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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7: 七台河法院:“上面”有令,请律师的强行重判
(明慧通讯员黑龙江省报道)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和二日对李新春等六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辩护律师当庭揭露了警察所谓的“证据”都是伪证,而起诉书指控的所谓“犯罪事实”只有“口供”,缺乏客观性和相关性,并且漏洞百出,互相矛盾,不能互相印证。当律师一再要求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证人时,办案人竟拿不出一个证据也没有一个证人。 四月三十日下午3点多,新兴区法院人员偷偷到看守所宣判。关淑雪、刘芳荣当天回到家中。目前李新春、姜波涛,郭其中仍被关押在七台河看守所。 五月六日,法轮功学员家人到新兴区法院询问,院长和庭长及负责之人避而不见;法院工作人员声称:“上面”有令,请律师的强行重判。 一、家属上访伸冤无门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下午,七台河法轮功学员李新春、姜波涛、郭其中、关淑雪、李凤波、刘芳荣和卖电脑、耗材的两名业主张秀莲姐妹被七台河市公安局“六一零” (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的主任毕树庆伙同警员大约十几人,绑架、非法抄家,抢走许多私有物品。卖电脑的业主张秀莲姐妹和大法弟子李凤波(身体被迫害为肺癌晚期状)三人已回家。 两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亲友委派两家家属去七台河市政法委、市政府、公安局、法院等处为亲人申诉,希望可以讨回公道,结果遭到推诿、粗暴对待、甚至威胁,至今也没有一个说法。 姜波涛的妻子委托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律师在十一月二十三日按法律程序到公安机关了解情况时,要求会见当事人 遭到阻挠。姜波涛的母亲找到“六一零”的主任毕树庆要求见儿子,遭到“六一零”的主任毕树庆等威逼恐吓,毕威逼老人写了一个不请律师的保证。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原来准备于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至 三日对五名大法弟子非法开庭。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委托律师做无罪辩护,在律师准备出庭时,法院却通知暂不开庭。 二、非法庭审 律师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零年四月一日和二日,七台河新兴区法院对李新春、姜波涛,郭其中进行非法庭审,两个正义律师为李新春、姜波涛做了无罪辩护,律师当庭揭露了警察所谓的“证据”都是伪证,力证了法轮功学员没有违反中国法律,信仰自由受宪法保护,要求立即释放法轮功学员。面对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公诉人和法官都无言以对,在场的所有人员都静静的听着。 辩护律师指出:被告人信仰的真善忍,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文化传统美德的提炼和浓缩,除了政客出于政治斗争的需要外,任何国家都不会反对讲真话、有善心和克己忍耐。据我了解,被告人自从有了自己的信仰后,工作更勤奋,待人非常真诚,忠于家庭,孝敬老人,反腐拒蚀,多次拒绝学生家长送的礼物,还自己资助困难的学生。但只有像姜波涛这样为数并不多的人才能真正做到,而他之所以能做到,是因为他有自己的信仰。相比而言,东北地区社会治安不是很好,喝酒后打架斗殴比较多,但有此信仰的人没有任何人有此行为。如果这种信仰能使一个人发生向善的变化,能说这是邪教吗? 法轮功学员李新春、姜波涛都向在场人员讲述了自己按“真、善、忍”修炼,做好人没有违法,更没有破坏法律实施,当姜波涛揭露警察对他刑讯逼供时,有一警察心虚的喊:“姜波涛,你老实点。” 三、偷偷宣判、避而不见 二零一零年四月三十日下午3点多,新兴区法院人员偷偷到看守所宣判。关淑雪、刘芳荣当天回到家中。目前李新春、姜波涛,郭其中仍被关押在七台河看守所。 五月六日,法轮功学员家人到新兴区法院询问,院长和庭长及负责之人避而不见,杨正刚同一办公室工作人员说判了,说被判法轮功学员上诉了,案子转到中级法院了。家人到中级法院询问,说没转过来了。五月七日法轮功学员家人到新兴法院问,杨正刚说姜波涛上诉书没过来,目前李新春、郭其中情况还不清楚,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家人和律师至今都没收到所谓的“判决书”。 新兴区法院工作人员声称:“上面”有令请律师的强行重判,理由是“顶尖上访”,所谓的“顶尖上访”就是因为请了律师做无罪辩护。在恶党统治下生活的百姓有多悲哀,连这一点最基本的人权都不能有,难怪有良知的警察都说:恶党不解体,老百姓没好。 六月三日,家属再一次来到中级法院,找到办案人汤文光,当家属询问案情有何进展时,汤说:我说的不算,你们回家等着吧,并指着桌子上的信(讲真相的信)说:瞅瞅写的这些信。当家属询问:你看卷宗了吗?汤说:你不是公诉人,你有什么权利和我这样说话?今天要是在大街上我就踹你。家属说:律师不是辩护无罪了吗?汤说:你让律师来跟我说,你让律师来试试?!当家属询问与汤联系的电话或应该再找谁询问此事时,汤一言不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6/7/224982.html 2010-01-31: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委托律师的近况 2009 年9月22日下午,七台河市公安局“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的主任毕树庆伙同警察大约十几人,绑架了大法弟子李新春、郭其中、姜波涛,关淑雪、刘芳荣和卖电脑、耗材的两名业主张秀莲、张秀娟姐妹。恶警非法抄家,抢走许多私有物品。恶警从李新春身上抢去钥匙,非法开门抄家,威逼恐吓,孩子当场吓得身体不适。 现卖电脑的业主张秀莲姐妹和大法弟子李凤波(身体被迫害为肺癌晚期)三人已回家。 被绑架的大法弟子李新春的女儿和大法弟子刘芳荣的母亲都已委托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 律师在12月25日开始进入案件,律师已经见过当事人,现在卷宗已在新兴区法院刑庭,院方声称:2月2日至3日开庭两天。据说2日是姜波涛的案子,3日是李新春的案子,有上午也有下午开庭的。刘芳荣的母亲委托的律师则被法院刑庭人员告之:从检察院到法院都没有见到老人委托律师的委托书,被要求2月1日刘芳荣的母亲和律师到法院重签委托书。 身体被迫害为肺癌晚期状的大法弟子李凤波也相继接到检察院和法院的电话,被告之到法院了解情况,现李凤波不仅承受身体上的痛苦,整日还在恐惧中度过。 在此之前,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姜波涛的妻子已委托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律师在十一月二十三日按法律程序到公安机关了解情况时,要求会见当事人遭到阻挠。姜波涛的母亲找到“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的主任毕树庆要求见儿子,遭到“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的主任毕树庆等威逼恐吓,毕以要抓老人的儿媳(姜波涛的妻子)来威逼老人写了一个不请律师的保证。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31/217322.html 2009-12-05: 欲兴冤狱 七台河恶警陈举阻扰律师辩护 黑龙江七台河公检法欲对大法弟子姜波涛非法起诉,姜波涛妻子已委托律师做无罪辩护。但国保队长陈举进行无理阻扰,不许律师见当事人。目前律师已准备起诉陈举。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下午,七台河市公安局、“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的主任毕树庆伙同当地派出所的警察大约十几人,绑架了六名大法弟子,以及卖电脑、耗材的两名业主。由于海内外的大法弟子讲清真相和家人的努力,卖电脑的业主张秀莲姐妹和大法弟子李凤波(身体被迫害为肺癌晚期状)三人已放回家。 目前,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姜波涛的妻子已委托北京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律师在十一月二十三日按法律程序到新兴公安分局,找到国保大队大队长丁义会,说明情况,丁吃惊的说:没遇到为法轮功辩护的,不知如何做?律师要求由警官陪同会见当事人,丁当时答应下午二点办理,当律师二点准时赶到时,丁说他已派好警官,但请示上面,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陈举不允许见人,理由是案件在侦察中。按公安部规定抓人后二十四小时后即可会见,按律师法规定抓人后即可会见。律师告诉丁:这是违法的。丁答:那你就告他(陈举)吧。为此律师准备对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陈举进行起诉。 其他大法弟子李新春、郭其中、关淑雪、刘云荣,现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5/213860.html 2009-10-10: 黑龙江七台河张秀莲、张秀娟回家 黑龙江七台河世纪电脑城二楼经销电脑耗材业主张秀莲、张秀娟姐俩于十月八日平安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10/210112.html 七台河市联系资料(区号: 464)2023-12-19: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公安局
邮编:154600(区号:0464--) 市局领导 姓 名 手机号码 警务通号码 办公电话 郭勇胜 13804510380 8297001 朱孔勤 13904670777 19504647002 8297002 张喜立 13946568818 19504647003 8297003 满春林 15046859888 19504647007 8297004 陈 勇 15946420066 19504647008 8297005 李永恒 16604641126 8297006 安玉勇 13846427678 8297007 权 威 13946536666 19504647006 李 勇 13904670868 19504647009 8297009 麻 静 13904671717 郑德君 15846410005 19504647011 8297011 郑春桥 13504887000 19504647012 七台河市公安局国保卫支队 姓 名 手机号码 警务通号码 办公电话 毕树庆 13029790001 19504647057 8297021 常 飞 18304655155 19504647178 林 涛 15846467770 8297208 情报大队 张立志 13846445456 19504647359 8297295 尚伟健 13206765180 19504647460 8297295 梁 超 18346466311 19504647413 8297295 张津铭 18646457733 19504647468 8297267 案件大队 于洪达 15846417177 19504647349 8297295 杨 帆 13614679505 19504647342 8297208 崔永飞 13946585566 19504647182 8297208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64)2010-01-31:
刑庭 郑树伟(主管迫害法轮功庭长) 13946506176 田树海(也主管) 13704577388 张文彦 13945576136 田 梦 13946525186 杨正 刚 13846468555 杜俊峰 0464-825269 13069841010 鄂金亚(检察院公诉人) 0464--8340705办 13804871982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 邮编 154600 区号 0464 办公室 住宅 手机 主管事情相关人员: 韩加利 (院长) 0464-8263407 13946517878 郑树伟(主管迫害法轮功庭长) 13946506176 田树海 13704577388 穆兆仁 (主管迫害法轮功)0464-2996451 139465190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