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18: 辽宁省新宾县王秀艳遭恶警绑架和折磨
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流氓集团开始全面疯狂、残酷的迫害法轮功之后,辽宁省新宾县南杂木的法轮功学员王秀艳曾被北京桥庄看守所恶警残酷折磨,洗冷水澡,拿毛巾蘸凉水扒光衣服往身上抽,全身被抽的一道道红檩子,同时左右打嘴巴子,打得两眼直冒金星,脸都是木的,就这样反复折磨了三天,最后休克昏死过去了。
法轮功学员王秀艳,四十八岁,是原抚顺市五一厂的职工,一九九七年得法,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
进京证实法受到残酷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月,王秀艳与其他法轮功学员一起结伴去北京证实法,在北京找住的地方,被当地的便衣警察绑架,(当时北京到处是便衣警察)同时被绑架的还有全国各地的法轮功学员,把我们一起押送到桥庄看守所关押。进了看守所,警察就开始收身,衣服全部扒光,裤头都不放过,王秀艳身上的四百多元钱全部没收。警察唆使刑事犯围攻他们,让他们放弃修炼,叫他们骂大法、骂师父,不骂,就大打出手用各种手段折磨。恶警开始叫王秀艳飞着、蹲木马(两手朝前伸直半蹲)然后洗冷水澡,拿毛巾蘸凉水扒光衣服往身上抽,全身被抽的一道道红檩子,同时左右打嘴巴子,打得两眼直冒金星,脸都是木的,就这样反复折磨了三天,最后休克昏死过去了。
然后,来了一大帮警察、犯人给王秀艳灌药,欺骗她说出姓名、住址,被警察送抚顺驻京办事处,在驻京办事处铐了一宿,第二天由新宾县公安局柳大刚、南杂木公安分局李广仁接回。在分局里,李广仁问王秀艳,到北京干什么去了,王秀艳回答:进京上访、证实法去了。李广仁流氓地说:我看你是找野汉子去了?王秀艳说:你是人民警察,你怎么这么说话呢?李广仁说:我就是流氓,王秀艳说:我看你像。李广仁一脚把王秀艳踢倒在沙发上。后来,警察李丹(已死)非法审问王秀艳,王秀艳不配合,就把她关到铁笼子里,用电棍电她的胳膊、脖子,边电边问还去不去北京?晚上,把她送到新宾县看守所,看守所里关押了好多法轮功学员,有张德艳、腰崇秀、曲桂英、胡少烈、等。在看守所关押了二十多天,逼迫家属交保证金,南杂木分局收保证金五千元,才释放回家。
两次散发真相资料被绑架、判刑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王秀和同修在南杂木地区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恶人构陷到五一厂的保卫处,保卫处的王国军、徐平、还有个姓王的,打电话给南杂木公安分局,局长王伟英、朱红伟开车把王秀艳连夜送进新宾县看守所,在看守所里,王秀艳绝食抵制迫害十天,被释放回家。回家后,看守所的副所长吴连杰说:回家吃饭了,还抓回来,王秀艳怕再次被绑架,流离失所。
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王秀艳与同修在抚顺市矿务局市场撒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恶人构陷于站前派出所,两个恶警抓住王秀艳的胳膊、拽住头发把裙子都给撕坏了,还有不明真相的世人帮着往车上推。拉到派出所,开始审问,三、四个警察让王秀艳说出一起做资料的人。王秀艳不说,警察揪着王秀艳的头发打嘴巴子,还抢走手机,折腾了一上午,下午,把王秀艳送到南沟拘留所,在拘留关押了十五天,又转到抚顺市第二看守所,预谋判刑,后来家属通过关系花了八、九万块钱,判了一年徒刑,非法关押在抚顺第二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每天吃发霉的窝头,菜汤里都是密虫。每天坐板,从早晨六点一直做到晚九点,还得服劳役,织毛衣、织帽子、每天三个帽子、七天一个大毛衣完不成任务,就挨打受骂。还有卷牙签。让人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强制“转化”(放弃修炼法轮功),不转就用各种手段折磨你,王秀艳因承受不了折磨,违心的写了“三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18/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1年12月18日发表)-250595.html
2011-10-30: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法轮功学员胡少烈被迫害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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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守所里,还经常有法轮功学员被送进来。有一个南杂木的王秀艳(女,30多岁)送到号里时,她就靠门边站着,问她为什么?她说她到北京上访时,被绑架都是这样的受迫害。这样迫害把身上东西都翻走了,钱也都拿走了。还有一个叫裴东芝(女,约40岁)的,也是南杂木人,到北京上访被绑架回来了。南杂木还有一个叫唐铁荣(女,40多岁)的,当时身体特别好,没能有毛病,也在新宾县的看守所被非法的关押。但后来,唐铁荣被非法劳教,到抚顺教养院,在那被迫害死了。
胡少烈在看守所里被非法关押了四十天,后来胡少烈的家人,交了五千元钱,才将胡少烈释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0/30/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1年10月30日发表)-248365.html#111029233213-2
2011-09-17: ◇王秀艳,女,四十八岁。抚顺法轮功学员,王秀艳二零零九年七月一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一年,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市第二看守所受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9/17/辽宁抚顺市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纪实(一)-246852.html
2010-07-02: 抚顺法轮功学员王秀艳已于七月一日回到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2/226355.html
2003-07-14: 王秀艳是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南杂木五一厂的一名大法弟子,她和另一名同修于2000年12月份,因在当地做真象被恶人举报,被厂里的保卫科尹国军等人抓进当地派出所,她们进去后抗议非法关押,当时和几位同修一起决定绝食。第十一天都被放了出来,为了避免再遭迫害,恢复了几天就离开了家。至今流离失所在外,这样王秀艳就自然离开了工作岗位。
现在新宾县南杂木五一厂也实行了买断工龄,每个职工的工钱全部到位,就因为王秀艳是炼法轮功的,厂里就不给她工钱。但是王秀艳的买断工龄手续已办完了,她弟弟写一个委托书代办,可是厂子原政法委组织部的叫尹国军现提升副厂长,他跟王秀艳弟弟说不能给,让王秀艳去县里报个到。单位的一大法弟子问他为什么不给办。他说:是县里不同意。但是事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这笔钱是工人的劳动剩余价值,是政策规定的,是每个工人应得的。尹国军等人无权扣押该厂工人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