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4:25年前的大庆五人冤案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日,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五位法轮功学员张红权(男)、徐明生(男)、杨淑荣(女)、王秀英(女)、韩兴丽(女)因发放真相资料,被警察绑架及司法陷害。二零零二年二月六日,张红权、徐明生、韩兴丽、杨淑荣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分别被送到监狱迫害。张红权、徐明生、杨淑荣三人出狱后,先后含冤离世。
以下是二十五年前事件回溯:
五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日,大庆市让胡路乘风地区乘南测井楼区五位法轮功学员张红权、徐明生、杨淑荣、韩兴丽、王秀英到本市杜蒙县(旧称泰康县)龙虎冈村发放真相资料,遭到不明真相的人恶告,被杜蒙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温中革等警察绑架,各家均被非法抄家,家中法轮功书籍、炼功带、音乐带等被抄走。五位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杜蒙县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五位法轮功学员张红权、徐明生、杨淑荣、韩兴丽、王秀英绝食绝水抗议非法关押,遭到野蛮灌食。张红权、徐明生多次被警察毒打,还被灌鸡饲料折磨,张红权出现肺结核症状、大小便失禁。
三十四天后,五位学员被迫害的身体虚弱,生命出现危险。政保科长温中革趁机勒索各家三千元、两千元钱不等,才放他们回家。其中王秀英被劫回黑河后被非法劳教。
四位法轮功学员被枉判入狱
杜蒙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温中革及办案人员并没有停止对上述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开始拼凑所谓证据进行司法迫害,将张红权、徐明生、杨淑荣、韩兴丽陷害到杜蒙县检察院。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四位学员被杜蒙县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杜蒙县法院。
二零零二年一月三十日,政保科长温中革再勾结乘风创新派出所警察刘学忠、宋长久、邵青春、高凤杰采用蹲坑、欺骗手段把张红权、徐明生、杨淑荣、韩兴丽再次绑架到杜蒙县(泰康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张红权、徐明生、杨淑荣、韩兴丽再次绝食绝水抵制迫害,遭到警察打骂、野蛮灌食、灌药折磨,精神与肉体遭受残酷摧残,四位学员再次被迫害致生命处于垂危。家人要求放人。看守所拒不放人,叫嚣:死也不放。
而杜蒙县的公检法人员则称:“上有指示,判刑三年打底,往上不限,对于法轮功的案件,不准家人或当事人请律师,不准缓判,不准监外执行,不准保外就医。”
二零零二年二月六日,杜蒙县(泰康县)法院在没有任何人旁听的情形下,对生命垂危的张红权、徐明生、杨淑荣、韩兴丽非法庭审。之后,四名学员均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张红权被送到哈尔滨第三监狱,后被转关牡丹江监狱迫害;徐明生被非法关押到大庆监狱迫害;杨淑荣、韩兴丽被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
三位学员出狱后相继离世
四位法轮功学员均在狱中遭到残酷迫害。其中张红权、徐明生、杨淑荣三位学员出狱后先后离世。
杨淑荣含冤离世
杨淑荣女士生前是大庆石油管理局测井公司职工家属。
二零零二年,杨淑荣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后,被送进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到非人虐待及折磨,她被逼看、听污蔑法轮功的邪恶电视,被逼迫转化、放弃信仰;被逼迫一动不动的坐小凳,剥夺正常睡眠,经常遭受恶犯打骂。由于遭受各种残酷迫害,杨淑荣身心受到伤害及摧残,导致她经常咳嗽,身体虚弱。
二零零五年五月,骨瘦如柴的杨淑荣结束冤狱。杨淑荣回家后,身体状况每况愈下,咳嗽不止、呕吐,在痛苦中煎熬。
二零一一年,杨淑荣含冤离世,终年60岁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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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8/14/25年前的大庆五人冤案-513285.html
2002-04-18: 大庆市泰康县大法弟子绝食抗议两月馀 生命垂危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创新派出所及杜尔伯特蒙古自治县(泰康县)自1999年7月20日紧随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近三年的时间,犯下累累罪行。
2001年11月,大庆市让胡路区乘南测井楼区居民、大法弟子韩兴丽、许明生、杨淑荣、张红权等人在泰康县散发真相材料被当地村民举报,被泰康县政保大队非法关押于泰康县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大法弟子韩兴丽、许明生、杨淑荣、张红权等人不配合邪恶迫害,绝食抗议,34天后被释放。泰康县政保大队的政保科长温中革分别勒索了几人3000元、2000元不等。
但是恶警并没有停止对他们的迫害。2002年1月30日泰康县政保科的温中革等恶警勾结当地派出所片警刘学忠、宋长久等人用欺骗、绑架的手段把大法弟子杨淑荣、许明生、张红权抓到泰康县看守所,韩兴丽也在几日后被创新派出所恶警刘学忠、绍青春绑架到泰康县看守所。2002年2月6日泰康县法院在没有旁听、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对这几位大法弟子進行非法审判。现在韩兴丽、杨淑荣、许明生、张红权已绝食二个多月抗议非法关押,生命垂危。
呼吁善良的人们对此事给予关注和帮助,共同抵制邪恶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8/28696.html
2002-04-17: 大庆市法院:“上面最新指示:判刑三年打底,往上不限”
2001年11月10日5名法轮功学员:张洪权,徐明生{男},韩兴利,杨淑荣,王秀英{女},在杜尔伯特县某农村,做真相资料时,被村民报警后被捕,家被查抄,搜走炼功带、音乐带、法轮功书籍等物品。公安以捏造的罪名,对他们刑事拘留迫害。学员们坚定大法,以绝食方式抗议迫害。后于2001年12月7日因“不构成犯罪”被从看守所转至拘留所,以所谓“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名继续迫害。在这期间办案人员拼凑了所谓的证据,以上学员于2001年12月31日被起诉,2002年1月6日均被非法判处3年半徒刑。
法院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时不敢公开。家人在谘询过程中,院方答覆上面最新指示:判刑三年打底,往上不限,对于法轮功的案件,不准家人或当事人请律师,不准缓判,不准监外执行,不准保外就医。至今这四名法轮功学员仍被关押在杜尔伯特县看守所,不准家人接见,经常给他们强行灌食灌药,摧残他们的身心,现对他们的迫害还在加剧。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4/17/286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