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28:凌源市凌北镇派出所恶警李新海恶行录
李新海现年42岁,辽宁凌源宋杖子乡人,现住在凌源市建行小区,在凌北镇派出所任外勤。在大法弟子无辜的被残酷迫害的七年中,李新海可以说是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急先锋,他积极带头抓捕大法弟子,打人、抄家、罚款、拘留、劳教、判刑以及送洗脑班。发生在凌北的大法弟子被迫害的几乎每一次恶性事件中都少不了他的踪影。
他无视国家宪法和法律,肆意践踏人权,公开剥夺公民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的合法权利,大有“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恶党本性。亲自到大法弟子家蹲坑、监视,去窥探大法弟子什么时候炼功,借机勒索大法弟子钱财,当时说借着用用,以后再还,但至今不还。给凌源市凌北镇的大法弟子的生命和家庭及人权带来伤害和严重破坏。
在大法洪传世界、退党大潮风起云涌的今天,在凌北派出所所长换任三届的情况下,他仍不思悔改在继续非法绑架大法弟子。以下是李新海迫害大法弟子的部份恶行录:
1.大法弟子陈玉,2001年12月,被李新海、刘世文等绑架到第二看守所(洗脑班),非法关押20多天。2002年10月9日,所长刘俊臣、恶警李新海等十几人于晚上9点多钟翻墙進院,把他又一次强行绑架到拘留所。2003年1月9日,被送到朝阳教养院非法劳教。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28/1290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