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 朝阳 凌源市 >> 李春艳

个人情况: 凌源钢铁公司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辽宁凌源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5-07-13
案例分类: 公司职员/生意人  起诉案例  洗脑班  奴工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毒打/体罚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抄家/非法搜查  剥夺睡眠  被举报/造谣污蔑/构陷/编假材料关押  受迫害程度:高
家庭成员: 儿女/侄儿女/外甥/甥女: 李春侠(李春霞,夫侯延双) 李春艳 李春玲(夫韩立国)
夫妻/父母: 李财 曹淑珍
女婿: 侯彦双(候延双,侯延双,妻李春侠) 韩立国(韩立果)(妻子李春玲)
孙子/孙女: 韩雪 (父韩立国,母李春玲)
交叉列在: 辽宁 > 沈阳监狱城 省女子监狱(沈阳女监,第二女监,鞍山女监,马三家监区,原大北女监)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20-06-11:两个女婿被迫害致死 三个女儿同时被迫害(图) ——百个遭中共残害的家庭(34) 辽宁凌源市钢铁公司李财、曹淑珍老俩口,一九九四年初有幸参加了法轮大法创始人李洪志师父在凌钢工人文化宫的传功讲法班,折服于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法理,从此成为大法修炼人。大女儿李春玲和大女婿韩立国、三女儿李春霞和三女婿侯延双,及儿子、还有小女儿李春艳都走入大法修炼,明白了人生真谛,修心向善,也有了健康的身体。 中共江泽

2020-06-11: 两个女婿被迫害致死 三个女儿同时被迫害(图)
——百个遭中共残害的家庭(34)
辽宁凌源市钢铁公司李财、曹淑珍老俩口,一九九四年初有幸参加了法轮大法创始人李洪志师父在凌钢工人文化宫的传功讲法班,折服于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法理,从此成为大法修炼人。大女儿李春玲和大女婿韩立国、三女儿李春霞和三女婿侯延双,及儿子、还有小女儿李春艳都走入大法修炼,明白了人生真谛,修心向善,也有了健康的身体。

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一九九九年七月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动用所有国家机器对法轮功学员大肆迫害,迫害也降临到李财、曹淑珍夫妇的大家庭:大女婿韩立国被非法判刑六年、二零零四年八月被迫害致死,大女儿李春玲陷狱四年;三女婿侯延双二零一一年四月被迫害致死,三女儿李春霞也多次被迫害;小女儿李春艳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关进沈阳女子监狱,受尽了狱警及犯人的凌辱、折磨。

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曹淑珍老人老病复发,于二零零八年正月含冤去世;李财老人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带着遗憾和伤痛离开了这个世界。
……
六、小女儿李春艳遭三年冤狱

李春艳,一九七零年七月出生,凌钢质监部职工。在一九九二年生小孩的时候大出血,造成身体非常虚弱,找了很多中西医,也吃了很多中西药,可是都不见好。在修炼法轮大法之后,身体变得非常健康,变得心胸开阔,严格按照真善忍的道德标准做人做事,遇事先考虑别人,做一个善良的人,一个好人,一个更好的人。她处处用真善忍原则严格要求自己,与人为善,工作兢兢业业。

二零零一年三、四月份,凌源钢铁公司指使凌钢公安处办洗脑班,专门针对凌源钢铁公司修炼法轮功的职工。李春艳被单位领导迫使,去参加这个为期一周的洗脑班。当时是由凌钢公安处处长马日明主讲,主要是重复江泽民操控媒体编造的污蔑法轮功的那些谎言。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日,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安处的警察孙国臣、李国江非法闯入李春艳家,在没有任何证件及搜查证的情况下,非法抄家,然后把她绑架,关押在凌源市第三监狱拘留所,在这期间进行非法审讯,罚站,不让睡觉。

凌钢公安处还到学校恐吓李春艳孩子,想从孩子嘴里搜集诬告她的所谓“证据”。李春艳当时九岁的女儿本来学习成绩优秀,在突如其来的打击下,学习成绩退步,变成中等生。

经历一个月迫害后,李春艳被转入凌源市看守所迫害、遭虐待,吃的都是带沙子的饭,菜汤里都是发霉的干菜,里面还有草棍、泥土和虫子等。如果想吃正常饭,就要花高价买看守所警察吃剩下的饭菜。

李春艳与大姐李春玲、大姐夫韩立国、三姐夫侯延双和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一共八个人,被凌源市检察院非法起诉,凌源法院的审判长薄超,陪审员李广学、司维等人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枉判李春艳三年。上诉,又被朝阳中级法院非法驳回。

李春艳在二零零二年八月被关进辽宁省女子监狱九监区四小队迫害,在这里遭到非人的待遇,监区长武力,副监区长李宏每天强迫劳动十五~十六个小时,有的时候都经常干一宿,不让睡觉,腿和脚都肿起来,手痛、各个关节都痛,牙齿在长期的营养不良和超负荷奴工劳动中脱落。足足有两年零两个月的时间都在糊纸盒,信封,药盒。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九日,李春艳出狱回家,学习成绩下滑的女儿,这才开始安心学习,成绩上升。

二零零九年春,李春艳给在沈阳第一监狱遭受迫害的三姐夫侯延双写了一封信,鼓励他相信师父,相信大法,这封信被沈阳第一监狱截住并拆看,他们联系凌源市公安局,凌源市公安局派人来找李春艳,因为当时不在,找到了她丈夫牛益华,勒索两万元,不给的话,竟然威胁要抓他。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八日,为早日结束迫害,李春艳与三姐李春侠在宁城向民众讲真相,被宁城县公安局非法关押,又一次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非法刑事拘留,并面临着非法判刑。在家人的奔走下,宁城公安局勒索每人两万元保证金。李春艳哥哥去宁城公安局交保证金,交给收款人四万元,收款人却在两张收据上各写了一万八千元。收款人说:“我找你钱吧!” 李春艳哥哥心知肚明,为了让姐姐妹妹早日脱离囹圄,只好“知趣”的说:“不用找了!”

母亲曹淑珍因为两个女儿,两个女婿被非法判刑,一个女儿流离失所,两个外孙无依无靠,整天以泪洗面,原来,她身体健康,性格开朗,遭此打击后,一下子变的郁郁寡欢,特别她得知了大女婿韩立国在沈阳第二监狱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后,更是深受打击,身体状况不断恶化,得了严重的糖尿病综合症、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最终于二零零八年正月含冤去世。

父亲李财默默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二零一五年五月,他带着遗憾和伤痛离开了这个世界。

七、从十二到二十三岁:爸爸的牵挂和嘱托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日晚,我从补课班放学回家后,突然家里闯进了三个警察,经过了三个小时(听说是这么久)对我爸爸的非法盘查,当时我只有十二岁,心里害怕极了。怕我受到惊吓,让我早早的睡觉。没想到,这一夜竟是我人生的转折点,爸爸被绑架,妈妈在凌钢公安处的搜捕下,被迫流离失所。早上醒来家里空无一人,屋子被翻得乱七八糟。我独自一个人站在窗前望了好久,我也不知道在看什么,也许是等待父母的归来。”

爸爸侯延双那晚被绑架、判刑十四年,李春霞多年躲避非法抓捕而流离失所。当时他们的儿子侯毅当时只有十二岁。

侯毅说:“警察拿着我家的钥匙,经常非法搜查我家,知道的就有八次,其中有两次是我放学回来碰上的,没碰上的还不知道有多少次。家里的很多现金物品都被拿走,没有开具任何清单。我藏在小屋门框上的压岁钱存折和一点现金,不知道何时不见了。我的父母没有犯罪,没有对任何人造成危害,他们基于自身信仰所做的一切都是应该受宪法保护的。但是却被剥夺了工作、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凌钢公安处非法抄走我家的全部积蓄后,我失去了父母,也失去了经济来源。在这样的情况下,仅剩下的一点钱还被他们掠夺侵占。……”

“亲戚们对我很发愁,以后谁来照顾我?我的生活费用谁来资助?当时我只知道,饿了跑去姥姥家,在那里可以吃到饭,有时亲戚们也喊我吃饭,四叔下了班为我做饭。虽然有这些亲戚们的照顾,可是我的内心仍然感到无依无靠,父母对一个孩子的意义是什么?谁又能取代得了父母呢?我把父母的照片藏在贴身口袋里,想念他们的时候,就把他们的照片拿出来看。”

“至于说学费和衣物,我自己也不知道怎么过来的,当时印象里总是穿着一件秋衣,袖子邋邋遢遢的盖住手指,穿着一双破球鞋。警察拿着我家的钥匙,经常非法搜查我家,有时人在家里,他们自己打开门,就进来乱翻。我知道的有八次,没碰上的还不知道有多少次,现金、存折都被他们抢走,床上的褥子,他们一层一层细细地翻。”

二零零二年的七、八月份,爸爸侯延双被非法判刑十四年,此后亲属可以探视了(不判刑是不许亲属见的)。得知判刑,侯毅说我居然“非常高兴”,因为终于可以见到爸爸了。“当时我蹲在看守所门口,看着一个个从里面出来的法轮功学员。我想:爸爸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了呢?我看到一个骨瘦如柴的中年男子,好象有点相似,但是我却不想认,因为他不是我印象中的爸爸,我的爸爸有结实的肩膀,魁梧的身躯,能轻易地将我抱在怀里。这时别人告诉我,侯毅,看你爸爸出来了,这时我才反应过来,这就是我的爸爸。我跑了过去,想说什么却又不知该说什么,我就是哭,一直在哭,回到家后,我又哭了两个小时,才渐渐停下来。其实那次见面,我没有看清爸爸的模样,我真后悔,为什么不好好看看朝思暮想的爸爸,把他的模样牢牢记在心里。”

二零零二年的十月份,妈妈李春霞从外地回家了,但是并不敢公开,只能躲藏在亲戚家。侯毅说:“我终于见到了妈妈。一年的别离,我已经不太敢认妈妈了,一年前我还比妈妈矮半头,而今我却比她高出一头。我不敢在亲戚家久待,怕邻居生疑。见到妈妈,我还是一直哭,回家时,我又哭了一路。”

二零零三年,侯毅去沈阳监狱城,第二次见到了爸爸。此前他先去探望了被非法关押在女监的大姨、小姨。侯毅说:“临别的时候,我搂着小姨的脖子哭。离开后,又哭了一路,一直到见我爸爸的时候,才刚刚止住眼泪,结果爸爸一出来,我又哭了,还是象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一样,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我还是没有看清爸爸,爸爸抚摸着我、安慰我。”

二零零五年七月,侯毅知道爸爸在刚被送到第一监狱的时候,被狱政处处长贾轲指使犯人打折了脊柱,没有得到治疗,多年的奴工劳动中,已经留下后遗症。那年他才初二,年纪还小,但想用法律来保护爸爸,去沈阳探望爸爸之前,查阅了刑法和监狱管理法,写了一份控告书和一份保外就医申请书,打算看过爸爸之后,就直接递交到沈阳的法院去。侯毅一个人去了沈阳第一监狱会见爸爸,狱警搜查包裹,发现他带着法律文件,就非法没收了。侯毅要求他们还给他,他们说什么也不给。侯毅从监狱出来后,去小饭店吃饭,一个狱警在跟踪,可能是想看看他是否要去告状。侯毅给妈妈打电话说:控告书被他们没收了。妈妈跟警察打了这么多年的交道,知道他们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妈妈怕监狱警察再把他给绑架了,就赶紧催他快点回家。

二零一零年,爸爸因为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侯毅和妈妈来到沈阳想给爸爸办理保外就医,这些警察对他们带搭不理。侯毅说:“在我的一再逼问下,监狱长没有话了,才让警察把我爸爸带出来,在监狱医院的长椅上,我手抚着爸爸的腿一直哭,什么话也说不出来,爸爸用手套给我擦眼泪,在场的一个年轻警察看到此情此景,也忍不住哽咽了。”

二零一一年四月三日,爸爸被迫害致死。侯毅说:“在狱方的催促下,爸爸的遗体在沈阳火化了,我抱着爸爸的骨灰。当时心里特想对狱警说:不要再把法轮功学员迫害致死了,你现在看到他们子女痛不欲生的悲伤了。尤其是回想起我和妈妈眼睁睁的看着爸爸只因为不放弃内心坚守的信仰,在日渐加重的病痛中、在狱方草菅人命的冷酷中,挣扎着走向死亡,却无力施救,无法照管,这种痛苦无奈的心情,难以言表。”

“回家路上,我捧着骨灰盒哭了一路。下葬时我的眼泪象线一样,一直掉一直掉。我小时候想过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一个孩子没有爸爸会怎么样,现在真的体会到了,失去了爸爸,真是永远不能弥补的遗憾和哀痛。……从十三岁到二十三岁,在看守所、在监狱,一次次与爸爸依依不舍的惨别,最终团聚无望,父子永不能相见。”

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侯毅在控告书中说:“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延续了十六年,正好是我从少年到青年的成长历程,我遭受了一般同龄人没经历过的巨大创伤。回顾这十六年的漫漫长路,犹如我和家人的一部血泪史。然而我始终坚信一点:法轮大法是正法,我父母、姨妈、姨父没有犯罪,他们是世上最好的人。这个坚定的信念,让我勇敢面对所有苦难,支撑我走过孤苦无依、备受歧视的艰难岁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6/11/两个女婿被迫害致死-三个女儿同时被迫害(图)-407216.html

2017-01-15:一大家人被迫害 四人冤死 李春艳控告江泽民 在辽宁凌源市有这样一个家庭,李财、曹淑珍老俩口,他们共有五女一子,一家人都是凌源市钢铁公司的职工。一九九四年初,李财、曹淑珍老俩口有幸参加了法轮大法创始人李洪志师父在凌钢工人文化宫的传功讲法班,折服于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法理,从此成为大法修炼人。同时,大女儿李春玲和大女婿韩立国、三女儿李春霞和三女婿侯延双及儿子、还有小女儿李春艳都走入大法修炼,明白了人

2017-01-15: 一大家人被迫害 四人冤死 李春艳控告江泽民
在辽宁凌源市有这样一个家庭,李财、曹淑珍老俩口,他们共有五女一子,一家人都是凌源市钢铁公司的职工。一九九四年初,李财、曹淑珍老俩口有幸参加了法轮大法创始人李洪志师父在凌钢工人文化宫的传功讲法班,折服于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法理,从此成为大法修炼人。同时,大女儿李春玲和大女婿韩立国、三女儿李春霞和三女婿侯延双及儿子、还有小女儿李春艳都走入大法修炼,明白了人生真谛,懂得了做好人的道理,修心向善,也有了健康的身体。

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一九九九年七月发动了对法轮功的迫害,一边动用全国喉舌媒体进行造谣诬陷,一边动用国家机器、组织机构对手无寸铁的法轮功学员大肆迫害。从此灾难不断降临到每位法轮功学员身上,同时也降临到李财、曹淑珍夫妇的大家庭:大女婿韩立国二零零四年八月被迫害致死,大女儿李春玲陷狱四年;三女婿侯延双二零一一年四月被迫害致死,三女儿李春霞也多次被迫害;小女儿李春艳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关进沈阳女子监狱,受尽了狱警及犯人的凌辱、奴役,酷刑折磨,亲人离世也不能相见,出狱回家,失去了工作。

默默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曹淑珍老人老病复发,病情不断加重,缠绵床榻,于二零零八年正月含冤去世;李财老人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带着遗憾和伤痛离开了这个世界。

中国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小女儿李春艳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法轮功学员诉江,不仅是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

被控告人江泽民在任时,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对法轮功发起疯狂迫害,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栽赃陷害和人身攻击,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抄家、抓捕、判刑、劳教、酷刑折磨、活摘器官等迫害,严重败坏了国家声誉和社会道德,破坏了国家宪法及法律。

二零一五年五月至今,二十多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将迫害元凶江泽民告到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以下是李春艳女士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份事实和理由:

自法轮大法弘传以来,使上亿人身心受益,我也是亿万法轮大法修炼者的受益者。我在一九九二年生小孩的时候大出血,造成身体非常虚弱,找了很多中西医,也吃了很多中西药,可是都不见好。在修炼法轮大法之后,我的身体变得非常健康,变得心胸开阔,严格按照真善忍的道德标准做人做事,遇事先考虑别人,做一个善良的人,一个好人,一个更好的人,而且没有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更没有违法乱纪。

二零零一年春(大概三、四月份),凌源钢铁公司指使凌钢公安处办洗脑班,专门针对凌源钢铁公司修炼法轮功的职工。我被单位领导迫使,去参加这个为期一周的洗脑班。当时是由凌钢公安处处长马日明主讲,主要是重复江泽民操控媒体给法轮功造的谣。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日,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安处的干警孙国臣,李国江非法闯入我家,在没有任何证件及搜查证的情况下,开始抄家,然后把我绑架,关押在凌源市第三监狱拘留所,在这期间进行非法审讯,罚站,不让睡觉。凌钢公安处又到学校恐吓孩子,想从孩子嘴里搜集诬告我的证据。经历一个月后转入凌源市看守所迫害。

几乎与我同时被抓的还有我的大姐夫韩立国,大姐李春玲,三姐夫侯延双,我的三姐被迫流离失所。我的父母、公婆、丈夫、孩子遭受了极大的打击,大姐家我十八岁的外甥女韩雪,三姐家我十二岁的外甥侯毅,形同孤儿。我九岁的女儿本来学习成绩优秀,自从我被非法绑架后,在突如其来的打击下,学习成绩退步,变成中等生。

我在凌源市看守所遭虐待,吃的都是带沙子的饭,菜汤里都是发霉的干菜,里面还有草棍、泥土和虫子等。如果想吃正常饭,就要花高价买看守所干警吃剩下的饭菜。我的大姐夫韩立国、三姐夫侯延双在凌源看守所,被凌源公安局、朝阳公安局、朝阳公安局刑讯逼供。

我与大姐李春玲、大姐夫韩立国、三姐夫侯延双和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一共八个人,被凌源市检察院非法提起公诉,凌源法院的审判长薄超,陪审员李广学,司维等人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枉判我三年。我们八个人共同提出上诉,又被朝阳中级法院非法驳回。

二零零二年四、五月间,凌源法院没经过任何法律程序,把我在内的八位法轮功学员(其中包括我的大姐李春玲、大姐夫韩立国、三姐夫侯延双)押到凌源看守所的一个房间里,直接把判决书塞到手里,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对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三至十四年的刑期。其中我的大姐夫韩立国被非法枉判六年,大姐李春玲被非法枉判四年,三姐夫侯延双被非法枉判十四年重刑,我被非法判刑三年。审判长薄超,陪审员李广学,司维,书记员:郭艳茹。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一日,朝阳中级法院在凌源开庭,说是开庭,却并没有法庭讯问、辩护等法律程序,还是直接宣判,仍然维持非法原判。宣判结束后,侯延双等人高喊法轮大法好,被在场警察堵嘴,打耳光。审判长:毕振志;审判员:孙云学;代理审判员:苏毅;书记员:张朝生。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八日,我与大姐李春玲、大姐夫韩立国、三姐夫侯延双和其他几位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被凌源钢铁集团公司董事长高益荣开除,使我们的经济受到严重损失。凌源钢铁集团公司执行了江泽民“经济上截断”的群体灭绝政策。

同时凌钢多次在大喇叭中通报我们几位原来在凌钢上班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刑事拘留、非法判刑的各种消息,给我们的名誉造成很大损失。凌源钢铁集团公司执行了江泽民“名誉上搞臭”的群体灭绝政策。

我在二零零二年八月被关进辽宁省女子监狱九监区四小队迫害,在这里我遭到非人的待遇,监区长武力,副监区长李宏每天强迫劳动十五~十六个小时,有的时候都经常干一宿,不让睡觉,腿和脚都肿起来,手痛、各个关节都痛,牙齿在长期的营养不良和超负荷奴工劳动中脱落。足足有两年零两个月的时间都在糊纸盒,信封,药盒。小队长张某利用家人亲情让我转化,拿一个“不危害社会的东西”让我签字(作为法轮功学员,我本来就没有危害过社会),后来又在别的法轮功学员那里造谣,说我转化了,用以瓦解其他法轮功学员的修炼意志,给我造成很大的精神伤害。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三日,我的大姐夫韩立国在沈阳第二监狱被迫害致死,年仅四十八岁。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九日我被释放回家,学习成绩下滑的女儿,这才开始安心学习,成绩上升。

我的母亲因为两个女儿,两个女婿被非法判刑,一个女儿流离失所,两个外孙无依无靠,整天以泪洗面,原来,她身体健康,性格开朗,遭此打击后,一下子变的郁郁寡欢,特别她得知了我大姐夫韩立国在沈阳第二监狱被迫害致死的消息后,更是深受打击,身体状况不断恶化,得了严重的糖尿病综合症、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最终含冤离世。

二零零九年春,我惦念在沈阳第一监狱遭受迫害的三姐夫侯延双,给他写了一封信,信中鼓励他相信师父,相信大法,这封信被沈阳第一监狱截住并拆看,他们联系凌源市公安局,凌源市公安局派人来找我,因为当时不在,找到了我丈夫牛益华,勒索两万元,不给的话,竟然威胁要抓我丈夫,我丈夫只好如数给了钱。他被吓坏了,至今不肯向我提供任何线索和证据。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八日,为早日结束迫害,我与我的三姐李春侠在宁城向民众讲真相。被宁城县公安局非法关押,又一次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非法刑事拘留,并面临着非法判刑。给家人又一次带来打击和痛苦。在家人的奔走下,宁城公安局勒索我和三姐李春侠每人两万元保证金。我哥哥去宁城公安局交保证金,交给收款人四万元,收款人却在两张收据上各写了一万八千元。收款人说:“我找你钱吧!”我哥哥心知肚明,为了让姐姐妹妹早日脱离囹圄,只好“知趣”的说:“不用找了!”

二零一一年四月三日,我的三姐夫侯延双被沈阳第一监狱迫害致死。我的两个善良忠厚的姐夫,都是正当壮年,在江泽民“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政策下,被沈阳第一监狱、第二监狱迫害得含冤离世。

我的老父亲默默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二零一五年五月,他带着遗憾和伤痛离开了这个世界。

十六年的迫害,给控告人和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害。被强迫放弃信仰,被强迫在生命、工作、家庭、父母、孩子与信仰之间做选择,这都给控告人带来极大的精神痛苦,比肉体上的伤害还要剧烈和深重,这是没有遭受过这种迫害的人无法领会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5/一大家人被迫害-四人冤死-李春艳控告江泽民-340531.html

2009-03-10:凌源大法弟子李春霞、李春艳被绑架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八日,凌源大法弟子李春霞、李春艳在宁城五化进入各家讲真相时,被人恶意告发,当时两位大法弟子刚刚来到第三家时,恶警闯到,将她们绑架到宁城拘留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3/10/196900.html

2009-03-10: 凌源大法弟子李春霞、李春艳被绑架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八日,凌源大法弟子李春霞、李春艳在宁城五化进入各家讲真相时,被人恶意告发,当时两位大法弟子刚刚来到第三家时,恶警闯到,将她们绑架到宁城拘留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3/10/196900.html

2005-05-17:辽宁凌源大法弟子被迫害情况概述 下面是从1999年7月以来,在中共江XX集团的“名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血腥灭绝政策下,大法弟子受迫害情况的残酷是外界无法了解和想象的。下面是到2004 年底,辽宁省凌源市有关情况的初步统计,从中可见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面积之广、受迫害人数之多和受迫害程度之深。 * 在经济上的迫害情况: 1.凌源大法弟子在经济上所承受的损失巨大,除了勒令交纳的有名

2005-05-17: 辽宁凌源大法弟子被迫害情况概述
下面是从1999年7月以来,在中共江XX集团的“名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血腥灭绝政策下,大法弟子受迫害情况的残酷是外界无法了解和想象的。下面是到2004 年底,辽宁省凌源市有关情况的初步统计,从中可见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面积之广、受迫害人数之多和受迫害程度之深。

* 在经济上的迫害情况:

1.凌源大法弟子在经济上所承受的损失巨大,除了勒令交纳的有名目的罚款、保证金等项之外,本市大法弟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3万2千4百25元,其中一大部份属于家属在营救大法弟子过程中用于请客、送礼、托关系,这部份钱几乎都进了公、检、法人员的个人腰包。

2.以罚款、保证金的手段勒令大法弟子交纳的人民币总计数额高达48万4千9百33元,绝大多数没有任何手续,个别的只是给了张白条子,实际数字更高。

3.下面例举几个数额比较大的单位对大法弟子以罚款、保证金的方式勒索现金的情况:

1)凌源市公安局:92180元,直接责任人政保科科长付延龄,现为国保大队
队长。仍主抓迫害法轮功。
2)凌河公安分局:58520元,直接责任人:局长刘庆臣,副局长马振江。
3)凌北派出所:62930元,直接责任人:所长司继成,他曾扬言说警察打人正当,恶警李凤山、李新海、刘志文和指导员刘少泉紧随其后,主要负责绑架大法弟子。
4)向东公安处:42800元,直接责任人:孙国华。
5)河坎子派出所:42190元,直接责任人:所长郑印和副所长刘国付。
6)城关镇派出所:4万多元,直接责任人:原所长:周庆华、李广东、柳立辉、杜景安(副所长)和指导员:刘二、王云芳。
7)北卢派出所:28460元,直接责任人:吴广恩、鞠文祥、贞景文。
8)四官营子派出所:19500元,直接责任人:所长付俊青。
9)宋杖子派出所:14080元,直接责任人周庆华
10)八间房派出所:14050元,直接责任人李玉民、江显忠。

11)凌源市第二看守所:37463元,直接责任人所长孙连生。被关押的大法弟子家属每半个月要交225元的所谓生活费、卫生费一类的费用,吃的却是苞米面的窝头和可照影子的糊涂粥,吃的菜是七八十人、一大锅水只放两颗白菜的清汤,大法弟子在被拘留期间可以无限期的非法续票,罪名是所谓的扰乱社会治安罪,大法弟子被非法拘留最长的时间已长达8个月之久。大法弟子绝食抗议一次,家属就要被不法人员勒索罚款100元。

* 以判刑、劳教、拘留、绑架、监禁洗脑等方式进行人身迫害

1.非法判刑26人:侯延双、刘志付、梁艳军、吴元、韩立国和李春玲夫妇、袁子民、郑春艳、郭小梅、李春艳、周树民、王海林、倪淑芹、孙颖、程玲、赵立君、李保贞、白立艳、于淑芬、姚玉华、胡素凤、李维孝、方连武、李占广、杨永利、李永胜。
2.非法拘留357人次,行政拘留时间竟长达八个月之久。
3.非法劳教:133人
4.洗脑班119人次地点:朝阳、温泉、抚顺三监狱拘留所分局的教师培训中心及当地派出所在当地政府办的洗脑班。
5.绑架180人次,被派出所绑架后通过罚款受贿等方式放回,未送看守所。有的被非法拘禁两天以上。
6.流离失所13人
7.迫害致死15人:于秀春、王乐、吴元、韩立国、倪淑芹、季文(倪淑芹的老伴)、胡殿新、董瑞、张桂芹、孟兆春、宫玉荣、李宗正、李文生、李春荣、陈国民。
8.精神失常4例,:朝阳街小学董老师、王乐、杜卫峰、于秀春。

这些数字只是很少的一部份,实质的情况远远超过于此,在2005年之前邪恶集团开始企图进行又一轮的迫害,凌源政府官员开会时总结过去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情况时宣称:判刑40人,劳教400人,拘留3500人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7/102026p.html

2002-07-31:辽宁省凌源钢铁集团公司副书记苑成德听到卫星插播法轮功真相节目的消息后,不但不思悔改,反而气急败坏地叫喊办洗脑班,企图强制给凌钢所有大法弟子洗脑。于是,从7月15日开始,以苑成德、马日明(凌钢公安处处长)为首,以韩跃辉(凌钢公安处办公室主任)、王柏祥(凌钢公安处科长)等为爪牙,强迫在岗大法弟子进洗脑班。凌钢宣传部部长李占勇讲课、播放反对大法的录像,要求大法弟子必须写“三书”——“悔过书”、“保证书

2002-07-31: 辽宁省凌源钢铁集团公司副书记苑成德听到卫星插播法轮功真相节目的消息后,不但不思悔改,反而气急败坏地叫喊办洗脑班,企图强制给凌钢所有大法弟子洗脑。于是,从7月15日开始,以苑成德、马日明(凌钢公安处处长)为首,以韩跃辉(凌钢公安处办公室主任)、王柏祥(凌钢公安处科长)等为爪牙,强迫在岗大法弟子进洗脑班。凌钢宣传部部长李占勇讲课、播放反对大法的录像,要求大法弟子必须写“三书”——“悔过书”、“保证书”、“批判书”,否则就继续办班,以至拘留、劳教等。苑成德等恶人还将11名凌钢在岗职工送入监狱,最多判14年之久。

凌钢参与迫害的恶人榜:
苑成德(凌源钢铁集团公司副书记),电话:0421-6834688、6831988(宅);0421-6834422、6830152(办)
马日明(凌源钢铁集团公司公安处处长),电话:0421-6834309、6831333(办)
韩跃辉(凌源钢铁集团公司公安处主任)
王柏祥(凌源钢铁集团公司公安处科长)

凌钢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有:
侯延双,被非法判刑14年;
郑春艳,被非法判刑10年;
韩立国、李春玲夫妇,被非法判刑6年、4年;
刘致富,被非法判刑6年;
郭晓梅,被非法判刑6年;
王海林,被非法判刑7年;
李春艳,被非法判刑3年;
周树民,被非法判刑8年;
袁子民,被非法判刑5年。
另外凌源市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还有:凌源市公安局李保贞,被非法判刑6年;白丽艳,被非法判刑4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31/34090.html

2002-07-24:辽宁省朝阳市610恐怖组织非法重判大法弟子 7月8日辽宁省朝阳市610办公室下发通知,凌源市又有十八名大法弟子被非法、秘密重判,他们分别是: 候延双 有期徒刑14年 韩立国、李春玲夫妇 6年、4年 白丽艳 4年 刘志富 6年 郭晓梅 6年 王海林 7年 李春艳 3年 李保贞 6年 姚玉华、胡素凤 3年、3年零 6个月 李维孝、方连武 4年、3年 李占广 3年 郑春艳 10年 周树民 8年 袁子

2002-07-24: 辽宁省朝阳市610恐怖组织非法重判大法弟子
7月8日辽宁省朝阳市610办公室下发通知,凌源市又有十八名大法弟子被非法、秘密重判,他们分别是:

候延双 有期徒刑14年
韩立国、李春玲夫妇 6年、4年
白丽艳 4年
刘志富 6年
郭晓梅 6年
王海林 7年
李春艳 3年
李保贞 6年
姚玉华、胡素凤 3年、3年零 6个月
李维孝、方连武 4年、3年
李占广 3年
郑春艳 10年
周树民 8年
袁子民 5年
刘金海 3年缓 1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23/33754.html

朝阳 凌源市联系资料(区号: 421)

2024-07-09: 南街派出所电话:(区号0421)值班室6883227 所长6883328 指导员6883329



2023-11-07: 北塔公安局主管局长 李长江 15942156511 办公电话: 0421-2773016、0421-2776648
治安大队大队长:刘颖新13470299997、13470250077
办案人:中队长宁凯19904218266、18642068641 办公电话: 0421-2773032
范邦赫(承办人) 0421-2773031
中队长马啸天1834210669 张明阳18742068641、15566652200
双塔法院。主管刑庭院长 康雷 刑庭庭长 刘卓超
法官耿红岩18004210556
双塔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永利 15904210010、15642635599分管第一检察部(捕诉一体)
朝阳市双塔区检察院检察官白艳丽 办公电话:0421-2962809 检察官助理毕冬雪(公诉人)

2023-10-21:法官耿红岩:电话:18004210556 办公电话0421-7279321

参与本次迫害的责任人:

朝阳市北塔公安分局:
中队长宁凯19904218266、18642068641
刘颖新13470299997、13470250077
范邦赫

朝阳市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56号,邮编122000
电话:0421-2615615
局长赵丕显15504006257
副局长戴良芳13904913609

双塔区法院:
院长:邸力兵 18642196202 13904910059
法官耿红岩:180042105513052612086

双塔区检察院
检察长魏国山:0421-2962801 13504210861
副检察长张永利 分管第一检察部(捕诉一体):15904210010、15642635599
副检察胡建辉,女:15566799779
副检察白强:131308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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