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旭女士 |
2017-04-10: 沈阳法轮功学员郭鸿雁、关秀梅、李东旭冤狱将满
沈阳法轮功学员郭鸿雁、关秀梅冤狱将于本月23日到期,李东旭将于5月11日到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4/10/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45226.html#174100016-4
2015-12-28: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李东旭、高敬群、于溟被非法关押在监狱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李东旭,于2015年11月末,被从沈阳市看守所转到辽宁省女子监狱新收大队非法关押,狱方目前拒接家属探视。此前,高敬群、于溟也先后被转到监狱非法关押。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28/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21210.html#151227231729-1
2015-08-29: 辽宁省沈阳于溟等被二审非法维持原判
沈阳市中级法院于八月五日对于溟、李东旭、高敬群二审维持原判,三人均拒绝签字。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8/29/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14847.html
2015-05-26: 沈阳沈河区法院对于溟等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5月11日对三位法轮功学员下判决,非法判于溟四年,非法判李东旭、高敬群各三年半。判决出来后,法官焦玉玲仍欺骗家属说还没有结果,要等到下周四才能出判决。家属去找要判决书,法院也不给。三位法轮功学员和家属都要上诉,并且对相关人员展开控告起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26/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09947.html
2015-04-26: 殴打当事人、掐律师脖子,法警说“这是在执法!”
四月二十二日,沈阳沈河法院对李东旭、高敬群、于溟的庭审中,四名法警殴打当事人李东旭女士后,又在法官的命令下一拥而上,掐着董律师脖子,连拉带拽把他往外拖……把他按倒在地,使劲掐他的脖子和喉咙,致使他昏迷。
董律师慢慢苏醒恢复过来后,一名法警指着自己肩头执法仪,恐吓他说:“我们这是在执法!”
此前一月二十日沈阳市沈河区法院第三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于溟和李东旭的母亲去旁听,竟遭所谓“法警”拳打脚踢,一度被击昏。这个法警又揪着年过八十的李东旭的母亲的头发往门外拽,把老太太耳朵拽的通红。
法警当庭对当事妇女、辩护律师施暴
四月二十二日在公诉人宣读所谓“起诉书”阶段,法庭别出心裁地不让三个当事人一块上庭,而是先让第三被告人高敬群上庭。在高敬群拼命抵制后,又换上第二被告人李东旭上庭。李东旭想让法官解释为什么不是三个人一块审理,而是只有她一人在法庭上时,法官不予理睬,授意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为此,李东旭不住地大声抗议:“我有话要说,你们不能这样非法开庭!”并意图起身抗议。四个男法警,狠命摁住李东旭。
李东旭的声音已经沙哑,但仍在拼命挣扎,四个如狼似虎的法警也不时变换姿势“镇压”,肢体与李东旭身体时有碰触。一法警居然用脚将斜立着的李东旭勾倒,而其他几个法警也因用力过猛,致李东旭疼得大声喊叫。法庭上仍在混乱,哭声、喊声、吵闹搅在一起。
律师们见此,纷纷要求休庭。董前勇律师站起来,大声说:“我的当事人李东旭在侦查阶段,被扒光衣服,暴打耳光,还受到要电击阴部的威胁,到现在还没有追究酷刑人的责任,今天在法庭上,你们居然当着她八十四岁的母亲的面、在三位公诉人六位律师前这样对待她,还有没有一点人道?审判长,应该把他们拉出去训诫!……”
主审焦玉玲法官猛敲法锤,却叫喊“董前勇律师,坐下!”
“李东旭情绪如此激动,法庭不能再继续审理……”没等董前勇律师说完,法官焦玉玲一声大喝,“把董前勇律师驱逐出庭!”随着早已怒目而视的四个法警一拥而上,掐住董前勇律师的脖子,不容他收拾物品,连打带拽把他拖架出去,拖到门口时皮鞋被拖掉了。
拖到门外走廊里,四个法警把董前勇律师按倒在地,使劲掐他的脖子和喉咙不放手,掐得他透不过气,迷迷糊糊觉的自己不行了。法警看他快不行了才松开了手。如此“执法”导致董律师晚上脖子疼痛不止,只好去医院就诊。
律师们抗议
王全璋律师:“法官行为规范规定,法官敲打法锤以庭上能听见为宜,不能声音过大,审判长这么用力敲打法锤,明显带有情绪!”
李仲伟律师:“宣读起诉书时,应该三个被告人都在场,请审判长释明一下被告人轮流上庭,公诉人轮流给被告人宣读起诉书的原因,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被告人可以在宣读起诉书阶段不一块到庭。”
兰志学律师:“我的当事人李东旭已经对审判长提出回避,法庭应休庭向院长汇报。审判长焦玉玲明显带有情绪在开庭,开庭前辩护人已经代理李东旭对焦玉玲审判长提出控告,焦玉玲审判长已经与我的当事人形成利害关系,辩护人也申请审判长回避。”
王宇律师:“被告人和多名辩护人都已经提出审判长回避,为什么不休庭?”
“你们这群流氓,四个大男人对付一个小女人,要不要脸。”王宇律师基于女性的同情心,难以控制情绪,跟法警争吵起来。法警们恼羞成怒,没等审判长下驱逐令,径直把王宇架将出去。
于溟平静地叙述了他遭遇的酷刑
看庭审无法继续,审判长命将李东旭带出法庭,将于溟带上庭。
随着律师们的发问,于溟平静地叙述了他遭遇到的酷刑: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八日、九日,我在沈阳市看守所经历了两昼夜的连续审讯,期间遭受了难以用语言描述的酷刑折磨。当时,我被带到一间没有监控的特讯室,四肢全部被牢牢的铐住,持续了三十多个小时,审讯的人员总共有四批,每批有三个人,他们就翻来覆去地诱导我按照他们的意思录笔录。
十一月八日晚上大概十点钟的时候,来了几个市局国保支队的人,他们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疯狂地踢打我的脚、腿,揪头发、拽耳朵,拿着装矿泉水的瓶子狠命的砸我的胸部。更为残忍的是他们拿别针扎我的手指甲,扎的是食指、拇指和中指。疯狂的迫害一直持续到后半夜,我被迫害的奄奄一息。那种生不如死的感受,至今我都无法去回忆。因为我的心脏不行了,来了一位姓张的大夫给我量了血压,血压一百九十,心跳一百五十多下。他们见我快不行了,就暂时停止了非人的折磨。
十一月九日,他们见我苏醒过来,就又换了一批人,继续疯狂地踢打我、扇耳光。
即使我的生命处于生死的边缘,我也无法在诬陷我的笔录上签字。
后来,警察赵晨和王文胜来了,他们诱骗我:如果我不说就连累其他人遭受折磨,我不想让这种痛苦再加到其他人身上,同意按照他们事先拟好的笔录说。王文胜念一句,我写一句,后来我就签字了,然后还签了三、四张空白的A4纸。”
于溟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三十岁不到就成为一位拥有近百名员工的服装厂老板的成功商人。九十年代后期,在他二十多岁创业的时候,就吸收了沈阳 几十位下岗工人,经过培训使她们成为自己服装厂的技术员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对法轮功的大迫害发生后,在至今长达近十五年的持续迫害中,于溟因为坚守自己的信仰,至少五次被中共邪党绑架劫持、非法关押,其中三次被非法劳教,其中两次劳教因为坚持信仰不向中共邪党妥协“转化”而被延长劳教期限各十个月、一年;而几乎每次被绑架,他都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酷刑折磨和人格侮辱,多次被迫害的生命垂危。
李东旭女士是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经济师。关于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遭迫害事实,请参考明慧网相关报道。
法庭继续违法,律师控告、检察院称“去610解决”
根据于溟提供的量刑线索,律师们要求法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审判长焦玉玲宣称:“鉴于律师们没有参加四月十七日的庭前会议,庭前会议的内容就是有关非法证据排除,没参加会议视同你们放弃了非法证据排除的申请,本庭决定不同意启动排除程序。”
王全璋律师:“非法证据排除,可以在开庭前提出,也可以在开庭后提出。在庭审过程中发现线索,可随时要求启动排非程序,辩护人根据刚才于溟本人提供的线索,要求法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法庭不应设置任何限制。如法庭仍不同意启动,辩护人将退庭去相关部门控告。辩护人退庭,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我当事人的利益,并不是在放弃辩护权。”
兰志学律师:“李东旭女士,作为你的当事人,我必须最大限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本案几乎所有证据都是你们的假口供,酷刑之下的口供必须排除,我们将去控告法庭的违法做法,请你能够理解。”
李仲伟律师:“辩护人在四月十七日之前,确实收到来自沈河法院的电话,告知辩护人十七日召开庭前会议,辩护人当时即告知通知人十七日在铁岭法院开庭,通知人称我有庭可以不参加。辩护人是在征得同意后没有参加庭前会议,当然不会放弃排非要求。辩护人也将去检察机关控告,要求依法纠正法庭的违法做法。”
朱万庆律师:“刑事诉讼法设定的庭前会议是指在开庭之前,本案已经开过三次庭,案件已经在审理之中,早已经不能再开什么庭前会议,十七日的庭前会议,违背刑事诉讼法,当属无效。”
三律师退庭宣言发表后,法官刘勇居然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来了一句“说完了,快走吧!”
王全璋、兰志学、李仲志三律师见此,无语悲状,愤然退庭!同王宇律师、董前勇律师前去沈阳市检察院控告,沈阳律师朱万庆在要求当事人解除了辩护委托后也退出法庭。
律师们退庭后,在三被告人未发表一点质证和辩护意见,未做一句最后陈述的情况下,法庭草草收场,还声称要择日宣判。
据悉,几位律师被迫退庭抗议,他们来到沈阳市检察院控告,但是检察官不管,只告诉他们说“你们去610解决”,而后就扬长而去。
一个小故事
在此次庭审休庭期间,兰志学律师和王全章要求去洗手间,结果被法官和法警指引到女洗手间去。在他们刚到女洗手间里之时,本案的女书记员就从女洗手间冲出来愤怒的质问是怎么回事?怎么男的可以进入到女洗手间?
见此情形,兰志学和王全章律师便退出女洗手间转而走向楼下的男洗手间。但是就在此时,王全章律师却突然被本案的刘勇法官强行粗暴的给拽了回来,声称非要让王律师到女洗手间去方便。对此,王全章律师表达了强烈的抗议,指出刘勇法官的做法荒唐,有违社会的公序良俗,毫无道理。
后来,又经过双方的再三身体拉扯与律师的严正抗议,刘勇法官才自觉理亏,开始嬉皮笑脸的让法警对律师放行,最终王律师他们才得以去楼下的男性洗手间方便。
李中伟律师说:法官和法警此举,极有可能是为了监视律师,以防止他们向外界发出违法庭审的消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26/殴打当事人、掐律师脖子,法警说“这是在执法-”-308027.html
2015-04-19: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欲非法庭审于溟、李东旭、高敬群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法院欲于4月22日上午9点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19/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07723.html
2015-02-05: 是法院,还是匪窝?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2/5/是法院,还是匪窝--304064.html
2015-01-24: 沈阳法院践踏法律 换大法庭只为大打出手
辽宁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对于溟、李东旭、高敬群等三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进行过三次延期,一拖再拖还拖,其真正原因是中共针对法轮功的迫害遭到了广大民众、正义律师及受害者家属的强烈反对,恶行和丑剧不得不暂时收场。
然而中共邪党的流氓本质决定了它的每一次退宿与收手都是在极度无奈、恐惧和报复心理中积聚着下一次垂死挣扎的阴谋。《九评共产党》一书中曾深刻揭示:“共产党的流氓本性从来都没有改变”。
一、法官惧怕家属旁听,随意减少旁听人数,两次延审
据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十一月消息报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案件在沈河区法院第三十三庭审判庭第二次审理,这个庭面积很小,只能容纳十几个人。开庭前几天,法院通知家属:只允许一家有两名亲属可以参加旁听。开庭时,法警按原定通知放进了于溟等三人的六名家属,但法官焦玉玲到场后,却命令法警将已经进入法庭的家属全部赶了出去,称旁听人员现在由两人改为一人。此举又遭六名律师集体反对,法官自顾离去。
中共法官向来就是把法律当作儿戏,法律只是为用来包装中共的所谓最好人权的标签而已,当公民合法要求最基本的诉讼权时,中共便会以权代法,随意践踏法定程序。而在迫害法轮功案件中,法院唯中共非法机构610马首是瞻,全然听命于610的迫害政策而无丝毫掩盖。
为维护当事人家属合法权益,维护案件审判的公开性和透明化,律师写了《关于要求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另行安排于溟第三次开庭时间的函》寄给了法院。于溟、李东旭的亲属也因此控告沈阳市沈河区法院法官焦玉玲、沈河区检察院检察官张晨宇。
二、换大法庭只为大打出手,沈河区法院成中共挂牌匪窝
两个多月后,沈阳市沈河区法院终于换了个稍大一点的法庭,表面看起来,似乎是法院收敛了以前的非法行径,然而其实际是为了达到对善良百姓施暴,大打出手的目的。
请看来自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第一手真相材料报道。
施暴场景一: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消息报道,“这次庭审法院换了一个面积稍微大一些的法庭,但要求每位当事人只能有四位家属参加旁听,这引起了家属的强烈不满。在法庭入口处,于溟的哥哥于水当场提出抗议,被一位叫黄刚的法官揪住脖子进行威胁。于水的儿子和外甥上前理论,被法警施暴拖了出去。”
只是为表达合法诉求,即遭法官和法警的人身威胁与暴力处理,中共针对法轮功迫害事实,完全构成国家恐怖主义罪行。
施暴场景二:“一个男警一拳将近七十岁的于溟的母亲打倒在地,老人当时就休克过去,随去的家属急忙的呼叫,拿来救心丹,几分钟后才恢复知觉。”
施暴场景三:“这个法警又揪着年过八十的李东旭的母亲的头发往门外拽,把老太太耳朵拽的通红。法庭里的李东旭听到母亲的叫喊声,痛哭不止:‘我妈妈都是八十多岁的人了,你们没有父母吗?’”
所谓的法警的执法工作已经完全沦为故意伤害他人的恶劣犯罪行为,这样的犯罪行为不仅没有得到法官的及时阻止,这说明中共针对法轮功的迫害向来都是有备而来,法警的所谓暴力执法很明显是经过610邪恶组织授意与法官纵容的。中共法警的无法无天毫无人性的表现,正是中共邪政为迫害真善忍信仰群体而不断灌输基层公检法人员党性原则的结果,拿迫害当工作成为他们的家常便饭。
三、沈河区法院庭审恶作剧还要走多远?
在恶毒法警施暴老人后,沈河区法院的恶作剧还远远没有结束。
律师要求法官将对于溟等人施行诱供的国保警察赵晨驱逐出庭,并要求合议庭组成人员中相关人员进行司法回避,合理合法的要求却遭到陪审员刘勇对律师的指手画脚、喧叫指责。法官宣布休庭十五分钟商议后宣布不予以回避,继续开庭,此举遭当事人和律师一致抗议。
法官不顾抗议强行再次开庭,不到一分钟后于溟因不能忍受母亲被殴,突然摔倒在地,脸色蜡黄,不省人事,于母不顾自己的身体扑倒在儿子身边哭喊起来,法庭乱作一团,不久,一一零与一二零救护车到达,法官焦玉玲气急败坏地喊道:“不开了,不开了”。
善良的人们,不禁要问:沈河区法院庭审恶作剧还要走多远?对法轮功的迫害还要维持多久?
四、家属遭延伸迫害,律师揭穿中共迫害本质
报道称,于水的儿子和外甥被法警扣押,说是扰乱法庭要对他们司法拘押。于溟家人则去法院附近派出所就法警殴打老人报案,派出所推脱不管。
“辩护律师把庭审经过发到了微博上,一位律师在微博上评论说:‘法院程序全部违法,当事人当庭晕倒,法警暴力执法,当事人母亲七、八十岁老人家被法警殴打,当事人亲属被抓,这是法院?还是匪窝?’”
这场历时近十六年至今仍不见停止的针对法轮功群体的迫害,已经在大陆遭到许多民众的反抗,在海外,迫害元凶江泽民、刘京、罗干、周永康等人在多个国家遭到国际法庭审判,宣判有罪。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真相已经深入人心。中共体制内人士纷纷办三退,谴责这场迫害。中共邪灵将注定在迫害中被解体。
五、罪责难逃
随着法轮功学员十六年来海内外不懈的讲真相,劝三退,目前在大陆,越来越多的体制内人士,包括公检法、六一零人员纷纷明白真相,有的积极做三退,有的暗中保护法轮功学员,有的公开声明退党。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日报道“真相深入人心 警察不愿再参与迫害”中列举了若干案例,其中有河北某市三个派出所不愿参与迫害的真相事实。
另一方面,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罪魁祸首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等恶棍纷纷遭报,彰显善恶有报的天理。在恶党基层,610办公室成了死亡办公室,其职位成了死亡职位,在这个职位上,曝光出来的作恶者得死报的就有一百多位。在臭名昭著的“建三江事件”中,从黑龙江省常委、省农垦局党组书记、公安厅长、建三江农垦局公安分局、派出所,遭各种恶报的人数高达四五十人。而沈阳市迫害于溟的元凶陈政高等人也遭到恶报。
辽宁省检察院检察长张东阳,号称周永康的马仔,下场同其主子一样。沈阳市沈北区法院的三个法官也因枉法审理法轮功案件遭到死神青睐。难道,沈河区的法官们,如果你们一意孤行,结果会在正义与天理之外吗?请你们仔细的思考一下吧,如不肯悬崖勒马,其下场将是非常可悲的。其实,稍有头脑的人,也应该清醒清醒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4/沈阳法院践踏法律-换大法庭只为大打出手-303583.html
2015-01-22: 儿子被非法庭审 旁听母亲被法警打昏(图)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日上午十点半,沈阳市沈河区法院第三次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于溟和李东旭的母亲去旁听,竟遭所谓的“法警”拳打脚踢,于溟的母亲一度被击昏。
这次庭审法院换了一个面积稍微大一些的法庭,但要求每位当事人只能有四位家属参加旁听,这引起了家属的强烈不满。在法庭入口处,于溟的哥哥于水当场提出抗议,被一位叫黄刚的法官揪住脖子进行威胁。于水的儿子和外甥上前理论,被法警施暴拖了出去。
一个男警一拳将近七十岁的于溟的母亲打倒在地,老人当时就休克过去,随去的家属急忙的呼叫,拿来救心丹,几分钟后才恢复知觉。
这个法警又揪着年过八十的李东旭的母亲的头发往门外拽,把老太太耳朵拽的通红。法庭里的李东旭听到母亲的叫喊声,痛哭不止:“我妈妈都是八十多岁的人了,你们没有父母吗?”
庭审一开始,律师要求法官将对于溟等人施行诱供的国保警察赵晨驱逐出庭,并要求合议庭组成人员中相关人员进行司法回避。法官左侧的陪审员刘勇对律师指手画脚、大声喧叫。法官宣布休庭十五分钟商议。休庭过程中,于溟在得知母亲被法警殴打后情绪激动,李东旭则失声痛哭。
十五分钟后法官宣布不予以回避,继续开庭,此举遭当事人和律师一致抗议。法官不顾抗议强行再次开庭,不到一分钟后于溟突然摔倒在地,脸色蜡黄,不省人事,于母不顾自己的身体扑倒在儿子身边哭喊起来,法庭乱作一团,不久,110与120救护车到达,法官焦玉玲气急败坏的喊道:“不开了,不开了”。第三次开庭就这样草草地收场了。
于水的儿子和外甥被法警扣押,说是扰乱法庭要对他们司法拘押。于溟家人则去法院附近派出所就法警殴打老人报案,派出所推脱不管。辩护律师把庭审经过发到了微博上,一位律师在微博上评论说:“法院程序全部违法,当事人当庭晕倒,法警暴力执法,当事人母亲七、八十岁老人家被法警殴打,当事人亲属被抓,这是法院?还是匪窝?”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2/儿子被非法庭审-旁听母亲被法警打昏(图)-303509.html
2015-01-12: 1月20日,辽宁省沈阳沈河法院将对于溟,李东旭,高敬群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2/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03085.html#1511122547-18
2015-01-11: 沈阳沈河法院改1月20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
沈河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的日期由1月13日改为20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1/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03034.html#15110235158-1
2014-12-09: 法轮功学员的律师联名要求调查办案人员
沈阳三位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被非法庭审,引起国际社会和大陆民众的持续关注,最近,这三位法轮功学员聘请的律师王全璋、陈建刚、兰志学、董前勇、李仲伟,联名要求辽宁省检察院立案调查办案人员的违法行径。
王全璋等六位律师上书道:“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于溟、李东旭和高敬群等人都遭受了公安部门不同程度的酷刑和诱供,并造成了严重后果。我们认为公安部门办案人员执法犯法,对我们的当事人犯下了极其严重的罪行。”
与此同时,于溟、李东旭的亲属也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辽宁省高法、省高检、沈阳市中级法院、中级检察院递交了控告信;仍在牢狱中的于溟、李东旭、高敬群以及于溟的母亲黄显芝、李东旭的母亲李兰香联名提交了控诉书。控告信和控诉书以邮寄的方式已经送达。
于溟、李东旭、高敬群及其亲属控告:
沈阳市公安局局长 许文有
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马力新、刘鑫,副队长:马占良
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国保大队队长张廷彦,副大队长:刘立成、李伟光
沈河分局警察王文胜、赵晨
《控诉书》 提供了以上九名公安警察在办案过程中犯下的罪行: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夜间,辽宁省沈阳市国保支队伙同锦州北镇地方警察,开多部警车,闯入锦州北镇市一户农家,强行绑架了参加外甥婚礼的于溟。警察的理由竟是:习近平三十日要去沈阳市沈河区多福小区视察,于溟是当地居民,所以必须把于溟抓走。九月二十四日,沈阳市国保的警察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再次非法抓捕于溟。于溟身上带的几张银行卡和数千元现金,被警察无理扣押,家属去要,警察只把于溟穿的衣服扔给家属,衣服上满是血迹和破损的口子。
“沈阳市国保警察伙同沈河区国保警察采用先定罪再伪造证据的方式迫害于溟。
“九月二十四日,于溟被非法抓捕后,警察给于溟定了“颠覆国家政权罪”,但是实在找不到构陷于溟的证据,为了达到“未定罪”期间能继续关押,不断的更换罪名,最后定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但是,还是找不到任何构陷于溟证据,于是,警察把黑手伸向了更多的无辜的守法公民。
“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有人敲门声称查煤气,高敬群开门后,突然冲进来四、五个人,其中有俩人把高敬群按倒在地,戴上手铐。另外三个人闯进卧室,高敬群刚要进卧室,他们不但阻止高敬群进入自己的房间还打她的嘴脸。第二天下午高敬群被送到看守所。整个过程,这群人均未穿警服、未出示任何证件。
“从九月初到十月初,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沈阳市国保和沈河区国保的警察每个星期提审高敬群一次。一次,沈河分局的警察赵晨违反提审规定,私自将高敬群带到看守所的大岗走廊,对高敬群说:‘你丈夫找我们帮忙,想让你尽快出去。如果你想出去,你必须承认是你给于溟买的手机进行了刷机,并往手机里粘贴了法轮功的内容。我可以告诉你,很多人都指证于溟买手机的事情,你这么说并不影响对于溟的判刑结果。’其实,高敬群根本就不知道于溟是否买过什么手机,也根本就没有帮于溟刷过手机。面对警察的非法要求,高敬群断然拒绝。
“二零一三年十月的一天,警察把高敬群带到看守所三楼的一个特讯室,从早上九点到下午四点左右,他们用暴力手段逼迫高敬群说手机(高敬群自己用的手机)是从于溟那里拿的,并让高敬群承认给于溟的手机进行了刷机并粘贴了法轮功的内容。为了达到目的,他们疯狂打高敬群的脸,还拿矿泉水瓶子狠命的砸高敬群的胸,心脏撕裂的苦痛让高敬群几乎窒息,整个过程用‘极度痛苦’四个字都无法形容。在无法忍受这种非人折磨的情况下,高敬群违心的按照警察事先准备好的笔录内容说了,又在几张空白的笔录纸上签字。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三点左右,至少五名便衣(未穿警服)未出示警官证,以声称‘办取保手续’为由将李东旭绑架,并非法带至皇姑区明廉派出所。当天下午到第二天凌晨,数名穿着便衣的沈阳市公安局国保警察和皇姑区公安分局国保警察在一个没有监控的房间里持续非法审讯李东旭,并剥夺她的睡眠,只要李东旭睡觉,警察就称‘还有事要谈’,将她推醒。他们一直疯狂的骂李东旭,同时用放李东旭回家为条件进行诱供。在被非法审讯期间,未婚的李东旭被一男警察剥光衣服,另外三名男警察手持电棍威胁要电击李东旭的阴部,并被一警察扇了四、五下耳光。李东旭的精神受到严重摧残,在迷迷糊糊的状态下警察强迫她在所谓的构陷于溟的‘笔录’上签了字。因为这些警察穿着便衣,无法知道警号和确切姓名。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下旬,检察官‘检提’时,李东旭对侦查笔录的真实性予以了否定。
“沈阳国保和沈河区国保的警察采用非法手段得到了所谓的‘证据’后,最终要从于溟那里得到他们想要的口供。惨无人道的罪恶再一次上演。二零一三年十一月的一天,于溟在沈阳市看守所经历了两昼夜的连续审讯,期间遭受了难以用语言描述的酷刑折磨。
“于溟被带到一间没有监控的特讯室,他的四肢全部被牢牢的铐住,这种状态持续了三十多个小时,审讯的人员总共有四批,每批有三个人,他们翻来覆去的问一些情况,诱导于溟按照他们的意思录笔录,还威胁于溟:一会儿让你说啥你就得说啥!晚上大概十点钟的时候,来了几个市局国保支队的人,他们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疯狂的踢打于溟的脚、腿,揪头发、拽耳朵,拿着装矿泉水的瓶子狠命的砸于溟的胸部。更为残忍的是他们拿别针扎于溟的手指甲,扎的是食指、拇指和中指。
“疯狂的迫害一直持续到后半夜,于溟被迫害的奄奄一息。因为于溟的心脏不行了,来了一位姓张的大夫量了血压,血压190,心跳150多下。他们见人快不行了,就暂时停止了非人的折磨。第二天早上,警察看到于溟苏醒过来,就又换了一批人,继续疯狂的踢打、扇耳光等酷刑折磨。
“于溟在处于生死边缘之际也没有在诬陷他的笔录上签字。于是,警察赵晨和王文胜把李东旭和高敬群被酷刑折磨后的照片给于溟看,并诱骗于溟说如果不说就连累其他人继续遭受折磨!于溟不想让这种痛苦再加注于其他人身上,同意按照警察事先拟好的笔录说。王文胜拿了一个撑板,他念一句,于溟写一句,然后于溟还签了三、四张空白的A4纸。”
《控诉书》指出:“思想(信仰)不构成犯罪,刑法只惩罚行为——这是法理学最基本的理论,打着合法的幌子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是绝对不允许的,那才是犯罪!到底是谁在违宪违法?谁在栽赃陷害合法公民?谁非法羁押合法公民?谁非法扣押合法公民私人物品?又是谁采用刑讯逼供的方式获得非法证据?这些都是铁证如山的事实。”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2013年8月12日《中央政法委: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明确冤假错案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人员逃避惩罚的后路。今天谁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卷上留下了名字,一定是未来被追责的铁证。”
控告人对于被控告人的严重渎职行为和触犯刑法的罪行,现依法向相关责任人提出法律控诉。
于溟、李东旭的亲属控告沈阳市沈河区法院法官焦玉玲、沈河区检察院检察官张晨宇。控告的事实和理由是:法院于2014年10月31日与2014年11月18日分别两次(非法)开庭,每次都是选用法院最小的审判庭,不仅无法保障社会公众旁听,连聘请的六位律师都没有桌子可用。尤其是第二次“公开”庭审,第33审判庭面积更小,旁听席只有八个玻璃钢快餐椅座位,而辩护席上只有一把椅子!
“开庭前几天,法院通知家属:只允许一家有两名亲属参加旁听。于是我们向沈河区法院递交了书面申请书,申请使用面积大一些的法庭以增加旁听的亲属人数,未得到任何答复。”
“开庭前,法官焦玉玲到场后,突然命令法警将已经进入法庭的家属全部赶出去,声称旁听人员一家由两人改为一人。允许旁听的家属当即表示抗议,焦玉玲威胁说:‘再多说就取消旁听资格!’
“辩护律师要求公诉人张晨宇当场纠正法庭的错误做法,但是公诉人却以法庭纪律听审判长的、不属于检察院监督范围为由给予无理拒绝。辩护律师当场指出公开开庭允许旁听的人数是程序问题,不属于法庭纪律。”
《控告信》写到:国家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公开审判,不仅便于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进行监督,更有利于通过案件对社会公众进行法制教育,这是有效审判所必须的条件。但焦玉玲法官不仅不保障公开审判,而且对当事人家属及辩护人进行报复。而公诉人张晨宇不但对焦玉玲法官的严重违法行为包庇纵容,还推卸自身责任。法官和检察官请扪心自问到底是谁在破坏法律的实施?又是谁赋予了你们破坏法律实施的权力?
身为国家公民,当事人亲属强烈要求依法调查此类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法律责任,并予以法律制裁。
于溟、李东旭、高敬群等人再次表达了以下观点:
法轮功是有益身心、造福社会的佛法修炼,根本与邪教没有任何关系。对法轮功信仰者的打压迫害不是普通的冤假错案,是江泽民和中共制造的伤天害理的罪行,它违背天理、国法、公道、人心,一定会受到法律的追诉、审判和严惩。历史不光彩的这一页即将掀过,将还给中国百姓一个公平、正义的环境。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2/9/法轮功学员的律师联名要求调查办案人员-301267.html
2014-11-26: 法庭内外一片抗议 法院被迫延期开庭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和高敬群的第二次非法庭审,因主审法官随意变更旁听人数、公然违反旁听审理法规,遭到于溟、家属们和辩护律师的一致抗议,随后,六位律师实名集体举报。
法官焦玉玲宣布延至周五(十一月二十一日)开庭,此举又遭众律师集体反对,法官自顾离去。次日,律师写了《关于要求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另行安排于溟第三次开庭时间的函》寄给了法院。在法庭内外一片抗议声中,“延期到周五开庭”也最终取消。
十八日早上八点四十五分,于溟六十七岁的老母亲在法院门前举起了上书“还我儿子”的大纸板,八十三岁的李东旭母亲陪在她身边。马上过来一个胖便衣问:“老太太你干什么呢?”随即强行将纸板卷起拿走。于母追过去大声问道:“我要儿子犯法吗?”“我要儿子有罪吗?”胖便衣把纸板扔入警车,威胁说:“你再吵吵就把你带走了”。于母质问:“你把我带到哪儿去?”胖便衣不吱声了,扭头开始对一堆便衣布置:“绕圈走!转圈绕!”
开庭结束后,李东旭的母亲守在法院门口要看女儿一眼,警车开动时她大声喊:“东旭!”贴着她身边站着的一名便衣警察说:“只许看,不许喊!”东旭母亲质问他:“我一年多没见女儿了,喊声她名字不过分吧?”警察不吱声,低头走了。
开庭时,首先进行法庭调查,核实身份,第一个问的是于溟,于溟不回答问题。他哥哥说:“他们只让一个家属旁听!”于溟问律师:“我要求更换大法庭让更多家属旁听的申请交了没有?”在得知已经交给法院后,于溟开始大声抗议:“我有要求,为什么就让进俩人?有没有大法庭?我的请求开庭前就提交了,为什么还这样?”焦玉玲回答说:“你的请求不合理,没有被批准。”于溟问律师:“我的这种请求合法吗?”众律师齐声回答说:“合法!”焦玉玲于是让法警把于溟带出了法庭。李东旭和高敬群也被一起带了下去。
于溟的辩护人陈建刚说:“当事人都不在了,还开什么庭?”焦玉玲不语,离开法庭去合议庭合议去了。不一会儿宣布:经合议庭合议,不同意使用大法庭,不同意增加旁听人数,并延期到本周五开庭。律师们又坚决抗议,称合议庭这种随意变更旁听人数的行为严重违法。陈建刚律师声明自己周五没有时间过来开庭。
休庭后,公诉人检察官张晨宇还没走,董前勇律师上前找他,问:“你证据不足,凭什么起诉?”然后逐条和他讲理。刚开始张还辩解,问了几条后他就回答不上来了,匆匆离开。董律师追上去继续和他理论,他慌忙跑下楼去。
随后,律师们立即向最高法院工作人员举报中心进行了实名举报,要求追究主审法官随意变更旁听人数、公然违反旁听审理法规的行为。举报中心已经受理了这次举报。
在十月十九日寄交的《关于要求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另行安排于溟第三次开庭时间的函》当中,律师们写到:书面要求另行确定本案第三次开庭的时间,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公平权利。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两次开庭,焦玉玲法官不仅不能保障公开审判,而且对当事人家属及辩护人进行刁难和报复:两次开庭法院都是安排在最小的法庭,不仅没能保障社会公众旁听,连六位律师都没有桌子可用。第一次允许每位当事人有两位家属进入法庭旁听,第二次在家属及辩护人要求提供大法庭的情况下,焦玉玲只允许一位家属进入法庭旁听,这在法律上违法,在情理上无德。想必焦玉玲也是母亲的子女,也是子女的母亲,于溟等三位当事人都有兄弟姐妹和父母,都有妻子或丈夫,将心比心,于心何忍?刑事案件公开审判,是为了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进行监督,这是有效审判所必须的条件。
律师信函寄给法院后,经律师与法院沟通,最终取消了十一月二十一日周五的开庭,具体开庭时间待定。
中共一贯栽赃污蔑法轮功“破坏法律实施”,人们看到的却是,中共的法官和法院对待法轮功的做法才是没有底线的破坏法律实施。奉劝法官焦玉玲,作为法律人,于个人要保留良知的底线;于法律要遵守法律的底线。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承德路7号,邮编110011
电话:024-84119701
院长李雅君024-84119988、13804210666
副院长于淼84119996、138405993337
副院长李万涛
刑庭庭长李红
办案法官焦玉玲 84119981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26/法庭内外一片抗议-法院被迫延期开庭-300765.html
2014-11-23: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第三次延期对于溟开庭
11月18日,辽宁省沈阳沈河区法院对于溟、李东旭和高敬群二次非法开庭,因于溟、家属和律师的一致抗议,法官焦玉玲宣布延至周五开庭,此举又遭众律师集体反对,法官自顾离去,最后不了了之。
11月19号,律师写了《关于要求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另行安排于溟第三次开庭时间的函》寄给了法院,后经律师与法院协商沟通,取消了周五的开庭。具体开庭时间待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23/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00654.html#1411230159-1
2014-11-22: 沈阳市沈河区法院第三次延期对于溟等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
11月18日周二,辽宁省沈阳沈河区法院对于溟、李东旭和高敬群二次非法开庭,因于溟、家属和律师的一致抗议,法官焦玉玲宣布延至周五开庭,此举又遭众律师集体反对,法官自顾离去,最后不了了之。
11月19号,律师写了《关于要求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另行安排于溟第三次开庭时间的函》寄给了法院,后经律师与法院协商沟通,取消了周五的开庭。具体开庭时间待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22/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00583.html
2014-11-20: 开庭成闹剧 律师举报沈阳法官执法违法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沈阳市沈河区法院非法对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和高敬群二次庭审,于溟和家属们当庭要求法院使用大法庭公开开庭,要求更多的家属参加旁听,主审法官焦玉玲拒绝了这一合法合理的要求,宣布延期到周五开庭。
所有辩护律师坚决抗议,法官最后自顾离去,所谓“庭审”成了一场闹剧。
随后,律师们立即向最高法院法院工作人员举报中心进行了实名举报,要求追究主审法官随意变更旁听人数、公然违反旁听审理法规的行为。举报中心已经受理了这次举报。
十一月十八日上午八点半,沈河区法院周边已经遍布警车和便衣,如临大敌。八点四十五分,于溟六十七岁的母亲在法院门前举起了“还我儿子”的大横幅,随即被警察强行夺走。九点二十分,所有家属和辩护律师都已到齐,等待开庭。
原本法院通知早上九点半开庭,可直到近十点警车才把于溟等三人强制押送到法院。一辆警车拉着于溟和一名普通看守所的在押人员,警察把他俩铐在一起,中间用一根铁链子连着,进法庭前于溟将戴铐和连着铁链子的双手举过头顶高喊 “法轮大法好”,并微笑向围观人群点头示意。另一辆警车拉着李东旭和高敬群,还有其他三名男性看守所在押人员,李东旭和高敬群也被铐在一起进了法庭。
此案在沈河区法院第三十三庭审判庭审理,这个庭面积很小,只能容纳十几个人。旁听席只有八个玻璃钢快餐椅座位,而辩护席上只有一把椅子!在六名律师要求下,总算从别的审判庭临时调过来一张桌子和五把椅子,六名律师只好围着仅容四人的桌子紧挨着坐下,四台笔记本电脑已经占满了桌面,随手用的资料只得放在桌子底下。
开庭前几天,法院通知家属:只允许一家有两名亲属可以参加旁听。于是家属向沈河区法院递交了书面申请书,申请使用面积大一些的法庭以增加允许旁听的亲属人数,结果未得到任何答复。
开庭前,法警按原定通知放进了于溟等三人的六名家属,但法官焦玉玲到场后,却命令法警将已经进入法庭的家属全部赶了出去,称旁听人员现在由两人改为一人。于溟的哥哥当即表示抗议,说:“昨天打电话你还说可以有两名家属旁听呢。”他要求法庭对此给出合理解释。焦玉玲说:“你很激动呀!”于溟的哥哥说:“我是很激动,我还很气愤!”焦玉玲威胁说:“你再多说取消你旁听资格。”
这时于溟被带进了法庭,他哥哥说:“他们只让一个家属旁听!”于溟问律师:“我要求更换大法庭让更多家属旁听的申请交了没有?”在得知已经交给法院后,于溟开始大声抗议,法官让法警把于溟带出了法庭。
李东旭的辩护人董前勇律师要求出庭的公诉人当场纠正法庭的错误做法,公诉人称:法庭纪律得听审判长的,这不属于检察院监督范围。董律师指出公开开庭允许旁听的人数是程序问题,不属于法庭纪律。于溟的辩护人陈建刚律师站起来要求最起码应将庭里的旁听席坐满,说:“你们就是表演也得表演得象一些吧。”女法官焦玉玲面有羞色,出法庭打了一通电话请示,终于又同意每个当事人可以有两名家属旁听。
于溟等三人被带进法庭后,王全章律师与陈建刚律师要求给当事人于溟已经坏掉的眼镜换上家属带来的新眼镜,法官说自己说了不算,法警则称看守所有规定不准换。法庭的这一做法立即遭到了律师们的强烈抗议,大家纷纷要求法庭尊重当事人权利,因为于溟不戴眼镜根本看不清证据,无法进行证据质证。法官不顾抗议,强势宣布开庭,于溟大声抗议,说开庭前已经提交了使用大法庭的书面申请,要求书面回复……法庭上乱成一团。
主审女法官焦玉玲于是让法警将于溟等三人带出法庭,陈建刚律师问她:“你把当事人都带走了,还怎么开庭?”焦玉玲同另两名合议庭成员合议,不一会儿宣布:经合议庭合议,不同意使用大法庭,不同意增加旁听人数,并延期到本周五开庭。律师们又坚决抗议,称合议庭这种随意变更旁听人数的行为严重违法。陈建刚律师声明自己周五没有时间过来开庭……
在律师不同意本周五开庭的抗议声中,法官焦玉玲顾自离去。于溟的哥哥追上去问她:“周五还在这里开庭吗?”她理都不理头也不回的就走了。律师们集体举报了焦玉玲的违法行为。
于溟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三十岁不到就成为一位拥有近百名员工的服装厂老板的成功商人。九十年代后期,在他二十多岁创业的时候,就吸收了沈阳几十位下岗工人,经过培训使她们成为自己服装厂的技术员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对法轮功的大迫害发生后,在至今长达近十五年的持续迫害中,于溟因为坚守自己的信仰,至少五次被中共邪党绑架劫持、非法关押,其中三次被非法劳教,其中两次劳教因为坚持信仰 不向中共邪党妥协“转化”而被延长劳教期限各十个月、一年;而几乎每次被绑架,他都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酷刑折磨和人格侮辱,多次被迫害的生命垂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20/开庭成闹剧-律师举报沈阳法官执法违法(图)-300514.html
2014-11-15: 辽宁省沈阳于溟、李东旭、高敬群将面临非法庭审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将于十一月十八日非法庭审,请有条件的法轮功学员加大力度采取各种方式给沈阳公检法司等机构人员讲真相。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14/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00269.html
2014-11-08: 沈阳沈河区法院对于溟等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延期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的非法庭审已延至11月18日。希望在此阶段,国内外法轮功学员、正义人士给予持续的关注,特别是有能力的海外法轮功学员加大力度呼吁国际社会给予关注与营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8/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00019.html
2014-11-01: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遭非法庭审
2014年10月31日9点40分,辽宁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非法开庭。
一开始高敬群就当庭提出辞退指定的做有罪辩护的律师,要求另请做无罪辩护的正义律师。法庭经过合议,宣布于下月18号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1/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99744.html
2014-10-26: 女儿面临开庭 老母控告无门(图)
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李东旭的母亲李兰香听说十月三十一日女儿将面临非法开庭,表示不能接受中共公检法的非法刑侦审判,日前,已依法对沈阳市公安系统相关人员提出控告,却遭推诿、拒绝,状告无门。
十月十六日,八十三岁的李兰香在一位六十多岁亲戚的陪同下,去了沈阳市检察院递交控告信,控告沈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马力新、刘鑫,副队长马占良,警察王某某;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张廷彦,副大队长刘立成、李伟光;沈阳市皇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宋志明等,控告他们非法拘禁,刑讯逼供,要求予以法律制裁。
检察院大门紧闭,旁边有一个信访登记的地方,来控告者只能在这里登记。工作人员对李东旭母亲说:这是法院还没有审理完的案子,检察院不能插手,不能接收。只有等到最后,法院那边程序走完了,结论下来了,如果对判决不服,才可以到同级检察部门申诉。也就是说:按照沈阳市检察院的说法,在整个案件过程中,老百姓有冤是无处申诉的,只能任人宰割。
随后她们又去了沈阳市信访办。信访办公安窗口的工作人员很同情她们,却说: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的受理调查部门是检察院。尤其这个案子还涉及到国保支队,是凡涉及到法轮功这样敏感的案子,信访部门是没权过问的,就连问一问都不行,国保部门根本就不予理睬。“这属于保密机关,包括国家安全局,都是国家的保密机关,无人敢过问,我们也拿国保大队没办法。”“你有能耐找局长也没用,信访部门也没有权利,局长都没有权利问。我们就只好对来访的说我们确实无权过问”,信访办人员表示爱莫能助。
李东旭的母亲李兰香大半生经历了太多的生离死别,丈夫车祸身亡,儿子肝炎离世,只有一个女儿陪伴在身边。女儿孝顺、善良,为人正直、诚实,业务能力强,无论在亲朋好友还是单位同事中,都是有口皆碑的好人。突如其来的灾难,让老人欲哭无泪。特别是得知未婚的女儿被男警察剥下衣服进行性污辱,手段令人发指,更是让她痛彻心肺,彻夜难眠!如今她四处奔走,为女儿申诉冤情,却状告无门。一整天下来,李兰香老人心力交瘁,回家后身体不适,躺在了床上。
李香兰老人为女儿的控告经历揭示出,中共对法轮功的打压完全超越于法律之上,610、国保等盖世太保式的非法机构享有特权,是任何部门都不能管的特殊系统,连中共自己的法律都不敢问津,即使与之发生了内部矛盾,也是噤若寒蝉,只能在心里不满。只有在中共专制集权国家才会有这种极不正常的现象。所以说,不取消迫害法轮功的610、国保系统、不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犯罪,今天中共提出的“依法治国”就完全是掩人耳目、维持暴政的手段而已。
附:李东旭母亲的控告信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0/26/-女儿面临开庭-老母控告无门(图)-299457.html
2014-10-22: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面临非法开庭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法院将在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周五),对沈阳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进行非法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0/22/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99302.html#141021224745-25
2014-10-20: 沈阳法轮功学员李东旭遭逼供过程
是沈阳市皇姑区法轮功学员李东旭女士,四十八岁,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三点左右,她正在沈阳东油管理局上班,至少五名市国保支队便衣和三桥洞派出所警察未出示警官证,以声称“办取保手续”为由将其绑架,带至皇姑区明廉派出所。当天下午至次日上午,她在那里受到殴打、 威胁,诱骗。
近日,律师在看守所见到李东旭本人,听她亲述了遭殴打、威胁、诱骗的过程:
十一月十一日,数名沈阳国保警察一直非法审问她,一宿都没让她睡觉,只要她困了一打瞌睡,警察就称“还有事要谈”,将她推醒。非法审讯期间,市国保大队一个所谓李东旭专案组的头目,穿着便衣,不让人看到警号,扇了李东旭三、四个嘴巴子,市国保大队王某、一年轻男警也在场。他们一直在吼骂,气氛恐怖。审到一半时,又进来一警察,对打人的警察说:“你又……上次那个牙都给拿掉了……”
接着,三个男警把李东旭的棉袄扒下来,把她的眼镜扔掉,把她带到二楼一个没有监控的房间,那个打人的警察告诉把灯关了,可是这个房间没有窗户,什么也看不见,又重新把灯打开。那人手里拿着电棍威胁李东旭道:“说!你要不说就……”说着就朝李东旭的阴部比划过来。她正告恶人:“你们拿电棍威胁我!”
后来,换了那个姓王的又审了她一两个小时。他对李东旭伪善的说:“我只是跟你说实话……我跟你谈个条件,你妈年龄挺大的,八十多岁了,你的工作也挺好,我也不想让你失去这工作,你就把你这最小的一件事说一说,做个笔录,一个星期我就让你回家。”“你不信,你要是说了,我连刑事票都不给你开,现在那票就在我兜里,你要是按照我说的,我连刑拘票都不给你开,我一会就放你回家。”
打李东旭的那个恶警曾对她说:“我也不想动你,我也不想抓你,这次也不是为你来的”,是针对于溟等法轮功学员,“你这样就是不懂事,你还扛事。”他们企图从李东旭那里找到“证据”,进一步构陷于溟等人。
李东旭在持续受到近二十个小时的精神和暴力威胁下,被迫在“笔录”上签了字。当进入到检察院“检提”阶段时,她将受到诱骗这件事向检察官提出,并对“侦查笔录”的真实性断然予以否认。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十五年里,李东旭一次被强制洗脑,二次被非法劳教,五年流离失所,长期被非法关押。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看守所,面临中共非法判刑迫害。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0/20/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99213.html#141019223037-1
2014-10-16: 沈阳政法诡异办案 于溟等遭构陷
沈阳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被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至今已有一年多了,目前得到的最新消息是:二零一四年六月前后,构陷于溟、李东旭、高敬群的“案卷”已经到达沈阳市沈河区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国保大队、沈河区检察院一直在对此案编造所谓“证据”,企图加害李东旭、于溟等人,并使用酷刑和性虐待等手段进行逼供。但于溟、李东旭等始终拒不配合;他们的家属亲友也一直在申诉、控告、要求放人,法院迟迟无法开庭。
二零一三年九月习近平要来沈阳市观看十二届全运会,并安排去社区视察。辽宁省和沈阳市政法系统人员惧怕法轮功学员亲触习近平喊冤,现身揭露对法轮功的迫害,于八月三十日晚实施了对包括于溟、李东旭在内的十多位沈阳法轮功学员的抓捕。当晚,于溟退手铐跳警车惊险走脱,被沈阳公安网上“通缉”。九月二十四日,于溟在沈阳再次被沈阳公安国保绑架。
于溟家属委托的北京、沈阳两地律师去沈阳市第一看守所要求会见于溟,被沈阳公安拒绝八次,更不让于溟的亲友接见。据悉,警察频繁提审于溟,期间,于溟被强制戴着手铐、脚镣关在大铁笼子里,不给喝水吃饭,还遭到了手指钉竹签的酷刑迫害。
知情者透露,沈阳恶人的无法无天与诡异办案出于对多起丑行的报复与遮掩。为掩盖自己的罪恶,辽宁当局还对被绑架的其他法轮功学员施压,让她们诬陷于溟,试图拼凑所谓的“证据”,对于溟非法起诉、重判。
在非法审讯期间,沈阳市国保一男警察、专案组负责人,打了李东旭四、五个耳光。又强行脱掉李东旭的棉袄,撇掉眼镜,把她单独关入一间没有监控、没有窗户的房间内,三名男警察手持电警棍,声称要电击她的阴部。后来一名“王姓副局长”又以放她回家为诱饵欺骗诱供,在李东旭的精神受到严重威胁和摧残的情况下,警察强迫她在“笔录”上签了字。当进入到检察院“检提”阶段时,李东旭对“侦查笔录”的真实性断然予以否认。
面对非法劫持、酷刑和蓄意构陷,于溟、李东旭一律不配合,至今仍然是“零口供”。于溟一度绝食抗议。
李东旭的母亲已经八十多岁了,每天以泪洗面,四处奔走要求释放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女儿。这位八旬老人不承认中共的诬陷,持续去沈河国保、沈河区检察院要人,同时呼吁正义人士帮助营救自己的女儿。
当时正在美国旅游的于溟的妻子和女儿,得知于溟遭绑架后被迫流离海外,女儿被迫辍学。于溟的小儿子才两岁,目前寄养在亲戚家中。于溟母亲七十来岁了,身体有病,几个儿女为生计奔波都不在身边,于溟又反复被中共关进监牢,老人再无心力照顾小孩。
呼吁国内外法轮功学员和所有正义人士特别关注于溟、李东旭、高敬群的境况,给予他们道义声援和积极营救,令迫害立即停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0/16/沈阳政法诡异办案-于溟等遭构陷-299026.html
2014-06-25: 沈阳法轮功学员李东旭被沈河区法院“立案”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国保大队、沈河区检察院一直对李东旭一案编造所谓“证据”,妄图加害李东旭、于溟等人。5月30日,沈河区法院已给李东旭立案,办案人焦玉玲。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6/25/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93845.html
2014-06-11: 辽宁省沈阳市李方芳等、付辉、于溟等被迫害近况
二零一四年六月九日上午,沈阳阴云密布,下着小雨,彷佛在述说冤情,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法院欲开庭构陷法轮功学员李方芳、佟海波,法院以律师证和安检为由,刁难辩护律师,当天庭审没能進行,欲十天后开庭。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三日星期五上午8点40分,沈阳市大东区法院欲庭审付辉等法轮功学员。
沈阳法轮功学员于溟、李东旭、高敬群被诬陷的“案卷”已经到达沈阳市沈河区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6/11/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91056.html
2014-04-01: 沈阳国保凌辱李东旭女士 看守所拒律师会见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律师到沈阳市看守所会见法轮功学员李东旭女士,看守所说因李东旭不服从规定,拒绝会见。李东旭八旬老母亲非常担忧女儿遭到折磨。此前,沈阳市国保男恶警曾扒光李东旭女士的衣服,叫嚣要电击其阴部。
自从李东旭去年被绑架后,她的母亲一直不停的去各部门要人。三月二十一日,老人家再次去沈河区检察院,被告之说“案子”退回国保大队补侦。老人家接着去沈河区国保大队,却被门卫挡住,说:有规定了,不让炼法轮功的進。
李东旭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在单位沈阳东油管理局上班时,被沈阳市一群国保便衣警察绑架。警察声称“办取保手续”,实际上将李东旭绑架至皇姑区明廉派出所,单独关在一屋内,从当天下午至第二日凌晨,一直進行非法审问,不许她睡觉,一国保男警察还强行脱光李东旭的衣服,三名男警察手持电警棍,叫嚷要电击她的阴部。后来被一王姓副局长看到,说“像甚么话,赶紧把衣服穿起来!”警察才作罢。一警察又打了李东旭四、五个耳光。警察趁李东旭的精神受到严重摧残,迷迷糊糊时,强迫她在“笔录”上签字。
沈阳市国保将编造的“案子”交给沈河区国保大队和沈河区检察院,于十一月下旬对她進行非法批捕,检察官“检提”时,李东旭对“侦查笔录”的真实性予以否认。检察官竟然“要求”她承认:手机是其他当事人提供。
目前,李东旭女士仍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看守所。
李东旭女士遭迫害经历
李东旭,四十五岁,未婚,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因家族有遗传病史,李东旭从小就被肝炎、肺结核等病痛折磨,不断医治也没有好转。九十年代,她的父亲遇车祸不幸身亡;第二年她三十多岁的哥哥又因家族遗传病,花了巨额医疗费也无济于事,最后还是早逝。
李东旭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奇迹般地康复了,性格也变得开朗了,她善良随和,严谨敬业,工作出色。法轮大法给李东旭和母亲带来了人生的光明。
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李东旭到北京上访,希望能对政府讲清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后来被抓到龙山教养院拘押折磨。出狱后为躲避监控,李东旭与母亲被迫流亡五年。后来她又被绑架,被劫持到马三家教养所,遭受酷刑折磨及精神侮辱。
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下午,沈阳开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的前一天,李东旭再次被沈阳市国保警察绑架。与女儿相依为命的老母亲悲苦不堪,每天以泪洗面,为了要回女儿,老人跑遍了公安局、市刑警队、市人大等多个部门,都被门卫挡在门外,她不得不早上在上班前打牌子请求接见,可是没有人接待。连日的奔波,老母亲腿都快跑断了。
李东旭女士曾于九月三十日晚暂时被放回。然而在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她又再次被绑架,十五天后被非法批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4/1/沈阳国保凌辱李东旭女士-看守所拒律师会见-289418.html
2014-01-26: 沈阳李东旭女士仍被劫持 八旬老母呼吁正义人士帮助
沈阳法轮功学员李东旭,是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项目管理部职工。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沈阳市国保、明廉派出所警察闯到李东旭的单位,绑架了她。在明廉派出所期间,沈阳市国保恶警刑讯逼供,对这位未婚女子扒光衣服,声称要电击阴部等。这段日子,李东旭八旬老母一直奔波要人,呼吁正义人士帮助。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李东旭的母亲被沈河分局国保大队通知已“批捕”,随后老人去沈河区检察院,又被告之“案子”已起诉。老人就不停的去检察院及有关部门要人,她不明白自己信奉并努力实践真、善、忍的女儿怎么就犯罪了。就这样八旬老人顶着严寒、踏着冰雪几乎不停的去要人,盼望女儿能回家过年。可至今李东旭仍被劫持在沈阳市看守所。
李东旭女士,家住沈阳市皇姑区,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因家族有遗传病史,从小就被肝炎、肺结核等病痛折磨,不断医治也没有好转。九十年代,她的父亲遇车祸不幸身亡;第二年她三十多岁的哥哥又因家族遗传病早逝。李东旭和母亲在没有活路的情况下,李东旭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不久身体奇迹般地康复了,性格也变得开朗了。李东旭女士善良随和,严谨敬业,工作出色。
可一九九九年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后,李东旭女士多次被绑架,先后被非法关進过沈阳龙山教养院、沈阳马三家教养院,肉体及精神遭受了非人的折磨,如今又深陷牢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26/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86250.html
2013-12-12: 沈阳李东旭被绑架 八旬老母不停奔波要人
李东旭母亲12月9日去沈河国保要人,被告知“案子”送到沈河检察院。老人家紧接著去沈河检察院。检察院门卫阻挡不让進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12/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83869.html
2013-12-07: 女儿遭警察殴打凌辱 老母亲奔走营救
李东旭女士,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项目管理部员工,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再被沈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察绑架,并遭连夜逼供,被殴打和扒光衣服凌辱。与女儿相依为命的八旬李妈妈伤心欲绝,四处奔走要求释放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女儿。
一、沈阳国保支队警察殴打、凌辱、构陷李东旭女士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初,律师会见了李东旭女士,了解到沈阳国保支队等警察迫害李东旭的部份犯罪事实:
十一月十一日下午三点左右,李东旭正在沈阳东油管理局工作,被至少五名便衣人员(市国保支队警察)以声称“办取保手续”为由带走。李东旭被带至皇姑区明廉派出所。 当天下午至第二日凌晨,数名沈阳国保警察一直非法审问李东旭,并剥夺她的睡眠,只要李东旭困了一睡觉,国保警察就称“还有事要谈”,将她推醒。
非法审讯期间,沈阳市国保一男警察强行脱光李东旭的衣服,把她单独关在一屋内,三名男警察手持电警棍,声称要电击她的阴部。后来一名“王姓副局长”看到,说“像甚么话,赶紧把衣服穿起来!”才作罢。一警察又打了李东旭四五个耳光。李东旭的精神受到严重摧残,迷迷糊糊,这时警察强迫她在“笔录”上签字。
随后,沈阳市国保将编造的“案子”交给沈河区国保大队和沈河区检察院,继续迫害李东旭。李东旭于十一月下旬遭非法批捕期间,检察官“检提”时,李东旭对“侦查笔录”的真实性予以否认。检察官竟然“要求”她承认:手机是其他当事人提供。
目前,李东旭女士仍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看守所。
二、修炼法轮大法 肺结核痊愈、人生重现光明
李东旭女士,四十五岁,未婚,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因家族有遗传病史,李东旭从小就被肝炎、肺结核等病痛折磨,不断医治也没有好转。九十年代,她的父亲遇车祸不幸身亡;第二年她三十多岁的哥哥又因家族遗传病,花了巨额医疗费也无济于事,最后还是早逝。
李东旭和母亲在没有活路的情况下,李东旭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不久身体奇迹般地康复了,性格也变得开朗了。
法轮大法给李东旭和母亲带来了人生的光明。李东旭女士善良随和,严谨敬业,工作出色。
三、八旬母亲呼吁营救
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李东旭女士到北京上访,希望能对政府讲清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后来被抓到龙山教养院拘押折磨,出来后为躲避政府监控,李东旭与母亲不得不流离失所五年,后来又被非法劳教关在马三家教养所,遭受吊铐等酷刑折磨及精神侮辱,打嘴巴扇耳光更是家常便饭。
十几年来因坚持修炼法轮佛法,李东旭被不法人员骚扰等迫害居无宁日,老母亲已经八十一岁了,整日为女儿提心吊胆,然而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下午,也就是开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的前一天,李东旭还是被沈阳市国保绑架了,电脑等私人物品也被掠走,第二天下午李东旭被送到市看守所。
与女儿相依为命的老母亲现在苦不堪言,每天以泪洗面,为了说明家庭情况,要回女儿,老母亲跑了公安局、市刑警队、市人大等多个部门,都是被门卫挡在门外,她不得不早上在上班前打牌子请求接见,可是没有人接待。连日的奔波,老母亲腿都快跑断了。李东旭女士于九月三十日晚暂时被放回。
如今女儿再遭劫难,年过八旬的李妈妈每天以泪洗面,再次四处奔走要求释放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女儿。十一月二十七日,沈阳市皇姑区警察给法轮功学员李东旭的母亲打电话,称李东旭被批捕了,让她去沈河分局国保大队取“批捕通知书”。八旬母亲不承认这些构陷,继续去沈河国保、沈河区检察院要人,同时希望正义人士帮助呼吁营救女儿。
四、律师:所有对法轮功信仰者的定罪判刑,都是天大的错案
据悉,李东旭女士的律师已经到沈河区检察院递交了《关于李东旭案件建议检察机关撤销逮捕并追究办案人员违法责任的律师意见》。律师在《意见》中说:
“在大量的对法轮功信仰者的审判过程中,当被告或辩护人问及公诉人『修炼法轮功、讲真相破坏了哪门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破坏到甚么程度’时,公诉人要么哑口无言,要么搪塞一句:『破坏的是社会秩序,就是宪法第36条’。难道他们真的不知道『破坏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与『破坏社会秩序’的区别!不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扣在并没有任何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行为的法轮功信仰者头上,就算完全不考虑善恶是非,不考虑道义价值,仅以其在逻辑上的荒唐性就足以写進未来的世界司法史。更为荒唐的是,这个罪名已被自如运用多年,且至今未见当权者意欲改正的迹象。
“法轮功信仰者以讲述真相为内容和目的而制作和悬挂条幅,制作和发放光盘、小册子等宣传品,甚至是电视插播等,无论数量多少,影响多大,只要不是专为阻挠和破坏某部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就不得以本条罪名对法轮功信仰者進行拘留、逮捕、起诉和审判。说白了,即使某位法轮功信仰者将『天灭中共,退党保命’条幅挂满天安门城楼,除城管部门有权以『妨碍市容’为由追究行为人的行政责任外,本人看不出他还应当承担甚么责任(当然,从法律上全面分析,中共可以以社团组织身份、以受到惊吓为由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但据说『中共’并没有在民政部依法登记,属非法组织,不具备民事案件原告主体资格)。”
律师强调,大家应该认识到,多年来,所有对法轮功信仰者定罪判刑的案件,都是天大的错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7/女儿遭警察殴打凌辱-老母亲奔走营救-283661.html
2013-12-07: 沈阳法轮功学员李东旭被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6/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83605.html
2013-12-02: 立即释放沈阳市法轮功学员李东旭
──致沈阳市及沈河区政法委、“610”、国保公开信
沈阳市政法委、“610”、国保警察们,沈河区“610”、国保警察们:
皇姑区法轮功学员李东旭被你们绑架,并非法开庭,他八旬老母悲怆无助、伤心难抑,十分可怜。请赶快无条件释放李东旭回家,千万不要再迫害好人、伤害无辜,千万不要再把李东旭的老母置于呼天喊地的痛苦之中……
李东旭在单位是领导、同事们公认的爱岗敬业的优秀职员;在社会是时时处处为他人著想、助人为乐人的守法公民。她因为修炼法轮大法,摆脱了危急生命的病魔,使她拥有身心健康、乐观向上的人生!她用自己聪明的才智努力工作,为自己热爱的事业做出显著的贡献!如果不是法轮大法拯救了病魔中的李东旭女士,何谈她今日被单位委以高管的重任?她也许是年年花著单位巨额医药费,住院时间比在家时间还要长的废人,也许她会成为单位无法甩掉的累赘。然而是法轮大法改变了李东旭及上亿人的命运!使我们的国家不但因为这上亿人的改变而减轻了巨大的负担,还平添这上亿善良无私的公民,为国家和人民贡献自己正的能量!
请问沈阳市政法委、“610”、国保的警察们,沈河区“610”、国保警察们,大法弟子向你们讲真相十四年,难道你们还不了解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无辜的好人吗?你们为甚么非要追随中共绑架、冤枉迫害这些的好人?沈阳市被你们绑架关押、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每年都有几十人,每个受害者对你们来说只是一场绑架。你们对家属说一句:没我们事了,找看守所去!或找法院去、找监狱去!你们想过吗?是你们把善良无辜的好人推向几年、十几年的冤狱!是你们把他们送進地狱般的魔窟遭受各种酷刑的残暴虐待!每年本地都有被迫害致死、致残、致精神失常的法轮功学员,是你们给他们无数的亲人、无数的家庭造成无法弥补的创伤……如果换了是你或你的家人遭受如此不白之冤,你还会像现在的心情吗?
你们心里十分清楚:修炼法轮功符合宪法,参与迫害是执法犯法,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你们也知道迫害法轮功是中央政法委直接操控的吧?但是,当迫害遭到来自全世界各个国家政府和人民的谴责而难以维持时,也是中央政法委连忙在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发文,称《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转身就把罪责推到具体参与迫害的官员身上,企图寻找替罪羊,说不上哪天就找到你们头上!你们还真是无路可逃。因为迫害法轮大法弟子不仅是对人犯罪,而且是对神佛犯罪。
因为法轮大法是佛法修炼。是在人类道德崩溃、大劫将至的危险时刻救度一切众生!看谁在乱世之中能够区分正邪、善恶,同化“真、善、忍”,谁就会得到神佛的护佑、躲过劫难。大法弟子无怨无悔的诚心劝告,就是比你们自己还珍惜你们的生命。不愿看到你们因为迫害大法弟子而失去未来。不愿你们像开封的任长霞因卖力迫害而惨死车祸的恶报,不愿看到你们像内蒙古两任“六一零”头目白志明、杨汉忠因甘当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而遭“因贪腐被判死缓”的恶报,……不愿你们有一天也成为明慧网上一万二千多恶报案例其中的一个。
即使眼下你没遭恶报,你也难逃中共卸磨杀驴。文革结束后,积极效忠中共迫害高官的793名警察和17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的通知书了事。即使你对中共还抱有幻想,中共这条千疮百孔摇摇欲沉的破船,也会拉著你作它的陪葬!
中共历次运动想迫害谁,谁能挺过三天不倒?然而中共迫害法轮功却把中共自己迫害倒了。《九评共产党》击中了中共的要害!随著迫害法轮功的薄熙来、王立军、周永康等高官纷纷被绳之以法,中共从大到小的官员,包括原来心存侥幸参与迫害的官员逐渐看清了方向,在生与死的十字路口,明智的选择弃恶向善、将功赎罪、趋吉避凶。并纷纷在退党网站声明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等一切组织,选择光明的前程!
请复苏你们纯真的良知吧!立即无条件释放李东旭和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欲善从速!从此善待大法,保护法轮功学员。但愿你们的人生从此走向光明!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2/劝善之心化飞鸿-283310.html
2013-11-30: 沈阳李东旭被非法批捕 八旬老母继续营救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警察给法轮功学员李东旭的母亲打电话,称李东旭被批捕了,让她去沈河分局国保大队取“批捕通知书”。十一月二十八日,李东旭的八旬母亲去沈河分局国保大队看到了“通知书”。八旬母亲不承认这些构陷,继续去沈河国保、沈河区检察院要人,同时希望正义人士帮助呼吁营救女儿。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30/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83342.html
2013-11-25: 沈阳李东旭被绑架,八旬老母孤身营救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沈阳国保、沈阳公安局明廉派出所警察在李东旭单位绑架了李东旭。她八旬老母不断去派出所、国保要人。最后被告知她女儿的所谓的“案子”归沈河国保管。老人家企盼正义人士帮助呼吁营救女儿。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25/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83114.html
2013-11-24: 原财务高管再被绑架 八旬母亲奔走要人
原沈阳东油管理局财务高管李东旭女士,十一月十一日下午在单位再次遭沈阳公安局国保与明廉派出所警察绑架,在明廉派出所给警察讲真相,遭恶警殴打,后被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年过八旬的李妈妈四处奔走要求释放女儿李东旭。
此前,今年四十七岁的李东旭女士于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下午被沈阳市国保警察绑架,九月三十日晚才回到家中。
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的李东旭,李东旭的家族有遗传病史,从小就一身病,肝炎、肺结核等使她小小年纪就发育不良,被病魔折磨,不断吃药也没有好转。她的大哥就因为这些遗传病,花了巨额医疗费也无济于事,最后还是早逝。在没有活路的情况下,李东旭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不久身体康复,性格也变好了,身心受益使她坚信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李东旭女士到北京上访,希望能对政府讲清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后来被抓到龙山劳教所拘押折磨。出来后为躲避政府监控,李东旭与母亲不得不离家,流离失所五年,后来又被非法劳教,在马三家教养所遭受吊铐等酷刑折磨及精神侮辱,打嘴巴扇耳光更是家常便饭。
十几年来因坚持修炼,李东旭居无宁日,李妈妈已经八十一岁了,整日为女儿提心吊胆,然而今年八月三十日下午,李东旭被沈阳市国保绑架,电脑等私人物品也被掠走,李东旭于九月三十日晚回到家中。十一月十一日下午,沈阳国保、沈阳公安局明廉派出所警察在李东旭单位再次绑架了李东旭。李东旭八十多岁的老母亲看女儿一直没回来,去单位打听才知道女儿被绑架,听到这一消息,老人号啕大哭。
第二天,李母去明廉派出所,正碰上警察要将李东旭劫持到看守所。就一天一宿的时间,老人看到女儿消瘦、憔悴了许多,看起来是没吃、没睡,受到了 折磨。近日,老人不断地去明廉派出所要人,可派出所推脱说不归他们管,是皇姑分局国保大队抓的人。老人又去皇姑分局找国保大队的人,门卫不让進门,说警察 都去看守所办案了。就这样八十多岁的老人被推来推去的。
与女儿相依为命的李妈妈现在苦不堪言,每天以泪洗面,为了说明家庭情况,要回女儿,老母亲跑了公安局、国保、市刑警队、市人大等多个部门,连日的奔波令李妈妈心力交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24/原财务高管再被绑架-八旬母亲奔走要人-283056.html
2013-11-17: 善良女儿被绑架 八旬老母哭断肠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沈阳市国保、明廉派出所警察闯到法轮功学员李东旭的单位,绑架了李东旭。李东旭八十多岁的老母亲看女儿一直没回来,去单位打听才知道女儿被绑架,听到这一消息,无助的老人号啕大哭。
第二天,李东旭的老母亲去明廉派出所,正碰上警察要将李东旭劫持到看守所。就一天一宿的时间,老人看到女儿消瘦、憔悴了许多,看起来是没吃、没睡,受到了折磨。近日,老人不断地去明廉派出所要人,可派出所推脱说不归他们管,是皇姑分局国保大队抓的人。老人又去皇姑分局找国保大队的人,门卫不让進门,说警察都去看守所办案了。就这样八十多岁的老人被推来推去的。
老人不知自己相依为命的女儿何时能回到家。修炼法轮功,曾救了女儿的命。因为家族遗传病史,女儿从小就发育不良,被病魔折磨,到处求医问药也无济于事。她的大儿子就因为这种病花尽了积蓄也无济于事,最后还是早逝。幸运的是女儿修炼法轮大法后,疾病不治而愈,身体从此健康,性格也开朗了,而且乐于助人,越来越善良。
老人真不明白自己善良的女儿到底做错了甚么?为此天天以泪洗面。望正义之士能帮忙营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17/善良女儿被绑架-八旬老母哭断肠-282781.html
2013-11-14: 沈阳李东旭被绑架到沈阳市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沈阳国保、沈阳公安局明廉派出所警察在李东旭单位绑架了李东旭。李东旭在明廉派出所给警察讲真相,遭恶警殴打,后被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14/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82643.html
2013-10-03: 原沈阳东油管理局财务高管被绑架前后
原沈阳东油管理局财务高管李东旭女士于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下午被沈阳市国保警察绑架,八旬老母亲四处奔走要求放人。李东旭于九月三十日晚正念回到家中。
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的李东旭,今年四十七岁。李东旭的家族有遗传病史,从小就一身病,肝炎、肺结核等使她小小年纪就发育不良,被病魔折磨,不断吃药也没有好转。她的大哥就因为这些遗传病,花了巨额医疗费也无济于事,最后还是早逝。在没有活路的情况下,李东旭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不久身体康复,性格也变好了,身心受益使她坚信大法。
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李东旭到北京上访,希望能对政府讲清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后来被抓到龙山教养院拘押折磨,出来后为躲避政府监控,李东旭与母亲不得不流离失所五年,后来又被非法劳教关在马三家教养所,遭受吊铐等酷刑折磨及精神侮辱,打嘴巴扇耳光更是家常便饭。
十几年来因坚持修炼,李东旭居无宁日,老母亲已经八十一岁了,整日为女儿提心吊胆,然而今年八月三十日下午,也就是开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的前一天,李东旭还是被沈阳市国保绑架了,电脑等私人物品也被掠走,第二天下午李东旭被送到市看守所。
与女儿相依为命的老母亲现在苦不堪言,每天以泪洗面,为了说明家庭情况,要回女儿,老母亲跑了公安局、市刑警队、市人大等多个部门,都是被门卫挡在门外,她不得不早上在上班前打牌子请求接见,可是没有人接待。连日的奔波,老母亲腿都快跑断了。据悉,沈阳另一法轮功学员胡秀艳(胡秀燕),也在同一天被绑架,其八十多岁的父母和一个弱智的弟弟也失去依靠。
沈阳市看守所,也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现迁到沈阳于洪区造化镇高力村,南面紧邻造化监狱。看守所主楼主体是白色的建筑,上面有三个蓝色的圆顶,类似欧洲建筑。在这个恶党的形象工程里,狱警经常唆使犯人虐待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八月,原本身体健康的法轮功学员温英欣在这里关押九天后被迫害致死,年仅34岁;二零零九年十月,法轮功学员刘志家在这里被强制铐在“死人床”四十多天,大小便都不开铐,并被强制注射不明药物。
李东旭被关押在这个阴森恐怖的地方,怎能不让家人朋友担心。据李东旭的律师说,李东旭身体被迫害得非常不好。日前获悉,李东旭于九月三十日晚正念回到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3/原沈阳东油管理局财务高管被绑架前后-280654.html
2013-10-02: ◇8月30日被绑架的沈阳法轮功学员李东旭,于9月30日晚,正念回到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2/二零一三年十月二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280550.html
2013-09-26: 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李东旭被绑架的情况补充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法轮功学员李东旭被绑架后的一周左右,皇姑区三洞桥派出所警察陈亮把其八十多岁的老母亲叫到派出所,拿出李东旭的一双鞋和一副眼镜交给其老母亲,同时让她在一张空白纸上签字,老太太误以为是两件物品的收条便笺了字。事后,家属感觉不对劲儿,觉得这是个圈套。
本月二十四日,老太太又去派出所,找到陈亮问他才知道,后来陈亮在那张空白纸上又填写了许多内容,并说这是拘留证。其老母亲认为这是一种违法的欺骗行为,便撕毁掉了签名。陈亮发现后,歇斯底里地威胁老太太,并推搡这位年过八旬的老人,放言说要对李东旭重判。
陈亮电话:15502610061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26/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80329.html
2013-09-06: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法轮功学员李东旭现被非法关押在造化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6/二零一三年九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79167.html
2013-09-04: 辽宁省沈阳东油管理局技术人员李东旭被绑架
李东旭,女,40岁左右,沈阳东油管理局技术人员,8月30日下午,4点左右,被三洞桥派出所与国保大队便衣警察在家里绑架并抄家,现在皇姑区看守所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4/二零一三年九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79076.html
2013-09-03: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李东旭被绑架
八月三十日下午三点左右,沈阳市法轮功女学员李东旭在单位被沈阳市国保支队、皇姑区公安分局国保绑架,并被非法抄家。当时李东旭八十多岁的老母亲一人在家,被突如其来如流氓恶贼般凶煞恶人吓呆而不知所措,恶警抢走很多私人物品。李东旭一直与老母亲相依为命,现在唯一的女儿被绑架又被抄家,老人如今每天以泪洗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3/二零一三年九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79003.html
2013-08-31: 沈阳法轮功学员李东旭被绑架
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下午,沈阳皇姑区法轮功学员李东旭在昆山中路东油小区院内被四个便衣绑架,详情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8/31/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78899.html
2011-07-27: 沈阳法轮功学员李东旭被绑架情况补充
七月二十一日在沈阳皇姑区610的指使下,由皇姑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三洞桥街道办事处金龙社区出面,将正在单位上班的李东旭强行绑架到洗脑班,由金龙社区出两人协助邪恶住在洗脑班迫害李东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7/27/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44542.html
2011-07-24: 沈阳市皇姑区法轮功学员李东旭被绑架
2011年7月21日下午二时左右,皇姑区610伙同皇姑区公安分局、三洞桥街道办事处、金龙社区一行十几个恶人闯入李东旭所在单位,以李东旭不曾被所谓“转化”为由企图绑架她,李东旭坚决不配合恶人的恶行,并坚持向在场人员讲真相,至傍晚七点多被几个恶人强行抬出单位,绑架至何处目前不得而知。
先前李东旭曾多次被受皇姑区610指使的金龙社区书记刘杰和另一胖女子骚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7/22/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244267.html
2008-03-05: 沈阳马三家教养院近期罪行
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一大队以李明玉、张春光、周谦三个恶警大队长,长期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为了让法轮功学员王春英在考核表上签字,恶警对王春英進行十六小时的非人折磨。
恶警对法轮功学员孙忠琴、王俊艳等人实施酷刑,把他们两个手铐上、双腿绑上用两床拉。
法轮功学员李春玉被恶警王秀菊、队长赵等人找出去,回来时身上便伤痕纍纍,手不能动干不了活,恶警周谦和陈秋梅还逼迫她快干活。
恶警威胁、恐吓法轮功学员关艳杰不许把他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说出去,如果说了就采取各种手段打她。当时关艳杰就使劲喊,恶警就用麻布堵她的嘴,最后把关艳杰的双手铐在暖气管子上,并说这是队长张桌会交代的。
一大队极其邪恶,法轮功学员都有包夹,怕法轮功学员接触。牢头张风杰靠队长撑腰,敲诈学员钱财给队长买吃的东西,当着队长的面殴打学员,队长不但不说她反而还要法轮功学员注意影响。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日上午九点左右,法轮功学员刘桂芳在被队长关丽英从二大队带到三大队值班室進行毒打。参与打人的有王玉光。
法轮功学员李东旭不签字(考核表),恶警就用电棍电他,不让亲人探视。
法轮功学员陈莉英跟二大队的法轮功学员说一句话,被队长王晓风、石磊把双腿绑三道,双手铐在床上吊起来长达大半天,当时手肿的像馒头,双腿走不了路。
弹棉花的车间空气非常不好,而恶警还逼人加班加点超负荷奴役,并且规定五个小时才能上一次厕所,有人憋的肚子疼,有人憋的哭了,由于环境严重污染,很多人嗓子疼、咳嗽、流鼻涕,还要受到恶警连喊带骂的。
马三家劳教所真是人间地狱,法轮功学员每天都在遭受迫害,恶警不让亲人接见,不让往家打电话。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3/5/173646.html
2007-02-03: 辽宁省沈阳市大法弟子李东旭被非法抓捕
沈阳市大法弟子李东旭,女,30多岁。于2006年12月下旬在本溪铁运小区楼内发真相资料时被非法抓捕。
当她发放资料时,被举报者赫惠群(男,40多岁)通过门镜看到,并打电话举报,被站前派出所(永丰所)孟所长带走并移交给两名刑警(一人姓王,另一人叫于海波)。
因她拒不说出姓名,而被关押位于大白楼的彩北看守所。后来被非法判劳教送到马三家教养院。
现在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教养院三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2/3/1481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