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 阜新市 >> 王跃民(王越民)

男, 43
个人情况: 铁路车辆段工人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辽宁阜新西铁南驿二小区
个人近况: 2005年3月24日 迫害致死 (2005-04-13首次报道致死)
立案日期: 2003-09-17
明慧案例: 明慧所列迫害致死案例编号 1720(常有变动,请以明慧为准)
案例分类: 工人  劳教  非法拘留/绑架  毒打/体罚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家人/朋友被迫害  受迫害程度:酷刑
家庭成员: 儿女/侄儿女/外甥/甥女: 王秀英
祖辈亲人: 王跃民(王越民)
交叉列在: 辽宁 > 葫芦岛教养院(葫芦岛劳教所,男)

案例描述   全页显示

2005-05-03:追忆同修王跃民 我从网上看到同修王跃民被迫害致死的消息,感到有些突然,有一些不敢相信。昔日的同修被迫害失去了生命,而我却不能为他们做些什么,感到愧疚。现在我只能用笔来记述同修的过去,在证实法的路上走过的一段难忘的时刻。 我和王跃民认识是在2001年的夏天,那是在阜新教养院。那时我在二大队被迫参加劳动。大概是六月二十几日,从新收大队(六大队)分下来几个人,都是法轮功学员。他们被分到二大

2005-05-03: 追忆同修王跃民

我从网上看到同修王跃民被迫害致死的消息,感到有些突然,有一些不敢相信。昔日的同修被迫害失去了生命,而我却不能为他们做些什么,感到愧疚。现在我只能用笔来记述同修的过去,在证实法的路上走过的一段难忘的时刻。

我和王跃民认识是在2001年的夏天,那是在阜新教养院。那时我在二大队被迫参加劳动。大概是六月二十几日,从新收大队(六大队)分下来几个人,都是法轮功学员。他们被分到二大队以后拒绝参加劳动,不配合邪恶之徒。当时阜新教养院非常邪恶,他们把拒绝参加劳动的法轮功学员带到二大队的劳动现场(打石厂)逐个迫害,用几根电棍同时电击一个人,直到电棍没电为止。回到教养院以后,我在厕所里看见一个人,手被电起一个大水泡,有鸡蛋黄大小。后来我才知道那就是王跃民,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

后来我从二大队被分到新收大队。2001年10月份,可能是迫于上面的压力,因为规定法轮功学员是不准参加外役劳动,教养院怕上面来人检查,就把所有的男法轮功学员都集中调到了新收大队,说是“统一管理”,在那里我又见到了王跃民。我们相处了一段时间,10月14日我被非法劳教期满回家。

2002年我外出打工回家以后,听说我们那的资料是由王跃民送到,我很吃惊也很感动。因为在我们被非法抓捕以后,我家和当地的资料来源就断了。是王跃民从几百里以外把材料送到我家,他还为了送资料方便买了一辆摩托车。从他家到我家往返四、五百里的路程,定期必来,从没有耽误过。大都是当天打来回,就是因为同修的付出,我们才能及时的看到师父的经文,能跟上正法進程。在此我感谢同修的无私付出。后来我们和当地同修联系上了。

我和王跃民最后一次相见是在2002年中国新年前。当时我姐结婚,王跃民来参加婚礼,就在那天晚上我们交流了很久。那时师父在费城的讲法正好发表,通过学法我们谈了各自的体会和当时对证实法的认识。使我想不到的是这竟是我和王跃民的最后一次相见。我一直在外打工,偶尔回家才能听到同修的消息。大概在2003年的时候我听说王跃民被非法抓捕,关在葫芦岛教养院。后来听说他被迫害的很严重,保外就医。直到最近看到了王跃民被迫害致死的消息,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始终按“真、善、忍”做好人的王跃民却惨遭迫害,就是因为一句真话被关進了劳教所,或被非法判刑。这就是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的邪恶本质,希望大家认清,不再受江集团的谎言欺骗。

2005-04-13:一家三人被绑架 辽宁阜新市王跃民含冤离世 辽宁省阜新市大法弟子王秀英、其弟王跃民及其子王冰,以及大法弟子孙翠萍2005年3月17日被国安不法人员绑架、抄家。王跃民因屡次被残酷摧残,身体极度虚弱,于 2005年3月24日含冤离世,年仅43岁。 2005年3月17日,王秀英的儿子王冰,下班时间被阜新市国家安全局不法人员从单位门口劫持到派出所,邪恶之徒从其身上翻出家门钥匙,然后非法开门入室

2005-04-13: 一家三人被绑架 辽宁阜新市王跃民含冤离世

辽宁省阜新市大法弟子王秀英、其弟王跃民及其子王冰,以及大法弟子孙翠萍2005年3月17日被国安不法人员绑架、抄家。王跃民因屡次被残酷摧残,身体极度虚弱,于 2005年3月24日含冤离世,年仅43岁。

2005年3月17日,王秀英的儿子王冰,下班时间被阜新市国家安全局不法人员从单位门口劫持到派出所,邪恶之徒从其身上翻出家门钥匙,然后非法开门入室,将当时在家中的大法弟子王秀英和其弟王跃民及大法弟子孙翠萍全部绑架到西苑派出所,并将孙翠萍外衣兜里的14400多元钱强行掏走,而家中大法弟子们省吃俭用买来向世人讲清真象所用的设备:一台激光打印机、一台彩喷打印机、两台录音机(双卡、单卡各一台)、一台塑封机、两把大型切纸刀、若干张光盘及打印纸等,也全部被非法掠走。

王跃民此前曾被非法关押于葫芦岛教养院,并遭受了残酷迫害,于2004年在被迫害得只剩下三克血(注:这是指血色素, 当一百万红细胞含三克以下血红蛋白时,从医学上讲就是发生了病变)的情况下,葫芦岛教养院怕承担责任,才让其家人接回。此次再次被非法抓捕,随因身体极度虚弱,于当晚被放回,终因数次迫害所造成的身心伤害,于 2005年3月24日含冤离世。

王冰被非法关押四天,王秀英在其弟去世的情况下,其丈夫据理力争向公安部门要人,在被非法关押九日,其弟发丧之日将其要回。为了避免邪恶再次抓捕迫害,王秀英目前已被迫离开家,流离失所。孙翠萍目前仍被非法关押于新地看守所。

参与此次非法绑架迫害的是阜新市国家安全局人员,国家安全局电话:

办公室电话:0418-3319547
值班室电话:0418-3319445
技术安全保卫办公室::0418-2827113

西苑派出所电话:0418-2281550

大法弟子王跃民被迫害的部份经历

2000年12月25日因去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讲一句公道话,回来后被西铁派出所非法抓捕,并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于阜新市劳动教养院,遭受电刑等酷刑折磨。2001年6月17日下午,该教养院副院长辛洪顺、管理科科长佟超、教育科郭科长手持三根电棍,气势汹汹地到二大队劳动现场──阜新海洲矿平安打石厂,将王跃民拽進屋里,用三根电棍同时电王跃民的双手双肩等部位,当场把身上电起三个鸡蛋大的水泡。王跃民的手上一直留下伤疤。详情请参考“辽宁省阜新市和葫芦岛市劳教院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http://search.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0/69635.html)。

王跃民2002年曾被海州公安分局恶警从工作单位非法抓捕到派出所扣押一夜。2003年正月十三中午,新兴派出所恶警在其单位保卫科人员的带领下到其家中将其非法抓捕,勒索九千元前后放回。

2003年4月30日,王跃民去王府发讲述法轮功真象的资料,被王府派出所非法抓捕,当时一台摩托车、50元钱和一条腰带被扣下,没有开凭据,后被非法劳教两年,关押在葫芦岛教养院,2004年在被迫害得只剩三克血色素的情况下,葫芦岛教养院怕承担责任,才让其家人接回家。

2005年3月17日,王跃民被再次阜新市国安局非法抓捕,3月24日含冤离世。

2003-09-17:辽宁阜新大法弟子王越民,41岁,铁路车辆段工人,家住西铁南驿二小区。王越民1996年得法,于2000年12月去北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劳教一年。期满后回单位上班,又被海州分局在单位非法带走关押一天。2003年正月十三被新兴派出所恶警朱东立等三人从家中绑架并勒索家属九千多元人民币,没有开任何单据;同年4月13日,王越民骑摩托车去发真象传单,被王府派出所抓送阜新县看守所,现在摩托车在王府派出所扣押至今不

2003-09-17: 辽宁阜新大法弟子王越民,41岁,铁路车辆段工人,家住西铁南驿二小区。王越民1996年得法,于2000年12月去北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劳教一年。期满后回单位上班,又被海州分局在单位非法带走关押一天。2003年正月十三被新兴派出所恶警朱东立等三人从家中绑架并勒索家属九千多元人民币,没有开任何单据;同年4月13日,王越民骑摩托车去发真象传单,被王府派出所抓送阜新县看守所,现在摩托车在王府派出所扣押至今不给,本人被非法关押在葫芦岛教养院至今不让家属见面。

阜新市联系资料(区号: 418)

2024-01-23: 阜新市中级法院: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矿工街23号。0418-6281138
案件直接责任人:
审判长:顾坤平(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审判员:李渊(刑事庭第一庭副庭长13464814966)
审判员:李长江(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0418-6281012)
法官助理:杨思莹13941881910
书记员:高小雅

阜新市中法其他信息:
市中级法院代院长:夏妍(女,1971年8月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2023年7月3日任代理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辽宁省高级法院行政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辉(2019年10月30日任,2023年仍在任)
党组成员、副院长:邵寒(2023年信息)
党组成员、副院长:白芝海(2023-02-08的信息)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修田
纪检组长:吴秀峰
刑事庭第一庭庭长:常汝新(2023-02-08的信息)

2023-10-29:
阜新县法院:
地址:辽宁省阜新县人民街49-51号,邮编123100
责任法官:李博(女)
电话:0418-8312426、0418-83124341335871719618740185539

2023-10-08:
阜新市细河区公安分局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四合大街100号。电话:0418-2178513
细河区公安分局局长:陈瞳0418-2178503(1977年6月生,2023年任职。)
副局长办公室电话:2178503 2178502 2178506 2178505

2023-06-24:阜新市阜蒙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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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18-8312471 0418-8804582

阜蒙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丛凯13019867775(2020年12月信息。原阜新市中级法院办公室主任)

阜蒙县国保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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