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6: 吉林市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吉林省吉林市七~八位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一六年五月一日到蛟河挂真相条幅,五月十一日被蛟河市警察非法抓捕,其中六人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被非法判刑。
杨瑞被判刑二年缓刑三年,何长龙被判刑三年缓刑五年,吴茂田无罪释放,李秀文被判七年,张守生被判八年,连金华被判八年、杨鸿雁被判八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6/吉林市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340952.html
2016-11-10: 吉林省永吉县连金华、杨鸿雁等面临非法开庭
2016年11月14日,吉林省永吉县大法弟子连金华、杨鸿雁即将非法开庭。
2016年5月1日,大法弟子一行7~8人去蛟河做真相,挂条幅,做真相的过程,被蛟河市路口的摄像头拍摄下来了,蛟河公安局通过电话监听10多天,于5月11日,蛟河市警察分多次行动,在吉林市非法抓捕了大法弟子杨鸿雁、张守生、杨瑞、吴茂田和夏慧,紧接着,又去吉林市永吉县岔路河镇非法抓捕了连金华、何长龙、李秀文。从这两处非法搜走3面包车真相资料,搜走现金10万多,对家庭造成的经济损失已经超过10万人民币。蛟河公安局和吉林市公安局认为这是“大案”,对非法抓捕的大法弟子进行重判,大法弟子请的4位律师,法院不允许阅卷,也不允许开庭为大法弟子进行辩护。
2016年11月8日,对大法弟子何长龙进行非法开庭,重判6~8年。2016年11月8日下午1点蛟河市法院去蛟河市看守所提的人。
下午1:30对大法弟子何长龙行非法庭审,何长龙自2016年5月11日在家中被绑架,到现在已经在蛟河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半年之久,在蛟河看守所里身心受到严重伤害,两个眼睛看东西已经模糊,一个眼睛眼白部份已经血红色,长此下去就会有失明的危险。面部偏瘫,一面脸活动已经非常不自然,呈现小脑萎缩的症状。看守所说是给提供药物了,说没有好药,等判完去监狱的医院看。法庭的案卷上写着从何长龙家翻出书200多本(可能是小册子),光盘1000多张等具体还有什么不知道,一面包车的东西。何长龙在蛟河市警察局威逼利诱下写了一些不符合事实的笔录,导致被重判,法院院长说要判何长龙6~8年。
2016年11月8日下午,庭审完何长龙后紧接着非法庭审大法弟子杨瑞。
2016年11月9日上午,蛟河市法院非法开庭庭审大法弟子李秀文,具体结果不知。
2016年11月9日下午1点,蛟河市法院非法开庭庭审大法弟子张守生,张守生始终保持零口供,目前,法院给出的建议是6~8年。
2016年11月9日下午庭审完张守生后,紧接着非法庭审的是法轮功学员杨鸿雁的儿子吴茂田(未修炼法轮功),目前法院给出的建议是3~4年。
2016年11月14日,即将对大法弟子连金华和杨鸿雁进行非法审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1/10/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37470.html#16119225324-7
2016-10-26: 吉林市杨鸿雁、连金华、何长龙等7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庭审
吉林省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杨鸿雁、张守生、杨瑞、连金华、何长龙、吴茂田、李秀文自从2016年五月十一日遭到蛟河市公安局伙同吉林市公安局、永吉县公安局、岔路河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绑架。截止到2016年10月已经超期关押五个月之久了,家属聘请了四位正义律师为学员进行辩护,律师多次去蛟河公安局和法院进行交涉,蛟河法院和公安局百般阻挠不给律师提供本案的案卷,到目前律师仍然无法获取本案的案卷,
2016年6月8日通知家属被非法批捕。7月,案子移交到法院。10月28日即将非法开庭,目前公安局还没有通知家属任何开庭信息,家属多方打听得知本周五即将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0/26/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36808.html#16102602111-1
2016-09-29: 吉林蛟河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
吉林蛟河市法轮功学员杨鸿雁、张守生、杨瑞、连金华、何长龙被绑架、非法关押超过四个月。据悉,案件已经移交到了法院,现蛟河市法院阻挠法轮功学员家属聘请的律师介入。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张守生、杨鸿雁、杨瑞及家属吴茂田(杨鸿雁的儿子)遭到蛟河市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张守生、杨瑞、吴茂田三人被非法关押在吉林蛟河看守所,杨鸿雁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
与此同一天,也是五月十一日,吉林市永吉县岔路河镇法轮功学员连金华、何长龙在家中被蛟河市国保大队被绑架,何长龙被非法关押在吉林蛟河看守所,连金华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六月八日,张守生、杨瑞、吴茂田、杨鸿雁、连金华、何长龙夫妇的家属收到蛟河市公安局通知正式批捕。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八日,家属得知案件已经移交到了法院。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家属分别请了本地和外地律师介入,分别会见了杨鸿雁、杨瑞、连金华、何长龙。家属要求律师帮忙要回被扣押物品,律师告诉家属,第一阶段结束后,办案单位必须返还涉案物品的。蛟河市国保大队得知有律师介入后,便主动找到家属,退还了一部份物品,提出的条件就是:解除律师委托。
杨鸿雁家属和何长龙家属在看守所遇到之后,发现都是一天被抓,一天被批捕,办案人都是一个,就联合起来去找他们。家属和律师一同来到检察院,要求阅卷,被告知上面有要求,不能阅卷。要阅卷的话,得去政法委开具证明。律师据理力争,要求出示文件。检察院办案人无奈地告诉律师,这只是口头传达,还问律师是不是得罪什么人了?律师们知道这是蛟河市国保大队搞的鬼,就联合上告。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律师们得知案子已经到了法院,急忙同家属一起来在蛟河市法院,交律师手续和要求阅卷。
他们在蛟河市法院查询到案件主审法官叫孙兆强,在他办公室却找不到他,律师们几经寻找,最后在调解室找到了孙兆强。孙兆强一听说是外地律师,神经兮兮的说:我们这里不允许外地律师阅卷!律师要求其出示法律文件,其难以自圆其说。孙兆强强调自己会依法办案,律师们依据法律规定,向其提交了律师手续,孙兆强却耍起了流氓百般抵赖拒不接收。律师笑着问他:你这样又能如何保障被告人权益呢?孙兆强大言不惭的说:你们还不相信法院吗?律师当场指出,你现在的行为就是属于破坏法律实施。你已经阻碍了刑事诉讼,使《刑事诉讼法》在你这无法得到实施!
孙兆强知道自己抵赖不过去,就说了实话:现在吉林省都这样,而且政法委已经打了招呼,自己不想当领头羊。并说:你们可以去中院交涉,还可以告我们啊,再不服你们也可以告政法委啊!律师们真让他给气乐了,几经斡旋无果,律师就依据法律规定,到当地邮局以快递方式(EMS)邮寄委托手续,经查,委托手续已经在第二天被法院签收。
自一九九九年邪党迫害法轮功以来,吉林省一直是迫害重灾区,蛟河市法院也一直充当了一个不光彩的角色,积极追随江泽民一伙迫害法轮功,肆意侵犯法轮功学员信仰自由的权利,严重破坏、践踏国家法律。蛟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检察院、法院百般阻止律师介入,剥夺律师阅卷权,不敢依法办案,就是想实现他们暗箱操作的目的。律师和家属绝不接受、也不承认他们的违法、违规的秘密审判。
正如一位律师对法院人员说的那样:“从你们的行为上,恰恰说明了我的当事人‘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这个罪名是不成立的。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是所有参与迫害的公、检、法、司的人,你们才是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人。你们不仅破坏了《刑诉法》、《法官法》、《律师法》。还在明知我们的当事人无罪的情况下,却要假借法律之名治他们的罪,你们这就是在犯罪!你们才是真正的罪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9/29/吉林蛟河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335656.html
2016-05-24: 惧怕民众庆祝法轮大法日 吉林警察三天绑架二十多人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是第十七届“世界法轮大法日”庆暨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师父六十五岁华诞,同时是法轮大法洪传于世二十四周年。世界各地同时举办各种庆祝活动,向世人展现法轮大法的美好,唤醒世人了解真相,揭露中共迫害。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与明真相的人们突破了中共的网络封锁,向明慧网投寄成千上万份的贺卡、贺词、诗篇,恭贺“法轮大法日”,并恭祝李洪志师父华诞,表达对法轮大法的敬意与对师父的感恩。
可是吉林市当局惧怕民众庆祝法轮大法日,命令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从五月十一日至五月十三日,有近三十名法轮功学员和家属遭绑架、抄家。
五月十一日,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张守生、杨鸿雁、杨瑞及家属吴茂田、夏慧被蛟河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警察扇他们的嘴巴子、撞击他们的头部、给他们套黑头套。杨鸿燕家中物品被翻的底朝天,床底、衣柜、冰箱、冰柜,连卫生间都翻遍了,“速腾”轿车、“五菱之光”面包车被抢走。警察在走之前,还故意把杨鸿雁家中的冰箱、冰柜的电源拔掉。张守生、杨瑞、吴茂田现被非法关蛟河看守所;杨鸿雁被非法关吉林市看守所,吴茂田的女朋友夏慧五月十二日被放回。
五月十一日,吉林市永吉县岔路河镇法轮功学员连金华、何长龙、李秀文、宋春华、陈丽君被蛟河公安警察绑架、非法抄家,非法关看守所、洗脑班。
五月十三日,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李世刚、ト哲、于海欣、李春清、赵艳秋、付桂秋、小腾、赵姓、李姓、于姓、栾姓等法轮功学员被吉林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关看守所、拘留所、洗脑班。其中李世刚在五月初去吉林市公务大厅办身份证,第二天大厅人员打电话让他去一趟,结果李世刚被早已等在那的土城子派出所警察绑架,他被警察铐手铐、勒脖子、撸嘴,非法关拘留所十五天,他被殴打的非常严重,导致不能走路。
五月十三日,吉林市永吉县法轮功学员王淑兰、赵玉芬、刘淑芳、王艳红、曹玉芹被永吉县国保大队、610人员绑架、非法抄家。目前王淑兰、赵玉芬被非法关押永吉县看守所。刘淑芳、王艳红已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5/24/惧怕民众庆祝法轮大法日-吉林警察三天绑架二十多人-329162.html
2016-05-20: 吉林省蛟河市张守生等五人被绑架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中午,吉林省蛟河市国保大队警察闯到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杨鸿雁的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张守生、杨鸿雁、杨瑞,警察还绑架了杨鸿雁没有修炼法轮功的儿子吴茂田及其女朋友夏慧。目前张守生、杨瑞、吴茂田三人被非法关押在吉林蛟河看守所。杨鸿雁、夏慧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5/20/吉林省蛟河市张守生等五人被绑架-329001.html
2005-01-29: 吉林市大法弟子张守生的申诉书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我叫张守生,男, 49岁,汉族,高中文化,家住吉林市龙潭区,吉化公司工人。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五年多来,我多次被非法抓捕、关押、劳教。还不断的被不法人员骚扰,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摧残。为维护国家法律的公正、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执法犯法、肆意践踏人权;对我无故抓捕、酷刑、关押、劳教的恶劣行为,特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理由如下:
一、我履行宪法赋予我的权利,却被非法关押戴上了手铐
从99年7月22日后,不断的听到媒体诬陷法轮功的报导,我经过认真思考后,决定用《宪法》赋予我的权利,向中国政府反映法轮功使亿万人身心健康、净化人类道德的真象,告诉他们法轮功是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而江××利用共产党发动的对真善忍的迫害,是在摧毁人类的道德、善良和文明,“取缔”是错误的。于是1999年10月末,我到了北京,当我还没等弄清到哪去上访时就被警察绑架,送到天安门派出所,他们搜去我身上所有的钱;警察还大打出手,对我进行人格侮辱,给我上酷刑折磨:做喷气式飞机。所谓喷气式飞机就是头在地上,后背靠墙上,腿直立,两胳膊上举靠墙。一个多小时头晕眼花,汗水直流,身体的痛苦简直到了极限。这时我明白了,北京天安门早已不是人民说理的地方,而是国家公安公然违背《宪法》,光天化日之下,无故抓人、行恶的地方。
从驻京办事处上车,我一直被强行戴着手铐38小时后到吉林市。我所在单位、公安处长在吉林火车站将我“带走”,又强行勒索我800元钱。没有任何理由、任何手续。我就向被强盗打劫了一样,随后他们又非法拘留我。
我不明白,向国家表达民意,为什么遭到如此不公的对待?一个利国利民的好功法却遭到诋毁,有点良知的人,怎能昧着良心听之任之呢?公民上访既没有影响社会治安,也没有伤害任何人,相反是在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帮助建立司法公正,维护法律尊严。但为此我遭到抓捕、拘留和毒打。我是法轮大法的亲身受益者,没炼功之前我因工将腰部扭伤,下肢肌肉萎缩、失去知觉。住院一年,三个人护理,每天治疗要扎十几针,每月医疗费1-2千元,未见好转。每天在病痛的折磨中挣扎,简直生不如死,那种身心的伤痛,是人类的语言都无法说清的。修炼法轮大法后,在短短的几个月里,我的病痛全部消失,而且师父没让我花一分钱就使我重获新生,我倍感李洪志老师对我恩重如山无以言表,倍感大法的神奇和超常。从此后我严格的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去做。大法净化了我的心灵,健康了我的身体,这是任何人、任何权力都无法抹掉的事实。
回来后因我在朋友家串门,又遭汉阳派出所绑架,他们无理的非法拘留我15天。 15天后没有让我回家,厂公安直接给我送到洗脑班,强制我改变思想,对我进行30天的强制精神洗脑,给我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二、在朋友家遭警察绑架,我被非法劳教两年
2000年11月22日我上朋友家串门,又让榆树沟派出所绑架,一名警察来给我写材料。我去串门有什么罪呢 ?我不写,他们就毒打我。半夜11点钟,所长给我了扒光衣服,打开门窗,气温零下20多度,外面正下着大雪,他们残忍的往我身上浇自来水,寒冷袭击了我的全身,我就向被冰冻了一样,心直哆嗦,全身冻得发紫,不能说话。所长说:“我知道你们是好人,可我们是国家机器,执行上面任务,这叫做黑社会一对一,你上哪告也告不赢。”
警察给我戴上手铐折磨我。在外面雪地里又冻了一夜。教导员进来,所长说看我写的怎么样,教导员说行,所长说时间怎么办。教导员说往前提。当时时钟是2点15分。教导员过来问我:“你恨我吗?”我说:“修炼法轮大法无怨无恨,不恨任何人。但是你们是犯法的。”他说“法律是谁定的,不是共产党定的吗?共产党说你好、你就好,说你坏、你就坏。”我告诉他们说:“你们已经关我24小时了。”所长说:“24小时不行,再加24小时。”第二天这些不法人员上我家抄家、搜书,结果什么也没搜到。我爱人和孩子面对眼前的一切都哭了。
警察毫无人性,他们不给我任何申诉和辩解的权利,我只是串门就被非法判二年劳教。我正告警察们:我没有干一点违法的事,你们没有任何理由劳教我。那些土匪式的警察简直无法无天,国家的法律被他们践踏、沦丧到如此地步,真是可悲可耻。
上朋友家串门,不影响任何人,也没有触犯国家任何法律法规。怎么能成为劳教我的理由呢,捏造的罪名是不能成立的!
三、我在吉林劳教所遭受的迫害
2001年我被送往吉林劳教所,在那里警察不让我们睡觉,只能坐着,还要一个挤一个伸直腿,一坐就是一天,腿痛的不会动。冬天不许我们穿棉衣服。在外面跑,正步走,耳朵冻出大泡,夜间痛得睡不着觉。有一天队长说你们成天这样,想干什么(学法炼功)?我们说:“我们要求无罪释放!我们没有犯法!”徐继楠(队长)说:“我就是学法律毕业的,对你们是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的。放你们,我没有权力。所里也没有权,上面通知放,我们才能放。”
2001年3月我们正在炼功,进来六七个警察拿着狼牙棒、电棍、麻板子,进来就打,从7点打到11点多钟。所里来个领导,我严肃地和他说:“你们也太不像话了,这样做你们是违法的。”他说:“都给你们定×教了,有什么违法的。”就这样楼上楼下打了我们三天,有几个人骨头都被打断了,把他们用车拉走,不知死活。
我不知道人民警察为什么跟随江氏集团,不分正邪迫害法轮功,忘记了他们的职责是打击罪犯、保护人民的。如今警察迫害好人他自己成了罪犯,最终后果还得自己承担,这是天理!
四、我在辽源劳教所遭遇的迫害
2001年3月27日,吉林劳教所把我们14个法轮功学员转到辽源劳教所。同年8月,辽源劳教所的一名警察伙同几个刑事犯等毒打一名16岁走脱未成年的大法小弟子。我当时在监室里高喊:住手,禁止打人,打人是犯法的,警察自觉理亏就走了。
过一会儿管理科教育科长气急败坏的对我说,你不是讲人权吗?接着随手用力打在我的脸上。当时打得我鼻口出血,我的头随即撞在墙上,管理科长狂叫着,这就是人权。教育科随后把我叫到外边说:“在这里整死你,你上哪去告。快把脸上的血擦掉吧。”
在辽源劳教所被强制每天10多小时的挖沟劳动。一天挖沟左腿受伤感染了,烂出一个洞,肿得有两条腿粗,紫黑色,走路非常吃力。就这样侯××(科长)还强迫我在外边跑,正步走,一走就是一两小时,跑一个多小时,立定,不让动,在太阳下晒。他们这样无人性的折磨、欺侮大法弟子,在中国的劳教所到处可见。
五、朝阳沟劳教所对我施以非人的暴力折磨
朝阳沟劳教所是吉林省所谓“转化基地”,实际是迫害大法弟子的魔窟,是坏人行恶的场所。这里的警察专门对付大法弟子,他们临时组成了小分队。警察头戴钢盔,腰扎武装带,手持电棍疯狂般冲进屋内无理搜查,对搜出经文的大法弟子用电棍电,还说这是第一关;第二关警察指使刑事犯非法搜身,我衣服中的经文被抢走。四个刑事犯殴打我,其中一个叫赵国的,抓住我的头发用力将头往身后的墙上撞,用膝盖反复往我的小腹部位猛力的撞击,其他人用拳头击打我的脸部、眼睛。
我的脸被击打得青肿。左眼、嘴、牙均被打出血,我立刻感到头晕目眩,两眼直冒金星,头嗡嗡作响。刑事犯打过后把经文交给刘爱国(副队长),刘爱国和其它四个恶警又对我进行拳打脚踢,刘爱国说你还敢往这带经文,我说看经文有什么错,他说:你不想活就在这看,又指使刑事犯再次无理搜查,他们无理而野蛮的撕坏我的衣物和被子等。
2002年3月后劳教所对不“转化”的大法弟子进行了残酷的“攻坚战”摧残。那是10月初的一天中午,警察赵××和从610调来的杨立波,把我劫持到管教室。当时屋内有6个警察,先是范××(队长)强迫我写保证书。我没答应,他就对我拳脚相加,我平静的对他讲真象,我说,我救过10来个人,不图名,不图利;按“真、善、忍”做好人,有什么不对?
范恶狠狠的说:“做好人也得政府允许,像你这样不图名,不图利是傻子。”当时我被打得头发晕,耳朵听不清对方说话。在这种情况下,警察赵××拿绳子,狠狠的把我的双手背过去用力捆紧,再用腿顶住我的后背,手抓住我反捆的胳膊,用力往上提,把我的头插进上铺的梯子空里,使我全身不能动。
这时警察赵××用劈柴用的一米长的板斧子把,猛力的打我的臀部,直到把他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范××(队长)说你休息一会。他接过警察赵××手中的板斧把继续打我。范××(队长)也打累了,警察赵××又拿拖拉机的三角带,四股合在一起用铁丝捆起,猛抽我的后背,脖子等处。
当时我的衣服被打破,鲜血浸透了我的衣服。警察马××用电棍电击我的膝盖,腿里侧和小腹部位,当时我就被电得大小便失禁。警副队长又抡起胳膊左右开弓打我几十个嘴巴子,当时我感到天旋地转、头在扩大、耳朵嗡嗡直响,牙齿松动、面部疼痛难受,我身体承受到了极限。
警察副队长仍不罢手还在叫喊着:“今天不写就打死你,直接给你火化,就说你自杀,这是敌我矛盾。”他们打了我一中午,那些土匪式的警察简直无法无天。打完后我不能站立由两个人架着,还得一个人在后面拽着我的脖领子,我才勉强走下去。几天后洗澡时浑身的伤还在疼痛,在场的人看到我身上的伤口,我的全身都是紫黑色,连男子汉都流下了眼泪,有的实在看不下去就走了。这里简直就是魔窟。
不法警察们对我无理搜身并问我经文在哪呢?我说在我心里呢?警察说一会就把你心掏出来,我依然平静的对他们讲真象。警察李××说当着这么多人你还敢说好,一边骂我一边将我劫持到“管教”室,先是一顿嘴巴子。接着又给我戴上背铐,把两臂反到背后铐上,用电棍电我,他们把我打倒在地。大队长用力踢我的腰部,踢我的头部,只感到耳朵、头嗡一下子,眼前立刻发花、发黑。
电棍转圈电击我的嘴、头部、脖子,电棍放射的电象放鞭炮一样。火辣辣的,钻心的痛。我全身颤抖,两腮都不听使唤了,牙齿上下嗒嗒地响。随着电棍发出蓝色的滋滋、叭叭的响声,我的身心在极度痛苦中挣扎着,队长还在后面一直踢我的腰,腰部象断了一样疼痛无比。上身和腰的下身像没连在一起,大小便失禁全便在裤子里。反铐的手臂松铐后不能动,手好几天都不好使。
这些警察在重赏之下早已丧失了人性,第二天两个人架着我上食堂,我根本不能吃东西,而且到期还不放我。他们超期羁押我20来天。2002年12月12日我终于逃离了这所人间地狱。目前我的人身安全仍得不到保证。
综上所述,我所遭受的人权、精神、身体等迫害的事实,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违反了《宪法》三十三条(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六条(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三十七条(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违反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违反了中国政府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中规定:公民享有并且应得到政府保障的“生命、自由、人身权、人格权、信仰自由权、财产权、集会、结社自由权、免受奴役、酷刑、侮辱”等权利。
我请求:
1、 依法追究榆树沟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吉林劳教所警察刘涛、辽源劳教所管理科长王××(科长)、教育科长侯××、警察王××);朝阳沟劳动教养所四大队长付××(队长)、刘爱国(队长、)范××(队长)、警察赵××、警察马××、警察李××、犯人赵国等人严重侵犯我人身权利,私设公堂,酷刑拷打,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责任。挽回我的精神损失,承担一切后果。
2、 追究吉林市公安局(1999年)驻京办事处人员非法搜查罪,退还非法搜身抢去我840元现金,挽回我精神损失。
3、 希望国家最高执法机关能为民做主,严明执法,能够维护宪法所赋予公民的信仰权、上访权、言论自由权等基本人权。同时公安人员不得再无度侵犯我人权,迫害我身体,使我人身安全,生活居住得以保障。
申诉人:张守生
抄送: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人大、吉林省政府、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工会、吉林省民政、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吉林市政府、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吉林市公安局、吉林市司法局、吉林市工会、吉林市民政局
2001-11-10: 辽源劳教所管教毒打大法弟子的犯罪行为
9月15日中午,大法弟子孟洋琦,17岁,初中生,为抗议在辽源劳教所的非法关押而出走,不幸被追回,邪恶的管教王成学见到孟就拳脚交加猛击其面部,造成其鼻子、嘴唇严重出血。之后孟洋琦被送到集教队(教育班)禁闭室小号笼子里。过一会儿孟又被邪恶的王管教从小号提出,又惨遭毒打,面部血肉模糊被打倒在地。在一旁的恶徒江德元(管理科科长)开始给孟上绳,孟不仅遭到辱骂,同时也承受着上绳的痛苦,长约半小时。松绳后恶徒孔庆国(教育科科长)找来一米左右长,粗5公分左右的木棒,凶狠地击打孟的肋部、后背、臀部、胳膊七、八下,造成孟多处青紫红肿,疼痛难忍,他们还骂个不停,共2个小时左右。
9月16日上班后大约9点左右,恶徒张鸿飞(5大队队长)把孟带到管教办公室将其打倒在地,不断踢打,拎起来再打倒,再拎起来,把孟的头往地上磕,往墙上猛撞数下,其头上多处起包,孟被打时不断喊“管教不准打人”而张越加疯狂地殴打。
9月17日下午2点左右,邪恶的集教队范教员用电缆线(粗2公分,长1米)猛抽孟左肩、后背,而后多次卡住其咽喉,使其几乎窒息,造成喉部卡破出了血印。试问对一个年仅17岁的初中生竟下此毒手,人性、正义、国法何在?
9月15日中午,大法弟子张戒山因同孟一起出走被追回送小号笼子里,也同样遭到恶徒王成学的毒打。王用皮鞋踢张面部,造成严重肿胀变形。在四楼集教队办公室,恶徒江德元给张上绳,卡其喉部,恶徒孔庆国用木棒(长1米左右,粗5公分抬水用的)打其胸背十几下,恶徒王志学(现5大队队长,曾是孔庆国前任教育科科长,曾多次毒打大法弟子,用戒具等恶毒手段威逼、强迫大法弟子放弃修炼)将张按倒在地,用皮鞋猛踩张的头部二十余次。恶徒范教员用鞋底抽张的肚子,并破口大骂,折磨张长达2小时之久。
9月16日上午8点许,恶徒张鸿飞、王成学给张上绳,并用鞋底抽打张的头顶十余下,此后又掀开张的上衣抽打其肚子十余下。9月17日下午2点左右,恶徒范教员用电缆线(长1米,粗2公分)抽其头部,将其打倒在地,仍继续抽打其头部、后背数十下,惨不忍睹,致使张头部肿大出血,浑身血痕,遍体鳞伤。
大法弟子张守生因9月15日孟洋琦惨遭毒打时制止管教们执法犯法的行为,大喊“住手,不准打人。”不一会儿恶徒王成学大骂着走进屋,把张带到5大队办公室恶徒王志学的面前。张说:“你们是执法单位,打人是犯法的,我们有人权!”恶徒王志学向张面部猛击一拳并喊:“什么是法?这个(拳头)就是法,让你讲人权,这就是人权。”接着又是一拳,将张的头撞在墙上,张腮部内被打烂,鲜血从嘴里流了出来。恶徒侯建华(教育科副科长)也猛打张一记耳光,一言不发而走。
大法弟子陈明星,58岁,因被问及9月15日张、孟翻墙而走一事看法时,他说:“大法学员无罪,对不公正的关押迫害我也想出走。”结果也惨遭孔庆国、侯建华、王成学等恶人的毒打,面部肿大溢血。
针对上述情况,6个管教执法犯法,所长既不过问,也不制止。更邪恶的是,住所检查官非但不管却说:“他们真的走了,管教就得下岗,打两下也是情有可原……”,这不是明目张胆地纵容管教执法犯法吗?
恶徒孔庆国科长因酒后多次乱用戒具等毒打、折磨大法弟子,当时被非法关押的所有大法弟子联名上告,后经检查机关部门立案处理,于10月中旬孔被勒令停止科长工作,被调到二门当门卫。
犯罪恶人榜:
劳教所所长
住所检查官
原教育科科长、现二门门卫:孔庆国
教育科副科长:侯建华
管理科科长:江德元
5大队队长:张鸿飞
集教队:范教员
现5大队队长:王志学
管教:王成学
English Version Available: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1/17/15844.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10/辽源劳教所管教毒打大法弟子的犯罪行为-19402.html
2001-02-04: 当夜十一点半时,又把张守生找去:"尚春光到底约你去干什么?"张说:"什么也没干,刚进屋,就被你们抓去了,我知道干什么?"没容分辩下去,就是一顿直拳打脑袋,左右开弓的抽耳光,打了三十来个耳光,可能打累了,坐下又问:"你到底说不说?""大法弟子修真善忍,没有做的事,你打死我,我也是没做!"邪恶所长本来没血色的脸,气得更加苍白,气急败坏地说:"给我脱衣服!"一直脱地只剩下一条裤头,邪恶所长亲自去打开窗户和门,往张身上泼冰块和凉水。本来下半夜零下二十二、三度的寒夜门窗开着,他还嫌不够劲,又拿起张的外衣煽风,一边煽着一边说:"叫你小子嘴硬,没有人能过了这一关的。"他煽累了,把张铐在桌子腿上进屋里躺在床上等待张求饶。从夜十二点半一直到下半夜三点二十分,他再也躺不住了,起来摸着张的后背,惊呀的说:"你身上还这么热。"说着,从抽屉拿出一张纸交给张说:这是尚春光在分局交待的,"他都说约你们去切磋,你有什么不敢承认的?"张说:"他是他,我是我。"所长说:"他已经供出来你,不说也不好使。"张说:"你咋认为,那是你的事。"他看到他最残忍的冰冻法都没管用也只好叫张回会议室。在场的人终于把张盼回了,看到张守生的脸铁青铁青的,象变了一个人似的,功友们都含着泪水,不知道受的是什么刑,直到上午八点左右,他的脸才恢复正常。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4/76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