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 锦州 凌海市(锦县) >> 王亚奇

女, 50
紧急成度: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8-09-13
案例分类: 农村人  正念闯出  非法拘留/绑架  毒打/体罚  抄家/非法搜查  家人/朋友被迫害  受迫害程度:高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11-04-02:已回家

2011-04-02:已回家

2008-09-10:锦州市公安局恶警陆浩犯罪事实 陆浩,男,四十多岁,锦州市公安局所谓的“反×教支队”小头目。几年来一直卖命的跟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近期他特别猖狂。 陆浩二零零六年调入该犯罪支队,任小头目。在他调入支队的前半年,就与该支队恶警于辉、郝铁军等人参与了对锦州市六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抄家、绑架。他们是尹桂芝,孙淑英、李新、朱志宏、王亚奇和王志辉(当时王志辉不在家,陆浩等就野蛮地将王志辉的妻子王威绑

2008-09-10: 锦州市公安局恶警陆浩犯罪事实
陆浩,男,四十多岁,锦州市公安局所谓的“反×教支队”小头目。几年来一直卖命的跟随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近期他特别猖狂。

陆浩二零零六年调入该犯罪支队,任小头目。在他调入支队的前半年,就与该支队恶警于辉、郝铁军等人参与了对锦州市六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抄家、绑架。他们是尹桂芝,孙淑英、李新、朱志宏、王亚奇和王志辉(当时王志辉不在家,陆浩等就野蛮地将王志辉的妻子王威绑架)。陆浩不但非法抓人,还大肆掠夺、敲诈钱物,除了法轮功资料外,学员家中的所有贵重物品和现金、存折全都被陆浩等人洗劫一空,连五角钱都不放过。其中,朱志宏的妻子就被陆浩敲诈二万元。陆浩抓人时经常采用突然拉断电闸的卑鄙手段,诱骗主人开门查看电闸之机,像土匪一样闯入室内。与黑社会行径毫无两样!

为了制止陆浩的恶行,两年前,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将其犯罪事实上网曝光,揭露他的小册子随处可见,明白真相的人们都见证了陆浩的邪恶、贪婪。陆浩的恶行才稍有收敛。

可自打今年年初,中共借奥运之机加剧迫害法轮功之后,陆浩等犯罪支队成员(王辉、郝铁军、张海泉等)又邪气膨胀,积极策划抓捕学员。特别是近半年来,陆浩与其头目王辉直接策划了至少三次对锦州法轮功学员大抓捕,共计绑架五十多人。陆浩甚至坐镇指挥了太和区公安局刑警队对学员的刑讯逼供(陆浩本人是否亲自动手,有待进一步调查),使法轮功学员有的被非法劳教;有的被非法判刑;有的被折磨致残。陆浩还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刘凤梅,他诱骗刘凤梅,图谋迫害。

特别是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至八月七日,太和区法院非法审判四名法轮功学员,陆浩(还有郝铁军)又出现在太和法庭上。陆浩在法庭上非常“打眼”,他一会儿记录,一会儿指使不法人员查看旁听人员的身份证,一会儿又协助郝铁军录像、照相,等等,制造恐怖气氛。就在此次庭审的第二天晚上,太和区法轮功学员王文娟被非法绑架。

在邪党奥运前,陆浩为了向邪党表现自己的工作能力,强行向市内各区公安分局下达指示,要求各区摸清所有“在册”法轮功学员的现住所,“看住”他们。

我们在此正告陆浩:“多行不义必自毙”,不要把大法弟子的慈悲当儿戏,如果我们如此劝善,还救不了你,那自会有天法惩治你,那是你自己的选择,也是你自己一步步走到那儿的。希望你好自为之,珍惜自己的未来,立即停止迫害,洗心革面,重新做一个善良有正当职业的人。

请锦州市正义人士帮助调查陆浩的家庭成员、住址和主要社会关系,及时提供给法轮功学员,帮助我们曝光恶行,制止迫害。

另外据悉,锦州市政法委书记和锦州市“610” 头目已换人。

锦州市“610”的新头目是李卫家,男,五十多岁。在此之前他的职务是锦州市公安局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宅电:0416——2601038,手机:13897889812。李卫家大概是二零零八年大年后上任的(请锦州同修再做详细调查),所以,近期的迫害,特别是对大法弟子的判刑(尤其行期多少)主要是他的指示。

锦州市政法委书记也已换人,现任市政法委新任书记是杨玖英(女),这之前她在市妇联工作。
http://minghui.cc/mh/articles/2008/9/10/185600.html

锦州 凌海市(锦县)联系资料(区号: 416)

2024-10-24: 1、辽宁省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新任副院长(主管迫害) 黄艳春 18941603418(原刑庭庭长)
审判长:杨勇
陪审员:马长才,李利(女)

2、辽宁省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公诉人:李峰13314160001、办0416—8107161;李东宇

2024-10-17: 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外环路南属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法官黄艳春18941603418

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检察官李峰13314160001、办0416-8107161

2024-10-13:
相关责任人信息
1、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新任副院长(主管迫害) 黄艳春 18941603418(原刑庭庭长)
现任刑庭庭长 许冰 18941603995
2、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检察官 李峰 13314160001、办0416—8107161
3、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公安分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50号,邮编:121000
局长 王俊岭 0416-2133135
政委 杨光 15698704900、13840624877
凌河分局国保大队:办0416-7101648
教导员 刘亚男 15841649889
副大队长 王军 15940676067
副大队长 龚必成 13840636625
4、凌河分局紫荆派出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旭东花苑附近,邮编:121000
电话:0416-2868110
负责此案的警察:高峰(副所长),李国庆18704222307
5、锦州市公安局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39-39号,邮编:121001
电话:0416-2572020
局长 张猛
副局长 李超(主管迫害)
电话:0416—25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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