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抚顺 新宾县(新民县)恶人恶行录

2021-09-26: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公安局
地址: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肇兴路25号;
局长 刘汉波 (Liu,Hanbo),1963年11月,联系方式:55080211(公安办)

刘汉波简历:1996年11月至2002年02月 抚顺市露天区公安分局后勤科科长;2002年02月至2008年12月 抚顺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副支队长;2008年12月至2014年01月 抚顺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政委;2014年01月至2016年06月 抚顺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政委;2016年06月至2018年12月 抚顺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主任(副局);2018年12月至2019年05月 抚顺市公安局保留抚顺原副局长待遇;2019年05月至2019年06月 新宾满族自治县政府副县长人选; 2019年07月至今,新宾满族自治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2020-02-09: 辽宁抚顺市新宾县原政法委书记宋俊林被举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2/9/辽宁抚顺市新宾县原政法委书记宋俊林被举报-400896.html

2016-06-28: 二零一一年以来,赵连科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部分事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28/曾两次被非法判刑-辽宁省抚顺市于淑贤又被绑架-330623.html

2015-11-23: 辽宁省新宾县原榆树乡派出所所长高振远的恶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23/辽宁省新宾县原榆树乡派出所所长高振远的恶行-319524.html

2015-11-19: 辽宁省新宾县警察曹思信犯罪事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19/辽宁省新宾县警察曹思信犯罪事实-319341.html

2015-04-27: 辽宁新宾县政法委、公安局不法官员下乡搞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27/辽宁新宾县政法委、公安局不法官员下乡搞迫害-308107.html

2014-05-17: 辽宁抚顺市新宾县新宾镇派出所所长王海伟犯罪记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5/17/辽宁抚顺市新宾县新宾镇派出所所长王海伟犯罪记录-292240.html

2013-12-17: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公安局王忠发恶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17/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公安局王忠发恶行-284093.html

2013-08-05: 辽宁新宾县警察赵振铎的犯罪事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8/5/辽宁新宾县警察赵振铎的犯罪事实-277690.html

2013-04-16: 辽宁新宾县永陵镇派出所原所长郭华伟恶行
郭华伟是原新宾县永陵镇派出所的所长,在其任所长期间,对永陵镇的法轮功学员進行残酷的迫害。二零零七年初,郭华伟被调到新宾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任大队长,继续作恶,并涉足与黑社会勾结,被辽宁省纪检委在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将其逮捕,被判刑二年,开除工作。

郭华伟不但与黑社会有牵连,还因为其对法轮功无端的迫害,如不悔改,还将面临更大的恶报。

一、多次绑架、迫害吴光远、陈继祥

1、吴光远被迫害离世

二零零零年间,吴光远,被恶警郭华伟、曹思信非法劳教。在劳教释放后,回家靠蹬三轮车为生。因吴光远对自己信仰的坚信,又向世人讲真相,在二零零四年七月间,再次被恶警郭华伟、曹思信非法劳教。

二零零六年间,吴光远正念闯出抚顺教养院,几个月后,于八月二十八日又被恶警郭华伟、曹思信非法送到抚顺市罗台山庄洗脑班洗脑迫害。

吴光远绝食抗议三天,被释放回家。后身体出现浮肿的症状,经医院诊断为尿毒症,于二零零七年三月间含冤离世。

2、陈继祥被迫害离世

二零零零年八月间,陈继祥被郭华伟等人绑架到新宾县拘留所,每天被逼起早贪黑的砍木材、加工人参。后被罚款3000元钱释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间,新宾县公安局警察王永平等人闯到陈继祥的家中翻箱倒柜的,将他家的录音机和一个香炉抄走,家中积蓄7000元被抢走,并再次将陈继祥抓到拘留所,家人托人送礼花掉3000多元,陈继祥才被释放。陈继祥回家20多天后的农历腊月二十九,第二天就过年了,郭华伟等人又将陈继祥抓走,关押到拘留所。2001年农历正月初九,陈继祥被关入抚顺市洗脑班,在高压迫害下,一个月后被释放时,又被勒索一万多元。

二零零三年秋天,永陵派出所的恶警郭华伟、曹思信等人把陈继祥绑架到抚顺市罗台山庄洗脑班。陈继祥从罗台山庄洗脑班释放回家后,开始时眼睛痒的厉害,一个月之后转到脖子上了,后来心里难受,食道像被堵住一样,到医院一检查,是尿毒症。陈继祥于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日含冤去世。

二、佟金福被迫害流离失所七年,后含冤离世

永陵派出所警察王海伟、曹思信等人多次把佟金福(男、时年60岁、家住新宾县永陵镇三道卜村。)绑架到永陵派出所,两次送新宾县看守所拘留。二零零三年五月三日晚十点,永陵派出所曹思信等人,又非法到佟金福家绑架,送入新宾县看守所关押。在看守所里,佟金福绝食十一天,被释放。看守所并告诉佟的妻子把佟金福的病养好后,再送回看守所。

就这样佟金福撇下患多种疾病的妻子、没有成年儿子(16岁)、还有74岁的老母亲,于二零零三年六月六日,拖著病弱的身体离开了家。当时永陵派出所所长郭华伟,威胁佟金福的妻子,等我找到佟金福我饶不了他。佟金福在外流离失所将近七年,于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四日离开人世。

三、新年不让过,把多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看守所

在二零零零年大年三十前一天晚上,永陵派出所的郭华伟将张忠诚、陈继祥、张春富、孟令军、苏义、董绍文等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新宾县看守所。在过年后的几日里,陈继祥,还被刑事犯用地板条打,把地板条都打折了。十几日之后,张忠诚、陈继祥等人被送到抚顺劳教所,二十几天后,张忠诚和苏义、董绍文、陈继祥被释放回家了。回家之后,又被永陵政府、新宾县政法委罚了钱。

孟令军,新宾县永陵镇的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大年三十前一天晚上十点多钟,被永陵派出所的警察方杰、曹思信闯入家中绑架到永陵派出所。所长郭华伟,指挥警察给孟令军戴上手铐,连夜将孟令军劫持到新宾县的看守所。

当时的政法委书记宋俊林让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写保证书。交了五千元的保证金,才能被释放。孟令军的家人,交了钱,才将关押了十九天的孟令军释放。

四、多次绑架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

1、张忠诚被多次绑架

二零零零年八月间,张忠诚被永陵派出所的警察绑架新宾县看守所。在看守所被迫害二十多天之后,又写了不炼功的保证,才被释放。那时,张忠诚的妻子杜显兰也被拘留到看守所,在看守所里遭受著迫害。

二零零三年五月间的一天晚上,张忠诚当时在驿马村的杆场当警卫。永陵派出所的警察王海伟、曹思信到杆场将张忠诚绑架到永陵派出所,后来又将张忠诚送到新宾县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张忠诚、刘喜财、佟金福等人被关在一个号里,那时的号里关了七、八个法轮功学员。恶警强迫法轮功学员背监规,警察还给法轮功学员开会,并强迫法轮功学员干活。号里的刑事犯还体罚法轮功学员,并让法轮功学员抹地板,收拾厕所。

后来张忠诚等人绝食反迫害,看守所给他们灌食,并在他们的鼻子上抹上辣椒面。张忠诚绝食几天后被释放。释放后,永陵派出所又勒索张忠诚1800元,那时的所长是郭华伟。张忠诚被老城村勒索200元。

2、刘喜财被多次绑架

二零零零年九月间,永陵派出所的曹思信等人,到刘喜财家将刘喜财带走,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还抄刘喜财的家。并将其家中的李洪志老师的讲法录音带和大法书抄走,并向政法委请功。当时永陵头道卜村的苘茂平也一同被绑架,都被关押在新宾县看守所。大约在十天之后,被强迫写了保证书后被释放。

二零零二年五月末,刘喜财为躲避迫害,被迫流离失所两个多月,后托关系找人,花了一部份钱。又向永陵派出所交了一千元的罚款,算完事了。那时永陵派出所的所长是郭华伟。

二零零三年四月间,当时新宾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队长金凤广,开车到刘喜财家。后来,逼刘喜财上车,并拿出搜查令,对刘喜财家進行了非法的搜查,将刘喜财家中的电脑抄走到永陵派出所。所长郭华伟给刘喜财写了材料,后将刘喜财送到新宾县看守所。二零零三年五月间,刘喜财从看守所被放回。在家中呆了不久,又被永陵派出所的警察抓到派出所,当时被抓的还有陈继祥。后来,永陵政府的张×波、新宾县政法委的李柱、新宾县公安局的国保隋海波用车将刘喜财和陈继祥送到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在二零零三年六月间,刘喜财和陈继祥等人被释放,刘喜财又交了三千元的罚款。

3、陈长萍被多次迫害

在二零零零年九月,永陵镇派出所警察王海伟等人将陈长萍和另一同修非法劫持到派出所。当时派出所已经劫持了很多法轮功学员。晚上恶警下班了,法轮功学员都被关在办公室内,不能睡觉。后来恶警郭华伟将法轮功学员都送到新宾县拘留所继续迫害。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陈长萍去一法轮功学员的家,被本村不明真相的村民董宪宝、耿宝坤构陷,被永陵镇派出所警察王海伟、曹恩信将陈长萍和另一个法轮功学员劫持到派出所,并把陈长萍和那个法轮功学员的手腕用手铐铐在一起,晚上不让睡觉。后勒索二百元钱被释放。

二零零四年二月十六日,被新宾县国保人员绑架陈长萍到永陵派出所,又送到新宾县看守所。二月二十四日,被送到抚顺罗台山庄迫害。

二零零四年三月间,陈长萍和一同修去贴真相标语,被滕志军构陷,永陵镇派出所恶警王海伟、郭华伟将陈长萍劫持到派出所,又送到新宾县拘留所。绝食、绝水反迫害。后来被释放。

4、温连举被多次迫害

二零零一年温连举被绑架到派出所拘禁一天,并勒索了一千元钱才被释放。二零零二年当地的村书记滕志军指使村会计郭云栋在村里所有的小黑板(共四个)都写上举报一个法轮功学员奖励五百元。后来郭云栋已患脑病死亡遭了恶报。当地的村民当时看到了小黑板的内容,就举报法轮功学员,那次全村的法轮功学员全部被绑架,有的被绑架到看守所,温连举被非法拘禁两天,当时派出所所长郭华伟把温连举和另一个法轮功学员用手铐铐到一起。两天不让吃饭、不让睡觉,后来勒索了两千元被放回。

二零零三年的夏天,原派出所的所长郭华伟、曹思信又到温连举家绑架她到派出所,企图把她送到抚顺市罗台山庄洗脑班。当时温连举出现了修炼前的心脏病症状,这样他们害怕了,把温连举放回家了。

二零零四年三月六日,温连举讲真相,被村书记滕志军跟踪,并将她们送到派出所,当时被勒索了四千元,否则劳教,后被释放。当年的七月一日,又被郭华伟绑架到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進行精神的迫害。

五、配合国保 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末的一天,抚顺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公安一处)的恶警,到抚顺市新宾县永陵镇,在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永陵派出所的恶警协助下,对用手机发短信的法轮功学员李红、韩俊辉非法罚款四千元、五千元。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日,永陵镇法轮功学员张家军被新宾县的恶警赵亚忠、郭华伟、曹思信等人绑架后,并抄了家。抄走电脑等物品,及一些大法资料。被送到抚顺教养院继续迫害,被非法劳教二年。

六、绑架后勒索性罚款

二零零一年四月,新宾县永陵陡岭村的法轮功学员徐炳娟被叫到永陵派出所,后来郭华伟让曹思信罚徐炳娟五千元。如果不拿,就把徐炳娟送到新宾县看守所。后来,有人给徐炳娟说情,罚了二千元,才把徐炳娟给放了。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间,常殿芝被嘉禾村的恶人滕志军,董宪宝、耿宝金构陷,被永陵派出所的所长郭华伟、王海伟绑架到派出所。当天又被送到新宾县看守所,被拘留十八天之后,勒索了一千五百元,被释放。

二零零五年八月间,新宾县永陵镇法轮功学员王玉娟被恶人构陷。后被永陵派出所的警察方杰,绑架到派出所,在所长郭华伟的唆使下,王玉娟被勒索8000元后放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16/辽宁新宾县永陵镇派出所原所长郭华伟恶行-272129.html

2012-06-20: 辽宁新宾县恶警赵连科迫害法轮功 难逃罪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6/20/辽宁新宾县恶警赵连科迫害法轮功-难逃罪责-259137.html

2012-05-10:辽宁抚顺新宾县恶警王忠发的伪善嘴脸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5/10/辽宁抚顺新宾县恶警王忠发的伪善嘴脸-257086.html

2012-01-01:辽宁抚顺市新宾县法轮功学员林秀芹、崔玉庆被不法人员骚扰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新宾县上夹河镇政府两名工作人员及一名居委会人员上当地法轮功学员林秀芹家骚扰,说:“你们家人明天哪也别去,省里要来人调查一下。”同日,南杂木镇政府两名工作人员及一名居委会人员,也来到本地法轮功学员崔玉庆家骚扰,不允许他出门,说省里要来人,让崔玉庆配合一下。

十二月二十八日,南杂木镇派出所开了两辆警车,来到崔玉庆家敲门,崔玉庆没在家,其家人没给看门,后来警察就走了。

2011-09-04:
辽宁新宾县国保大队长赵连科恶行

赵连科,男,五十岁左右,现任辽宁新宾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此人为了升官、升职,积极参与绑架、迫害新宾县法轮功学员。他费尽苦心地采用各种所谓“罪名”构陷法轮功学员,预谋将其劳教、判刑,以此达到所谓的“政绩”。如:二零一一年三月九日法轮功学员曲桂英、张桂霞因上农村讲真相被新宾镇派出所绑架到抚顺市南沟看守所。国保大队及政法委预谋将两名法轮功学员判刑,因证据不足,被抚顺市法院将所谓“案卷”退回到新宾。可恶人赵连科不死心,绞尽脑汁地罗织罪名,又将所谓“案卷”再次送到抚顺。

望知情者曝光赵连科的更多恶行及个人信息如住址、家庭背景及亲友、邻居等情况。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9/4/二零一一年九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46258.html#119403319-1

2011-03-11:辽宁省抚顺市新宾黄亚光等三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2011年3月8日,新宾黄亚光等法轮功学员三人在新宾垃子嘴讲真相时,被当地大队邪党书记举报,被新宾派出所非法送到抚顺四道沟看守所。望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并提供相关垃子嘴相关人员的信息。现公布有关人员信息。注;请同修向这些人发信,让他们也了解真相得救。有些变动,但是不大,有的已经修改。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领导电话号码:(区号:0413)
县委:(地址:新宾镇兴京街10号 邮编:113200)秘书室--5080033
于景森(书记)  办公室--5080001   手机--13841310006
王树成(副书记) 办电----5080003  宅电--3024749  手机--13842330006
王国枢(副书记) 办电----5080006  宅电--5082699  手机--13842380006
张 哲(常委)  办电----5080009  宅电--7891301  手机--13941350001
刘培宏(常委)  办电----5080011  宅电--5024588  手机--13941303051
马云忠(常委)  办电----5031032  宅电--2438690  手机--13841301688
王玉坤(常委)  办电----5080012  宅电--2611187  手机--13304232009
周旭颖(常委)  办电----5080008  宅电--5086789  手机--13358690066
李晓君(常委)  办电----5080009  宅电--7891301  手机--13941350001
赵连舜(常委)  办电----5080010  宅电--5033226  手机--13358690016
县人大:(地址:新宾镇兴京街10号 邮编:113200 区号:0413))办公室--5080041
关福斌(主任)  办电--5080002   宅电--5032899  手机--1390493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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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长林(副主任) 办电--5080018   宅电--5032088  手机--1330423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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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丽萍(副主任) 办电--5080015   宅电--5032399  手机--13898332806
杜俊杰(副主任) 办电--5080016   宅电--5081999  手机--13904131796
县政府:(地址:新宾镇兴京街14号 邮编:113200 区号:0413))办公室--5080000  5080100
王树成(县长)  办电--5080003   宅电--3024749  手机--13842330006
张哲(常务副县长)办电----5080009  宅电--7891301  手机--13941350001
李晓君(常委、副县长)办电--5080009  宅电--7891301  手机--13941350001
王树志(副县长) 办电--5080019   宅电--5086555  手机--1394138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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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宝民(副县长) 办电--5080022   宅电--5080858  手机--13358690022
宋 毅(副县长) 办电--5080201   宅电--3024600  手机--13904139303
县政协:(地址:新宾镇兴京街14号 邮编:113200 区号:0413))办公室--5080099
刘旭东(主席)  办电--5080004   宅电--5021754  手机--13904932969
房守义(常务副主席)办电--5080004  宅电--5032366  手机--13942370016
宋俊林(副主席) 办电--5080049   宅电--5086001  手机--13942370007
苏宝义(副主席) 办电--5080025   宅电--5021171  手机--13504230433
富伟铭(副主席) 办电--5080048   宅电--5032877  手机--13941389647
李精国(副主席) 办电--5080118   宅电--5032688  手机--13504133002
张云启(副主席) 办电--5080195   宅电--5021186  手机--13604132000
纪检委监察局:(地址:新宾镇兴京街 邮编:113200区号:0413))办公室--5080082
周旭颖(书记)  办电--5080008   宅电--5086789  手机--13358690066
张志刚(局长)  办电--5080081   宅电--5021259  手机--13704932696
张明涛(副书记) 办电--5080081   宅电--5651609  手机--13804939699
夏国栋(副局长) 办电--5080082   宅电--5030433  手机--13842333055
金孝男(审理室主任)办电--5080085  宅电--5025459  手机--13841392015
马学奎(教育室主任)办电--5080084  宅电--5026986  手机--13841301988
王 毅(执法室主任)办电--5081016  宅电--5086056  手机--13841369109
任伟志(信访室主任)办电--5080083  宅电--5082199  手机--13941309355
赵长龙(检查室主任)办电--5081012  宅电--5032139  手机--13941383188
蔡 闯(纠风办主任)办电--5080084  宅电--5033445  手机--13942378099
张炳豪(案件管理室主任)办电--5081012宅电--5086755手机--13804233460
解 巍(纪检一组副组长)办电--5081070宅电--5086755手机--13504233245
徐 昆(纪检二组副组长)办电--5081070宅电--5022076手机--13188281662
马贤伟(纪检三组副组长)办电--5081070宅电--5152079手机--13504233588
政法委:(地址:新宾镇民主街 邮编:113200 区号:0413))办公室--5080087 5080148
赵连舜(书记) 办电--5080010 宅电--5033226手机--13358690016
徐 杰(副书记)办电--5080029宅电--8666090手机--13841312001
钱德恩(副书记)办电--5080086宅电--5022780手机--13904133298
李泽鲲(副书记)办电--5080057宅电--5028318手机--13942307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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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晓光(执法室主任)办电--5080101 宅电--5086965 手机--13704137887
张 米(宣传科长)办电--5080148 宅电--5030970手机--13942302749
姜春富(基层科长)办电--5080093 宅电--5027756 手机--13942373731
检察院:(地址:新宾镇兴京街 邮编:113200 区号:0413))办公室--5080261  5080255
徐文光(检察长)办电--5080251  宅电--5086699  手机--13504233808
杨国岐(副检察长)办电--5080252  宅电--5080666 手机--13604132988
张景顺(副检察长)办电--5080254  宅电--5020068 手机--13941392877
刘云升(副检察长)办电--5080253  宅电--5023767 手机--13904133367
徐清文(反贪局局长)办电--5080259 宅电--3038880 手机--13842302222
王庆飞(办主任)办电--5080255 宅电--5032019 手机--1370493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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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杰(渎检科长)办电--5080266       手机--13941393007
刘云亭(监所科长)办电--5080262宅电--5021878 手机--13342125307
冯俊英(信访科长)办电--5032000宅电--8667766 手机--13941350666
商长发(政治处主任)办电--5080265 宅电--5027227 手机--13704133618
何俊辉(预防科长)办电--5080265 宅电--5086707 手机--13841313458
刘正华(纪检组长)办电--5080255 宅电--5023289 手机--13904233266
张晓云(调研室主任)办电--5080258 宅电--7655919手机--13704932332
于云飞(民行科长)办电--5080258 宅电--5025729手机--13704932865
法院:(地址:新宾镇兴京街 邮编:113200 区号:0413)办公室--5080277 5080284
赵连君(院长)办电--5080271  宅电--5032728   手机--13804233388
冯铁男(副院长)办电--5080272 宅电--5032956   手机--13904932109
吴玉晶(副院长)办电--5080273 宅电--5028359   手机--13904133368
于世光(副院长)办电--5080288 宅电--5027892   手机--13941383763
刘玉春(纪检组长)办电--5080275 宅电--5032727  手机--13904932163
江艳梅(研究室组任)办电--5081235 宅电--5029838 手机--13942373766
王得银(政治处副组任)办电--5080276宅电--8667758 手机--13504233845
吴成敏(办组任)办电--5080277 宅电--5032117 手机--13804932001
孙维克(民一庭庭长)办电--5080278宅电--5021513 手机--13504137513
杜文东(民一庭庭长)办电--5080279宅电--5031933 手机--13704932308
杨 立(审监庭庭长)办电--5080289宅电--5021583 手机--13904932968
马云忠(政委) 办电--5031032 宅电--2438690 手机--13841301688
王洪雁(副部长)办电--5659602 宅电--04144870098 手机--13130326688
公安局:(地址:新宾镇兴京街 邮编:113200区号:0413)办公室--5080211
宋 毅(局长)办电--5080201 宅电--3024600手机--13904139303
柳大刚(副局长)办电--5080228宅电--5025571 手机--13904932985
孟繁龙(副局长)办电--5080211宅电--5392199 手机--13504233066
徐 斌(行政科长)办电--5080208宅电--5021211 手机—13904932989
赵亚忠(行政科)办电--5080216宅电--5086758手机--13804232320
迟 峰(计通科长)办电--5080228 宅电--5031571 手机--13504233213
郝克敏(办主任)办电--5034005 宅电--5082355 手机--13704932000
治安大队:
王振强    宅电---5082300 手机--13704137617
曲秀峰(大队长)办电--5080213 宅电--5033422  手机--13904932169
孙秉臣(副大队长)办电--5080213 宅电--5028989 手机--13904932986
吴耀忠(副大队长)办电--5080213 宅电--5080789 手机--13941317058
国保大队:
赵连科  办电—5080216宅电—8025586  手机—13941383411
治安行动队:
金凤广(大队长) 宅电--5027676  手机--13942363999
税侦大队:
田洪林(大队长)办电--5080765宅电--5086788 手机--13904932298
经侦大队:
于占江(大队长) 办电--5080215 宅电--5022343 手机--13504233637
朴希春(副大队长)办电--5080215宅电--5033078 手机--13504233548
张柔春(指导员)办电--5080215 宅电--5026182 手机--13942346777
保安大队:
孙友堂(大队长)办电--5023788宅电--5023505  手机--13841351288
看守所:
陈 峰(所长) 办电—5026405 宅电—5060977  手机—13841333579
隋海波(副所长)办电--5026405宅电--5022540 手机--13604132675
综合执法所:
高金奎(所长) 办电--5030182 宅电--5034488 手机--13700135222
孙海林(副所长)办电--5030182 宅电--5022688  手机--13941303688
新宾派出所:
王海伟(所长)办电--5022891 宅电--   手机—13942352468
交通队:
蒋鸿峰(指导员)办电--5026405宅电--5021319 手机--13704932076
后勤:
马景新 办电--5080204  宅电--5023558 手机--13704932155




2011-01-12: 辽宁抚顺市新宾县恶人徐维刚恶行

徐维刚,男,四十岁左右,中等个,家原是木奇镇的。现在被新宾县新宾镇派出所临时雇佣开警车。

别看此人不是正式警察,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时特别恶毒。在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份,新宾县派出所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徐维刚积极参与迫害,态度恶劣、骂骂咧咧的。

一次,有一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后,在送往抚顺市罗台山庄洗脑班途中,由于晕车特别厉害,因胃里没有食物,一个劲地干呕。徐维刚嘲笑道:“让你尝尝甚么叫翻江倒海的滋味。”在给学员戴手铐时,他也让勒紧一点,卡手腕。学员一路颠簸,到抚顺市古城子医院时,已经折腾得虚脱、无法行走。徐维刚恶狠狠地说:“她是装的,拖着走。”被有良知的警察制止,法轮功学员这才被几个人抬上楼。(说明一下:每次法轮功学员被非法送往抚顺市罗台山庄洗脑班或抚顺市拘留所前,都要先到抚顺市古城子医院体检,如若身体不合格,洗脑班和拘留所拒收。)

经检查一切指标都不合格。大夫说:“这样的你把她弄来干甚么?”徐维刚说:“没关系,炼法轮功的人身体都好,没毛病。”并小心翼翼地问:“送不出去怎么办?”丧失良知的大夫说:“有钱就行,钱多就行。”

在道德急剧下滑、金钱至上的驱使下,新宾县派出所出钱,古城子医院的大夫做假证明,法轮功学员未能逃脱恶人的构陷,身陷牢笼被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2/大陆各地迫害机构恶人录(01-12-11)-234766.html#111120293-1


2008-09-01: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六月二十八日绑架大法弟子的主要责任人

辽宁省抚顺市的恶警协同新宾县的恶警于六月二十八日绑架了新宾县三十多名大法弟子,抚顺市的恶警情况待查,

2008-06-05: 辽宁新宾县公安局刑警队队长郭华伟的恶行
辽宁省新宾县公安局刑警队队长,原永陵派出所所长郭华伟,为了自己的职位,一直紧随邪党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他在永陵派出所任职期间,非法对多名大法学员進行抓捕、拘留、关押,送進监狱、劳教所、洗脑班、高额罚款,给大法学员及其家庭造成极大的伤害,经济上都造成很大的损失。有的被罚者至今还有上万元的债还不上,都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他们的钱都是靠血汗,一滴滴换来的。有的被罚一千、二千、三千、四千、五千的不等。有的被多次罚款,多数罚款不开收据,甚至白条都不给打。有的大法学员被他们迫害的流离他乡,有家不能归,妻离子散,飘泊在外,过着非人的生活。

善恶有报是天理。零三年春,郭华伟做恶殃及亲人,其父亲,原本很健康的人,在外出时被他人一拳打死。可郭华伟就是不悔改,大法学员为了挽救他,让他明白真相能够改邪归正,经常给他写真相信、劝善信。他不但不改过还变本加厉,二零零零年到二零零六年,先后绑架永陵多名大法学员,并被送到劳教所、洗脑班,造成两名大法弟子陈继祥、吴广远被迫害致死。

人命关天,谁做恶、谁偿还,这是天理。二零零八年,郭华伟因黑社会一事被新宾县公安局戴上手铐抓捕,众人观看……这就是被金钱和地位迷住双眼的恶人的可悲下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5/179732.html

2006-11-23: 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最近新成立“防范和X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宋俊林是主要负责人之一,其人原是县政法委书记,从1999年7月20日就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非常邪恶,2006年县政法委班子改选,宋俊林被调离县政法委。如今邪恶操控又让他主抓迫害法轮功,他表现出来特别愿意干。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23/143040.html

2003-12-13: 致抚顺市新宾县父老乡亲的公开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2/13/62446.html

2005-01-13: 2004年12月7日,辽宁新宾县下夹河镇下夹河村发现各家各户、镇政府到处都是法轮大法的传单和粘贴。村干部发现后,伙同派出所恶警及恶人非法抓捕了几名大法学员。对每人罚款3000元,并强迫写所谓的“保证书”才放回。

派出所所长: 张云 住宅电话:0413-5392199 手机:13504233570

2004年1月4日,上夹河镇远航希望中学校长汪克兴从当地政府取回一张试卷,并复印若干份,发到每个教师手中。他以下岗相威胁,要求每个人都要答。内容主要是有关如何“旗帜鲜明地反对××”,同时附有答案,每个教师只要照答案抄写一遍即可。试卷中虽未提及法轮功,但每个字、每句话都是针对法轮功的,就是要人站到迫害大法的一边。汪克兴平时专横跋扈、对权势欲望极大、利欲熏心,配合江集团。对当地大法弟子讲的真像全然不听。此人如再不醒悟,不仅教师受毒害,全校几百名学生也危险至极。

2004年1月6日,上夹河镇政府大门前挂出了20多张诬蔑师父和大法的漫画。据了解,上夹河镇管辖区内的一些村落也相继出现此类漫画。他们白天挂上,晚上收回,完全暴露了恶人为自己的卑鄙行径感到心虚和害怕。同时上夹河镇有十多名大法弟子被非法监控。政府部门在大法弟子家附近安插眼线、监控了大法弟子家中电话、夜间派人蹲坑。扬言如果发现谁撒传单,马上送教养院劳教三年。政府中绝大多数人反对大法,其中有位妇女干部叫张素香,特别恶毒,死心塌地跟着邪恶干坏事,对大法弟子邮寄的真像材料从来不看。

附相关人员联系电话:
上夹河镇党委书记:徐立占 手机:13941317148
副镇长 :梁艳华 宅电:0413-5276050
副镇长 :刀 威 宅电:0413-5276061
政府干部:张素香 宅电:0413-5276128
派出所所长:赵振铎 宅电:0413-5260966 手机:13804235886
派出所户籍员:唐凤廉 宅电:0413-5261157 手机:13019665157
教育站长:徐庆库 手机:13941303183
中学校长:江克兴 宅电:0413-5276121 手机:13941340081
小学校长:吴少敏 宅电:0413-5276202

2001-02-26: 辽宁省新宾地区部份恶人录:宋俊林,李国生,于占江,王中发,马 政
宋俊林:男,新宾县政法委书记。主管621办公室。是迫害大法弟子的罪魁祸首。一年来他作恶多端,坏事干尽,把30多名大法弟子送進了教养院,100多名大法弟子关進了拘留所,并强迫大法弟子交纳保证金和罚金。仅保证金一项金额就高达40馀万元。有许多大法弟子的田地,房屋也被作了抵押,有的被逼得倾家荡产,至今流落他乡。
李国生:男,新宾县公安局副局长。于宋俊林狼狈为奸,使众多无辜的大法弟子遭到迫害。
于占江:男,新宾县公安局政保科长。长期监视,跟踪,抓捕,打骂,迫害大法弟子。
王中发:男,新宾镇公安派出所所长。长期监视,抓捕,打骂,迫害大法弟子。他道德品质低下,心术不正。
马 政:男,新宾县看守所管教。整天酒气熏天,丑态百出,经常污言秽语,败坏公安形象。对大法弟子十分凶恶,曾经一晚上就将6名大法弟子铐在铁栏上,一直到第二天早上。
特此记录在案,以备日后追究其法律责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6/83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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