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王玉贤修大法获新生 遭迫害含冤离世 |
2009-05-13: 锦州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不完全统计表
...目前已得知被迫害致死,但无详细记录的有王玉贤、张凤云、才立斌、马姓老年妇女等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13/200811.html
2007-06-13: 锦州市王玉贤修大法获新生 遭迫害含冤离世(图)
中共邪党几年来对法轮功学员王玉贤及家人实施多重迫害,使王玉贤最终不堪忍受重负,癌症复发,于2006年4月6日含冤去世,终年50岁。
一、修大法,癌症消失
王玉贤,女,1957年8月生,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居民。1992年8月经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监定,确诊患何杰金氏淋巴瘤,中晚期。1993年9月,生存无望的她,经朋友介绍在北京二炮礼堂有幸参加了李老师的法轮功讲法教功班。当时,即得到师父调整身体,93年10月复查时瘤体消失(有门诊病历记录)。随后,陆续跟了师父六七个班。
在得法半年后,家人不放心其身体,非要带她去医院复查,94年初于锦州市中心医院复检时,身体完全康复,医生说没有癌细胞了。
由于她身体奇迹般的恢复,她的家人、朋友、老家一个乡镇的人都知道是“法轮大法”给了她第二次生命,相继都走上了修炼法轮大法的大道。每一个得法的人,都确实的感受到了身心的净化,家庭的和睦,以及亲朋好友的受益。
二、遭迫害 含冤离世
1999年,江氏集团出自于妒忌心,利用邪恶的宣传工具,造谣,诽谤大法,迫害大法弟子,不许大法弟子集体学法炼功,而王玉贤深知是大法给了她第二次生命,于是她把在大法中修炼受益的情况反映给有关部门。1999年4月25日,王玉贤進京上访,为法轮功和平请愿。
可是由于江氏独裁,1999年7月20日,中共开始全国范围内迫害法轮功,王玉贤再次進京,在北京被抓,并被非法押回锦州。当年10月,王玉贤再次進京,在北京的一家旅店被抓,押回锦州后被关進了看守所,看守所将其列为重点,说她是“头儿”。当地法轮功学员经常提到王玉贤身患癌症晚期、得法后竟神奇康复的例子,因此当地“610”(江氏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把王玉贤视为“重点人物”,对其進行重点迫害,非法判其劳教3年,送進臭名远扬的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
在那里由于她坚持对大法的信仰,遭到毒打,但她不妥协,不配合任何要求,用自身在大法中的受益情况来证实法轮大法好。由于她拒不“转化”又被转到马三家教养院女一所,管教让刑事犯包夹她,不让她炼功,不许她接触其他同修,还有高强度劳役,加工服装,每天工作15─16小时以上(最长达18小时)。她们早上4点起床,晚上10点或12点睡觉,还经常遭受刑事犯和恶警打骂,在那样惨无人道的黑窝里,她被迫害的癌症复发。于2000年4月22日释放。
家人把她接回来后,王玉贤通过学法修炼,很快身体又一次的完全康复。
2001年6月4日早8时许,锦州市古塔区饶阳派出所民警于超以“核实情况”为由骗王玉贤到派出所,非法审问结束后,拒不放人,一马姓民警还恐吓说:“如不彻底交待清楚,就送你上马三家(劳动教养院)。”为了不再遭迫害,王从派出所的二楼窗户跳出逃离魔掌。但这期间恶警还多次到家中骚扰,使全家人不得安宁。
2003年的一天,王玉贤在骑自行车回家的路上被凌南派出所绑架,随后被抄家,抄走所有的大法书。王后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第一看守所近一个月,由于身体不适,才被释放,但要求她每个星期一到派出所报到一次,以便派出所掌握她的行踪。
在王玉贤女儿结婚时,锦州国安将王的女儿婚礼全程录像,企图迫害她。婚后她女婿被迫失去工作,因为她岳母修炼法轮功。
由于中共邪党几年来对王玉贤及家人实施的多重迫害,导致王玉贤癌症复发,于2006年4月6日含冤去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6/13/156808.html
2006-06-26: 被迫害致死的锦州大法弟子王玉贤的工作单位及住址
王玉贤锦州市古塔区园林处
王玉贤家庭住址:原住址:古塔区长江里4——6号
现住址:南桥河畔家园15——60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26/131493.html
2004-06-12: 2004年6月7日,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上夹河镇大法弟子王玉贤在大连被抓。
王玉贤是上夹河大法弟子,一直被迫害流离在外多年,现在只知道上夹河镇派出所派人到大连与大连便衣将王玉贤抓捕,不知她现在何处,具体情况不详。望知情者提供详细情况。同时呼吁见到此消息大法弟子,帮助发正念,清除迫害,加持她的正念。
2002-01-11: 被害人:王玉贤,女,1957年8月生,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居民
1992年8月经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监定,确诊患何杰金氏淋巴瘤,中晚期(详见病例记录)。1993年7—8月,在北京治病期间两次参加李洪志先生法轮功学习班。93年10月复查时瘤体消失(见门诊病例记录)。通过不断学法炼功,94年初于锦州市中心医院复检时,身体完全康复。1999年9月9日進京上访,反映、澄清对法轮功的构陷,10月9日被抓捕,于同年10月30日被判劳动教养二年,送往马三家劳动教养院。
被非法教养期间,被强制劳动,每天工作15—16小时以上(最长达18小时),加工服装,由于长时间不能学法炼功,同时遭受肉体与精神上的摧残,于2000年4月21日病复发(病历现存于马三家医院),遂于2000年4月22日释放。
2001年6月4日早8时许,锦州市古塔区饶阳派出所民警于超以“核实情况”为由骗其至派出所,审问结束后,拒不放人,一马姓民警还恐吓说:“如不彻底交待清楚,就送你上马三家(劳动教养院)。”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1/229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