌晚期症状的法轮功学员李凤波也接到法院传票,传票上写着5条假证,邪党人员竟公然要求李凤波出庭并承认5条假证。李凤波的家人在担心和恐惧中,其哥哥被迫将痛苦虚弱中的妹妹背到法庭,在法庭上李凤波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法轮功学员刘芳荣,其未修炼的丈夫辞退律师后,按照事先与法院人员约定好的方式,自己在法庭上为刘芳荣做了辩护。 其他两名学员郭其中、关淑雪 [女]都在法庭上为自己作了辩护。 法庭在休庭时,声称合议庭合议,结果未定。 至发稿时止,五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在七台河市看守所。 法院的工作人员在私下与律师的交谈中拿出手机说:你看,都是法轮功信息,又拿出 学员发的请柬给律师看说:还让全市的人都来旁听。有人无奈的说:要是不涉及政治,我们就不起诉了,这算个什么事呀。也有工作人员私下说:是“上面,政法委、‘610’”施压说的算,我们也没办法。当律师质问法院的工作人员把另一个律师辞退时,马上人人摇头说:不知道,我们不知道这事。 在此善劝七台河市公、检、法的人员,你们都知道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希望你们站在公平与正义的一边,不要再迫害这些自己家乡的善良的好人。立即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给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1/221337.html 2010-02-04: 惧怕律师辩护 黑龙江七台河市法院推迟开庭 (明慧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恶警于2009年9月22日绑架数名大法弟子。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准备于2月2日至3日对5名大法弟子非法开庭。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都已委托律师做无罪辩护。在律师准备出庭时,法院却通知暂不开庭。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4/217540.html 2010-01-31: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委托律师的近况 2009 年9月22日下午,七台河市公安局“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的主任毕树庆伙同警察大约十几人,绑架了大法弟子李新春、郭其中、姜波涛,关淑雪、刘芳荣和卖电脑、耗材的两名业主张秀莲、张秀娟姐妹。恶警非法抄家,抢走许多私有物品。恶警从李新春身上抢去钥匙,非法开门抄家,威逼恐吓,孩子当场吓得身体不适。 现卖电脑的业主张秀莲姐妹和大法弟子李凤波(身体被迫害为肺癌晚期)三人已回家。 被绑架的大法弟子李新春的女儿和大法弟子刘芳荣的母亲都已委托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 律师在12月25日开始进入案件,律师已经见过当事人,现在卷宗已在新兴区法院刑庭,院方声称:2月2日至3日开庭两天。据说2日是姜波涛的案子,3日是李新春的案子,有上午也有下午开庭的。刘芳荣的母亲委托的律师则被法院刑庭人员告之:从检察院到法院都没有见到老人委托律师的委托书,被要求2月1日刘芳荣的母亲和律师到法院重签委托书。 身体被迫害为肺癌晚期状的大法弟子李凤波也相继接到检察院和法院的电话,被告之到法院了解情况,现李凤波不仅承受身体上的痛苦,整日还在恐惧中度过。 在此之前,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姜波涛的妻子已委托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律师在十一月二十三日按法律程序到公安机关了解情况时,要求会见当事人遭到阻挠。姜波涛的母亲找到“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的主任毕树庆要求见儿子,遭到“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的主任毕树庆等威逼恐吓,毕以要抓老人的儿媳(姜波涛的妻子)来威逼老人写了一个不请律师的保证。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31/217322.html 2009-12-05: 欲兴冤狱 七台河恶警陈举阻扰律师辩护 黑龙江七台河公检法欲对大法弟子姜波涛非法起诉,姜波涛妻子已委托律师做无罪辩护。但国保队长陈举进行无理阻扰,不许律师见当事人。目前律师已准备起诉陈举。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下午,七台河市公安局、“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的主任毕树庆伙同当地派出所的警察大约十几人,绑架了六名大法弟子,以及卖电脑、耗材的两名业主。由于海内外的大法弟子讲清真相和家人的努力,卖电脑的业主张秀莲姐妹和大法弟子李凤波(身体被迫害为肺癌晚期状)三人已放回家。 目前,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姜波涛的妻子已委托北京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律师在十一月二十三日按法律程序到新兴公安分局,找到国保大队大队长丁义会,说明情况,丁吃惊的说:没遇到为法轮功辩护的,不知如何做?律师要求由警官陪同会见当事人,丁当时答应下午二点办理,当律师二点准时赶到时,丁说他已派好警官,但请示上面,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陈举不允许见人,理由是案件在侦察中。按公安部规定抓人后二十四小时后即可会见,按律师法规定抓人后即可会见。律师告诉丁:这是违法的。丁答:那你就告他(陈举)吧。为此律师准备对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陈举进行起诉。 其他大法弟子李新春、郭其中、关淑雪、刘云荣,现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5/213860.html 2009-10-24: 黑龙江省七台河2009年9月22日被非法绑架的大法弟子近况补充 大法弟子李凤波于2009年10月21日回到家中。 刘云荣(刘芳荣户口上的名字)被非法关押在七台河市第一看守所第十一监区地下室与普犯关在一起。 李新春和关淑雪与其他犯人关第五监区。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24/211015.html 七台河市联系资料(区号: 464)2023-12-19: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公安局
邮编:154600(区号:0464--) 市局领导 姓 名 手机号码 警务通号码 办公电话 郭勇胜 13804510380 8297001 朱孔勤 13904670777 19504647002 8297002 张喜立 13946568818 19504647003 8297003 满春林 15046859888 19504647007 8297004 陈 勇 15946420066 19504647008 8297005 李永恒 16604641126 8297006 安玉勇 13846427678 8297007 权 威 13946536666 19504647006 李 勇 13904670868 19504647009 8297009 麻 静 13904671717 郑德君 15846410005 19504647011 8297011 郑春桥 13504887000 19504647012 七台河市公安局国保卫支队 姓 名 手机号码 警务通号码 办公电话 毕树庆 13029790001 19504647057 8297021 常 飞 18304655155 19504647178 林 涛 15846467770 8297208 情报大队 张立志 13846445456 19504647359 8297295 尚伟健 13206765180 19504647460 8297295 梁 超 18346466311 19504647413 8297295 张津铭 18646457733 19504647468 8297267 案件大队 于洪达 15846417177 19504647349 8297295 杨 帆 13614679505 19504647342 8297208 崔永飞 13946585566 19504647182 8297208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64)2010-01-31:
刑庭 郑树伟(主管迫害法轮功庭长) 13946506176 田树海(也主管) 13704577388 张文彦 13945576136 田 梦 13946525186 杨正 刚 13846468555 杜俊峰 0464-825269 13069841010 鄂金亚(检察院公诉人) 0464--8340705办 13804871982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 邮编 154600 区号 0464 办公室 住宅 手机 主管事情相关人员: 韩加利 (院长) 0464-8263407 13946517878 郑树伟(主管迫害法轮功庭长) 13946506176 田树海 13704577388 穆兆仁 (主管迫害法轮功)0464-2996451 139465190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