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15: 目睹马三家的罪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5/116570.html
2004-05-19: 2003年10月中旬,马三家教养院進行了继2002年12月集中强制洗脑后对大法弟子新一轮的残酷迫害。
此次迫害邪恶之徒称为“攻坚战”。其中2大队3分队恶警齐福英在犹大们的协助下,对每名坚强不屈的大法学员進行了一番残酷折磨。
犹大林平(大连庄河孔家乡潘西人)每天专门监视大法弟子的言行向齐福英汇报,并积极为齐出谋划策。林平说:“你们不转化,就让你们生不如死,天天折磨你们,叫你们零碎遭罪。”她们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
大法弟子狄维艳在3分队期间,在齐福英的指使下遭如此折磨:恶徒让狄维艳双腿夹洗衣板蹲100小时后立刻扭成大盘又坐了8个小时,狄维艳几次昏厥。还把狄维艳用绳子从上至下捆紧后,抓着后背折弯按下,再抓起,再按下,反复折磨至全身抽搐休克。还用牙刷把抠耳朵、鼻子。后来又在恶警王秀菊的指使下十几天不让狄维艳睡觉,还不许坐着。
2004-04-08: 我叫狄维艳,女,54岁,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也是受益者。从小十几岁就得了心口疼、气管炎、顽固性头痛等疾病。在医院做过各种检查,经历了包括气功在内的各种治疗方法都未能好转。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神奇的功效消除了我多年的疾病,使我身轻体健,精神爽。通过不断的学法炼功,自己的思想也由对大法的感性认识升华到理性认识,我知道这不是普通的气功,是修炼的正法,能使人变成道德高尚的人,而且有着很深的内涵。
1999年江××滥用权力,非法诬蔑陷害、迫害法轮功。法轮功学员抱着善意走出来,向政府反映真实情况,证实法轮大法是正法、大法和师父是清白的。杀人、自杀不是修炼人的行为,而报纸、电台、电视台报导的各种情况是不真实的,是强加给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的,是对法轮大法的栽赃破坏。
我因为表达自己的意愿,被非法判劳教3年。2002年我被送到马三家教养院,在这_,善良的大法弟子因坚持“真、善、忍”的信仰而受尽非人的折磨。谁喊一声“法轮大法好”第二天腿就会被打的不能走路。
马三家的干警和做洗脑的恶徒们狠毒的打人,用尽各种粗野蛮横的行为对待大法弟子:什么“车轮战术”十几天到二十几天不让睡觉;几天几夜罚站、罚蹲;用绳子把脚、腿、手绑上,几人同时打,有时一打就是一天一宿;有时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大小便便在裤子_;把人飞吊、倒吊;用牙刷往耳孔、鼻孔、脚心、脚趾乱捅。最终的目地就是想让人昧着良心说话,最后放弃”真、善、忍“的信仰。
我在马三家历尽迫害,曾被双腿夹洗衣板蹲100小时;强迫盘腿10多个小时;被强迫反复弯腰头碰膝盖以至出现口吐白沫,抽搐症状;2003年11月强迫13天没让睡觉;曾被恶徒们用针扎过手指;被围攻谩骂殴打是家常便饭。迫害的主要指使者是马三家2大队4分队队长王秀菊。
所谓的“法制帮教团”的恶徒们口_喊着“我在救你,救你全家”,凶狠的毒打学员,逼迫洗脑,把人往死路上逼。有的被逼迫得碰头;有的绝食;有的被迫害死亡。这些大法弟子都被迫害到这份上了,恶徒们还说为我们好。这就是所谓的“法制人权”。法律在这_却变成了强制伤害与让人放弃信仰的迫害工具。