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7-22: 2000年10月24日晨6时左右,我正在家炼功,朝阳区派出所丁金明(副所长)、宋学军来家将我带到派出所6楼办公室,丁金明、郑东平等三人将我用手铐背宝剑三个多小时(10点左右)。丁金明将我双手扭到背后按在地上,当时右半边身子及脸全部贴在地上,丁金明用膝盖跪在我背上,象捆柴一样用力往下压,我只觉得胸闷上不来气,感觉肋骨要断了一样。快下班时,歹徒用手铐将我铐在暖气片上,直到下午上班。晚上吃晚饭时,歹徒把我带到二楼会议室,我双手被手铐吊在窗户上,脚尖着地。歹徒继续逼供,半夜时,丁金明上来叫别人拿测谎仪,可实际拿的是电警棍。丁亲自动手,从后脖往前,到脸、手都电遍了,后又用警棍打,在此期间不许上厕所,不许吃饭喝水。夜里他们加餐下鸡蛋面条,吃时嘴带响,还说“饭好香,有人吃不着。”夜里不让睡觉,一直吊在那里,稍微一闭眼,就把我叫醒。那两天一直在下雨,他们把窗户打开冻我。第二天也是一直铐一会、放一会。26号晚我被放回家。在朝阳区派出所许多大法弟子被打,其中,王传琴头顶后右侧被电棍打了一个5公分的窝,几个月还没好。29日朝阳所宋学军、丁金明把我送往第一看守所,我拒绝签拘留证。在看守所,为证实大法,我与孙永梅,林玉英,梁红敏,鹿克华等等十三名大法弟子坚持集体炼功。有一天中午炼功时,10多人被关进禁闭号。
汇远、孙永梅不配合灌食被外牢犯人打得腿、臀部都青紫。孙永梅脸被打破,暴徒又给她们戴上一种叫“穿裆铐”的戒具,几十斤的脚镣从手铐里穿过,四肢就被铐在一起,整个人就象一个弓型,倦曲在水泥地上。因绝食身体极度衰弱,没站起来报号,当时警察官信国口骂脏话,并和杨XX、李培华安排外牢用一斤盐兑了三碗浓浓的盐水,说往死里灌她们。她们对姓程的犯人说:你连猪都杀了好多,还治不了她们,把你杀猪的劲使出来等脏话。官让外牢把我们手铐脚镣铐在梯子上,腰部用黑色的电线捆在梯子上灌盐水,并让外牢把袜子脱了堵嘴,如还不行就把裤头、裤子脱了堵嘴,可见其惨无人道,全无半点善心。当浓盐水灌下去,只觉得喉咙象火烧了一般。被灌后暴徒把袜子塞在她们嘴里,并把鼻孔堵上,拽着头发并用她们的膝盖跪住头不让其动弹。由于不能呼吸,盐水都呛到肺里去了。两个外牢把我双手铐起来拖回号扔在地上,当时胸闷背痛,呼吸非常困难,并大口吐出盐水和粉红色的泡沫液体。喊刘医生来以后,把手铐打开,我被送往医院抢救室,在抢救室一直在吐血,脉搏、血压都测不出来,心率达每分钟160多次。打针找不到血管,诊断为急性左心衰、重度休克。
有一次,被关押在42号牢房的大法弟子集体炼功,有孙永梅、王九红我们三人。崔XX来后,不让我们炼,我跟她讲:法轮大法这么好为什么不让炼。崔干部说:好,你们炼。用手铐把我铐在靠近厕所水泥柱上24小时,期间,我提出要上厕所。夜里值班的干部打电话给李培华,李讲:她要炼就让她一直炼下去。直到第二天中午。打开手铐后,我马上又打坐炼功,教导员拿着照相机照相,说是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