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8: 辽宁凌源市高级工程师刘志富遭受的迫害
辽宁凌源市炼钢高级工程师刘志富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在1999年7月江泽民疯狂迫害法轮功后,他被非法判刑6年,被钢厂强行下岗、生活费也不给;妻子受到了严重的惊吓,身体每况愈下,腰脱、血压高、失眠等疾病缠身;母亲、哥哥、姐姐含冤离世。
58岁的刘志富1994年修炼前身体曾患有过敏性结肠炎,身体非常虚弱,通过修炼法轮功,用真善忍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提高心性,病痛很快消失了,人也变得年轻了,真正体验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道德品质也提高了,在家里是个好父亲、好丈夫,主动做家务;在单位,不争名不夺利,踏踏实实努力工作。
刘志富在凌源钢铁公司技术部工作,老年同事多,算是年轻的了(当时四十来岁),所以身兼多职,别人不愿做的事他都主动的做了,经常帮助他人,受到单位领导的多次表扬。
下面是刘志富诉述他与家人遭受的迫害:
1999年7月江泽民滥用手中的权力,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发起了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亿万修心向善的民众及其家人被卷入长达十六年之久的浩劫之中。
六年的牢狱迫害
2000年9月,我们几个人相约到北京上访,在住处被北京警察绑架到丰台区看守所,多次被非法提审,五天后被当地公安局非法绑架到凌源拘留所,非法拘留两个半月(75天),关押期间被抄家,遭到非法审讯,虐待,洗脑等,随后被国保大队勒索3000元放回家。回家后被钢厂强行下岗,不签“不炼功”的保证书,下岗生活费也不给。
2001年10月22日,由于向世人讲真相,被凌钢保卫处绑架,非法关押在凌源市看守所,遭国保大队的王海多次辱骂、殴打(打完人后做笔录说没有逼供,逼我签字),并非法抄家(未出示搜查证等有效证件),非法审讯,整夜不让睡觉,虐待,在这期间,给吃的是掺沙子的粗玉米面窝头,和盐水煮干萝卜条或干豆角,无法下咽。
被折磨十个月后,我被凌源市法院非法冤判6年。在此十个月期间,我家属找到钢厂索要我的下岗生活费,钢厂不给;要求买断工龄也不允许。最后被法院冤判后,接到了凌钢对我开除厂籍的通知书,至此,在凌钢工作了近二十年的我,一分补贴没得到就被开除了厂籍。之后被关押在沈阳第二监狱。
在这整整6年的牢狱迫害中,使我亲眼目睹并亲身经历了中共政权对法轮功修炼者从精神到肉体惨无人道的非人折磨与迫害。在沈阳二监狱,吃的是发霉的玉米面窝头和稀糊,远远的就能闻到刺鼻的味道,菜是白菜萝卜汤。每天强制劳动十五、六小时,有时还加班二、三小时。沈阳第二监狱是化工厂,生产“东北”牌胶靴,主销国内,有时也生产外销货,销往日本、美国、欧洲。不仅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高,厂房内橡胶味加上橡胶硫化的废气,让人喘不过来气,长时间的这种劳动环境,人极易得肺结核病和其它病症。橡胶厂的犯人有一半以上得肺结核,监狱也不给好好医治,只给一些去痛片和消炎药。
由于我坚定信仰拒绝转化,他们对我强制劳动,两次被关禁闭,使我遭受了世人难以想象的刻骨铭心的痛苦与伤害。
家人受到严重伤害
由于我被非法抓捕,给妻子、女儿、父母和家庭造成了极大的痛苦与伤害。女儿正在读初三,受到老师和同学的冷落、挖苦,幼小的心灵受到了打击,原来成绩在学校几百学生中排前五名,一度造成孩子厌学,学习成绩直线下降。
妻子原来得了许多病,如低血压、低血糖、痛经、风湿、胃痛、神经性头痛等,通过修炼法轮功,获得了健康,工作、生活积极向上。九九年七二零以后随着迫害的加重,妻子也逐渐放弃了修炼,特别是我几次被迫害后,妻子受到了严重的惊吓,身体每况愈下,腰脱、血压高、失眠等疾病缠身。特别是二零一四年发现她肾上长了一个肿瘤,经检查确诊为透明细胞癌并做了肾切除手术,经询问专业人员得知该病起因是由于惊吓所致。
二零零零年十月我被绑架后,消息传到老家,哥哥刘志昌听到后一时着急突发脑出血,不治身亡,留下两个未成年的孩子。
母亲知道我被绑架后,日夜思念,经常夜里被噩梦惊醒,终日忧虑成疾,身体日渐消瘦,于二零零四年十月,突发脑出血死亡。姐姐刘素兰担心我的安全和健康,多次到沈阳二监探望,每次都泪流满面,依依不舍,对我的安全忧虑和两个家庭的拖累,也患上了高血压,在二零一零年突发脑出血不治身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8/辽宁凌源市高级工程师刘志富遭受的迫害-343987.html
2012-12-14: 大法弟子刘志富、杨秀国已回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14/266497.html#12121322555-11
2012-11-05: 辽宁凌源市法轮功学员杜清秀、刘志富被绑架
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日,朝阳市国保大队伙同凌源国保大队的王桂林等恶徒,通过手机定位,多日跟踪的特务手段,以用手机发彩信讲真相为由,将开车外出正行驶在路上的刘志富劫持,非法关押到凌源市看守所,并扣押了刘志富的私家轿车。
随后恶警对刘志富进行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和师父法像等私人物品。下午又将正在上班的凌钢中学英语教师杜清秀绑架、非法抄家,抢走家中的五部手机、一台打印机和一万多元现金,杜清秀被非法关押在凌源市大河南拘留所,十一月二日被劫持到朝阳市看守所关押。
杜清秀、刘志富都是邻里公认的好人,就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屡遭迫害,现在家人非常担心他们的安危。
杜清秀女士曾于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日被绑架、抢劫、毒打,随后又被非法劳教,在马三家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一年零三个月。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八日,马三家劳教所以所谓“法轮功破坏奥运”为借口,成立“严管队”,从所部调来男恶警打手,把从北京被绑架转移来的坚定的法轮功学员与辽宁本地区被绑架来的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关在一起,施酷刑迫害。恶警卲玥彤让杜清秀罚站,并用恶语侮辱杜清秀,这时另一辽宁法轮功学员刘艳琴据理力争。卲玥彤恼羞成怒,叫来马吉山、刘勇、李俊、王琦、闫世光以及其他恶警一帮人。马吉山拽着杜清秀,让她出去以便迫害。杜清秀不配合恶人,这时,刘艳琴见状说:“让她出去,我也去!”。马吉山为首的恶警,把杜清秀和刘艳琴带到另一个房间。杜清秀要求让刘艳琴回去,但恶警打刘艳琴的耳光,用手铐把她吊在了床栏杆上,双脚用布缠住,无法挪动。紧接着,马吉山打杜清秀的耳光,刘勇用同样的办法把杜清秀吊在了床栏杆上,并且还斥责其他警察不下手。他们把刘艳琴劫持到另一房间,由李俊看着杜清秀,刘勇又进屋用双拳猛砸她的腰部。过了很久,那帮恶警又回来了,在他们的注视下,李俊受指使给杜清秀上抻刑,就是类似古代“五马分尸”的刑罚,抻她的双臂……。就这样,杜清秀受酷刑迫害,持续时间长达大约五、六个小时,造成她双肩严重拉伤、疼痛,很长时间不能恢复。
酷刑演示:悬空吊起
酷刑演示:悬空吊起,抻两臂
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十三年来,尤其是王立军、薄熙来事件发生后,很多参与迫害的警察和一些六一零人员幡然醒悟,知道法轮功学员都是以真、善、忍为标准做好人的人,不参与迫害了,有的甚至走入修炼。而朝阳市国保大队的恶警们,却一意孤行,甘当江泽民集团的陪葬品,继续参与迫害,干着助纣为虐的勾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有报,等到清算的那一天,悔之晚矣。前车之鉴还少吗?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5/辽宁凌源市法轮功学员杜清秀、刘志富被绑架-265037.html
2007-08-16: 现被非法关押在沈阳二监的大法学员
现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沈阳二监的大法学员名单:(40人)
橡胶一监区:赵吉元(沈阳) 白荣春(沈阳)
: 二监区:高玉勤(鞍山) 哈恩礼(沈阳)
:四监区:黄刚 (抚顺) 刘致富(朝阳)
:六监区:孙永胜(抚顺) 李言铮(沈阳)
:七监区:胡卫东(抚顺) 姜德新(本溪) 张公华(湖北)
内创一监区:赵华 (阜新) 王涛 (大连) 徐正强(营口) 王宏峰(黑龙江)、翟旭英(抚顺) 刘剑峰(辽阳) 孟华(抚顺) 王承涛(抚顺)
二监区:姜争潮(黑龙江) 薛军(大连) 李权臣(丹东)
: 三监区:马荣华(沈阳) 王力阳(朝阳) 郝相君(抚顺)
:四监区:胡国舰(抚顺) 王洪林(本溪) 宋文良(抚顺)
:五监区:李树军(黑龙江) 张鹏(鞍山)
印刷一监区:张亚林(朝阳) 闫军(抚顺) 刘桂春(大连)
:二监区:吴波(抚顺) 董钦飞(铁岭) 姜波(大连)
: 三监区:沈善一(抚顺)
老残监区:王志国(朝阳)
塑钢监区:朱长斌(大连)
基建监区:黄小杰(大连)
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在中共邪党统治下的黑窝内,遭受着肉体和精神上的迫害,请国际社会给予关注,请海内外大法弟子给予正念帮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16/160928.html
2005-08-19: 1999年,邪恶从天而降,大街小巷充满了警车的轰鸣声,无数大法弟子纷纷被抓,被关押、劳教、被判刑。凌钢大法弟子十几人被非法判刑:其中侯延双,被非法判刑14年;郑春艳,被非法判刑10年;韩立国、李春玲夫妇,被非法判刑6年、4年;刘致富,被非法判刑6年;郭晓梅,被非法判刑6年;王海林,被非法判刑7年;李春艳,被非法判刑3年;周树民,被非法判刑8年;袁子民,被非法判刑5年。后来韩立国在大北监狱被迫害致死,其他人仍被非法关押。几十人被非法劳教,更多的人被拘留、洗脑、强制下岗、勒令买断,下岗生活费分文不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8/19/108734.html
2005-05-17: 辽宁凌源大法弟子被迫害情况概述
下面是从1999年7月以来,在中共江XX集团的“名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血腥灭绝政策下,大法弟子受迫害情况的残酷是外界无法了解和想象的。下面是到2004 年底,辽宁省凌源市有关情况的初步统计,从中可见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面积之广、受迫害人数之多和受迫害程度之深。
* 在经济上的迫害情况:
1.凌源大法弟子在经济上所承受的损失巨大,除了勒令交纳的有名目的罚款、保证金等项之外,本市大法弟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3万2千4百25元,其中一大部份属于家属在营救大法弟子过程中用于请客、送礼、托关系,这部份钱几乎都进了公、检、法人员的个人腰包。
2.以罚款、保证金的手段勒令大法弟子交纳的人民币总计数额高达48万4千9百33元,绝大多数没有任何手续,个别的只是给了张白条子,实际数字更高。
3.下面例举几个数额比较大的单位对大法弟子以罚款、保证金的方式勒索现金的情况:
1)凌源市公安局:92180元,直接责任人政保科科长付延龄,现为国保大队
队长。仍主抓迫害法轮功。
2)凌河公安分局:58520元,直接责任人:局长刘庆臣,副局长马振江。
3)凌北派出所:62930元,直接责任人:所长司继成,他曾扬言说警察打人正当,恶警李凤山、李新海、刘志文和指导员刘少泉紧随其后,主要负责绑架大法弟子。
4)向东公安处:42800元,直接责任人:孙国华。
5)河坎子派出所:42190元,直接责任人:所长郑印和副所长刘国付。
6)城关镇派出所:4万多元,直接责任人:原所长:周庆华、李广东、柳立辉、杜景安(副所长)和指导员:刘二、王云芳。
7)北卢派出所:28460元,直接责任人:吴广恩、鞠文祥、贞景文。
8)四官营子派出所:19500元,直接责任人:所长付俊青。
9)宋杖子派出所:14080元,直接责任人周庆华
10)八间房派出所:14050元,直接责任人李玉民、江显忠。
11)凌源市第二看守所:37463元,直接责任人所长孙连生。被关押的大法弟子家属每半个月要交225元的所谓生活费、卫生费一类的费用,吃的却是苞米面的窝头和可照影子的糊涂粥,吃的菜是七八十人、一大锅水只放两颗白菜的清汤,大法弟子在被拘留期间可以无限期的非法续票,罪名是所谓的扰乱社会治安罪,大法弟子被非法拘留最长的时间已长达8个月之久。大法弟子绝食抗议一次,家属就要被不法人员勒索罚款100元。
* 以判刑、劳教、拘留、绑架、监禁洗脑等方式进行人身迫害
1.非法判刑26人:侯延双、刘志付、梁艳军、吴元、韩立国和李春玲夫妇、袁子民、郑春艳、郭小梅、李春艳、周树民、王海林、倪淑芹、孙颖、程玲、赵立君、李保贞、白立艳、于淑芬、姚玉华、胡素凤、李维孝、方连武、李占广、杨永利、李永胜。
2.非法拘留357人次,行政拘留时间竟长达八个月之久。
3.非法劳教:133人
4.洗脑班119人次地点:朝阳、温泉、抚顺三监狱拘留所分局的教师培训中心及当地派出所在当地政府办的洗脑班。
5.绑架180人次,被派出所绑架后通过罚款受贿等方式放回,未送看守所。有的被非法拘禁两天以上。
6.流离失所13人
7.迫害致死15人:于秀春、王乐、吴元、韩立国、倪淑芹、季文(倪淑芹的老伴)、胡殿新、董瑞、张桂芹、孟兆春、宫玉荣、李宗正、李文生、李春荣、陈国民。
8.精神失常4例,:朝阳街小学董老师、王乐、杜卫峰、于秀春。
这些数字只是很少的一部份,实质的情况远远超过于此,在2005年之前邪恶集团开始企图进行又一轮的迫害,凌源政府官员开会时总结过去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情况时宣称:判刑40人,劳教400人,拘留3500人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7/102026p.html
2002-08-25: 刘治富,男,辽宁凌源钢铁公司高级工程师,2000年進京上访后被非法拘留二个多月,被罚款后又下岗。2001年10月给公司领导写公开信证实大法后被抓,现被非法判刑6年。
2002-07-31: 辽宁省凌源钢铁集团公司副书记苑成德听到卫星插播法轮功真相节目的消息后,不但不思悔改,反而气急败坏地叫喊办洗脑班,企图强制给凌钢所有大法弟子洗脑。于是,从7月15日开始,以苑成德、马日明(凌钢公安处处长)为首,以韩跃辉(凌钢公安处办公室主任)、王柏祥(凌钢公安处科长)等为爪牙,强迫在岗大法弟子進洗脑班。凌钢宣传部部长李占勇讲课、播放反对大法的录像,要求大法弟子必须写“三书”——“悔过书”、“保证书”、“批判书”,否则就继续办班,以至拘留、劳教等。苑成德等恶人还将11名凌钢在岗职工送入监狱,最多判14年之久。
凌钢参与迫害的恶人榜:
苑成德(凌源钢铁集团公司副书记),电话:0421-6834688、6831988(宅);0421-6834422、6830152(办)
马日明(凌源钢铁集团公司公安处处长),电话:0421-6834309、6831333(办)
韩跃辉(凌源钢铁集团公司公安处主任)
王柏祥(凌源钢铁集团公司公安处科长)
凌钢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有:
侯延双,被非法判刑14年;
郑春艳,被非法判刑10年;
韩立国、李春玲夫妇,被非法判刑6年、4年;
刘致富,被非法判刑6年;
郭晓梅,被非法判刑6年;
王海林,被非法判刑7年;
李春艳,被非法判刑3年;
周树民,被非法判刑8年;
袁子民,被非法判刑5年。
另外凌源市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还有:凌源市公安局李保贞,被非法判刑6年;白丽艳,被非法判刑4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31/34090.html
2002-07-24: 辽宁省朝阳市610恐怖组织非法重判大法弟子
7月8日辽宁省朝阳市610办公室下发通知,凌源市又有十八名大法弟子被非法、秘密重判,他们分别是:
候延双 有期徒刑14年
韩立国、李春玲夫妇 6年、4年
白丽艳 4年
刘志富 6年
郭晓梅 6年
王海林 7年
李春艳 3年
李保贞 6年
姚玉华、胡素凤 3年、3年零 6个月
李维孝、方连武 4年、3年
李占广 3年
郑春艳 10年
周树民 8年
袁子民 5 年
刘金海 3年缓 1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23/337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