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桂芳 |
2021-02-27: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新苑社区人员电话骚扰法轮功学员家属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沈北新区虎石台新苑社区女工作人员打电话,骚扰法轮功学员牛桂芳的丈夫,问疫情期间,牛桂芳和她丈夫出门没有。
社区女工作人员打电话 18640553325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2/27/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21402.html
2020-05-04: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法轮功学员邱铁艳及牛桂芳家属被骚扰
2020年4月下旬,有社区、镇政府、可能还有区政府的大约七、八个人到邱铁艳家说:没什么事就是来看看。邱铁艳说:我丈夫现在手术卧病在床,我要照顾,还要带孙女,没时间。现在疫情这么严重,你们还不明白吗?他们也觉得无趣呆了会儿就走了。这之前有社区人员给她打电话。
2020年4月份,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新苑社区一女工作人员(电话号码:17604014205)两次打电话骚扰法轮功学员牛桂芳丈夫。问你媳妇还炼不炼法轮功了?牛桂芳丈夫回答说:和你有关系吗?对方挂断电话。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5/4/二零二零年五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04754.html
2017-11-06: 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派出所警察骚扰法轮功学员
11月2日,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派出所警察王大力等2人去法轮功学员刘守翠家敲门,没敲开。
11月3日,王大力等2人又去法轮功学员牛桂芳家去敲门,去了两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6/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56380.html#17115225220-8
2016-03-31: 结束冤狱不足八月 辽宁省牛桂芳又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六日晚,牛桂芳在沈阳沈北新区马刚村以图片形式向当地父老乡亲公布江泽民残忍迫害法轮功、出卖国土祸国殃民的事实,被当地邪党村干部诬告陷害,遭马刚派出所警察绑架。此次绑架距牛桂芳上次结束冤狱不足八个月。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六日晚九点钟左右,在沈阳沈北新区马刚村,四、五个中年男子带着酒气追上牛桂芳和一位老年法轮功学员,连吼带拽。大约九点半左右,牛桂芳和老年法轮功学员被马刚派出所绑架。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老年法轮功学员被家人接回家,牛桂芳被劫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位于造化)非法关押。
此次,牛桂芳被绑架,整个家庭再次陷入悲痛之中。
牛桂芳女士曾于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被绑架,遭残忍折磨后,于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在辽宁女子监狱马三家子监区(原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遭受罚站、奴役、关小号等迫害。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九日走出冤狱的大门时,眼睛已看不清东西,腿走路无力。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31/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26059.html
2016-03-20: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法轮功学员牛桂芳被劫持到看守所
沈阳沈北新区法轮功学员牛桂芳和一老年法轮功学员,2016年3月16日晚,在马刚地区被村干部拦截,被马刚派出所绑架。
2016年3月18日,牛桂芳被劫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位于造化)非法关押,老年法轮功学员被家属接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20/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25568.html#1632001237-1
2016-03-19: 辽宁省沈阳沈北新区法轮功学员牛桂芳和一老年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2016年3月16日晚9点中左右,牛桂芳和一老年法轮功学员在马刚地区被村干部拦截,现在人被非法关押在马刚派出所。详情待查。
沈阳沈北新区马刚派出所电话:024-89751358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18/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25510.html
2015-10-04: 遭三年冤狱 沈阳牛桂芳视力模糊、走路无力
沈阳五十四岁的法轮功学员牛桂芳女士,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九日走出冤狱的大门时,眼睛已看不清东西,腿走路无力。
牛桂芳女士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被绑架,遭残忍折磨后,于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在辽宁女子监狱马三家子监区(原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继续遭受迫害。
以下是牛桂芳自述遭受迫害的经过。
绑架、抢劫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我被沈阳市沈北新区新城子街道派出所警察绑架。派出所警察给我戴手铐、脚铐,把我固定在铁椅子上大半宿,放下来时腿肿得已经不能走路。期间听到看管我的警察和协警在议论说:“抓到一名法轮功奖赏一万元,今天抓到两名法轮功两万元能不能兑现?”
当晚所长韩显军、新城子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段庆祝及警员、李野、吴丕辉、吴林巍等人多次提审、恐吓。然后他们联合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安分局、610、国保大队、新城子街道派出所、虎石台镇派出所及社区,在我家里没人的情况下进屋,把屋里翻的一片狼藉,抢劫走我家东西有:电脑一台、金戒指一枚、现金一千多元、手机三部、mp3多个、dvd一台、相机一架、电熨斗一个、小型电动缝纫机一台、大剪子一把、电吹风一个、价值一千元钱一千G的新的移动硬盘一个、上网设备一个、电视信号接收锅一个、机顶盒一个、大法师父法像一个、大法书多部等。后来经我丈夫多次索要归还了:电脑(已被损坏)、一千多元现金、手机(其中两部已损坏)、相机、mp3(已被损坏)、dvd。
折磨、构陷
而后我被劫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我绝食抗议对我的非法关押。看守所警察赵敏把我叫到外面,抓着我的头发带我到三区队长沈翔宇的办公室。她俩又把我带到医务室,队长沈翔宇拽着我的头发,管教赵敏、一名医务室的医生,两个女杂役配合,把我绑在床上对我迫害性灌食。他们用一根黄色的非常刺鼻难闻的塑料管子,从我的鼻子插进去,一直插到胃里,灌的是黄色黏糊糊的东西。我痛苦地身体本能的挣扎、扭动。他们就用力按着,那种痛苦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回来后整个食管到胃部都非常难受,食管处总觉得有东西在那堵着,这种状况一直持续了一年多的时间。看守所还搞株连迫害,如果我继续绝食,整个屋里的人都要被罚长时间“坐板”(一种体罚)。
二零一二年九月五日下午一点多钟,沈北新区“610”两人(其中一人叫商大维)、国保大队警察两人,其中一人姓吴,共四人把我非法外提到新城子街派出所对我威逼、恐吓。他们把窗帘拉上,将门反锁,用“苏秦背剑”酷刑折磨、骂我,逼我按手印。我不按,他们就使劲掰我的手,我痛得大叫,他们其中一人就从我身后一只手狠劲搂住我的脖子,另一只手拿着脏抹布狠劲堵我的嘴。我的手、胳膊被掰伤了,当时就肿了。现在都不敢使劲,一碰都疼。抹布从我嘴里被拽出来时上面沾着血。其中国保大队俩人还架着我逼我跨大法师父的法像。一直折腾到四点多钟,他们才把我送回看守所。
回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在门卫处遇到看守所的一名医生,我跟他打招呼,他问我:被“外提”啦?我说:是。他又问:有人打你没有?我指着国保大队的警察说:他打的我,我把被打肿的手伸给他看。他看后跟他们说:你们得带人看病去。国保大队的警察大声恐吓我说:你用看吗?我手肿的厉害而且非常疼痛。我坚持要去看,他们上来一人拽着我被铐着的手,让我上车,一边对我骂骂咧咧,还跟其他警察说:上小医院给她看看得了。到了沈北新区道义一家私人医院,国保大队警察进屋先跟医生小声嘀咕,然后又跟拍片的医生小声嘀咕很长时间?说些什么我也听不清。“片子”拍出来之后,医生过来看我的手又看了看片子,开个诊断书说:肌肉拉伤没事。我又被带回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国保警察把“片子”交给看守所。由于我的手疼得厉害,生活几乎不能自理,穿脱衣服、洗衣服、上厕所等都是屋里好心人帮忙,一个月之后才有好转。
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沈阳市沈北新区“610”伙同国保大队操控检察院、法院、对我非法开庭,我被非法判刑三年。我的家人为我请律师上诉到沈阳市中级法院,在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对我第二次开庭,他们走过场维持原判。
得到我被维持冤判的消息,我丈夫、女儿及姐妹如五雷轰顶,上告无门。我被绑架时我丈夫有时晚上还要上夜班,为我的事东奔西走,整夜睡不着觉,经常一个人喝闷酒,有几次女儿看到她爸爸躺在床上流眼泪。女儿结婚生子时,我正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可想女儿是怎样的心情。我就这一个女儿,在她人生最重要的时刻,我没能在她身边,造成我终身的遗憾。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我被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所谓“集训矫治监区”一小队。在那里被强制洗脑,逼迫放弃对法轮大法“真善忍”的信仰,不放弃信仰就不让睡觉,不允许洗漱,不允许跟任何人说话,每天二十四小时被犯人看管,到晚上睡觉时,你得向狱警申请借被子,“首先得承认是罪犯,不承认是罪犯”,就不给你被子,大冬天让你睡在光板床上。强迫看诽谤大法和师父的录像、答污蔑大法和师父的题,直到把你精神和身体折磨的承受不住、到了崩溃的边缘,才达到他们的目的。
在马三家监区遭受的摧残
四十二天后,也就是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被转押到辽宁省女子监狱马三家子监区二分监区一小队。在那里强迫超负荷劳动,每天做迷彩服等各种服装,要干十二个小时的活,每个人都有定额,完不成任务的,轻的逼写监规,重的就罚站、罚蹲。活多时加班加点,要干十三个小时,把人累的身体打晃,吃不下饭,体重急剧下降,视力模糊看不清东西。每天早晨洗漱只有三分钟,三十多度的天气,就一件劳改服整天穿在身上,一个星期才让洗一次衣服,身上发出难闻的气味。而且队长还利用刑事犯人监视法轮功学员,不允许法轮功学员之间互相说话。每月还逼迫在“罪犯考核分表”上签字,不签字就打骂、体罚。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九日晚,我因洗劳改服被犯人李丽告到队长那儿。第二天队长问我,我说明原因。坐在旁边的副大队长尤岩不允许我说话,上来就骂我,还说这里是监狱、没有你说话的权利。我跟她说:监狱也得有人权,现在是和谐社会,人性化管理,文明执法,你体现在什么地方?号子李丽(是管寝室吃喝拉撒睡的犯人)他欺压所有人,你为什么不管,难道她有后台吗?她就气急败坏的抓着我的脖领子,把我拽到没有监控的办公室,连打带骂还侮辱我。而且逼我向她道歉,不向她道歉,就把我关进了“小号”。
小号里阴冷潮湿,吃喝拉撒睡都在里面,只有个小门洞,能送饭和水,晚上十点多钟给个破棉被套子,第二天一大早五点多就收回拿走。每天还逼迫我听诽谤大法和师父的录音。到了第五天晚上,我身体出现了心脏病、胃痛等症状,身体抽搐。她们给我吃了五粒“救心丹”连按胳膊再掐人中,我才缓过来;第二天也就是六月二十五日把我从小号里放出来。
打那以后,我身体一直不好。从小号出来后,脚腿腰部一直浮肿,而且脚趾之间开始烂,疼痛难忍。同时,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期间“外提”时,被沈阳市沈北新区国保大队及610人员掰伤的手和胳膊每天都在疼痛,有时睡觉都能疼的喊醒。就是这样,每天还被逼迫干十二个小时的活。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九日结束三年冤狱。当我走出黑窝的大门时,眼睛已看不清东西,腿走路无力。
以上所述我所遭受的迫害并不是全部,十六年来我身体上所遭受的痛苦尚且能表达出来,但精神和心灵上所遭受的痛苦,包括我家人在这场迫害中所承受的巨大压力和痛苦,都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希望全世界所有善良的人士伸出援手,共同终结中共及江泽民发动的这场对好人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0/4/遭三年冤狱-沈阳牛桂芳视力模糊、走路无力-317027.html
2015-07-22: ◇沈阳市沈北新区法轮功学员牛桂芳已于2015年7月19平安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22/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312878.html
2015-07-13: 辽宁省沈阳沈北新区虎石台镇牛桂芳7月19日冤狱期满,请关注
牛桂芳,女,现年五十三岁,是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詹屯村普通农妇。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被沈北新区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被非法庭审,牛桂芳后被沈北新区法院枉法诬判三年。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被劫持到沈阳女子监狱,又转到马三家子监区二监区迫害。牛桂芳将于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九日冤狱期满,请法轮功学员关注。
以下是沈北新区目前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王素梅,二零零八年,被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非法判刑十年。
◇孙玉书,二零零八年,被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
◇吴丽梅,二零一二年六月七日晚被绑架。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被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董慧娣,70多岁,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七日被绑架。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被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周凤兰,70岁左右,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日下午被绑架。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被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邱铁艳于二零一四年八月七日被绑架沈北新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任秀琴于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二日被绑架,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上午九点被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非法庭审。目前被非法关押于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13/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12380.html#15712232231-1
2015-02-15: 沈阳法轮功学员牛桂芳在狱中遭迫害近况
沈阳法轮功学员牛桂芳被非法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马三家子监区。快要过年了,牛桂芳的女儿千里迢迢的从外地赶回家,总算见到妈妈一面。牛桂芳腿仍然浮肿,脸也有些浮肿,遭绑架时被打的胳膊上抬还是疼痛,她的身体即使这样,每天还要被迫做服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2/15/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04643.html#1521423583-1
2015-01-30:家人八月不得见 传牛桂芳狱中被关小号
被非法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马三家子监区的法轮功学员牛桂芳,从二零一四年五月份至今,一直被禁止和家属相见。据悉,二零一四年十月份,牛桂芳曾被关“小号”迫害。
八个月以来,牛桂芳的家属几乎每个月都去辽宁女子监狱马三家子监区要求见牛桂芳。监狱方以牛桂芳不“转化”为借口就是不让接见。也不让牛桂芳往家打电话。当家属说要找主管领导时,他们就以“领导”不在相推诿。
据悉,二零一四年十月份,牛桂芳曾被关“小号”迫害。
二零一五年一月,因牛桂芳在村里的养老保险金下来了,村里找到家属让到银行办理,银行规定必须本人亲自到银行签字,否则不予办理。家属去监狱说明情况,监狱狱警说:牛桂芳在“里面”话太多,自己不“好好表现”,还替别人打抱不平,监狱不能给办理。
家属费劲周折,监狱才让牛桂芳往家打了电话。牛桂芳说:“她现在身体非常不好,上楼都要有人扶着。”说腿的某个部位还长了一个包,眼睛发花,脑袋迷糊,记忆力也不好。就这样,每天还被强迫早早到监狱‘工厂’做迷彩服,每晚七~八点钟才让回监室。牛桂芳告诉家属不要再给她存钱了。
事件回放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牛桂芳被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被沈北新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牛桂芳上诉,沈阳市中级法院做出维持原判的非法判决。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牛桂芳被劫持到沈阳女子监狱,后转到马三家子监区二监区迫害。直到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日,家人才见到牛桂芳,发现她被迫害得身体很虚弱,眼睛发花,看东西模糊,需要戴150多度的眼镜;头发白了很多,被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酷刑致伤的胳臂上抬仍然费劲。
接见时,旁边有狱警队长监视。见面仅仅十多分钟,狱警就以中午开饭为由,终止接见。
二零一四年四月份,家属去探视,狱警说,牛桂芳不按照监狱的要求写每个月的“思想汇报”,如果继续这样下去,就不让家属再来见了。
五月二十日,牛桂芳的家属顾不得上了一宿夜班,一大早去探视她,狱警以牛桂芳不写“思想汇报”为由,不让家属接见。家属好说歹说,狱警才同意让见一面。之后就再也没让见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30/家人八月不得见-传牛桂芳狱中被关小号(图)-303794.html
2014-05-24: 沈阳法轮功学员牛桂芳遭迫害近况
2014年5月20日,沈阳法轮功学员牛桂芳的家属一大早到辽宁省女子监狱马三家子监区探视牛桂芳,狱警以牛桂芳不写“思想汇报”为由不让家属接见。家属好说歹说都不行,家属惦记牛桂芳的安危,无奈跟狱警说“可以劝劝她”,狱警才同意让见一面。
家属见到牛桂芳表情非常凝重,猜测她被狱警刁难,牛桂芳态度非常坚定,当家属告诉她不配合就不让见时,牛桂芳告诉家属:“你不要管了。”家属又说一次,牛桂芳训斥了家属一句,放下电话扭头就走了(回监室)。家属说虽然很担心她,但理解她的处境。
请同修多为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发正念。以下是 “辽宁省女子监狱马三家子监区”二监区每月的接见时间:6月16日、17日;7月21日、22日;8月18日、19日;9月22日、23日;10月20日21日;11月17日、18日;12月22日、23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5/24/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92519.html
2014-04-26: 牛桂芳拒写“思想汇报” 辽宁女子监狱威胁剥夺探视权
沈阳市法轮功学员牛桂芳,遭非法判刑后,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马三家子二监区已有五个月,近日家属去探视,狱警说,牛桂芳不按照监狱的要求写每个月的“思想汇报”,如果继续这样下去,就不让家属再来见了。
据悉,牛桂芳遭绑架时被警察撅伤手,至今还不能用力拿东西,双腿已经浮肿到腰部,但仍每天被强迫干活。
牛桂芳于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被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绑架。沈北新区法院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对牛桂芳非法判刑三年,牛桂芳上诉。
沈阳市中级法院于五月二十七日上午对牛桂芳非法开庭。牛桂芳当庭指出,二零一二年九月份被非法“外提”到沈北新区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拉上窗帘,捂她的嘴,对她暴力殴打、刑讯逼供。两位北京律师也依据法律以及大量的事实,推翻了沈北新区法院一审中对牛桂芳的所有指控,指出修炼法轮功受宪法和法律保护,迫害信仰涉嫌违法。但沈阳市中级法院仍做出维持原判的非法判决。
随后律师向沈阳市检察院、省检察院、省人大、省公安厅、政法委等三十余家单位检举控告包括沈北新区公安分局局长金维民、沈北新区检察院检察长胡成山、沈北新区法院院长冯岩及不法警察郝连峰、吴丕辉等参与迫害者。
牛桂芳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被劫持到沈阳女子监狱,又转到马三家子监区二监区迫害。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日,家人几经周折终于见到牛桂芳。发现她被迫害得身体很虚弱,眼睛发花,看东西模糊,需要戴150多度的眼镜;头发白了很多,被新城子街派出警察酷刑致伤的胳臂至今上抬都费劲。牛桂芳在家属面前流下眼泪,说“自己都受不了了。”显然她精神上遭受了很大迫害。家属问她:吃的咋样,她说不好;干活多长时间?她说别问了。接见时,旁边有狱警队长监视,手里还拿个小本做记录,不让多说话。外边也有狱警队长拿个小本监视家属,不让家属多说话。否则,下次别想接见,而且回去还要遭受迫害。见面仅仅十多分钟,狱警就以中午开饭为由终止接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4/26/牛桂芳拒写“思想汇报”-辽宁女子监狱威胁剥夺探视权-290536.html
2014-01-28: 沈阳沈北新区七位身陷冤狱的法轮功学员处境堪忧
牛桂芳、吴丽梅、董慧娣、周凤兰、王淑梅、孙玉书、霍德福是沈阳市沈北新区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他们被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非法组织、沈北新区公检法陷害,身陷冤狱。据了解,他们目前的处境非常恶劣。
牛桂芳,女,现年五十三岁,是沈北新区虎石台镇詹屯村普通农妇。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被沈北新区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被非法庭审,法庭上牛桂芳严正指出:“法轮大法教人修真善忍,《宪法》规定信仰自由,我们按真善忍做好人何罪之有!”并当庭揭露:二零一二年九月自己被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非法审问,遭受“苏秦背剑”酷刑的经过。
牛桂芳后被沈北新区法院枉法诬判三年。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被劫持到沈阳女子监狱,又转到马三家子监区二监区迫害。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日,家人几经周折终于见到牛桂芳。发现她被迫害得身体很虚弱,眼睛发花,看东西模糊,需要戴150多度的眼镜;头发白了很多,被新城子街派出警察酷刑致伤的胳臂至今上抬都费劲。牛桂芳在家属面前流下眼泪,说“自己都受不了了”。显然她精神上遭受了很大迫害。家属问她:吃的咋样,她说不好;干活多长时间?她说别问了。接见时,旁边有狱警队长监视,手里还拿个小本做记录,不让多说话。外边也有狱警队长拿个小本监视家属,不让家属多说话。否则,下次别想接见,而且回去还要遭受迫害。见面仅仅十多分钟,狱警就以中午开饭为由终止接见。
马三家监区二分区的办公室电话:024-89295152......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28/沈阳沈北新区七位身陷冤狱的法轮功学员处境堪忧-286341.html
2013-11-14: 沈阳市中级法院枉法维持对牛桂芳的诬判
中国的法律已沦为中共迫害善良的工具,那些披着“执法”外衣的警察、检察官、法官们把自己的良知出卖给中共。他们恶胆包天,不惧违法,假借法律之名,肆意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关押、判刑。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上午,沈阳市中级法院对牛桂芳上诉案非法开庭,之后对牛桂芳、曲丽红做出维持原判的非法判决。
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法轮功学员牛桂芳、曲丽红于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被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绑架。沈北新区法院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对牛桂芳非法判刑三年;对曲丽红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五年。
之后牛桂芳的家人请北京的两位正义律师将冤案上诉到沈阳市中级法院。
法庭上大法弟子牛桂芳讲述大法被迫害的真相并慈悲劝善。两位律师依据《宪法》和法律以及大量的事实,推翻了沈北新区法院一审中对牛桂芳的所有指控,证明修炼法轮功受宪法和法律保护。律师还劝告当庭参与的所有人员“人在做,天在看”,不要做违背良知的事,将来要承担责任的。
然而,参与庭审的沈阳市检察院江志强、陈萍萍;中法法官张海军、刘大勇、罗冠杰,罔顾律师辩护,于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对牛桂芳、曲丽红做出维持原判的非法判决。
时至今日,牛桂芳一直被非法关押,看守所一直拒绝家属接见。
曲丽红在二零一三年十月底被沈北新区司法局叫去,被告知要对她“监外执行”。之后,沈北新区虎石台镇司法所所长马岩,叫她每周到司法所签字,还强迫曲丽红办一个实名的手机卡,要求手机必须随身携带,实则是对她监控。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14/沈阳市中级法院枉法维持对牛桂芳的诬判-282649.html
2013-08-24: 妹妹被无理判刑 姐姐申诉要求放人
沈阳法轮功学员牛桂芳今年五月被沈北新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看守所。日前,牛桂芳的律师向省市三十馀家单位检举控告迫害牛桂芳的公检法人员,牛桂芳的姐姐也要求无罪释放妹妹。
沈阳法轮功学员牛桂芳于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被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绑架。沈北新区法院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对牛桂芳非法判刑三年,牛桂芳上诉;沈阳市中级法院于五月二十七日上午对牛桂芳非法开庭,两位北京律师依据法律以及大量的事实,推翻了沈北新区法院一审中对牛桂芳的所有指控,指出修炼法轮功受宪法和法律保护,迫害信仰涉嫌违法。
随后律师向沈阳市检察院、省检察院、省人大、省公安厅、政法委等三十馀家单位检举控告包括沈北新区公安分局局长金维民、沈北新区检察院检察长胡成山、沈北新区法院院长冯岩及不法警察郝连峰、吴丕辉等参与迫害者,当局至今没有作为。
牛桂芳的姐姐牛桂珍于七月底向沈阳市检察院、辽宁省最高检察院,沈阳市中级法院,沈阳市人大、辽宁省人大、沈阳市公安局、辽宁省公安厅、沈阳市各级政法委等多个部门申诉,要求释放妹妹牛桂芳。事情过去近一个月了,这些部门没有给任何回覆。
以下是牛桂芳的姐姐申诉信的内容:
我叫牛桂珍,今年六十四岁,是牛桂芳的姐姐。五月二十七日上午,我妹妹牛桂芳的冤案在沈阳市中级法院二次开庭时,我参加了旁听。在庭上,两位北京律师指出,中国《宪法》36条赋予公民有信仰的自由,同时也有传播信仰的自由,证明了我妹妹牛桂芳无罪,她是冤枉的。
既然我妹妹是被冤枉的,我们全家认为政府一定能还我妹妹公道,无条件释放她回家。我们全家及所有的亲戚朋友都在苦苦的等待!
可是两个多月过去了,不但我妹妹还在被非法关押之中。就连她家被非法抄走的现金和财物也没有归还,还有酷刑迫害我妹妹的凶手至今仍然逍遥法外。
我妹妹牛桂芳修炼法轮功前身患多种疾病,尤其肾脏不好,还有类风湿,而且脾气非常暴躁,那是沾火就着,两口子吵骂、打架是经常的事,打得可厉害了,跟公婆、小叔之间也不和,我和我大姐都一把年纪了,真是跟她操不起那心。谁知她炼了法轮功以后,像变了一个人似的,身体好了,脾气变得也温和了,我们说啥她都听,不再呛呛我们了,也知道关心我们了,对公婆孝顺备至,邻里亲戚有事她热心帮忙,我妹夫喝完酒骂她她都不吱声,我妹夫背地里都和我们说“桂芳现在脾气可好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也不天天说这难受那难受的了,她这样我跟她吵甚么架呀!”
法轮功不让炼以后,我们也想劝她别炼了,可是看到她的改变,我们真是无话可说。以上我说的这些都是事实。你们可以到我妹妹的左邻右舍中去打听打听。
我妹妹牛桂芳,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被绑架,到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沈北新区法院对她开庭时,我们才见到她一面,半年时间,她被迫害得整个人都脱相了,一百四十多斤的体重下降到一百斤左右,我们的心比被油煎了还难受,我们全家当时都哭了。我妹妹那么好!那么善良!却被迫害得这么严重,她犯甚么法了?
我妹妹在被沈北新区法院一审开庭之前,相关部门没有给我们家属“搜查证”、“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起诉书” 等任何相关法律手续。即使这样我们仍然走正常的法律程序请律师为我妹妹辩护申冤,我们坚信总有说理的地方。律师都说沈北公检法执法部门违法如此严重,他们都不如普通老百姓,普通老百姓还知道请律师走正常的法律程序。律师从看守所看到我妹妹后都被她的朴实善良所感动,更为她的境遇而鸣不平。
绑架我妹妹时,那些警察(有新城子分局国保的,新城子街派出所的、虎石台派出所的、还有社区的人),在我妹妹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到家里抄家。我妹妹家一万二千多元的现金、一枚金戒指、一个价值四千元的台式电脑、一台数码相机等还有其他私人物品被这些警察抄走。事后经我们再三要求,沈北新区新城子派出所才归还了一千多元的现金,其馀的一万多元现金和金戒指(都是家里给孩子结婚准备的)、数码相机等拒不承认,并互相推诿。
律师告诉我们法律规定:执法机关進行搜查要有“搜查证”,搜查时要当事人在场,还要有证人作证,搜查物品要有清单,并且当事人和证人都要签字。他们这么做是严重违法,甚至是犯罪(盗窃罪、抢劫罪)
我们已查清,二零一二年九月,把我妹妹牛桂芳非法“外提”到沈北新区新城子街派出所,对她刑讯逼供的沈北新区国保警察叫高大卫 ,(被称叫“三哥”), 还有一个姓吴的,(黑脸、1米70左右小眼睛 较胖)。
律师说从绑架、刑讯逼供、拘留、批捕、起诉、判决等,都是假法律的名义对我妹妹实施的迫害,是一起彻头彻尾的冤案,所有的参与者都是在违法犯罪。
我妹妹根本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明明是她的生命和财产受到严重的侵害。却把她关押至今不放,这是甚么法律和道理呀!我妹妹被无理关押,我们亲人和家属心里有多凄苦悲凉,孩子结婚时她妈不在场,那场景多让人揪心,我妹夫每天借酒消愁,为了我妹妹的事我们全家已经心力交瘁。
我妹妹没犯法,她是好人。把好人送到监狱非法关押,让其遭受迫害于心何忍啊!无论是依照法律还是凭良心办事都应该归还我妹妹家所有被非法抄走的现金和财物;法办打人凶手;还我妹妹公道,我们全家强烈要求释放我妹妹牛桂芳回家!
申诉人:牛桂珍
2013年7月25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8/24/妹妹被无理判刑-姐姐申诉要求放人-278594.html
2013-07-23: 沈阳市沈北新区公检法陷害法轮功学员
......牛桂芳,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被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绑架。七月二十日,牛桂芳家中一万二千多元的现金、一枚金戒指、一个价值四千元的台式机电脑、一台数码相机等大量私人物品被沈北新区国保、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抢劫。二零一二年九月,沈北新区国保警察高大卫 (被称叫“三哥”),吴××,(黑脸、1米70左右小眼睛 较胖)等将牛桂芳非法“外提”到沈北新区新城子街派出所,对牛桂芳刑讯逼供。事后,牛桂芳的胳膊肿得老粗,一个多月生活不能自理。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沈北新区法院非法开庭,牛桂芳被冤判三年。家属请正义律师将其冤案上诉到沈阳市中级法院,随后正义律师向沈阳市检察院、省检察院、省人大、省公安厅、政法委等三十馀家单位检举控告包括沈北新区公安分局局长金维民,沈北新区检察院检察长胡成山,沈北新区法院院长冯岩及不法警察郝连峰、吴丕辉等参与迫害者。牛桂芳现仍被非法关押于沈阳市看守所(位于于洪区造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7/23/沈阳市沈北新区公检法陷害法轮功学员-277100.html
2013-07-15: 沈阳市沈北新区法轮功学员牛桂芳仍被非法关押
沈阳市沈北新区法轮功学员牛桂芳于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被绑架,被非法关押于沈阳市看守所已近一年。
北京正义律师检举控告参与迫害牛桂芳的公检法人员的“专函”,通过邮寄方式邮寄到包括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院院长、检察院内纪检书记;沈阳市中级法院、法院院长、法院内纪检书记;市公安局长,公安纪检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及省公安厅纪检书记等三十馀家单位。
牛桂芳仍目前被非法关押,家属呼吁善良正义人士伸出援手,帮助营救善良正直的牛桂芳早日结束囹圄和家人团聚。
另据悉,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安局局长 金维民;沈北新区检察院检察长 胡成山;沈北新区法院院长冯岩均已被调走。现任法院长 :侯献生 现任公安局长:关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7/15/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76669.html
2013-06-30: 牛桂芳的律师举报迫害者:他们是国家真正的敌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6/30/牛桂芳的律师举报迫害者-他们是国家真正的敌人-276027.html
2013-06-01: 沈阳中级法院开庭 牛桂芳与律师控诉迫害者
“牛桂芳是无辜的,她及所有法轮功学员的行为及权利是完全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有相当一部份国家公职人员、司法工作人员,为了自己的权位、利益,没有法律依据,明知法轮功学员是无辜的,却知法犯法,配合少数违法的当权者(国家公敌)倒行逆施、滥抓无辜、起诉无辜、审判无辜、制造冤狱。最终都难逃历史的审判、人民的公审、法律的制裁。”
五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半,阳沈北新区虎石台镇法轮功学员牛桂芳的冤案在沈阳市中级法院开庭,两位律师推翻了沈北新区法院一审中对牛桂芳的所有指控,依据《宪法》和法律以及大量的事实,慷慨陈词,证明修炼法轮功受宪法和法律保护,以及迫害信仰涉嫌违法。
当天上午九点左右,律师和家属到达沈阳市中级法院,九点四十五分牛桂芳被劫持上法庭。牛桂芳语气平和的告诉在场所有的人:在没修炼法轮功之时,自己体弱多病且脾气暴躁,为此夫妻之间吵闹打架成了家常便饭;修炼后秉承“真、善、忍”的法理做人,遇事找自己的不足,从此身心健康,家庭和睦。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轮功遭无端打压,她想一定是政府不了解真相,本着公民有上访的权利和对政府的信任到北京想为法轮功说公句道话。谁知真话不让说还被劫持回当地看守所关押了四十多天,从此当地“六一零”、村委、街道、甚至派出所警察成了她家的常客。原本平静的生活被打破,自己和家人时刻生活在这些人的骚扰和监控之中。当局不让这些修善的人申冤,法轮功学员开始向周围的人去澄清事实,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大约九点多钟,牛桂芳、牛桂华、曲丽红、陈敏四名法轮功在新城子街内被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绑架。次日,沈阳市沈北新区新城子派出所、国保大队、包括虎石台派出所在内的警察,对牛桂华、曲丽红、陈敏等人抄家、抢劫。十多名警察,在牛桂芳家中没有人的情况下,撬开厚重的防盗门,闯進去明目张胆的進行抢劫,抢走牛桂芳家中一万二千多元的现金、一个价值四千元的台式电脑,一枚金戒指等大量私人物品。八月二十二日,陈敏、牛桂华被劫持到马三家子教养院非法劳教;牛桂芳、曲丽红被非法关押于沈阳第一看守所至今。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对牛桂芳非法庭审。
五月二十七日,牛桂芳再次当庭讲述了自己被绑架和绑架之后被刑讯逼供的经过。二零一二年九月份,她被非法“外提”到沈北新区新城子街派出所刑讯逼供,恶警们拉上窗帘,捂她的嘴,撅她的手逼她“签字”,对她施以“背铐”刑罚使她痛苦不堪,痛得大叫。被带回看守所时,看守所的警察都说:“以后再把人打成这样就不要再送回来了,我们不收。”
牛桂芳被迫害得一百四十多斤的体重下降到一百斤左右,要求法庭无条件释放让自己,让她和家人团聚。
牛桂芳陈述完之后,两位律师开始了有理有据的为牛桂芳做了长达九页近两小时的法庭辩护。期间公诉人曾打断律师的辩护,但律师不为所动,最后公诉人也沉默聆听。
律师说,从价值理念和法律适用及证据上看被告人无罪。宪法和法律严格保障信仰自由、言论表达自由等这些基本人权。牛桂芳学习研究法轮功书籍理论,关注涉及到法轮功的一些信息动态,对因她个人信仰遭遇的不公而鸣不平采取自我救济依法维权抗争的举措,这都是她的个人权利。整个案卷中没有任何物证,相关物证也未在一审庭审中出示并经开庭质证,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法轮功资料也并非等于邪教宣传品;整个案卷中缺乏合法的监定结论,致使证据链严重缺失。本案的合法来源不清楚,公安机关是如何获取案件的语焉不详?有构陷伪证之嫌;一审在多处言词证据产生明显矛盾,证人并未出庭接受质询予以澄清。本案搜查程序违法,先搜查后公布搜查手续。将她本人及家庭的一切都当作犯罪证据進行有罪推定,除了言辞证据外,没有任何实物证据,在刑事诉讼法上属于明显不能单独定罪的情形;本案因为一些言辞证据得出所谓犯罪事实,采取主观猜测推断方式作出轻率的结论,这种做法令人发指,十分恶劣。综上,这个案子本质上来说就是一个拼凑的案子、制造的案件,先抓人,再挖证据,当事人牛桂芳被非法拘禁近十一个月之久,结果不甚理想。
律师说,宪法却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宪法第三十六条)。还明确规定了公民的言论表达、文化研究创作、交流等各项基本权利。宪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我的当事人因信仰法轮功,面对肆意剥夺其信仰权利甚至对这一群体采取各种手段進行打压侵害,她的不平和抗争应是作为一个人来讲的正常反应。并且她始终有一个最基本的底线需要引起我们的关注。我的当事人从来没有采取过任何不适当的行为,比如因受到不公正待遇而报复社会破坏社会秩序、采用暴力等手段对抗政府進行过激违法犯罪行为等现象,我的当事人和她的家属,还愿意找律师辩护,对我们的司法机关、法院还寄予了希望和信赖、对法律还有着某种信任,对人性和良知也有期待。很明显,我的当事人不是一个侵犯者而是一个受害人。
当前我们这个社会的冤案堆积如山,社会矛盾层出不穷,我们的司法机关承担着异常艰钜的责任,这个责任每个人都应担当,从今日始,如果本案能够作出一个无罪的判决将产生以下几方面积极意义:第一、承担法院肩负的神圣职责。第二、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第三、使得办案机关甚至意图将案件政治化的机关、个人不会背上历史的债务。第四、真正爱国维护依法治国的大局,让我们的社会从此开启和解之路,最终建立法治和平民主转型,开创真正和谐具有建设性的一个美好未来。
律师说,从犯罪构成上,被告人的罪名不能成立。牛桂芳修炼法轮功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强身健体和提高心性,并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其持有法轮功宣传资料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故意。牛桂芳客观上也没有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信仰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是思想领域的事。而人的思想是不能构成犯罪的,只有人的行为才能构成犯罪。因此不管一个人信仰甚么,只要她在客观上没有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就不能对信仰者定罪量刑。没有牛桂芳破坏任何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实施的证据。牛桂芳的行为究竟导致了哪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全部或一部份不能在实际中应用或施行。
辩护人还认为,政教分离是一项通行的国际准则,根据这一原则,国家也不得干涉公民的宗教信仰,因此任何国家机关不得以任何手段强制法轮功修炼者不信仰法轮功。由国家权力机关来认定法轮功是不是邪教,更是违背了政教分离的原则,是国家公权力对私权利的粗暴干涉和践踏人权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司法机关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来打压、迫害、构陷法轮功修炼者已经构成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轮功只是一个以真、善、忍为宗旨的松散的修炼群体,没有任何组织形态,更不是所谓的“邪教组织”,谁爱炼就炼,不爱炼就不链,来去自由。因此,法轮功并不等于邪教,更不等于邪教组织,牛桂芳修炼法轮功并不是“利用邪教组织”活动。(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
从第二点来看,破坏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导致某部法律或行政法
规整部或部份不能在实际中应用或施行。这可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这个能力的,有这种能力的人只能是拥有国家公权力的人。牛桂芳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公民,一个普普通通的法轮功修炼者,她有甚么能力或者权力能导致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全部或部份不能在实际中应用或施行呢?
因此,辩护人认为,牛桂芳既没有利用邪教组织,也没有破坏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人的行为,牛桂芳没有触犯《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
律师说,从社会危害性来看被告人的行为绝不可能构成犯罪。牛桂芳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法轮功修炼者,她一心想的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是一个正直守法的公民。牛桂芳所采用的手段也是和平的方式,是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同时也没有侵犯任何她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也没有扰乱公共秩序,更没有损害公共利益,可以说没有丝毫的社会危害性。对他们多年来因信仰遭受的不公、被妖魔化加以澄清披露,比如一些法轮功信仰者和
一些媒体认为天安门自焚是制造出来的并非真实发生的事件,法轮功修炼者是好人而不是
甚么邪教组织等等,这些内容也不可能对社会有丝毫的危害性。
本辩护人坚信,以刑事司法的方式对信仰者進行打压、迫害,这一页不光彩的历史即将掀过,它违背天理、国法、公道、人心。在这一过程中无论以任何名义对法轮功修炼者采取非法关押、刑事处罚,相关责任人都已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非法拘禁、制造伪证、徇私枉法、枉法追诉、枉法裁判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我们应该学会尊重信仰者的信仰自由,对待法轮功问题采取和解立场才是明智的选择是大势所趋,违背历史潮流将会造成更大的人道灾难、付出更大的政治代价!
法庭最后休庭,当庭没有宣判结果。大约12点15分结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6/1/沈阳中级法院开庭-牛桂芳与律师控诉迫害者-274739.html
2013-05-29:辽宁省沈阳牛桂芳上诉冤案开庭审理情况
5月27日9:00钟左右,律师和家属到达沈阳市中级法院,牛桂芳将近10点钟被带進法庭。共有4位家属参加了旁听,三名法官,两个公诉人,还有法警等其他人。牛桂芳为自己做了辩护,之后两位律师做了非常充分的辩护,李律师从本案中地方公、检、法从绑架到判决,违反法律方面進行辩护,谢律师则从信仰合法及良知劝善角度進行辩护,并要求当庭释放牛桂芳。两位律师辩护近两个小时。期间公诉人曾打断律师的辩护,但律师不为所动 ,最后公诉人也不吱声了。法庭最后休庭,当庭没有宣判结果。大约12点15分结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29/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74580.html
2013-05-25: 沈阳沈北新区牛桂芳冤案将于五月二十七日在中级法院开庭
沈阳中级法院于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通知律师,将于五月二十七日九点半审理牛桂芳上诉冤案。北京两位律师将为牛桂芳做辩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25/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74452.html
2013-05-25: 沈阳沈北新区牛桂芳的冤案将于5月27日在中级法院开庭
沈阳中级法院于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通知律师,沈阳沈北新区法轮功学员牛桂芳的上诉冤案将于5月27日9点半在沈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北京来的两位律师将为牛桂芳做信仰合法的辩护。
主审法官:张海军,
沈阳市中级法院地址:沈阳市中级法院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8号 邮编 110013
去沈阳市中级法院乘车路线:到北站换乘230路公共汽车或800路公共汽车就可直接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24/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74427.html
2013-05-09: 辽宁省沈阳沈北牛桂芳冤案上诉情况补充
2013年5月7日下午1点钟,律师到沈阳市中级法院阅卷,负责牛桂芳冤案的法官姓张,是个男的。刚开始告诉律师法院定“远庭”,即要在看守所通过大屏幕,对牛桂芳二次开庭。律师不同意,要求一定要在法庭开庭。法官说“考虑、考虑”。 开庭时间拟定在两周后。
牛桂芳说感觉到了法轮功学员对她的正念加持,律师和家属表示尽心负责。 请法轮功学员继续给予关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9/二零一三年五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73243.html
2013-05-01: 就牛桂芳冤案给沈阳市中级法院的公开信
沈阳市中级法院院长及相关人员:
二零一三年三月初,牛桂芳的两位律师(谢律师,李律师)将牛桂芳的冤案,从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递交到沈阳市中级法院。作为牛桂芳的亲朋家属,出于对牛桂芳以及对她的信仰的了解,也更是出于对你们负责的想法,给你们写这封公开信。
牛桂芳的冤案的整个过程是: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牛桂芳、曲丽红等四名法轮功在新城子街内挂条幅被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绑架。七月二十日,沈北新区新城子派出所、国保大队、包括虎石台派出所在内的十多名警察,在牛桂芳家中没有人的情况下,撬开厚重的防盗门,闯進去抄家,抄走牛桂芳家中一万二千多元的现金、一枚金戒指、一个价值四千元的台式机电脑等大量私人物品。
事后经家属再三要求,沈北新区新城子派出所才归还了一千多元的现金,其馀的一万多元现金和金戒指(都是家里给孩子结婚准备的)拒不承认,并推诿。难道警察就是这样“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吗?
根据《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人财产不受侵犯,宪法第37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新城子街派出所、沈北新区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无视国法,强行入室,侵犯了《刑法》第245条,第263条,第275条的规定。
之后,牛桂芳、曲丽红被非法关押于沈阳第一看守所。(沈北新区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牛桂芳并关進看守所,侵犯了《刑法》第238条,第239条的规定。)
直到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六日下午,家属才被告知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上午,沈北新区法院要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对法轮功学员牛桂芳、曲丽红庭审。在此之前,家属没看到“搜查证”、没接到“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 、“起诉书” 等相关法律手续。
在被非法庭审当中,牛桂芳当庭指出:《宪法》规定信仰自由,自己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罪,还当庭讲述自己二零一二年九月份被非法“外提”到沈北新区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拉上窗帘,捂她的嘴,对她暴力殴打、刑讯逼供。
牛桂芳被迫害得整个人都脱了相,一百四十多斤的体重下降到一百斤左右。
中国刑法《总则》明确指出:构成犯罪的四个要素,缺一不可,一:犯罪主体(犯罪者),二:犯罪客体(指被侵害的),三:主观方面(故意还是过失),四:客观方面(犯罪的后果和程度),其中,犯罪客体对定罪十分重要。比如指控一个人杀了人,那么必须存在一个被杀者,否则罪名不能成立。
而法轮大法是教人向善的正法,这是亿万法轮功学员的修炼实践所证明了的。既然法轮大法根本不是甚么×教组织,法轮功学员坚信大法的行为,又怎能构成利用×教组织呢?惩恶扬善乃法律之本质。对真、善、忍法轮大法的坚信和实践,不正是对惩恶扬善国家法律实施的维护吗?又怎么能说是对国家法律实施的破坏呢?显然,以刑法第三百条对法轮功学员的审判判刑,这就构成了对国家刑法的滥用。
信仰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也是一个无需讨论的问题。一个人信甚么,不信甚么,完全是个人自由,任何人没有理由加以反对。这是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中国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
牛桂芳的行为是受中国宪法和法律保护的行为,也是受中国加入的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保护的行为,《刑法》第三百条之“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是强加给她的一条罪名。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北京的谢律师,李律师受家属委托,到沈北新区法院阅卷了解案情后,向沈北新区法院递交了《再次开庭审理牛桂芳一案之法律意见书》,律师在“意见书”中从中国宪法和法律的角度阐明:警察在绑架、抄家、审问等过程中诸多违法行为。并从《宪法》、《刑法》及各项法规中充分证明了修炼法轮功持有及散发涉法轮功内容的相关物品的行为是合法行为。例如:
1、公诉人所列举的东西与指控的罪名没有关联性,不能作为证据。
2、法律机关進行搜查要有“搜查证”,搜查时要当事人在场,还要有证人作证,搜查物品要有清单,并且当事人和证人都要签字。而这个清单上没有当事人和证人的签字;抄家时牛桂芳家一万多元现金和一枚金戒指被抄走,这一万多元现金和金戒指哪去了?而且这些现金和本案没有丝毫关系,这都属于办案人员置法律于不顾,滥权枉法。
3、牛桂芳炼法轮功是符合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讲真相、挂条幅是属于言论自由,都不违法。公诉人的指控中并没有指出被告人利用了哪个会道门、哪个邪教组织,利用了甚么样的迷信活动,破坏了哪条法律、法规的实施,因此指控没有法律依据,属于适用法律错误。炼法轮功属于信仰范畴,法律打击的是犯罪行为,而不是思想。
4、“破坏法律实施罪”,要有主观客观的四个要件,缺一不可。牛桂芳没有触犯哪条法律,也没有侵害任何人,没有危害社会,没有主观恶性,客观上没有犯罪特徵,犯罪要件不全构不成定罪。牛桂芳不管是炼法轮功,还是挂条幅,都是属于信仰自由,宣传自己信仰的自由,属于人权自由范畴,受宪法保护。以信仰法轮功定罪违反了信仰自由的普世原则,违背了宪政精神,违反了政教分离原则。
沈北新区法院法官枉法行为
按法律规定,法院开庭应提前三日通知家属,可沈北新区法院,十七日开庭,十六日晚才通知家属,其中曲丽红的丈夫等直系家属没接到通知,所以家属在开庭前根本没有机会为她们请律师。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沈北新区法院对牛桂芳、曲丽红做出枉法判决: 在判决之前没有通知牛桂芳的律师、家属及她本人,于三月一日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直接下判决,牛桂芳被冤判三年;曲丽红被冤判三年,缓刑五年。没给判决书(后律师及时赶到,再三索要才拿到)也没告知牛桂芳上诉的权利。(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变相剥夺当事人的上诉权)。
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场所,是民众的希望所在,可是像沈北新区这样的法院,这样枉法渎职的法官能为民做主吗?
牛桂芳,原先家住农村,后搬到虎石台镇,她修炼法轮功后身上多种疾病不翼而飞。原来老吵架的夫妻变得和睦,对公婆孝顺备至,亲朋邻里谁家有事她都热心帮忙,是街坊邻里公认的好人。把好人送到监狱非法关押,让其遭受迫害将于心何忍!
另外要着重说明的是,牛桂芳根本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却受到了如此严重的非法侵害。从绑架、刑讯逼供、拘留、批捕、起诉、判决等,都是假法律的名义对牛桂芳实施的迫害,是一起彻头彻尾的冤案。
你们应该知道,法律的宗旨是惩恶扬善,伸张正义是法官的天职,对轮功修炼者的迫害是中华民族的巨难与耻辱。恳请沈阳市中级法院法官尊重公民的宪法权,坚守自己的良知,承担起自己的历史责任,敢于面对法轮功被迫害的事实,秉承“宪法至上 信仰无罪”的原则,为牛桂芳伸张正义,对牛桂芳作出无罪的公正的判决。
牛桂芳的亲朋家属
此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1/就牛桂芳冤案给沈阳市中级法院的公开信-272721.html
2013-03-15: 请沈阳法轮功学员关注沈北新区虎石台镇大法弟子牛桂芳
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大法弟子牛桂芳,于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被沈北新区法院冤判三年。三月六日,牛桂芳的两位律师已将牛桂芳的冤案上诉到沈阳市中级法院。刑二庭一位姓张的接的案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15/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70969.html
2013-03-04: 沈阳市沈北新区法轮功学员牛桂芳、曲丽红被诬判
据悉,沈阳市沈北新区法轮功学员牛桂芳被冤判三年、曲丽红被非法判三缓五。曲丽红于三月三日回到家中。牛桂芳仍被非法关押于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4/二零一三年三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70610.html
2013-02-07: 沈阳牛桂芳遭非法庭审 家属请律师申冤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在当地“六一零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的操控下,对牛桂芳、曲丽红、周凤兰及一名未知姓名的男性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
法院故意不提前通知家属
按法律规定,法院开庭应提前三日通知家属,可沈北新区法院做贼心虚,十七日开庭,十六日晚才通知家属,其中曲丽红的丈夫等直系家属根本就没接到通知,所以家属在开庭前根本没有时间为她们请律师。
当法轮功学员牛桂芳步履蹒跚被带進法庭时,牛桂芳的亲属们见牛桂芳被迫害得整个人都脱了相,一百四十多斤的体重下降到一百斤左右,已经半年看不到牛桂芳的亲属个个泪流满面。
在被非法庭审当中,牛桂芳当庭指出:《宪法》规定信仰自由,自己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罪,牛桂芳还当庭讲述自己九月份被非法“外提”到沈北新区新城子街派出所遭警察暴力殴打、刑讯逼供事实。主审法官王旭多次打断牛桂芳的叙述,企图掩盖警察打人真相。
家属请正义律师申冤
非法庭审后,家属为牛桂芳聘请了两位北京正义律师决定为牛桂芳申冤。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北京律师与家人到沈阳第一看守所,律师见到牛桂芳,看到牛桂芳身体消瘦,并听她讲述被“外提”的情况:“二零一二年九月五日下午,我被沈北新区国保的人『外提’到沈北新区新城子街派出所,有四个人对我非法审问,打我,有一个是沈北新区“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的人,其他人都叫他『三哥’,他们强迫我按手印,我不从,他们就拿来李洪志师父的照片要烧毁,我不配合,他们就开始撅我的手,打我,我的手当时就肿了,疼得大叫,他们就捂我的嘴,把我手背过去,刑罚上叫『苏秦背剑’,还拉上窗帘打我。在我被带回看守所时,看守所的警察看到我被打的样子,都对带我回来的警察说:『你们以后再把人打成这样就不要再送回来了,我们不收。’我的胳膊肿得老粗,好几个月手都不好使。现在身体很不好,很难受。”
律师指出:“外提”是非法行为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北京律师又赶到沈北新区法院阅卷了解案情,并向法院申请重新开庭。主审法官王旭称已经开过庭。律师继续与之沟通,目前法院方面仍未有答覆。
律师在对家属分析案情时指出:法轮功被迫害十几年了,从道义上讲谁善、谁恶;从法律上讲谁合法、谁违法,这已经分的再明白不过了。
律师说,在法律界,包括在他们接触的参与迫害的警察、法官,“六一零”的人员中,基本上都知道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而且大部份都知道迫害法轮功是违法的。所以选择了正义的人是明智的,而没有勇气站在正义的一边是可怜的,还有一部份还在执行“上边”命令的是可悲的。
律师还说,在对待法轮功问题上从国内到国外“停止迫害”趋势大增,国内形势在急速变化,结束迫害指日可待。所以希望“同行”们面对真相,面对发生在法轮功身上的暴行和苦难,能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去对待法轮功问题。那才是最明智的。
牛桂芳的亲属们先前只知道牛桂芳修炼法轮功身体好了,人变得更加善良了,炼法轮功不应该受到迫害。现经多方谘询后,更加明白了“信仰自由”,修炼法轮功合法,是受《宪法》保护的,迫害法轮功的人才是违法的。所以牛桂芳的亲属们表示,一定尽全力要将善良的牛桂芳营救回家。
牛桂芳遭迫害事件简况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大约九点多钟,牛桂芳、牛桂华、曲丽红、陈敏四名法轮功在新城子街内被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绑架。
七月二十日,沈阳市沈北新区新城子派出所、国保大队、包括虎石台派出所在内的警察,对牛桂华、曲丽红、陈敏等人抄家、抢劫。十多名警察,在牛桂芳家中没有人的情况下, 撬开厚重的防盗门,闯進去明目张胆的進行抢劫,抢走牛桂芳家中一万二千多元的现金、一个价值四千元的台式电脑,一枚金戒指等大量私人物品。
八月二十二日,陈敏、牛桂华被劫持到马三家子教养院非法劳教;牛桂芳、曲丽红被非法关押于沈阳第一看守所至今。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对牛桂芳非法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2/7/沈阳牛桂芳遭非法庭审-家属请律师申冤-269246.html
2013-01-22: 沈阳法院偷偷摸摸为哪般?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沈阳市沈北新区邪党法院在当地“六一零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的操控下,对牛桂芳、曲丽红、周凤兰,还有一名未知姓名的男性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据悉在法庭上,法轮功学员都堂堂正正的否定检方和法官的犯罪指控,当庭指出修炼法轮功、做好人合法,并要求当庭无罪释放。对于主审法官王旭的构陷,法轮功学员都一一驳回,并指出法院对她们的庭审是非法的,当牛桂芳当庭揭露恶警对她的酷刑殴打时,被法官王旭无理打断。整个非法庭审前后不到两个小时,在走过场中草草收场。
非法庭审当天,整个沈阳大地笼罩在一片蒙蒙的雾霾之中,沈北新区公、检、法的大楼在迷雾里显得格外阴森,晚上才接到通知的家属们(有的家属没有接到通知)一大早就等候在法院门前,大约九点半钟,四名法轮功学员被戴着手铐和脚镣等重刑具,先后被劫持進沈北新区法院。法轮功学员们经过半年的非法关押迫害,身体遭到严重摧残,其中牛桂芳、周凤兰(六、七十岁老太太)走路已经是非常吃力。
法轮功学员牛桂芳步履蹒跚,挪着沉重的脚步,似乎随时要倒下,牛桂芳的四个姊妹与她的丈夫,已经半年看不到牛桂芳,一见到牛桂芳的样子,姐妹们个个泪流满面,她们没想到牛桂芳被迫害成这样子,整个人都脱了像,一百四十多斤的体重下降到一百斤左右。牛桂芳朴实的丈夫,看到妻子的情形,心碎得不停地流泪。按法律规定,法院应提前三日通知家属,可沈北新区法院做贼心虚,十七日开庭,十六日晚才通知家属,其中曲丽红的丈夫等直系家属根本就没接到通知。本来是公开庭审,可沈北新区法院只允许两位家属進入法庭,男性家属都被全身搜身,不允许和亲人说话。
牛桂芳在被非法庭审当中,拒绝回答法官王旭的一切非法问话,当法官王旭指控牛桂芳“利用邪教组织(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时,身体虚弱的牛桂芳严正指出:法轮大法教人修“真善忍”,《宪法》规定信仰自由,我们按真善忍做好人何罪之有!牛桂芳还当庭讲述: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新城子街派出所将我绑架,抢走我家中一万二千多元的现金、四千多元的电脑,一枚金戒指、两个存折,一个数码相机,一架缝纫机。之后把我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九月份我被“外提”到沈北新区新城子街派出所非法审问,警察强行我按手印,我不从,他们就撅我的手,我的手当时就肿了,他们捂我的嘴,把我手背过去,拉上窗帘打我。在我被带回看守所时,看守所的警察看到我被打的样子,都生气地对带我回来的警察说“你们以后再把人打成这样就不要再送回来了,我们不收”。我的胳膊肿得老粗,好几个月手都提不上裤子。
在牛桂芳讲述的过程中,法官王旭多次打断牛桂芳的控诉,企图掩盖警察打人真相。最后牛桂芳要求:我已经被非法关押半年了,我没犯法,你们对我的审判是非法的,应该立刻放我回家。法轮功学员曲丽红被劫持進法庭时,到处寻找也没有看到自己的家人。当法官王旭读完对她的指控时,曲丽红说:你读的所有这一切都是栽赃陷害。法轮大法教人修真善忍有错吗?当法官王旭问曲丽红:晚上你到新城子来干甚么来了?曲丽红说:我来告诉新城子百姓“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曲丽红质问法官:你们对我开庭为甚么不通知我的家人?法警喊進来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子,是曲丽红的表妹。曲丽红问:为甚么不通知我的丈夫与婆婆?法官狡辩说:我们通知了,但没找到你家。多么荒唐的藉口。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一群警察去曲丽红家抄家,可法官竟然说没找到曲丽红家。
曲丽红有一个十一岁的儿子,已经有半年没有见到妈妈了,他经常对奶奶说:“我在梦中看到妈妈回来了,梦一醒妈妈就不见了”。
法轮功学员周凤兰已经六十多岁了,身体虚弱,在法庭上,周凤兰有人搀扶,法官问周凤兰认罪不?周凤兰说:我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罪。法官不允许周凤兰的老伴和儿子与亲人说话。家属明明知道大法教人向善,对于恶党的迫害,家人上告无门,无可奈何。
当天还有一名未知姓名的男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该学员四十多岁,皮肤白皙体态微胖,可能是外地学员。
当天,在沈北新区邪党法院外,沈北的“六一零办公室”与沈北新区国保大队的恶警四处巡逻与录像。有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被国保恶警查问。其中一名国保恶警被家属认出后,自称是保安,不敢露面,此恶警曾用瓶子殴打法轮功学员。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沈北新区法院一直充当恶党“六一零办公室”的打手,已非法判刑有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多行不义必自毙,当年参与诬判法轮功学员的法官报应不断,制造“二零零八沈北冤案”的法院副院长张文,刚在判决书上签字,自己就得了一种怪病,无法医治而死亡。诬判法轮功学员王敏的法官鄂安福,年仅四十五岁,因脑出血而丧命。这些年来,法官们接到了很多法轮功真相电话,渐渐相信了迫害法轮功学员要遭报应的事实,尤其法官鄂安福死前自曝参与判处了多名法轮功学员重刑,对所作恶行公开忏悔后,许多法官退了党,不愿接法轮功学员的案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2/沈阳法院偷偷摸摸为哪般--268075.html
2013-01-18: 辽宁省沈阳沈北新区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
1月17日,沈阳沈北新区一共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她们是:虎石台镇法轮功学员牛桂芳、曲丽红;辉山法轮功学员周凤兰;还有一名男同修年龄四十岁左右(请沈北同修尽快核实该同修姓名等详细情况)。
四名法轮功学员修戴着手铐和脚镣,大约上午9点半多钟被带進法庭。对每个人的非法庭审大约進行了半个小时,法轮功学员在法庭上证实法轮大法的美好,被邪党法官王旭多次阻止。庭审没有宣判结果,据悉开庭时间有的家属都不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8/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267912.html
2013-01-17: 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定于1月17日非法庭审牛桂芳、周凤兰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邪党法院,将于2013年1月17日上午,对沈北新区大法弟子牛桂芳(目前还不知是否有与牛桂芳一起被绑架的同修曲丽红)、周凤兰非法审判。家属于1月16傍晚才得到通知。
主审法官:王旭(024-89749755 13998873629 )
附电话号码:下载(24KB)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7/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67904.html
2013-01-04: 沈阳牛桂芳在派出所遭恶警殴打
近日获悉,被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安分局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牛桂芳,在一次被非法审问的过程中,遭到沈北新区国保大队与新城子街派出所恶警的暴力殴打,据知情人透露,牛桂芳惨叫声传遍了派出所的整个楼。
牛桂芳被殴打过程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牛桂芳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后,一直被非法关押于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其间,牛桂芳与曲丽红被非法“外提”到沈北新区新城子街派出所,当日的非法审讯过程当中,因牛桂芳拒绝回答警察的一切非法审问,恶警即对她暴力殴打,牛桂芳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本能的痛的大声喊叫,恶警恐慌恶行暴露,竟然拉上窗帘,将牛桂芳的嘴捂住,对她大打出手……
在被带离新城子街派出所时,牛桂芳曾向派出所的其他警察求救,可那些“人民警察”却像没听到一样,对牛桂芳的求救置若罔闻。
据目击者说,当日牛桂芳被带回看守所时,是被警察搀扶下车的,看守所的警察看到牛桂芳被打的样子,都生气地对带她回来的警察说“你们怎么把人打成这样”,事后,牛桂芳的胳膊肿得老粗,一个多月生活不能自理。
“我媳妇一身病炼法轮功都好了,我管她啥!”
牛桂芳,女,四十多岁,家住虎石台镇,是一位贤惠的好妻子,孝顺的好儿媳,也是邻里公认的好人。
牛桂芳修炼法轮功前身体不好,脾气也不好,夫妻之间经常吵架,修炼法轮功后身上多种疾病不翼而飞。牛桂芳的丈夫说:“我脾气不好,夫妻吵架就动手打,她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做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们夫妻和睦了,我愿意让她炼法轮功。”牛桂芳被绑架后,家里遭警察抢劫,她朴实的丈夫去新城子街派出所讲理,不法警察指问他:你媳妇炼法轮功你怎么不管?她丈夫直言说:她一身病炼法轮功都好了,我管她啥呀!
牛桂芳被绑架前的两个月,她婆婆得了重病,牛桂芳就把婆婆接到自己家(因婆婆和小叔住在一起)精心照顾,直到婆婆痊愈才把婆婆送回去,婆婆说“我儿媳妇人好,心地善良,原先家在农村住时,街里邻居谁家有事她都帮忙,谁迫害她谁都有罪”。
几年前牛桂芳家动迁搬到虎石台镇内。自从住了楼房,她几乎承包了单元楼道的清扫,上下楼的人对都她赞许有加。
挂条幅遭绑架,家里被抄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牛桂芳、牛桂华、曲丽红、陈敏等四名法轮功学员去新城子街内挂真相条幅,大约九点多钟,被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绑架。
七月二十日,沈阳市沈北新区新城子派出所、国保大队、包括虎石台派出所在内的警察,对牛桂华、曲丽红、陈敏等人抄家、抢劫。
到牛桂芳家的十多名警察,见她家中没人,就明目张胆撬开厚重的防盗门,闯進家里進行抢劫,后来家人回来的时候,发现屋内一片狼藉,家中一万二千多元的现金、一个价值4000元的台式机电脑,一枚金戒指、两个存折,一个数码相机,一架缝纫机与若干布匹等大量物品丢失。
八月二十二日,陈敏、牛桂华被非法送至马三家子教养院非法劳教。牛桂芳、曲丽红被非法批捕,沈北新区“六一零”(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非法组织)预谋对她们非法判刑。
如今新年将到,牛桂芳、曲丽红被非法关押于沈阳第一看守所(造化)已经快半年了。家属盼望亲人早日平安回来,可看守所不让见,只是让往里送钱。沈北新区公、检、法预谋串通一气,非法构陷牛桂芳、曲丽红有罪。
参与迫害是违法犯罪
牛桂芳被绑架,原本一个平静、幸福的家庭遭到破坏。得知她遭警察毒打,牛桂芳的家属和亲人心在流血、在哭泣。“打人犯法”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道理。可是如今抓人打人的凶手却是执法人员——警察,检察院、法院还在预谋非法开庭,审判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亲人,他们实在不知道这冤情应该向谁诉啊!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中,公、检、法系统一直是假借法律之名,行迫害之事。他们的行为才是真正的违法犯罪。几年来,越来越多的正义律师在法庭上指出:修炼法轮功是无罪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指控属于陷害好人,对法轮功学员的刑罚更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再次奉劝还在参与迫害者:宇宙的法理是公平的,善行终有善报,恶行必遭恶报。目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周永康、薄熙来等都被海外法轮功学员告上法庭,有的已经入狱。而作为最基层的警察是受害、受迷惑最深的。为了你们的未来,为了你们家人的未来,请理性、冷静地思考,立即停止迫害!用自己的善行来赎罪过吧!否则将成为给共产党垫背的替罪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4/沈阳牛桂芳在派出所遭恶警殴打(图)-267434.html
2012-09-07: 辽宁省牛桂芳、曲丽红近期消息
2012年7月19日辽宁省沈阳沈北新区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牛桂芳、曲丽红于8月5日(周三)从沈阳市第一看守所被带回新城子街派出所。听牛桂芳说她被打过。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9/7/二零一二年九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62449.html
2012-09-03: 沈阳市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批捕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沈阳沈北新区四位法轮功女学员牛桂芳、牛桂华、曲丽红、陈敏被沈北新区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绑架,陈敏、牛桂华被非法劳教;牛桂芳、曲丽红被非法批捕,沈北新区“六一零”( 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非法组织)预谋对她们非法判刑。
牛桂华因身体检查不合格,被劳教所拒收,八月二十四日回到家中。
遭绑架、抢劫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沈阳沈北新区新城子街派出所的警察,将家住虎石台镇的法轮功学员牛桂芳、牛桂华、曲丽红、陈敏等四人绑架。七月二十日上午十点至下午两点,沈北新区国保大队、新城子街派出所、虎石台镇派出所近十辆警车的警察,由当地居委会带路,分别到四人家中公开抄家抢劫(家中无人他们就撬门入室),共抢劫财物价值十馀万元,其中电脑二台、数码相机一台、手机三部、缝纫机一架、金戒指一枚、现金一万二千多元、存折两个。
七月二十日当天,不法警察们同时绑架和抢劫了虎石台镇法轮功学员任秀琴、吕国琴,二人被非法关押到半夜放回。
当时领头人之一是沈北新区新城子街派出所所长关连福,主办此冤案者是副所长韩显军。虎石台镇很多老百姓都目睹了他们的恶行,都为之感到震惊不已。
亲人被非法关押,焦急万分的家属于七月二十日当晚来到新城子街派出所,希望释放自己无辜的亲人。人不让见,在七月二十日半夜,牛桂芳、牛桂华、曲丽红、陈敏被劫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位于造化)非法关押。八月二十二日,陈敏、牛桂华被非法送至马三家子教养院非法劳教。 陈敏十五个月;牛桂华十八个月,牛桂华因身体检查不合格,被马三家子教养院拒收,二十四日回到家中。
曲丽红、牛桂芳被继续非法关押。目前这一起冤案已到沈北新区检察院。
牛桂芳的丈夫、曲丽红的婆婆一直奔波于沈北新区公安分局,新城子街派出所之间,然而那些昧着良知的所谓执法人员,互相推脱责任,更有甚者还对他们進行威胁。
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一直被冠以“依法”的名义,但是在迫害持续了十三年之久的今天,中共所依据的法律根本不存在。可是在中国“以权代法”根本没有老百姓说理的地方,在求助无门的情况下我们只有将这一冤案公诸于世,希望正义人士能伸出援手。
四位妇女修法轮大法受益
牛桂芳,女,四十多岁,家住沈北新区虎石台镇老市场附近,修炼法轮功后身上多种疾病不翼而飞,善良正直,乐于助人,她家住的楼道几乎都是她清扫,楼上楼下的邻居都知道。被绑架家遭抢劫后,牛桂芳朴实的丈夫去新城子街派出所讲理,不法警察指问他:你媳妇炼法轮功你怎么不管?她丈夫直言说:她一身病炼法轮功都好了,我管她啥呀!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大法遭迫害以来,牛桂芳先后三次被非法关押,多次被骚扰。中共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残酷迫害,使得丈夫非常担心妻子目前的处境。现在家中就他一人,其悲苦心情可想而知。
曲丽红女士,四十岁,上学时患胸膜炎,吐血,家里没钱,就放弃了治疗,后喜得大法,时时处处按“真善忍”去做,病痛不治而愈。因她工作勤勤恳恳为人温婉善良,单位上下无人不夸,还被提拔为科级干部。结婚时她不要彩礼而被丈夫单位传为佳话,婚后对待婆婆像对待自己的母亲一样。
曲丽红遭绑架,单位原同事找到新城子街派出所对警察说:曲丽红是我们单位公认的好人,你们把她放了吧! 她婆婆每天拖着瘦弱的身体到沈北新区公安分局、新城子街派出所向能见到的人述说自己儿媳是怎样在大法中受益,对自己是如何的好。遇到良知尚存的警察能安慰老人几句,在沈北新区公安分局有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当官模样的男警察,竟然威胁老人说:你儿子让人把东西拿走,连你儿子都应该抓起来。听到这些老人悲怆不已,拖着孱弱的身体走出沈北新区公安分局的大门老泪纵横:好儿媳被绑架,儿子忍受着妻子被绑架的痛苦,要上班还得照顾她和十一岁的小孙子,孙子经常说:做梦妈妈回来了。好人被关押迫害,这中国哪有说理的地方呀!
牛桂华女士,虎石台镇小桥子村,她的善良在村子里是家喻户晓,尤其对公公的照顾让人感佩。陈敏女士,怀孕五个月就住医院保胎,八个月生下孩子(不足月)后身体极度虚弱,重活干不了;修炼法轮大法后,身轻体健,十多年不曾吃过一粒药。
当年在中华大地上法轮大法因祛病健身的功效和修炼真善忍带给人们幸福和健康,所到之处广受欢迎,因修炼法轮功而受益者成千上万。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前头目江泽民却出于妒嫉心理,无视国家宪法,操控媒体铺天盖地的诬陷造谣抹黑法轮功,利用国家整部专政机器的镇压与迫害大法修炼者。
讲真相无罪
迫害已持续十三年。法轮功学员为了制止迫害,冒着生命危险,和平理性的把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说出来,省吃俭用自费印成传单送到千家万户,告诉人们法轮功是冤枉的,以此唤醒善良民众的良知!没有任何政治诉求。不仅无罪,更是高尚之举。
四位妇女被绑架后,那些仍在为邪党卖命的警察,逼迫四人“转化” 不转化就被说成“顽固”就被非法劳教,扬言判刑。法轮大法是佛法,修炼者按照“真、善、忍”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做好人,做好人中的好人!往哪里“转“啊”!
如今,法轮大法给中国赢得了巨大的国际声誉,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多个国家的褒奖二千多项,法轮功书籍被翻译成三十多种语言文字。法轮功学员的宽容、善良、和平、理性为全世界所公认。
再看中共,执政以来各种血腥运动祸国殃民,镇反、三反、五反、大跃進、大饥荒,四清、文革、“六四”镇压学生,迫害法轮功等等,造成了八千万中国同胞无辜丧生。无数善良人成了中共迫害的对像。中国五千年的传统文化被摧毁。社会道德下滑、天灾人祸不断、工人失业、农民失地、贪官横行、警匪一家,老百姓有冤无处诉。二零零二年六月,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发现了距今二点七亿岁的“藏字石”,五百年前崩裂的巨石断面内惊现六个排列整齐的大字“中国共产党亡”。冥冥之中有天意,可见上天早已安排中共灭亡的下场。
“善”是做人的本性,维护善良与正义是做人的天职。法轮功恰恰是教人向善啊!常言道:危难时能给僧人一口饭吃都是功德无量的。在这迫害期间,谁能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谁能为法轮功学员做点善事、好事,这个人将来一定会得大福报!是凡真心助人者,最后得到帮助的都是自己。在此呼吁所有善良的人士都来关注并制止这场对好人的迫害!希望辽宁父老乡亲们主持正义制止迫害,伸出援手帮助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牛桂芳,曲丽红,陈敏早日回家与家人团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9/3/沈阳市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批捕-262329.html
2012-07-24: 沈阳市警察高频率犯罪 一日连抢六家
当今中国流行一句语:“过去土匪在深山,如今土匪当公安”,一语道出了中国百姓对中共恶党领导下的警察流氓本性的深刻认识。在中共对法轮功的打压中,警察是沦为中共的工具,更是道德沦丧,打着法律的幌子,干着坏破宪法和法律的勾当。这样的犯罪,每天都在大陆发生着。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的牛桂芳、牛桂华、曲丽红、陈敏等四名法轮功学员去新城子街内挂真相条幅,大约九点多钟,被新城子街派出所恶警绑架。
七月二十日,沈阳市沈北新区新城子派出所、国保大队、虎石台派出所的警察,在不到12小时内,在虎石台这个沈阳北郊的小镇,明晃晃高密度作案,撬门压锁,翻箱倒柜,连续抢劫了六名法轮功学员的家,洗劫了大量资金与财物。
当日十点多,一群恶警闯到牛桂芳家,家中没人,恶警就强行把厚重的防盗门撬开,闯進家里進行抢劫,后来家人回来的时候,发现屋内一片狼藉,经牛桂芳的丈夫和女儿盘点,家中一万二千多元的现金、一枚金戒指、两个存折都不见了,恶警还抢走了一个价值4000元的台式机电脑,一架缝纫机与若干布匹。恶警声称,缝纫机与布匹用于制作法轮功真相条幅。
恶警们又非法对牛桂华、曲丽红、陈敏等人抄家、抢劫。其中陈敏家中三部手机、部份耗材被抢走;曲丽红家被抢走电脑一台、神韵光盘两个、大法护身符一只、真相币两元。
下午一点多钟,虎石台镇另两位法轮功学员任秀芹、吕国琴到曲丽红家看望,也被前去抄家的恶警绑架。随后,任秀芹、吕国琴的家里也被恶警非法搜查、抄家。
七月二十日半夜,牛桂芳、牛桂华、曲丽红、陈敏四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劫持到沈阳第一看守所(造化)非法关押,任秀芹、吕国琴被放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7/24/沈阳市警察高频率犯罪-一日连抢六家-260671.html
2012-07-24: 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六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辽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牛桂芳、牛桂华、曲丽红、陈敏被绑架。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沈阳沈北新区虎石台镇法轮功学员牛桂芳、牛桂华、曲丽红、陈敏到沈北新区新城子街内挂条幅,被沈北新区公安分局恶警绑架。七月二十日上午十点到两点之间,沈北新区公安分局伙同虎石台派出所恶警闯到四名法轮功学员家中非法抄家。
七月二十日下午一点多钟,沈北新区虎石台镇法轮功学员任秀芹、吕国琴到曲丽红家,被前去抄家的恶警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7/24/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60482.html
2012-07-21: 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六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辽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牛桂芳、牛桂华、曲丽红、陈敏被绑架。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沈阳沈北新区虎石台镇法轮功学员牛桂芳、牛桂华、曲丽红、陈敏到沈北新区新城子街内挂条幅,被沈北新区公安分局恶警绑架。七月二十日上午十点到两点之间,沈北新区公安分局伙同虎石台派出所恶警闯到四名法轮功学员家中非法抄家。
七月二十日下午一点多钟,沈北新区虎石台镇法轮功学员任秀芹、吕国琴到曲丽红家,被前去抄家的恶警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7/21/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60472.html
2011-06-12: 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法轮功学员被社区人员骚扰、被协勤监视
2011年6月8日,虎石台镇社区人员到法轮功学员吕国琴家骚扰。2011年6月9日早6点钟左右,虎石台镇轮功学员牛桂芳家楼下有虎石台派出所协勤监视,一人是上次到牛桂芳家骚扰的自称是王某的(50多岁,1米7左右黑长脸);另一人名字叫高玉库,老市场的“小蜜蜂面包坊”是他家开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6/12/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42331.htmlm
2011-06-11: 辽宁沈阳沈北新区虎石台镇法轮功学员被社区人员骚扰、协勤监视
2011年6月8日,虎石台镇社区人员到法轮功学员吕国琴家骚扰。
2011年6月9日早6点钟左右,虎石台镇轮功学员牛桂芳家楼下有虎石台派出所协勤监视。一人是上次到牛桂芳家骚扰的自称是王某的(50多岁,1米7左右,黑长脸);另一人名字叫高玉库,老市场的“小蜜蜂面包坊”是他家开的。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6/11/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二)-242297.html
2011-04-23: 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派出所骚扰法轮功学员牛桂芳家
四月二十二日下午二点钟左右。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派出所的两名警察 身穿便衣以普查户口为名到法轮功学员牛桂芳家中骚扰,其中一个年岁大的穿着鞋强行進入屋内到处乱看,并无理的问他丈夫:你媳妇还炼不炼法轮功?她在哪上班?家里有没有打印机、电脑?你媳妇会不会电脑?你家有没有炼法轮功的来?房子是租的还是卖的等一些话?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23/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39446.html
2011-04-06: 沈阳市沈北新区牛桂芳遭受的迫害
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前瞻屯村村民牛桂芳女士,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功,遵循李洪志师父的“真善忍”原则做好人,道德回升了,身体健康了,原本不和谐的大家庭也和睦了。家人都说:这都是法轮大法给全家带来的福份。但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牛桂芳开始遭到中共的迫害。
二零零八年被绑架到森林宾馆
二零零八年奥运前夕,中共邪党打着“保奥运”旗号对法轮功学员疯狂迫害。三月初,沈北新区“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指使虎石台镇派出所晚上在牛桂芳家一连监视了十几天。十五日早九点她家窗户上有一个人头,牛桂芳喊了声:“干甚么的?”那人撒腿就跑。她追出去问邻居,邻居说:有个人从你家翻墙跑到外面去了。原来是前瞻屯村长崔国友带着派出所副所长李英和一个警员到邻居家非法调查,李英翻墙跳進她家院内趴窗往屋里看被发现,(当时她家大门锁着)。牛桂芳质问他们三人为甚么私闯民宅,不犯法吗?他们吱吱呜呜报了两个假名,说叫吕波、王强,其实吕波就是李英,说叫王强的是个警员,真实姓名不知道。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三日半夜一点多钟,派出所副所长李猛、指导员贺喜纯带着五、六个人再次闯入牛桂芳家,强行绑架她和家人,连来她家串门的两个外甥女也被一同绑架到派出所审问,恶警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抄家。
警察将牛桂芳劫持到沈北新区森林公园内的“森林宾馆”非法关押。两名警察和三个协勤轮班看守她,吃饭睡觉都有人看着。四天后的早上八点多钟,新城子公安分局的霍某和虎石台派出所的警察吴鹏先后非法提审牛桂芳,逼迫她写不炼功、不上北京的保证,每天必须到派出所去报到,否则不让回家。
牛桂芳不配合,警察无奈之下,只好把她送回家。但虎石台镇派出所所长王震波还不死心,继续打电话進行恐吓,并伙同副所长李英上门骚扰,还指使警察王大力、王某还有一协勤经常到她家骚扰,给牛桂芳及家人带来了极大的精神压力。
前期遭受迫害的经过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虎石台镇派出所、村干部开始经常上牛桂芳家中骚扰、恐吓。一天晚上,村治保主任杨世革带着葛貌祥、虎石台镇农村派出所所长赵文辉、片警董爱军闯入牛桂芳的家中,恐吓她及家人,非法搜查,抄走大法书籍。之后牛桂芳被片警骗去派出所强迫照像、按手印,派出所还胁迫大队书记侯景仁、村长崔国友以及治保主任杨世革参与对她的迫害。村干部还花钱雇她家邻居大队书记的叔叔侯廷权专门对她進行监视。
牛桂芳坚信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这么好的功法蒙受不白之冤,公民有上访权。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牛桂芳先后两次去北京上访,向政府说明法轮功真相。一次牛桂芳到天安门广场,被警察绑架到北京前门派出所,两恶警把她的两手一上一下用手铐反扣到背后,同时拳脚相加,后她被关押到沈阳驻京办事处一天一夜,原籍派出所片警董爱军等人将牛桂芳等四位法轮功学员押回老家,在火车上,警察把四个法轮功学员铐在一起,不允许吃饭,不允许上厕所,最后还勒索每人三百元钱。
被拉回当地后,牛桂芳等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沈阳市第五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被迫从早到晚坐板,不许动,不许说话。二十几人关在一间屋里,吃、喝、拉、撒、睡全在屋里,气味非常难闻,每天被勒索十二元的伙食费。
之后警察又把牛桂芳等法轮功学员劫持到沈阳市大南收容所继续非法关押。收容所的窗户几乎没有玻璃,屋里还有残疾的孩子和精神病患者,环境极其恶劣,警察强迫家人交了六百元钱的伙食费。这样,牛桂芳先后两次被非法关押了四十几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6/沈阳市沈北新区牛桂芳遭受的迫害-238648.html
2008-05-12: 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派出所恶行
四月二十五日晚九点十分,沈北新区虎石台派出所所长王振波打电话骚扰前詹屯村大法学员牛桂芳,并威胁说:要开奥运了,你不能出去,你炼法轮功就是违法。并且还说:我还可以找两个人做假证,说你发传单,就可以给你抓起来。
5月1日下午5点半,沈北新区虎石台派出所三名警察又来到前詹屯村大法学员牛桂芳家中骚扰,以过节为名,来看看和你是重点保护对像为由,问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话。
沈北新区虎石台派出所副所长李英、王大力,还有一名警员,三人来到双楼子村大法学员任秀琴家中骚扰,让大法学员签所谓不扰乱社会秩序的保证。
我们真诚的劝告虎石台派出所所有参与者,不要再继续行恶了,为自己和自己的家人留条后路吧!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5/12/178089.html
2008-04-01: 沈北新区虎石台镇被绑架法轮功学员近况
三月二十三日半夜一点,被虎石台镇派出所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牛桂芳、任秀琴于三月二十七日已放回家中,现被监控,每天都被电话骚扰。
这次抓捕是在沈北新区公安分局三月二十二日十八时至二十三时组织召开的紧急会议,公安局来人后,由副所长李英、李孟为首,贺喜纯、高亮等七、八恶警参与,高亮出示抓捕证,同时录像進行抄家、抓捕。
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地点:棋盘山森林公园里一座三层楼的宾馆,里边有三十多个房间,每个房间有三张床,每个房间都有由社区、开发区、司法局、巡防、警察组织的陪护人员,这些人两班倒,半夜二点换岗,二十四小时监控,监控对像是法轮功学员和蚁力神养殖户,对法轮功学员就是绑架,对蚁力神养殖户就骗说是发钱了。
整个虎石台地区现正配备协勤、巡防一百多人,这些人除了“三险一金”外,每月实发工资外570元,还有部份清洁工、拾荒人员也参与协勤,对他(她)们有三险承诺。
虎石台派出所警察四十多人,这些协勤、警察对重点人物進行蹲坑,每晚十点出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1/175603.html
2008-03-27: 沈阳沈北新区法轮功学员牛桂芳、任秀琴被绑架
三月二十三日半夜一点多钟,虎石台镇派出所八名恶警非法闯入沈北新区前詹屯村法轮功学员牛桂芳家中,把牛桂芳强行绑架,并在她家乱翻东西。她的丈夫和去她家串门的外甥女儿也一起被绑架,后来先后被放出。当晚虎石台镇双楼子村法轮功学员任秀琴也在家中被虎石台镇派出所恶警绑架,现二人被非法关押在棋盘山或辉山的一个招待所里,与许多上访的蚁民关在一起。
在此之前虎石台镇派出所恶警多次上门骚扰:
1、2008年3月14日下午2时,虎石台镇派出所恶警王大力和一库南一委的工作人员去法轮功学员任秀琴家骚扰,威胁说:两会期间不许出去,我天天监督你。
2、 2008年3月15日上午9时,虎石台镇前詹屯村村长崔国友带领两名自称是镇政府(实际上是派出所警察)的吕波、王强。其中,吕波翻墙進入牛桂芳家,趴在窗户上往屋里看,被牛桂芳发现,质问:是谁?干甚么的?吕波又翻墙逃出院外,被牛桂芳追上后说出了自己的身份和在场的王强及村长崔国友。
3、2008年3月18日上午九时,虎石台镇派出所五、六名警察又去了虎石台镇前詹屯村的法轮功学员牛桂芳家,人不在家,就往小桥子方向去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3/27/175212.html
2008-03-26: 沈阳法轮功学员牛桂芳被绑架情况补充
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詹屯村法轮功学员牛桂芳,是在2008年3月23日凌晨1点钟被绑架的,在同一时间被绑架的还有虎石台一库的法轮功学员任秀芹。这次绑架是沈北新区虎石台镇派出所早有预谋的。
另外,虎石台镇派出所恶警同时绑架了牛桂芳的丈夫和外甥女。在3月23日早上6点左右才将牛桂芳的丈夫和外甥女放回。
目前,牛桂芳、任秀芹被关在沈阳的辉山宾馆。辉山宾馆的具体地点请知情者帮忙提供。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3/26/175190.html
2008-03-25: 沈阳法轮功学员牛桂芳、任秀琴被绑架
三月二十三日半夜一点多钟,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詹屯村法轮功学员牛桂芳在家中被虎石派出所恶警绑架。她的丈夫和去她家串门的外甥女儿也一起被绑架,后来先后被放出。领头迫害的是贺喜存,在牛桂芳家乱翻东西,甚么也没翻到。
双楼子村法轮功学员任秀琴在家中也绑架,现被关押在辉山宾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3/25/175113.html
2008-03-24: 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法轮功学员牛桂芳被警察绑架
2008年3月22日晚,沈北新区虎石台镇詹屯村法轮功学员牛桂芳被虎石台镇派出所警察绑架,现被非法关在虎石台镇派出所。
3月22日晚,五、六名警察抄了牛桂芳的家,家里被翻很乱,只抄走一把裁纸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3/24/1750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