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10: 辽宁朝阳地区各级“六一零”的罪行
“六一零”办公室是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江氏集团为打压法轮功而专门设立的非法组织。它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形成了严密的独立体系,在地方隶属政法委,专职迫害法轮功,完全凌驾于法律和同级政府机构之上,与当年德国的法西斯恐怖组织“盖世太保”以及文革时期祸国殃民的“文革领导小组”即“革委会”非常相似。在江泽民集团“名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 “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政策下,“六一零”办公室操控当地公、检、法、司法(监狱、劳教所、洗脑班)人员,一直在丧尽天良地迫害法轮功学员。
由于迫害遭到国际谴责,一些地方的“六一零”改名“维稳办”、“综治办”、“反邪教办”、”“六一五办”等等。由于害怕遭到追查和清算,“六一零”做事没有文件依据,多数是口头传达,平时行为鬼祟,讲话半张着嘴,怕别人听到、知道。基于此,“六一零”在政府中成为不务正业的代名词,稍有正义感的人都不愿意在 “六一零”工作,只有一些想借此升官的人,昧着良心去干伤天害理的事。
辽宁朝阳市“六一零办”的黑窝,设在市委楼对面、阳光宾馆以东路北约一百米的小灰楼里。九九年至今,先后有姜源栋、姚惠钧、屈连春三届政法委书记,白云静、李生芳、韩久雁三任“六一零”头目。他们驱使朝阳五县二区“六一零”、公检法、司法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每人都负有杀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命案,以下仅举几个案例。
朝阳地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部份案例
...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还有朝阳的范唯怀夫妇、李英军、于丽亚、王树全、李素秋、卜翠琴、李淑霞、孔庆莲;北票的杨景生、王言庆、刘作庆;凌源的王乐(酷刑精神失常致死)、李春荣、韩元国、马孝、于秀春(酷刑精神失常致死)、倪淑琴、季文、李文生(教师)、何桂华、宫玉荣、陈淑贤、杨素清、陈素云;建平的李广玲(马厂中心小学优秀教师)、张树贤、李光斌、等数十名法轮功学员。他们遭绑架、判刑、乃至有的具体迫害致死的过程,都有“六一零”人员的指使和参与,市级“六一零”定刑并督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10/223246.html
2005-10-18: 辽宁凌源市恶警李新海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
李新海现年41岁,凌源宋杖子乡人,现住在凌源市建行小区,在凌北镇派出所任外勤。在大法弟子无辜的被残酷迫害的六年中,李新海积极带头抓捕大法弟子,打人、抄家、罚款、拘留、劳教、判刑以及送洗脑班。发生在凌北的大法弟子被迫害的每一次恶性事件中都少不了他的踪影。并且曾亲自到大法弟子家蹲坑、监视,去窥探大法弟子甚么时候炼功,藉机勒索大法弟子钱财,当时说藉着用用,以后再还,但至今不还。
2002年11月的一天晚上,李新海闯入庙西村五组64岁的大法弟子宫玉荣家中,索要其女儿(大法弟子)照片,老人精神过度紧张,昏迷过去,造成耳聋,因惊吓过度,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十馀天卧床不起,二十几天后含冤离世。
三官甸子小学教师李文生,因修炼法轮大法几次被巨额罚款,经常受到骚扰,后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有班不能上。在长期遭受迫害的痛苦煎熬中,身心受到严重的摧残,于2003年9月18日抑郁而终。
李新海不思悔改,仍然积极参与迫害善良的大法弟子,助纣为虐。2005年9月20日又带人到凌北镇办砖厂,绑架了在此干活的戈沟大法弟子冯国富,非法关押在凌源市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18/112625.html
2005-05-17: 辽宁凌源大法弟子被迫害情况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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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判刑、劳教、拘留、绑架、监禁洗脑等方式进行人身迫害
1.非法判刑26人:侯延双、刘志付、梁艳军、吴元、韩立国和李春玲夫妇、袁子民、郑春艳、郭小梅、李春艳、周树民、王海林、倪淑芹、孙颖、程玲、赵立君、李保贞、白立艳、于淑芬、姚玉华、胡素凤、李维孝、方连武、李占广、杨永利、李永胜。
2.非法拘留357人次,行政拘留时间竟长达八个月之久。
3.非法劳教:133人
4.洗脑班119人次地点:朝阳、温泉、抚顺三监狱拘留所分局的教师培训中心及当地派出所在当地政府办的洗脑班。
5.绑架180人次,被派出所绑架后通过罚款受贿等方式放回,未送看守所。有的被非法拘禁两天以上。
6.流离失所13人
7.迫害致死15人:于秀春、王乐、吴元、韩立国、倪淑芹、季文(倪淑芹的老伴)、胡殿新、董瑞、张桂芹、孟兆春、宫玉荣、李宗正、李文生、李春荣、陈国民。
8.精神失常4例,:朝阳街小学董老师、王乐、杜卫峰、于秀春。
这些数字只是很少的一部份,实质的情况远远超过于此,在2005年之前邪恶集团开始企图进行又一轮的迫害,凌源政府官员开会时总结过去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情况时宣称:判刑40人,劳教400人,拘留3500人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17/102026p.html
2004-11-30: 李文生,男,41岁,辽宁省凌源市凌北乡小学教师。98年得法,被迫流离失所前身体非常健康。自99年7月24日开始,凌北乡派出所一次次非法抓捕、抄家、罚款、毒打、体罚、白天黑夜的骚扰威胁。特别是2001年9月中旬,被迫流离失所,其间更是历尽磨难,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终因心力交瘁,于2003年10月18日含冤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